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混血豺》有感

时间:2023-11-21 07:22:3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混血豺》有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混血豺》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混血豺》有感1

  在美丽的日曲卡雪山,有一群豺,豺群中有一只优秀的豺,叫白眉儿。

  豺王为了不使王位动摇,设下圈套,把白眉儿逐出豺群。白眉儿在荒原上吃了上顿愁下顿,没办法,只好去猎户那里当一只猎狗。历经无数苦难,最终成了寨主任的猎狗,在猎场上纵横驰骋。

  可有一天,在捕猎时无意遇到了小时候帮助过他的母豺——兔嘴,他心地善良,放了兔嘴,可被主人的大黑狗看出了马脚,最后被大黑狗报复,只好赶紧逃命,回到日曲卡雪山。

  回到雪山后,白眉儿再次做一条豺,山上突然闹了狼灾,豺群的生活严重受损,可又打不过狼,豺群被迫离开雪山。正在他们过怒江时,狼群却来追赶,无奈之下,白眉儿与狼王撕打,在豺群的`帮忙下,白眉儿竟咬败了狼王,狼灾没了。由于功劳很大,白眉儿成了豺王。

  某一天,寨主任——白眉儿曾经的主人竟结集了七八十个猎人,七八十条猎狗,打到豺群老家了。白眉儿用自己的智慧带着豺群逃了出去,可小豺们却成了猎人的诱饵,为了豺群的将来,作为豺王的它,挺身而出,暴露出自己狗的本性,骗过猎人,救出了小豺,却被豺群遗弃,死在了猎人的枪下,做了一次伟大的自我毁灭。

读《混血豺》有感2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白眉儿,这个名字很奇特,可以说它是一个混血儿,有着猎狗与豺两种动物的血,却处处使人震撼,也许这就是它的特点吧!白眉儿总是面对着生与死的抉择。

  在一个山林里,住着一条猎狗与它的主人阿蛮星,猎狗白眉儿温柔乖巧,深得主人喜爱,可当他被老黑狗诬陷后,主人把他逼得走投无路,他又被赶回了豺群,开始了他新的生活。经过了各种磨难后,白眉儿成为了有名的、被拥戴的豺王,这是何等高级的'荣誉,白眉儿当然抵挡不住这样的诱惑。可即便享受了,也是痛苦的,谁都知道豺与猎狗是不同共戴的天敌,终于,在一次人与豺相斗的时候,白眉儿失去了身份,成为了猎人的盘中餐。

  白眉儿这个与别人相斗,而放弃自己救出幼豺的混血豺王,是人们心中的象征,人们打败敌人的勇气,是未来的英雄,是因为它勇敢、机智、有胆量,当然也是真正合适的豺王。可正因为人类,他丧失了自己的身份与地位,丧失了爱,丧失了生命与未来,难道这不感到痛心吗?人类几乎不可以和白眉儿相提并论,因为他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的思想、行动,也只不过是它心中的手下败将,至于人类打败白眉儿的事实,它当然不是想死,只是活着没有意义罢了!

读《混血豺》有感3

  它穿梭着,于狗与豺之间。一次次的抉择,使其的生命充满了悲欢离合;使它看够了他人的脸色。它是一代混血豺王……

  时隔已久,白眉儿再次回到了埃帝斯红豺群。这儿曾是它出生的地方,却因豺王夏索尔的嫉恨而使它被逐出豺群多日。在此之间,白眉儿饱受了一只流浪豺的艰辛。为了生存,白眉儿当上了猎户寨的猎狗。由于有出色的狩猎技艺,白眉儿成为了猎户寨狗群的首领。苦尽甘来,白眉儿过上了深受主人宠爱的猎狗生活。然而,它的血管里依旧流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一切使它的生活注定不能平静。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暴露了它那豺的血统,被主人逐出家门。此后,白眉儿再次变得无家可归。经过了白眉儿周全的安排,它再一次的回归了豺群。如同绕了一个圆一般,白眉儿又回到了原点。

