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3-10 20:02:18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方案集锦10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工作方案集锦10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活动主题

  法律顾问走基层、法律扎根村(社区)

  二、活动内容

  可以开展下列法律事务:

  1、开展村(居)务“法律体检”

  2、法律培训

  3、法制宣传、法律咨询

  4、协助矛盾纠纷调处

  5、依法开展法律援助等

  具体活动形式由各法律顾问与聘请村(社区)按照活动要求自由商定。活动期间须保证法律服务工作到点、到位,实现“村村(社区)见顾问”。

  三、活动步骤

  1、准备阶段。6月下旬,召集各镇(街道)司法所长、法律服务机构主任召开动员部署会,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6月30日前,各法律顾问与聘请村(社区)商定到村(社区)集中服务的时间与形式,由所在法律服务机构汇总后报局法管科,法管科汇总后统一制作《活动服务表》。

  2、实施阶段。7月5日、6日,按照《活动服务表》,各村(社区)相继开展“法律顾问进村(社区)”集中服务活动,请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做好活动记录工作。

  3、总结阶段。活动结束后,各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收集所在镇(街道)相关村(社区)开展“集中服务活动”的资料,汇总后报送法管科。法管科负责对整个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

  四、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集中服务活动是“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社区)”活动的深化,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参加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各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要协调好、配合好各村(社区)开展“集中法律服务”工作,各法律顾问要及时与聘请村(社区)商定服务时间及形式,确保此项活动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对深化“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社区)”活动的宣传,营造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队伍为我县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服务的良好氛围。通过电视、电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以及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典型案件的宣传工作。

  3、注重实效,强化指导。法律顾问要注重聘请村(社区)的实际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法律服务活动,实实在在地为基层服务。活动期间,县局将组建活动小组,选择部分村(社区)开展现场巡查,加强对此项活动的工作指导。

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劳动关系和谐水平,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合人社秘〔文件精神,现就区20xx年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㈠全面掌握辖区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做到“五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清、职工人数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清、工资支付情况清、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清),建立全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分类监管、分类指导、动态管理;

  ㈡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存在的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方面不规范现象,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使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劳动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

  ㈢通过检查,大力开展“五送”、算“五笔帐”等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从源头规范用工行为;

  ㈣针对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加大对劳务派遣检查力度,规范劳务派遣行为;

  ㈤与用人单位建立有效联系机制,做好为企服务工作,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具体包括《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重点是辖区内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砖瓦窑厂、小作坊、租赁厂房生产经营的“厂中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无证照经营的用人单位等。

  三、检查内容

  ㈠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

  ㈡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

  ㈢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情况;

  ㈣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㈤支付劳动者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㈥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支付情况;

  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㈧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

  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劳动用工检查的重点是: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劳务派遣情况;工作时间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情况;有无使用童工情况。

  四、检查方式

  检查以实地检查为主,书面审查为辅。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监管相结合原则,重点企业(以市涉企检查备案系统公布名单为准)由区仲裁监察处负责,非重点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办公室负责。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关于建立重点企业检查抄告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20xx年度内未发生劳动用工投诉举报的重点企业仅书面审查不做实地检查,其他被检查单位通过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参保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书面资料及向劳动者询问用工情况等方式,直接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

  五、检查步骤

  ㈠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

  各社区要制定相应的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部署本辖区的检查活动。区劳动人事局将统一印制宣传条幅、《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书》等书面宣传材料,组织开展专题性宣传和培训活动,加大劳动用工检查的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对专项检查的重视和认识。同时,区劳动人事局将组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统一检查标准、检查方式和检查步骤。各社区可结合工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工作,通过集中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开展特色培训活动和邀请公益律师提供法律意见等多种方式,提高企业规范用工和安全生产意识,指导企业建立规范的用工制度。

  ㈡全面审查和整改阶段(8月16日至10月15日)

