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3-31 18:16:0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工作方案范文锦集九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9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华】工作方案范文锦集九篇

工作方案 篇1

  今年是xx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开局之年,为深入常态化推进市直工商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文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要求,市直工商系统年度创文工作以“对标补差、形成常态”为目标,以确责明责履责为主线,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创建制度,对标办公区、家属区、工商所、三无小区等重点点位测评标准,完备各项基础设施,对接融合各项相关工商管理业务,切实推进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力争在全市创文年度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直工商系统各项创文工作,市局成立以市局领导,各城区分局主要负责人,市局各机关科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创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市局创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创文办),固定专人创建,设立专项经费。具体负责市直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织部署、联络协调、指导督办、资料汇总等工作。田德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志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城区分局相应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相应配备创文工作联络员,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到位,在市局创文办统筹安排和相关牵头单位的指导协调下,切实推进各项创文工作任务落实。

  三、责任分工

  按照《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工商部门工作职能,制定《xx市工商局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路径图》(以下简称《路径图》、见附件1),把创文任务分解为九大类21项工作,分别由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创建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协调落实(创建档案资料要求另行通知)。

  市直系统全国文明城市重点点位创建工作以《xx市文明城市建设公共场所实地考察重点点位测评标准及责任单位(市直工商系统)》(以下简称《测评标准》)为标准(见附件2、标准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全面开展达标创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营造氛围。工商部门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员单位,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齐上阵、持之以恒不松懈。要通过创文工作,进一步提高工商部门的履职效能和服务水平。对内要充分运用宣传牌、提示牌、微信、现场测试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知识,做到人人知晓、应知应会;各单位办公区、窗口、工商所以及家属区要持续保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牌维护或更新,常态化保持全覆盖。对外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利用各种媒介,面向社会和相关服务对象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内容以及工商部门创文工作成效,营造工商部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紧盯目标,对标创建。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路径图》和《测评标准》规定的创建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在对标准、强措施、重实效上保持常态,要在“细、小、实”上下功夫,全面认真抓好协调落实。同时,加强资料收集,并按时保质报送市局创文办。对于暂未开展或暂未完成的项目,要尽快开展或完成;对于工作开展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改进方法措施,尽快整改达标,力争测评取得优异成绩。

  (三)加强联动,强化责任。牵头单位和各城区分局要加强协同配合,在创建工作中做到上下联动、沟通及时、推进到位,全面实现各项创建项目达标。市局创文办将会同市局督察队,加强协调督办,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通报工作,对于出现被市级通报、测评中较大失分、两次以上整改不力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工作方案 篇2

  一、按时按质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污染源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落实好普查工作人员,在区镇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普查,摸清全镇的污染源情况,综合分析污染源的分布、组成,全面掌握环境现状,为科学进行环境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全力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1、优化产业结构,控制污染。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严把审批核准关,提高新建项目的准入标准,新上项目及设备的技术水平和能耗水平要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的上马。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科技创新,发展低污染、低能耗的生产技改。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力度,对列入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相关产品目录的淘汰产品的产能,综合运用环保、土地、价格、安全生产等多种手段,促使其加快退出。严格监控建材、金属表面处理、家具制造、废旧物资加工利用等污染行业,国土、规划、安监、消防、环保、工商等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好审批关。各村(居)要加强监管土地出租出让情况,增加设定出租出让条件,严格控制污染项目的盲目投资。在外部电力供应能基本满足我镇企业需求的情况下,按照区统一部署,适时关闭西达电厂。

  4、加强污水处理工作。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20xx年动工兴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筹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实现碧江、西海、桃村等村(居)的污水统一收集处理。逐步完善规划建设村级生活污水市政管网。

  5、加大重点行业工业废水处理力度。家具、印刷等行业企业的漆、洗版等高浓度有机废水,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企业不得自行排放。

