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5-09-25 09:09:4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1

  为进-步做好我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拋《****县疾控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系统、连续地收集整理,分析食源性疾病(包牯食物中毒)事件,疑似食源性疾病异常病例/异常健康取件发布及其影响因素,并将信息及时上报和反馈,全面掌握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情况,及时调整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二、监测内容及范围

  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包括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疑似食源性疾病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发布及其影响因素。

  三、监测方法

  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方法见《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食源性致病尚菌监测方法见《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工作手册》,《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及《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工作手册》另行下发。

  四、报告流程 附后

  ****中心卫生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其分工。

  (1)组 长: **** ****vvvv

  副组长: **** ****vvvv

  成 员:**** ****vvvv

  **** ****vvvv

  **** ****vvvv

  **** ****vvvv

  ( 2 )职责分工

  1、**** 副院长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协调工作,所有工作组人员统一由其调遣,分工合作。

  2、、****负责制定《****中心卫生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工作痕迹资料的`整理保存。

  3、化验室、****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采样,样品的监测及送检工作,并对整个采样过程和样品的监测进行质量控制。

  4、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后勤保障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2

  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仍然是20xx年全局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根据省局的工作部署,今年要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双七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通过全面推进制度建设,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同时为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深入规范和整顿全市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今年将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清理、三项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统一思想,结合当地食品市场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一、以食品质量监管制度落实为重点,规范提高食品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意识。

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把制度建设和落实放在首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行“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及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经营企业信息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七项制度建设。各基层工商分局(所)要在今年5月底将上述七项制度全部上墙公示,并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细化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对七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建册存档,认真登记录入各项工作内容。尤其对食品经营企业信息分类工作要严格按照分类条件登记备案,并根据分类级别区分管理。各地消保部门要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加强对基层工商分局(所)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加强自身管理的基础上,要积极协助食品经营主体全面推进企业自律七项制度建设,即“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货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退市制度”。今年省局要求将食品经营自律七项制度要向农村、向所有食品经营场所推进。下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主要就是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七项自律制度落实情况,因此各地要尽早进入情况,做好提前量,务必将此项工作抓实抓牢。此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地区要在今年6月中旬前基本完成对各类食品经营场所的制度上墙公示工作,为下半年的自律制度建设专项执法检查打好基础。各地要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七项自律制度,不要提困难,找客观原因,对不按时限完成上述工作的,市局将在全系统给予通报批评。

  二、针对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按照省局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的要求,今年将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清理、三项专项执法检查。

  (一)1—6月,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规范工作,重点解决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不规范不合法的问题。

  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登记注册机关分别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有效性依法审核和清理与规范,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在今后登记注册中严格坚持先证后照,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基层工商分局(所)负责对本辖区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者逐户进行排查,对持照依法生产经营的,按户登记相关事项,实行一户一卡,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并输入计算机实行网络化管理。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对违法经营的依法查处。各级登记注册机关对清理规范后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情况,采取通过计算机网络或书面文书等方式逐级反馈给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基层工商分局(所),为基层工商分局(所)对食品经济户口管理和日常监管提供有利条件。基层工商分局(所)要在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排查和逐户登记的基础上,统计汇总相关资料,逐级上报。

  各地对本地区清理规范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并对数据资料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并对清理规范工作的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及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市局消保科。

  (二)2—6月,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

  1、第一阶段,组织排查阶段(3月中旬前)。各地要结合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农村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情况),根据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以及日常市场监管所掌握的情况,对辖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研究确定重点整治的区域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把在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质量、食品经营行为等方面问题突出的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确定为重点区域,于3月14日前上报市局消保科。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3月中旬—5月份)。各地在执法检查中要以“六查六看”为基本内容,针对已确定的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彻底予以治理。对无照经营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采取边整治边规范的方法,注重从制度上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出现前清后乱现象。同时,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决定在集中整治阶段开展两项专项整治行动。具体部署如下:

  (1)4月1日至4月15日开展一次清除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俗称白色饭盒)专项整治行动。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主要原材料聚苯乙烯是一种致癌物质,使用过程中超过65℃以上可产生致癌性极强的有毒化合物二恶英,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各地要对此项整治行动高

  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实施,主管局长要亲临一线指挥落实,各基层工商分局(所)要对各自辖区内所有饭店,盒饭销售点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发现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一律没收销毁。严查本辖区内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来源,对生产加工窝点和批发销售商要依法从严处理。

  (2)5月10日至5月25日,开展一次清理加工销售伪造、冒用他人包装标识熟食制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有些农贸市场经销熟食的个体业户和部分熟食加工店随意伪造、冒用他人包装标识,滥用在自己加工销售的熟食制品上,误导和欺诈消费者。因此各地要组织精干力量对所有农贸市场熟食销售点和其他熟食加工店进行逐户检查,检查发现上述问题要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示曝光。