  日曲卡山麓来了一群狼。它们是那样可耻,如同一群强盗,抢食着埃帝斯红豺群的食物。经过多次争食冲突,埃帝斯红豺群再也忍受不住,与狼群展开了一场恶战…。。豺本不如狼强壮,脑容量也不相上下,狩猎技能更是大同小异,通常来说,豺是占不到什么便宜的。果不其然,没过一会儿,豺群便被逼到了怒江边。终于,夏索尔决定过江了。要知道,一旦过江,埃帝斯红豺群便都成了流浪豺,再不可能回来了。然而,正在这时,白眉儿扭转了乾坤。

  狼群出现在了怒江边,逼迫着豺群渡过怒江,离开这片土地。白眉儿依旧陪在兔嘴(它最亲的`豺)身边,寸步不离的伴着它渡江。兔嘴瘸了一条腿,走起来一步一个歪仄。怒江水势汹猛,也不知是被吓的还是怎样,兔嘴竟转过头来,朝岸上奔去。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只见狼酋大花狼扑了过来,为了拯救对自己有恩的兔嘴,它勇敢的朝狼酋大花狼扑了过去。随着白眉儿的扑咬,其它的豺也不再忙着逃难,而是转过身来,朝岸上其余的狼奔去……最终,豺群获得了胜利。

  不知不觉中,白眉儿成为了豺王。这次王位过渡十分平静,没有争执,没有厮杀,没有内讧,这在埃帝斯红豺群的历史中是绝无仅有的。

  那是一个错误的抉择,即使如今反悔也再来不及了。它本不该放了他——它往日的主人,阿蛮星。然而,它确实这么做了。白眉儿做梦也没想到,昔日的主人阿蛮星会如此背信弃义,对埃帝斯红豺群古髅岩大本营进行大规模的围剿。经过长时间的周旋,许多成年豺都获救了,而所有幼豺则都被猎人抓了过去。对豺群来说,幼豺就是未来的希望,而此时,所有的幼豺都被猎人绑在了一根木桩上。这是一个圈套,但就算你识破了,也心甘情愿去钻。如今,唯一一个有可能救出幼豺的办法只有它白眉儿知道——装狗。然而,它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但,为了豺群的后代,它值得一试。终于,白眉儿下定决心,坚定的朝木桩走去……

  最终,白眉儿成功了。但,它牺牲了一条腿和那条尾巴,它再也回不去豺群了,它是一条狗!?不,它似狗非狗,似豺非豺。它即当过狗,又当过豺。但,它永不能成为狗或豺。也许,这就是它的命运……

读《混血豺》有感4

  有一本书它可以让你难以忘怀,让你知道豺的生活,那本书就是《混血豺王》。

  故事讲的是:在一个猎户寨里有一只血统里一半是狗一半是豺的猎狗。说是狗吧,也不全是。说是豺吧,也不全是,他叫白眉儿。另外它还有一个冤家叫黑虎。它跟随主人阿蛮星十年。从白眉儿到黑虎家,黑虎就怀疑白眉儿是豺,不是狗,经过那件事后黑虎就更加怀疑白眉儿是豺。那天白眉儿、黑虎和主人阿蛮星一起出去打猎,这时一只豺跑进了阿蛮星的视线,距离五百米,而枪只能打一百米,所以阿蛮星让白眉儿去追。白眉儿身强力壮很快便追了上去,一看是兔嘴,兔嘴曾经救过白眉儿的命,白眉儿可不愿做白眼狼,只有把兔嘴藏起来,很快阿蛮星便带着黑虎追了上来,白眉儿咬着阿蛮星的裤腿向小沟那边“汪汪汪”叫,黑虎的嗅觉细胞当然比阿蛮星多,一下子便闻出来兔嘴没有在水沟,使劲把主人往后拉,阿蛮星顺手拿起一根棍子往黑虎身上打了一下,黑虎一下子被打趴下了,最后追到水沟尽头,也没有追上,阿蛮星没有责备白眉儿,反而责备黑虎拖延时间。

