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日记

时间:2023-05-30 16:11:40 日记 我要投稿

成长日记范文集锦10篇

  已到了一天的末尾,一定有不少感想,是时候用心地写一篇日记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日记头疼,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成长日记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成长日记范文集锦10篇

成长日记 篇1

  他,原本是一个高中生,整天都埋头在书堆里。可是,他却鬼使神差迷上了网络游戏,于是,每隔一两天他就出现在网吧里,甚至有时还逃课去网吧!

  假期里的一天,他又早早来到了网吧。登上QQ后,一个陌生女孩和他打招呼。他开始和那个女孩聊了起来,还打开视频见到了她的模样。后来,他还和那个女孩“好”上了,从此成了网上的一对恋人。

  时间一天天过去,快要开学了,可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出入网吧。乡下的父母把500元钱寄给他交学费,却被他拿来充Q币,买QQ上的东西,500元就在开学的前两天给花光了。开学时,他没去报名只好退学,因为已经没有钱交学费了,他不敢再向家里要,也不敢告诉家里他退学的'事。他只好天天泡在网吧里,并结识了一群狐朋狗友,和他们一起去打架,要“保护费”等等,最后还和他们去抢劫。在一次抢劫中,他误杀了一个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他的父亲知道了这事,立刻从乡下赶来。到了看守所,一见面父亲抬手就是一巴掌,还骂了他。也许,这一巴掌打醒了他,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自己本是一个平凡不过的高中生,因为网络,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后悔了,如果没有沉溺网吧,他就不会走向犯罪的道路,如果没有……可惜,现在一切都晚了,他将不得不接受法律的制裁。也许,人生就是一场游戏,如果把握好了游戏规则,那将是一场精彩的游戏,给人留下的将是美好的赞许;如果把握不好,正如这个男生,留下的就是无尽的叹惜。

成长日记 篇2

  孩子早上不肯起来发脾气,不配合起床穿衣,我已经按最晚的时间喊她了,因为我要去新公司上班,不能迟到,所以我打了孩子,终于愿意让我穿了,总算到公司刚好没迟到。

  今天晚上带看,没有带孩子去,孩子一个人在家,我以为会很快结束,谁知道搞了几个小时,然后我手还受伤了,实在不放心孩子,丢下业主和租客就走了,怕跳单也没办法,真的孩子更重要,然后晚上宝贝说,妈妈,以后你别去公司上班了好不好,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你去公司上班手弄伤出血了,我说是在别的'地方帮别人搬东西弄到的,然后她说那以后你别帮别人搬东西了,会流好多好多血。

  我被孩子纯真无邪的话感动到,今天特别折了一只千纸鹤给孩子作为奖励卡,满5张可以换礼物,孩子很高兴,晚上识字也配好得很好,只是因为工作原因带孩子晚睡了,很抱歉,我明天一定要先安顿好孩子。

成长日记 篇3

  今天早上,我问奶奶要来了几粒绿豆和几粒黑豆,我要泡豆芽。

  我用一个小碗,先把豆子泡一下,又找来一块纱布叠成两层,纱布浸透水,把碗里的水倒掉,然后把豆子放在两层纱布的中间,我有点不放心,怕水不够,又浇了一点点水在纱布上,这下好了,我把小碗放在窗台上,开始静静的等待它们发芽。

  到了晚上,我去看了看,豆子没发芽,但好像豆子都喝饱了水一样的满满的'。

  今天早上一起床,我立刻去看我的豆芽,只见绿豆的皮已经破了,里面冒出一点点小芽,小小的,像个小逗号,黄黄的。可是我的黑豆却镇静的很,不急不忙,一点动静也没有。我只有静静的继续等待“不忙先生”发芽了。

  到了中午,听奶奶说要给豆芽们换换水,不然豆子会烂掉,于是我忙给小豆子们换水。

  等啊等,到了晚上,我的绿豆芽又长出了一点点,再看我的黑豆,有几个开始裂开了皮,太好了。

  早上,我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我的宝贝豆芽,哈哈,绿豆芽已经有一厘米长了,黑豆终于冒出了它的嫩芽。我觉得,黑豆的豆芽比当初绿豆的豆芽要粗一些,我兴奋的又给它们换水,换水的时候我发现纱布的下面有一些须子,仔细一看原来是豆芽的根,它们竟然穿透了纱布,太牛了。

  到了晚上,我的绿豆芽又长长了一点,黑豆芽也长长了。我捧着碗给奶奶说:“奶奶,可以给我炒豆芽了吗。”奶奶呵呵的笑了。

成长日记 篇4

  当我翻开相册,看着那一张和童年小伙伴在波光粼粼的小河边的照片时,我的眼睛又一次湿润了。这幸福的时刻,将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中。