  每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5日内,各地要将整治情况上报市局消保科。为防止上述违法行为反弹,各地要加强督导,各基层工商分局(所)做好市场巡查工作,做到长效监管。

  3、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6月份)。各地依据整治目标,组织力量对确定的重点区域进行对照检查,重点查看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对已经解决的,制定巩固措施;对没有解决的,制定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对专项执法检查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局消保科。

  (三)、7—11月,开展经营者七项自律制度建设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

  1、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份)。采取入户走访、发放调查表等方法,向各类食品经营场所和广大食品经营者宣传开展自律制度建设专项检查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在此基础上以基层工商分局(所)为主,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各地要将入户走访情况和经营者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登记并作为开展对照检查的依据。

  2、第二阶段,检查规范阶段(8—10月份)。要逐户检查各类食品经营者七项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的情况。要将检查情况进行完整记录,作为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的依据。要坚持边检查、边规范、边纠正,对自律制度未建立或落实不到位的经营者,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加大检查频次,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指导和督促其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对限期内不能改正的要依法处理,并列入重点监管名录,一旦发现其有其他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3、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份)。要注意总结正反两方面典型,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示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情况。要结合创建“放心食品店”、“诚信单位”的评比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加强自律。省局将适时召开“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经验交流暨现场会”,市局将选择一批示范样本进行推荐。

  (四)、开展重要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在“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对消费量大、容易出问题的食品进行重点检查,打击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节日食品行为,查处节日推销过期、劣质食品,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做赠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城市社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和农村集市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各地要在每次节日前两周内确定检查重点,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各基层工商分局(所)统一行动,检查结束后,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各基层工商分局(所)的检查情况,并在节日结束后5日内上报市局消保科。避免以往“几个人看一天,走几个地方”的形式检查方式,使专项整治真正取得实效。

  三、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分局(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

  各地要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分局(所),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其市场监管行为,确保基层工商分局(所)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监督经营者建立与落实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一级抓一级,对基层工商分局(所)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情况和落实“五个到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逐所验收,确保基层工商分局(所)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逐一落到实处。尤其是市场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局制定的市场巡查制度进行,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时解决,需下架退市的'食品必须在4小时内下架退市,并做好登记报县一级消保部门存档。市局将在下半年抽调各地消保科长组成检查组,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检活动。主要检查基层工商分局(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落实、职能发挥、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和食品质量状况等。并通过打分评出名次,通报全系统。

  四、监管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职能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逐级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坚持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整治与规范相结合。

  (二)健全责任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各地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工商部门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监督检查责任制,结合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级领导、内设机构及基层工商分局(所)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各地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监管执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扩大社会监督

  各地要通过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执法监管体系;通过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七项自律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自律体系;通过充分发挥消协的监督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社会监督体系。

  (四)密切协作配合,狠抓检查落实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区域间、地区间、内设机构间以及与食品药品、质检、卫生、农业、公安、商务等职能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和整体优势。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促进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回头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保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省局将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互查互检,因此各地一定要按市局的统一部署,狠抓落实,严防“留死角、出漏洞”,力争使我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走在前列。

  各县(市)区局、有关直属分局应于今年6月3日前上报上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和统计报表,于今年11月18前上报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全年统计报表。对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并视不同情况,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预案,严加防控,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切实维护好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3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精神,扎实推进我市“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努力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

  民群众饮食安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监管”的理念,以改革、发展、稳定为主线,建立并运行“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部门的关系,形成监管合力,大力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着力构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大力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1、种植养殖环节。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经营和使用。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7%(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以内、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以内、大米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瘦肉精污染检测合格率达到100%,配合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7%。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种分别要有增加;无公害畜禽水产品产地认定要有增加。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

  产许可证,100%建立质量安全档案;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2个百分点;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以上,城区进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病死畜禽和病害肉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3、市场流通环节。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便民超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城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村市场食品 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5个和2—3个百分点。

  4、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城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查处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以上,食堂和餐饮单位100% 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5、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农畜禽水产品源头治理,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强化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健全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切实提高监管能力。

  2、实施市场准入,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措施,持续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巡查、回访、年审、添加物质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各项日常监管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全面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连续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溯源体系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建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逐步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

  3、加强流通监管,完善食品安全溯源制度。健全食品市场行政监管、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等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强化市场主体行为监管和食品商标、包装标识管理,提高索证索票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推行食品经营者信用等级公示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深入实施 “三绿”(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工程,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水平。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城区中心市场、卤制品、熏制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整治力度。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4、加强餐饮消费监管,推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饮企业。已取得卫生许可证但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继续完善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推进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完善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餐饮、小餐馆和农村聚餐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和餐具消毒抽检,提高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5、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强化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公告退市,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和供应网络,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6、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完善食品安全评估机制。开展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促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和预警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7、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素质。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使广大群众、学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有效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保障食品安全采取的有力措施、取得的显著成效、建立的有效机制,适时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建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加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乡镇食品协管站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协管为基础,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三级联动监管的食品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