  自从那件事之后,黑虎怀恨在心,最后黑虎决定诬告白眉儿,黑虎先到白眉儿的巢穴,再把自己的肚肠掏出来,(豺在捕获猎物时,就会把猎物肚肠掏出来)只要白眉儿一进来黑虎就会乱叫,阿蛮星只要一过来,看到这一幕,一定会认为白眉儿是豺不是狗。果真白眉儿进来了,黑虎便立刻乱叫,阿蛮星便立刻闻讯赶过来,阿蛮星一看面如土色,便立刻拿起大刀向白眉儿劈去,说:“好你个白眉儿竟敢扮成狗,混进寨里,我真是瞎了眼。”白眉儿见大势不妙,立刻向森林跑去。

  白眉儿逃进森林后,就饥一顿饱一顿,最后白眉儿决定投奔埃蒂斯红豺群。真是天无绝豺之路,当白眉儿在森林里溜达时,正好碰到了埃蒂斯红豺群在围着一只成年公野猪,但是采用了许多办法都没有成功,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掏肚肠,可是只要有一只豺一动,野猪就会竖起獠牙,准备时刻冲上去,这时,白眉儿一下子跳出来,把野猪的肚肠掏了出来,野猪立刻瘫倒在地,所有的豺蜂拥而上,一会儿一只野猪便成了一具白骨,只见这时豺王夏索尔嗅了嗅白眉儿,突然夏索尔嗅出了猎狗的味道,立刻张牙舞爪的向白眉儿扑去,只见这时兔嘴罩在了白眉儿身上,无论夏索尔怎么咬兔嘴死活不让开,没办法只好让白眉儿加入埃蒂斯红豺群。

  在白眉儿加入埃蒂斯红豺群的几天后来了一群恶狼,它们战领了埃蒂斯红豺群的领地,没办法,埃蒂斯红豺群,只有渡过波涛汹涌的大河,正当白眉儿准备下河时,突然看见兔嘴被狼王挡住去路,白眉儿立刻冲了上去,把狼王扑倒了,经过一场恶斗,终于白眉儿打败了狼王,又夺回了领地,之后白眉儿当上了豺王。

  在白眉儿当上狼王的`几个月后,埃迪斯红豺群的大本营被阿蛮星发现后,带领了一大队猎人和猎狗,很快埃蒂斯红豺群的豺数缩小了2倍,于是,白眉儿让所有有幼崽藏了起来,所有的成年豺都逃走,到了黄昏时在去找幼崽时却找不到了,这时只见所有幼崽被绑到一块空地上,白眉儿引开了猎人,其余的豺救出了所有幼崽,就这样白眉儿牺牲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之间的友情和知恩图报,遇到危险时机智勇敢的优秀品质,还有为后代着想的献身精神。

读《混血豺》有感5

  一向对动物小说充满兴趣的我刚刚读完沈石溪的《混血豺王》,心中感慨颇深。因为它不仅仅是完美的展现了 埃蒂斯红豺的生活面貌以及生活习性,还展现了一只豺近乎人性的情感和野性的本能。

