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读后感

时间:2023-04-02 13:42:5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在人间读后感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在人间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人间读后感15篇

在人间读后感1

  最爱宋词,有“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的缠绵;有“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缱绻;有“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的神韵;还有“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的家国之恨。但往往只是流连于词句之优美,从未深究其中深意,偶然间读了王国维先生的《人间词话》,薄薄三十页,深入浅出,全是深辨甘苦惬心贵当之言。

  王国维对词之境界尤为推崇,开篇就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这是《人间词话》的核心理论,诗家所说的境界包括物境、情境和意境三境。王国维的境界是指“言有尽而意无穷”。他说境界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是有我之境。“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无我之境。无我之境,人只有在静中可以得到。有我之境,从由动到静的时候可以得到。因此无我之境优美,有我之境宏壮。境界又分隔与不隔,王国维尤其推崇“不隔”,他认为“不隔”更体现作品的自然美,景物宛然就在眼前,境界自然浮现,浑然天成。我觉得毛主席的词尤其符合王国维的审美,都是浑然天成、意境恢宏,既有“风雪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的浪漫情境,又有“我失骄阳君失柳,杨柳轻扬直上重霄九。”的悲伤柔肠,更有“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豪迈情怀……

  《人间词话》中最为经典的,还是提出了人生唯美三境界:古今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他用三首描述爱情的词,来对标人生的态度。人生的第一个境界,是需要一个目标,一个方向;第二个境界,是确定目标后为之付出的努力;第三个境界,当你有了目标和方向,并为之付出了努力,未必就一定能成功,那么请先缓缓,放松心态,也许成功就在不远处。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人间词话》让我领略到了词的博大精深,人生唯美三境界让我感受到了唯有孜孜不倦的学习,才能提升境界、永葆青春活力。

在人间读后感2

  一再拖延下,我终于将这本薄薄的小册书看完了,历时起码3个月。起初的目的本是为了从人间惨事中脱身,也是为了多了解些吃的喝的玩的的杂学。没想到一本看完,杂学相关的内容也就记得个零星半点,没有受到的启发多。

  因为人间惨事而陷入政治性抑郁的情绪已经有很长时间了。从结构之恶,到年初的魔幻现实大灾难,加之从前便时有发生的糟糕事,今年的境况不得不说是令人愕然的.。(其实生活里令人愕然的事情还有很多,但这次的神经刺激实在是超过阈值了,神经细胞们一个个战栗发抖)在这样的漩涡中,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受到波及。旅行被取消,回国困难,出门也困难,去年的预定活动被取消,连我期待已久的解剖实验都做不成了——这还只是像我这样离旋涡算远的人了。如果凝望再远一些,低落的情绪就会随着靠近而指数增长,掉进深渊。

  躲进蜗牛壳里翻阅这本书,我以为能被川北涮涮椒治愈,被金华的火腿治愈,被“何妨一下楼”治愈,被发生在昆明的种种小事治愈。结果转过头来细细思考,原来治愈我的这些文字生长在一个硝烟多于鲜花的年代。当想到这里,我不得不感到愧疚——我像一只肥硕的鸵鸟带着一双经不起风沙的眼睛躲在沙丘之下。

  这前几个月,我看完了《梁思成和林徽因》的纪录片,还感慨说自己也想做一个拥有烟火气的人,而对于这烟火气的由来不予以半点关注。结果一句“为人天真,热爱生活”一巴掌打在我脸上——我感觉我厚重的眼屎好像掉下来了一些。

  我看生物学,我看座头鲸,我看星空,我还看形形色色的人。一直在寻找我所爱,我的小糖人,我的烟火气。

  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能学会两只手并用地划拳,写得一手好字。

  在“闭门不造车”的自肃生活中,我很感激自己选择了这样的一本“杂学书”。

在人间读后感3

  人间失格,失去的真善美的人格天性,人们虚伪和善的面具之下,扭曲的嫉妒、仇恨、愤怒的邪恶嘴脸,隐藏着内心的阴暗。在日本二战走向战败衰亡的背景下,社会充斥着纸醉金迷的虚假繁荣,军国主义的遗毒蚕食着年轻人的信仰追求,要么一同戴上面具得过且过,要么独善其身坚守自我,要么浑浑噩噩随波逐流,遗憾的是,化身为主人公叶藏的太宰治,拥有与生俱来洞悉人性、聪慧敏感的天赋,却在追究自我真实善良极致与对人性、对社会的恐惧中不得其解,最后选择了另一条放弃的道路,自杀解脱。

