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方案

时间:2021-03-19 23:22:2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宣传工作方案模板合集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宣传工作方案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宣传工作方案模板合集7篇

宣传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情大走访、民诉大化解、民生大改善”主题活动,加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时间要求

  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

  二、工作任务

  (一)标语宣传

  各国有林场、木材检查站、园林管理处、森林公安局要在办公场所制作悬挂“民情大走访、民诉大化解、民生大改善”宣传标语,局机关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完成时限:由局办公室5月17日前完成。

  (二)入户宣传

  各干部职工要利用下村工作时机宣传林业政策法规和征询民意,广泛征求和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每名干部职工每月不少于2次到扶贫村入户宣传,将干群“廉心卡”张贴到户,进一步了解民情、化解民怨、改善民生。

  完成时限:由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队、办)从即日开始。

  (三)广播宣传

  利用宣传车在村组人口密集地重点宣传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措施、诉求渠道、举报电话、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知识,每周不少于1次,切实让此次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与。

  完成时限:由纪检组、防火办从即日开始。

  (四)网络宣传

  充分利用QQ、微信群和政府,实时发布此次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的动态信息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知识。每月至少上报2条主题活动相关信息。

  完成时限:由局办、纪检组常态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履行“民情大走访、民诉大化解、民生大改善”主题活动宣传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召开专题会议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人,确保该项宣传工作全面开展。

  (二)创新宣传形式

  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充实宣传内容,切实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严肃问责追究

  在“民情大走访、民诉大化解、民生大改善”主题活动中,对此次主题活动敷衍塞责,只停留在表面上,不落实在行动上,不积极配合,不按要求抓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局纪检组将进行严肃问责。

宣传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全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依法治市宣传工作方案〉通知》(达市委办发〔20xx〕9号)要求,推动《宣汉县依法治县20xx年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切实掀起依法治县的宣传学习热潮,营造法治宣汉建设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目标

  坚持用创新创造的办法有序有力推进依法治县宣传工作,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通俗易懂、连续不断,防止断档、空挡等现象发生,做到新闻有形象,广播电台有声音,网络有消息,各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和基层单位有法治标语,确保依法治县工作宣传率高、知晓度广、氛围浓厚。

  二、宣传重点

  (一)依法治县重大部署和工作动态。重点宣传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全省推进依法治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书记王东明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关于依法治市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活动、县委关于依法治县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活动;《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依法治省20xx年工作要点》、《达州市依法治市20xx年工作要点》和《宣汉县依法治县20xx年工作要点》,各地各部门工作动态等。

  (二)依法治县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重点宣传各地各部门在依法治县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依法治县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大力弘扬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等。

  (三)依法治县工作成效。重点宣传依法治县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依法治县工作对推动宣汉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奔跑跨越的成效等。

  三、宣传工作安排

  (一)扎实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和法治文化宣传

  以县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健全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党委(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作用,组织开展重大法治理论研讨,为依法治县提供理论支撑。鼓励、支持和引导各级各类文化艺术表演团体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定期在街道社区、新农村聚居点、工业(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工地等开展法治文化宣传。(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司法局、县社科联、县文联、各乡镇)

  (二)深入开展新闻宣传

  1.宣汉电视台开办新栏目《以案说法》,每周1期,栏目风格定位于正面、亲民、普法,突出故事性、教育性,以群众关注关心的实例为宣传载体进行法治教育。同时在《宣汉新闻》、《阳光政务》等栏目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法治宣汉建设中的好新闻、好故事、好人物。《新宣汉》杂志及时刊登相关文章,加强舆论引导。(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

  2.在宣汉党政网增设依法治县网页,在互联网上开设依法治县(法治宣汉)专题网站,分别设置重要部署、工作动态、创建工作、专项治理、重点关注、调查研究、法治报道、法规文件等板块,发布关于依法治县的文件、方案、领导讲话,每日更新网页,确保信息及时发布。县级部门的网站要增设法治类栏目,扩大网络宣传覆盖面。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向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高质量信息。(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党政网管理中心、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3.每周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一条以上普法宣传短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法治宣汉建设好声音。短信内容由依法治理相关责任单位提供,县司法局负责审编。(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经信局、移动宣汉分公司、电信宣汉分公司、联通宣汉分公司)

