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承包合同

时间:2022-05-25 14:53:51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装卸承包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卸承包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装卸承包合同

装卸承包合同1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其货物装卸业务委托给乙方作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承包甲方公司进出货物的搬运、装卸工作,并严格按照甲方的指令进行相关的工作。

  第二条本合同合同期为 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装卸业务在转包或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乙方承包装卸货物的价格为每吨12元,该价格为含税价格,每次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另外每次装卸货工作,甲方给乙方路费补助150元,结算方式为月结。

  第四条乙方保证对甲方提出的装卸货要求做到随叫随到,保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乙方保证其派出的工人数量能够保证装卸工作能够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保证搬运过程中货物的安全。若货物因乙方搬运原因发生损坏的,乙方按照原价赔偿给甲方。

  第五条乙方负责为其派出的工人交纳相关保险,并负责装卸期间内装卸工人的安全,如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其派出的工人的相关食宿问题。

  第六条乙方装卸工人必须礼貌对待客户,任何情况下,不得直接与客户发生任何矛盾、冲突等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否则,甲方每发现一次,将对乙方扣款 100元。扣款在装卸费用中扣除。因乙方工作人员与客户发生冲突而造成客户和甲方的所有损失将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装卸工作结束后,乙方应主动对装卸场地进行清理和打扫,保持现场的整洁、美观。

  第八条若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全面的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本合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卸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营者: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保证甲方物流畅通、正常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项目

  由乙方负责甲方全部装、卸工作。

  二、合同期限:

  从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限为 年/月/日。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 费用结算的方式

  1、双方每月的装卸费结算日期为次月的日前,结算依据见《搬运费项目单价表》。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在约定时间内结算乙方的各项费用;

  2、监督乙方员工正确、合理地使用甲方生产工具等资产情况;乙方员工操作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失要按制度或原价赔偿;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包括手推车、板车、打码机,工具乙方员工自行保养。手推车维修时需写维修申请。

  3、甲方不得无条件随意终止、解除合同。

  4、乙方的人员不遵守甲方的厂规等,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按甲方相关制度里的规定进行管理处罚。

  5、甲方可以提供部分住宿给乙方人员住(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及茶水和用餐场所,但要按公司收费标准收费;提供装、卸用所需工具。

  6、乙方在用工、税收等方面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由乙方联系劳动部门、治安等政府行政部门解决,费用自理,如乙方办理有困难时,甲方可协助办理。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合法从事承包经营,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赢亏。

  2、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甲方承包的资产,不得允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3、乙方必须对员工上岗前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措施,教育员工合理使用甲方资产,保护甲方资产不受损害。

  4、制定搬运队具体规章制度且能有效地施行,确保双方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如对员工入职前的体检合格应严格把关,新入职员工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考勤的纪录,工资的发放,办理好员工的辞退的相关手续(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要求),如出现违反相关法律的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等,乙方需负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无条件随意终止、解除合同。

  6、出现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时,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抢救险情,如若乙方视而不见、讨价还价、不愿合作,甲方可对乙方进经济制裁和退回不为甲方积极、有效地抢险救灾的员工;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双方的承包协议。

  7、除装、卸工作外,甲方临时安排的一些工作乙方必须调配人手完成,如外出装卸等。如《搬运项目单价表》无该项目时,先完成工作后参考劳动强度双方协商计酬。

  8、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提交所雇用的装、卸员工详细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人力资源部保存。新雇用的装卸工必须先到人力资源部登记个人资料并留身份证复印件备案,未按手续登记备案的装、卸工甲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乙方新雇用的装、卸工年龄在 岁以下的男性,身体健康,经有资质的医院体检合格。

  9、乙方负责管理所属装卸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要求下属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如:不准打架,不准赌博,不准带未办理手续的外来人员(不含试用人员)进入厂区,发现一次对违犯者一次罚款 元。

  10、乙方在接到甲方(仓管员)装、卸通知后,必须积极配合,在分钟内须集中装卸人员进场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否则,超过分钟之后,按每延迟半小时罚款元处理,不服从仓管员安排对乙方处罚元每次。

  11、落船或装卸车完毕后,乙方要负责在离开前清理现场(地面散料要装进袋,不能扫在堆边),收拾工具,关灯,关风扇,否则由甲方执行处罚 元每次;清理现场时不准用甲方的任何工具、卡牌等作工具,否则每次罚款元。

  12、产品卸货入仓须先清理堆放现场。

  13、听从仓管员的指挥及工作安排,当出现意见不一致时,报甲方上一级主管协调解决,卸车时没有经仓管员同意,不得随意加堆或及给车间使用,违者对乙方每次罚款元。

  14、对待外来装卸客户司机要热情礼貌,不准与客户或司机争吵甚至打骂对方,值班人员对一些不按规定的装、卸情况要现场处理,如果因为搬运工的不合理要求造成客户或司机投诉罚款元/次,严重者交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15、遇到甲方提货车辆、装卸遇快下雨将被淋湿时,乙方要主动帮司机拉雨布遮雨防水,用甲方指定物料清理车箱积水,装卸完货后物后要主动协助客户或司机关窗门盖雨布,遇下雨天乙方人员应立即协助甲方仓库关窗、关门、为散件及成品盖雨布防雨,甲方仓库产品包掉地上或地上破包,乙方要主动整理清扫,如发现不配合者每次罚款元;在甲方各样条件不影响装卸工作的情况下,乙方要根据甲方各季节的实际销量情况调整人员配置装卸能力。如若不与仓库人员合作,有意拖延时间每次罚款 元。

  16、无论装车或装船,产品必须整齐,不能杂乱,否则罚款50元/次。

  17、在用餐时间各区成品有车待装时必须分班轮流用餐,轮流值岗,用餐时须先征求当班仓管员同意,如需统一时间用餐,需征得仓管部主任同意。如没执行,每次罚款元。

  18、成品料上不允许坐人,发货时不允许整堆推倒,发现一次罚款元;装车过程产生的破包 要求搬运负责整理、清扫现场。

  19、不允醉酒上班,若因醉酒上班人员发生的事故,乙方要需负全部责任。

  20、在上班时间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向送货货主或司机索要钱、物;发现一次罚款元;有威胁、要挟、辱骂司机或仓管员行为时,要严肃处理,违者罚款元/次,甚至退回乙方,甲方不录用。