  2、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企业列入“黑名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食品安全投入列入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保障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整治和监管机制

  1、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越权乱作为、失职不作为。

  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当前时期,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食堂、食品添加剂、食用油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学生食堂、民工食堂、农村大型集体聚餐管理问题;解决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标准添加问题;消除散装油销售隐患,打击“地沟油”回流餐桌的违法行为。要做好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增加对节假日案发的整治活动,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

  (四)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推进机制

  1、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和项目数据库。要结合实际,安排制定工作目标推进流程,研究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立重点项目数据库,设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表,强化评估考核。

  2、建立定期督查和定期报告制度。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向上级政府、上级部门报送一次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业务部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3、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召开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调度会议,通报进展情况,讲评工作绩效,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五)强化宣传,大力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舆论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府及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与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公众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4

  乡属各部门、行政村:

  为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特别规定》,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乡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把全乡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畜禽、屠宰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小食杂点,以及药品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进行整治,着重加强地环境和农药、兽药、饲料、词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强化种植全程管理,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

  量安全检验测制度。加强对种植殖生产过程中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苏红”、孔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污染监测,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禁产、禁售农药、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

  (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帐制度。

  (三)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实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师长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结农村、学校餐饮业管理;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四)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列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一6月20日)各村、各单位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摸清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虽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有关法律厂法规知识和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广泛发运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12月24日)

  各村、各单位要全面实施各项整治措施,扎扎实实夺推进整洁治工作,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联合查处,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对群众举报和调查了解到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和大案要案线索,要认真查证,情况

  属实,要坚决严厉打击。

  巩固成果、总结验收阶段(12月25日一12月31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集中整洁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对已立案的案件要抓紧查办,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前期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单位要“回头看”,防止反弹: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监督管理体系。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直协调产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活动,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根据本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目标;

  (二)依法办事,直协调配合。各村、各单位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一发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各村、各单位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按,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式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同时,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加快相关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要认真实施食品等产品的质量追溯和如回制度。

  (三)扎实推进,确保落实。各村对本村的重点区域,重点案件要加强督察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同时,各村和牵连、头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沟通。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的通知》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紧紧抓住我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的机遇,着力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不断探索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争取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等方面大胆创新,创出更多的食品安全监管特色和亮点,为构建和谐xx、实现xx“创争”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实现以下基本目标: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创新监管新机制,乡镇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

  (二)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

  (四)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检测手段有保障。80%的行政村建立了“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0%。

  (五)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

  (六)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七)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得到整合,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实现统一。

  (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至少4个行业10家企业单位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九)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三、创建内容

  (一)综合监督与保障

  1、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乡镇政府与村(居)委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监管职能部门与食品生产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镇政府对各村(居)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目标责任考核,并实施奖惩。

  责任单位:镇政府政务督查与目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目标管理办公室)、镇农办、安全和环保站、工商所、卫生院、各村(居)。

  2、监管覆盖体系建设。加强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协调机构和协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乡镇安全和环境保护站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能;建立和完善由村(居)委干部为主要力量的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考核和评价机制,探索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向村(居)一级延伸机制。

  责任单位:安全和环保站、有关监管职能部门,各村(居)。

  (3)信用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引导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镇食品行业特点,确定在畜禽养殖粮食生产加工、食品市场流通(“万村千乡”工程连锁店)和餐饮消费行业各确定1家以上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强化食品企业自律。4个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主要任务是:建立企业基础信息档案;制定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和分类管理制度等质量安全信用制度;定期采集企业食品安全信用基础信息,并做好归集整理;开展分析评价,全面掌握企业的质量安全信用状况,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向社会公布,并作为监管部门分类监管依据。

  责任单位:镇农办、安全和环保站、卫生院等。

  4、信息体系建设。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定期上报。

  责任单位:镇农办、工商所、卫生院、安全和环保站、各村(居)。

  5、应急体系建设。按照《xx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各村(居)和镇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体系;各村(居)要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作用,切实做到食品安全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责任单位:各村(居),其他有关镇直单位。

  6、宣教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将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利用各村(居)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板块;通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农办、工商所、卫生院。

  7、督查督办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涉案事项交办产处理程序,及时、稳妥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了解掌握群众、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各环节监管的难点,确定年度专项整治重点、目标和措施;依照季节性特点,选择重要节日、重点时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安排联合检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上述工作的督促与检查,以推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村(居)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责。责任单位: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9、经费保障机制建设。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综合预算;创建配套经费按1:1拔付到位;基础建设方面给予必要的经费投入;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经费确有保障。

  责任单位:镇财政所

  (二)种植养殖环节

  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产地环境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为重点,加强农药和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整治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行为,保证蔬菜等种植业产品农残抽检合格率在95%以上;整治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加大对畜、水产品的抽检力度,保证抽检产品合格率在95%以上;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建立生产和经营可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规范化管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引导和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以自检为主的速测网络