  6、加大执法力度。全力配合区环境监察、大队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7、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鼓励发展集约花卉种殖业,严格控制新上禽畜养殖项目,规范发展(管理)现有养殖业,继续清理整改高污染的养殖产业。

  三、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1、切实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区。20xx年5月底前清理顺德水道水源保护区内共8家无证照饮食店档。这项工作由行政执法分局牵头,城建办配合,三洪奇、黄龙、西海等村(居)要全力协助,农办、水利所要做好清理后周边堤围及鱼塘恢复整治工作。日后,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及水利会要对所辖位于水源保护区内的滩涂地及水利控制用地从严管理,杜绝设置与水源保护有冲突的项目。

  2、加强对污染企业进行限期治理。提请区府对我镇宏发、美加顺、全业、中联等沙砖厂,以及嘉利木业、口口福食品、细江泡沫、兆业燃料、宏基金属线材有限公司等群众投诉强烈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对未能治理达标的企业报请区政府强制关停。这项工作由城建办负责跟进,各有关村(居)配合。

  3、大力整治废品收购行业。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无证照经营废品收购站点的清理,以及对有证照站点的规范化整改。这项工作由综治办负责,行政执法、工商、公安、消防、供电、供水等部门配合。

工作方案 篇3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暑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学院师生党员特点,学院党委决定:要求全体师生党员在假期中,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开展“创先争优”系列活动。

  一、活动意义

  组织“创先争优”暑期系列活动是深入学习科学,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体现;是结合实际,从思想上、党性原则上不断提高自我的有效途径;是引导和激励师生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的中奋发成才、建功立业的重大举措。

  二、活动内容

  1、开展社会调查。深入社区、乡村、企业等基层一线,了解第一手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在中提高认识,增长见识,找准目标,发展自己。比如:通过走访劳模、参观民居等方式,了解新农村的变化,用相机、DV等去记录新农村建设成就。通过社会调查,让广大党员在活动中切身体验党的先进性,激发自身潜能,努力“创先争优,争做优秀党员”。再如:可利用假期走访相关用人单位,了解对人才的需求状况等,并结合用人单位实际要求,提出相关建议,提高学院对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2、参加公益活动。结合每个党员的自身条件和当前社会热点,积极参加各地组织开展的教育、环保、文化、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创先争优”系列公益活动,比如:为自己家庭所在社区做文明劝导员、协助做宣传栏、义务家教、维修等。

  3、参与社会。每个支部要认真组织,精心策划暑期社会的内容、实施和安全工作等。每个党员要“服务基层展风采,创先争优作贡献”。特别是结合学院布置的从专业发展的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了解专业发展的新动向,在中受锻炼、长才干、做贡献,把创先争优落实到实处。比如:开展义务支教、走访贫困学生等活动。学生党员可结合今年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工作,把大学生暑期社会纳入到创先争优主题活动中,让每个学生党员都要参加暑期社会活动,在中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全体党员要严格按照党委要求,在社会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在服务、奉献社会中增强党性修养,展现党员的风采。

  4、参加抗洪救灾。每个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地的抗洪救灾,在当前的抗洪救灾中发挥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活动要求

  要求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学院放假前的布置,结合专业建设,确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活动内容,有效地积极投身到暑期创先争优活动之中。全体党员要注意自身言行规范,注意和参与活动单位保持友好关系和联系,为今后的活动打下基础。活动结束后写出小结,返校后交党委工作部。作为对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考核内容。

工作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区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区城乡建委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建管科、区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站,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20日前)。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全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全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摸排,建立项目清单(见附件2)、台帐(见附件3),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区安监站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市、区级安全文明工地和扬尘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1)。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区安监站要对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研究提出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市城乡建委。

  四、主要措施

  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区安监站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272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20xx〕64号)及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为依据,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并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1﹒区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要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

  2﹒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停工的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

  3﹒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不留死角的全覆盖。

  4﹒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5﹒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冲洗作业,特别是车身、挡泥板、底盘等部位,不得带泥驶离工地。