  21、乙方在甲方规定的装卸时间要安排管理人员值班,请假时要通知甲方当班人员及仓管部主任,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监督工作,随时处理搬运工与仓管员或司机出现的不协调问题,如发现乙方没人监督指挥或无人执行装卸,对乙方每次罚款 元。经协调、警告、处罚后还不执行装卸者,乙方应对肇事者予以辞退。

  22、值班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装、卸情况,调配组织搬运工提高效率,否则罚款元/次。

  23、乙方装卸人员上下班必须知会当班仓管员,经同意后方可下班,如违反发现一次对乙方罚款中转产品时,装车须按先外后内原则,否则每次处罚元。卸车所剩的散装原料必须打包放好,不再另算费用。

  24、不允许乙方装卸人员擅自驾驶中转车,如发现每次罚款元,发生事故造成的责任由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25、乙方及其员工必须服从甲方仓管部主管及各仓管部人员的正确调遣和指挥,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拖拉,否则罚款元/次。

  26、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因仓管员的对违者开罚单、不服从工作安排开罚单等,出言辱骂、恐吓时,罚款 元/次,重复出现乙方必须将其辞退;当出现殴打仓管员时,乙方除将其辞退并承担一切的后果外,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27、装卸过程中出现会影响工作效率或难度大等情况时,乙方向甲方反映情况,先组织搬运工完成工作后双方再评估所产生的费用问题,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误工作,否则罚款元/次。

  28、以上未涉及部分,按甲方相关制度执行,如有问题重复出现的加倍罚款。

  29、装卸期间,乙方对其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负全责。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损失元以下时应承担损失的80%作为违约金;造成损失元以上时则按照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给予对方全额进行赔偿。

  2、甲、乙双方出现下列情况,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出现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中止、终止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经双方协商同意或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3)、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解除的情形。

  七、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时,甲、乙方双方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 甲方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可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

  附加说明:

  1、以上条款在执行过程产生的罚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

  2、乙方要对其所属人员在社会上的行为负责,如有发现在厂区以外盗窃、打架、意外伤亡、赌博或窝藏脏物被公安机关缉获的,其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人员对甲方设施造成破坏或损失时,根据有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责任。

  以上如有违反者,对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

  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日期:日期:

装卸承包合同3

  甲方(发包方):**公司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产品和原料(以下简称货物)的出入库装卸工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承包工作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货物出入库装卸工作的承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此承包协议工作的地点在甲方公司的厂区内部。

  第二条 承包费用及抵押金

  2.1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乙方按时完成甲方所安排的所有装卸任务。

  2.2因为甲方工作任务受季节影响的不确定因素,劳务费按双方商定执行,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月劳务费为 ,结算方式为每月底结算上月劳务费。

  2.3乙方留一个月的劳务费在甲方处作为抵押金,当双方解除合同且无纠纷的情况下,于解除合同次月底甲方应无条件返还乙方所有抵押金。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及发货的实际情况安排乙方进行装卸货物工作。

  3.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物流、天气等情况随时调整装卸货物的顺序及时间。

  3.3甲方根据乙方装卸车的实际情况,有义务提供叉车、托盘等辅助机械或工具。

  3.4在承包期间,甲方可为乙方不定期提供工装及简单劳动保护用品。

  3.5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装卸任务后,甲方有义务按月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务费用。

  3.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装卸人员提供工作餐,标准参照甲方公司内部标准。

  3.7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工作的叉车司机、仓库保管员等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权自行组织装卸人员,但每班次不得少于四人。

  4.2乙方装卸人员有义务接受甲方的装卸货物安排,并按甲方要求完成。

  4.3乙方有义务在装卸过程中核对货物的型号、数量等情况,如有与货单不符,要及时通知仓储人员。

  4.4乙方装卸人员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果乙方认为甲方的工作安排会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乙方有权拒绝。

  4.5乙方须统一为装卸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及费用。

  4.6乙方装卸人员在装车的过程中不得损坏货物,如有损坏必须依照货物的价格按价赔偿,赔偿款从乙方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4.7乙方装卸人员不得以非安全理由无故停工、罢工,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向乙方要求相应赔偿,并在当月劳务费发放中体现。如当月劳务费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8乙方在工作中要注意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不得在工作中以延迟装货、消极怠工等手段向物流等第三方索要财物,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装卸人员进行处罚。

  4.9乙方装卸人员需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不得在厂区范围内吸烟及使用明火,否则每人次罚款100元。

  4.10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仓库内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进行协助,并按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5.1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及变更,形式可为合同附页或重新制定。

  5.2任意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各自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公司 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年 月年 月日 日

装卸承包合同4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承包者的积极性,双方本着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装卸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所列条款:

  乙方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保证装卸人员按时到岗。

  甲方对乙方实行个人大承包。乙方有权组建装卸人员,实行竞争上岗。

  工资方式采取全计件大承包形式。实行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其具体价格为:散装车入库0.28元/吨,包装3.50元/吨,包括平仓、码垛等。收储结束,统一结算。

  在卸车中,如果发现有杂质超标,装卸人员没有立即反应,扣卸车费100元。

  乙方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生产安全,内部的纠纷及厂部的治安、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有责任维护和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自己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乙方必须讲究职业道德,作业操作时不允许向顾客索、拿、卡、要。否则一经查出,扣除本车装车费外,另外以本车装车费2倍的罚款。

  装卸时禁止损坏客户的车辆及场内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不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采取停工罢工等方式影响甲方正常收购和销售,否则每次每人罚款200元;更不得将在外面发生的纠纷带入单位,否则每次每人罚款400元,还要追究因纠纷带来的损失,不能刁难客户,不准向客户索要烟、酒等物品。

  乙方装卸人员不得在厂区内吸烟,否则每人每次罚款20元,遇到自然灾害时要积极主动参加甲方所组织的各项抗灾活动,无故不参加的人员每人罚款50元。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备注:仓内风笼,风箱,朔料布如有异常情况乙方负责归整到位,仓内外杂质及时清理,按甲方要求统一堆放。

  甲方统一提供防暑用品(毛巾,草帽,茶水等)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装卸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迅捷物流货物装卸的及时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装卸服务达成如下共识,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20xx 年 12 月 1 日至 20xx 年 8 月 31 日。