  4.编发《宣汉县依法治县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工作动态,推动工作开展。工作简报分两个专题,一是“第一责任人谈依法治理”专题,刊载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打算;二是“依法治县在行动”专题,刊载各地各部门传达学习贯彻省、市、县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宣汉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宣汉县依法治县20xx年工作要点》的情况。(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5.及时向上报送依法治县工作动态。积极主动向中央、省市媒体采写、上传我县依法治县的特色亮点工作;适时邀请中央、省、市主流媒体记者来宣采访,报道我县依法治县的特色工作、先进典型和创新成果(案例)。(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三)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1.编印学习宣传资料。围绕依法治县工作精神收集会议文件、领导讲话、专家解读、法律法规等内容,编印学习手册和普法传单,在重大节日、重要场合向干部群众集中发放。(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

  2.制作宣传标语。在县境内车站码头、高速路口、公交站台等人群集中地以标语横幅、广告牌、电子屏幕等形式投放普法宣传标语,做到重要车站、重点公交线路全覆盖。在旅游景区显著位置以标语横幅、法治漫画、雕刻艺术等形式宣传法治信息、弘扬法治精神。以橱窗、宣传栏、黑板报、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发布宣传标语,确保村(社区)、机关、企业、医院、学校等基层单位都有醒目法治宣传标语,每个乡镇都有宣传橱窗或广告牌,使依法治县工作在群众中广为知晓。(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3.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选聘专家学者组建普法宣讲团,吸收普法骨干组建普法联络员队伍和法治文艺轻骑兵,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等法律“八进”活动。全县组织15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150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在每个村(社区)设立法制宣传栏,把送法下乡作为“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由县司法局牵头在3月底至4月底集中开展依法治县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

  4.投放公益广告。发挥公益广告教育启发的社会作用,开展以“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宣汉”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在宣汉广播电台、宣汉电视台、公交移动媒体、出租车LED显示屏等位置及时推出统一制作的公益广告。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利用本地本部门媒体平台及时转载转播省、市、县媒体推出的公益广告,并结合实际制作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县依法治县宣传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细致、操作性强的宣传工作方案,并于4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加强信息网络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有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要确定法治信息通讯员,并于4月12日前将名单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申请加入宣汉县依法治县工作交流QQ群。

  (三)及时上报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依法治县信息报送工作,将依法治县工作开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不少于3篇。对报送不力的单位,将予以定期通报。

宣传工作方案 篇3

  为了宣传我院学生军训期间激昂奋进的精神风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集体主义观念,强化爱国、爱党、爱军的意识,给学生提供充分展示自我才华的机会,xxxx大学材料学院团委军训团特制定《20xx年军训团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军训基地宣传画

  1、军训基地宣传画共两张,将张贴在军训基地的宣传橱窗,目的是为了宣传本学院学生的精神风貌和风采。

  2、宣传橱窗由10级艺设专业出草稿,然后从中选出两幅作为军训基地宣传橱窗作品,由艺设专业的同学在4月11日前共同完成。

  二、宿舍宣传画

  1、宿舍宣传作品将张贴在军训基地,优秀作品收录在军训宣纪念册中,表现军训主旋律、团结精神的宣传画、或者标语,形式不限,表现气势、精神即可。

  2、4月13日之前每个宿舍至少上交一张,由班级统一收齐后上交。

  三、军训日志

  总负责人 :陈 帅(艺设)、 王从阳(木工)、

  宁凯敏(家具、包装)、高 溪(林化)

  班级负责人负责收齐班级上交的军训日志,每天每班至少上交10篇,没有上限,形式体裁不限,军训日志、诗歌、新闻稿、军训快报等皆可。

  四、军训纪念册

  学院计划出一本材料学子军训纪念册(名称未定),将收录同学们每日的军训日志,并收集同学们训练的照片。

  纪念册以弘扬主旋律为原则,以及时反映军训动态的文字、图片为主要内容,目的是为了记录军训期间军事训练内容、好人好事、学生感想、突出事迹等,给同学们的军训留下一个美好的记忆。

  五、班级宣传最佳组织奖评比

  1、10级学生军训宣传报道最佳组织奖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奖励给在军训宣传最给力的班级(军训结束后在班长支书例会上颁奖)。评比内容包括班级上交的军训日志、宣传稿件、优秀稿件、班级宣传画等方面的数量和质量。

