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7-29 09:07:3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方案范文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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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工作方案范文九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工作的要求,全面完成创卫工作指标和任务,按照《晋城市20xx年创卫攻坚实施方案》和《晋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整改目标责任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优发展环境,助推转型跨越”为动力,以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充分发挥我局的管理优势,运用数字化、科学化的管理手段,全面整治市容环境秩序,积极营造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全力打造“四条精品街道”(凤台街、泽州路、黄华街、文昌街),为我市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实现再造一个新晋城的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卫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成功开展,成立“局创卫攻坚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作富(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祖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新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窦贵峰(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毛文革(局指挥中心主任)

  焦广文(局督查纠察科科长)

  董旭芳(局监察室主任)

  原天义(局直属一大队大队长)

  张兰彬(局直属二大队大队长)

  张辉(局直属三大队大队长)

  徐忙庆(局直属四大队大队长)

  张建民(城区城管分局局长)

  王昆森(执法六大队大队长)

  秦海明(市市容管理处处长)

  赵平兰(市户外广告空间亮化管理处处长)

  武海斌(市车辆停存清洗管理处处长)

  原国顺(市早夜市摊点管理处处长)

  段晋忠(市城管协管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局创卫攻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攻坚办”),负责创卫攻坚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工作。攻坚办设在局指挥中心,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毛文革(兼)

  成员:张武林、刘晋。

  三、时间安排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全面启动创卫攻坚工作。

  4月底前完成攻坚整改任务,接受省爱卫办的预检。

  5月20日前巩固成效,并对预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实现全面达标。

  6月上旬,接受全国爱卫办的检查和技术评估。

  四、任务及责任

  (一)大力整治马路市场、马路车间、店外店。

  1、全面清理占用城市道路违规设置、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马路车间,并实现整治成果长效化。

  2、全面取缔店外店,严禁沿街店铺、商场、酒店在店外陈列、销售商品。对屡教不改的,要建立“黑名单”,报市创卫指挥部重点整治。

  3、“精品街”、广场、公园、学校、医院、政府机关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占道“便民点”。已经批设的,引导摊贩入市进店经营,或调整经营地点。

  4、清理、疏导流动摊贩,确保“精品街”无流动摊点。

  5、严格控制占道促销、庆典等经营活动,保证“精品街道”无占道促销、庆典现象,其它街道无违规占道促销、庆典现象。

  责任人:原天义、张兰彬、张辉、徐忙庆、张建民、王昆森、秦海明、原国顺。

  (二)严查严控违法建设

  1、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监督员的作用,确保及时发现、及早控制,确保把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阶段。

  2、加大施工现场管理力度,督促施工单位硬化施工场地、配建防尘和压尘设施,设置规范化施工围栏。

  3、加强对临时占道、破道施工的管理,督促设置规范化施工围栏。

  4、严查运输散装建筑物料、建筑垃圾不苫盖的行为。

  责任人:原天义、张兰彬、张辉、徐忙庆、张建民、王昆森。

  (三)严格监管停车秩序,规范洗车行业管理

  1、加大对路沿石以上乱停车行为的监管力度,以劝导和规范为主,对不听劝导、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的予以处罚,确保车辆停放规范、有序。

  2、拓展停存车资源,在条件允许的路段适当增设临时停车泊位,引导有自建停车场(库)的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场(库),缓解市区停存车压力。

  3、全面更新停车泊位线、标志牌。

  4、加强对车辆清洗行业的监管,督促完善污水处置设施,对向街道排放洗车污水的,予以处罚和纠正。

  责任人:原天义、张兰彬、张辉、徐忙庆、张建民、王昆森、武海斌。

  (四)加强早、夜市规范化管理

  1、全面取缔违规设置的早、夜市摊点,确保“精品街”、广场、公园、学校、医院、政府机关周边200米范围内无早、夜市摊点。

  2、凤台街、泽州路、文昌街、黄华街是市政府确定的“精品街道”,必须全时段、全方位保证市容整洁、秩序良好。因此,要全面清理已在“精品街”划设的规范化早、夜市点,另择地开辟经营场地。