  二、业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客户的货物装卸、出入库及库区货物的整库等服务。

  三、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权利

  1、制定装卸作业流程及标准,对装卸工的装卸作业时间、着装等规范要求,并对装卸人员进行业务能力考核;

  2、负责装卸作业服务质量的考核;

  3、对不符合装卸作业要求的装卸人员有权建议乙方限期更换;

  4、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作业装卸量时,甲方有权调用乙方之外的装卸队,为此支出装卸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迅捷物流仓库管理人员及仓管员,有权调度和指挥装卸班组及装卸工;有权监督装卸作业质量,并督促乙方装卸人员对不符合迅捷物流货物存储要求的货垛及库位限时进行整改;

  6、乙方装卸人员违反迅捷物流装卸要求及库区管理规定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迅捷物流仓库管理人员及仓管员,有权根据现场作业需求对装卸班组进行临时分班,以确保装卸作业效率;

  8、乙方对装卸人员办公及休息场所进行严格管理,杜绝非甲方及乙方装卸人员以外的人员入内。

  (2)乙方权利

  1、在甲方的要求下有权对装卸人员进行分班,并将每班的装卸人员及班长名单交由甲方及迅捷物流;

  2、乙方有权配合迅捷物流仓管人员监督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库内;

  3、乙方有权监督迅捷物流仓管员与司机进行不正当的交易,并及时上报于迅捷物流仓库管理人员;

  4、乙方有权对入库货物进行检验、堆码及库位安排,有权对出库货物的装卸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5、在迅捷物流仓管员的合理安排下,对有意刁难装卸作业的司机可对其车辆进行停装。

  (3)乙方义务

  1、遵守迅捷物流的装卸作业标准及装卸作业时间规定,并按迅捷物流要求规范着装;

  2、服从迅捷物流仓管员的调度及安排,装卸迅捷物流指定的货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装卸,并按照仓管员要求合理装卸搬运、合理堆码;

  3、乙方原则上必须保证每天有8个固定的装卸人员为迅捷物流进行装卸作业,因迅捷物流后期业务增长需要增加装卸人员时,乙方必须及时增加人员,具体合作细节双方另行商议;

  4、乙方所安排的装卸人员年龄必须在55周岁以下;

  5、配合迅捷物流仓管员检查所卸货物是否符合验收要求,承担货物入库后至出库前的装卸破损及检验不慎造成的包装与货物毁损责任及经济损失;

  6、装卸人员对于家电产品的装卸,必须逐台摇动,发现异响应及时通知迅捷物流仓管员报案,否则迅捷物流发现的的机器内损,责任由乙方承担损失;

  7、乙方必须按时完成迅捷物流的装卸作业量,确保装卸作业不受节假日、农活忙闲的影响,保证仓库24小时装卸作业需求;

  8、乙方必须确保每天19:00前进入库区的`干线车辆在当天将货物装卸完毕,否则承担500元/车的违约金;对影响甲方及迅捷物流声誉、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调用乙方之外的装卸队,就乙方不能完成的装卸量进行作业,且超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加急或特殊情况下的装卸,乙方在接到甲方及迅捷物流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作业现场;

  10、装卸人员必须确保安全装卸,严禁野蛮装卸,严禁货物倒置,严禁货物摆放超出黄线,并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乙方应与装卸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为装卸人员购买足额保险,并将相关文件交甲方及迅捷物流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派出的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入场,装卸作业中出现的任何事故(包括人身安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装卸人员上班时间不得饮酒、赌博、会客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并确保装卸运作不受影响,违者每次扣罚100元,从当月支付的装卸费用中直接扣除;

  12、装卸人员严禁在仓库内及库区周边吸烟,凡发现一次承担50元的违约金,第二次将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并除名;

  13、在合同签订10日后所有装卸工必须统一着装;

  14、装卸人员在迅捷物流仓管员的指挥下有义务清扫仓库内(纸屑、浮灰等)及月台上的卫生;

  15、装卸人员应每天清扫办公及休息场所,确保其整洁、干净;并严禁参与、容忍其他人员在其休息场所进行赌博行为,违者每次扣罚100元,情节严重者,将报警交由公安机关处置;

  16、装卸人员严禁在库内偷窃、伙同外人窃取仓库货物,一旦发现承担货物价值5倍以上的违约金并除名(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

  17、装卸人员有整理库内堆码零乱及破损货物的义务,库内整理货物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费用,库与库之间移货双方另行商定;

  18、装卸人员有检查、维护、保养好装卸作业工具及装卸作业设施的义务,并按指定位置摆放,遗失按原价赔付甲方;

  19、所有装卸人员均为本单位仓库的义务抗洪抢险员和消防队员,并服从仓库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0、装卸人员要举止文明、不说粗话、精神饱满、态度良好,不谩骂、殴打客户,不得向客户索取任何物质及现金。

  四、结算标准:

  1、甲方对乙方装卸费用实行多劳多得的形式,结算标准以迅捷物流开具的装卸费单据为准,每

  月装卸费用按①低于95万件甲方8%,乙方67%进行核算;②达到95万件甲方10%,乙方65%进行核算;③高于100万件甲方12%,乙方63%进行核算。后期因业务增长需要,双方另行商议核算标准。

  2、所有发生的费用均以迅捷物流相关工作人员开据的装卸单为准,甲乙双方核准后,甲方发放乙方工资。

  五、保密声明

  双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各自所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业务量等)必须保密,只将客户的信息用于客户自身,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

  六、其他约定

  1、合同有效期内一方若违反合同中的任何一条规定,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由此引起的损失;

  2、同一库内的货物转移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装卸费,库与库之间的货物转移,装卸费率标准按照货物单次装卸价格的一半执行,甲方凭迅捷物流开具的装卸作业单同乙方结算;

  3、乙方员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4、新增货物的装卸价格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界定;

  5、《装卸队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及违约责任》请见附件一。

  七、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在实施中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增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若因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年月日时间: 年月日

  见证方:

  时间: 年月日

装卸承包合同6

  程承包人(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有关法律、行政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特点,经公司、项目部、劳务队协商一致就本项目劳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第二条:承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总施工天数为: 天。

  第三条:质量标准

  工作质量:

  1、 按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质量规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相关的企业标准;

  2、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 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第四条: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工亡事故为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一般轻伤事故控制在2‰以内。

