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时间:2021-03-01 11:42:10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承包合同四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承包合同4篇,欢迎大家分享。

【必备】承包合同四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法人代表姓名 法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因工程需要,甲方决定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规模:

  1.4、工程数量: 以设计文件提供的工程量为基础

  第2条 承包范围、工期、质量

  2.1、承包范围:本标段设计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2、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3、质量目标:本工程必须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承包范围内的单位工程完工后必须达到一次验收合格,合格率 100% ,优良率达到100%。

  2.4、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相关项目的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

  2.5、质量管理: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本项目所采用的技术规范及有关合同文件要求施工。乙方必须设专人负责质检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进行质量自检;认真接受和配合甲方质量检查人员和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监理和检查,执行《监理实施细则》。对隐蔽工程及必检项目必须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派驻人员报检,未经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合格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因乙方违反施工操作程序、规程,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3条 协作方式及提取管理费率

  3.1、乙方必须组织自己的基本队伍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严禁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私自分包、转包视为违约。

  3.2、甲方根据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按工程结算价的×%提取管理费(不含税金,税金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缴纳)。该管理费由乙方交纳给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3、合同价款:以监理工程师签认、业主审批工程数量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单价计算 (本清单单价应扣除业主提取的×%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单位至元。附本标段工程量清单。

  3.4、变更设计:如发生变更设计,则以变更后经监理工程师签认、业主审批确认的工程数量计算支付合同价款。

  3.5、其它地方规定费用的支付,按业主及地方主管部门的文件(或补充文件)规定办理,如由甲方统一缴纳后,由甲方在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回。

  3.6、甲乙双方之间对于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及债务不负连带责任。

  第4条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

  4.1、适用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2、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第5条 图纸

  5.1、甲方根据乙方承担工程施工需要提供施工图设计复印件壹份,单位工程相关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复印件壹份。

  5.2、乙方必须爱护图纸、资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6条 甲方责任

  6.1、按照合同要求施工进度及时向乙方交付施工资料、设计文件。

  6.2、向乙方派驻施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安全、质量的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有权制止和处罚一切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6.3、配合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6.4、按业主对进入工程项目的主要材料工艺的相关要求,甲方负责检验乙方

  提供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即:钢筋、水泥、钢绞线、桥梁支座、锚具等。 但不能就此免除乙方对上述材料的自检责任。

  第7条 乙方责任

  7.1、保证同甲方共同遵守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

  7.2、乙方必须配齐强有力的现场管理机构,对工程实施有效管理。

  7.3、自行解决施工生产中所需的一切生产和生活设施。按合同工期要求配置满足附件所列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作为发行本合同的强制性条款且必须满足,否则视为违约。

  7.4、各作业面工程进度必须满足业主或甲方总体工程进度要求,如不能满足,在收到业主或甲方指令后,应及时调整力量,满足进度要求,甲方将有权调整乙方承担工程量并组织人员设备抢赶拖后工期,所发生的赶工费用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7.5、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施工要求,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

  7.6、接受和配合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监督检查。

  7.7、施工现场材料堆码整齐,场地整洁有序,文明施工。

  7.8、乙方必须提供合格的各类工程原始文件资料,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和报送。

  7.9、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并进行交验。

  7.10、工程验收后应负责场地清理恢复工作。

  7.11、负责组织验收和保管业主提供的工程所需主要材料,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负责。

  7.12、负责缴纳所得税。

  7.13、乙方必须及时结清民工工资,并代为缴纳人身保险。甲方有权监督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8条 履约保证金和履约责任处罚

  8.1合同签订,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 的劳务协作履约保证金,待本段工程项目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扣除了甲方应提的管理费后再根据业主的返还规定予以退还。该款项利息由乙方自行承担。

  8.2凡达不到第7条7.1、7.2款和第14条14.4款约定者均视为违约,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违约责任,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承担金额,不足部分在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第9条 计量与支付

  9.1甲方每月按时对乙方该月完成且质量达到验收标准、验收资料齐全的.工程进行计量。业主计量批复后,乙方凭甲方开据的工程计价单及相关机械(租赁费)、材料费、工程质保金、优良工程保证金扣款清单一式六份交甲方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9.2业主提供给乙方的主材单价按业主确定的单价执行。

  9.3税金由乙方自行缴纳,税率按规定执行。

  9.4业主对甲方实行支付后,甲方随之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第10条 材料及设备供应

