《家》的读后感

时间:2023-04-17 15:54:1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的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家》的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家》的读后感

《家》的读后感1

  谁知,大奶奶嘴那么快告诉了妈妈,大奶奶走后,妈妈由一着急,又生气,到外屋拿根木条,就急风骤雨似打在我身上,我不敢哭,也不敢说话!谧约旱氖澜缋铮。派伊家的金吉尔读后感作文”后面的少年小声嘀咕道。450字作文丫头喜欢和她在一起,她们一起躺在草地上看天空中大块大块的云飘来飘去,像棉花糖一样柔软,让人忍不住要咬一口?

  杰利把这只小狗叫做“金吉尔伊派”。你瞧,“每当杰利和雷切尔走到街灯的地方,他们都会放下小狗,让他伸展小胳膊腿儿,他们也趁机仔细的观察,他们不时发出欢呼声,因为小狗实在太可爱了!它的耳朵,它的眼睛,它柔软、圆圆的身子,它的这个样子!真是妙不可言!小狗看上去一点也不怀念他在牲口棚的生活。他活蹦乱跳的,很开心的`跟着杰利和蕾切尔。”在我看来,小狗很喜欢杰利和蕾切尔,蕾切尔和杰利也很喜欢它。

  你看,有次杰利去上学把铅笔落在树上,“金吉尔”爬上树叼着杰利的铅笔,臭着杰利的气味,去了杰利的学校,趴在杰利班级的窗户上。杰利发现了它的狗“金吉尔”,把他从窗户上抱了下来,“金吉尔”把口中的铅笔还给他。

  这是一只多么聪明的小狗,我也好想拥有这样子的小狗。当我伤心的时候,小狗就可以逗我开心;当我无聊的时候,我就可以和小狗一起玩耍;当我没事干的时候,我就可以帮小狗洗澡。总之很多很多。有小狗在,我的生活就会变得乐趣无穷。

《家》的读后感2

  今天,我读完了《夏日音乐家》这本书,我觉得非常好看,它是一本儿童科技漫画书。

  书中主要写了蝉、蚋、蚂蚁这三种动物之间的故事。其中蝉的名字叫小乐,它的天敌是蚂蚁和蚋。

  小乐的妈妈刚刚产完卵之后,蚋马上冲进了蝉妈妈的洞房里,产下自己的小宝宝,可怜的小乐的兄弟姐妹变成了蚋宝宝的大餐。

  我不喜欢蚋,因为蚋不勤劳,为了自己而牺牲别人的宝宝,但有一点蚋非常聪明。

  小乐的妈妈产完卵后,耗尽了全身的力气,掉落在地上死了,临死的时候蝉妈妈给自己的小宝宝唱了一首歌谣,是这么唱的:宝宝啊!我可爱的小宝宝们!用你们那脆弱的身体,在这个世界顽强的生活下去吧!我的小宝宝!这个世界里有很多可怕的'东西!一定要小心奸诈的蚋;一定要小心狡猾的蚂蚁!宝宝啊!我可爱的小宝宝们!用你们那顽强的毅力,在今后的漫长的岁月里好好的生活下去吧!妈妈好担心啊!你们要忍耐再忍耐!要忍耐孤独的生活,还要忍耐黑暗的生活!宝宝啊!我可爱的小宝宝们!妈妈不能再照顾你们了,请你们原谅妈妈吧!妈妈会永远爱着你们!这首歌谣是写的妈妈的嘱托、期望和爱。勇敢的小乐没有让妈妈失望。我非常佩服小乐的勇敢的精神。

  这首歌谣,不也是唱给我们听的吗?我们应该也不能让妈妈失望。

《家》的读后感3

  上个星期,我被评上了书香少年,学校给予了我们去图书馆挑书的奖励。经过一番精挑细选,我选了《桥下一家人》。利用课余时间,我很快把这本书看完了。

  《桥下一家人》这本书十分好看,我读完后感慨万千。他用质朴的语言,谱写出了一个动人的故事。每当我看这本书的时候,简直是雷打不动,完全陶醉在其中,与书中的人一起思考,一起哭笑。脑海中不断想象着一刻刻精彩的`一幕。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与三个孩子以桥下为家,一起生活的故事。在一座大桥下,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老流浪汉,名叫阿曼德。有一天,正当他回归的时候,惊奇地发现他居住的地方已经被三个小孩和一条狗占领了。阿曼德十分生气。阿曼德在与他们的交谈中得知,这三个孩子因为付不起房租而搬到桥下居住。在与这群孩子接触一段时间后,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与孩子一起生活。但当傍晚孩子的妈妈回来后,却十分讨厌阿曼德。但阿曼德仍然一丝不苟的照顾孩子们。终于阿曼德用自己的行动赢得了孩子母亲的认可。从那以后,阿曼德换了崭新的面貌,找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与孩子母亲一起支撑起这个属于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真正的感觉到爱的力量。他能让人与人之间建立友谊,互帮互助。就像《桥下一家人》里面的故事,即使桥下的风再大,也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