  20xx年度未发生劳动投诉举报的重点企业,由区劳动人事局下达书面年审通知,要求企业报送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对有劳动投诉举报的重点企业,由区劳动人事局进行实地检查。对实地检查的用人单位,区、社区两级检查部门应当现场审查劳动合同书、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表、社会保险参保凭证等书面材料,现场查看有无使用童工行为,并向职工询问核实实际用工情况。区、社区两级检查部门应当将检查情况详实记录在《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各社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应当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填写《规范企业用工建议书》,告知企业限期整改。对逾期未予整改的应当以《企业涉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抄告单》形式通报区劳动人事局。对拒不提供书面审查材料、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由区劳动人事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予以处理。

  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既是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掌握,对违法用工行为的规范,也是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区、社区两级检查部门应当在检查中积极开展“送法律、送服务、送合同、送政策、送提示”“五送”上门活动和为企业算好“时间帐、成本帐、风险帐、发展帐、和谐帐”五笔帐活动,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自觉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的意识,指导协助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同时做好跟踪督促落实工作,做到宣传到位、规范到位。

  ㈢抽查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为确保此次劳动用工检查落到实处,区劳动人事局将对各社区报送的用人单位检查结果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数量不得低于送审单位数量的5%,如发现实际检查结果与书面资料明显不符和已备案的劳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未被列入检查对象的,不予验收通过,并由所在社区负责重新进行检查。

  ㈤总结上报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

  各社区要对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并及时将总结和统计报表上报区劳动人事局。各社区要根据检查结果建立辖区用人单位基础信息台帐,对辖区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辖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实现对辖区用人单位的分类监管、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

  六、有关要求

  ㈠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是对全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又一次整体摸排,对推进城乡统筹的劳动用工关系,提升全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水平有着重要意义。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抓住此次活动的有力契机,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基层优势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准确掌握辖区用人单位的详细信息,尤其是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情况。同时,通过专项检查活动,使区、社区两级劳动用工监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建立起有效的联系机制,通过持续有效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指导协助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从源头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使本辖区用工信息和就业信息形成互动,促进就业。劳动用工检查期间,区劳动人事局将组成检查小组对各社区劳动用工检查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和指导。

  ㈡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社区要把辖区内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砖瓦窑厂、小作坊、租赁厂房生产经营的“厂中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无证照经营的用人单位等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地毯式”摸排,确保不留死角。各社区要依照“两网”化的职责要求,明确自身责任,切实把劳动用工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此次劳动用工检查结果将纳入全区劳动保障“两网化“标准化建设考核。

  ㈢树立形象,做好服务。劳动用工检查是一项了解用工单位信息,规范用工行为的活动。所有检查人员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期间,要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依法审查;要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主动开展“四送”上门和算“五笔”帐宣传活动,指导协助用人单位建立规范的劳动管理制度,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行为的主动性,从源头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工作方案 篇3

  一、 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推动我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进的来、留得住、提得高,”切实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让一个学生流失和中途辍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 主要目标和任务

  1、全员提高认识明确学校狠抓控流防辍工作的意义,树立“没有数量就没有质量,”“生源是学校的生命线”的意识。

  2、全员充分发挥学校主人翁的精神,从期初开始自始至终紧抓控流防辍工作不放松,正确处理好控流防辍工作与教学的关系,在突出质量意识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服务意识,把控流防辍工作贯穿到教书育人的每一个环节。

  3、控流防辍工作的'总目标是,保证中小学年巩固率分别不低于98%和99%。

  三、控流防辍工作的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各中小学要成立控流防辍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

  2、明确责任,各校要实行“领导包班,教师包人,班主任具体负责”,的承包责任制,将控流防辍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形成“控流防辍、人人有责”的态势,班主任是本班控流防辍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对学校负责,要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拿出工作措施,抓好本班控流防辍工作。

  3、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切实可行具有导向性、激励性和可操性的控流防辍工作实施方案并报教管组备案。

