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5-13 22:53:2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作方案模板集锦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作方案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从事原煤及其洗选加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以下统称“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煤炭经营企业

  第五条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第六条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市级审查、分级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由区县(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的初审,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

  第七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

  (三)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企业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

  (七)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八)质检部门出具的煤炭计量设施和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

  (九)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第九条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取得煤炭经营资格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第十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未申明联系方式,无法告知的除外)。

  第十一条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审查部门必要时可到有关现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经审查核实具备煤炭经营资格条件的,予以批准,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第十三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在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煤炭经营资格证。

  第十五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作出的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审查决定,可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

  第十八条煤炭经营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

  第二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证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二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审查煤炭经营资格,除法定收费项目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章煤炭经营

  第二十三条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证煤炭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从事煤炭经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数量;

  (三)品种、规格、质量;

  (四)价格;

  (五)交货方式;

  (六)发出地点(站、港)和到达地点(站、港);

  (七)履行期限;

  (八)货款及运杂费的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纳税登记号;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煤炭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需由运输企业承运的煤炭,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或煤炭用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运输企业签订煤炭运输合同。

  第二十七条煤炭运输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煤矿企业或煤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运质量合格、计量准确的煤炭;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运,并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煤炭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卸煤炭。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煤炭发运时承运、托运双方的交接和到站(港)后收货人对煤炭质量、数量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煤炭经营应当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第三十条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实行煤炭代理配送。

  第三十一条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民用型煤,应当保证质量,方便群众,稳定供应。

  民用型煤应当推行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第三十三条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禁止下列经营行为:

  (一)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擅自经营;

  (二)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销售煤炭产品;

  (三)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欺诈手段;

  (四)垄断经营;

  (五)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的规定,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

  (六)违反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偷漏税款;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参与煤炭经营。

  第三十五条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额外加收费用。

  禁止行政机关开办煤炭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参与煤炭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禁止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

  禁止经营无煤炭经营资格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产品。

  禁止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产品。

  第三十七条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其供应的煤炭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买卖双方在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煤炭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应建立对煤炭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的全面检查制度。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活动,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公正廉洁,秉公执法。

  第四十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煤炭经营企业或者煤炭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应当提供方便。

  第四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第四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实施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罚则条款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发布前,依据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已经审批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工作方案 篇2

  为做好汛期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交通行业安全稳定,根据《xx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安委办[20xx]x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20xx年度汛期和预防救灾抢险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 “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的防汛救灾工作指导思想,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确保我区渡口渡船、桥梁涵洞、公路干线安全与畅通,保证各类救灾物资运输及人员安全撤离疏散工作,为我局取得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xx区交通局防汛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为:

  组 长:x (局 长)

  副组长:x (副局长)

  x (纪检组长)

  x (总工程师)

  成 员: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庞考全同志兼任,主要负责汛期防汛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系电话:0775-4861486。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防汛工作,决定组成四个工作小组:

  (一)水路防汛应急工作组

  组长:x

  成 员:综合股全体人员

  (二)公路项目防汛应急工作组

  组长:x

  成 员:工程股、养护股全体人员

  ( 三)道路运输防汛应急工作组

  负责人:x

  成 员:路政队全体人员

  (四)物资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x

  成 员:局办公室、计财股全体人员

  三、防汛指挥领导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

  (一)组建救援队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控和救援工作。

  (二)对全区渡口渡船、公路桥涵、临水临崖路段和易发山体滑坡、泥石流路段等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发现和治理汛期安全隐患,保证公路水路畅通。

  (三)启动和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和指挥救援行动,及时发出救援请求。

  (四)执行上级抗洪救灾指令。

  (五)负责资金落实,组织调度运输车辆、铲车、吊车、装卸车等机械设备,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预计20xx年我区汛期降水量较往年增多,汛期形势非常严峻。因此,我局要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提高做好防汛工作的紧迫感、自觉性,要克服一切侥幸心理,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及早动手,及早准备,掌握防汛工作的主动权。

  (二)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防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人员值班等各项工作制度,把防汛任务尽快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思想到位、指挥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对玩忽职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责任。

  (三)要加强汛前和汛期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各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认真开展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对灾害易发公路和重点水路,在汛期要重点监控,加大巡查频度。一是加强路政执法,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二是切实加强管养道路的巡查力度,对危桥、涵洞、水毁公路路面、路基坍塌等情况进行细致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三是加强渡口、渡船的管理工作,督促渡口业主增强汛期渡运安全意识,遵守汛期安全渡运要求,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稳定。