  我的`童年生活无忧无虑,充满稚气,充满欢乐,充满趣味和痴情。

  我的童年是在姥姥家度过的。村口有一条小河,河水由东往西默默流淌,悦耳动听的“叮咚”声,令人陶醉、流连忘返。我喜欢这条河,也喜欢这里的伙伴,小伙伴给我的童年生活增添了无限情趣。

  记得夏季的一天,天空晴朗,万里无云。我和小伙伴们来到河边,只见河水在阳光的照耀下,波光粼粼,小鸭子在河面上尽情地戏水,突然,我发现一个小棍粗细的东西在水中游动,仔细一看:“啊!是一条小鱼。”我高兴极了,唤来小伙伴们,她们也同样很高兴。

  我心里想,这里有小鱼,下雨后大概也有泥鳅,我把这个想法说给大家听,大家都同意,决定雨后来抓泥鳅。

  六月的天像小孩的脸,说变就变,雨哗哗地下了起来,一夜未停。第二天,天气转睛,我和小伙伴们拿了一些器具来到小河边。我先下去看有没有泥鳅。好运气,一下子我就抓了一条,于是我呼唤伙伴们下河。小伙伴们都高兴地跳下了河。到了晚上,我们个个满载而归,乐得都合不拢嘴。

  现在我十四岁了,已是青少年,但我看到那张照片,就又回到了童年,我多么想永远是一个无忧无虑、充满稚气与幻想的儿童啊!

  啊!故乡的小河,我爱你!啊!故乡的小河,我忘不了你!

  我慢慢合上了相册,但这幸福的时刻,将永远都留在我的记忆之中。

成长日记 篇5

  4月13日星期五晴

  今天下午放学的时候,妈妈带着我去小店买了一盒蚕宝宝,准备观察一下蚕宝宝的生长过程。

  蚕宝宝还没从卵里钻出来的时候,卵是黑色的,就像一个个小黑点。不到一周的时间,蚕宝宝就从卵里钻了出来,全身黑乎乎的,那么小的蚕宝宝叫,蚕蚁我迫不及待地把桑叶宴往盒子里放。第二天我来观察的.时候发现,蚕蚁那么小就可以把一大片桑叶吃得一干二净,没有剩下一点残渣。这个问题使我的好奇心,越来越强了!我问爸爸,爸爸微笑的告诉我。蚕宝宝在成长的过程需要大量的食物,那就是桑叶,才能快快地长大。蚕宝宝吃东西的时候发发出沙沙沙的声音,吃饱了还会听着音乐身体动起来,扭着扭着跳着舞来!

  又这样过了几周,蚕宝宝长大了,有的吃的白白胖胖的像个小胖墩,有的挑食长得瘦瘦的。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蚕宝宝已经开始吐丝了结茧,蚕宝宝抬起头来左右摇摆,吐出来的丝成了一个球形,自己钻了进去。

  又过了几天,变成了蚕蛾,蚕蛾不会一下就飞了走,而是先生蚕卵,再飞走。这就是我的养蚕成长日记,有趣的养蚕记。

成长日记 篇6

  微博记录:刚走进宿舍门,就闻到一阵平日没有的清香,果然,小水仙背负着我满心的期待开花了。花朵不大,一端起花盆就曳曳的发抖,透出新生的娇嫩。香味很浓,配合着浅黄莹白的身姿,直让我沉醉了。

  细说:虽然只有一株花,可一旦绽放,依旧满室芬芳。前天晚上下班回家时,妈妈让我把水仙带回了西边的.家。想着如果把她留在宿舍,之后的春节,好多天我们就都不能见面,她的美丽也无人欣赏,于是小心翼翼的开车执行了妈妈的交代。回到家时,水仙已经被颠簸的很多叶子都散垂下来,透出满满的疲惫。我于是细致的用绳子把叶子收拢,把花株理正,昨天一早起来,她已经恢复了生机,还新开了银盏一朵,新吐出一个小小的花骨朵儿。花儿盈盈摇曳在客厅里,映衬的整个家宁静欢喜。

  亲爱的,这样,用长长的时间,来孕育和关心一株鲜花,培养出生生相息的感情,确实比直接买一束鲜花,更能体会过程的意味和快乐。

  你须真爱,方会珍惜。不是吗?

成长日记 篇7

  让爱的阳光温暖博大;让思想的大树开花结果;让美的田野广阔繁华;让希望的种子吐露新芽;让知识的泉水涓流不息……这是心灵的告诫!你听到了吗?

