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5-03 13:41:2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推荐】工作方案模板八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推荐】工作方案模板八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真正使同工同酬的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职称聘任待遇,根据《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同工同酬聘用人员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如下:

  1.健全领导机构,逐步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及聘任办法,坚持标准,因事设岗,公平竞争,全面衡量,综合考虑,择优聘任。

  2.实行评聘分开,申报和推荐晋升高、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数量控制不再受指标、岗位限制,按规定,符合申报条件经考核合格者,单位予以推荐。

  3.实行评聘分开,聘任不得突破岗位指标限额,聘任通过一定程序,按岗位择优聘任,享受相应职务工资待遇,未聘任人员不与工资挂钩。

  4.根据省卫生厅闽卫人[1995]942号文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随时予以解聘其专业技术职务,当年不参加聘任考核:

  1当年违反计划生育、综治等涉及单位被一票否决或黄牌警告的;

  2不服从院部工作安排,恶意失职的;

  3当年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降级等行政处分的;

  4工作失职或因个人责任心的原因引起医疗差错或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5缺乏工作能力,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又拒绝调整新的工作岗位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经批评教育无效的;

  7拒收病人被举报查实的,介绍患者到院外并收取好处费的;

  8未达到个人目的,无端贬低他人的;

  9散步消息、谣言等影响本院形象和声誉的;

  10恶意跨科收病人一年累计达5人次的;

  5.聘期为1年,聘任时间与在编人员同步,聘任考核结束后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本年度将不再补考核聘任,只能参加下一年度的聘任考核。

  6.在开展聘任考核时,按职称级别分正高级(分3、4级、副高级(分5、6、7级、中级(分8、9、10级、初级(分11、12、13级。各岗位的分配比例如下图,每年根据同工同酬的聘用人员数进行核定岗位数。

  7.原则上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需聘任正高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需聘任副高级职务满五年以上,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需聘用副高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需聘任中级职务满五年以上,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需聘任中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需聘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

  8.原则上初级职称采用直接聘任的办法,中级以上职称聘任需参加院部组织的考评(考评办法与在编人员考评办法一致,如岗位无需竞聘,考评分数需达80分及以上方可聘任。

  9.未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的聘用人员不参与岗位聘任。

  10.本方案自20xx年元月1日起实施。

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旅游大市目标,打造平安旅游、放心旅游、快乐旅游品牌,加强旅游景区、饭店平安创建工作,完善安全保卫和公共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打造和谐旅游环境,确保全市旅游景点、饭店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二、工作目标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建立职责分明、常态化运作的平安旅游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各地、各责任单位在景区、饭店安全管理方面职责明确,实现日常监管常态化。

  二是研究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启动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确保20xx年平安景区、平安饭店数量分别达到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数量的60%。

  三、工作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旅游局为组长单位,市综治办、安监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的市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四、责任分工

  (一)市旅游局

  1、牵头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动员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积极申创平安景区、平安饭店;

  2、负责旅游景区、饭店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和督促景区、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

  3、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检查,排查和整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各类安全隐患;

  4、负责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有关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问题的投诉;

  5、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全市旅游应急救援预案,牵头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事故调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市综治办

  1、参与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牵头成立考核组,对各县(区)的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2、督促各责任单位根据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的日常监管;

  3、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纳入各地、各相关部门年度平安建设目标考核。

  (三)市公安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根据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的日常监管,定期监督检查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治安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保卫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定期开展治安宣传,牵头处置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发生的治安及刑事案件;

  4、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四)市安监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3、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依法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餐饮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旅游景区酒店、餐馆、疏导点内的餐饮摊贩餐饮安全检查工作,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3、负责对旅游景区、饭店餐饮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4、牵头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市公安消防支队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依法对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并符合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

  3、对纳入消防监督管理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负责消防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旅游景区、饭店负责消防工作的专职人员持证上岗。

  五、工作内容

  (一)平安景区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省星级乡村旅游区(点)。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3

  3、达标要求

  20xx年市“平安景区”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二)平安饭店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星级农家乐、旅游星级餐馆、参与同行合作的经济型酒店和社会宾馆。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4