  出身官僚家庭的叶藏,完全可以按部就班的完成大学学业,修习绘画技艺,凭借父亲的权利谋得一份稳定的工作,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即使战后日本政府重组或倒台,也能依靠家族的积累安度终身,然而天赋异禀的他,精神世界早已成为天使与恶魔的战场,在业火的燃烧中崩溃坍塌。他内心的焦灼斗争是对人性、对人与客体关系以及人在社会中存在意义的深刻反思,这种矛盾冲突不但是书中故事情节的焦点,也是作者以及每名读者寥寥一生都困惑挣扎的'焦点。

  问题的根源在于,自我内心的圆满无暇,在生存的蝇营狗苟中很难不被玷污。叶藏儿童时期用小丑般杂耍的行为举止来伪装逃避对人性的恐惧,闭口不谈真实的想法,即使身为小少爷,对女佣和仆人卑躬礼貌面具下的冰冷脸庞也颤若寒蝉。少年时期的他,心理人格分裂愈发明显,甚至寄希望于绘画妖魔,渴望获取它们强大的力量来对抗恐惧,书中写到:啊!给我冰冷的意志!让我知道人类的本质吧,人就算踩着别人往上爬,也不算什么罪,给我一个愤怒的面具吧!”随着年龄的增长,深深感到真实的人心不过就是如此阴暗,自己殉情自杀未遂,愧疚于每一个善待自己的女性,摆脱不了对崛木依赖的软弱无能,在酗酒、吸毒中获得虚假的力量,从此臻至自我终极无果,也被传统的家庭道德所不容,昭示着人性的悲哀。

在人间读后感4

  就在今天早上,读完了汪曾祺老先生所写的散文集《人间草木》。本来想写个梗概给大家看看,结果发现编后记中写的很全,写出了汪老被草木动物观察的细致,也写出了情怀。那我只好没得写啦。转念一想,我也是一个颇爱草木的人。所以也就写写我与草木的二三事吧。

  花里面我养过的花的品种搬着指头就可以算出来……但是我最爱家里的吊兰。我记得那还是上小学时爷爷送给我的一盆。嗯,到现在还活着!

  有啥趣事呢?就是我家那盆吊兰本来好好的,后来不行了,叶子泛黄,有的枝条软弱无力。施肥浇水……都不管用,还是老样子。后来觉得是土壤不行了,我和妈妈就开始给花做手术。结果把土拿出来,把跟搬开,发现中间好大一个蛆。原来是它,换了新土,铲除了害虫。我的花自然健健康康,活到了现在。吊兰开花,花是白色的,白中带点绿,有着黄色的蕊。一切是那么淡雅素净,一切是那么有骨气。这也是我这么多年喜欢吊兰的原因。

  我也喜欢竹子,同样也是喜欢她身上那股傲然挺立的气质,怎一个美字概括!

  后来去了南方,见的花更多了,长在高高的大树上的,或者长在盆里面的,或长在地面上的,或者依偎在大树旁边的,颜色有紫的黄的红的白的……但是我更加觉得花应该种植在人比较少的地方,因为那样,少了喧嚣,多了几分安静,该赏花的人还是会去赏的。

  还记得学校桂16旁边的`那颗花树,本该很美的,但就是因为种在了学生流量比较大的地方,少了几分美,每逢下雨,踩着花瓣,泥与雨水混合在一起,简直像一坨垃圾……

  汪老给《草花集》写了个序,还特别解释了一下草花不是花草,草花专指那些不名贵,但是容易种的花品种。随便把她丢在那个旮旯里,只要给一撮土就得。

  我就想,以后我的院子里也要种满花花草草,不需要多么名贵,闲暇的时候,坐在她们旁边,看看这些花花草草,闻一闻带有青草气息的淡淡的香味,也是一种乐趣,妙哉妙哉……

  最后啦,改编汪老的一句话做个结尾。

  有的写,就写几个字;没得写,就空着,断断续续,长长短短。什么时候意犹未尽,就收场。当然我与小动物的那些故事也可以写成个《人间动物》但这名字些许就没那么雅致啦!