  学习是一种无极的心境;是一种高贵的状态;是一种精神的牵引,捧起一本神圣的书,要用心去领会,在阅读时细细品味书香,书魂,书音,书韵,静静的感受泰然,淡然,怡然,超然的情趣,黎明前最黑暗,胜利前最绝望,成功前最渺茫,但我们要懂得享受,享受阳光明媚,享受空气清新,享受青春快乐,享受心底宁静,享受别样人生,这时,你将重拾起对学习的信心,我们要学习,我们要拥有智慧,因为智慧的传承是对自己一生的承诺,我们要在智慧的氛围中提升自己。

  父母是我们的后盾,我们理解父母。

  当考试后,回到家,父母关心地问你的学习成绩,却换得你一句:“你根本不理解我”你可知道你的父母是从事什么工作的?你可曾去过父母的工作单位?你可曾目睹他们的.工作场面?你知道你每个月的花销占你的家庭收入的比例吗?如果你这样做了,你还认为父母不该问你的学习情况吗?身为人子的你知道今后该怎样努力了吗?

  朋友是我们的另一只翅膀,我们珍惜朋友。

  和你一同笑过的朋友,你可能容易忘掉,但和你一同哭过的朋友,你却能永记心中,谁要是在世界上遇过一次真正的友爱,体会过肝胆相照的境界,他就会尝到天上人间的快乐,与你的知心好友一起学习就会使自己产生无穷动力,每天每一次都展现给你朋友一个新的你,“打扮”好自己,打理好心情,带着甜蜜,伴着梦想一起出发……

  老师是我们智慧的传播者,我们爱戴老师。

  我们爱戴老师,是因为老师有一颗金子般闪闪发光的心,每一个老师都有烦恼,但他们总会选择带着微笑走进课堂;每一个老师心目中都有他的好学生,但他知道在自己心里必须装着所有的学生;每一个老师都会遇到令他心烦的学生,但他知道教育需要等待,需要耐心;每一个老师都要承受工作的压力,但他心里最大的压力,一定是来自对学生的期盼,“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用来赞美老师无私奉献的精神是那么的形象,然而比喻不免有些伤感,为了老师对我们所付出的一切,我们更应该努力学习。让我们掀起智慧的浪花,凝聚知识的雨露,在浩瀚的海洋里汲取营养不辜负老师对我们的期望。

  我们微笑面对风景优美的地方;我们珍惜相遇的每一份友谊;我们清净内心的尘垢;我们提升自己走向超越之路……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遨游。

  见过一丛花,因为智慧的碰撞绽放出含蓄的花瓣,见过一片海,有过一个梦,决定从这里启程……

成长日记 篇8

  大多数女性,比男性更爱皮相,更容易被好看的事物吸引。古来评价女性美丑的的多不胜数,容貌体态,气质印象,多得研究不来。也有很多评论女子各种爱美心态和行为的文章,说得好听的不外乎“女为悦己者容”(尽管现在这一说法有了截然不同的解释,并获得不少支持者),不好听的本人不作讨论。有研究学者,把女性爱美的天性归结于远古人类时期,女性所负责的社会任务(诸如采摘果实、采集花草掩饰洞穴之类)遗留下来的影响。不可否认,这种说法十分新奇并且似乎还很有道理。暂且撇开这些理论,现代的女性从小就被灌输性别意识十分明显的“女性”教育,对当今社会女性群体性格的塑造是要负很大责任的,甚至有人直呼现代学校“女式”教育“不适于男性发展与成长”,网上曾因此掀起一番又一番的争论浪潮。那是他话了。无论如何,漂亮的女孩子一波又一波地站起来,就像没有止尽的潮水、没有谢幕的春天的菜园子、应势而生的四季气节一样,来得那么自然那么丰富。而女孩子对于美丽对于物质的无尽的暧昧喜欢,就本人来看,实在是个奇妙而繁荣的积累过程。

