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1-21 13:41:5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欢迎阅读与收藏。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1

各管理区(办事处),各村、各企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镇安委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镇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 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1.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2.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3.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1.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村居为基本单元,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3.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基本方针,人民法院参与综合治理责无旁贷。最高法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做好各项审判工作,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部门在20xx年中,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把它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并立足全局和长远,做到思想不松懈,组织上有落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抓到底。

  一、结合履行审判职能,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进一步提高法官干警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增强法官干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研究完善监督检查措施,结合法院内部改革的深化,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并把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作为“硬指标”,纳入部门、法官干警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适当延伸审判工作,努力探索和拓宽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更进一步发挥我院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做好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

  继续在立案庭窗口和信访处提供空白诉状,执行申请书,提供诉讼指南,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立案条件等指导诉讼的文书,向来访者广泛宣传诉讼法律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形成良性的诉讼意识,观念,改善司法环境。高度重视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积极慎重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使当事人不再多头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

  (二)、加大诉讼调解力度

  各业务庭在案件审理中对矛盾易激化案件的及时处理,努力提高调解率。重视调解,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安定繁荣。在办案过程中,分清是非责任同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感,把功夫花在思想教育、化解矛盾上。

  (三)、做好审判效果延伸

  20xx年中我院要将“综治”的“触角”进一步深入到企业、学校、社区、乡村;要在部分企业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宣讲合同法;继续做好所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认真抓好案件的公审公判,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运用广播、电视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公民遵纪守法,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搞好缓刑案件的考察,民事案件的回访,进一步稳定社会治安;开展司法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减少犯罪和发生各种纠纷的外部因素。

  在开展各项审判工作时,必须注意到:要处理来信来访中,要热情接待,讲清道理,使当事人投诉有门,防止越级上访或矛盾激化;在审理刑事案件中,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枉不纵,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把申诉减少到最低限度;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力求做到化解纠纷,解决矛盾,消除隐患,促进安定。在审理经济案件中,要在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力求做到了结案件,促进双方经济发展;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既要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要使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二、搞好法官干警的自身防范

  根据“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责任要求,我院既要积极参加辖区的综合治理,又要把发挥审判职能参加综合治理与加强法院内部管理、搞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院长向同级党委负责,法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向院长负责。层层抓紧,严格防范。

  各部门要注重抓好法官干警遵纪守法教育和对财务、档案、文件的管理工作,防止在法官干警中发生违法犯罪和重要物品被盗事件;注重经常性地对法官干警进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安全意识教育;制定值班制度,每逢节假日都要提前布置安全防范工作,并由院领导、庭领导带头值班等等,以增强广大法官干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有效地避免在我院发生违法犯罪和失窃、失火等社会治安问题。

  三、指导并监督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在去年制定的《xx市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本院法官与我市8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络员工作。加强对农村村级调解员、社区调解员、有关企业调解员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组织调解员旁听相关案件的开庭审理,到有关单位走访、座谈、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做好对大庄、马者哨乡综合治理示范点的工作指导。

  四、做好法制宣传

  在办案中运用多种形式,增大法制宣传的广泛效应;强化法律宣传“对症下药”的对应效应;注重以案讲法,发挥典型案例的幅射效应。坚持以案讲法,扩大办案效果。注意选择典型案件以案讲法,使公民受到形象的法制教育。实践证明,这种形式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促使其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有效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取措施,强化以案讲法的.社会功能。

  以案讲法,是人民法院开展法制宣传的有效形式之一。为强化以案讲法的社会功能,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改变过去仅在审判庭前张贴公告的作法,增加公告张贴点,即在案发地、闹市区、交通要道张贴公告。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让更多公民了解庭审实况。三是事先写好宣传稿,结合庭审中的实况进行宣传,使主题明了、层次清楚,语言精练,有针对性和说服力。

