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日记

时间:2023-06-10 15:28:04 日记 我要投稿

【精品】读书日记模板锦集七篇

  忙碌而又充实的一天又过去了,想必有很多难忘的瞬间吧,是时候用心地写一篇日记了。好的日记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日记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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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日记 篇1

  一粒沙子就是一个世界,一滴露珠能够反映出太阳的光辉。请你走进书的海洋,她为你开启智慧的天窗;一则小故事蕴涵着大道理,一段小经历浓缩着生命的真谛。请你走进书的天堂,她让你感受心灵的阳光;一段平凡的对话意味着伟大,一组生活的特写造就了永恒。请你走进书的世界,她引你步入生活的殿堂。走进书,就如同走进人生的旅程;走进书,就如同走进时空的隧道。

  在《智慧背囊》里的《慢些》,真是一篇综合性的`人生哲理呀!古人云:“欲速则不达。”“慢”的含义就是要“三思而后行”,少走弯路。文中警惕开车的司机要慢,否则会伤及无辜;犯罪者,你慢些,为了一时痛快,却一辈子良心不安。特别是早恋,对我们初中生有坏无好,过早陷入爱河,容易迷失自我。玛蒂尔德说:“早恋是那串钻石项链,虽有片刻的快乐,却带来十年的辛酸。”宋人说:“早恋是那株被拔起而‘长高’的麦苗。”医学家说:“早恋就像囫囵吞枣,终有一天会影响健康的。”所以早恋要不得。

  早恋要不得,炫耀也不可取。《与“炫耀”有关的三句话》也使我受益匪浅。文章中从三个方面说明谦虚的重要。第一句话:不要拿别人的东西来炫耀自己。第二句话:不要总是炫耀自己。第三句话:不要让别人拿着你的东西去炫耀。这三句话,是对人的劣根性的剔除,是激励我们追求崇高道德的规范。当你熄灭了“炫耀”,保持着谦逊,我们就进入人生的新一阶梯。

  书是知识的源泉,精神的食粮,书是人生旅途的指南,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能使人明白世界,明白人生。朋友们,但愿书,给你送去心灵的度量,美好的向往。

读书日记 篇2

  这个寒假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一个“吃人”一词。就表现了清政府的,“易牙蒸了他儿子,给王吃,还是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吃。”如此荒唐的事在那时尽然没人管。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

  这本书让我震撼不已,如果,我们的时代也发生这样的事,那我们要怎么办?

读书日记 篇3

  前不久,看过一部经典的电影,名字叫做《达芬奇密码》 ,它讲的是个奇异的探索耶稣后人的故事,里面耶稣的后人就叫做苏菲。一个美丽漂亮的公主,拥有对所有认知东西的敏感程度,她的敏锐的知觉让我欣赏,她的处事不惊让我敬佩,她的美丽善良又让我喜欢。所致当老师布置这个作业之时,我毫无疑问的选择了阅读 苏菲的世界 。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神秘的一封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就这样,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导引下,苏菲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与此同时,苏菲不断接到了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迹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苏菲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迹团然而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

  因为时间太短暂,我花了几个晚上就把这本书看完了,内容太多了,结果也没发现,记住的也很少。印象非常深刻的倒是作者的构思。书的开始几章,不觉得有异常,但越往下读,越觉得诡异,仿佛作者也有预料不到的结尾似的;尤其是那个哲学宴会,真是个悲惨的结局,也真是个奇怪的想法。这奇怪的.是苏菲和艾伯特竟然渐渐察觉到了少校和席德的存在,而这种察觉又是通过少校的笔写出来的,这种角色的反抗,一边是虚幻的,因为它和角色一样,存在于少校的内心;一边又是真实的,因为它是苏菲和艾伯特的真实情感,脱离了少校的控制,最终获得了成功。被创照者的安排下逃出了创造出的世界,同时也逃出了创造者的安排,这个小小的扭结,使人有一种糊涂的感觉,真实其实就是虚幻,二者无法分开。小说原本是虚幻的,就必须用心去承认小说里所谓的现实世界,唯有这样去读才能把自己融入道小说中,体会书中任务的喜怒哀乐,激起共鸣,最大显得地去体会作者地原创动机。可是当我把小说中的世界当成是真实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竟然搞出了原来的世界也是虚幻的现实。在那一刻,冲击在心间的感觉竟是昨天已成虚幻,一切事情在我脑海中好像都变得千奇百怪,一个又一个的版本在脑海中浮现,到底那个版本是真?这好似看美国的恐怖片,总会给人惊耸的感觉。刹那间,我不知道自己是谁,谁又该是我,最可怕的是连自己是否存在都需要证明呢……。