《家》的读后感4

  读完《千家诗》这一本书后,我感受到了诗的深意

  ——题记

  《千家诗》与《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合称“三百千千”,是中国流传最广,最受欢迎的国学启蒙读物。《千家诗》你所选诗歌大多是唐宋时期的名家名篇,题材包括了四时感兴,咏物言志,山林隐逸,送别唱和,思乡怀人,羁旅行役,吊古伤今,宫廷宴乐等多个方面,比较全面的呈现了唐宋时期的生活图景和社会现实,在民间流传广泛,影响极其深远。村塾子弟,闺阁女子皆会哈吟咏。

  读完《千家诗》这本书以后我不仅感受到了诗的魅力,运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以及古人的聪明,智慧还有才华。这本书里的诗读起来都朗朗上口,并且含义很深,每一首诗都有不同的深意。就比如说《清明》这首诗,这首诗是唐代诗人杜牧的诗,这首诗以写我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里的自然景色和习俗引起诗人独特的感受。再比如说《春晓》这首诗应该是一年级的小朋友都知道的一首诗,这是由唐代诗人孟浩然写的。当我读到“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时我会想象到当时诗人在夜晚里听到刮风下雨的声音,不知道花儿落下了多少的情景。也写了诗人惜花惜春的'情怀。

  这本书里的每一句诗句都让我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儿时读只会感觉这些诗朗朗上口,读起来很好听,但是长大了再来读这些诗,就是不一样的感觉了,读完后再试试品味消化,就会感受到在那个年代,那里的人是有多么的智慧啊!

  《千家诗》让我重新认识到了古诗。

《家》的读后感5

  暑假之前,我偶然在书店发现了《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便把它买了下来。这本书的主人公名叫李彦宽,外号小燕子,他的妈妈给他买了一只斑点狗,却开玩笑说这只小狗是给他表妹买的,李彦宽因为这件事而听从了同学“冬瓜大总统”的建议,送到了他家。不久后,新来的班主任鼓励大家养宠物,家长们一听老师说养宠物有益于写作,纷纷买宠物给自己的孩子 。

  说实话,现在家长都不愿意让小孩养宠物,怕小孩在学习上分神,况且清理起宠物的排泄物来也很麻烦。不过我可不这么认为,我养过一只小兔子,毛茸茸的,看着都会舒服到心底。养宠物可以提高写作水平,这句话也没错啊,把宠物的生活习惯写下来,又不是什么对小孩的学习有影响的事。现在的.独生子女很多,大人们却不明白小孩的孤独,他们受了委屈就憋在心里,不肯说出来。其实他们都很希望有一只宠物陪伴着他们,宠物虽然不是个个都善于表达,但心底里也默默地感激它们的主人。有烦恼就向宠物倾诉,这不是很好的事情吗?至少独生子女们不会因为烦恼而造成了心理疾病。

  我认为,宠物不只是一无是处的小动物,它能安慰我们,更能排斥我们的烦恼,宠物就是我们快乐的源泉,也是我们身边的知心好友,我希望各位家长们能像小说里的班主任那样,鼓励学生们养宠物……

《家》的读后感6

  为了能得到一本属于自己的美德少年故事丛书,我参加了班级开展的“捡拾废旧换书”活动。一拿到散发着油墨香味的《肩挑一个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书……

  《肩挑一个家》里的故事感人肺腑,催人泪下,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卖馒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我读了一遍又一遍。

  卖馒头的小女孩名叫谢长玉,谢长玉的爷爷早年去世,奶奶双脚残疾,父亲身患癫痫,妈妈离家出走。于是这个家就靠10岁的谢长玉卖馒头赚钱维持生计。谢长玉每天早早起床,先进县城卖掉馒头,然后去上学,放学后再把馒头拿回村里卖。有一天到了掌灯时分,依然不见长玉回来,奶奶就让长玉的叔叔去找。长玉的叔叔路过邻村村口的.老榆树时,看见长玉竟躺在树下睡着了,一本书落在身旁……