  (二)在案件审判过程中采取两个结合

  一是公开审理讲法与公开宣判时讲法相结合。在公开审理阶段,主要是就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宣讲应该怎样做才合法;在公开宣告处理结果阶段,主要宣传法院为什么这样判,包括判决的理由,政策法律依据,并从法律的角度阐述是非责任界限等。二是法庭审判时讲法与就地巡回审判时讲法相结合。通过以案讲法,让旁听公民了解案件事实真相,辩明是非曲直,让群众议论,自己教育自己。

  (三)把握“三性”原则,讲求社会效果。

  在以案讲法活动中,要始终把握三性原则。

  一是加强选择性,即选择较典型的,或是影响较大的,或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开展以案讲法。特别是注意选择新类型案件、大要案件、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讲深讲通。

  二是加强针对性,即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群众的不同舆论,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要根据不同的案件事实,不同的争执焦点,不同的错误倾向,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达到消除误解和偏见的目的。

  三是加强系统性。就是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稳定社会的目的出发,研究案发的原因、过程、结果,系统地讲清预防纠纷的道理和办法。

  同时注意做到三讲清,即:

  1、注意讲清纠纷发生的原因、告诫人们对待人民内部矛盾要互相谅解,要在维护团结的前提下妥善解决问题。

  2、注重讲清对发生的纠纷,应按正当途径,依靠组织调处,不能凭个人感情为所欲为。

  3、注重讲清个案产生的危害及应吸取的教训,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发生纠纷。

  20xx年中,我院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社会稳定大局,认真落实《xx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职责,充分运用人民法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所独具的打击和教育双项职能,为争创“平安xx”发挥积极作用。

xx市人民法院

  20xx年1月8日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3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落实计划生育工作部门职责,协调各部门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关系,净化我镇计划生育工作环境,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强化部门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促使各部门单位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进一步优化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环境,确保我镇人口计划目标顺利完成。

  二、组织机构

  镇成立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由镇长任组长,任副组长,派出所、财政所、民政办、卫生院、广播站、教育联校、计生办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

  三、部门职责

  1、民政部门负责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到法定年龄对象不予办理结婚证。

  2、卫生部门在对住院分娩、产前检查时查验结婚证、身份证、生育证的同时并登记生育证号码,及时录入“实时通”,严禁“两非”手术。

  3、计生办负责制订全镇人口计划,搞好出生上报工作,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核上报及办理生育证。

  4、派出所在办理上户时必须查验相关计划生育证明。属违法生育人员的'必须提供处罚单方可登记上户。并将上户名单每月底通报计生办。

  四、实施办法

  1、明确部门职责,签订部门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

  2、制订部门规章,确立计划生育工作单位“一把手”负责制。

  3、定期工作检查,建立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

  4、定期对卫生院及个体诊所进行检查,落实“B”超专人专管责任,防止进行“两非”手术。

  5、定期对全镇流动人口管理进行排查,彻底摸清流动人口生育情况,签订流动人口管理责任状,确保流动人口管理到位。

  五、考核办法

  1、实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单位定期例会制,要求各部门单位每月三号到镇计生育办出席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报工作情况。

  2、实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单位定期检查制,由镇计生办派专人对部门单位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完成工作任务。

  3、实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单位定期通报制,在规定时间对当月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六、奖罚措施

  对在全年检查考核过程中没有出现问题的单位在全镇进行通报表扬,并予以现金奖励。出现问题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一票否决”。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4

  20xx年我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院综治工作安排,结合我旗综合治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努力为我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现将我院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加强对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检察机关综治工作领导机构,建立由检察长负总责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全院各科室局订责任状,做好责任区内各项综治工作做到层层落实,对检察机关分片包联的苏木乡镇的综合治理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责任状”的内容进行指导,力争所包联单位没有一票否决的情况。并加强内部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综治措施。