  第五条:成本目标

  成本目标:实行计划报备、限额领料,材料实际消耗量控制在项目部的计划成本消耗量以内。

  第六条:其它目标

  1、 文明施工目标:强化现场科学管理,满足现场文明要求争创“达标文明工地”。

  2、 服务目标:与项目部协同配合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创建业主满意工程

  第七条:劳务报酬

  7.1、本项目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7.2、上述价格为确定价,不予调整。如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超过 %,经双方协商可酌情考虑调整劳务报酬,但在协商变更的合同价款之前劳务分包人仍需履行原合同,不得以价格不合适为由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并依照本合同第十八条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3、图纸以外需增加施工量的:室外配套、增加工程量,由劳务队负责完成,依照实际发生工程量,按核定程序以公司统一劳务价格计酬。

  7.4、本工资不含税费

  7.5、保险及生活用煤不计。

  7.6、本项目评定获得以下奖项的。以劳务总费为基数,分别作为劳务奖励费;

  A、自治区级工程“天山杯”奖 %

  B、昌吉州级工程“博峰杯”奖 %

  C、自治区级“文明施工工地” 奖 %

  D、昌吉州“文明施工工地” 奖 %

  第八条:工程量的确认

  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量工程量。

  2、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量劳务报酬的,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公司质安部、经营计划部主管签字认可、报总工、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未经上述程序办理的,公司将不予支付报酬。

  第九条:劳务报酬的支付:

  9.1、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下列方法支付:

  1、第一期付款:材料进场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即 元)的材料款。

  2、第二期付款:经项目部、设计院、监理、甲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再付总价 %(即 元)的费用。

  3、第三期付款:待备案完成后支付至总价 %(即 元)的费用。

  4、全部款项结算时,由公司财务将全部劳务报酬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另行付清;

  5、劳务队必须负责现场的的保管,保卫工作,工资由劳务队支付。

  第十条::项目经理

  10.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是,职称是。

  10.2、职权:

  第十一条:相关工作责任

  11.1 项目部责任: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安全向公司负责;

  1、 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

  2、 在开工作业之前,项目部按施工要求配置必须的施工机具及原材料,并保证水电供应正常,并向劳务队进行详细的书面及现场技术交底工作。

  3、 落实安全防护用品,项目部负责提供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并向劳务队尽享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 项目部指责:管理引导、技术服务、检查验收、落实处罚。

  5、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6、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8、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承包人签发工程量及劳务报酬;

  10、 负责公司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2 劳务对工作责任:

  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工期向工程总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 劳务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周密完成施工时段、阶段性的劳务用工计划,经项目部批准后严格实施。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规定进行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严格按图纸及做法说明施工。

  3、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自觉接受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公司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项目部密切配合,照顾大局。

  5、 按项目部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公司统一标准化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负责进场材料的转运。

  6、 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备、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因自身责任发生损坏,应承担由此引来的一切损失。

  7、 劳务承包人必须服从公司及项目部的转发的各项指令。

  8、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承包人应对其施工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应承担并履行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施工程序。

  9、 劳务承包人因人员素质技术力量跟不上时,项目部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担经济责任。如公司采购部门不能满足项目正常施工时,劳务队有权向公司投诉,并要求承担经济补偿,同材料、设备造成的劳务队停工,24小时以上,按停工每一天造价增加0.5元/㎡。

  10、 工程安全及质量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负全责,并承担相关损失和罚款。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的约定

  1、劳务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本项目部提供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按计划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如规格、型号、数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在验收时提出,项目经理负责处理。

  2、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公司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的劳务承包人应按数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劳务承包人设专人向项目部保管办理施工材料限额领料手续。进场材料验收,装卸工作由劳务队负责。

  4、劳务承包人应严格按照项目部提供的质量要求和配合比施工。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现额部分,由劳务队承担,必须在施工中使用材料,做到活完料尽,保持现场整洁,否则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5、大型工具项目部负责提供保证使用需要,劳务队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并填写运转记录、领设备用时填写,并报项目部及公司备案;大型机械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维修。

  6、需用周转、低值易耗材料填写,具体消耗指标公司另行规定。

  7、劳务机械操作手,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操作,无证上岗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第十三条:现场管理规定

  1、 劳务人员要求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 劳务队负责人对操作人员落实三级安全教育,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教育操作人员爱护公物,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及机具,如违反现场制度和有不法行为,项目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劳务队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操作人员要遵守施工现场制度,不允许外来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 达不到验评标准时,项目部要求劳务队返工,劳务队应无条件按项目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验收标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劳务队承担。

  3、 犹豫项目部技术人员指挥失误而造成的返工由项目部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有关安全生产及防护的约定

  1、 劳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法律规定和项目管理制度的安全要求。

  2、 劳务承包人应在开工前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管理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公司质安部、项目管理人、总共认可后实施,由公司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 劳务承包人应对施工安全条件进行检查,有权停止不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并要求项目部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 由于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的和法律责任全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5、 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大的火灾事故,由劳务队自行负全责,给工地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

  6、 劳务承包人必须负责管理好自己下属人员,不得在工地打架、闹事,没发生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与劳务对的日常调配

  1、 劳务承包人,负责现场劳务队的日常调配。

  2、 劳务对指派现场施工员(质检员)配合项目部搞好技术工作,做好班组自检、互检工作。

  3、 劳务队应落实管理员一名,负责劳务队工具的领发、保管及日常限额领料并办理手续。

  4、 劳务队负责人、现场施工员、专业班组长应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检查、考核工作、周生产例会及班前交底会和班后碰头会,并贯彻落实。

  5、 对工期、质量、使用功能有影响的专业班组的选择,劳务队应报项目部审核确认。

  6、 材料节约部分,文明施工,质量,进度奖励部门由劳务队和项目部5:5共同分享。

  第十七条:工程变更

  11.1、施工中发生对原施工内容进行变更,由项目经理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出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承包人按照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相关部分的标高、轴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的附加工作。

  17.2 犹豫变更而发生的增减工程量,经计算报酬单项施工项目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不予调整总价。

  17.2 因劳务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 承包人若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在项目部材料供应及水电正常的情况下,由于劳务队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劳务队应承担公司的 元的违约金,业主要求提前竣工,应做好经济签证,按实际发生支付赶工措施费(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除外)。