  本书的主角白眉儿是猎狗与豺的混血种,这种身份注定让它拥有不平凡的一生。作为一只优秀的猎狗,它是主人——阿蛮星的骄傲;作为一只红豺,它拥有足够的智慧与力量,带领豺群勇敢生存下去,可是它的一生并没有如此一帆风顺。白眉儿失去双亲后被豺王驱赶出豺群,随后成为了猎人的猎犬,因为他的年轻、力量与智慧,让它成为了最优秀的猎犬,享受着主人给它的最优越的待遇却也因此遭到了黑虎的算计。黑虎曾经是主人最爱的猎犬,拥有出色的能力,所以他能够察觉白眉儿的豺的本性,因为在一次捕猎中,白眉儿放走了它本可以捉住的曾经的豺娘——兔嘴。最后黑虎不惜以生命为代价让阿蛮星赶走了白眉儿,白眉儿回到豺群经过一番波折成为了王,最终再一次受到人类的伤害,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白眉儿作为一只混血种,既有狗的力量,又有豺的智慧,既有狗的忠诚,又有豺的凶险。对于它来说无论是做一只猎狗还是一只豺,它都是最优秀的,但却因为情感让它的一生跌宕起伏。如果它没有选择放走兔嘴,不念旧情地将它咬死,它就不会被黑虎怀疑,依然会是猎户寨中最宝贵的猎狗并被所有人尊重;如果它没有选择去救曾经辜负它的主人,那么它将相安无事,继续带领族群繁衍生息下去。但正因为它的`情感,所以它救了兔嘴,兔嘴则是它后来登上豺王宝座的关键。正因为它的情感,才支撑它熬过最艰难的时刻。

  不仅是白眉儿,其他角色也焕发出不同的光芒。

  兔嘴无疑是一个令人难忘的角色。虽然她地位卑微,虽然她年老色衰,但她可以说是整部小说中情感最饱满的形象最深刻的角色。因为她,白眉儿才得以存活,又因为她,白眉儿才得以成为王,甚至可以说是因为她,才激发了白眉儿的情感,让它成为有血有肉的一代豺王。我认为兔嘴就是一位伟大的母亲,这部小说也充满了令人唏嘘的母爱。这种爱带着野性却更能衬托出它的力量与美,她是白眉儿的恩人,更是母亲。

  黑虎是一个很真实很形象的角色。虽然它对主角充满恨意,但这是它血液中流淌着的对于豺天生的敌意,所以它和白眉儿和平相处本就是不可能的。为了让主人远离巨大的隐患,它甚至堵上了性命,所以它毫无疑问是伟大的忠贞的。它像极了大多数人,会爱会恨,但它将两者做到了极端,爱的死心塌地,恨也恨之入骨,却也因此让它更加令人印象深刻。

  沈石溪在这部小说中用强烈的情感在野性动物中发现人性,塑造了不同角色展现不同人生。本书用人类的眼光看动物,用动物的眼光看人类,用不同动物的一生反映不同人生。让《混血豺王》不再只是一个描写动物与人的小说,而是描写野性与人性的小说。

读《混血豺》有感6

  “豺”字由一个“豸”字和一个“才”字组成。“豸”字在古代泛指兽,这两个字进行搭配结合在一起,可以直接理解为企业最有发展才能的走兽吗?或许我们多多少少有些牵强,但豺群确确实实是兽类中纪律最严格,组织最严谨,等级最森严的群体。豺群中等级制度森严,它们之间设有豺王,有兵豺,有保姆豺,还有学生随时做好准备为族群社会利益需要牺牲他们自己的苦豺,就像没有一个更加完美的军事经济组织。

  然而,显然人类的动物嗜血的野兽是港口的偏见,如豺,非常“火爆”。一个豺狐心“......总之,我们喜欢用豺野兽写比喻坏人杀气;;我们平时的”当道“狼来描述恶人的那些残忍,狡猾的`心脏,我们将花来形容电力坏人。”它不是像其他人。

  事实上,豺是机智的,是勇敢的,是忠诚的,它们发展尽心尽职,勇往直前。它们之间无论对于何时何地,何种逆境环境都不怕苦不怕累,它们可以坚持自己学生心中的信念,勇往直前,绝不半途而废。所以需要我们要保护主义这种影响动物,不要再把豺当作一个穷凶极恶的亡命徒。

  这是非常值得推荐给大家的,相信大家有我一样深刻的理解和启发。

读《混血豺》有感7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

  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这本书的作者,我一定会写他被雷劈死。

读《混血豺》有感8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说:“书籍是一颗颗耀眼的星星,各具所长,只有你找到属于你的那颗星星,你就会受益匪浅。”