  4、狠抓落实,

  (1)落实月报制,各校要加强班级管理,抓好班主任工作职责的落实,实行每月每班学生上报制度,各中小学要于每月3日前把本校上月学生变动情况报教管组。

  (2)落实家访制度,每学期开学各校要部署好教师家访工作,在规定区域内进行全面家访确保我镇学生在镇内就读,开学后要建立学生辍学流失报告制度,发现学生有辍学转学迹象要举动家访,了解情况并报学校备案,报班领导、班主任、报班教师要一起家访,并做好家访记录。

  (3)落实奖惩制度,

  一是控流防辍工作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奖惩,各校要把控流防辍工作纳入班级工作月量化评估中,每月检查与班主任津贴挂钩,每学期初要制定《开学走访奖惩方案》。

  二是教管组每学期初、末组织检查清点人数,每月根据学校月报情况核实学生人数,以此掌握学校异动情况,学校每期上报一次异动花名册,根据异动花名册,每流失一名学生(到镇外就读或辍学)扣除该生公用经费用于奖励流失生返校人数增加的学校。

  三是对控流防辍工作不力,巩固率不达标的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当年不能评为优秀。

工作方案 篇4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巩固和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打造文明和谐、环境优美的形象,根据《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理解和把握环治工作是民生工程、形象工程、素质工程的重大意义,全力打好环境综合治理“组合拳”,强力推进以治尘、治堵、治脏、治乱、治噪为重点的“五治”工作,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整体提升环境面貌和质量。

  (二)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解决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综合运用管理、执法、市场、宣传等手段,整治环治工作顽疾,实现管理止滑促升、上档提质。

  2.全民参与,联手联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大力发挥管理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齐心协力打赢环治攻坚战、阵地战和歼灭战。

  3.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积极探索环治管理社会化服务机制,大胆运用市场手段增加环治投入,有效破解环治投入瓶颈。

  4.舆论引导,曝光问责。结合依法治镇,大张旗鼓宣传先进、曝光反面典型,自觉接受媒体、社会和群众监督,增强综合实效。

  二、总体目标及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效遏制“五乱”反弹回潮,根除治理顽疾,实现无交通堵塞,无扬尘污染,无卫生死角,无占道经营,无噪声扰民。

  (二)重点任务

  1.治堵。主要任务:统筹规划实施禁停区、限停区及停放区,加强街面巡控,严管重罚乱停放、乱掉头,督促遵守行车、停车秩序。派出所牵头负责,交管办、居委会等配合。

  2.治尘。主要任务:从源头上整治脏车、泥车上路。居委会牵头负责,交管站、建管站等部门配合。

  3.治乱。主要任务:治理占道经营、游商游贩、骑门摊点;整治破损店招店牌及乱堆放垃圾;整治广告乱象及“牛皮癣”;整治农贸市场秩序、卫生等;整治修车点占道修车、乱堆码材料、乱扔垃圾、乱放废弃物、油迹污染。居委会牵头负责,工商所、食药站、交管站等部门配合。

  4.治脏。主要任务:加大街面和人行道的清扫保洁力度;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投放,及时清运;及时清理路边泥沙、石块;加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办公区域及楼院卫生整治,逗硬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居委会牵头负责,镇级各单位配合。

  5.治噪。主要任务:整治广场、工地、经营门市、娱乐场所、车辆等噪声扰民。居委会牵头负责,建管等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镇长李明元同志任组长,副镇长李明山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明确工作责任。实行“辖区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牵头责任部门要认识负责本职工作,落实具体人员,任务到时段、到点位、到人员,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逗硬奖惩。镇政府在社区场镇管理费预算资金外单列2万元,对社区居委会进行环治绩效考核,对其它村在公共运行经费中预留0.5万元作为环治考核经费,以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附考核细则和奖惩办法)。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按照《镇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标准,重点对街道社区、公路沿线卫生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照半月一次检查通报排名、季度考核奖惩兑现、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方式,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对日常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好的,尤其是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村社,将对相关的责任人按照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绩效考核、组织处理等办法严格问责。