  3、 如劳务分包人就本合同的履行有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在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之前,应先履行原合同,如劳务分包人拒不履行原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项工程承包人支付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 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质量保准,应无偿返工,维修至合格标准,公司造成损失的,向公司支付总价款10%的违约金。

  5、 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维护项目部所有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用品。如造成损失按照损失程度给予赔偿。

  6、 项目部做好成本预算和实际发生额,按月或按进度进行考核,未能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由项目部和劳务队分别承担各自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工程承包人持三份,劳务队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工程承包方(盖章): 劳务承包方(盖章):

  授权代表(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装卸承包合同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装卸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所列条款:

  1、甲方对乙方实行个人大承包,业务承包人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乙方人员工作须接受管理和监督,甲方有权建议乙方重新组建装卸人员,实行竞争上岗。

  2、计费方式为大承包形式,具体价格为: 元/吨(不含票单价),具体吨位以公司相关参数为准。

  3、乙方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作业安全,协助甲方对仓库内防火、防 盗等各项工作的管理和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和标准装车、码放,甲方有权拒绝签单,不予结 付当车次装车费。严禁损坏相关设施,属乙方人为损坏,修理费由乙 方负责。

  5、乙方的装卸人员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需和 仓库主任说明原因以后方可离开,有车辆进来装货的时候甲方电话通知乙方人员,乙方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装货地点,如无故离开或不能及时赶到的按50元/次进行处罚,

  6、甲方正常履约情况下,乙方不得采取停工、罢工等方式影响甲方 销售出货,否则每次罚款500元;禁止在库区内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元并除名;更不得将在外面发生的纠纷带入单位,否则每次罚款400元并除名,还要追究因纠纷带来的相关损失以及法律责任。所有罚款均从承包人当月应结算费用中扣除。

  7、乙方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进入仓库(或在装货车内)擅自或者私带公司物品出厂,违者每次罚款200元,从乙方当月费用中扣除,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乙方应做到“服务第一、顾客至上”,时时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做到随到随装、卸,乙方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装车或者消极怠工,出现让客户空等的现象。

  9、乙方装卸人员不得在库区范围内吸烟,不得随地大小便,否则每人次罚款100元。

  10、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增强安全意识,乙方须统一为装卸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大小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及费用。

  11、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及电话:

装卸承包合同8

  甲方:

  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现就人力搬运、装卸业务承揽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的资质条件

  签订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经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运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专业从事搬运、装卸业务的经济实体。

  二、业务范围及承揽方式

  凡甲方货物运输或仓储作业流程中所需的随车或其它的人力搬运、装卸和配合起重工人作业均为本合同业务范围,由乙方以大包干方式承揽。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自愿可续签。

  四、承揽业务的工价和结算、支付办法

  1、 本合同业务的工价按市场价格双方协商议价(基本工资加提成办法);

  ; 2、 每月20日乙方凭甲方作业调度单与甲方结算上月收入;

  3、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收入税票后的3个工作日内,应从银行付款给乙方。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负责在乙方人力满足的情况下,不向第三者提供本合同业务;

  2、 负责根据生产需要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人员安排;

  3、 负责向乙方提供免费职工住房及有偿就餐方便。

  4、尽可能的提供乙方在装卸作业过程中的作业方便,并协助乙方处理交通生产安全事故和商务事故。

  乙方责任

  1、负责按甲方调度通知及时足额安排适用人员到位,并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保证甲方生产顺利进行。同时指定专人与甲方联系,以便双方工作衔接;

  2、负责所属人员的劳动人事、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及暂住人口的管理,做好其职工的上岗前培训和法纪、法规、安全作业、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工作;

  3、负责按政府有关规定为所属人员办理社会养老、医疗、工伤事故和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相应责任;其涉及费用中甲方承担简易工伤事故保险缴纳费用的一半。

  4、未经甲方调度同意装卸工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从事其它未经许可的其它业务,经查是乙方的原因,按30元/人的标准进行处罚;另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的装卸人数,按50元/人的标准进行处罚。

  5、负责自行与有关部门处理其所属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或意外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和赔付事宜。

  六、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如未按期支付乙方报酬,每拖延一天,以应付总额的5‰向乙方赔付滞纳金。

  3、乙方如未按甲方通知要求及时提供人员,延误甲方运输的,以本车次运价总额的5‰向甲方赔付违约金。乙方人员责任心不强,操作不当或野蛮作业造成货损、货差,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托运方拒付运费等经济损失、信誉受损的,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4、合同时期,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结清账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如未能提交劳务税票给甲方,甲方有权拒付酬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职工住房,其水电使用费每月每房150度电以内由甲方承担,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超过部分甲方在每月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中扣除;

  3、甲方对乙方作业野蛮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如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九、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卸承包合同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生产需要,根据乙方申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生产的产品和产品原料(以下简称产品)的出入库装卸工作。

  为完备手续,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工作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定以下产品出入库装卸工作的承包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条款如下:

  1、为确保装卸工作的正常运行,乙方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乙方 人员工作须岁时接受管理和监督。

  2、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分类摆放、排列整齐、垛型稳固”的基本要求,决不允许不同规格的产品混放、混垛。

  3、未经甲方安排产品出库装车,一律不准装车。装车作业必须在甲方安排发货并有仓库保管员在现场方可装车。出库产品装车时,要认真核对产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出现问题由从事装卸工作的人员负责。

  4.计费方式为重量形式,具体价格为: 元/吨(不含票单价),具体吨位以公司相关参数为准。乙方劳保用品自备。

  5、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和标准装车、码放,甲方有权拒绝签单,不予结付当车次装车费。严禁损坏相关设施,属乙方人为损坏,修理费由乙方负责。

  6、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注意礼仪以及个人卫生,作业操作时严禁向顾客索要钱物,否则一经查出,当即解除承包关系。

  7、乙方的装卸人员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需和主管说明原因以后方可离开。有车辆进厂装卸货时甲方电话通知乙方人员,乙方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装货地点,如无故离开或不能及时赶到的按50元/次进行处罚,

  8、乙方应做到“服务第一、顾客至上”,时时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做到随叫随到,随到随装、卸,乙方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装车或者消极怠工,出现让客户空等的现象。

  9、乙方装卸人员不得在库区范围内吸烟,不得随地大小便,否则每人次罚款100元。

  10、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增强安全意识,乙方须统一为装卸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大小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及费用。