在人间读后感5

  在九年级上学期,在紧张的学习生活中,我抽空读完了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中的《在人间》。

  《在人间》是高尔基长篇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中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从11岁到16岁时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而这时的我,正是于那时的他年龄相仿的时期,从他的`生活体验中,我体会到了许多和我完全不一样的经历,也从阿廖沙那里学到了许多我本该具备却没有具备的东西。

  在整本书中,我体会到最多的就是阿廖沙的求知欲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同时提到的最多的也是书:读书,看书,藏书,借书,论书……一切有关于书的话题在《在人间》这本书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首先,我体会到的第一点是阿廖沙对书的执念。虽然有不少人百般阻挠他读书,但是阿廖沙还是暗地里偷偷地看,享受着书带给他的欢乐,即使是被打,即使是被赶出去,即使是被鄙视被骂,他也没有放弃过,还是一贯的贯彻自己的爱好。但现在的我并没有这样,处于这个“丰富多彩”的时代,有时间我宁愿去看看电视,玩玩电脑,而不是感受书香,总是抱怨自己没有时间,但是处于当时那个时代的阿廖沙,明明比我贫穷百倍,比我累千倍,空闲的时间比我少万倍,但是他确比我读的书要多百倍,经历的事比我多千倍,我又有什么借口来拒绝看书,从书中获得知识呢?

  同时,阿廖沙也会通过自己的意识来分辨书的好坏,即使是所有人都认为差的书,他也会凭自己的感觉来公平的评判这本书,以至于他总会在同一本书中发现比别人多很多的东西。而现在的我们,是逆来顺受,老师、家长说好的书就好,差的书就差(单单是名著,玄幻小说,言情小说),读不出属于自己的收获。同时,也不知道扩大阅读范围,只是读古代的名著,而不读现在的比较有意义的书,更符合时代的书。

  总体来说,《在人间》教会我们该怎样读书,以什么心态来读书,如何辩书。十分值得我们现在去阅读。

在人间读后感6

  接触到汪曾祺写的小说还是在学“端午的鸭蛋”的时候,他朴素而形象,生动而有趣的语言吸引到了我。特别是描写吃鸭蛋的时候,写到筷子一戳,红油就流出来时,我的口水也跟着流出来了。于是我开始更多的关注他。

  不出所料,《人间草木》这本书依旧是他那令人舒适的风格。他写的都是生活中的常事,却比我们多了一双更会发现美的眼睛。像“故乡的元宵”这篇文章,他会发现故乡元宵时唱的歌前面都有个“格炸炸”,会发现烧香的老妈妈鞋底的牛屎,会发现外地没有的习俗“看围屏”,他的发现,都是些很与众不同的东西,别人在欣赏烟火,他在观察烟火的声音。这里可以体现出他的敏锐。

  我最喜欢听他解说家乡的那些吃的。他喜欢先表示要解说的`东西有多么多么著名,又有多么多么美味,哪些人爱吃,哪些地方有卖的。让我们了解到这些东西的名气以后,再一一道来。先是它的色泽,胭脂红的等等,再是它的吃法,烤着吃焯着吃等等。他简直就是个美食家,面面俱到样样俱全,豆汁儿,豆腐,手把肉,贴秋膘,栗子······ 朴素的语言更能让人亲切感受到美食。我想只有享受并热爱生活的人,才能知道这么多。

  再来就是他所描写的季节。夏天,他直言不讳地表示很舒服,他甚至根据栀子花香味太浓,让人难受的特点,再根据文人对栀子花的评价,把栀子花拟人化,于是我们看到栀子花怒骂文人:“我***就这么香!你管得着吗?”他用了俗语,读到这里,我感觉自己跟这篇文章更亲近了。冬天,在他们家乡里是非常愉快的日子。可以进入暖烘烘,幸福的被窝,可以睡懒觉,打牌,玩雪,做“年烧饼”。我在想,这些体验,几乎都是因冬天的冷而导致的,如果冬天不冷,想必会更快乐舒适一些。可在当地人心里,冬天被赋予了特殊的韵味。