  3、达标要求

  20xx年市“平安饭店”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六、工作步骤

  “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按照“创建、申报、考核、评定”四个程序进行,共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创建阶段(20xx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

  各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创建措施、成立创建机构、制定创建计划、积极开展创建活动。采取专栏、板报、标语、橱窗、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确保单位员工平安创建的参与率和知晓率达到100%。

  (二)申报阶段(20xx年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县(区)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达到创建标准可向所在县(区)旅游局提出考核申请,由各县(区)综治办组织公安、旅游、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消防等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综治办备案。市属各参创单位直接向市旅游局提出初审申请。

  (三)考核评定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底)

  市综治办联合相关责任单位组成评定小组对各县(区)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评定验收,对市属的参创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达到创建标准的,授予“20xx年度市平安景区”和“20xx年度市平安饭店”称号。

  “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有效期2年。有效期届满(从参创年度的12月31日至此年度后两年的12月31日),由市综治办牵头组织评定小组对获得“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荣誉称号满2年的单位进行复核,复核不达标的取消称号,并向社会公布。“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复核工作按照企业自查、县(区)复核、市级抽查的程序开展,时间安排和创建工作同步。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开展平安旅游建设工作是今年全市旅游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平安旅游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参与,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为保证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高效、有序、协调开展,市旅游局牵头成立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旅游部门也要牵头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此项工作的各项制度,共同督促、指导本地区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积极参与平安旅游建设工作。各参创单位要广泛发动、全员参与,把创建活动融入日常经营管理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大力宣传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新闻媒体及墙报宣传栏等渠道,宣传平安创建知识,展示本地区、本单位平安旅游建设工作成果,大力营造平安旅游建设良好氛围,推动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开展每天一小时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以丰富多彩的体育运动,促使广大中学生走到阳光下,跑起来、跳起来、动起来,加强锻炼,提高体质。在学校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特修订中学生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保证中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规定,我校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完善学校体育设施,提高体育师资水平,依法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使每名中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中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三、存在问题

  (1)活动场地严重不足,每次只能容一个年级进行集体活动。

  (2)专业教师短缺,19个教学班,每周体育总课时57节,每天平均12节体育课,总有一部分班级上室内体育课,有2名专职体育教师。

  四、整改措施

  1、成立高陵四中“每天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田永刚 张晓梅

  副组长:李 峰 黄 达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深刻领会活动精神,提高教师认识意识,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学生体育活动时间,调动学生学习与锻炼身体的积极性;教会学生基本的体育知识和技能,养成经常锻炼的良好习惯,努力提高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终身锻炼打下扎实的基础,确保我校“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健康开展。

  3、分年级负责,责任落实,共同配合。

  (1)组长: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活动落实的统一领导、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

  (2)副组长:体育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方案制定、安排,负责其他人员活动的落实与监督;

  (3)教导处:负责课程标准的落实,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程的时间安排、检查、课务协调;

  (4)政教处:负责协助做好相关活动的开展、宣传、检查工作。

  (5)年级组:体育活动主要监督人,具体负责组织每天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负责班级活动的落实与监督班级活动的评价;

  (6)体育组:负责学校体育活动指导、体育活动内容、场地器材的安排、负责早操、体育课、体育活动小型竞赛,运动队的训练安排以及课外体育活动和指导。

  (7)总务处:负责活动器材设施的检查和添置、维修管理等保障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8)医务室:负责眼保健操检查、体育活动的医务监督;

  (9)班主任、下班老师、任课教师:积极支持和关心学校体育的开展,按学校统一安排,落实课外体育活动,负责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指导。班主任是落实班级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的直接责任人,早操、大课间、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由班主任负责监督实施,体育教师负责指导;体育课由体育教师按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

  五、活动内容安排及要求

  1、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

  早操:分年级跑步及短跑练习,时间20分钟

  上午大课间活动:七、八年级广播体操、九年级小循环跑步,时间25分钟、

  下午大课间活动:眼保健操,时间15分钟

  下午课外活动:兴趣组活动,时间40分钟

  体育课:每周3课时

  课外体育艺术活动:每周每班不低于一课时。

  2、开足上好体育课。

  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每周3课时,体育教师要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完善教案,高质量的上好每节体育课。