  苏菲的世界固然是一篇哲学的发展史,但哲学与科学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与人类文明的足迹点滴相印。与其说是在看一篇哲学史,倒不如说人类文明的通史纵会眼底。在浩瀚的历史文明的发展史中,每一个我不过是道星光。一点水滴。那段深夜里在教堂以小时卫单位计算历史进程的对白再明白不过。它反衬着个人生命的短暂,无不倍觉与伤感。”我思故我在”!?可我茫然要问,我存在吗?不过是在这个时候在这个特定的空间的相对存在罢了。试问多年以后,一切都归于湮灭之中,我会存在?渺小的我会存在过,或曾经存在过?

  以前看小说总是去追求文藻的美丽,去追寻美丽感人的故事情节,可这本书看过以后,我却不为书中的人物评头论足,不为作者独具匠心而连连赞叹,而是只有恐惧。我不知道别人读完此书后是什么样的感觉,这是我真实而荒谬的体验。”马克思是最伟大的哲学家”我觉得这句话说的一点也不过份,纵观此书的各个哲学伟人,各个哲学流派,马克思无疑是最伟大的。书中并未对他们进行任何的评价,这是值得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贡献,他在这个领域,他在那个领域,这些本来就不能相提并论的。谁能说,他们的思想不是受时代和环境的限制?谁能说,他们那一个不是用尽了心智和头脑。苛求古人是愚蠢的,更是不道德的,没有古人的失败与缪误,又何来今天的成功与真理,这些都是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

  《苏菲的世界》,即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它唤醒了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和好奇。掩卷思索,真实的我们真的应该好好的去看这个世界了,不要总是觉得凡事都理所当然,这个世界什么东西的产生都有它的根源,都有他的道理,我们要抱着好奇的心去探索,去发掘。

读书日记 篇4

  爱分为很多种,有父爱、母爱、有朋友间的友爱、有对弱小事物同情的怜爱、有对生命对生活无限的热爱……而《笑猫日记—小白的选择》这本书则让我感受到另一种奇特的爱,这种爱难以言表,因人而异,却会所以感受到自我的价值。

  今日午时,我读了《笑猫日记——小白的选择》。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逃离了绿狗山庄的小白和地包天,在大家的帮忙下,渐渐恢复了原先的模样。贵妇犬菲娜把小白带到了这座城市最高档的别墅区——樱花巷,期望小白在那里找到一户好人家住下来。在这个寒冷的冬季,小白在樱花巷的经历竟然如同一场又一场噩梦……

  阵阵寒风中,在梅园的蜡梅树下,小白遇见了一位迷一样的女人。于是,小白选择和那位女人相依为命。它曾两次救了她的命,还帮她做许多家务活。这在平常,狗是不会完成的。让小白留在好几家的`唯一理由就是她们多次心心相印,这使小白懂得了什么才是生活的真谛。

  她喜欢蜡梅花的香味,在午时茶的时候,小白还会为她买鲜花饼。小白为她送信、买报纸、买鲜花饼……使我明白了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所在。那就是:爱人,就是爱已。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喜欢这本书!

读书日记 篇5

  他,走在黑暗的狭窄的小山沟里,她背着一个破破烂烂的书包,嘴边正被送走着老师新教他的小诗。此时的天,灰蒙蒙的,没有一丝光线。

  刺骨的风从他身边吹过,他的`嘴“呲——呲——”的响,那瘦弱的脸颊,早已被寒风吹得冷冰冰的,但他还是以自己顽强的毅力、吃力地走到学校。上课时,他那明亮、清澈的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黑板,眼神中蕴含着一种渴望。他那怜悯的目光,是多么专注,生怕漏掉老师写的每一个字,生怕漏掉老师说的每一句话……尽管整个世界暗淡无光,但他仍然尽可能地看清黑板上的字,抄笔记;尽管有多大的冷风,像刺一样,无情的刺进他那脸色苍白,瘦弱的脸颊,但他也毫不在乎。可以看出来,读书,是他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是无可代替的东西啊!夜深了,他走在泥泞的小道上,手里捧着一本书,专心致志地念起来。