  6﹒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工程建设各方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区安监站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区安监站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扬尘控制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治理取得的成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区安监站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5日前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市城乡建委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企业研发机构是企业集聚创新资源的重要载体,大力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基本现状:

  我市现有经省科技厅认证的企业研发机构2家,经市科技局认证的3家,经本市科技局认证的10家,50强企业中建有研发机构的10家,占20%。与苏南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我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仍很薄弱,大多数企业仍未建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有的虽建立了研发机构,但是专业人员和研发经费得不到保障,装备落后,自主研发能力远不能满足企业快速发展需求。

  三、目标任务:

  到20xx年底,新建研发机构50家,实现全市50强企业80%以上建立专门研发机构、税收超100万的企业60%建立专门研发机构的目标。

  四、建设要求:

  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应达到“五有”的基本要求:

  一是有场地:建设专门的研发场所,能够满足开展研发活动的需要;

  二是有人员:配备一支与本企业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三是有投入:有稳定的经费投入,能满足开展研发活动的需求;

  四是有装备:配置开展研发活动所必需的试验、测量、分析等仪器设备;

  五是有特色业务:针对企业发展特色,有明确研发方向、研发目标。

  五、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企业研发机构,是支撑当前经济复苏和新一轮发展的重要力量。各镇、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鼓励和扶持相关企业建立专门的研发机构,落实研发场所、建立研发团队,增加研发投入,配备研发装备。

  2、集成支持,加大激励。

  加大对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的引导、扶持、培训、服务和产学研对接力度。集成省、市各类科技计划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优先支持建有研发机构的企业承担各类科技计划。加大省市两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力度。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等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将有研发机构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必要条件。加大外资研发机构认定力度,推进外资企业研发活动本土化。

  3、强化考核,示范带动。

  建立和完善企业研发机构统计指标体系,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作为科技进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培训、交流、研讨,探索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不同模式,总结先进经验,增强示范和带动作用。

工作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采购、检验、使用和管理行为,深入做好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保健食品原料的专项检查,督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认真落实原料采购、检验、使用和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依法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使用安全。

  二、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

  采取动员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加强监管的有效性,结合我市实际,将海参、蜂胶、珍珠粉、灵芝、红景天、芦荟、螺旋藻、红曲、褪黑素、辅酶Q10、大豆磷脂、甲壳素、大豆异黄酮、鱼油、大黄、何首乌、决明子、硒铬微量元素、海狗油、海狗鞭等安全风险高、使用量大、价格昂贵、产量有限、动植物提取物、标示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标等原料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将注册文号多、生产量大、涉及重点原料品种的紫光生物有限公司、文登博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健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荣兴食品厂、昂仕集团有限公司、荣成百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对以上品种和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日常检查频次。

  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企业自查阶段(6月20日前)

  督导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局、省局的通知要求,对保健食品原料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各企业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自查内容包括:

  1、是否与原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原料采购合同是否明确了质量责任、是否包括原料质量控制要求、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2、是否对原料供应商进行审查,包括资质审核、重点原料定期现场核查,是否做好审查记录,建立审查档案;3、原料进厂检验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对原料按标准进行检验,并建好档案,留档备查;4、是否建立原料采购档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能否做到所有原料来源可追溯;5、是否购买和使用与产品配方无关的物质,是否添加非核准的成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是否存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品添加剂购进、储存、使用与管理是否规范,索证索票、专帐记录、专区存放、专器计量、专人负责落实情况。

  (二)开展专项检查(6月-8月)

  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市局、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所会同企业所属县局共同参与检查。除重点检查企业自查内容外,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1、原料、生产工艺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减肥类、缓解体力疲劳类和降糖类等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产品是否违法添加与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2、贵细原料(蜂胶、海参、珍珠等)、动植物提取物、预混料、标识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标等原料的来源和验收情况。3、企业建立完善检验制度情况,自身不具备的检验能力实行委托检验的,是否签订委托检验合同,是否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保健食品原料直接关系到保健食品产品的质量,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保健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加强保健食品原料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重要性,严把进货关,加强原料采购管理,对采购的原料质量负责,切实承担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禁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的原料,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二)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非法添加药物、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假冒伪劣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一律移交稽查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经营,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并采取责令下架等行政措施。