  责任单位:镇农办,协作单位:各村(居)。

  (三)生产加工环节

  1、重点抓好食品生产准入,实现28类食品质量安全准入上市;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和证后监管,强化服务措施,严查无证生产;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货记录齐全,生产销售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100%;深入开展食品生产打假工作,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小作坊,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积极引导帮助有条件的企业达到准入标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本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在90%以上。

  责任单位:镇安全和环保站,协作单位:镇工商所,卫生院,各村(居)。

  2、全面实施生猪定点屠宰,按照“统一屠宰、分散销售”的要求,确保城关地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其他地区达到95%以上;督促各乡镇屠宰场建立健全生猪屠宰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按照“有宰必检,随宰随检”的要求,对进出场的生猪及产品进行严格检验检疫;加强对乡镇生猪屠宰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内部卫生环境,加强内部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以及生产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镇农办,协作单位:镇工商所,各村(居)。

  (四)流通环节

  1、严格实行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坚持先证后照,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实施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监管,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前店后坊的食品经营户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快速“检测箱”的作用,加大食品质量检测力度;全面清理规范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各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食品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100%;开展“诚信通”,商品质量备案查询系统建设。以“经济户口”管理为基,全面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实行分类。

  责任单位:镇工商所、卫生院,协作单位:各村(居)。

  2、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示范县为基础,按照标准要求,发展村级连锁店,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家连锁店的监督管理,制定我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实施细则,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的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在全镇80%的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镇工商所,协作单位:各村(居)。

  (五)餐饮消费环节

  1、以农村消费市场为重点,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禁止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学校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农村餐饮店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做好建筑工地食堂等各类餐饮场所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协作单位:镇中心学校,各村(居)。

  2、按照《xx县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肥食安[20xx]7号)的要求,落实农村自办宴席备案指导制度。各村(居)要督促本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申报备案及指导工作,镇卫生部门要抓好农村自办宴席的卫生检查指导工作和厨师的培训工作,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在80%以上。

  责任单位:各村(居),协作单位:镇卫生院、工商所。

  四、创建步骤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召开全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创建任务,各村(居)和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xx年9月)。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和部门职责分工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创建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组织镇直有关部门和村对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进行自查,并于10月中旬将创建工作总结和自查情况报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下旬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村(居)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写出全县自查评价报告;11月份做好迎接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创建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镇政府成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有成员组成,并根据需要,适当增减。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村(居)要及时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员,扎实推进本区域和本监管环节的创建工作。

  (二)明确创建责任,加大经费投入。

  各村(居)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完善监管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镇财政部门要根据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各环节监管的资金投入,各村(居)、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合理调度资金,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三)强化指导协调,形成创建合力。

  示范镇创建活动是加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种植养殖、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管工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法律法策和业务的优势,与村(居)结成“创建”对子,指导、协调村(居)开展创建工作。各村(居)、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专人在每月2日前,将本单位上月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创建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示范镇创建工作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工商、卫生、农办等部门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明确、定员定责、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在全镇形成良好的示范镇创建互动机制和社会氛围。

  (五)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

  各村(居)、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示范镇创建工作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面掌握本地本部门食品安全创新工作的信息和动态,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方法、新途径,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不断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6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卫生习惯,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监督小组

  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层层抓落实。

  组长:黎吉法

  副组长:李启宏、林志夫、蔡文策、吉承惠

  小组成员:关万平、张进、唐其、施致锋、张勇灿、李美洁、李馥丽

  二、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1、利用学校博客网站、黑板报、走字屏出示安全通告,宣传食品安全教育的重要性,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2、利用星期一升旗仪式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国旗下讲话。

  3、邀请有关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4、各班级出一期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墙报,开展一次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或班队活动。

  5、各班主任根据计划上好每学期5次的食品安全专题课,并组织学生观看食品安全影片及阅读《食品安全教育读本》。

  三、消除校内外食品安全隐患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要求食堂负责人严把进货渠道关,每天做好采购记录,并预留样本做到采购有据可查,严禁购进农药残留及腐烂变质的瓜菜;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要求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所有餐具、用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清洗、消毒,以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证,上班时要穿着清洁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同时要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每天由学校食品安全小组安排专人对食堂食品及卫生进行检查;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校内小卖部的监管

  校内取得营业执照小卖部应办理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明确进货渠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发现经营“三无”食品及对学生出售烟、酒等行为,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给予责令整改及处罚;对校内无照经营销售食品的小卖部,暂扣了“三无”食品,并对其要求停业。

  3、加强校外摊点治理

  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紧密配合工作,借助执法部门的力量取缔和整治校外无证经营的摊点。同时学校少先队大队部通过检查,约束和教育学生不得到无证经营的摊点购买零食。

  四、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学校对校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做了各种应急预案,并专门成立应急预案机构,力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按应急预案做到从容应对。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7

  为做好本街道辖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检查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检查整制,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按定期和平时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辖区居民饮食安全,特成立长青街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彭望平(常务)副组长:张学书