  3、开展丰富的大课间活动。

  学校每天统一安排上午25分钟、下午15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眼保健操、广播体操,上午第二节课后开展全校性的课间操活动,内容主要是校园体操、跳大绳、立定跳远……,眼保健操,下午第二节课后分年级教学活动眼保健操,。每一学年至少在学校举行一次校园集体体操、集体舞、大家唱大家跳班级竞赛活动。

  4、坚持早操制度。

  学校坚持实施学生出早操制度,活动中要求班主任和体育教师带队辅导和训练,鼓励全体教师共同参与,师生同活动、同锻炼。

  六、保障措施

  1、加强体育安全管理。

  要建立完善体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过程管理,避免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安全。学校要把落实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纳入班级评比和班主任、体育教师工作考核内容。学校在组织开展学生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中,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从活动计划的安排、器材设施的检修、内容的选择、过程的组织管理及医务室监督等方面严格把关,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2、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情况、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家长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核查、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同时要将实施方案张贴到各班教室和学校室外宣传栏。

  3、营造良好的的舆论环境。

  学校要通过召开教师会、学生会,通过校园网、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保证中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宣传上级文件精神,让广大师生人人明白,深入人心,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促进中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深入开展。

  学校体育工作整改措施方案

  一、预评估工作做到了认真负责,自觉奉献,工作落实,责任到人。

  1、省体育局副局长、院党委张建新书记深入我系亲临指导评建工作。张书记从8月17日至9月18日五次来到我系,听取评建工作进展情况和系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自评材料汇报,张书记指出,这次自评材料汇报比上次略有进步,希望你们把自评材料的内容准备的更加充实,重点突出,逻辑清晰,事例生动,脱稿汇报。

  2、认真落实学院校内自查方案和评估日程安排要求的通知精神。我系于9月6日召开党政联席会,会上研究决定,要求全系师生认真落实学院关于《河北体育学院评建指挥中心及各项工作负责人名单和各组主要职责》冀体育院[20xx]84号文件精神,校内自查方案和预评估日程安排得要求,系下发通知到系两办公室、各教研室、系团总支、各年级辅导员,并制定了系校内自查方案一览表(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12日)、预评估专家组进校考察我系日程安排表(20xx年9月16日--20xx年9月21日)、系值班安排表(20xx年9月10日--9月21日)、系早操早读晚自习社团活动场地,教室划分情况一览表(20xx年9月10日--9月21日),做到"高度负责,自觉奉献,工作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学院交办我系评建各项工作的完成。自10日到20日四位系领导、系教学办公室副主任、系团总支书记、各辅导员一直未回家坚守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我系主动组织120名学生到场观看运动训练系技能测试,受到专家的好评。

  二、关于预评估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张维寿主任主动拿着系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自评汇报材料征求专家的意见。特别是听取了专家组反馈意见后,即振奋人心又触动很大。9月20日系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辅导员工作例会,肯定了预评估工作的成绩,明确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制定了今后的整改措施。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充实提炼专业汇报材料,突出亮点与专业特点。

  2、毕业论文

  ①9月21日召开全系论文整改动员会,要求全体教师指导教师参加,布置整改计划,宣布自查验收细则与要求,提出工作要求。

  ②9月22日--9月24日自查整改,认真按照毕业论文检查细则的内容进行自查整改。

  ③9月25日--9月28日成立系教学文件检查组对每位

工作方案 篇4

  为创新基层监管模式,提升基层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责任区监管工作,按照省市局有关优化责任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在总结近几年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对各基层工商所(分局)的责任区监管实行全员化参与、信息化管理、标准化操作、绩效化考评的“四化”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监管观为指导,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提高监管效能、规范监管行为、化解责任风险、提升服务能力的总体要求,通过巩固和创新,建立起职责明晰、制度规范、运行科学、履职高效的责任区监管工作机制。

  二、组织领导

  因科室设置、人事调动及工作需要等原因,原局深化责任区监管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