  10.1除另有约定外,用于工程实体的主要设备(指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由施工单位安装的设备),主材(业主提供的材料除外)及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提供。对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甲供材料及设备,乙方有权拒收且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10.2用于工程实体的材料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第11条 机械设备及料具的使用

  1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备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基本料具。

  第12条 安全施工

  12.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12.2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对日常施工生产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12.3乙方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必须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2.4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管理制度使用火工产品及其他危险品。

  12.5乙方必须对生产和生活用电用火严格管理,并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由于乙方过失引发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2.6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处理事故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指导,但这并不意味可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12.7乙方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并应积极整改,如因整改不力有可能再次发生事故,或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甲方声誉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13条 环境和文物保护

  13.1乙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须按设计文件和甲方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和要求妥善处理。

  13.2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不当引起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13.3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第14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仲裁与补充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保修期满、所有款项结清后自行终止。

  14.2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直接向甲方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或按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的补充合同或协议执行。上述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在实施过程中,乙方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不听指挥、违法乱纪等行为,甲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直到终止合同。

  第15条 合同附件

  15.1工程量清单。

  15.2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

  第16条 合同份数

  16.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承包合同 篇2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 公开、 公平、 诚信、 平等、 自愿的原则。

  一、甲方将位于 以东、以西毗邻的 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即从**年 03 月 25 日起至**年 03 月 25 日终止。

  三、 乙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 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 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 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 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 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保护其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对 农村耕地 700 亩 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农村耕地 700 亩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以南、 发包给乙方使用。方式取得甲方 农 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 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 农村耕地 700 亩 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 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 农村耕地 700 亩 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 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 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 金人民币 伍万 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 700 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 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 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 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 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 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 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 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当地法院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 一份,经 五家渠市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

  为加快我团发展壮大,完善土地依法承包,致富职工群众,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九连现已开发的荒地,承包期为6年。

  2、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团六年的土地承包费每亩400元,团一定六年不变。(不含连队每年收取的连管费)

  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住房,合同外的人甲方不提供住房。

  4、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的生产资料和服务,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5、甲方有权按照团生产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要求,督促、检查、指导、管理乙方的各项生产活动。

  6、合同到期后,甲方将对该土地从新发包,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与甲方签定合同后,必须按甲方经营管理办法和规定,足额向甲方交纳生产自理金,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按46团经营管理办法,与甲方签定当年的生产经营承包合同,农产品订单合同。如乙方不与甲方签定相关合同,甲方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土地的承包权。甲方有权无偿收回乙方该土地的承包权。

  3、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私自将该承包的土地进行买卖,流转。乙方承包的土地如要进行买卖、流转必须由乙方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权。

  4、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种植作物。乙方需改变承包土地的种植作物,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审定同意方可。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偿收回乙方的承包权,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5、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无故将所承包的土地撂荒,否则甲方将无偿收回承包的土地。

  6、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自觉遵纪守法,自觉遵守46团和连队的各项管理制度。

  7、乙方在承包期内子女上学,享受团职工子女同等待遇。

  三、甲、乙双方商议的土地承包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四、乙方承包甲方连,地号亩。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主栽作物为棉花,没有团领导批示不得改种其他作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六、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和途径: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八、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 乙方(承包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承包合同 篇4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

  签定地点: 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地暖工程。

  二、工程地点: 。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 地暖工程(不含热源设备、供回水主干管、混凝土部分) 。做法和选材详见附图。计划安装实铺面积 平方米。

  四、工程预算单价: 元/米2,工程预算总造价 元( 圆整)。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该项目资金到位证明。

  2.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作好现场准备工作。

  二、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 2 天内且收到预付款后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工具进场;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经乙方和有关各方验收不符合条件要求),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提供的条件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于包干系统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甲方要求(平均室温 ℃)和图纸设计要求 。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工程代表的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由甲方和土建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的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工程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质量监理方,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质量监理方等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方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理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理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5.工程竣工后,乙方对工程进行保修一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 2 日内,甲方应支付材料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 圆整),技术、安装、人工、材料运输等费用 元( 圆整)。

  二、 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甲方应支工程款计人民币 元( 圆整)。

  三、 总造价的5﹪即人民币 元( 圆整)作为工程质保金,待一个采暖季正常使用后即予以结算。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增加的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追加工程款。

  二、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频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和院等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及企业的验收标准和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等为依据。

  二、该工程应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等记录,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乙方负责系统的调试运行正常后,交付甲方使用。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一年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频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相关“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二、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以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储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前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等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擅自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日内甲方未进行验收的,应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乙方(盖章):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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