  11、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由双方协商处理。

  12、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各自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调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卸承包合同10

  甲方:**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产品和原料(以下简称货物)的出入库装卸工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承包工作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货物出入库装卸工作的承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此承包协议工作的地点在甲方公司的厂区内部。

  第二条 承包费用及抵押金

  2.1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乙方按时完成甲方所安排的所有装卸任务。

  2.2因为甲方工作任务受季节影响的不确定因素,劳务费按双方商定执行,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月劳务费为 ,结算方式为每月底结算上月劳务费。

  2.3乙方留一个月的劳务费在甲方处作为抵押金,当双方解除合同且无纠纷的情况下,于解除合同次月底甲方应无条件返还乙方所有抵押金。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及发货的实际情况安排乙方进行装卸货物

  工作。

  3.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物流、天气等情况随时调整装卸货物的顺序及时间。

  3.3甲方根据乙方装卸车的实际情况,有义务提供叉车、托盘等辅助机械或工具。

  3.4在承包期间,甲方可为乙方不定期提供工装及简单劳动保护用品。

  3.5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装卸任务后,甲方有义务按月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务费用。

  3.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装卸人员提供工作餐,标准参照甲方公司内部标准。

  3.7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工作的叉车司机、仓库保管员等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权自行组织装卸人员,但每班次不得少于四人。

  4.2乙方装卸人员有义务接受甲方的装卸货物安排,并按甲方要求完成。

  4.3乙方有义务在装卸过程中核对货物的型号、数量等情况,如有与货单不符,要及时通知仓储人员。

  4.4乙方装卸人员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果乙方认为甲方的工作安排会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乙方有权拒绝。

  4.5乙方须统一为装卸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及费用。

  4.6乙方装卸人员在装车的过程中不得损坏货物,如有损坏必须依照货物的价格按价赔偿,赔偿款从乙方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4.7乙方装卸人员不得以非安全理由无故停工、罢工,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向乙方要求相应赔偿,并在当月劳务费发放中体现。如当月劳务费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8乙方在工作中要注意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不得在工作中以延迟装货、消极怠工等手段向物流等第三方索要财物,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装卸人员进行处罚。

  4.9乙方装卸人员需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不得在厂区范围内吸烟及使用明火,否则每人次罚款100元。

  4.10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仓库内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进行协助,并按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5.1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及变更,形式可为合同附页或重新制定。

  5.2任意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各自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 代表人:

  乙方:

  年 月年 月日 日

装卸承包合同1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

  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承包货物运输业务应具有的资质

  (一)乙方的驾驶员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从事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车辆行驶证和从事货物运输的许可证,符合车辆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乙方应为货运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第二条、 货物运输承包经营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整,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赔偿保证金。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三条、 货物运输承包经营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货物运输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经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四条、 乙方货物运输承包经营的事项及要求

  (一)乙方自备具有所有权的货物运输车辆,按照甲方的相关要求,负责将约定的货物安全准点配送至甲方指定的***连锁经营店。

  (二)货物运输线路:

  1、 乙方将货物配送至 ***连锁经营店的名称为:

  2、货物起运地址为:

  3、货物到达目的地及卸货地址:

  (三)货物运输配送时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每天早上 点 分至 点 分,按甲方配送单所列明的货

  物,安全准点将货物配送到所约定的地址。

  (四)货运车辆牌照号码:

  (五)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约定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终止货物运输配送业务,如乙方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安排相应的车辆,保障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的正常进行,同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甲方有关主管人员。

  2、在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做到文明装卸。在货物装车时,要协助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核对货物的数量;货物到达约定门店后,乙方应积极配合门店工作人员卸货。并做好货物清点核对工作,同时办妥货物运输配送单的签字手续。

  3、在货物运输和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不得与门店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如存在相关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和主管人员反映,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4、如遇门店提出退货事宜,则需经甲方相关销售人员确认后,才能将门店所退货物带回甲方货物配送地点。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司乘人员和货运车辆进入甲方厂区作业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相关主管人员的指挥。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按照统一形象在乙方货物运输车辆上粘贴甲方制作的统一标识等宣传图文。

  第五条、 货物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粮油食品及其制品、干货、调味品、新

  鲜鱼类、肉类及畜禽冻品等,具体货物名称详见甲方货物运输配送单。

  第六条、 货物运输价格:

  (一)、甲方全面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货物配送业务,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配送运输费用合

  计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5100元)。

  (二)、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后,乙方司乘人员工资及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违章罚款、路桥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第七条、 运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双方在每月15日结算上一个月运费,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当月经相关门店及甲方物流部门主管人员签字确认的货物运输配送清单。

  (二)所有运费均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卡号。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八条、 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的风险责任约定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的货物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事故责任如何认定,由此造成乙方、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后果及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货运车辆并经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在货物运输配送单签字之时起,至货物全部运抵合同约定的地址并经甲方门店主管人员验收后在货物运输配送单上签字之时止,如乙方所承运的货物发生灭失、损毁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货物的损毁数额按甲方当时货物的配送价格为依据计算。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发货时应向乙方提供货物运输配送单,内容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产品规格、金额、收货店名、收货人地址及电话、装车地点及时间。

  2、甲方有权对乙方货物运输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以保障乙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的正常进行。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该货物的配送价格进行赔偿。

  4、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货物运输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结算和支付运费。

  2、乙方应保证将货物安全、及时、准确运输配送至合同约定的地址。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失、损毁的,乙方应按甲方货物的配送价格全额进行赔偿。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相

  关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5、在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的灭失、损毁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货物运输配送时间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是乙方的违约行为,乙方按每次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货物运输配送时间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且进厂装货时间或货物到达时间迟延 1 小时或以上,对甲方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属乙方的违约行为,乙方须按每次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如乙方违约当月累计达到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擅自中止货运业务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属乙方的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甲方经营等相关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及车辆无法适应货物运输配送业务,严重影响甲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正常进行的,甲方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运输费的,甲方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解除、终止及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于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合同约定的事由出现后可以解除。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依法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异议或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及卡号:

  签约日期: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及卡号:签约地址:

装卸承包合同12

  物流运输承包合同

  甲方: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及《合同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货物的运输业务,为加强双方相互间的合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成品物资: xxxxx产品。