  我小时侯是个性格很“出人意料”的小孩。总做些出人意料的事,说些跌人眼眉的话。据众人回忆,某小孩三岁时,冬天,一家人围着火炉烤火。我坐在母亲膝盖上,火炉里柴火噼啪有声,一家人都在享受安静暖和的时刻。母亲膝盖上的小号孩子突然爆出一句:眉毛一画着,嘴唇一涂着,脸擦得白白的,跟个妖精一样。这话是对着我那刚进门的三妈说的,就是我叔叔刚过门的媳妇。话说当时那真是语惊四座啊。不知该小孩何时酝酿了这样丰富的词汇,还敢这么肆无忌惮地评说长辈,当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人家新媳妇爱漂亮讲时髦,早起打扮打扮那是很自然的事。不想这个小姑娘这么好管闲事儿。据说,我第二天中午午睡醒来,还记着这事儿,嘴里还嘟囔着:勒个鬼样子。不用说,我三妈到现在还牢牢记着这档子事儿。到今天还时不时拿来说:小时候也见得个灵活见怜的孩子,怎么现在变得这么木头了。那语气,真不知满含的是嘲讽还是些什么。然而,当时年方三岁的我绝对没想到再过两年,我为这个话题,过早地放了话,诚然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继续回忆。那是个晨风料峭的春天,天蒙蒙亮,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小棉衣”猫腰潜入刚从浙江回来的小姨房间,往口袋里抓了一堆瓶子管子五秒钟逃也似的钻出门去,东找找西望望,终于找到个好去处——将小身体藏在老式房子门口的一个石墩儿后面,心想:现在没人看得见了吧。实际上,院子门口的地儿,四面八方都瞧得见。不管啦,口红,我认得,唇上抹,脸上也能抹;白白的乳膏,什么?不管,手指一转,脸上来点儿,额头上来点,下巴上也来点儿……涂得不亦乐乎不知人间天上的时候,吱呀,半掩的院门开了,不知道最先看见我的是谁,反正,不一会儿,全家都出动了……免费的猴戏,不看白不看,看了……还想看。尽管后来有人安慰地说,没事,抹得像模像样的呢。其实后来,被人一讲这事,我死的心都有。我到现在还模糊记得当时的害怕和不知所措,不骗你,真的记得。

  一、口红篇

  我初中和两个表姐去了离家较远的乡镇读书,十二三岁的年纪,突然脱离了长辈的管束,也有了支配自己生活费和零花钱的权利,恰逢自我意识和特殊心理日渐苏醒,爱美的心,就像春雨后出巢的布谷鸟……日夜叫嚣。于是,晚饭后周末里,各处精品店去逛。各种可有可无的女生小用具,半实用办花哨的小用具,大到房饰衣饰,小到精致零钱罐亮片挫甲刀,甚至一张印花的缎带提手的礼品袋……都无时无刻不让小女生们惊叹又叹息,造物者何其巧匠精心!然而,最引人瞩目的,女孩子们,你们十四五岁的时候,到了饰品店里想看又不敢看、想买又不敢买、一旦买了便恨不得万分之一秒钟飞回家反锁起门来,试了一遍又一遍的东西——是什么?对了,唇膏。俗称口红。对女生来说,这种神秘和成熟的象征,简直就是自己小饰品世界里的“女神”。它既能让双唇水润晶亮,又能一下子拥有厚重质感和哑光的神秘;既能粉嫩水红凸显可爱,又能靓丽橙桔张扬个性,简直是强装成熟标榜自己再好不过的东西了。这种自古就流行得不行的智慧产物,在今天连很多男性都青睐不已。直到现在,我仍然认为,一管质地纯正色泽合适的唇膏,对于女孩子而言,无疑是平实无华的衣襟上的一枚矿石胸针,乱迹涂鸦里的一幅名品,名贵的烟酒堆里一袋正宗的碧螺春……或许不是最华贵起眼的,但起码,本质里,是自己最奢华最张扬的一抹色调。

  有篇通讯说,根据数据显示,美国每当经济出现危机或明显下滑时,汽车、房地产、日用品各个产业卖场业绩都在下降的时候,只有一种东西的市场,一如既往地持续并呈现跳跃性地增长发展,那就是——口红。原来当经济收入明显下滑,相对于在昂贵的衣服和房产代步等大宗生活消费面前,女性更倾向于买一条经济实用的口红来犒劳自己。瞧,口红背弃原来是时空和地域,所有女性都不愿抛弃的朋友。再素颜至上的女性,再不重视化妆仪表的女性,包包里、柜子头,一条唇膏,总是有的。

  对于wear,口红无疑还是一样压箱底的东西。有部叫《黑色唱片》的小说,一本诗一样让人分不清观念和时代的小说,字里行间满是华丽而坦然的纵情声色,其实只为寻找停止纵情的理由和归宿。女主人公叶小歌见心仪的男性朋友之前,迅速地给自己换了个妆容,画了十分夸张的眼睛,唇膏用了四种颜色。方觉出了门去是个穿戴妥帖的自己。奥黛丽·赫本在经典剧目《蒂芙尼的'晚餐》里,出租车上预感悲剧消息来临之前,她有句台词这样说:等我一下,女人擦好唇膏之前可不能听坏消息。是了,在很多女性身上,这两撇颜色是支撑她们不够强大的气场和自信的良好助手,它会帮你整个面容和自信撑得更加牢固,当然了,前提是适合你。