  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填写《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自查情况表》(详见附件),加盖企业公章与电子版本于6月20日前上报到市局餐饮保化科。

工作方案 篇7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服务管理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品牌效应,使服务工作向深层次发展,在全公司形成服务于社会,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氛围,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干部、职工。

  第三条 凡因工作上的失误或失职,损害了客户利益或给客户造成不便、给移动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公司信誉的,除了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领导的责任,视情节严重性考核50元—200元。

  第四条 提高后台部门支撑前台的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行工作职责,真正将“首问负责制”落实到实处,对执行不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通信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五条 各服务窗口单位,由于工作上的失误,领导对服务工作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工作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到位,出现推诿、隐瞒、袒护等现象。除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其部门负责人和领导的责任。并依照《公司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办法》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第六条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妥善解决与用户联系比较密切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给用户提供方便舒适的通信环境。对发生服务问题,除了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七条 对客户有理由投诉处理不当,引发客户向市公司管理部门、投诉中心或市公司领导再次投诉的,将分别对单位负责人和服务管理人员处罚100元。

  第八条 各级服务检查人员监督检查不到位,发现问题没有及时上报或处理,对客户申告没能及时处理答复,影响公司信誉的;或对客户申告答复不真实、不准确,在集团公司或省公司造成不好影响的,除追究相关检查人员责任外,还追究其部门领导责任,视情节处罚50元—200元。

  第九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由服务监督办公室和人办资源部负责监督考核。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作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加强光雾山镇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审批程序,增强村民合法、合规、合理建房的意识,促进建设管理工作日常化、正规化、系统化,特拟定光雾山镇村民建房管理实施方案:

  一、全镇建设管理等级范围划定

  1、一级区域:铁炉坝坝内、麦子坪坝区内、彭家坝、黄角坝、大坝、“三边”(河边、路边、岩边)属于一级区域。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未完善前,禁止一切建设行为。

  2、二级区域:光雾山集镇、桃园寺移民街、麦子坪坝区外、铁炉坝坝区外、普陀村聚居点、龙王村聚居点。

  3、三级区域:白头滩村后坝里聚居点、白头滩村一社新房坝聚居点、白头滩村街道、大营村聚居点(大营里至学校片区)、岩房村聚居点、村道路及重要社道路两旁、学校方圆100m范围内。

  4、四级区域:一、二、三级以外的区域。

  二、必须遵守的相关法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筑管理条例》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对光雾山镇村民建房作出如下规定:

  (一)对建房资格的规定

  1、村民建房只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本社)范围内修建,不允许跨社修建(镇规划的移民安置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点、根据需要划定的村民聚居点除外)。如确需跨社、跨村修建,将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2、父母与子女分户的.,父母必须随一个子女居住,不再申请建房;若只有一个子女且子女无房,由已成家子女所在家庭的户主提交建房申请。

  3、入干户者一律不得申请占地建房。

  1、严厉打击宅基地买卖行为凡将宅基地卖出者不再享有建房资格,包括卖出宅基地当时户口簿登记在册的所有家庭成员建房资格一律取消;?镇政府、村、社将不予办理买卖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包括证明、盖章;?按其它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存在违规违法建设行为,经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查处后,未按要求整改或执行的,取消其新建房屋资格。

  6、对4、5项的说明:建房主体资格审核范围原则上包括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当时户口簿上所有成员。

  (二)对面积的规定

  7、每户每人占地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每户3人及3人以下占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每户4人占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每户5人以上占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占用非耕地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多占用不超过30平方米。