  读到这里,我热泪盈眶,恨不得立刻飞到长玉身边,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她。我也不由得联想到我的生活,我在家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视我为掌上明珠,爸爸妈妈对我也是疼爱有加,可是我还不知足,稍不如意就闹点情绪,甚至会大发雷霆。跟长玉相比,我的生活就像掉入蜜罐里一样,甜蜜无比。

  肩挑一个家不容易,美德少年故事丛书带给我更多的感动的同时,也让我懂得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爱。我们要从小学习做一名美德少年,用肩挑起一个“家”。

《家》的读后感7

  当我看完了《家》这本书,抬头望着正在尽兴玩着ipad的弟弟,才从高公馆那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中穿越回来,作文 读《家》有感。

  巴金用自己的创作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的抨击,生动形象的揭示了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在巴金的笔下,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充满洋溢着信心,希望和力量。

  《家》中的人物形象也是个性鲜明的,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制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读后感《作文 读《家》有感》。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纯洁、刚烈的丫头鸣凤,温顺驯良地吞咽着旧礼教恶果的小姐梅芬,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以及接受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解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整本书都给人以压抑凄惨的美感,更有觉慧的一种从内心涌出的热流,炽热而奔腾,在黑暗中冲撞,头破血流的寻找着新世纪的出口的激情。我想可能很多年后,即使忘了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但不变的是这本书的味道。

《家》的读后感8

  终于读完了《家》的最后一页,心中澎湃的浪花却没有平息。它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带给了我欢笑,悲伤,气愤,和失望……

  《家》描述的是一个封建的大家庭的悲欢离合。在这样的家庭中,有着不可避免的明争暗斗,纠纷,不公与压迫。但又因为身处于新文化运动的开始时期,却也有令人感到惊奇的反抗。在封建社会的'残酷迫使下,一群年轻可爱的生命受苦,煎熬,甚至是失去生命,因而故事中带着血和泪,带着控告与悲愤的呼声。把斗争的剑刺向了极度腐朽的封建社会以及害人的封建礼教,并暗示它走向灭亡道路。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说到觉新,便让我想到了梅:在觉新知道自己的订婚日后,“他绝望地痛哭,他关上门,他用铺盖蒙住头痛苦。他顺从了父亲的意志,没有怨言。可是在心里他却为着自己痛哭,为着他所爱的少女痛哭。”在父亲告诉他要去西蜀实业公司,在他面临着一生的理想被强制剥夺之时,“一个念头在他的脑子里打:‘一切都完了。’他的心里藏着不少的话,可是他一句也不说。”又是矛盾,又是思想的撞击。

《家》的读后感9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肩挑一个家》少年美德故事,我深深的被感动了。其中最最打动我的是《亮堂堂的除夕》这篇文章。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李能达的男孩,他的妈妈患上了小儿麻痹症,生活不能自理,李能达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做早饭,中午,他把在食堂打的饭菜留出一些,带回家给妈妈解馋。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他请妈妈作指导,他亲手做了一道红烧鱼。母子俩吃完饭,李能达收拾完碗筷后,又开始忙着写起了春联……就这样,李能达和妈妈度过了一个欢乐,充满温馨的除夕之夜。

  读完之后,我感到万分的惭愧。李能达他孝敬父母,妈妈身患疾病,他毅然挑起家庭的重担,不仅要自己独立生活和学习,还要照顾妈妈的生活起居;而我,爸爸妈妈在生活上无微不至的关心我,生活中的.事从不需要我操心,自然有他们帮我,不要说是一日三餐,就是一顿早饭也没烧过;李能达他热爱学习,自觉自愿,从不需要父母的督促,而我,整天指望爸妈的督促,好像是为他们而学……

  我也是家中的一员,我也应该协助爸爸妈妈一起挑起一个家。从今天起,我决定主动承担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学习上自己管理自己,不让父母操心;在他们生病或劳累时,主动关心他们,不让他们烦神。我相信爱是一粒种子,施以心灵的滋养,定能绽放出鲜艳的花,结出甜美的果。