  三、工作目标

  通过1-2年的努力,在基层工商所(分局)全面建立起以基层管理系统为平台,全员化参与、信息化管理、标准化操作、绩效化考评的责任区监管绩效管理模式。

  四、工作内容

  (一)实行责任区监管全员化

  在原来实行区域责任区管理的基础上,引入岗位责任区概念,推行岗位责任区管理,将工商所所有人员均纳入责任区工作范畴,实现基层所责任区监管全员化。各工商所(分局)要根据工作岗位要求,设立相应的责任区,如:窗口责任区、经检责任区、内勤责任区、行业责任区等等。

  (二)实行责任区管理信息化

  责任区的所有工作必须以省工商基层管理系统软件为主,以市场准入、案件管理等相关业务系统软件为补充,全面承接,实行管理信息化。

  (三)实行责任区操作标准化

  1.工商所年度工作计划的标准化

  (1)工商所(分局)的年度计划由所长(分局长)在当年1月底前制定,期间要结合县局基层工商所岗位目标责任制及时进行调整修改。

  (2)有关计划任务质的要求和量的要求应在《省工商基层管理系统》发布,年度计划的全文应通过添加附件的方法体现于《省工商基层管理系统》工作计划-所年度计划的'附件栏。

  (3)所年度计划的名称为“县局××所(或分局)201×年度工作计划”。

  (4)所年度计划内容必须100%涵盖县局基层工商所岗位目标责任制所有内容,并通过省工商基层管理系统软件的分配功能,将所有工作分配到位(责任区、责任区干部)。

  (5)对企业的年度巡查户次(周期)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总局《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有关企业分类管理措施予以确定。

  (6)工商所(分局)应当对各责任区的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原则上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即自季度未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县局××所(或分局)201×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1)通过添加附件的方法体现于《省工商基层管理系统》工作计划-所年度计划的附件栏(列所年度计划后)。

  2.专项计划的标准化。

  (1)专项计划由分管所长(局长)在上级布置工作后2日内制定发布。

  (2)上级布置的工作,所(分局)必须通过制定专项计划来承接。所(分局)自行安排的工作也应当通过专项计划予以落实。

  (3)承接上级工作的专项计划的规范名称为:“【布置业务科室名称】县局××所(分局)××(计划内容)专项计划”。如:【食品科】县局××所(分局)××(计划内容)专项计划”。详见《县局布置业务科室名称标准化表》(见附件2)。

  (4)落实所本级安排工作的专项计划的规范名称为:“【本级】县局××所(分局)××(计划内容)专项计划”。如:【本级】县局××所(分局)××(计划内容)专项计划”。

  (5)分管所长(局长)在制定专项计划时,应当添加好户口。事先确实无法添加的,由责任区干部在计划落实时添加。

  (6)责任区干部应当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专项计划,并将工作内容如实录入基层管理系统。

  (7)专项计划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做简要小结(特别是报送特殊情况)于“专项计划小结”之“其它内容”栏。并在计划到期之日起2日内关闭。

  (8)专项计划需要总结的,由各相应科室在基层管理系统中自行提取。

  3.实施计划的标准化。

  (1)责任区干部应当通过制定实施计划以解决《工商基层管理系统》中的“工作提示”中的有关问题。其它实施计划由责任区干部根据工作自行决定是否制定。

  (2)实施计划的规范化名称为:“县局××所(分局)××责任区(计划内容)实施计划”。

  (3)责任区干部应当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实施计划,并将工作内容如实录入基层管理系统。

  (4)实施计划执行完毕,必须在计划到期之日起2日内关闭。

  4.阶段计划的标准化。

  阶段计划由所(分局)的分管领导或责任区干部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其规范名称为:“县局××所(分局)××(时间段)阶段计划”

  5.上下互动模块的标准化。

  (1)上级交办件、12345件以及其它投诉件(12315行政执法系统处置的除外)的处理,统一使用《工商基层管理系统》的“上下互动”模块来承接。

  (2)发布“上下互动件”,必须选择相应“来源”。处理“上下互动件”要做到及时办理、妥善处置、规范回复。

  (四)实行责任区考核绩效化。

  1.抽查式绩效化考核。凡需抽查(检查)或进行抽查(检查)的各项工作,科所必须通过《工商基层管理系统》的督查考核模块开展,在该模块中留有与之对应的数据。科对所(或责任区)的抽查(检查)中发现有数据弄虚作假的,对所实行一票否决(所在自查中已经发现的除外)。