  8、每户建筑面积按35?/人核定,其中:区域范围内有修建性详细规划,该规划经相关部门审核且经光雾山管理处认可的,其房屋建筑面积依照规划执行。

  (三)对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的规定

  9、建房户(新、改、扩建,拆房建房)必须与镇政府签定建房承诺,并缴纳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建房户有多处宅基地的,所涉及的所有旧房必须无条件全部拆除;若只有一处旧房且拆除新建的可不缴纳旧房拆除保证金。

  10、缴纳类别:特殊区域内的建房户缴纳风貌保证金20000元,重点区域内缴纳10000元,其它区域缴纳5000元。旧房保证金为8000元。

  11、缴纳方式: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交至光雾山镇政府帐户,并将相关单据交由镇财镇所和建设管理科备案。

  12、退款事项:风貌保证金在房屋按规划和风貌要求建成,并经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旧房拆除保证金在房屋自定点放线之日起一年内,房屋按要求完工,所有旧房全部拆除后按规定退还。

  (四)对处罚的规定

  13、扣除保证金的事项:在建设过程中,若建房户未按规定的占地面积、建筑层高、建筑面积、外观风貌建设的,依据“两清”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未按要求修复(赔偿)道路、护坡、堡坎、花台、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按修复(赔偿)需用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和旧房拆除的(特殊情况酌情考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处罚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夜间或特殊时段未按规定停工、因施工恶意阻断交通等,按相关处罚规定扣除保证金;违反村规民约的,按规定扣除保证金。

  14、所有建房户必须无条件服从规划和放线,不得私自调整房屋朝向和面积,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凡不服从镇政府规划和建设管理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按建设管理科出具的停工通知书、整改意见通知单停工拆除或整改;情节严重的交由市风管办、县国土局、住建局执法大队处理。

  三、村民建房审批流程

  1、户主提交申请。由建房户户口簿上的户主向本村民委员会提交建房申请(见申请书样本);

  2、进行两次审核。由各村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建房申请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将村、社签署意见的建房申请、初审会议纪要、公示结果交镇政府。镇建设管理科和驻村干部对经过初审同意的建房申请进行实地查看并签署意见,填写《光雾山镇建设工程申报表》报镇党委会讨论。镇党委会按季度对建房申请进行审核。

  3、完善相关手续。由镇政府负责办理建设、国土相关手续。建房户必须提交:村、社分别签署意见的建房申请、初审会议纪要、初审公示结果、通过镇党委会审核同意的《光雾山镇建设工程申报表》、建房承诺、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的户口薄、原住房土地使用证原件(或其它土地权属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一式三份。

  4、定点放线。由镇建设管理科对拥有“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土地批准书的建房户定点放线,提供通用户型图及,明确风貌要求,并给予施工指导意见。

  5、建设管理。按《光雾山镇违规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建设管理。

  6、验收。由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房屋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建房户发放相关手续、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工作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街道关于“打非治违”的决策部署,我社区根据XX街办发【20xx】33号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我社区成立了“打非治违”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XXX任组长,社区主任XXX任副组长,全面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成员由社区两委成员、安全办主任组成,认真抓好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实施、整治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告知书等各种形式,广泛发动居民骨干,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居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各类安全隐患,积极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把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依法打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的轨道。

  二、突出重点,打击到位,责任严格

  根据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打非治违”专项小组对社区居改非、违章搭建、人员密集场所、社区地下空间、非法加工点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专项治理;对居住小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楼道、阳台、天井,私房出租、乱拉电气

  线路等进行了重点打击和治理。对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完备、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以及其他违反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打非治违”工作组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了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了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社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严格纪律,标本兼治,成效显著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组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生产状况影响恶劣的、典型的、屡禁不止的、顽固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排查,找出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及个人提出了整改措施,帮助各生产经营单位完善了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体制,全面推进了各单位的规范化建设,从而构建了良好地社区生产环境,确保了生产安全。

  此外,我社区工作组定期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确保本社区范围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XXX社区居委会

  20xx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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