  二、明确任务,提高认识,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在市院和当地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首先我们明确任务,要明确综合治理最根本的任务是为经济建设服务,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序,来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我们必须要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负于我们的监督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监督实效。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成员单位,要结合检察业务,认识到预防工作本身就需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困此我们要立足检察职能,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水平,研究发案的新情况、新特点,提出预防建议,在侦查监督方面要针对该立案不立案,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案件进行监督。加强控申检察工作的监督职能,要进一步落实首办责任制,力争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坚持接待日制度,重点抓好检察长批办案件的催办和督办,加大各级领导批办、交办案的办案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监督职能作用。

  三、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严打整治斗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首要环节,还要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黑恶势利,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诈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的侵财犯罪,深入开展破大案,打现场,挖团伙、追逃犯、治暴缉枪等专项斗争,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斗争与严打整治斗争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面向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其健康向上成长,参与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管理和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做好矛盾排查调解处理工作。

  四、发挥理论指导作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作用

  今年3月份是综合治理宣传月,我院认真组织开展好这次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两个《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大力宣传综治工作及严打整治斗争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事迹,指导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和作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工作,积极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的新规律,掌握新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改进和指导工作,不断探索和创新提供有力的理论法律依据,积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形成维护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5

  为切实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工作,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滁防〔20xx〕16号)精神,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利用二年的时间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气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源头控制、技术防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深入排查整治违法违规,加大对电气、消防商品经营者的检查力度,从严整治电气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滁城流通领域中的`各类电气、消防商品及其经营场所;建材市场、灯具店、家居城、电器城、商场超市、五金电器商店、商业集中网点;经销各类消防栓、消防泵、灭火器、耐火材料等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经营商店、批发户等场所。

  三、主要职责任务

  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通知》(滁防〔20xx〕16号)内容,工商部门负责打击和查处流通领域建筑假冒电气产品和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伪造产地,以及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电气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生产、经营电气产品活动。

  四、任务分工

  企业个体监管科:1、负责牵头落实电气防范专项整治工作;2、制定《滁州市工商局关于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组织市局经济执法局、消保、商标科等科室局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执法检查;4、组织查处无照经营执法活动;5、组织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安排布置的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报表等各项任务。

  消保科:1、组织电气、消防商品抽检监测,制定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2、加强对电气、消防商品整治工作的宣传。

  经济执法局:1、开展电气、消防商品专项检查,对抽检监测不合的加大查处力度;2、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三无”等商品。

  商标科:参加电气、消防商品专项检查,查处流通领域建筑假冒电气产品和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伪造产地等行为。

  广告科:查处虚假宣传,打击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电气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办公室:定期检查办公大楼电气、消防设备安全情况,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填写《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附件1)

  五、工作步骤及措施

  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共2年时间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主要结合冬春季防火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制定《滁州市工商局关于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xx年第一季度,1、组织市局经济执法局、消保、商标科等科室局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执法检查,开展查处无照经营执法检查;2、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抽检监测,制定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3、检查市局办公大楼电气、消防设备安全情况,填写《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4、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日活动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

  20xx年第二至第四季度,1、组织查处无照经营执法检查,不少于三次;2、对本单位办公大楼检查,不少于三次,及时填写《单位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3、继续开展电气、消防商品执法检查,及时查处流通领域假冒电气产品和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第二阶段:20xx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建章立制阶段。建立健全市工商局关于加强电气、消防商品监管相关制度,强化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第三阶段: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巩固提升阶段。建立电气、消防商品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取得实效。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是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防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具体体现,市局相关科室局要提高对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好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各科室局要明确职责分工,履行监管任务,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职责落实,切实形成部门联合整治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315国际消费者日活动,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电气、消防防范专项整治的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市局企业监管科及相关科室局要及时总结电气、消防商品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果,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及时完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安排布置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工作总结。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6