  这些天我一直在看《混血豺王》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受。里面的剧情更让我感动。讲的是一条猎狗洛戛,在追母豺狼――达维娅。它们都漂流到一个孤岛上,共进退,最终达维娅怀孕,生下白眉儿……可是与一条猎狗产生关系,是非常耻辱的事。当洛戛给达维娅送肉骨头吃,达维娅假装亲近它,将长长的豺嘴伸进了洛戛柔软的颈窝,只听咔嚓一声,血管爆裂,他的眼珠子鼓了出来,没来得及哼一声,就死了。达维娅虽然说是豺,但也不是十恶不赦的豺狼,它未免有些心疼,就将它给埋了,带着自己的儿子远方到豺狼群……

  其中有一段时间,达维娅的奶水不够,就想出了一计,将黑蝴蝶的孩子咬死,而黑蝴蝶伤心欲绝了好几天,但它的奶水像柚子一样饱满,正在往树皮上蹭,达维娅将白眉儿推到黑蝴蝶的'怀里,黑蝴蝶先是一时的犹豫,又两眼发光,立马将奶水给白眉儿喝。但是达维娅不舍得咬死,尽自己最后的力,在自己的腹部下挖了一个洞,将黑蝴蝶的孩子放在自己的腹部下,让它活活被饿死。可黑蝴蝶仍然不知情的喂着白眉儿,真可谓是用心良苦!母爱真伟大!

  没过多久,达维娅死了,最后一刻黑蝴蝶将达维娅咬翻,它的头颅咕噜咕噜滚到别的地方,一下子就看到了自己的孩子,黑蝴蝶傻眼了。张口就想咬白眉儿,可是却没有咬下去,将它赶走了,白眉儿开始了流浪……

  看到最后我想着,也许黑蝴蝶明白做母亲的用心良苦,放过了它……这让我想到,深夜干到12点的母亲,原本还不算太老的她,可现在却有了许多白头发,在阳光下闪着白光……

  每位父母都不容易,有时要从父母的角度体谅他们,就像达维娅一样,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

读《混血豺》有感9

  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一书,里面讲了一个豺一生的事。这个豺的名字叫白眉儿,是狗和豺的混种,本来在猎户寨做猎狗,被老黑狗冤枉后回到了豺群。回到豺群后,白眉儿的豺群遇到了一群狼,经过一番血战,白眉儿终于打败了狼群的首领,成为豺王。后来,白眉儿遇到昔日的主人,于是白眉儿就放走了他,但这时一条大公豺却死了,前豺王夏儿起了疑心。不久,昔日的主人带了好多人来杀豺,白眉儿想了好多办法才逃出去,可是幼崽们却留在了那里。于是,猎人们用了好多计谋来诱骗,全被白眉儿识破了。但最后一个计谋白眉儿无力阻止,于是她想了一个办法,就是用自己来诱骗猎人,这个计谋成功了,豺群逃离了,白眉儿也死了。

  我读了这本书,深有体会。我认为白眉儿是个真正的英雄,明明自己可以逃走,却选择牺牲自己来拯救大家,这种精神值得我敬佩和学习。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它向我们介绍了这丰富多彩的`世界,介绍了动物的社会生活和制度,使我们更加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大家都认为豺是坏动物,但是它们非常聪明,也懂得感情。豺现在已经濒危,我们要好好保护它们,也要做像白眉儿一样的英雄,舍己为人,帮助大家。

读《混血豺》有感10

  当我们降临在这个世上时,是谁含辛茹苦地呵护我们?当我们面对挫折时,是谁在一旁谆谆教导我们?当我们在学走路时,是谁在一旁小心翼翼地搀扶着我们?是母亲,是母亲对自己儿女的关爱和呵护!是任何一个人都缺少不了母爱。母亲总是在一旁默默地鼓励你,正是因为地球上有了母爱,这世界才变得如此缤纷,如此可爱。

  豺之间也有母爱,我觉得它们之间的母爱不是体现在关心和呵护,鼓励与奉献,它们的母爱是——以母命换子命!这是何等的伟大啊!