  成员:苏功斌周健田克安胡立凯黄洪军张仁国朱可岭夏发清李东平庞家辉

  四、重点检查任务及主要目标、措施

  (一)食品生产环节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检查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

  主要目标:

  1、对市场销售的“三品”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伪造、冒用使用标志等违法行为;开展“三品”质量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

  2、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加工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

  3、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区域性和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4、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体水平切实得到提高。

  主要措施:

  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查,督促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产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开展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调研,把具有区域性集中性生产物质特点而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的食品加工区作为重点整治地区;加强巡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并及时发布相关查处信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取缔无证照生产加工行为。

  3、全面整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完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制度;开展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调查摸底,建立监管电子信息档案,实施动态监管,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管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食品流通环节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检查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主要目标:

  1、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进一步完善。

  2、流通环节食品监测工作有效开展。

  3、无照经营食品、销售伪劣食品等违法食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要措施:

  1、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审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许可文件,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按照规定对食品经营主体及时进行特别标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管理力度。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加强日常巡查,下移监管重心,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测、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监管等结合起来,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

  3、完善和推进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制度的具体要求和进货台帐制度的具体内容,加强分类指导,提高“两项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适合不同经营主体和经营场所的电子台帐、纸质台收和票据粘贴台帐,进一步扩大“两项制度”的覆盖面。

  4、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监测。针对流通环节特点和消费者申诉、举报的情况,科学确定食品监测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加大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的跟踪监管力度。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快速检测工作程序,建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信息平台,加强快速检测结果的对比分析和综合利用,充分利用监测结果开展市场规范和执法检查工作。

  (三)餐饮消费和农村群宴环节

  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检查力度。主要目标:

  1、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2、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

  3、餐饮单位全面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4、有效防范学校食堂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主要措施:

  1、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管,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2、规范餐饮业原料采购索证管理。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工厂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售食品等行为。

  3、开展餐饮单位餐具消毒的集中整治。对餐饮单位的餐饮具和餐具集中消毒单位配送的餐饮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4、开展熟食卤味、冷菜、盒饭等高风险食品的专项监督检查。

  5、严格消费环节肉品进行索证索票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集体食堂、餐饮单位只使用定点屠宰厂(场)的猪(牛、羊)肉和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禽肉产品。

  (四)畜禽屠宰

  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力度。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的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主要目标:

  1、确保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出厂(场)肉品质量100%合格。

  2、对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达100%。

  3、加大举报管理力度,确保举报查处率达100%。主要措施:

  1、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大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2、全面清理和检查定点屠宰企业,重点清理达不到条件、不符合规定(规划)的.屠宰厂(场、点),加强屠宰企业资源整合和改造升级,规范屠宰企业管理,从根本上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营水平。有条件的地区,要规范活禽屠宰。

  3、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严格执行进厂(场)检查验收制度、肉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病死猪、出售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

  (五)保健食品

  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主要目标:

  1、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从源头上杜绝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

  2、进一步遏制保健食品的违法标识和过度宣传行为。主要措施:

  1、配合省、市局推进保健食品GMP工作,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

  2、加强对重点保健食品的抽验,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和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工作。

  4、加强对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工作。

  5、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五、整体措施

  (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把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责任延伸到生产经营第一线,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的具体环节。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过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在现有监管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协调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分段监管中的空隙和漏洞。从制定规则、监督实施、绩效评价、责任追究四方面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丰富综合监督内容,创新综合监督手段和方式,完善综合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抽查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四)加强经费保障和使用监督。各社区、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经费的投入,并加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整治专项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社区、辖区相关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相关单位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

  (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街道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各社区、辖区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认真开展督查,确保整顿效果。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8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根据《20xx年XX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区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至少完成300批次,专项食品(校园周边食品、节日市场食品)抽检至少完成100批次。

  1.抽样对象

  本区域内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以及校园食品等高风险食品。根据本区域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等特点,并结合既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重点加强对叶菜类蔬菜抽检和禁限用农兽药检验。

  2.抽样时间和频次

  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以及校园食品销量及风险等级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原则上对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全覆盖,全年不少于300批次。每月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等食用农产品,按时间要求保持有序的总体工作进度。

  3.抽样场所

  重点对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学校周边和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

  二、责任分工

  食品药品监管股:负责全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及督查通报;负责区本级抽检总体状况的信息公布及舆论引导;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统计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股:负责区本级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包括计划拟定、抽样、监测系统抽样信息填报及报送公布信息的统计工作等;负责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负责区本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的落实及监测系统信息(抽样信息和检测数据)的填报;负责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的公布和汇总上报工作。

  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的产品控制、原因排查、问题整改等处置工作。对同一企业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经整改后,再次抽检同产品发现相同问题的,必须对前一次的原因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分析,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组织实施