  第二条 包装要求

  甲方(托运方,以下同)按客户要求进行包装,原料包装以甲方的供应商包装为准。

  第三条 货物起止地:

  甲方厂区、仓库、甲方客户指定地点、甲方原料供应点。

  第四条 货物运输时限要求:

  1、华东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承运方,以下同)必须在36小时内将整车所有货物送到客户手中;零担货物必须在72小时内送到客户手中;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2、华南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卸货地点,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配合解决。

  3、乙方尽可能在客户上班时间卸货。如果在客户下班之后到达而无法卸货时,乙方应保护好货物的安全和等待收货,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货物。如配送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处理,乙方必须按甲方处理意见办理。否则,因此而造成货物迟送或错送,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并扣除当月运费 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5、因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指定收货人、送货地以外的第三人或地点交付货物,致使甲方客户不能如期收回货款或其他款、货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并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违约金。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6、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把货物安全送至指定地点。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后最短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且必须承担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如收货人因逾期拒收货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除当次运费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7、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战争、地震、路面大面积塌方)造成乙方车辆延迟到达的,经甲方核实属实后,将不再对乙方予以扣罚,但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寄至甲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运输资质,合格的从业人员,车辆应具备有效营运证件,乙方应为承运货物购买的保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乙方在运输及装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均自行承担全责,乙方自行就甲方的受托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包含在双方议定的运费之内。在乙方承运期间若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短少、被抢、交通事故等,乙方须照甲方的价格先行及时赔付给甲方(送往客户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与保险公司的接洽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2、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和甲方单位对接,乙方车辆应根据甲方货运计划通知,按时到达装货现场,并遵守甲方合理到货时间,运输过程中应做好产品和原料“防雨、防潮、防腐蚀、防盗抢”的安全措施。运输车辆车板平整,备有固定铁木盘的叁角木和固定材料(杉木或者松木、钢丝或者绑带)。

  3、联运中转货物,乙方必须在货物中转装车后,将装货车车牌号和驾驶员电话号码及时报给甲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小吨位、多点卸装货的服务,乙方送货车辆回程时甲方如有角料、包装物、小额汇票需要带回公司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完成,并保管好。

  5、乙方车辆在承运途中,如遇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堵车、违章等影响到货时间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承运车辆驾驶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6、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线路送货,服从甲方物流管理员的临时调遣,不服从造成客户索赔时,由乙方承担。送货车辆到达送货地前,网点派专人和驾驶员应尽早通知甲方接货业务员,以便联系卸货事宜。若甲方业务员不在现场,应经甲方业务员同意后,方可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严禁送货车辆未经甲方业务员同意,直接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因此增加甲方资金回笼风险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车辆在甲方单位装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货到客户单位应遵守客户单位规章制度,配合客户单位卸货,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

  8、甲方根据自身需要的同时,尽最大可能满足乙方车辆的周转量。 9、甲方发货计划应提前3小时向乙方预报,以便乙方做好派车准备,甲方发货应提供准确的收货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完备的送货手续。

  10、乙方送货车辆到达目的地,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不能卸货,滞留时间过长(超过24小时以上),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待时补偿。

  第六条 运输方式

  汽车公路运输,本合同运输采取分批次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乙方接到甲方要车通知后,应按时间和要求主动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装货。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乙方车辆因超载、超限、过载、途中罚款等均与甲方无关,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证书等手续,由乙方全部代为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2、损失赔偿标准:产品损失按甲方装货日当天销售价格计算,如有损坏、丢失、短少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超过三个月时间),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同期存款利息。

  4、在合同期内,因乙方调不到车辆装货,甲方自调车辆产生超合同运价部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乙方当月运输费用中直接扣除超出合同运价部分的费用。

  5、甲方回程角料指客户冲销货款的角料(退货和包装盘具)。回程角料及退换货运费计算方法:所有退回金龙公司(新厂和分公司)按相对应出库成品运价的50℅计算;装卸后有要顺带回公司的盘具则免费(如空盘具的价格与拖回运费相当则由公司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决)。乙方承运甲方其他原料,另行协商定价。

  6、乙方三次未按甲方要求运输,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保证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运输。春节期间一如既往,不得间断,如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发车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 运输费用、签收单要求及结算方式、保证金。

  1、运输价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2013年电线电缆运输价格表》)计算运输费用。甲方根据乙方承运车辆所交回的客户签字、盖章出库单进行统计核算,若乙方逾期交回或将凭证丢失、票据损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附件中尚未写入地名,运输价格甲乙双方在货物发车之前商定。

  货物签收服务:随货附有甲方的出库签收单(两联),送货时需与客户验收货物,回单上由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乙方在缷货后(发货运站)须在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将送货签收单(一联)交由甲方公司,特殊情况最晚不超过第三天中午12:00之前,逾期每迟交一天每单扣罚100元。运输签收单(乙方留存联)必须按月整理统计和汇总表,并于次月5日前交回本公司市场营销部,发货运站回单第二天必须交到销售部。

  回单原则上严格要求有收货客户签收或盖章确认,我公司要求严格按回单结算运费,如果次月20日前回单未能交回公司市场营销部或有疑问,承运方必须说明原因,同时这部分运费押至下月结算,下月仍不能交回客户回签单或遗失销售出库签收单的,甲方有权不给结算相应的运费,公司并将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处罚。

  公司严格要求承运公司提供真实回单,不允许有伪造客户签收的回单提供,我们将对回单真实性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伪造情况,公司将作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承运资格。

  2、送货费:以城市为中心,卸货地点不超过五家(含五家)客户的免收送货费,超过五家后的第六家起按50元/家收取送货费。

  3、结算方式:每月20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即上月运费下月结算),乙方需交付有效收货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甲方核对凭证有效且货物按期运抵无缺损后,乙方开具公路货物运输发票交给甲方并结算运费,甲方凭乙方可抵扣的货

装卸承包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发包的业务范围、资质要求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仓库(对应的甲方客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装卸业务全面发包乙方。乙方负责甲方仓库所需要的装卸人员和叉车人员,甲方可提供相关的装卸作业设备(机动叉车与液压叉车)有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作业设备自身成本(包括租赁费、自有折旧费)、设备所需要的油电费(包括充电房的损耗)和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未履行支付,甲方将自动在乙方装卸费中扣除该部分费用。甲方每月对设备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乙方需具备承包装卸的法定资质,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