  2.报表式绩效化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各工商所(分局)工商基层管理系统的应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印发《县局责任区监管绩效管理通报表》(附件3)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责任区监管全员化和《工商基层管理系统》等业务软件的广泛应用,是基层监管模式的创新和信息化管理的实践,有利于加强基层管理,提升工作绩效。为确保该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各工商所(分局、队)、县局各科室(直属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重点关注;分管领导业务清晰,具体负责;机关科室共同参与、齐抓共管。

  (二)要明确职责,合力推进。科室要加强对工商所(分局)的指导和帮助;工商所(分局)要按照要求及时布置、认真落实;责任办要注重协调,加强调研,围绕工商所的基本职能履行、基本监管职责落实和工作风险的防范,不断总结提炼出优化方案,切实减轻基层工作量,让工商所多尽责少担责;科与所之间、科与科之间要协作互动、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努力在强化简约,达到优化,鼓励个性,体现共性等科学性、有效性上下功夫。同时,科所(分局)要确定联系人,并把联系人名单报县局责任办。

  (三)要加强督查,致力长效。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责任办及各科室要加强对各所(分局)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各工商所(分局)也要组织对责任区工作的检查,检查和督查情况及时通报。要认真研究解决责任区监管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建立和完善由业务科室参与的合力推进工作机制,指导和帮助工商所建立科学的监管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通过优化监管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应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监管水平的整体提高。

工作方案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从事原煤及其洗选加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以下统称“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煤炭经营企业

  第五条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第六条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市级审查、分级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由区县(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的初审,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

  第七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

  (三)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企业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

  (七)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八)质检部门出具的煤炭计量设施和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

  (九)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第九条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取得煤炭经营资格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第十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未申明联系方式,无法告知的除外)。

  第十一条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审查部门必要时可到有关现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经审查核实具备煤炭经营资格条件的,予以批准,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第十三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在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煤炭经营资格证。

  第十五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作出的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审查决定,可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

  第十八条煤炭经营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

  第二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证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二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审查煤炭经营资格,除法定收费项目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章煤炭经营

  第二十三条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证煤炭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从事煤炭经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数量;

  (三)品种、规格、质量;

  (四)价格;

  (五)交货方式;

  (六)发出地点(站、港)和到达地点(站、港);

  (七)履行期限;

  (八)货款及运杂费的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纳税登记号;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煤炭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需由运输企业承运的煤炭,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或煤炭用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运输企业签订煤炭运输合同。

  第二十七条煤炭运输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煤矿企业或煤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运质量合格、计量准确的煤炭;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运,并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煤炭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卸煤炭。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煤炭发运时承运、托运双方的交接和到站(港)后收货人对煤炭质量、数量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煤炭经营应当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第三十条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实行煤炭代理配送。

  第三十一条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民用型煤,应当保证质量,方便群众,稳定供应。

  民用型煤应当推行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第三十三条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禁止下列经营行为:

  (一)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擅自经营;

  (二)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销售煤炭产品;

  (三)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欺诈手段;

  (四)垄断经营;

  (五)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的规定,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

  (六)违反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偷漏税款;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参与煤炭经营。

  第三十五条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额外加收费用。

  禁止行政机关开办煤炭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参与煤炭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禁止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

  禁止经营无煤炭经营资格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产品。

  禁止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产品。

  第三十七条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其供应的煤炭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买卖双方在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煤炭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应建立对煤炭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的全面检查制度。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活动,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公正廉洁,秉公执法。

  第四十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煤炭经营企业或者煤炭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应当提供方便。

  第四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第四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实施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罚则条款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发布前,依据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已经审批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工作方案 篇6