  汪曾祺的文章是接地气的,我从他的文章里读到了他自己,他是一个平和,友善,宽容,乐观,真诚的人,更是一个热爱家乡,生命与生活的人。我最后想起了他的一句话:

  “生活,是很好玩的。生活,是充满希望的。”

在人间读后感7

  今天,我读完了一部小说,它的名字叫《童年·在人间》。 这是一部自传体小说,作者是高尔基。这部小说主要讲的是:阿廖沙结束了童年,走向了社会。但社会中有很多困难等着他去面对。

  阿廖沙的第一个工作就很让他厌烦。他去了一家鞋店当学徒。这个老板是个矮胖子,栗子脸,很不招人喜欢。鞋店里还有阿廖沙的表哥萨沙。他很傲慢,根本不把阿廖沙放在眼里。可是有一天,他让阿廖沙看他箱子里的“宝贝”。里面只有一些纽扣。他见阿廖沙不满意,很不高兴,说主人会骂他弟弟的。阿廖沙忍无可忍,逃跑了。 他的第二个工作同样让人讨厌,就是要天天面对一个老太婆。她爱吵闹,还奚落阿廖沙的'外祖母。虽然外祖母一再请求说让他在干一段时间,但他还是逃跑了。 在社会上流浪完后,他又回到了以前的主人家。干了一段时间后,阿廖沙遇到了裁缝的妻子。她人很好,常常借书给阿廖沙看。可是,好景不长。到第二年春天的时候,裁缝一家搬走了。

  虽然他们搬走了,但又搬来了一位美丽的夫人。她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阿廖沙很喜欢她,她也很喜欢阿廖沙。有一天,夫人的小女孩在她妈妈怀里迷迷糊糊的睡着了。阿廖沙便回家去,可是小女孩耍脾气,不跟阿廖沙道晚安不肯睡觉。阿廖沙跟小女孩道了晚安后,回去睡觉了。第二天,我向夫人借了本书,睡觉时就偷偷地吟诗。后来,我离开主人家,去圣像作坊当学徒。作坊里的人都很让人喜欢,有一个人还会在夜里吟唱自己写的歌。可是掌柜很烦人,老是把钱扔到地上,我把钱丢了,他就说是不小心掉的;我把钱还给他,他第二天还玩这种游戏。阿廖沙很讨厌他,于是独自在街上走,遇到了以前的主人。干了一段时间后,他走进了大学,改变了人生的航道。

  一个人要想独自在社会上生活很难,何况阿廖沙还是一个不到18岁的孩子呢!但,社会中的困难,他都一一克服,证明他不是个孩子了,而是一位大人了。在我们的世界中,又有谁具有阿廖沙的这种精神呢?

在人间读后感8

  关于工作。

  工作的本质:为了生活。赚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不要觉得很俗,这本就是真实的生活状态。工作中总是会遇到困难,遇到不熟悉的情况,试着先做,试着去挑战,逃避容易失去学习的机会,失去成长的可能,最终可能失去整个职场生涯。俗话说做事先做人,工作中要处理好人际关系,要有合作的心态,对他人保持一份善意。对于自己的工作要有清醒的认识,喜好不是唯一的标准,前置的规划、学习和训练,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养,才能拥有说不的权利。同时工作不是生活的全部,不要把自我价值全部放在工作上,如果工作需要一直做出巨大的牺牲,一定要果断地离开,人生有很多精彩可以领略。

  来则欢喜,去则放手。

  不要有过多的期待,对生活中的小事心存感激。对于生活的态度:知足常乐。丢弃人生不必要的行囊:必须要幸福、必须要出人头地、孩子必须要优秀等等,人生可以有很多的期许,为此要去努力,去奋斗,也许跟目标会有差距,但没关系至少我们有一直在进步。成功时需要接纳自己,失败时更需要接纳不完美的自己,因为所有好的、不好的都是我们无法分割的一部分。快乐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

  恰当好处的人际关系。

  真诚和感恩是良好人际关系中两个重要的选择。别人关注并在意自己,真诚地说句“谢谢”。与合不来的人尽量简单交往;与合得来的人保持亲密交往。交往的.过程中,不要去强求改变别人,这很难,大概率失败。分清彼此,要有边界,超过了就变成干扰别人的生活。人与人之间就是互相帮助,容易接受拜托的人,人际关系摩擦就会少。力所不能,要真诚的告知对方。争执后先道歉才是胜者,如果一遇事就发飙,你将无法立足。没有100分的人际关系,只要能对信任的人说说真心话倾诉心事就好了。