  2、优秀稿件可刊登在学院团委网站、校团委网站、绿色新闻网、学生处网站等各大校内媒体网络、材料咨询、《绿湾》杂志、军训纪念册等宣传媒介上的个人的优秀稿件和最佳宣传班级也将给予一定的综合素质加分。

宣传工作方案 篇4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县决定于20*年10月27日—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提高全社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入落实,为构建和谐新*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姜文任副组长,政府办、应急办、农经、经贸、教育、公安、城建、民政、国土、交通、水利、海洋与渔业、卫生、环保、广电、体育、安监、旅游、动监、地震、气象、消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形式。由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配合,新闻媒体参加,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共同参与。

  (二)宣传内容。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大类别,分别开展领导论谈、预案解读、案例剖析、经验交流、专家讲座、科普宣传、设立宣传板等活动,并在县网站设置专栏进行宣传。

  1、领导论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接受县新闻媒体采访,结合部门和单位职能,介绍本部门、本单位抓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及进一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下步工作安排。

  2、预案解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对本系统、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解读,并印成宣传单进行发放宣传。

  3、案例剖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案例,深入剖析引发原因、处置办法等,并在宣传活动周期间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群众自救意识和本领。

  4、经验交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形成工作经验材料,进行交流,促进工作。

  5、专家讲座。邀请有关专家,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讲座,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集中学习。

  6、科普宣传。县新闻媒体要设立专题、专栏,播发、刊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有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

  7、设立宣传板。10月27日,在兴隆三百门前设立集中展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分别制作宣传板,规格为长3米、高1.5米,要附带图片和文字说明,每个单位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发放宣传单和接受群众咨询等。10月28日—31日,展板由各单位在本单位门前等合适位置摆放。县政府要在重点道路和显著位置悬挂标语横幅,各乡镇也要设立展板、悬挂标语横幅。

  8、网站宣传。要在县网站上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以及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四、活动要求

  各乡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制定好活动方案,高质量制作展板、宣传单等,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开展宣传活动。县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和成员单位宣传周活动进行检查。

宣传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我区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以《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为主要内容,以全区的法制楼组为主要对象开展系列活动,深入社区,引导他们行使好条例赋予业主、使用人的权利,履行好条例规定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整个系列活动具体如下:

  一、组织一次物业管理条例培训

  (4月——5月)

  1、 在培训的同时,收集各法制楼组代表的电子信箱,为后续的网上送法上门、网上沟通做好准备。

  2、 公布《长宁房地》门户网站网址,为以后登陆该网站提供方便。

  3、 培训后组织一次讨论会,对如何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如何做好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提出意见和建议。

  4、 组织一次现场开卷知识竞赛。

  二、在全区的每个小区张贴《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宣传海报。

  (4月底完成)

  三、利用门户网站开设网上物业管理法制宣传专栏,并及时更新。

  (5月开始),主要内容包括:

  1、法律法规:包括国务院、建设部、上海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规章、文件。

  2、案例分析:近期有代表性的案件。

  3、便民问答:挑选常用的问题,以问答的形式分条发布。

  4、网上调查: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调查。

  5、网上竞赛:邀请法制楼组居民或代表参加,其他市民也可以参加。

  6、房地万事通信箱:根据法制楼组居民或其他市民的提问,在二天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回答。

  四、在《时报》开辟专栏,宣传物业管理条例。

  (5月开始)

  五、通过各个房地办事处对辖区内的物业小区经理业务培训一次,主要内容为《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并通过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内居民的宣传。

  (5——9月底)

  六、组织个别法制楼组和所在居委会同志参加违法搭建的现场执法活动一到两次,加深对法规的理解。

  (6——8月)

  七、组织个别法制楼组和所在居委会同志参加业委会组建现场会议一到两次,加深对法规的理解。

  (6——8月)

  八、每月一次送法到家,经最新的物业管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到法制楼组居民或代表的电子信箱中。

  九、在《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二周年之际系列活动。

  (9月)

  1、开设一次物业管理义务法律咨询。地点设在法制楼组所在小区附近,并邀请部分法制楼组的居民或代表参加。

  2、悬挂横幅。

  3、在长宁时报利用半个版面宣传物业管理条例。

  十、召开一次成果检验大会,并聘请房地法制宣传助理员,举行授牌仪式,为法制宣传深入社区奠定群众基矗

宣传工作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节能减排工作部署,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建筑节能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十四部委《关于20xx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xx]1320号)文件要求,及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关于我县20xx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节能低碳,绿色发展”。