  3、规范化早、夜市点必须集中设置(每个点必须有5个以上的经营户),保证统一标志、统一证照、统一棚具、统一地板、统一经营时间。对不按规范要求经营,乱泼污水、乱倒垃圾、超时经营的,一律取缔。

  责任人:原天义、张兰彬、张辉、徐忙庆、张建民、王昆森、原国顺。

  (五)取缔无证废品收购场点

  1、全面清理违规设置的废品收购场点,拆除其违规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2、督促有证废品收购场点改善经营环境,设置实体围墙,美化标识牌,配设防尘、压尘设施。

  责任人:原天义、张兰彬、张辉、徐忙庆、张建民、王昆森。

  (六)落实“门前三包”,强化卫生整治

  1、督促沿街门店、单位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将门前乱停车、占道经营列入责任范围,确保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摆、乱搭乱挂、乱停乱放等现象。

  2、积极配合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督促责任单位清理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

  责任人:张建民、王昆森。

  (七)整治、规范户外广告

  1、全面排查、拆除违规设置、超期使用、影响市容、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

  2、强化批后监管,确保户外广告设置符合规划要求和设置规范。

  3、严格查处跨街悬挂条幅的行为。

  责任人:原天义、张兰彬、张辉、徐忙庆、张建民、王昆森、赵平兰。

  (八)整治、规范门店牌匾

  1、全面排查、拆除违规设置、影响市容、有安全隐患、废弃的牌匾。

  2、清理违规占道设置的灯箱、招牌等设施。

  3、督促、指导沿街门店美化牌匾,确保牌匾规范、整洁。推进门店牌匾美化改造工作,确保设置规范、材质高档。

  4、美化施工围墙和沿街墙体。

  责任人:原天义、张兰彬、张辉、徐忙庆、张建民、王昆森、秦海明。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保证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科室、队、处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集中力量开展好创卫攻坚整改工作。科、队、处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一线整治工作,必须保证按时完成规定任务,保证“精品街”的市容环境秩序实现长效。在勤务安排上,要严格落实街路分级管理制度和定人定岗工作机制,4月15日前,将本队、处领导、执法人员、管理人员、协管员、监督员全部精确定位到“万米单元网格”内,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攻坚办,确保创卫工作组织有序、实施顺利、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保证任务落实到位。由攻坚办牵头,局督查纠察科、局监察室共同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各队、处落实创卫攻坚整改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天调阅一次数字化城管监督中心的街头视频信息,随机抽取监督员检查网格内市容状况。每周组织三次以上暗访,检查执法人员、协管员在岗情况,勤务区内的违法违规违章情况,以视频、照片和文字形式记录在案,每周公布一次。领导组每月组织一次检查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排队,年底根据排队情况评优。累计三次垫底的队、处,取消评优资格,限制参评先进工作者的名额,对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完善档案,落实好迎检资料准备工作。攻坚办要广泛、认真地收集、整理、汇总创卫攻坚整改工作的资料,及时向队、处收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整治现场照片和视频资料等,分类建立档案,确保我局创卫攻坚整改工作的资料真实、完整,归类清楚,便于调阅和检查,为其他方面工作积累有益的经验。

工作方案 篇2

  一、补贴资金分配原则

  1、保持政策稳定,突出补贴重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遵循“稳定补贴面积、提高补贴标准”原则,资金分配的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2、坚持公开透明,分配科学合理。核定补贴规模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资金分配程序科学,操作规范,方法简便,通俗易懂。

  3、完善资金兑付办法,年度补贴一次性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继续通过涉农补贴“一册明、一折统”一次性发放到位。