  让心归于平静。

  自己寻找答案,才是最终解决之道。立足现在,不要为明天的未知焦虑。大多数的事情都会得到解决,人生只能笑着走下去。接连发生不顺的时候,也不要停下脚步,停下来就无法前行了。好好睡觉。面对没有自信的事情,一定要真诚坦率。和别人比较让自己陷入失落、嫉妒中,实在没有意义,只会消耗自己的精力。

在人间读后感9

  我有抑郁症,所以就去死一死,没什么重要的原因,大家不必在意我的离开。拜拜啦。——走饭

  你知道的,就是有人可以这样轻松自然的谈论死亡,仿佛在谈论一日三餐、周末旅行。

  生存并且不厌恶自己,并不是人人都有的能力,痛苦这种东西,与生具来根植于一些人的心里。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1948年,太宰治写下《人间失格》后便跳河_,《人间失格》无疑成为天鹅之作。作为一部典型的自传体小说,故事的主人公大庭叶藏是太宰治人生轨迹的复刻。大庭叶藏近乎固执地认为自己是一个“边缘人”,他性格敏感且脆弱,与女友相携自己虽然幸存却因为女友遇难而获教唆_罪而锒铛入狱;他思想反动,参加非法的右翼社团;他终于静下心与一个女子相爱并结为夫妻,却因为歹人玷污了他的妻子,致使他一步一步地走向堕落。他选择吸毒,不时寻找短见。后来,大庭叶藏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抛弃了整个世界,然而却也可怜地被世界抛弃。

  其实我们大多数人,都并不知道来到这个世界的好处何在,但有些人在发奋中奋斗中寻找生命的.好处,有些人却从很早就开始正因迷茫而放下,我不知道是上天怎样的安排,令这个原本富有才华的男生,这个临死但是才38岁的男生的一生竟是如此悲怆?好在最后,他最后自己做了一回主,跳河身亡,生而为人,他很抱歉,但是死去的太宰治并不知道,他会对更多的人抱歉,总是说是最不负责的选择,就算是在宗教里面,灵魂也是无法解脱的,而这些,不知道太宰治是否知道,他的灵魂又是否能够逃脱那纵身跃下的冰河,每一世的功课总要做完,没有做完的就算是想逃跑,大概也只是徒增留级的悲哀吧。

  这是一个暴露负能量会被咪蒙小姐骂翻的时代,我们太需要显现自己痴迷于读书旅行健身的政治正确了,没有人敢像《人间失格》一样,把阴暗的自己撕碎了给别人看。可是如果你像我一样,在凌晨三点和太宰治来一次精神碰撞,那么你不愿意再佯装幸福。谈到人生的真实状态,我在本书里也找到了最恰如其分的一句描述:

  现在的我,谈不上幸福,也谈不上不幸。

  只是一个谈不上幸与不幸的存在罢了。何为生活?

  昨夜,美酒入喉,我心欢畅。今朝,酒冷香落,徒留荒凉。

在人间读后感10

  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幸运的年代,没有战乱纷扰、饥寒交迫的年代;我们享受着亲情友情爱情,追逐着各自的理想,尽情的挥洒各自的特长;然而,这种美好的生活不仅使欲望膨胀,还带着一种病毒——使人变得麻木。

  感染了麻木的人很少思考,而思考对一个人来说却十分重要。思考不仅能确定自己的人生方向,对学习工作也大有帮助,还可以帮助记忆。(我想这就是为何我们很难记起童年发生的趣事吧。)当我们渐渐学会享受物质,忽视了精神世界的经营,人变得麻木不堪,如何享受生活?