工作方案 篇5

  根据大唐呼图壁热电厂20xx年迎峰度夏的工作部署,结合除灰出渣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特制定迎峰度夏工作方案:

  一、准备阶段

  在迎峰度夏的准备阶段,工作主要围绕方案、设备、物资、人员和管理等方面工作安排合理性进行,做到未雨绸缪,以保证迎峰度夏工作真正进入战备状态。主要内容有:

  1、对迎峰度夏方案落实情况的要求。

  各班组及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贯彻迎峰度夏方案,确保相关人员熟悉方案内容,对自己的职责和角色做到心中有数。

  2、对设备消缺情况要求。

  2.1维护班组要及早计划工作,积极开展设备巡视工作。注重做好夜间巡检,保护定检。运行班组做好日常巡检的同时必须做好设备的定期检查。

  2.2各班组人员要熟悉掌握管辖内的设备运行情况,对发现的设备缺陷要认真分析,并及时消缺,确保度夏期间设备运行不留重大、紧急缺陷。

  3、备品备件到位情况的检查要求。

  3.1维护班对备品备件管理要做到手中有目,心中有数。按下限值要求及时补充数量不足的设备或工器具,确保在迎峰度夏准备阶段,各类事故备品备件全部到位。

  二、度夏阶段

  度夏阶段工作着重对生产人员的行为、现场安全管理和运行操作环节的督查,确保度夏期间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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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值班安排情况。各部门严格遵照迎峰度夏方案安排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值班责任。

  2、设备巡视情况。各班组根据运行设备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设备的特巡和普查工作。对重大设备缺陷,实行有效地监督管理,保证重要设备维护到位、有效。

  3、设备消缺情况。维护班要高度重视度夏期间发生的设备缺陷,尤其是紧急缺陷的消缺要安排专人跟踪落实,及时处理,确保迎峰度夏期间设备的健康运行。

  三、总结阶段

  1、总结阶段,主要围绕分析各班组的总结,在提高上下功夫,为今后的迎峰度夏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2、工作总结。在迎峰度夏结束期间,要及时的迎峰度夏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工作方案 篇6

  为深入开展全县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市政府“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工作,有效降低火灾事故危害,保持全县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标准化管理,加强城乡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确保全县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不发生较大火灾,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冬季防火期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县冬季防火工作的领导,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全县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林永平同志任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杨广志、刘永涛任副组长,成员为县消安委全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8518899),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刘永涛大队长担任。

  四、工作重点

  冬季防火工作要抓住“七个重点”:

  一是各级政府挂牌督办、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二是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XX中心、游戏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是旅游景点及车站、以及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四是党政首脑机关、科研单位,金融、通讯等要害部门,高层、地下建筑;

  五是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或场所,木材加工企业、粮食等大型仓储企业;

  六是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工业园区、开发区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七是城镇棚户区、城中村等城乡易燃建筑密集区。城市要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为重点,特别是夜间营业或装修的公众聚集场所;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要以清理柴草垛,打通消防车通道为重点。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照《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及省、市政府下发的《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各级政府逐级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严格推动行业部门落实责任,按期实行消防工作考评,确保规定任务完成。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社会各单位,增强消防工作责任的主体意识,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将乡镇政府、社区警务队(公安派出所)、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纳入政府考核中,广泛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大力发展志愿消防队伍,夯实各项联防共保等管理机制,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用电设施检查,加强柴草垛的管理,杜绝柴草、农作物秸杆大量进村、进屯。

  (二)继续跟踪督办重大火灾隐患。

  冬防期间,对全县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期间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跟踪督办,严格按照整改期限如期销案,对整改期间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单位,要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未按时整改销案的单位,要采取临时查封等强制措施,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对涉及城市规划和拆迁改造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尽快制定规划和改造方案。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期间,政府、各部门要加强跟踪督办,落实火灾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政府、部门要牵头及时组织验收检查,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到合格一个、销案一个。