  二、活动时间:20xx年6月10日至16日

  三、活动内容: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组织生产企业和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学习,督促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建立完善的建筑节能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依法推进建设行业节能减排长效工作机制。

  四、活动具体安排

  1、6月份集中开展“建筑节能宣传周”活动,动员和组织生产企业、施工、监理单位制作宣传单和图板,宣传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新技术、新产品,同时在城区主干道和在建项目要制作悬挂节能宣传条幅。

  2、开展“节能知识进工地”活动,深入建筑工地,普及节能知识,宣传节能节材新技术、新材料与新产品。

  3、各工程监理单位要组织开展工程监理人员节能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对所监理项目落实节能设计的检查工作,各施工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开展节能法规学习,不断强化一线施工人员节能意识,促进节能建筑质量水平的提升。

  五、活动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相互支持、配合,确保活动顺利有效进行。

  2、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节能宣传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本次节能宣传周活动。

  3、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图片文字总结材料于6月16日前报住建委墙改办。

宣传工作方案 篇7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营造全城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确保顺利完成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任务,为建设“文明城市、幸福鹤山”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紧围绕创建省文明城市这一奋斗目标,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和覆盖面,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内容与责任分工

  (一)社会宣传

  1、分层次、有针对性宣传。

  编印《创文知识有奖问答》、《文明礼仪知识知多少》、《身边好人》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干部职工、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手中,进行广泛宣传。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宣讲员走进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校园、工业园区、乡镇,进行文明礼仪、公共道德宣讲,全面加强各层面人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设置创文宣传栏,举办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创文活动。市住建局要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进行市民教育,增强他们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工商部门专门组织对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培训,教育他们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和文明经营。交通运输行业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其要安全出行、文明行车。市旅游局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建立各职能部门与企业(或用工单位)共同参与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上岗培训、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及日常管理之中,大力提升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文明素养。市妇联积极引导广大妇女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市创文办要办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简报》、《创文动态》,进行内部工作交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创文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妇联、市工商联)

  2、“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充分利用户外大型广告牌等广告资源,大力宣传中国梦、爱党爱国、传统美德、生态文明、中华礼仪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宣传“文明洁净”等五大文明行动。保证户外公益广告数量占总广告数的30%以上。

  (1)报纸类: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4个半版。(责任单位: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2)广播电视类:市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每天播出10次,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3次;其它各频道每天播出15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4次;新闻节目前后以及晚间黄金时段要保证播出时间。电台每天播出6次以上,黄金时段至少3次。(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

  (3)交通运输类:车站要在显著位置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并争取在候车亭显著位置刊载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鹤山汽车总站)

  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要在车载电视、电子显示屏上经常性播放公益广告。公交车厢内也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出租车电子屏要滚动播出创文公益广告或标语,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鹤山汽车总站)

  (4)建筑围挡类:市区、各镇所有建筑围挡(包括新开工工地)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整个围挡面积的30%。对原来破损、陈旧的公益广告墙面,要进行更新更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镇)

  (5)旅游景区类:全市所有景区、景点、旧址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30%。同时每个景区还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档案局、各镇街)

  (6)校园类:全市所有中小学校校园要利用校园宣传栏、墙报、板报、广播、电子屏等,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

  (7)其它社会媒介类

  广场、城市绿地、商业街、居民小区、影剧院、宾馆酒店、购物商场、护栏、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路等所有电子显示屏、LED屏、大型户外广告牌等媒介,要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30%。同时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各镇(街)、各行政事业单位均要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宣传横额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文工作。(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资产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路局、市旅游局、各镇街、各单位)

  3、社区(村委会)宣传。

  各社区(村委会)要设立创文宣传栏,悬挂创文宣传横幅或设置创文宣传牌,特别是沙坪街道办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市民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的行动中来。(责任单位:各镇,沙坪街道)

  4、窗口行业宣传。

  医疗卫生、银行、邮政电信、旅游等部门要规范窗口行业营业场所的文明用语,合理设置窗口行业公益广告。大力开展文明窗口行业创建活动宣传,优化窗口行业服务环境,促进窗口行业作风建设。(责任单位:各窗口行业主管单位)