  在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天,一群饥肠辘辘的豺正在冰天雪地间行走。这群豺是由一位叫白眉儿的豺王带领的,现在它们一个个正饿得眼睛发绿,到处寻找可以充饥的食物。可在这一片雪白之间,哪有可吃的食物呢?正在它们犯愁的时候,一只豺发现了一窝野猪洞。这洞藏得很隐蔽,如果不是里面的.小猪踢了一下洞门,发出了声响,这洞也许能安全地藏到春天。

  这下好了,豺群找到了食物,可这野猪可不好惹,只要被它的獠牙顶到肚子,那只豺就活不了多久了。唯一的办法只有抓瞎它的眼睛,把它引出来。可是这洞口只容得下一只豺进进出出,这下糟了!毕竟一只豺的力量并不是很大,一不小心还会成为野猪的盘中餐,就算不被吃掉也会受重伤。这时候豺王通常会选苦豺。选苦豺就是在豺之间找一只最老最没用的豺去干一些为大家做贡献的事。

  现在,白眉儿跳上了一块最高的石头,他开始扫视这些豺。当目光聚集在一只最老的母豺时,他停顿了一下,便马上把目光从这只豺身上跳过了。他的目光在这些豺中跳来跳去,最终停在一只比上次的母豺年轻些的老公豺上。可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了那只母豺。原来那只母豺不是别人,正是白眉儿的母亲。白眉儿把目光朝向了自己的母亲,这眼神中带着些许的哀伤和无奈。唉,虽身为豺王的母亲,但还是逃不过当苦豺的命运,如果豺王不让自己的母亲当苦豺的话,很难让大家服气,可能还会受到一些苦心积虑要谋位的豺当众咬死。白眉儿瞬间陷入了两难的境界……看见大家都要自己当苦豺,出于求生,母豺潜意识发挥,身子不由自主地退了一步。但想到自己不当苦豺儿子又会被残害,身为母亲,他傲然地走到了洞口。母豺回头瞟了白眉儿一眼,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不舍;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爱;这一眼也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怨恨。然后,她坚毅地走进了洞里……

  世间最温馨,最伟大的东西就是母爱。在绝望之际,是母爱点燃了你心中的那把火,是她让你逃离了濒死的边缘。人生在世,最值得你珍惜的就是——母爱!

读《混血豺》有感11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编,讲述的是白眉儿为了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而让主人对它怀疑,更因为受到大黑狗诬陷被主人赶了出去。后来,白眉儿回到豺群,并当上了豺王。然而,人类带着大队围攻豺,白眉儿为救幼豺暴露了狗的身份,最后被人类打死。

  白眉儿一生下来就注定它的.命运会是一场悲剧。人和狗跟豺是水火不容的,在人与狗的社会中,它一旦暴露豺的身份,它就再也不能当猎狗了。反之,在豺的社会中,它一但暴露了狗的身份,它就再也不能做回豺了。人、狗、豺最后都不愿意接受它,它到处遭到排斥。但白眉儿在被人类射死前做诀择时,它也许在想:我这一生已经很幸福了,因为有哪只豺当过猎狗的领袖呢?哪只狗又当过豺中之王呢?而我也许是仅存的豺狗却还给人类带来过那么多的荣誉和帮助。同时白眉儿也一定清醒地意识到:这个世界已经再也容纳不下它了,它既不能回到人类和猎狗的世界,也不能回到豺的群体中去,只有死才是它唯一的正确选择。

  白眉儿被枪射死了,或许它还明白了什么,但它死而无憾了。

读《混血豺》有感12

  豺狼与猎犬似乎是永远不可能在一起的,可世界这么大,各种看似不可能的事都有可能发生。一只母豺与猎犬在一起并且还生下了属于他们的孩子——白眉儿。白眉儿很不幸,很小的时候父母因各种原因相继离他而去。都说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塞牙,白眉儿不久后又被驱逐出豺群,他彻彻底底的成了孤儿。所幸白眉儿的运气并没有糟糕到了极点,他遇到了他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努力地做一条好猎犬来回报阿蛮星,白眉儿的身体里原本就流淌着猎犬的血,因此做一好猎犬对白眉儿来说并不难。阿蛮星因此对白眉儿很是喜爱。但是不幸永远都是伴随着幸运的。后来,白眉儿被阿蛮星当做豺狼给赶了出来,白眉儿又成了孤身一人。于是白眉儿又回到了豺群。