  (三)深入推进“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按照市安委会《全市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章工程,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依法通过消防安全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严肃查处社会单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确保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建立,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能够达标;严格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标准,确保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尤其是火灾高危单位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历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四)全力做好重点时期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在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六小单位”的火灾隐患,加大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大力宣传“禁放”、“限放”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错时工作制”,要将警力科学部署,开展不间断的夜查。综合执法救援服务队和社区警务队(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节日期间重点单位和重要场所周边治安巡逻,及时制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深入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

  冬防期间,要结合历年来我县火灾形势和特点,组织各部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督查。社区工作站、乡镇、村屯要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功效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要组织相关行业以本地宾馆、饭店、商场、歌舞娱乐等场所和学校、幼儿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作为重点,逐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各人员密集场所冬季消防安全;要统筹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治力度,针对火灾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落实治理责任。对消防安全不合格且极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责令关停,对拒不执行停业整改决定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封,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单位(场所)要列入政府搬迁计划。

  (六)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要深入贯彻落实《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庆市加强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因地制宜,广泛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大力发展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确保完成20xx年度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任务,在消防灭火力量上,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多种消防队伍参与的灭火救援新格局。对已经发展的人员,要纳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日常执勤序列,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分层次开展执勤训练和管理教育,加强对专职消防队员进行专业、系统的培训和鉴定,确保发展一人、合格一人,切实充实一线消防执勤力量。

  (七)加强冬季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冬防期间,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以冬季防火安全为主题的消防宣教活动,不断创新“11。9”消防宣传日宣传模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完善“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投诉火灾隐患。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消防示范街等地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要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和农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定期播发和刊登消防常识及公益广告,报道消防工作动态,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为冬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民政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利用民政部、公安部组织开展的九九消防平安行动这一契机,深入开展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消防宣传专项行动,重点针对独居老人家庭和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牵手”活动。还要重点加强对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管理、操作人员和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各单位的锅炉工、更夫、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公众聚集场所保安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八)做好火灾扑救和灾害处置工作。

  强化战备制度落实,要坚决贯彻“五个第一时间”和“多点启动、重兵投入”的灭火救援原则,加强第一出动力量调度,坚决做到打早、打小,确保守住防控火灾最后一道防线。进一步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加大对高层、地下、大跨度大空间建筑、大型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民生单位的熟悉演练频次。要强化执勤装备保养,配齐、备足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和抢险救援器材,对各类车辆、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测试,配备解冻器材,切实做好防冻保暖工作,确保灭火救援装备完整好用。要强化消防水源管理,对消防水源进行一次普遍检查和维护保养,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建立健全水源管理档案,并指定专人定期进行实地踏查,随时掌握各类消防水源的好用情况,发现损坏必须立即抢修。强化作战训练安全,要开展一次作战训练安全教育,认真剖析作战训练伤亡案例,从官兵伤亡案例中吸取教训、受到震撼,增强安全意识,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严格安全防护等级,严格处置操作程序,密切观察灭火救援现场情况变化,遇有险情及时采取应急避险措施,确保不发生官兵伤亡事故。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0日)。乡(镇)、社区工作站、行政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组织机构,层层召开冬防工作会议,部署冬防工作任务;要广泛开展冬防工作宣传,将冬季防火措施、组织检查抽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向社会公告,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全面启动冬防工作。

  (二)检查治理阶段(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2月19日)。各乡镇政府、部门要部署、组织、督促各社会单位、重点场所以及各社区、村屯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期间,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对本地区开展不少于2次消防安全检查,适时组织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跟踪督办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20日至28日)。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领导组织,认真研究本地、本部门冬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冬防工作实施方案,对冬防工作进行周密部署。要突出抓好农村火灾防控工作,切实贯彻好我市出台的《关于大庆市加强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曹市长在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建设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本着“尽快建队、尽早受益”的原则,争取提前完成我县建队发展任务。要召开经常性的联络协作会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抓好冬季防火安全各项工作。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为全面准确掌握冬防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分别于20xx年11月13日、20xx年12月23日、20xx年1月23日前上报冬防工作阶段性情况,冬防工作总结请于20xx年3月5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0459—8518899)。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要随时反馈。