  (一)制定本级抽检工作方案

  结合省、市级抽检任务和食用农产品抽检要求,根据我区食品安全状况、地方特色食品、居民饮食消费特点、易发多发问题等因素,制定本级抽检工作方案。

  (二)抽样检验

  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XX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xx版)》执行。抽样过程严格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检验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承检机构对于不合格样品必须进行复核,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三)数据报送

  抽检数据均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进行报送。食用农产品抽检数据应及时上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四)核查处置

  收到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填报国家市场总局“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对于同一企业多批次产品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全部市场销售的产品,并监督企业彻查原因,督促进行有效整改。

  收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报告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

  (五)信息公布

  负责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其中,产品合格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所在省份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并需注明该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不合格产品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商标、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规格型号、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机构和检验项目等。市、县(市、区)应按照省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监督抽检”专栏食品信息公布格式发布信息。每月及时将本区域内上个月度食品抽检情况进行统计并报市局抽检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抽检监测工作,认真落实监督抽检责任。要切实保证抽检经费,着力做好食用农产品的抽检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统筹抽检任务安排,明确岗位责任,狠抓任务落实。

  (二)严格质量控制。要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切实发挥抽检监测的监管实效。

  (三)严格进度管理。统筹安排月度、季度、半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将抽检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报市抽检科。

  五、工作纪律

  参与抽检监测任务的各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和结果上报,不得随意更改规定的抽样品种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测数据,确保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准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监测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监测单位和接受被抽检监测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监测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9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县《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主动出击,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努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二、重点工作

  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1、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集中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食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要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2、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综合治理。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业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自检义务,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加快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3、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4、开展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强化检打联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加强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测,将全镇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MP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开展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5、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强化活禽、生猪产地和屠宰检疫,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捡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督捡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牛、羊、禽类屠宰的管理规定。

  6、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加强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进一步完善调味品检测方法,实施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注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

  7、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工艺流程、使用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针对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检测方法、标准。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1、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捡查,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进一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实现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互相支持、积极配合,确保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

  2、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深入排查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制度。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工作。

  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1、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按照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的要求,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理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监管部门职责分工,重点针对小作坊、小推贩、前店后厂、现场制售等生产经营活动,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重点落实政府、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单位的主管部门的`食品安全职责,推进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严肃查处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2、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和共享平台,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科学依据。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和交流工作。

  3、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力量建设,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服务和技术能力。支持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工艺技术装备水平。鼓励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严格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促进资源共享。

  4、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分类分级编制和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体系,细化完善信息报送时限、程序、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评估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

  5、加强食品安全科技研发。重点研发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食品中非法添加物检验筛查、溯源控制及预警等重要技术和装备。进一步改善企业生产管理硬件条件。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体系,推进肉、菜、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建设。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1、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进一步规范许可程序,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技术规范,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机构和人员行为的规范。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供餐准入条件,加强对集中供餐单位的源头监管。

  2、建立和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管制度。制定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合格食品召回、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的管理制度,防止过期、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农村餐饮消费安全监管等制度。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食品安全标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标签、说明书的规范和管理力度。

  3、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管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制度,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分类完善监管措施,切实提高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4、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加快推进质量信用平台建设,加大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记录发布力度。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引导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1、强化社会监督。大力发展食品安全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支持广大群众开展舆论监督,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核查人民群众反映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引导人民群众客观准确反映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2、认真落实阳城县人民政府有奖举报制度。县政府设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奖励基金10万元,根据举报的食品安全隐患分级和举报级别不同,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一次性奖励。镇政府要按照有奖举报的有关要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奖励资金及时兑现,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3、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认真抓好食品安全重要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及时稳妥地做好食品抽检结果发布后的解疑释惑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诚信自律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0日前)。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考核指标。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10日10月20日)。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逐级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工作按时、按量完成。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21日11月30日)。各有关单位进行自评自查,镇食安办将适时组织考核组按照工作重点中的任务指标进行考核验收。

  (四)总结整改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各有关单位在自评自查和考核的基础上,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迅速整改,迎接市、县考核。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村、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要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责任。并于20xx年5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镇食安办。

  加强协调配合。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各环节监管措施的衔接,加强支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相互协调配合的格局,形成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合力。

  加强督导检查。镇食安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年终要对食品安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进行通报。年度考核被一票否决的村、单位取消其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入先进和优秀的资格。镇政府对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村、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奖励。对因严重失职、导致发生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村、单位的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10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拋《xxx县疾控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系统、连续地收集整理,分析食源性疾病(包牯食物中毒)事件,疑似食源性疾病异常病例/异常健康取件发布及其影响因素,并将信息及时上报和反馈,全面掌握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情况,及时调整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包括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疑似食源性疾病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发布及其影响因素。

  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方法见《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食源性致病尚菌监测方法见《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工作手册》,《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及《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工作手册》另行下发。

  xxx中心卫生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其分工。

  副组长:

  xxx

  成员:

  xxx

  xxx

  1、xxx副院长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协调工作,所有工作组人员统一由其调遣,分工合作。