《家》的读后感10

  在巴黎的一座桥下住着一位老流浪汉,他的名字叫——阿曼德波里。一天在他回到桥下时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红头发和一条本应该是白色的狗占领了。通过接触,他知道那些孩子分别叫:苏西、保罗、伊夫琳、还有那条小狗它叫乔乔。就在这时,他们的妈妈凯尔西特夫人出现了,并且非常生气。当凯尔西特夫人知道是阿曼德帮她照顾了三个孩子后,也解除了对阿曼德的偏见,阿曼德还在巴黎找到了一份工作,并且有了房子。

  通过看《桥下一家人》这本书。我知道了阿曼德是一个善良而又慈祥的老人,凯尔西特夫人是个傲慢的人,不过她也是因为生活所迫才变的'自以为是的,她一个人要带三个孩子,还要支撑起一个家。

  通过看这本书,我知道人的性格有时侯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但不管环境怎样变化,我们都要做一个本性善良的孩子。

  在巴黎的一座桥下住着一位老流浪汉,他的名字叫——阿曼德波里。一天在他回到桥下时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红头发的孩子和一条本应该是白色的狗占领了。通过接触,他知道那些孩子分别叫:苏西、保罗、伊夫琳、还有那条小狗它叫乔乔。就在这时,他们的妈妈凯尔西特夫人出现了,并且非常生气。当凯尔西特夫人知道是阿曼德帮她照顾了三个孩子后,也解除了对阿曼德的偏见,阿曼德还在巴黎找到了一份工作,并且有了房子。

  通过看《桥下一家人》这本书。我知道了阿曼德是一个善良而又慈祥的老人,凯尔西特夫人是个傲慢的人,不过她也是因为生活所迫才变的自以为是的,她一个人要带三个孩子,还要支撑起一个家。

  通过看这本书,我知道人的性格有时侯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但不管环境怎样变化,我们都要做一个本性善良的孩子。

《家》的读后感11

  上个月逛书店时,我被一本书吸引住了,这本书就是《班级宠物一家亲》,我心想:这本书为什么叫宠物一家亲,而且是班级?于是,在我的请求下,妈 妈终于让我买,我很高兴!

  今天,我已经看完了整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班上都流行养Q宠,主人公李彦宽的Q宠与杨自热的Q宠结婚,做了亲家,后来被郑老师发现。李彦宽还养了一只小斑点狗“牛牛”,不久,班上来了一位代课的陈老师,他支持同学们养宠物,还让同学们开博客,把自己养的`宠物照片放上去的事。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动物虽然不会说话,但它们会默默地、不计回报的陪伴着你。当李彦宽的Q宠养不成时,他按了“埋葬”,很后悔,而杨自热养死了宠物,很平静地把它埋葬,并不觉得心痛,因为他把宠物当成玩具,根本没有照顾的心思。郑老师觉得养宠物会让同学们的学习效率降低,而陈老师觉得宠物是人类的朋友。如果是我养宠物,我一定会悉心养好,直到它的生命结束。

  其实,我家也是有养宠物,他们给我带来了欢乐,赶走了寂寞。刚出生时,奶奶给我买了两只小乌龟,它们当时很小,现在已经像一本字典大。8年前,妈 妈救了一只小猫,起名“加菲”,我想:如果不是妈 妈当年冒险上屋顶救它,恐怕它也不会活到现在了。虽然有时妈 妈会爱加菲胜过爱我,我会嫉妒。其实我们全家都很爱它、关心它。

  宠物们会用一生来陪伴你,所以要珍惜它们,不要遗弃它。

《家》的读后感12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第一位小作者从这个悲剧的故事中认识到了每个人物的不足,第三位作者也是如此,表达了对当时那个社会的不满。第二位作者虽然也表达了对于悲剧的惋惜以及对于其中人物的痛恨,但是却写出了苔丝与自己朋友之间友谊的真实。

《家》的读后感13

  看完《何以为家》这部电影,我最深的感触就是真实。这世界就是真实的,多彩的幻影只能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

  《何以为家》这部影片主要讲述了12岁左右的男孩扎因艰苦而悲惨的生活。扎因出生在黎巴嫩社会的最底层,父母因贫穷无力教养孩子,却又一个接一个的生孩子。他们让扎因喝其他兄弟姐妹干活帮忙补贴家用。孩子们从出生开始就没有太多平静快乐的时光,总是对在生死边缘奋力的挣扎。