  5、网络声讯宣传

  (1)网络宣传。鹤山信息网和鹤山文明网要设置“创建文明城市”专题页面,各镇(街)、各行政事业单位均要利用单位网页,及时发布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信息和创建工作动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礼仪、志愿服务等相关知识,积极刊发和定期更新公益广告、宣传游标,营造网络宣传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网络信息中心、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手段加强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工商务局、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各镇街、各单位)

  (2)声讯宣传。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要充分运用手机报、短信和彩铃平台,采用温馨提示的方式,适时向市内手机用户、行政事业单位固定电话用户发送创文理念、标语口号、“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日常文明行为常识等信息,重要时期每月不少于4次,每周至少1条,使手机短信、电话彩铃成为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的快捷通道和有效手段。(责任单位:市科工商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各行政事业单位)

  (二)媒体宣传

  1、专栏宣传。

  电视、报纸和各网站统一设“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幸福鹤山”、“文明鹤山、宜居家园”等标题或标语,并常年报道全市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电视、报纸办好《创文在路上》、《文明家园》、《创文在行动》等栏目,一方面要对创建工作中城市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市民教育、专项主题活动等进行日常报道,另一方面要侧重对社会上各类不文明行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不文明现象、各部门单位创文职责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舆论监督,并跟踪报道督查督办情况,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和城市管理规范有序。每个星期至少要有两期节目或两篇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2、访谈报道。

  根据创建省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和市民普遍关心或反映的突出问题,设定访谈主题,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各行业、部门、基层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代表参与访谈。对创文工作谈认识、谈做法、谈经验、谈成效,力求主题明确、内容新颖、鼓舞士气。今年要对15个承担主要任务的部门单位和沙坪街道办逐一采访,进行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3、专题报道。

  对创建文明城市取得的新成效,我市经济社会各方面协调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以及在科教文卫设施建设、城市环境面貌、市民文明素质等方面发生的可喜变化,文明单位、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系列创建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连续刊发有份量、有深度的系列报道,以典型带动,推进工作。每月至少要有1期专题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4、重点活动报道。

  对“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诚信示范街”创建活动、“文明餐桌”等五大文明行动、“我们的节日”等重点活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对公共场所秩序、市民交通行为、文明出行旅游、人际交往互助等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讲文明、懂礼仪、守道德、重诚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责任单位: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鹤山广播电视台)

  5、对外宣传。

  积极加强与中央、省、江门市级媒体的联系,并取得支持,形成内外沟通、上下联动的良好宣传氛围。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市广播电视台要在总结提炼我市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色亮点、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争取有好的节目、好的文章推向中央、省、江门媒体,推向全国,做好对外全面宣传报道,以扩大我市创建省文明城市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创文办、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三)主题活动

  1、文体活动宣传。

  充分利用文化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体育中心、工人文化宫等阵地,根据市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将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目及各类文体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文艺宣传合力。精心组织“走进社区——鹤山创文惠民文化活动年”、“365随手拍”等创文宣传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深入各社区(村委会)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2、创文主题活动。

  根据《鹤山市推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和《20xx年创文实施项目任务分解表》,围绕中央文明办布置的重点工作,重点推进以“文明洁净、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为主要内容的“五大文明行动”,以道德讲堂建设、身边好人评选推荐、“我们的节日”、诚实守信主题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教育活动。通过各个层次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市民修身律己、遵德守礼、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创文主题实践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做好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属工委、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林渔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鹤山广播电视台、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鹤山支行、市工商联、各镇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指派专人负责,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各新闻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报道小组,积极策划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抽调精锐力量,设置重要版面和时段,运用各种新闻手段,确保栏目按时推出,专题稿件接连不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不断掀起创建文明城市的新高潮。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每月至少一次在媒体宣传专栏《创文在路上》、《文明家园》、《创文在行动》中宣传本单位创文工作。

  (二)规范宣传内容。

  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理,寓教于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标语统一在中国文明网“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下载。创文宣传标语牌、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的内容可参考市创文宣传标语(详见附件)。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要求内容健康,用语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识认、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严格督查考核

  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各项任务,各责任单位务必于5月份全面落实启动工作,各镇(街)、局级以上单位于5月8日前把本单位以及本系统的《20xx年创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公文系统报送至市创文办(联系电话8887718)。市创文办将对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督查,并把各责任单位的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情况,对宣传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任务不实、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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