  二、高跟鞋

  哒哒哒,嗒嗒嗒。那是跟打地的声音,一种对少年女孩来说,让她们情愿屏息去听去遐想的声音。很多女孩子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趁人不备,悄悄露出自己肉肉的小脚,伸进一双不属于你的、充满诱惑和刺激的岿然冷静的弧度里去,然后,哒哒哒、嗒嗒嗒地,费力地像刚长出鸡冠的小公鸡,憋足了气傲气十足地在房里踱步转圈,要么心满意足暂时回到又丑又小的球鞋或拼色布鞋里去,等待下一次兴起的尝试;要么直到鞋子的主人发现,得来一顿嫌弃的责备或者不置可否的善意的笑。她们只是不理解,小女孩对成熟和成年女子的歆羡,那是一种无法说清楚的渴望,因为羡慕得太厉害。而这种羡慕,多半因为陌生,因为遥远。

  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往家里“提”过皮鞋,很漂亮的棕色,浅口高跟。我母亲一看:哪里来的鞋子哦!我说:从大伯母家门口提来的,大伯母洗了晒的。我母亲吓了一跳,连忙说:赶紧送回去,不然人家要把你当小偷的!我读低年级的时候,我母亲还在我的一堆棉衣下面翻出来一双她往冬丢的皮鞋,当然,是高跟。话说,半大的时候,我没少偷穿我妈的鞋子,那种强烈而不可言语的冲动,大概就是小女孩渴望成长的象征了。

  中学时去同学家里,看到过一幅翻印的油画。画上一个夏日午后,两个金发碧眼、有着厚实小肚腩和圆鼓鼓苹果脸的“小裙子”反锁了门,在试穿一地的大人皮鞋,各式散乱的高跟鞋,与两与个小女孩红彤彤的紧张刺激的表情相应成彰。觉得很喜欢,一下子好像看见了自己的小时候,实在是温馨。当时我一门心思十分激动:艺术果然是没有国界的啊。

  三、美容抗皱化妆品

  脂粉,脂粉,有脂更有粉。古代的女性,包括近代流行的浓妆重抹,女性的脸蛋其实是个颜色很丰富的调色盘,你绝对见到过很多。幸而,对于浓墨重彩现代审美兴趣不大。相较之下,发达国家更为倾向自然健康的肤色,因为那代表有经济能力和时间度假;只有在发展中国家,才以白为美。对于东西方审美的差异,自然也还有其他解释。我中学大概是太闲的缘故,我总有时间更有兴趣,每天乐呵呵地摆弄自己的脸。高中语文学的文言文里说,古时候的河水都被女孩子脂粉重重的洗脸水泼得浮起一层油脂。这我完全相信,因为我初中时一天洗四个脸是常态,洗完脸就擦厚厚的霜,过几个小时再洗,用舒服佳或者沐浴露洗,洗完再擦霜,温水都是浮起一层腻腻的香味,我的脸盆还被怀疑过是洗碗的盆。更何况古代那些整天绣花描眉的生活单调的女孩子,因此对于文言文里古代女子生活情景的记述,我深信不疑。偶尔用铅笔代替眉笔画眉毛被表姐发现,那绝对拉不下面子是死不承认的。翻杂志看到小贴士说把芹菜和根两碗水煮成一碗水,拿来擦脸,紧肤去皱,于是屁颠屁颠地去煮,表姐问我忙啥呢,我冷静地答:预防皱纹呢。多大个人,当时竟然真的十分担心皱纹。意外的是,效果还真有,并且还很不错,在此值得推荐推荐——擦了几次,脸上皮肤紧致得像糊了一层浆糊似的,瞬间感觉到皮层的活力。报纸上又看到红薯有助于肌肤活力去皱抗斑点,于是突发奇想地,用肥皂洗了三遍手,红薯切成块,稍稍一风干,浸在芝麻香油里,装在洗干净的“盖中盖”钙片盒里,用力拧紧,直到拧到手背青筋毕现再不能拧进丝毫,然后里三层外三层用地塑料袋包起来。接下来数着日子等,一天一天忍住打开看的欲望,等到半个月之后,满怀欣喜地打开来,发现芝麻油香味依旧,没有变质,没有异味。又怕芝麻油黑皮肤,在脸上先擦一层牛奶,然后夹起红薯块贴在脸上从下往上拖、从上往下拖,拖啊拖,也没见明显效果,于是丢下,转攻下一个美容“妙方”。