  二、补贴范围和对象

  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补贴范围为全县种粮农户和农垦农场种粮职工。

  三、分配办法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要求,结合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水资源分配方案和粮食生产能力,年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以粮食播种面积和配水面积为分配依据,按照注重实际、兼顾公平、符合政策、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办法为:粮食直补资金按照粮食播种面积进行分摊;农资综合补贴按照实际配水面积进行分摊。

  四、具体要求

  1、县上成立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具体负责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分配、发放工作和其他有关事宜。

  2、各乡镇要加强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并根据县上下达的资金数,将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分解到各农户,按社编制农户分配花名册;按乡、村编制汇总表,逐级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补贴资金的分配情况,要分乡(镇)村、社三级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农垦农场要将补贴资金分摊到职工种植户,编制种粮职工分配花名册,并在场部和连队进行张榜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3、各乡镇、农垦农场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务于月日前将分配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报财政局审核,财政局根据审核后的花名册将补贴资金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专户一次性直接拨付到各农户的卡或折,月10前完成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的发放工作。

  4、月下旬,县财政局组织人力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抵扣、集体代领补贴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经办人员违规操作、表册内容填列不全、不实或不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工作方案 篇3

  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激发村“两委”领导干事创业热情,进步规范和健全村级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提升村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结合 实际,就开展“一诺双述双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为目标,按照“一定三有”原则,通过在全县农村基层中开展“一诺双述双评”工作,进一步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一诺双述双评”,落实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责权统一、运转顺畅的村级工作机制,提升村干部履职能力,促进村级各项工作开展。

  三、工作对象

  全乡各村“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

  四、工作内容

  1、“一诺”的主要内容:村“两委”班子主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服务群众、廉洁自律、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干部承诺主要围绕宣传理论方针政策、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公道廉洁、为民办实事等进行公开承诺。

  2、“双述”的主要内容:村“两委”班子主要围绕上年度班子建设、完成工作目标、为民办实事、经济社会发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及下步的工作思路等方面向乡镇党委和党员、村民代表进行述职述廉。班子成员主要围绕本人上年度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廉洁自律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和整改措施等方面向乡镇党委和党员、村民代表进行述职述廉。

  3、“双评”的主要内容:乡镇党委和党员、村民代表主要围绕村“两委”班子是否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能否驾驭工作全局;能否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发展经济的思路是否清晰,措施是否有力;工作实绩是否明显;民主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对村“两委”班子进行评议。乡镇党委和党员、村民代表主要围绕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评议。

  五、工作程序

  1、进行公开承诺。每年初,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议,村“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公开承诺,并通过党务、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承诺事项、联系方式等,接受群众监督和质询。

  2、进行述职测评。每年12月份,村“两委”组织召开“一诺双述双评”工作会议,会议邀请村监委会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以及不是村民代表的村民小组长及联系村(联片)的乡镇党政领导参加,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会上,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代表村“两委”班子向参会人员进行述职述廉(含履行上年度公开承诺情况),村“两委”班子成员逐一向参会人员进行述职述廉(含上年度履行公开承诺情况),然后参会人员提出质询,由“一诺双述双评”对象当场作出解释说明或整改表态,最后参会人员对村“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评议。会后,要及时梳理汇总评议结果,并将评议结果上报乡镇党委。

  3、乡镇党委审核。乡镇党委通过召开党委会对各村上报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最终研定评议结果。对村“两委”班子的评议结果一般定为好、较好、一般、差等次,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评议结果一般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原则上“好”、“优秀”票达到80%以上的,可以定为“好”、“优秀”等次;“差”、“不称职”票超过30%的,应该定为“差”、“不称职”等次。