  为维护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良好形势,保障全市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落实省市有关会议文件要求,加强我市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水平和广大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法建立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水平,实现构建平安校园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成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积极部署,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及时发现反映侵害学校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学校周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三)清理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经营的网吧、娱乐场所、音像摊点、图书报刊摊点和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设施,大力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四)主动联系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增设交通标志、减速带和人行横道,大力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的教育与管理,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

  (五)加强高校稳定工作。结合2010北京奥运会实际,加强高校师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正确引导广大师生爱国热情,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势力、邪教组织渗透破坏活动,维护校园网络安全,杜绝不良信息通过互联网在高校内传播,确保高校稳定形势。

  (六)加大学校内部管理力度,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学校治安保卫组织及队伍,排查整改学校内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万无一失。

  (七)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进行师生自我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二)进一步落实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研究解决维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创安维稳的有关信息,做到不瞒报、漏报,对发生事故将从严查处。

  (三)及时妥然处理教师群体中的各类矛盾和学生家长对教育问题的反映,认真落实师德创优活动中的各项措施。坚决杜绝群体性的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学校治安防范工作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设置兼职安全员,进一步健全门卫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学校,落实来人来访登记制度。认真检查学校各重点防范场所的消防安全设备、防盗报警器,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做好学校防抗灾救灾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

  (五)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卫生、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认真开展好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长、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积极,工作中务实,使整治工作有规划部署,有具体方案,有人员具体负责,有检查督促落实,建立学校领导直接抓,各部门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市直各校要结合实际

  情况,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是造福师生的一项重要举措,需要广大师生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各地各校要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按照“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总体要求,及时召开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圆满完成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各地各校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进行整改。对因经费等原因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主管部门,及时协调处理,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市教育局将在适当时候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县区和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县区和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扎实、责任不落实,忽视和谐校园创建的单位及主要负责同志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群体性的事件,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影响社会稳定的单位和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化认识,精心安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做到宣传动员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检查整改到位,着力解决直接影响师生生命安全的突出问题,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7

  为维护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良好形势,保障全市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落实省市有关会议文件要求,加强我市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水平和广大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法建立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水平,实现构建平安校园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重点

  成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积极部署,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及时发现反映侵害学校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学校周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清理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经营的网吧、娱乐场所、音像摊点、图书报刊摊点和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设施,大力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主动联系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增设交通标志、减速带和人行横道,大力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的教育与管理,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

  加强高校稳定工作。结合2010北京奥运会实际,加强高校师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正确引导广大师生爱国热情,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势力、邪教组织渗透破坏活动,维护校园网络安全,杜绝不良信息通过互联网在高校内传播,确保高校稳定形势。

  加大学校内部管理力度,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学校治安保卫组织及队伍,排查整改学校内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万无一失。

  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进行师生自我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工作措施

  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进一步落实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研究解决维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创安维稳的有关信息,做到不瞒报、漏报,对发生事故将从严查处。

  及时妥然处理教师中的各类矛盾和学生家长对教育问题的反映,认真落实师德创优活动中的各项措施。坚决杜绝件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强化学校治安防范工作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设置兼职安全员,进一步健全门卫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学校,落实来人来访登记制度。认真检查学校各重点防范场所的消防安全设备、防盗报警器,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做好学校防抗灾救灾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

  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卫生、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认真开展好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长、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积极,工作中务实,使整治工作有规划部署,有具体方案,有人员具体负责,有检查督促落实,建立学校领导直接抓,各部门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市直各校要结合实际

  情况,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是造福师生的一项重要举措,需要广大师生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各地各校要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按照“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总体要求,及时召开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师

  生参与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圆满完成整治工作。

  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各地各校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进行整改。对因经费等原因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主管部门,及时协调处理,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市教育局将在适当时候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县区和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县区和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扎实、责任不落实,忽视和谐校园创建的单位及主要负责同志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性事件,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影响社会稳定的单位和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化认识,精心安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做到宣传动员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检查整改到位,着力解决直接影响师生生命安全的突出问题,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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