  一、基本情况。

  水流域包括5县1区、70个乡镇、1195个行政村、4735个合作社。农业总人口99.85万人。耕地面积200.21万亩,其中水浇地6.99万亩,人均耕地2.0亩。境内地质地貌复杂,沟壑纵横,气候四季分明,海拔7503312米年降雨量400700㎜,年平均日照时数14632140小时,年均气温7.515℃无霜期145240天土壤有山地褐土、山地棕壤、红土、黄土等8个土类,大多为山地褐土。境内水资源较为丰富,有犀牛江、漾水河、良恭河、好梯河、竹院河、秦家河、鱼龙河、甘泉河等大小河流,但因河流峡谷水低田高,难以有效利用,只有川坝河谷区耕地具备少量灌溉条件。水流域属典型的易旱雨养旱作农业区。农业生产主要以粮食作物、畜牧养殖、经济林果、中药材为主。年该流域已建成“万元田”6190亩。

  二、指导思想。

  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利用水流域的光、热、水、土自然资源,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利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提高科技含量。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产品。加快万元田”建设步伐,带领水流域脱贫致富奔小康。

  三、目标任务。

  年水流域“万元田”建设规划,年建设1.3万亩;年建设2万亩;年建设3万亩;年建设4.8万亩。四年累计建设11.1万亩,总产值达9亿元,人均可增收503元。

  四、主要模式。

  根据本县(区)水流域的立地条件和气候特点,按照先试验、后推广的原则,主要发展以下“万元田”模式。

  一是特优经济林果型模式。适宜区发展优质苹果、梨、核桃、花椒等经济林果,幼龄果园行间,间作中药材、蔬菜、牧草等高产高效作物,达到亩产值万元以上。年建设1.7万亩。

  二是中药材专业化生产模式。县、宕昌县等两县适宜区发展半夏、党参、天麻等高效中药材种植,建设“万元田”年发展到0.87万亩。

  三是蔬菜保护地生产模式利用地膜覆盖、拱棚、大棚和温室设施,生产优质高档精品蔬菜,实现“万元田”建设。年达到2.24万亩。

  四是间套复带立体种植模式。一年内同一块土地上,充分利用不同作物的生长特性,间套结合,长短结合,多种多收,实现土地和劳动生产率和效益最大化。年发展到0.1万亩。

  五是冬播洋芋和大蒜种植模式。适宜区推广洋芋、大蒜优良品种、科学施肥、地膜覆盖、小拱棚、病虫害防治、提早播种等综合栽培技术,生产优质、无公害洋芋、蒜苗、蒜薹、蒜头,实现高产高效。

  六是畜牧养殖型模式。海拔较高、土地瘠薄,坡度大,不宜发展经济林果、中药材、蔬菜等经济作物的耕地中,通过种植优质牧草,发展畜牧养殖,实现生态良性循环的万元田”模式。发展优质牧草种植400亩,实现种养业良性循环。

  五、办点示范。

  一是特优经济林果型示范点。5个乡镇的30个村建设主杆型密植矮化优质苹果标准化示范园1万亩;水流域的川坝地区发展设施果树棚20xx座,面积20xx亩。长道镇、石堡乡建设果园间作20xx亩;西峪乡建设“八盘金瓶梨”单作70亩;姜西镇、蒿林乡、西高山乡建设果园单作200亩。索池乡大川村、黄陈镇石榴湾村各建精品鲜果500亩其中:石榴各200亩,西洋樱桃及油桃各300亩。犀牛江南岸的何家湾、李家山、巩家山、河口、水口、甘柏等村现有近20xx亩的坡耕地上,栽植核桃、花椒,实现全覆盖;河口、何家湾两村新建两处钢塑结构大棚2栋,大棚建成后,栽植以早熟品种为主的时鲜水果如油桃、葡萄、樱桃、草莓等水口村现有100亩河滩复耕地上,发展以优质樱桃、杏李、桃、梨为主的矮化密植果树栽培示范园,其中:建钢塑大棚20栋每个品种2栋其余为露地栽培;何家湾村川坝地建矮化密植核桃栽培示范园165亩。

  二是中药材专业化生产示范点。韩院乡韩院村、李家院村、康家沟村示范种植半夏400亩;气候条件较好的竹院乡刘院村、大草坡村示范种植天麻200亩;与好梯乡彭家山村相邻的湾里坝、麻子沟、李家坝村,借鉴彭家山的经验,示范种植党参“万元田”2100亩。