工作方案 篇7

  为严格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关于开展重污染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工作要求,提高工作效能,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环保局成立重污染企业专项执法检查领导组,负责对重污染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及具体组织实施。成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监察X队。

  办公室主任:

  电 话:

  二、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

  各股室、监察X队要密切合作、协同共管,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

  三、全面排查辖区内环境问题

  按照本次专项检查行动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彻底消除监管的“死角”和“盲区”。

  四、落实监督责任

  结合专项检查,进一步明确各股室、监察X队环保监管的“一岗双责”责任,要逐厂建立档案,做到一厂一策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酿成重大环保事件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惩处,绝不手软。

工作方案 篇8

  20xx年是万众期待的花博盛会举办之年,也是我区“超越期待”的关键之年。做好城市长效管理环境保护工作,保障优质的花博会环境是全局的工作重心。在认真总结20xx年城市长效管理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梳理20xx年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提出如下方案:

  工作目标: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区建设规划,更加重视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举全局之力、汇全局之智、全力投入、全力以赴,为花博会提供优质、高效的环境保障。力争20xx年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实现月度考评排名前6,年度考评排名前5,所有案卷整改率100%,结案率98%以上。

  主要任务:

  1、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无论是城市长效管理,还是建设生态文明区,市民的素质决定着城市的面貌。我们要以生态文明区建设规划为核心,充分发挥媒体舆论、执法力量、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联动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全面提升公众环保素质。

  2、完善机制,提升环境保护合力。城市长效管理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的主要手段。20xx年,要不断创新举措,完善城市管理中环境保护的制度和手段,特别重视环境保护的责任分工和考核机制的建设。以此为导向,引领各方关注环保,倒逼工作。研究和落实内部工作流程和规范,尽最大努力加快问题的整改,促进城市向更好方向发展。

  3、强化督查,推进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将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始终作为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紧抓不放。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清水工程”、“蓝天工程”、“宁静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营造天蓝、水净、地洁的自然生态。加强日常的环境监察,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加大违法问题的处置,严厉打击违法超标排污行为,提高城市长效管理环境保护水平。

  保障措施:

  1、强化内部责任分工。针对城市长效管理中涉及的“五小行业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地管理”等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局成立工作班子,制订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责任分解到科室,任务落实到专人。环境大队牵头组织年度城市长效管理中相关环境保护工作,具体负责案件的受理、转办、督办、上报等管理工作以及日常环境监察工作,废油、医疗废物等危废管理由固废和辐射监督科具体负责,环境噪声屏的日常维护管理由监测站具体负责。法制宣教科负责环保宣教及违法案件的处理工作。

  2、强化案卷处理。局12319三级平台及时将受理的案卷转发至承办部门,明确各承办部门案卷处理时限、处理要求。同时,强化处理效能,局各承办部门必须按内部程序规范及时将整改情况汇总到大队,由大队回复区考评办,确保不发生问题整改超时、回复敷衍了事,彻底杜绝该改不改现象。

  3、强化案卷后督查。加强对所有存在问题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的督查,确保所有问题高质量整改到位。对不配合整改、预期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运用执法手段,促使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4、强化沟通协调。局内部各承办部门之间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所有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对城市长效管理考评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加强与市、区二级考评部门以及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将疑难问题整改到位。

工作方案 篇9

  为切实有效地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规范协管行为,落实协管责任,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卫生监督分所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促规范、求实效”。具体做到辖区内卫生监督台帐分类、健全,一户一档建档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测情况和群众投诉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工作任务

  1、健全基础档案。各分所要对辖区内所有的监督户源分类建立起户源台帐,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台帐信息按照《指导手册》附表“卫生监督协管台帐”要求填写齐全,做到不错项、不空项。

  2、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各分所要对辖区内所有的监督户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巡查,重点户源或高危行业每月要进行一次巡查。巡查要认真规范填写《日常巡查记录表》,发现问题要书写《卫生检查意见书》并进行跟踪督查整改填写《整改情况复查记录表》。以上“两表一书”要归入户档案备查。