  (四)狠抓防汛队伍建设,做好各种防汛物资、器材的保障准备工作,提高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要抓好我局防汛队伍建设和防汛器材准备,加强检查落实,确保在防汛抢险时能够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打得胜。

  五、完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气象信息,跟踪掌握汛情动态,提高防范意识。一旦发生险情和灾害,要及时上传下达,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汛期灾害抢险工作,切实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应急处置能力。主汛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汛期指挥和通讯畅通。我局汛期值班电话为:x。灾情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本次防汛救灾工作总结、检查表格、检查图片等报局综合股。

工作方案 篇3

  按照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在深入调研、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现已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

  应该承认,新医改方案凝聚着相关部门、

  专家学者及广大民众的智慧,是官智和民智的结晶。新医改方案可谓很全很专业,六大方面二十四条。可普通民众不是专家学者,普通民众即便非常关注新医改方案,恐怕也不大可能字斟句酌地研究它。因此,普通民众能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吗?到最后,可能也就是少数专业人士提出实质性的意见和建议。这样,征求意见的广泛和深入程度就会大打折扣。

  能否在公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同时,对此进行通俗易懂的解读呢?或者同时发布一个通俗版新医改方案呢?比如,可将方案中的哪一年实现什么样的目标归纳在一起,让老百姓一目了然;再比如,可将老百姓从新方案中能获得的利好集中在一起,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看到好处这样,才能让民众既有兴趣又能看得懂,在此基础上提意见和建议。

  方案越通俗,参与越广泛;参与越广泛,方案越完善。事实上,并不是期待已久、广受关注的方案一公布,就会收到有效的意见与建议,应充分考虑到方便阅读、容易理解等因素。公布只是满足了公民的知情权,接下去的参与权、表达权的发挥还依赖于引导。其中,最关键也是最基础的,是让所有公民能看得懂,有兴趣看,这样才会有话说、说到点子上。

  民众参与公共事务参与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制定是权利,也是一份责任。政府尊重民意、采纳民智,让民意民智为科学决策服务也应成为政府制定政策制度的常态。但在如何调动民众参与积极性上,在如何激发民众参与兴趣上,还有待进一步的改进。不妨从新医方案的意见征求过程中进行尝试和改革,用通俗的方案吸引民众广泛参与,说不定就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如果能让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的方法方式上的变革,成为今后政府征求意见、民众参与意见的成功样本,那新医改方案便有意外之功。

工作方案 篇4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钦政办电〔20xx〕87 号)要求,为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5个环境保护大检查成员单位,抽调10名业务骨干组成两个督查组,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于5月28日~29日到辖区5个县、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对各县(区)政府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责任分解、全面排查整治及材料上报等情况开展重点督查。现将有关督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各县(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

  (一) 组织情况

  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印发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大检查工作重点、职责分工、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等工作要求,确保了大检查任务清、责任明。

  (二)排查整治情况

  1、对排污单位排查整治情况:各县(区)政府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分别组织环保、发改、工信、国土、公安、水利、安监、住建、海洋、水产畜牧兽医、工商和供电等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检查行动,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重点对辖区内的火电、钢铁、有色冶炼、金属锰、水泥、石化、化工、造纸、酿造(含酒精)、制糖、淀粉、制药、制革、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排污企业及各类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使用或经营单位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

  据统计,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789人次,排查企业120家,发现环境违法企业共10家(其中违法建设企业4家,违法排污企业2家,无证无照非法企业4家);其中: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3家,责令停产企业2家(含立案处罚企业1家,并处罚金3万元),对4家无证无照非法企业实施了停电处理。

  2、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各县(区)政府共组织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5个(处),其中:钦南区那思镇的洪潮江水库存在违法违规网箱养殖活动,共92个网箱面积约2.2亩;灵山县灵东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有网箱养殖户1家,网箱10只,另在水库附近有池塘养鱼4家;浦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在白石水镇南明、双龙村镇级饮用水源取水口附近,共有网箱50只,具体户主有待确认;安石镇小江水库浦北境内网箱共100只,具体户主有待进一步确认。水产部门正在协调指导当地政府做好取缔工作,进行拆迁清理。另外,我市还没有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安监、国土等部门多次到尾矿库现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击违法采洗矿、偷排行为。钦南区政府亦将尾矿库的闭库、销号工作提上日程。浦北县要求3座在建且已停用的尾矿库建立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安全管理档案、现状照片等,健全尾矿库安全管理档案,完善尾矿库基本信息。

  3、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各县(区)共组织检查了各类工业园区12个(其中钦南区2个、钦北区2个、灵山县1个、浦北县4个、钦州港区3个),重点检查了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在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中,共排查违法违规建设企业4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3家。