  在一次意外中白眉儿误打误撞成了豺王。或许这是老天爷对白眉儿的怜悯吧,我想。

  令我最感动的是——白眉儿舍身救兔嘴和救主人阿蛮星这两个片段。

  就只是因为兔嘴曾在白眉儿小时候帮助过他。于是白眉儿就记了兔嘴的恩情一辈子。虽然兔嘴最后眼瞎了,腿也断了,可白眉儿一直对她很好,把她当做自己的亲生母亲一般对待。的确,如果不是因为兔嘴,白眉儿可能活不到今天。

  曾经阿蛮星班白眉儿赶出来,可白眉儿并没有讨厌他、甚至恨他,在阿蛮星最危难生死一线的时候,白眉儿救了他。可不守信誉的阿蛮星,又带着众多猎犬和猎人来来草原扫荡豺群。最后,为了救出小豺狼,白眉儿不得不做一只狗,可也因此被豺群抛弃,按理来说是白眉儿救了整个豺群,应该是大功臣,可事实永远不会只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豺群和猎犬是水火不容的,有你没我,有我没你。最后身负重伤、血迹斑斑的白眉儿独自在草原上等待死神的光临——数只猎犬蜂拥而上,将白眉儿撕咬成碎片。

  看了这里真的忍不住为白眉儿落泪——难道只是因为他非豺非犬,就注定落得如此下场吗?

读《混血豺》有感13

  白眉儿是一只豺,事情都从他身上发生。白眉儿因犯错被赶出豺群,它就在当一条的猎狗,却得到了阿蛮星家老黑狗的嫉妒,最终因为老黑狗的阴谋使白眉儿和阿蛮星产生误会,当了丧家犬,好不容易回归豺群,过了几天,狼害发生了,就在豺群被狼群逼得无路可走时,只能离开雪山,白眉儿却不顾一切地冲向狼王,顿时,局面扭转过来,几匹豺围住一匹狼,很快,狼别赶跑了,白眉儿也因此登王位,当豺群被困在山洞里时,兔嘴甘愿把自己当成食物给豹群吃。

  我最敬佩母豺兔嘴,在白眉儿接受豺王的接纳仪式时,豺王嗅出白眉儿身上有狗的味道,眼看白眉儿要被赶出去,兔嘴猛地跳出来,站在白眉儿身上,被豺王咬断一条腿,流出的血在白眉儿身上分散了,盖住了白眉儿狗的`气味。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感动,还有在豺群遭到狼群的袭击时,兔嘴为了保护白眉儿,牺牲了自己一双宝贵的眼睛。

  我最讨厌的是豹王:他非常胆小,还不如白眉儿。他看见白眉儿英勇的对抗狼王,才指挥豹群围住狼群。而且他也很可恶,明明击退狼群的主要功劳是在白眉儿,白眉儿当上豹王是应该的,他却求他的老伙伴让他继续维持它的豹王职位,幸好老伙伴没听他的,要不然白眉儿就糟了,它失去了豹王职位,就想方设法的陷害白眉儿,但没有成功。

  这就是我看这本书的读后感。

读《混血豺》有感14

  读完《混血豺王》这本书,我深有感触。

  里面的主角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是因为豺王夏索尔把它踢出了豺群,所以它迫不得已地去当一只猎狗。主人阿曼星非常看好他。但是有一天,阿曼星买回了一只牯子牛,谁知那只牯子牛脾气暴躁,竟然向阿曼星反抗!