  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失去母亲以后,从童年走向人间,起初他在一家鞋店当学徒,而后又在亲戚那当仆人,受尽欺负,直到有一天逃了出去,在一艘船上当了洗碗的伙计,在那儿他遇到了友好的斯穆雷和司炉雅科夫,他们引起了他的兴趣。而后又在一家圣像店里当学徒,认识形形色色的人和他们各自的遭遇。最后又回到亲戚的工地当管事,结识了忠厚的老者奥西普,他令阿廖沙想起了斯穆雷和司炉。期间他迷恋看书,看书成了他最大的爱好,他的第二个爱好是与人交谈。他目睹了社会底层的'阴暗面,受尽生活的艰难与不公的待遇,因此他有了丰富的生活阅历。高尔基自述:“我还刚刚满十五岁,但有时觉得自己已成了中年人。因为我经历了各种的事情,读了各种的书,常常为各种的问题烦恼,好象从内部膨胀起来,增加了重量。”“但是书愈读得多,就愈觉得不愿去过那种一般人所过的在我看来毫无意味、毫无必要的生活。”

  15岁的少年,却能像中年人一般懂事,这是多么难以想象,我想正是苦难的生活造成了高尔基——这位著名作家深沉的思想。而我们在15岁时还像一张空白的纸一样单纯,直到18岁成年还要依赖父母,甚至直到大学毕业,这种显而易见的“幼稚”可见我们思想的浅薄。比起书中的阿廖沙,在工作之余阅读大量书籍,让我这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汗颜,四大名著尚未能读全,比起没有受过教育的阿廖沙,我也只是多懂些数学,西洋语而已。而丰富的生活经验,深沉的思想是我暂时无法学到的。

  当然,无须羡慕阿廖沙,有优越的生活条件是幸运的,它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更好的环境。

在人间读后感11

  这两天闲了下来,万籁俱静之时,总觉的有些空虚寂寞,有时候真的什么都不想干,连心爱的手机都不愿滑开。这冰冷的世界,有些令人畏惧。

  在橱柜上,用手指轻轻滑过书的封面,莫名其妙的,选中了汪曾祺的《人间滋味》。怀着平和的心态翻开,摩擦着。久违的,第一次摸书却感觉到很舒服。一篇篇短文的形式,一个个味蕾的诱惑,一个个属于那个时代的记忆。坦白地说,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揣测着一定又是讲述社会的纷繁错综,人间的知情冷暖,而结果却令我出乎意料,出奇的,食物,一种种,我刚开始觉得这是一部菜谱,以致于我怀着欣赏美食的角度读完了整本书。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本书也给予了我回赠——温情与故乡。

  看了很久,几乎是抱着字典读的,好多生字词,我懵了很久,称得上步履维艰。飞速发展的时代,好多旧时的记忆被遗忘在角落。看着汪老的书,突然觉得朴素才是真的美,我想去效仿,但是又怕哗众取丑,东施效颦。高邮的'鸭蛋,老北京的萝卜菜……汪老的文章没有一点鱼腥,不掺杂太多华丽的辞藻。过去的我,一直认为只有华丽才能驾驭他人的眼光和胃口。这篇文章,我把过去那种为了想一个词花了半天的感觉放下了,充斥着的只有内心的轻松。汪老交给我们很多,整本书中最值得一提的是流溢的故乡之情。无论是袁才子的记录还是作者自己的观点,故乡虽小,故乡虽比不上蓬勃的大城市,但却有着最纯真的味道。这种观念,我想许多人都有。落叶归根,人之常情,只有故乡才是那些漂泊在外的游子真正的家。

  许多人觉得读一本课外书就如看了一遍别人的智慧,然后进行称赞,总觉得比不过别人。有的人,惧怕生活,对生活点头哈腰,为了几张纸,甚至出卖自己的祖宗,舍弃自己的故乡。著名球星科比曾说过,总有一个人要赢,那为什么不是我呢?难道人敌不过生活么?

  记住,当你累了的时候,回到家乡,吮吸那一片破土地的空气,那是你最好的归宿。

  当你撑不下去的时候,吃一份家乡的菜,那是你成功路上的支柱。

在人间读后感12

  寒假期间,我读完老舍先生的《烟火人间》。老舍先生有着“人民艺术家”之称,是现代著名的文学家。

  在老舍先生的作品中,各种表达叙述的分寸都拿捏地恰到好处——幽默、京片儿、平实,仿佛没有一丝一毫的炫技痕迹,只是絮絮叨叨地叙述着身边的所见所闻——平凡琐事与高深立意浑然天成——但这显然已经达到了上层武学境界,即“无招胜有招”。读了《烟火人间》,我才恍然大悟——这样的语言艺术家,并非一路火花带闪电。他和普通人一样,经历了长时间的摸索与打磨,经历了挫折与否定。不同的是,他一直笃定的坚持着,积累着,不断突破自我,直至涅槃重生!