  三是蔬菜保护地示范点。建设日光温室无公害蔬菜“万元田”示范点20xx亩。的索池乡建成200亩的大棚蔬菜示范点。共发展大棚蔬菜示范100亩。宕昌县南阳镇建成保护地蔬菜“万元田”示范点一个,示范面积100亩。县长道镇、蒿林乡、大桥乡、西高山乡建设大棚蔬菜示范点5个,示范面积150亩;十里乡、长道镇各建温室示范点1个,各示范面积20亩。

  四是间套复带立体种植示范点。索池乡大川村,建设200亩的万元田”示范点1个。具体模式:早甘蓝—茄果类西红柿、茄子、辣椒大白菜,春黄瓜菜瓜大白菜甘蓝地膜、洋芋/玉米—大白菜;镡河乡石榴坝村建设500亩的冬播洋芋示范点,亩产值达5000元以上。具体模式:地膜洋芋—玉米—蒜苗。县在何坝镇、蒿林乡、大桥乡、太石河乡建设多茬间套种植示范点6个,示范面积350亩。

  五是冬播洋芋和大蒜种植示范点。佛崖镇大楞村兴建一个面积为40亩的冬播洋芋生产示范点,并在适宜区示范种植冬播洋芋1500亩,以带动全流域冬播洋芋生产;隆兴乡叶坝村兴办一个面积为40亩的蒜苗生产示范点,并在隆兴、龙坝两乡示范种植蒜苗700亩,以带动两乡蒜苗生产全面发展。

  六是畜牧养殖型示范点。县西峪乡卢水村、汉源镇五里村通过示范种植牧草如籽粒苋、串叶松香草、紫花苜蓿等养殖梅花鹿,养殖蚯蚓再养鸡等生态良性循环畜牧养殖业,建设示范点2个,示范面积100亩。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水流域“万元田”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市、县、乡都要相应成立“万元田”建设工作行政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行政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区)水流域“万元田”建设方案制定,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督促检查;技术指导小组要搞好技术宣传、培训、指导、服务和专业技术人员驻村办点示范工作。要签订责任书,靠实责任,建立责任到领导、任务到部门、具体工作到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加大资金投入。

  一是要切实整合农业项目资金,向水流域“万元田”建设区域倾斜,为“万元田”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发展“万元田”建设缺资金的农户要积极协助办理小额信贷;三是要围绕水流域“万元田”建设,争取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项目实施促进“万元田”建设。四要创新机制。要积极实践合理的土地流转方式,采取能人大户承包、反租倒包、土地入股、招商引资等办法,凝聚内资、吸引外资,参与水流域“万元田”开发。

  3、抓好办点示范。

  为全面推进该区域“万元田”建设,创造成功经验,使群众看有典型、学有样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水流域各县区每年都必须因地制宜建立不同模式的万元田”示范点,并且要逐年扩大面积,滚动发展。每个示范点都必须有一名县级干部、一名科级干部、一名技术人员驻点,有一个部门帮扶。同时,要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万元田”建设中的技术承包和办点帮扶作用。

  4、强化宣传培训。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村社、农户,大力宣传创建“万元田”意义,运用算帐对比、现身说法等形式,充分调动广大农民自觉发展“万元田”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农业部门都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技术培训活动。重点抓好经济林果的病虫害防治、高接换优、综合栽培技术的培训工作;抓好大蒜套玉米、洋芋套玉米、双低油菜栽培、蔬菜设施栽培、食用菌栽培、果树栽培、畜牧养殖技术等为主的各项综合技术培训。要积极与省内外农业院校加强联系,聘请专家作为技术顾问,举办科技讲座及培训班,提高科技工作者及广大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同时,要加大水流域“万元田”建设的科技投入力度,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材料、新设施、新模式,引进推广适宜该区域的优良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及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科技普及和应用率,确保“万元田”建设顺利实施。

  5、健全营销体系。

  要把营销体系建设作为建设水流域“万元田”根本措施来抓。一方面,市、县、乡、村都要抽调专门力量,按照“市场引导,产销对口”原则,积极做好市场调研,不断拓宽产品营销渠道。要扶起、扶强一批营销协会,不断壮大以营销协会为主体的营销队伍,实行订单生产,定向销售,尽规避市场风险,稳定增加群众收入。