  4、反馈评议结果。乡镇党委要将村“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的评议结果及时进行反馈,要将评议结果作为村“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并与村干部绩效工资等挂钩,要对被评为“差”的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村“两委”要及时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中对评议结果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乡镇党委及所属村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一诺双述双评”工作的开展。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农村党建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村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具体抓。要强化工作责任,乡镇党政领导每人都要联系一个村,具体组织、指导和监督,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2、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各乡镇党委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作出具体部署。同时,要安排人员指导所属村,特别是“难点村”、“后进村”的工作开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工作方案 篇4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1月30日和2月25日前报送区燃放办。区燃放办地址:金剑路218号(区公安局407室);传真:xx;电子邮件:xx;值班、举报电话:xx;联系人:彭xx

工作方案 篇5

  为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根据《首都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精神,我区将按照市交管局及市安办“月份交通安全宣传月”的总体工作部署,在全区广泛开展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题,以宣传道

  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充分依靠各街乡政府、各委办局及相关单位,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并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贯彻落实“人文奥运”理念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交通安全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区副区长佟克克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于海波、综治办主任刘印槐、××公安分局副分局长徐长春、××区安监局局长关伟、××支队支队长张诚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安办常务副主任、××交通支队副支队长赵辉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支队宣传科,负责协调、组织全区宣传月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在巩固第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拓展“五进”宣传活动的外延。在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中,要结合交通安全社区(村)创建工作,认真总结望京街道安全社区及高碑店乡高井村的创建经验,及时召开观摩会,推广社区(村)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同时,为了使“五进”工作深入人心,全区所有的社区(村)在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在普遍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小结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五进”宣传工作要留下宣传“痕迹”为主要内容,检查工作漏洞和宣传死角,需要弥补的要弥补,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的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要及时充实和更换橱窗、板报、墙报、宣传栏内容,充分利用交通安全活动室、市民学校、老年人活动站等随时开展市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在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中,由教委安办负责,一是每所中小学校都要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二是由区教委和交通支队共同编拟的“中小学生安全手册”要人手一册,同时,组织辖区大专院校和中、小学生开展主题班队会、绘画、手抄报、板报展览、征文比赛、演讲、辩论赛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维护交通秩序、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等公益活动;在交通安全进单位活动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结合私家车数量增加的特点,建立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加强对所属机动车的使用、保养、维修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单位专职机动车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制度不完善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同时,针对近一个时期有相当部分驾驶员为躲避非现场处罚,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实际情况,单位、社区都要对所属驾驶员及居民进行一次专项教育。可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确保交通安全宣传进入千家万户。

  各地区在开展宣传教育进社区、单位、学校、农村、家庭的基础上,要将宣传范围拓展到商场、影院、医院、晨练点等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利用事故光盘、展板等重要“抓手”的基础上,要将宣传载体扩展到购物袋、公园门票、信封、文件夹、粘贴画等市民生活、工作的细节。

  进一步加强对驾驶本市营运机动车外埠驾驶员的宣传管理。在全区专业运输单位中,广泛开展一次针对外埠驾驶员的安全状况和驾驶资格的核查和交通法律、法规测试活动,凡未经核查随意雇佣驾驶员发生问题的用人单位,区安办、交通支队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各单位对近年来发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满分或法规测试补考不及格的驾驶员要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该解除劳务合同的一定要解除,该辞退的一定要辞退。

  (二)××年月日(星期五)定为全区宣传高潮日。

  高潮日当天,区安办将分别在长安街沿线的祁家园路口、建华路口、日坛路口及××公园南门设立四处高潮日宣传站,分别由辖区街乡安办负责。宣传活动分别采取板报、横幅、事故展板、文艺节目、有奖问答、卡通形象、播放事故录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同时,要播放北京市实施办法的讲座录像片,路口周边具备条件的护栏、路树、建筑物等地方,要悬挂宣传横幅、安插彩旗,烘托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各街乡、专业安办也要在管界街乡的主要大街、中心街、农贸市场等群众聚集区设立宣传点,安排不少于名工作人员,专门发放宣传材料,组织本站点宣传活动的开展。每个宣传点除体现本站点的宣传特色外,要做到统一悬挂“×××街道(乡)交通安全委员会宣传站”字样的横幅;统一悬挂条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要内容的横幅,大张旗鼓的广泛宣传,在全区范围内形成遍地开花、轰轰烈烈的宣传声势。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是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质的有效途径。各地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要借势借力,营造齐抓共管局面。各地区要本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市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协调社会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