  阿曼星没有办法进屋里拿枪或弹弓,所以,白眉儿为了保护主人,和牯子牛大战了很久。但是白眉儿还是深受重伤。就在牯子牛的尖角离阿曼星只剩下1毫米的时候,白眉儿使出了恶豺残忍的杀人方式——将牯子牛的肠子掏了出来。结果,阿曼星就怀疑它是一只恶豺。每当阿曼星因为在外面寻找猎物想上厕所的时候,白眉儿可能会在阿曼星的附近徘徊,那么阿曼星就会赶走白眉儿,阿曼星担心白眉儿可能会像上次打败牯子牛一样,把阿曼星的`肠子掏出来。

  到最后,白眉儿被一位猎人的枪给打死了。正所谓“撒谎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同学们,我们的身边有很多这样的人,我们一定不要跟他们交往,否则只会害了自己。

读《混血豺》有感15

  读了沈石溪老师的《混血豺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小说中白眉儿的形象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半豺半狗”的白眉儿真的是不知道自己该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吗?思来想去,我发现无论白眉儿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它始终如一选择“忠诚”。

  白眉儿选择做一只忠诚的狗。小说比较开始就这样写道:“白眉儿在山路上小跑着,不时回头用充满感激的眼光望阿蛮星一眼。它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栽培。的爱犬,本身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势,再加上它忠贞骁勇的品性,才会越来越受到村民们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它对主人的忠诚天地可鉴,当主人阿蛮星遭到牯子牛的反抗,差点把阿蛮星撞死的那一刻,白眉儿用豺独有的狩猎方式——掏肠子救下了自己的主人。为此,白眉儿也暴露了它豺的身份,这样的牺牲与冒险,就是白眉儿作为一只忠诚的狗的比较好表现。

  白眉儿选择做一个忠诚的朋友。当白眉儿发现主人让它追捕的那匹所谓的“恶豺”是曾经救过它的兔嘴时,它想尽办法保护兔嘴,使兔嘴逃过了主人阿蛮星和大黑狗的猎杀。当白眉儿带着豺群去野猪岭捕猎时,途中遭遇了大风雪,饥饿难耐的豺群想把拖他们后腿的兔嘴作为填充肚子的食物……白眉儿挺身而出,冒死保护已经瞎了的兔嘴。可惜的是,兔嘴为了不拖累白眉儿,撞死在了崖壁上。

  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小说比较后一章《自我毁灭》中,白眉儿为了从猎人的枪口下救出被困的幼豺群,不惜暴露它狗的身份,冒死救出了幼豺群,然而等它身负重伤重返埃蒂斯红豺群与大家汇合时,迎接它的却是众豺们冷冷的敌意,甚至连昔日的妻子蓝尾尖也不愿再跟随她。白眉儿遭到了埃蒂斯红豺群的驱逐,遍体鳞伤的白眉儿无家可归。这时,阿蛮星带了猎人和猎狗包围了白眉儿,他希望白眉儿重新做他的狗,但面对阿蛮星的凶残、忘恩负义,面对自己的亲人,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忠诚于它的亲人,忠诚于他的'族群,忠诚于它的内心。

  选择忠诚,让我想起了“中国航天之父”钱学森。20世纪40年代,钱学森就已经成为力学界、核物理学界的比较好和现代航空与火箭技术的先驱。当时,如果钱学森选择留在美国,就可以过上富裕的生活,但是,钱学森却选择回归祖国,效忠祖国,为新中国的成长做贡献。“你看,我所说的这种忠诚,是对于我们国家的忠诚,而不是对于它的制度和官员们的忠诚。国家才是比较重要的比较实在比较永远的东西。国家才是应该注意维护和亲切关怀的,人人都要为它效忠。”这是马克吐温说的话,钱学森正是这样的人。当然,像钱学森这样的人还有很多。那么我们呢?我们每个人也都要忠诚于自己的祖国,这是毋庸置疑的。

  总之,我喜欢《混血豺王》中的混血豺王白眉儿,喜欢它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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