  6、严格督查考核。

  市、县“万元田”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督查万元田”建设实施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要把“万元田”建设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年终兑现奖罚。

工作方案 篇7

  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切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公司各车间、办公室认真排查本车间、办公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切实搞好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公司自查确保到每一个车间,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台设备,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保证自查覆盖面达到100%。 车间自查有记录。小隐患及时清除,清除后有记录,有签字;大隐患不能自行处理的及时上报公司,跟踪处理记录,消除隐患为止,签字销号。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查出的隐患和车间上报隐患问题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认真自纠,做到整改目标、措施、责任、资金、时限“五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重点内容

  公司各车间要认真执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排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

  车间自查自纠的重点内容:基础设施、技术水平、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特种设备操作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同时,公司安全小组要针对各车间安全生产的特点,集中行动,重点排查治理,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各车间进行严格排查,车间根据公司有关规范、标准等逐项对照自查。

  四、时间安排

  3月16日—3月17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活动,总经理要亲自研究部署,督促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主管安全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自查自纠督导;车间负责人要根据公司部署认真开展车间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认真记录。

  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加强综合协调,要及时总结分析自查自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全面开展排查。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结合岗位特点,对照安全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改。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发动职工开展岗位安全建议活动。

  公司、车间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汇总、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后,跟踪隐患清除、销号、签字、总结、归档。

  车间每周进行隐患排查,小隐患车间现场解决,限时解决,大隐患不能解决的车间要及时上报。做好排查整改记录、跟踪隐患销号、签字归车间安全生产档案。

  职工每日岗位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自行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车间领导,并监督车间领导消除隐患情况,对车间领导不重视隐患,不及时解决又不上报公司的职工要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小组。 公司充分发挥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作用,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自查自纠活动,鼓励职工积极举报非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三)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相结合,统筹推进,夯实基层基础,构建长效机制。二是与安全述职相结合,结合实际组织集中行动专项述职,查找不足,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开展。三是与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相结合,完善重点车间视频监控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四)严格落实责任。公司按照“车间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自查自纠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车间、车间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实行自查自纠整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安全大检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走过场,流于形式、工作不得力、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事故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认真彻底而发生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及时上报情况。

  各车间将本车间自查自纠情况与自查自纠阶段的总结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批准人:xx

工作方案 篇8

  根据省、市、县纠风民评工作会议精神,我县交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已进入组织实施阶段的承诺整改环节。为全面推进我县交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人民满意的管理体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局在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和梳理归类,并经局民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市交通局审定,确定了三个方面具体内容为今年个案整改重点。为确保整改落到实处,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交通队伍建设为关键,通过整改使我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精神风貌明显改观、行政执法明显规范、行业风气明显改进,群众综合满意达到90%以上;要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新跨越,农村公路建设有新突破,交通行业管理水平有新提升,交通建设、公路养护及维修资金筹措有新举措,交通运输发展有新作为,全系统的交通事业有新成就。

  二、工作重点、整改措施及责任部门(详见附表)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对选题评议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整改内容,层层落实整改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整改措施,明确相应责任。10月份为承诺整改阶段,各单位、各部门对照整改内容按步骤分阶段实施。一是9月30日前,局民评办将选题情况分解细化,制定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二是10月1日至10月31日,责任部门进行认真整改,局民评办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三是11月上旬前完成建章立制,上报整改工作报告。

  四、整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责任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具体抓,督促承办人员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示栏、简报等媒体对外进行公开承诺,及时宣传报道整改工作情况,尤其是对通过整改取得立竿见影效果的,要大力进行宣传和报道。

  3、注重建章立制。在落实整改的基础上,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特点,健全和完善各方面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4、加强监督检查。要组织民评代表进行巡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群众回访等多渠道,及时了解整改效果,防止在整改工作中出现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现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推荐】工作方案模板八篇】相关文章:

1.【推荐】工作方案锦集八篇

2.【推荐】工作方案模板汇编八篇

3.【必备】工作方案模板八篇

4.工作方案模板汇总八篇

5.【推荐】工作方案范文八篇

6.【推荐】工作方案范文集合八篇

7.精选工作方案模板集锦八篇

8.关于工作方案模板锦集八篇

9.【精品】工作方案模板集锦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