  地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各地区要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编印、制作两种以上市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材料。月日前,将宣传材料样品报××支队宣传科。

  (三)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典型报道和曝光力度。各地区要对今年以来辖区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广泛营造“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违反交通法规为耻”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地区要将本次活动的典型做法、实际效果、先进事迹等情况及时上报支队宣传科,其中动态信息不少于篇,月日前将此项工作总结报××支队宣传科。

  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部署,优化我镇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加快发展我镇社区卫生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根据东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东府〔XX〕96号),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镇成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群众相关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叶孔新(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袁雪明(镇委委员、分管领导)

  成员:陈锦成(计生办)

  李旭华(科教办)

  徐淑如(社会事务办)

  陈v旭辉(组织人事办)

  郭林飞(规划所)

  杜伟权(城建办)

  周润坤(文广中心)

  卢寿文(财政分局)

  梁惠宝(社保分局)

  陈仲勤(镇医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社卫办),暂设在镇计生办,办公室主任由袁雪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仲勤、陈锦成兼任;办公室专职人员包括陈锦成、李旭华、陈涛、赵明其。

  镇医院成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医院院长陈仲勤同志兼任,成员包括植绍权、赵明其、神月风。

  二、总体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在本镇已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的基础上,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建设。确保我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在20xx年9月—12月通过全市的统一考核验收;确保实现“小病在社区、防病在社区、健康在社区”的目标;确保我镇群众在社区可以享受到疾病预防、基本医疗、保舰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镇政府组建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于镇政府,由镇政府负责行政管理运作。

  1、明确领导责任。镇政府承担发展镇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任务,镇长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由于市政府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纳入《东莞市镇(街道)领导班子年度量化考核办法》的考评体系,并对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镇街,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因此,我镇各相关部门必须明确工作职责。

  2、建立会议制度。我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详细布置每一阶段的工作。

  3、建立上报制度。镇社卫办在每个实施阶段过程中,要及时将实施情况向镇领导小组汇报,并在每个实施阶段结束后的第一周内将该实施阶段的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社卫办。

  (二)明确工作职责

  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互相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镇社卫办。镇社卫办要负责全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具体实施。

  2、镇医院及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协调小组。镇医院要按照全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五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装备、统一管理)的标准,优先改革现有医疗机构、避免重复建设,并结合我镇的具体实际情况,做好全镇“一中心、四站点”的选址及功能布局,做好“一中心、四站点”建设、装修、设备采购、人员工资、日常管理等各项费用的粗略预算,形成书面报告,供镇委镇政府制定各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措施提供可行依据,更便于镇财政部门做好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专项经费预算。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协调小组要负责处理好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移交及医院保留机构建设成专科或综合医疗门诊的相关事项。

  3、村委会。对“一中心、四站点”选址所在的村委会,应全力协助镇社卫办做好“一中心、四站点”的建设工作。

  4、规划部门。要尽快对镇府研究确定的“一中心、四站点”的规划选址做好上报审批。

  5、城建部门。要尽快对“一中心、四站点”的建筑设计、装修做好具体预算及报建手续。

  6、镇财政分局。要根据市财政局即将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快落实XX年全镇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支出,做好20xx年全镇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预算。协助做好“一中心、四站点”的医疗设备招投标采购工作。

  7、镇社保分局。要按照市社会保障局建立门诊医疗保障制度的要求,尽快将我镇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方便全镇广大群众(含新莞人)就医。

  8、组织人事办。市人事局目前正抓紧制定社区卫生人才引进政策,制定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聘用制度。我镇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落实市人事局的各项人才引进政策,积极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引进各类卫生专业人才。