  2、xxx负责制定《xx中心卫生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工作痕迹资料的整理保存。

  3、化验室、xx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采样,样品的监测及送检工作,并对整个采样过程和样品的监测进行质量控制。

  4、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后勤保障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11

  为了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标本兼治、全程监管、建章立制、探索长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县教育局、学区中心校、基层学校三级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坚持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重点,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程序为核心,强化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卫生的监管,全面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全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安全保障、推进全乡教育的可持续性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安全工作目标,结合我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确保实现以下目标:

  1、加强对学校饮用水源的管理,确保学校饮用水洁净安全;号召学生全体自己带水,严禁在校公用一个茶杯喝水。

  2、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完善学生制度建设,教育学生严禁购买三无食品,组织开展拒绝零食的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

  三、工作措施

  1、全面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培训、宣教工作。

  5月底到6月初,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师生中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利用升旗仪式、班团队会等方式对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了解“三无”、不卫生食品的危害,掌握辨别伪劣食品的能力和相关生活技能,养成不挑食、不偏食,不买、不吃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等良好的饮食习惯。第二,采取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家长群众宣传《食品卫生法》,提高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取得他们的`配合,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学生食品安全、人人重视学生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学生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第三,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安全课程内容,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

  2、深入推进抚宁县学校食品放心工程,经常性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定期对学校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①加强教育,认真履行培训、指导、督促、检查职责,不断改进和提高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管措施与监管能力,整体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②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加强学生饮用水管理。

  3、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6月10日开始,开展本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保证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对于学校门前、周边的违法食品摊点,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取缔学校门前、周边无证非法经营的食品销售摊贩,杜绝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健康权益的行为。

  四、职责分工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卫生行为,排改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安全。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集会、班团队会、板报、橱窗、广播、演讲比赛等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力求做到宣传教育辐射到家庭、社区和全社会。

  3、严格考核,狠抓落实。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评估。

  4、强化督查问责,落实监管责任。依照学校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着力治本,确保实效。各学校要认真查找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全面推进落实。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建章立制,通过整顿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12

  为进步做好我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拋《xxxx县疾控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目的

  系统、连续地收集整理,分析食源性疾病(包牯食物中毒)事件,疑似食源性疾病异常病例/异常健康取件发布及其影响因素,并将信息及时上报和反馈,全面掌握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情况,及时调整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二、监测内容及范围

  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包括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疑似食源性疾病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发布及其影响因素。

  三、监测方法

  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方法见《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食源性致病尚菌监测方法见《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工作手册》,《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及《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工作手册》另行下发。

  四、报告流程附后

  xxxx中心卫生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其分工。

  (1)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职责分工

  1、xxxx副院长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协调工作,所有工作组人员统一由其调遣,分工合作。

  2、xxxxx负责制定《xxxx中心卫生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工作痕迹资料的整理保存。

  3、化验室、xxxx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采样,样品的'监测及送检工作,并对整个采样过程和样品的监测进行质量控制。

  4、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后勤保障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13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要求,结合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安排,现就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提出以下安排,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严厉打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一)集中整治违规采购行为。国家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有关规定,细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责任,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各地要以乳制品、食用油、鲜肉和肉制品、酒、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集中消毒餐具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场所,对餐饮服务单位不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查采购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劣质餐具等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二)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国家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各地要严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经营过期及劣质食品、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查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餐具行为。

  (三)加大违规案件稽查力度。各地要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品种的稽查力度,坚决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各地要通过及时进行责任约谈、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深入推进重点场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

  (一)深化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治理。各地要分别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72号),严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场所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制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检查各类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情况,以及是否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情况。要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组织辖区内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开展互查互评活动,并将互查互评结果向社会公布,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要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步伐,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本地区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进度安排,力争两年内各类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二)深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各地要会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353号),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从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索证索票、加工制作、环境卫生、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开展自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严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和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督促旅游景区经营者认真履行相关责任。要加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监督检查力度。

  (三)稳妥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143号),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稳妥推进试点工作。要在摸底统计和分类建档的基础上,制定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小餐饮整规具体要求。要探索分级分类治理途径,努力实现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目标。对经营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要坚决予以取缔。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应选择不少于2个区(县)作为试点地区,规划方案《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各盛自治区应选择省会(首府)城市2个区(县)和不少于2个地级市作为试点地区。国家局加强对小餐饮整规试点工作的督导,适时开展小餐饮整规试点工作交流。

  三、深化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治理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2011〕5号),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对采购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是否专项登记、统一存放、严格领用,是否按有效期使用,严禁餐饮单位超剂量标准、超适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厉打击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壳、粉、工业石蜡等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四、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各地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235号)的要求,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进度,遴选一批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食品安全水平高的餐饮服务单位、街、县,推动示范工程创建广泛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辐射作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重点开展学校示范食堂、幼儿园示范食堂、旅游景区餐饮示范店等示范点的建设工作;要结合小餐饮整规试点工作,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县的评眩国家局将出台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标准,适时组织开展国家级示范县遴眩