  4、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环保部门在检查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工作中,未发现实行园区和企业“封闭式管理”、检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的情况。

  二、工作成效

  各县(区)政府认真落实环境安全属地管理职责,特别是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在此次的大检查行动中,认真贯彻自治区、市政府、县(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下发的方案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查,严格整治,采取措施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环保大检查行动中,各级环保部门为有效实施对主要污染源的环境监控,确保环境安全,通过实施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努力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提高了我市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一)职能部门联合检查成效初显

  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履职,环境整治重成效、动真格。县区、乡镇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排查整治行动,改变以往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真正做到环境隐患排查清查不留死角,整治到位、不留后患,整治针对性强、效果佳,打破以前违法企业违法生产-查处-恢复生产的怪圈。

  (二)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提高了我市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我市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广西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以实现“三清三到位”的总体目标。

  1、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模式,将各级环保部门管辖的区域划分为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以解决工作中管理粗放、权责不清、自觉性不够等问题。

  2、通过统一制定相对固定的污染源现场检查模板、环境违法案件调查证据制作模板、环境监察文书模板、企业环境监察信息档案模板,规范环境监察执法的内容、程序、方式、方法和标准,实现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三、存在问题

  (一)相关表格填报不规范,档案材料不够齐全

  督察组现场检查时,个别县(区)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如档案材料不齐全和档案材料归档整理不及时等;未按规范要求填报相关表格,上报不及时。

  (二) 部分企业仍存在环境安全问题

  本次督查组共分为2个工作小组,第1小组负责督查灵山县、浦北县,第2小组负责钦北区、钦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督查。分别抽查了13家企业。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对环保工作比较重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一些环境问题。

  灵山县:灵山县桂合丝业有限公司锅炉除尘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冲灰水沉淀池内灰渣积存较多;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中药提取车间生产废水未建设废水回收处理设施,废水未按要求进行浓缩处理。

  浦北县: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新药产学研基地)锅炉车间露天堆放燃煤、煤渣,存在下雨时雨水冲刷经雨水沟流入外环境;广西东源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原料堆场浸泡废水未建设回收处理设施,存在环境污染风险。

  钦南区:广西明利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含砷废渣)库存量较大(42.579吨),因受委托处置单位原因,未能及时转移处置;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未落实“三防”措施。

  督查组当场责令存在问题企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四、工作建议

  (一)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加强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治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继续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地开展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迅速消除风险隐患,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做到该清理的一律清理,该整改的一律整改、该淘汰的一律淘汰、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经济处罚的坚决处罚、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以此次大检查工作为契机,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统一调度,建立健全联合检查和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 严肃行政问责制度

  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健全我市环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发生。

工作方案 篇5

  针对我校安全保卫工作现状,我们做了具体工作部署,全校上下迅速形成校园安全保卫齐抓共管的局面。并制定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1、每天早晨7时前,学校班子成员带领值班人员在校门口迎接学生入学。并且全天学校值班人员到校并在学校大门值班,察看学生上放学情况。

  2、成立校园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中层干部班主任及门卫

  领导组下设相关应急机动小组:

  邹正超任组长,

  组员:z

  3、对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每周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特别是重点人员的摸底和对学生管制刀具的收缴,对排查结果认真梳理、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学校能解决的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书面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4、加大校园安保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培训、演练,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5、强化校园常规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值班、门卫等安全保卫工作制度,门卫值班安排具体如下:

  值班领导 值班班主任 值班日期

  6、门卫登记查验制度。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严格执行门卫查验制度,严控陌生人进入校园。

  7、保障经费投入。配备必要的警械,学校根据情况争取安装校园监控系统。

  8、建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档案。

  9、营造浓厚氛围,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工作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开创我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今年党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发展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社区建设的实际,以服务居民群众为重点,健全机制,强化功能,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

  二、目标任务

  社区党的建设要努力实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2)党员干部队伍好。社区工作者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工作机制好。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完善。(4)工作业绩好。社区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民政事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环境卫生、文化娱乐工作成绩再新台阶。(5)群众反映好。社区群众和辖区单位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满意,社区党组织得到社区群众的拥护。围绕这一总体目标,今年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6)和谐社区创建好。与共建单位一起继续做好和谐创建工作。

  (一)切实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和落实支部抓社区的领导责任制。一是支部必须加强对社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二是要明确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典型,了解、反映和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要明确职责分工,和做好各项工作的相互协调,工作人员的相互协作。通过加强社区队伍的建设,打造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强、有奉献精神的社区干部队伍。