  《烟火人间》选取了老舍先生的一些经典短篇小说和散杂文作品。这些作品多取材于市民生活,通过日常平凡的场景反映普通的社会冲突,挖掘对人们生存、命运的思考,这些文章有的描写城市平民的生活轨迹,有的.书写知识分子的生活趣事,有的描摹生活见闻。作品充满生活情趣,文笔细致入微,更贯穿着老舍先生一贯的幽默风格,让人从轻快诙谐之中体味人生哲思。老舍的创作受益于民间文艺的影响,他的作品从形式到内容都雅俗共赏,突破了知识分子的狭小圈子,这使他的作品具有大众性、通俗性的特点《烟火人间》所涵盖的主题包括爱情、婚姻、北漂生活以及婆媳关系等,饱含了老舍先生对生活的感悟与热爱。《不成问题的问题》就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说,通过一个农场的变迁反映了中国社会的缩影。丁务源无才无能却能左右逢源上下贯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秦妙斋身无分文却能口吐白莲侃侃而谈,吃住全靠骗嘴耍赖;尤大兴正义有才,却不懂人情世故,被憎恨污蔑,排挤人压。范伟通过这部电影拿了金马奖最佳男演员,看书时想象他的形象代入毫不违和。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颇丰。

在人间读后感13

  读名著,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作者总是把书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去美化他的“玛尔戈皇后”。这个人物对他本人影响很大,也是因为她,他愈加热衷于读书。他的胆子愈来愈大,敢于与一切邪恶势力作斗争,这种行为我很佩服。正因为他热爱与学习,所以得到了很多人的尊敬。也是我明白无论在什么样的年代,只要有学问,就可以得到尊敬。所以我只有努力学习,才将来在社会上立足的基础才。在那个信教的年代,他却有一点不相信上帝,也不屈服于任何人脚下。《在人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写的。它真实的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的,很小父母双亡,由外祖母抚养,可家庭贫困的.外祖母哪能抚养的起呢?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逼高尔基流浪街头自己养活自己..他先在鞋店、圣像做学徒,又在轮船的厨房里打杂,过着非常沉重而苦闷的生活。而读书使他找到了快乐、安慰。虽然条件艰苦但高尔基久久不能忘记读书,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如在这一段里:

  ..星期六那天,我到阁楼上晒衣服,想起那本书,就将它拿出,读起来。我读的入了迷,一直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省略) 我读的入了迷,耳朵听到大门口的门铃声,竟然一时弄不明白这是谁在拉铃,为什么要拉铃。(省略) “你聋了!外面在拉铃!”保姆生气地说道。

  我赶紧去开门。

  “睡着了!”东家严声问道。他的妻子费力的爬上楼梯,抱怨我害她着凉了。那个老太婆骂个不停..

  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死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

  虽然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屈辱、欺凌。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功夫不付有心人,终于,他通过努力的自学,使他成为了一名出色的著名文学作家! 啊!高尔基是多么的伟大呀!同学们,我们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也要向高尔基一样,坚持读书,坚持学习,成为一名热爱读书、热爱学习的人!

在人间读后感14

  《人间游戏:伤痕》是钟宇根据现实案例改编而成的犯罪悬疑小说。虽然没有看过第一部,但基本不影响对第二部的观看感受,案件相对独立却也离不开前一部的羁绊,所以还会想去翻翻第一本书。故事讲述了从一具悬挂在窗户上的半截尸体开启,这样血腥和奇特的杀人模式打破了海城市清晨的宁静,接二连三的案件涌现,成了骇人听闻的连环杀人案,案件的背后却又牵扯出了第一部的主角姚沫和20多年前他母亲莫莉的杀夫案。

  钟宇,畅销书作家,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而这部小说也是根据现实案例改编,这些头衔足以让人对这本书有很高的期待,但通读下来还会有些小小的失望。书中作者对于心理学的描述很专业,这点无可挑剔,而整个案件的.发展过程不知道是由于现实如此还是作者不太善于布局有些不尽如人意,尤其是在出现了三个被害人,确定其之间的关系后,警方也未能采取相应措施这一点很让人费解,作为一部小说而言,这部分设计的不太合理。