  十四岁的时候,我第一次看见流星,本来并不相信那些粉红色的说法,但是一看到,竟然就立刻被那瞬间涌起的天真而虔诚的想法感动了自己。黑黢黢的树林,在森森的夜色里看到的那一刹,我甚至来不及推一推身边的伙伴,压下激动的心情,兀自闭眼十分认真地许愿:第一,让我父母我弟弟永远健康。第二,让我以后长大想做什么工作就能做什么工作,作家也好记者也好。第三,让我从十五岁开始,瘦一点,再瘦一点,越变越漂亮。看到这里,你不是笑掉大牙就是对这个小姑娘印象一下子跌到谷底了吧。老实说,无可厚非,我觉得那时的自己,怎么就那么有心情臭美,真是无知又可爱。

  后来慢慢长大,开始用各种牌子的东西,杂牌、国货、妮维雅倩碧薇姿,等等,花样和款式数不胜数。很多化妆品就连瓶子甚至装瓶子的纸盒都做得那么精致,让人爱不释手。更何况,增白有各种乳膏面膜,祛斑产品五花八门;阴影高光仔细打,再平坦的鼻子也立刻变得高挺,素颜睫毛不够长也有生长液来补,毛孔被折磨得粗细不匀也有紧缩水来拍,近年连瞳孔都流行换色,更不用说实惠的完美芦荟胶、氨基酸洗颜泥、维生素E胶囊……无穷无尽的东西,无穷无尽的欲望。

  大学第一年军训都被晒得乌漆麻黑的时候,只觉生活单调而满足,也有女孩子整天问:哎那个睫毛膏是一擦上去睫毛就长长了还是那个东西的长度啊!哎那个去死皮膏是真的能去掉死皮还是东西自己里面的成分啊……诸如此类的问题,当时心里真是叹息不已。尤其是过了两年,当初问这些问题的女生,在主持几场社团的歌舞活动后,以及大学校园到处莺歌燕舞脂粉飘香的“催人奋进”下,已然成长为一名穿着入时妆容精致的时髦大学生,不禁感叹,这个社会,永远会教予你最感兴趣的东西。现代的女性,尤其是都市女性,基本上活在两张面孔之下——早上出门一张,晚上回家一张,不带妆容不出门,其中部分原因,暂且也可以说作是生存需要。有个笑话这样说:一女在街头算命,算命先生问:算甚?女答:姻缘。先生端详半晌,问:你想听准的还说不准的?女答:当然是准的。先生衣袖一挥:那就回去把脸洗干净了再来!化妆化得命都看不出来,这是有些戏谑了。

  四、衣饰篇

  我小的时候,母亲在浙江金华近郊一家私人服装厂上班,因为这层原因,自小我的衣鞋比同龄人稍多。每到节假日,总有来自外省的漂亮衣鞋回来。我母亲尽管不常在我身边,但她像所有的母亲一样,极力想给予自己的女儿自己能给的所有。尤其是过年,我最深刻的印象,一年一度,总是在满床摊开的新衣里挑选着开始新年的。这让我从小自诩,比别人对颜色和衣饰多那么一分品味和敏感。我小时不听话,母亲总板了脸说:再不听话,再不听话,端午不给你买衣服了。那我保证立马吓死了一秒钟乖乖听话。中学时不愿意下苦功夫念书,母亲就带我上街,一次大包小包衣裙鞋子买个够,辛辛苦苦回到家才长叹一口气:这下子心满意足好好读书了咯!我也曾下定决心好好念书,有一次拿了剪刀,把喜欢的衣服都找出来,决心把最喜欢的部分——腰带啊蕾丝边啊围巾啊全数剪掉,幸好被我外婆坚持抵制住了,否则我很长时间会后悔了——学习总是两天打渔三天晒网,尽管努力追赶,无论中考高考也并不见多大成效。除开英语和语文囫囵吞枣保留了些趣味和兴致。如果连衣服也没了,那得多伤心。

  小时走在街上,我随意多看了一眼,母亲马上会意地说:你长大了穿这样的衣服,肯定很好看。其实我在想,我以后长大赚钱了要买两件这样的衣服,一件大,一件小,一件我穿,一件我妈穿。这算是母亲对我小时候虚荣的印象,我却说不清那些记忆现在是什么感觉。母亲因为皮肤炎症和各种小病状,吃各种药打各种激素针,腰部发福身材已经不算好看,对于母亲的身材和年轻的相貌,我只能在幼时零碎的记忆和偶尔找到的黑白相片里探寻一二。在母亲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位女性为下一代的付出和改变,一点一点,一年一年。或许幸好我生长在平凡的家庭,没有过多条件去掌控实则被物质改变和侵蚀。这样才更顺利地看到家庭里平凡的变化,变化里各自的人生过程,也获得平凡的成长。

