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1-03-06 23:23:4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关于读后感的作文4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读后感的作文4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主要写了蟋蟀柴斯特从来没有想过离开乡下,却因为贪吃而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柴斯特遇见了take老鼠和忠厚的亨利猫。还遇到爱他的主人——男孩马里奥,在他们的的帮助下,柴斯特回家了。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他的文章生动可爱,有趣,所以我喜欢它。

  我喜欢的人物:柴斯特,因为柴斯特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又有宽恕别人的性格,所以我喜欢他。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范文100字

  今天我从爸爸的书架上拿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它主要讲的是蟋蟀柴斯特不小心跳上火车,来到喧闹的时代广场,认识了贝塔老鼠和亨利猫。一番波折后,柴斯特因为他天生的演奏天赋在时代广场出了名。可他受不了如此大的压力又坐火车回到了他所喜爱的田园乡村。

  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人如果太出名,那么他的生活就不会快乐。正如一句话——平平淡淡才是真!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这篇文章是沈石溪写的,令我大有感悟。故事讲了一对山鹰兄弟因想独霸母亲的宠爱而骨肉相残,后又经历了风霜雨雪的洗礼,从而冰释前嫌的事。

  由于山鹰丈夫捕狼仔不幸身亡,妻子金蔷薇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哺育一对兄弟金追和蓝灿。哥哥鹰金追为了独霸母亲的'宠爱,常常欺凌弟弟鹰蓝灿,趁母亲金蔷薇不在巢穴时,差点把蓝灿推下万丈深渊。金蔷薇对此非常生气,她决定打破山鹰界的铁律——弱肉强食,让他们兄弟俩学会相亲相爱。于是,金蔷薇让金追与蓝灿享用同等分量的食物,使它们的营养均衡、力量相当,平起平坐。

  在一次雷雨中,一道闪电如同白龙从天而降,劈烂了山鹰巢穴所在的金钱松。突然,一条双尾蝮蛇向巢穴逼近,哥哥鹰金追猛地啄向蛇身,蛇头愤怒地伸向金追,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弟弟鹰蓝灿用爪子抓住了蛇皮,蛇头又伸向蓝灿……最后,金蔷薇出马,赶走了蝮蛇。兄弟俩在这次危难中懂得了应当肝胆相照,金蔷薇看着这一场景欣慰极了。

  当金追能翱翔天际时,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鹰巢冲来。金蔷薇心头一紧:难道我以前让兄弟和睦相处的努力全毁于一旦了吗?但结果并非如此,原来,金追是向蓝灿传授飞行的奥义,终于,蓝灿也学会了飞行。金追发现并抓起了它们的仇敌——双尾蝮蛇,紧接着,它与蓝灿玩起了“空中抛蛇”的游戏,双尾蝮蛇被它们折磨得奄奄一息,最后成为了山鹰一家的美味佳肴。

  这篇文章令我懂得了一个刻骨铭心的道理:在物竞天择的自然界中,生存非常残酷,动物之间的亲情比较脆弱,往往会斗得你死我活。但有时也会打破人们公认的自然法则,动物兄弟们也会齐心协力,共同对付危险的敌人,而不是为了赢得父母的宠爱而自相残杀。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花20多天的闲暇时间,看完了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对列文和基蒂的印象要比安娜和弗隆斯基的印象要深。安娜的悲剧结局主要是由于当时的社会所限制,如果摆在现在,是不至于有那么悲惨的结局的。或许就像现在的大多数婚外情一样,会离婚结婚,也会对原来打家庭造成很大的伤害,重新结婚之后也未必一定会很幸福!相反列文和基蒂哪种平凡琐碎也很热烈的幸福,让人觉得多么切近生活,自己也可以这样热烈平凡地幸福着。列文的各种矛盾的想法和自身的反省以及做法,对于还处于思想波动期的年轻人也是恰当的一个例子:矛盾又有独立,想融入大众,又想保持自己的独特性。努力并骄傲地保持自己的特点,并追求和达到了自己的幸福。总得来说,觉得他是一个很可爱的人,有天真执拗的孩子禀性,又能独立和坚持自己的立场,让人又气又爱。只是基蒂的理解和爱,最终让他能够很幸福,一对可爱的人儿。

  自己的一些做法和阅读习惯,让我觉得自己并不是真正地喜欢阅读或写作,正如列文一样,是想通过阅读,能够寻找到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困惑的问题的答案。但即使找到或者未能找到,找到之后又推翻,依然主要还是会积极努力地去做该做的,去过自己的生活。而把文学或写作当成自己的爱好或特长,那还有很遥远的路。或者本身就不认为这就是自己想走的路,并不会花特多的时间去阅读,去写作,更多的是生活本身的琐屑,并努力把周围能做的做好。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近日看了作者署名为豆豆写的一部小说《遥远的救世主》,颇对口味,一读之下甚为惊艳,不禁再读、三读,难以释手。本人读书不多,见识浅薄,本不应厚着脸皮胡说八道的,但又不吐不快,聊以遣怀,方家一笑一笑。

  第一个感觉——“懂得”,只有互相懂得的两个人才是同类,说话能听懂,眼神能看懂,心思能读懂,小说中引用了据说是尼采的一句话:“更高级的哲人独处着,这并不是因为他想孤独,而是因为在他周围找不到他的同类。”这就是“懂得”的一种概括吧。

  如她的第一个本能反应就是给丁元英打电话,这也是她这次出来执行任务第一次与丁元英通话。她一边开车一边打开手机,马上就接通了:“元英吗……听着,别打断我。我在陕北风沙滩区的一条返回县城的土路上,不管怎么巧了,总之是碰见了通缉犯黄福海,他是古城三起武装抢劫银行案的首犯,还有3个没看清楚,他们正在路边给吉普车换轮胎。这儿离秦谷县城只有15公里,开车20分钟就到。”

  丁元英在电话里沉默了,一个字也没说,就这样沉默了几秒钟

  第二个感觉——“自知之明”,书中有那么一个人物最后跳楼而亡,因为他误以为自己知道很多,了解很多,殊不知他的结局别人都已经安排好,而他其实茫然不知,即便是临死的时候还说原本给他机会的那个人在撒谎,从头到尾他都不自知,有此下场算是报应。而书中别的人物也表现出了一种自知之明,如欧阳雪说:“我这儿你不用考虑,只要不让我管公司,股不股份的没关系。我就认一个傻理儿,守住餐馆就能活命。别的事再好,我去做可能会饿死

  第三个感觉——“实实在在做事”,书中人形容男主人公“是魔、是鬼都可以,就是不是人。 跟正常人的思维颠倒了,说鬼话,办鬼事,倒行逆施,但是还有道理,像魔,柏林有个居士说他是极品混混。”可真正做起事情来,走的是正常的路,做的是正常的事,统统合情合理,只是用一种略有颠覆性的思想把这些东西串联在一起。究其根本不过四个字“实实在在”。

  第四个感觉——书中原话:“当一个人决定购买一套音响的时候,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就是一种标志了,首先标志着生存能力,其次标志着生活品位。毕竟,这是文化消费而不是生存的必须。”不是生存必须的,只是人生达到某个状态时的标的物,可能一生都没有过这样的东西,也可能会随着生命推进到下一个状态时有新的变化,或是延续,或是摒弃,这能体现出一个人对生活的态度,生命的态度。

  第五个感觉——“容”,男主人公容得下,看的开,个人认为他总是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世事,是个看客,于是他能看的明白,看的透彻,才能把想做的事情捋顺了,而他总是一个容字为本,即便别人叛他,弃他,他都只是笑笑,容得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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