  从其他方面来看,小说人物描写很丰满,初出茅庐的富二代警官张铁、终身未娶的老锁匠、人性扭曲的姚沫、精神失常的林珑、为爱付出一切的长歌……每个人物都有着各自的秘密,心中都有着一座城,默默的在城中忍受着生活的悲伤与磨难,造就了如今的局面,也让故事更加精彩。一个时隔多年的复仇,一个因为爱与守护的犯罪,一个被埋藏多年的秘密。书中涉及的心理学内容还比较多,也有特定的名词解释,这本书给人印象深刻的是关于围墙和树洞的内容,很多人都活在自己的城里,无处宣泄的痛苦是一种折磨,有些秘密却不可能藏在心里一辈子,所以才会有树洞的出现。这样看来,姚沫心理的变化离不开家庭、继父的多重原因,他成了别人的树洞,可谁能是他的树洞呢?只有他自己为自己宽慰,于是有了第二人格,甚至最后出现的树洞人格。

  有些人杀戮是为了掩盖事实,而有些人杀戮只为守护一个人,尘封多年的秘密,终有一日会浮出水面。当真相被揭穿,有人解脱,也有人陷入更深的沼泽,这个故事的结束也预示着下一个故事的开启。这个系列虽然没看过第一部,但从这一部也能看出故事的连接性、人物的贯穿性都比较大,总觉得为爱不顾一切的长歌很可疑,很好奇他心中有着怎样的一座城,第三部应该会更精彩,期待吧。

在人间读后感15

  “三张照片,三篇手记”,书不厚,若投入,三小时足矣!

  电影版的《人间失格》我是很早就看过的,依稀记得是大二,只记得画面阴郁,似乎讲的是一个富家子弟的沦落生活,伪装,不羁,放荡,酒精,女人是他的特写,仅仅如此而已。

  好现实的一番记述,写尽了人情冷暖,曾世炎凉,从小的讨好,逗趣,青年的逃避,寻死,到后来的寻求救赎到救赎幻灭,他没有解脱,他的结局是他的性格招致,他的性格是从小养成,幼时的性格是天生如此还是家庭主导,这就人各执其词了。

  此外,可以说主人公的沦落和掘木有密切的关系,从罪→罚这一系列的过程中,他扮演了看客和助推者,遇人不淑,这便体现的淋漓尽致。人生有很多次遇见,但往往正是这些遇见影响了他人生的道路。

  酒精和女人是贯穿的主线,他通过这两种方式麻痹自己,从中获得慰藉,最终伤害他的也是这两种,让他看破了一切,他以为在良子身上看到的纯洁能够救赎他,然而,最终仍是悲剧收场,他的唯一希望破灭了,并非是良子的过错,他并不恨良子,良子是信赖天才,他恨的是人的信赖之心总会因为过于信赖别人而遭到玷污。

  于是后来又开始重蹈覆辙,他是自我放弃了,他看破了亲情,被友情也是伤碎了自尊,爱情的话,我觉得他从没有爱过一个人,包括良子,良子对于他来说就是救赎工具,否则也不会最后抛下她,人其实爱的往往都是自己。

  读罢《人间失格》,文中有几处印象很深,一处是静子和繁子的对话,“为什么要喝酒呀?”

  “爸爸他啊,并不是因为喜欢才喝酒的`。因为他实在是人太好了,所以……”

  另一处是最后妈妈桑的一席话

  “都是他的父亲不好”,“我们认识的阿叶,又诚实又乖巧,要是不喝酒的话,不,就算是喝酒……也是个神一样的好孩子”

  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东西,酒并不是人们主动就愿意去喝的,似乎,这是一个解脱方式,虽说是一个不高明的途径,但也是人想要去麻痹自己的一种方式,如同阿叶说的,他一次都没有想要去伤害任何一个人,于是他的解决方式便是伤害自己!

  人生并非一帆风顺,生活会告诉你,哪有什么一帆风顺美梦成真,只不过遍体鳞伤后慢慢降低了对生活的要求,适者生存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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