  3、为保证装卸业务运作风险可控,乙方愿意向甲方缴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4、乙方理解并完全同意: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限内,对于甲方新增的相应业务,甲方有权选择价格和服务方面更有优势的装卸供应商,并非必须将此新增业务交由乙方承包。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已承包的装卸业务进行再次转包或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和乙方合作,并没收本合同保证金。

  第二条装卸作业要求

  1、乙方应根据甲方核定的装卸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乙方装卸人员(注: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期内,如发生甲方相应客户撤仓的,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相应调整装卸资源的配臵),在保证装卸作业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按时按量完成各项装卸业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装卸承包合同14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身份证号:

  莆田标准红木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根据公司红木原木堆放的特点,将部分装卸业务委托给(以下简称乙方)作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包的业务为:甲方仓库内装卸红木原木的部分业务。

  二、费用的结算和支付:甲方按包工包任务的形式采用与乙方一次一结或一班一结的办法,按月支付装卸费。支付的具体费用方式参见附件。

  三、 本合同为承包合同,双方系发包承包关系

  即由乙方完成承包任务,甲方支付承包费。双方不是雇工合同关系或者劳务合同关系,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四、 乙方承包过程中的职责:

  1、自己组织选任装卸工人

  2、自己负责提供装卸所需的机车、叉车等其他所有设备,甲方一律不提供

  3、对参与装卸的工人人身安全负责

  4、负责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负责作业期间突发事件的调处

  6、负责统一与甲方进行结算

  7、负责装卸工人参与劳动的计工与核对

  8、负责分发工人报酬

  9、对装卸过程中受伤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五、乙方在使用自行提供的机车设备过程中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要求操作

  在装卸过程中若出现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因甲方堆放货物为木材,因其特殊性,故因特别注意防火,禁止抽烟,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火灾事故,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乙方要给工人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在工作中如果出现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赔偿或者补偿要求。

  七、乙方应向甲方保证: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承包任务

  2、保证工人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

  3、为每位工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或者工伤保险

  4、保证工人年满18周岁并不超过60周岁

  5、保证参加装卸的工人身体健康无残疾并适合从事此项工作

  6、凭证上岗,不得酒后作业,不得抽烟,不得无证进入作业区,不得抛撒粮食

  7、不在非装卸搬运区域随便走动

  8、不得乱拿或者侵占公共财产

  9、尊重甲方工作人员,不得顶撞甲方领导,保证服从调配指挥

  10、保证文明作业,注意卫生,不得污染木材,做到装卸完工, 场地干净。

  八、在与甲方结算后,乙方应保证及时给工人结算工资,不得克扣工人工资,乙方与工人之间的工资结算纠纷与甲方无关。

  九、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通知及时开不得拖延消极怠工., 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如果乙方消极怠工耽误工作,甲方随时有权解除合同》。

  十、乙方的搬运装卸具体工作参照相关法律或行政规章制度等内容和规定进行。

  对侵犯甲方财产或者工作人员人身权益者以及违法违纪者的处理:

  1、违犯库内规章制度者,甲方有权立即清除出库。

  2、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侮辱谩骂工作人员及甲方客户者,甲方有权移交私法机关处理。

  3、消极怠工、影响进度、违章操作、野蛮装卸、损毁财物、敲诈勒索等有上述种种不良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者,甲方有权采取

  清除出库、拒付承包费、投诉报案、移交司法机关等方法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

  1、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因故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中止,否则按违约论处,违约

  方赔付违约金20xx元。

  2、在接受委托业务后,任何一方无故不认真履行合同,按所委托业务费用的30%赔付违约金。

  3、为确保务工人员的安全和装卸工作的质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安排未经培训或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者上岗。任何一方违反

  规定的,违约方按每人次500元的标准赔付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违约,不受上述三款内容的制约。

  十二、事故处理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病、伤、残、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统计和上报。

  2、乙方人员在作业中发生的工伤、伤亡事故的处理费用在工伤保险基金和保险公司赔保额中列支,如实际处理费用超出工伤

  保险基金和保险公司赔保额的,其超出部分按事故责任进行分摊;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协同作业中发生的事故,由双方共同进行事故分析,划定责任,如双方不能就责任的划定达成一致的,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划定为准,确定各方的承担费用。

  3、由于第三方责任造成乙方务工人员工伤、伤亡的,甲乙双方应协同处理,共同追究第三方责任。

  十三、其他

  1、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设施、机械、工属具的损坏以及货物损坏和丢失等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交通部现行有关规定由乙方全额赔偿。

  2、甲乙双方人员协同作业过程中造成甲方设施、机械、工属具以及货物的安全和质量问题的,由双方共同进行事故分析,划定责任,确定各自的赔付费用。

  3、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为半年:自20xx年09月01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详细的费用

装卸承包合同1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由乙方承包甲方公司所有装卸工作,为完备手续,明确甲乙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作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完成以下承包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 为保证本协议的工作质量,进度及有效性,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

  二. 工作任务量及报酬:根据甲方到货发货情况,按时完成甲方所布置的所有装卸工作,报酬按双方商定执行,月酬薪为人民币贰万八千元整。试用期为一个月,酬薪为人民币贰万陆仟元,结算方式为每次月底结算上月薪酬,抵押金为一个月的承包费。

  三. 人员配置,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为每天不低于八人在现场工作,就餐时必须有人值班,如有临时或紧急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和调度,不得拒绝接受工作任务,否则,甲方额外所产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 甲方对乙方工作质量进行全时监督管理,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

  人员调度安排,如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停止乙方工作,且不予退还抵押金。

  五. 乙方在工作时要服从安排,积极主动,不得消极怠工或拒绝装车,严禁与客户争执吵 架,严禁向客户索要任何报酬。

  六. 为了乙方工作的安全性,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规章,提高工作质量,降低作业成本。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分类摆放,排列整齐,垛性稳固”的基本要求,决不允许不同规格的产品混放,混垛。因乙方操作失误所产生的货损由乙方负责。

  七. 工伤事故:乙方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乙方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工作中若发生事故,要及时处理自救并上报公司,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八. 安全防火,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在库内与车上严禁吸烟和使用一切明火。

  九. 乙方在工作中须认真遵守执行甲方的内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如有违反,甲方有权 解除本协议,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执的,由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各自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春节假期除外),本协议一式两

  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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