  大学即将毕业时,我实习在一所乡村小学当代课老师。几个月的乡村女教师生活,让我对美容对流行已经没有多大概念,经常萦绕我的,是孩子们单纯朴素的笑脸和可爱质朴的言行。在这里我总是想起乔叶,一位《读者》的签约女作家,在基层教育岗位沉淀,不放弃自己的爱好与情感价值信念,并作出坚持和努力,尔后终于发掘自己的亮点和价值。与我的现状不谋而合地相似。我慢慢在想,自己想要的东西想做的事,或许这个问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想清楚,但是这个平静而略带挣扎的过程,应该会赋予我将来感谢这段时光的理由。或许,有些年纪,朴实的心情和环境,会让一个人更明白自己的实力,也更接近自己的内心。

  再想起来,八岁的时候,还理直气壮地对人说:我到了十三岁的时候就要去死掉。因为十三岁肯定是我最漂亮的时候,我要去死掉,然后重新投胎!在八岁的年龄里,大概觉得十三岁就是能想到的一生最漂亮的时候了。那时候,觉得美丽和洋娃娃就是最重要的东西,丝毫不知道还有前途、未来这样好的东西。我也多么希望,那时候有人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看着我的眼睛说:嘿,小姑娘,比可爱脸蛋比漂亮衣服好的东西多了去了,好好地学习吧。可惜,没有那样一个人。所有人现在的憧憬,都是建立在永不能重来一次的过去的墓碑上的。至于我为什么要把这些糗事都回忆起来,是因为所有的丑事,都是要被披露被坦诚才具备最起码的意义的,在还算年轻的时候,为了以后不再被嘲笑,所幸伟大点,说出来一次给人笑个够。

成长日记 篇9

  为什么要听妈妈的话,长大后你就会开始懂得这段话。长大后我开始明白,为什么我跑得比别人快、飞得比别人高。

  ——题记

  我知道,从小到大一直有一位天使在我身边守护着我;当我受到委屈或被别人误解时,是她安慰我,使我的心灵得到安抚,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宽容和大度;当我被老师批评时,是她教导着我,让我知道世界上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在我跌跌撞撞的时候,是她一直在支持着我。她就是我的妈妈。她一直伴随在我生活中的每时每刻,让我时时感受的温暖的气息。

  有一次期中考试,我的数学只考了六十几分。我握着考试试卷忐忑不安地往家走去。我心想:“这回肯定完了,肯定会挨揍的。”不知不觉的就到了家,妈妈拿着我的卷子,皱着眉头,我想她的心里一定很失望吧。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妈妈这次却没有打我,而是叫我继续努力,这次不怪我,只要下次考好点就行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比被妈妈打过还痛,妈妈为什么不打我呢?也许打我的话,我会没这么内疚。

  在小时候,我得过一次很严重的感冒,久久不好,一个寒风呼啸的冬夜我感觉头晕、很不舒服,妈妈一摸我额头说:“哎呀,这么烫,肯定是发高烧了。”她看着我十分着急。那时侯我们是住在乡下,去医生家路很远,去那里是件不容易的事,而且那天爸爸刚好不在家,但是她赶忙穿好衣服,背着我去医生家。不知过了多久,当我醒来时,看见妈妈那张焦急的脸庞,后来爸爸才告诉我,原来那天妈妈一直在我身边陪着我打针,一晚上都没有回去。

  还记得在我五岁的时候,一次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经过一片很漂亮的油菜花地,我就在想:“假如我摘一些下来送给妈妈,她会有什么样的反映呢?”由于我强烈的好奇心,我就真的摘了一些下来打算回家再送给妈妈。于是我高高兴兴的往家里跑,回到家,我把那束花送给了妈妈,并对她说:“妈妈,送给你,祝你越来越年轻、漂亮。”妈妈听后非常高兴。她和蔼地对我说:“佳丽,你又长大了,懂得对长辈尽孝心了,虽然这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不过一样可以体现出来。”尽管那时候我听不懂这些话的含义,但我至少知道这不是骂我的话,所以我朝妈妈笑了。

  我的妈妈给我的爱是一种宁愿牺牲自己也不让我受多的苦的爱,是每位母亲对孩子的疼爱,这种爱是最伟大、无私的。它是一种非凡的`爱、一种特殊的爱。

  如今,幼稚的童年时光迈着轻快的步伐悄悄地离我而去,我渐渐长大了,妈妈也渐渐的老了,她脸上的皱纹也多了。而长大的我学会了与她顶嘴,惹她生气;学会了自做主张,厌恶她的唠叨。却不知道怎样去理解她、照顾她。

  “妈妈的心她不让你看见,温暖的事都在她心里面,有空就得多握握她的手,把手牵着一起梦游。听妈妈的话,别让她受伤,想快快长大才能保护她。”这是周杰伦的一首歌曲,也是我唯一喜欢他的一首歌,每当听到这首歌时我都会想起我自己的叛逆行为,也许我真的要听妈妈的话了。

  当我遨游在天际时,我真正要感谢的是我的妈妈。我一生都走不出她的爱,是她让我知道了飞翔。妈妈,我想对你说:“谢谢您!”