  五、大力推动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各地要积极探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机制,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索证索票、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设备维护、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五常法”、“六T法”等先进的管理制度。

  各地要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后续监管和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切实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约谈、投诉举报和犯罪案件移交等制度,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撤销许可;对违规采购、违规经营,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业整改、吊销许可;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要建立健全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健全餐饮服务提供者信用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六、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一)加快职能交接和监管队伍建设。各地要按照“职能要尽快交接、队伍要尽快组建、制度要尽快完善、责任要尽快落实”的要求,进一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年底前基本完成盛市、县三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交接和人员划转;开展监管人员全员培训,加大餐饮服务检验检测、应急管理、重大活动保障、稽查执法、行政处罚、监管信息化建设等培训力度;加快推动监管信息化建设进度,切实提高监督执法效率。

  (二)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1〕122号)和《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130号)要求,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各地要按照2011年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场所,以凉菜、生食水产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以切配、清洗消毒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扩大检验范围和频次,科学利用抽检结果并及时予以公布,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支撑作用。继续开展调查与评价工作,及早发现、及早整治餐饮服务环节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国家局抓紧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原则,各地要及时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完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群众、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核查、有效研判、妥善应对涉及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稳妥、准确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公布问题处理情况。

  七、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深入社区、学校、农村、机关、企业等,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报道,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和成效;精心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和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指导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14

  为了落实尧都区教育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精神,把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将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大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管力度,确保幼儿园全体师生就餐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幼儿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青

  成员:张文萍

  吴夏

  沈文霞

  二、建立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尧都区疾病防控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佩戴健康证。

  2、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未持证,追究本制度执行人及责任人。

  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的食堂卫生清扫工作,坚持环境卫生清洁“四定”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

  3、食堂负责人自查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

  5、按标准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15

  为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xx号)、《xx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xx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抽验任务数量

  20xx年xx县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任务涵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三个环节,抽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共计xx批次,分别为:食品生产环节xx批次;食品流通环节xx批次,餐饮服务环节xx批次;自选品种及执法抽检xx批次。

  (二)抽验时间频次

  抽验监测时间和频次:请各单位合理调配,抽验任务应在方案下达后每月均衡开展。全年抽验送样工作于12月20日之前全部完成。冷冻饮品主要安排在夏季开展抽检,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1个月开展抽验监测工作,节前报送相关数据。

  (三)抽验环节区域

  抽验地区应覆盖县城、乡镇,主要针对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大型集体餐饮场所,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对20xx年抽检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应加强抽检。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采样和省抽计划相结合,全面覆盖辖区内获证生产加工企业。

  食品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及城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

  餐饮服务环节:采样应涵盖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快餐店、小吃店等不同规模的餐饮服务单位。(大米、小麦粉、食用油应在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抽取)。

  二、工作实施

  (一)工作原则

  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检测指标、统一检测方法的要求,组织实施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

  (二)牵头组织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食品安全抽样工作的组织实施。县局食品科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验的指导工作,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加强对各单位食品抽样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县局食品科及时收集、掌握各单位抽样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各单位抽验进度的通报和相关抽验信息的公示。

  (三)具体实施

  1、各单位按照事权划分,根据任务分配,专人负责,合理安排。围绕严格工作程序、明晰采样地点、确定抽样频次、落实抽样进度等制定抽验监测实施方案。各单位将抽检样品送至县食品科时,需填写《样品交接单》,各单位需在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抽样工作。

  2、县食品科负责样品的收样、抽样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同时做好抽样检验数据的收集上报。负责完成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保健食品及省抽的抽验工作。

  3、各单位对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的相关食品抽验信息,应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本单位政务网站及时予以公示;单位无政务网站的,也可以在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公众场合的.公示栏里张贴公示并拍照留存备档。公示内容应包括合格与不合格食品抽检信息,不合格报告的要待异议期满之后再予以公示,已提出复检或异议申请的需待复检异议结论出具之后再予以公示。

  4、县食品科负责样品包装袋、无菌包装袋等食品抽样前处理材料的发放和抽样单、抽样封签等抽样用文书的分发。各抽样单位根据抽样所需统一到县食品科领取。

  5、县食品科将根据抽样检验进度每月或每季度对抽样检验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抽验任务、抽验进度、核查处置、报表上报等工作的推进、落实、完成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各类考核内容。

  (四)经费保障

  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工作经费由财政保障,各单位应按照任务分配和时间安排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完成计划任务。

  (二)加强培训

  各单位应加强对参与抽验工作实施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度,确保相关抽验工作符合法规要求,程序合法有效,结果准确可靠。

  (三)严格程序

  抽样单位要严格按照《xx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xx号)规定的食品抽样程序和准则采样和购样,承担抽样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

  (四)依法查处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开展监督抽验工作的同时,依法加强对被抽样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现场检查和抽样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应依法依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确认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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