  3、卫生监督协管事件或线索发现和报告。各地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求整改而未整改的或需要及时查处的、群众投诉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要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送表》上报,并协助县所开展查处工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月报表(九)》按月统计于每月23号前上报县所。具体上报方式为:马坝、观音寺、维桥、旧铺、穆店、王店、黄花塘、桂五等八个乡镇将月报表报。官滩、仇集、河桥、明祖陵、管镇、兴隆、铁佛、鲍集、淮河、古桑等十个乡镇将月报表报至。

  4、专项整治。完成县卫生监督所下达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达到方案要求。做好辖区内监督协管工作,确保监管对象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持证率达100%。辖区内监管环境有根本性改善。完成县卫生监督所指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分所要在当地卫生院的领导下、县卫生监督所指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县所片区划分管理模式,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分所所长为卫生监督分所工作及协管工作主要责任人,各分所副所长为直接责任人。

  2、强化培训、对接指导。县所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卫生监督工作业务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分所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大对分所工作的指导力度,实行对接指导工作机制,县所中层以上干部和业务骨干分别对接1至2个乡镇,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具体有分所所长对接指导。

  3、强化督查、定期通报。分所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采取“月督导、季抽查、半年检查、全年考核”方式,其中季抽查、半年检查定期印发稽查通报,通报载明工作开展好的乡镇单位,点名批评工作落实差的单位或人员。每期通报报卫生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下发各乡镇卫生院院长,抄送局相关科室。

  4、强化考核、严格奖惩。考核分列为单项考核、月考核、半年和全年考核。单项考核今年计划以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由县所牵头科室负责,评比分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对获奖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月考核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求由A、B两片负责,稽查科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局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工资兑现;半年考核参与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结果除上报局外,评比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奖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此项考核由稽查科负责;全年考核参与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结果除上报局外,评比分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对获奖单位的协管人员分别给予奖励,此项工作由稽查科负责。

工作方案 篇10

  “端午节”、“龙虾节”两节将至,为加强节令食品、地方特色食品质量监管,保障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健康安全,根据《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食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计划》(x食药监发〔20xx〕x号),市局决定开展20xx年“端午节”、“龙虾节”两节期间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时间

  20xx年5月18日-27日。

  二、委托承检单位

  1、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负责抽样检测粽子、蛋制品、肉制品等品种,张金所、熊农、广华所等区域内相关食品。

  2、xx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负责抽样检测食用农产品、白酒等品种,园林所、浩口所等区域内相关食品。

  三、抽检任务和品种

  本次抽检计划为22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60批次,小龙虾50批次,白酒10批次,蛋制品20批次,肉制品5批次(生产环节),粽子10批次,其余80批次为张金所20批次、熊农15批次、园林所10批次、广华所10批次,浩口10批次,具体品种由上述5个监管所自行分配。其他监管所申报的抽检计划将于六月份另行安排。

  四、抽检工作要求

  (一)各监管所、支队要配合承检单位抽样人员做好抽样工作,并严格按规定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和相关检查信息记载,同时对被抽样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填写《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

  (二)要规范抽样程序,履行抽样手续,确定样品基数,认真填写抽样单,指定专人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和相关检查信息记录,为监督抽检的后处理奠定基础。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企业)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所抽样品的保质期从采样之日算起应不少于3个月。消费环节的样品必须是现做的产品。

  (三)检验机构应严格依据产品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开展检验,在样品抽取后15日内完成样品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并于签发2日内将检验报告送至市局食品生产流通科。

  (四)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各监管所、支队要严格按照《xx省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后后处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督促生产单位(企业)采取封存、召回、销毁等措施,防止同批次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市局将对后处理情况跟踪督查。

  (五)抽样应当购买样品,并保留购样发票等凭证,不得向被抽样单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参与监督抽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不得接受被抽样单位的宴请和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谋取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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