  ———后记

成长日记 篇10

  我喜欢文学,可能多少带有些遗传的因素。年轻时,父亲就是一个执著的文学爱好者,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写些散文、诗歌或通讯报道。听说我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父亲就常常把自己写的那些抒情而优美的小诗感情丰富地念给我听,虽然当时并没有什么“胎教”之说,可我还是被熏陶得有了些文学细胞。稍大一点,父亲就给我讲很多古老的神话故事,甚至文学典故,虽然我并不完全理解其中的意思,但却是在这样的文学氛围中一天天长大。在父亲的影响下,上学后,我一直对语文很感兴趣,常常是毫不费力就可以考个高分,写的作文也经常得到老师的好评,有时上黑板报,有时被老师作为范文当众朗读。小学三年级时,我还写了一首《我不想长大》的小诗,自己寄往《中国儿童报》,虽然最后一直杳无音讯,但也充分表现出我对写作的兴趣。上高中后,我成了学校“红石”文学社的社长,还着手创办了一个叫《红石》的文学刊物,编印学校一些文学爱好者的作品。为了编好刊物,我付出了很多精力,阅读了大量的写作书籍,参考了很多的文学刊物,还经常与作者交流,讨论,约稿,改稿,为此学习也受到了些影响。后来在妈妈的强烈干预下,我忍痛离开了文学社,专心读书考大学。但这一时期,对我的'影响是巨大的。

  进入大学,有了很多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我便开始大量地写东西。先是写信,写给父母、同学和朋友。那时候,每当夜深人静,我便亮一盏床头的台灯,通过纸笔和大家进行海阔天空的交流,所感、所闻、所忆、所悟,都尽情在纸上倾洒。在这个过程当中,我把所有的快乐都重温一遍,所有的痛苦都释放出来,所有经历过的和想象过的东西都在笔下重新编织,并把自己溶入这美妙的思维空间中,寻找着最合适的字、词、句,甚至标点,来抒发自己的情感。每一个字,每句话我都用心去写,每一封信都是一篇情真意切的小文章。直到现在,父母和朋友仍保留着我当时所有的书信。父亲说,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除了写信,我还开始尝试写小说。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给我提供了无尽的写作素材,大一的下学期,我以我们的大学生活为原型写了一部长达万字的纪实体小说《我们的故事》,大二时,又写了一反映大学生爱情生活的小说《情感写真》,这些小说后来在全系广为传看,引起轰动。现在看来虽然文笔非常稚嫩,却是那么朴实纯真。这些手稿,我至今还保留着,因为这里记录着我青春岁月里的梦想与美好的追求。

  后来,我考入了同济大学“记者团”成为一名正式的学生记者。记者团每周都邀请一些知名作家和教授来给我们讲课,从那时起我开始接受正规而系统的专业写作训练。编辑老师让我担任副刊的学生编辑,这让我的文采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挥,一有时间,我就专心地写一些自己喜欢的散文或随笔,没有了命题的束缚,没有时间的限制,我的写作兴趣空前的高涨,几乎每期都有文章见报。那段日子成了我记忆中最快乐、最难忘的时光。记者团的每一个人都是那么优秀而出色,每个人都有精彩的故事,每个人都有独特的魅力,每个人都是催人奋进的榜样和坐标,我在这样一个一流的集体中,时时读着他们、感悟着、丰富着、收获着……

  工作以后,生活更加忙碌,更加丰富多彩。恋爱了,结婚了,有孩子了,我渐渐从稚嫩走向成熟,从懵懂走向睿智。每一个阶段,都经历了许多故事,都有很多感动和难忘,我认真地用纸笔记录下自己生活中平平淡淡却又真实的点点滴滴,作为一种永远美好的回忆珍藏在心中。我想,多年以后,当我再次阅读这些文字时,我仍然可以体会到一种成长中的快乐与感动,这就是文字的魅力。

  其实,对于我来说,写作就是另一种倾述和释放。正是因为快乐,我才愿意写下去,正是因为喜欢,我才这么执著地坚持着。

  我想,我会永远伴着写作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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