  他,不放过任何一个学习的机会。用一句话来讲:“我”想读书。

读书日记 篇6

  我喜爱书的程度,如同高尔基所说:我扑在书籍上,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只要捧上一本书,我总是爱不释手,立马会忘了时间。

  记得有个星期六,我和妈妈去书城买学习资料,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一本梦寐以求的科普读物《地球卷》。我喜出望外,身子不由自主地定住,妈妈只得独自去选购,并约定一小时后到原地接我去上小提琴课。我不假思索地点了点头,就迫不及待地拿起书躲到一个安静的角落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书中的内容令我欣喜若狂,我不禁浮想联翩,跟着它一会儿来到飞流直下的瀑布前,任凭冰凉的水花溅到脸上;一会儿骑上骏马驰骋在蓝天下的大草原上,挥舞着小马鞭;一会儿迎战狂风暴雨,在惊涛骇浪的海洋中探险……我看得如醉如痴,早已把妈妈的话抛到九霄云外。

  不知不觉中已过了约定的时间,我却浑然不知。“乐乐,你怎么还坐在这里,找你半天了?”我极不情愿地抬起头,竟发现妈妈额头上布满密密的'汗珠,铁青着脸,眼睛瞪得老大,我这才如梦初醒,“惨了,小提琴课要迟到了。”于是不得不放下手中的书,一溜烟地跑起来。

  其实,类似这样的情况绝非偶然。我爱读书,实在是因为书总像磁铁般吸引着我,它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正如孙中山说的“我一生的嗜好,除了革命之外,就是读书。我一天不读书,就不能够生活。”我深信自己已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读书日记 篇7

  首先,之前余华那个评论蛮有意思的,鲁迅只用了一句话就让他笔下的人物精神失常了,很多作家用几万字想让自己笔下的精神人物失常,写的还是正常人。在这一点上,写出来一个精神失常的人确实不容易。

  另外,我比较关心的是结局,这一点开头就说了。已经痊愈了。而且狂人的弟弟,欣然出示日记,还大笑。我觉得这里很耐人寻味,狂人自己怎么看自己的日记呢?或者说“疯”的状态下才是不疯的,那如今“大愈”又意味着什么呢?

  《狂人日记》中以狂人的口吻再现了当时中国人的精神状态。狂人来自一个吃人的`家族中,危机四伏,如履薄冰,甚至狂人的哥哥都认为他是有病的。再者,狂人与一二十左右的人交谈,影射当时青年人的思想状态,“从来如此,便对么”,青年人是不思考,或者是懒得去思考的,一切皆是理所应当,社会应该怎么变与其无关。

  狂人是“怒”,而不是“疯”。若是遇到同类,痊愈一说有无也不重要了。

  我觉得狂人日记这个写法挺好的,通过“狂人”这样一个“迫害狂”的形象,从一个受封建礼教压迫的当事人的视角这样一个“第一人称”,从家庭这样一个“封建团体”的内部来写他看到的东西,让读者更有直观的感觉。

  还有就是文中的主角表面上看是一个“疯子”,但他的三观其实是正的,是作者在全文安排得唯一一个“理性人”。既然是一个疯子,那么他就像个未经世事的璞玉一样,身上并不带有社会灌输的礼教知识,只是从一个人类的本能来思考问题。所以他会很合理的觉得“吃人”是有问题的,而那些在封建礼教耳濡目染的“普通人”的头脑却是被异化的,只要不吃到自己,那么吃人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通过这样对比的方式来展现封建礼教的危害,让人有很深的感受。

  一个人不愿向世界妥协,世界便会处心积虑地想把他吃掉。

  “勿谈国事!”

  悲剧把人们所向往的东西毁掉给人看——当人在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上都发现了吃人的影子,越是亲近,越是震撼,于是他在与外界对抗的漫长过程中一步一步地否认自我,最后认定自己是狂人。

  他是痊愈了吗?或许在那一刻,他才真的是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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