  原本我已经做好了在影片结束之后迎接一个哭得稀里哗啦的自己的准备。可事实是,从影片开始到结束我并没有留下眼泪,只是感觉心里堵得慌。

  扎因以最真纯的内心不断叩问这个残酷的世界,不停地想要寻找世事为何如此的答案。当他遍体鳞伤地坐在牢里,才知道没有人能给他回音。从一个12岁的男孩眼里,我感受到了绝望。

  可他原本是一个那么善良,勇敢又有担当的孩子。他担心妹妹被卖给别人当老婆,为妹妹洗去沾满血的裤衩,偷拿家里的钱,准备带着妹妹逃离,虽然并没有成功。即使他在连自己的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的无比艰难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坚持带着小犹纳斯,像侠客一样行走在这贫瘠的.土地上。他们苦中作乐,利用光学原理,将别人家的电视应到镜子上,模拟配音,乐在其中。我喜欢扎因用自制小拖车带着犹纳斯的背影,那么坚毅,勇敢。用瘦弱的肩膀扛起所有所有的苦难。可是除了苦难,除了贫穷扎因心中还有着对妹妹犹纳斯的爱和责任,让我思绪万千。

  没有战争,就没有杀戮,就不会有像扎因一样的流离失所的人们,所以,我希望世界是和平的;没有战争,就没有杀戮,所以,我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得到家庭的温暖,都能和我一样快乐成长。

《家》的读后感14

  人世间最温暖的地方是家,无处不在的是爱,亲情,友情,还有一种最美好的爱??虽不相识,但是在一起互相扶持,互相帮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家,让爱在温暖的家中停留,让欢笑永驻人间。《桥下一家人》就是讲述了在巴黎大都市的一个故事??一位上了年纪的流浪汉,在桥底下认识了三个红头发孩子,小狗乔乔与孩子们的母亲,他们在一些吵闹后,老流浪成为了孩子们的爷爷,并且找了一份工作,与“亲人”们快乐的生活着。

  这本书中的老流浪汉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他是一个软心肠的人,于是,他不愿意透露出来,一面那可怜的一家人抓住不放,红头发孩子们很喜欢他们的“新爷爷”,因为他们在一起很快乐;而红头发孩子们的.母亲却始终坚持着自己的想法??一家人永远都要在一起(无论多么的贫困),他们为了躲避别人的寻找,搬进了安赛人的住所,一起度过了圣诞晚会,一起做弥撒,从圣诞树上取下各种各样的礼物,吃泡菜,聊天······

  读着《桥下一家人》这本书,我感受到了贫困孩子想要读书的渴望之情,一个母亲对孩子们的爱??舍不得分离,一个充满爱心的老流浪汉对孩子们的喜爱,一只可怜,可爱的小狗对主人的忠诚。几个原本不相识的人,在巴黎的大桥下相识,组成了美好的家庭,看来,只要有爱的地方,就有温馨,就有欢笑与美好。

《家》的读后感15

  今天,我读完了巴金先生写的《家》这本书,它使我感到震撼,也使我了解到了民国旧制度的残忍。

  《家》这本书主要讲到的是高公馆里第三个儿子高觉慧在公馆里经历了因为参加督军署请愿被祖父关禁闭、梅表姐之死、鸣凤之死、哥哥逃婚、祖父之死等一系列事情后,明白了公馆里貌似和平相处,其实都在明争暗斗,为的就是争夺高家的财产,于是下定决心,偷偷逃出了这个像笼子一样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旧制度是怎样害人的。像觉慧的`大哥觉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从小就好学。本来他可以到外地留学,但是祖父下定的一场婚事彻底地把他的梦想打破了,而且娶的妻还不是自己喜欢的女子。但是他顺从了,这里他就没有三弟觉慧敢闯:觉慧他什么都敢做,不管家人怎么反对,他都要去闯一闯试一试。就算被关禁闭,他的心也依然和他从所赞成的事业在一起。所以这两弟兄的心灵可能会有一些代沟。我觉得,在那个时代,做人就要像觉慧那样敢闯敢做,脾气要硬一点,如果你处处都让着别人,顺从别人的意见而违背自己的意愿(就像觉新那样),别人就会欺负你。脾气硬一点,别人就不敢来惹你。这也许就是为什么觉慧在外面惹了事,而长辈都把觉新骂一顿的原因吧。

  总而言之,我觉得觉慧出走这件事做得是对的,觉新应该改正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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