  9、文化广电中心。镇文化广电中心要根据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广泛宣传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性及意义,介绍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服务项目、服务指引等,发动全社会共同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四、实施步骤

  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XX年10月—12月)

  1、成立机构。镇成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镇医院成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协调小组。

  2、动员部署。我镇于XX年10月中下旬召开全镇动员大会。

  3、制定规划。摸清全镇卫生资源和需求以及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社区)卫生站、门诊部运作情况,确定可整合、转型或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机构,制定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建设规划。

  (二)实施阶段(20xx年1—8月)

  1、按规划组织建设。我镇要严格按照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建设规划,优先整合现有医院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村(社区)卫生站、门诊部,转型或改造为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按计划逐步推进。我镇要严格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建设规划,逐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我镇要重点抓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并选择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示范点。务必在20xx年8月底前完成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建设规划的实施。

  3、按功能逐步健全。我镇医院要根据《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录》要求,逐步将疾病预防、健康教育、保健康复等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于20xx年4月组织督导组对各镇街进行阶段性督导。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9月—12月)

  20xx年9月,我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自评,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社卫办。20xx年10月,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我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验收分两部分:一是对镇街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设置和布局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验收;二是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设置情况、人员配置情况、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考核验收。

工作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县省级文明县城复查迎检工作方案>》(县办〔20xx〕43号)文件精神,做好省级文明县城复查工作,进一步洁净城区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两型社会”建设目标,夯实文明县城建设的软硬件基础,改善县城环境,提升县域综合竞争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建设经济发展、规划合理、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秩序井然、社会和谐、特色鲜明的现代文明县城。

  二、目标任务

  对照《省文明城市测评细则(20xx年版)》,按照《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责任分解表(20xx年版)》,做好资料搜集、专项整治、迎检准备等工作,力求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省级文明县城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专项整治组、督查组。综合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在205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迎检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9个社区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文件的起草、文书档案的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负责会议的组织;负责了解掌握推动各责任单位的复查迎检工作;负责日常接待、联络、协调等;负责复查迎检工作的主题宣传和新闻报道;负责组织协调复查迎检工作。

  (二)专项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9个社区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县城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监督工作;整治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乱占、乱吐乱扔、乱扯乱挂、乱停乱放等“六乱”行为;组织开展农贸市场、废旧物品回收市场的专项治理。

  (三)督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督查各组、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对办事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五、具体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8月22日)。制定方案,宣传发动,提高市民对复查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2.集中攻坚阶段(8月23日-8月31日)。各单位按既定方案积极行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力求达到预期效果。

  3.重点突破阶段(9月1日-9月5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根据责任分工,逐项对照复查标准,全面落实。各组、各责任单位通过自查自评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复查迎检工作圆满完成。

  4.全面迎检阶段(9月初-10月)。制定具体的迎检实施方案,做好迎检准备工作,高质量高水平迎接省文明委对我县省级文明县城的复查。

  六、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承担复查迎检工作主要任务的单位,要充分认识省级文明县城复查工作的重要性,“一把手”要负总责,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按照严、细、深、实的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工作责任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确保责任落实。镇党委、政府将把文明县城复查工作列入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中。

  2.注重协调配合。各组、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协调一致,共同维护我县的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对于界限划分不明确的区域、职责界定不明确的工作,要按照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如质如量完成,不得推诿扯皮、讨价还价。

  3.严格考核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迎检的各项工作尽可能考虑细致周到。如在检查期间因某个单位的工作不到位而被扣分,将严格按照办发〔20xx〕15号文件追究该单位“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列为该单位年底绩效考核依据。

工作方案 篇8

  为切实做好宗教场所安全工作,从根本上、源头上严密防范、坚决遏制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根据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精神,结合辖区宗教场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宗教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推进宗教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场所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宗教场所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健全和完善职责清晰、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宗教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宗教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 整治范围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在辖区开展宗教场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整治辖区大小宗教活动场所,重点排查消防、食品和大型宗教活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检查方式及责任部门