  (二)扎实有效地抓好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开展集体活动,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员意识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组织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做好从居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至少发展1名党员。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机制

  1、社区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工作,协调社区内各种力量和各方面关系,深入开展党建工作联创、思想工作联做、社会治安联防、公益事业联办、环境卫生联搞、文体活动联谊等共驻共建活动。

  2、健全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社区党组织的工作重心和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定位,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负责、社区协同、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好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3、健全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实现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社区党组织要支持和保障居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要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

  (四)不断强化社区服务功能

  1、健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首先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与劳动就业局建立长期的联系,积极推荐下岗和失业人员的就业。社区成立便民服务站,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和“一门式服务”,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2、浓厚社区文化氛围。利用社区夕阳红文艺活动队带动社区居民群众,依托体育中心文化场馆、体育设施等文体资源,搭建每个单位、每个市民都能参与的活动舞台,每年组织举办6场以上辖区单位、居民群众参与的文艺汇演,完善合唱团、文艺队、健身球队、秧歌队等文体队伍4支,做到周有广场文体自演、季有庭院文体自乐,年有辖区广场文化活动。

  3、全面推进社区各项事业。社区党组织要组织居民群众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

  三、重点工作

  (一)关注民生,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社区居干要细致了解民情,对特困户经常关心,并上门慰问,积极进行宣传和实施医疗救助,每户救助对象做到入户调查,资料审核,开展民主评议并及时向外公示,接受居民的监督。

  (二)城镇低保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社区通过各种渠道来宣传国家的城市居民低保政策,建有固定的低保政策宣传栏,宣传低保政策,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信息,坚持全程实行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全面铺开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为了贯彻十七大以民为本的思想,社区大规模的宣传声势,主动联系到辖区单位集中办理、提供代收代缴优质服务等多种形式,将惠民政策惠及千家万户和每一位居民。

  (四)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综合治理工作,打造“平安社区”。把综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社区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力度,抓好社区调解规范化建事日程,纳入社区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力度,抓好社区调解规范化建设。

  (五)开展优质服务,抓好计生服务工作。加大计生工作的宣传力度,计生工作稳步前进。

工作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长远需要,全面推进教学改革与发展,以主题教研活动为平台,遵循小学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创设教师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打造实验二小品牌特色学校奠定基础。

  二、培养目标:

  计划从20xx年开始,用3至5年时间,逐步培养“梯级教师队伍”。使他们具有较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较新的现代教育观念、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在教书育人,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中成绩显着,在隆尧县起示范带头作用,在邢台地区甚至更高层次具有较大影响。

  三、培养措施:

  1、加强理论学习,掌握先进理念。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名师”的成长与发展离不开名师广泛持续的阅读。朱永新教授曾说过:“一位教师如果不善于学习,不充实自己,一切都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要说创新超越了,可能连最起码的底气都没有”。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教师一天不学习就会落伍。全体教师要结合“主题教研工作”认真开展学习研究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学习名师,研究名师。每位教师要收集本学科着名特级教师的教学实录和教学录像,反复阅读反复观看,研究名师的课堂结构、教学方法、教学技巧和教学智慧。听名师讲课录像代替个人听课数量要求,但必须有听课记(教研组和学校组织的听评课等除外)。

  3、在课堂上苦练内功

  课堂是教师专业成长的根基,是教师提升教学艺术的“试验田”,每位教师都可以大有作为。好课是“磨”出来的,“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才干”。众多“名特优”教师的成长历程无一例外地表明,他们是在课堂拼搏中“学会教学”,在课堂实践中“磨练本领”,求得“真经”。教师独到的教学技巧,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都在课堂实践中积累起来;新的教育观念,新的教学方法的形成也只有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逐步形成和确立。每位教师都要多听课、评课、磨课、研课,在课堂上下功夫、做文章。在经常性的听课评课中揣摩和学习他人的先进做法,取长补短;在不断的磨课和公开课中锤炼课堂教学技巧,在长期的“摸爬滚打”中使课堂艺术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4、以主题教研为课题研究平台,[-]在充分学习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个人研究主题,扎实开展研究,努力把自己培养成研究型教师。

  5、“走出去、请进来”与名校名师“零距离”接触,感受名校名师风彩,学习名师精神,逐步“走进”名师行列。

  四、“梯级教师队伍”评选办法(见主题教研实施方案)

  梯级教师队伍培养标准

  名称教龄

  教坛新秀三年以下

  教学骨干教师四年以上六年以下

  教学名师十年以上

  职称

  教坛新秀小二以上

  教学骨干教师小一以上

  教学名师小高以上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