  (一)检查方式

  查阅资料、查看资料、实地查看。

  (二)责任部门

  安监局、建设局、民宗局、消防局、卫生监督局。

  四、整治重点

  (一)安全生产方面

  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和职责。

  2、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3、建筑墙面、围墙、地面是否有下沉、断裂情况。

  (二)消防安全方面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2、门窗有无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栅栏。

  3、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4、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5、是否对烧纸、焚香采取防火措施。

  6、举办祭祀、庙会等活动是否报公安部门审核。

  7、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三)食品安全方面

  1、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制度。

  2、食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

  3、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

  4、饮用水水源是否清洁、卫生。

  五、工作要求

  (一)安全生产方面

  1、全面排摸辖区宗教场所数量,全面建档登记,分类汇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责任、整改到位。

  2、排查出的各类问题现场告知宗教场所负责人,并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二)消防安全方面

  1、排查出的各类消防安全问题现场告知单位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2、借助楼宇电视、户外LED、挂图、橱窗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提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

  (三)食品安全方面

  1、组织定期宗教场所食品安全检查,作好记录。

  2、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

工作方案 篇9

  扶贫帮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司法行政机关以实际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引导、扶持帮扶对象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手段。根据《攀枝花市扶贫开发规划20xx—20xx》的相关要求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现就我局20xx年度定点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指导思想

  定点扶贫帮困工作要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为重点,通过发挥本单位、本部门职能优势,采取智力的、科技的、经济的、科学的方法和措施,牢牢把握“奉献爱心,共建和谐新村”这一主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定点帮扶对象解决他们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原则

  在定点扶贫帮村工作中,应坚持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无钱出个好主意”的原则,以实际行动,努力落实党的富民惠民政策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解决定点扶贫对象的实际困难,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

  三、定点扶贫工作的对象

  定点帮扶对象:按照市委、市政府扶贫帮困规划和指示要求,以市扶贫办下达的具体扶贫点和单位进行扶贫。

  四、定点扶贫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攀委办函〔20xx〕14号、攀扶贫办函〔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职能优势和盐边县渔门镇十村的实际情况,拟从以下几方面对帮扶对象进行定点帮扶:

  1、由局领导带领局扶贫帮困小组成员,深入扶贫帮困村进行实地调研。主要是摸清基本情况,特别是掌握低保户、孤寡老人、病、残人员和失学儿童等情况,了解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扶贫帮困工作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取得成效。

  2、签订帮扶协议。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帮扶对象充分研究协商,拟定帮扶协议。帮扶协议一旦形成,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则按协议条款逐条加以落实。

  3、帮扶工作的重点。一是提供智力支持。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实际,加大对帮扶对象智力支持的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文化、学科学、学法律。在五·五普法期间,我们要经常对帮扶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一定的方式,结合当前农民群众的实际情况,以给他们上法制课、赠送法律书籍和音像制品的方式,教育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以外出务工农民工中取得成功的人士为典型事例,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当前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一条重要途径;以宣传学文化、学科学为重点,引导农民群众打破传统的种养殖模式,学会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千方百计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实现帮扶对象经济收入有较大的增长;以运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手段,解决好帮扶对象的各类矛盾纠纷,无偿为他们提供公证、律师及法律援助服务,达到建设和谐、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二是提供经济支持。尽管目前司法行政经费有限,但我们要千方百计克服一切困难,为帮扶对象着想,积极筹措扶贫资金,尽最大努力给予他们经济上的支持。本年度我们要在上年度扶贫资金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扶贫资金的来源:采取行政挤一点,协会出一点,职工个人捐一点的办法。在春节期间,向特困家庭提供一定的实物支持,鼓励单位职工捐款、捐赠衣物和其他用品。市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一些他们紧急所需的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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