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的责任书

时间:2023-11-14 07:29:54 责任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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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的责任书

  现如今,大家逐渐认识到责任书的重要性,责任书是写明责任、针对不同的部门的文书。拟定责任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生工作的责任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招生工作的责任书

招生工作的责任书1

  认真贯彻落实《万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万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万州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区教 委与各中小学和中职招生学校(中职中技学校和高职中专部)签订《20xx年万州区规范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落实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加强统筹协调。保证在招生宣传发动、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指导等方面注重普职统筹协调。

  (三)加强计划管理。保证不得无计划招生;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择校“三限”政策;招生规模与办学条件匹配;中职招生学校(中职中技学校和高职中专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置校外办学点或假借联合办学名义招生;加大工作力度,鼓励动员组织初中毕业生报读职业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四)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实行就近免试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择校乱收费。

  (五)加强时间控制。保证小学、初中及高中阶段招生在6月25日以后进行,不得提前招录学生。

  (六)加强宣传导向。对招生政策、办法、计划、推荐录取等情况进行及时宣传公示;不得宣传本校中考成绩,或者将中考成绩作为唯一依据进行考核、表彰。

  (七)加强学籍管理。各普通高中招生学校严格审查考生尤其是非重庆籍考生资格,与就读普通高中的市外学生一一签订“借读”确认书,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已获取我市中职学籍的市内外学生就读并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杜绝同一学生取得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双重学籍或挂空学籍现象;试行学分制的中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以弹性学制为名缩短学制。

  (八)加强规定执行监管。严格执行市教委规范招生行为十项规定和区教委十二项规定。

  二、考核奖惩

  区教委将规范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秩序和完成招生计划纳入对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区教委和各中小学、中职招生学校(中职中技学校和高职中专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学校):

  20xx年4月29日

招生工作的责任书2

  为认真贯彻市教育局教办[20xx]46号文件精神,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做好高考考务工作,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组织考点全体涉考工作和监考人员认真学习《安徽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手册》的相关内容,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

  二、切实把好涉考工作和监考人员的选聘关。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办事能力强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教师承担涉考和监考工作。

  三、组织好考点组织的考试、政策、纪律教育和业务的培训,使每位涉考、监考人员,熟练掌握操作程序,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

  四、按规定完善试卷的领取、交接手续,做好试卷的安全。

  五、认真组织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强化全体涉考、监考人员依法治考的意识,依法处理考生违规舞弊事件。

  六、严格履行《主考职责》,强化考务工作的环节管理和流程管理,督促、检查全体涉考、监考人员职责落实情况、不留盲区、盲点、盲人。

  七、依法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对舞弊违纪的事件决不手软、一抓到底,且主动汇报纪检巡查人员,并记录在案。

  八、自觉接受市派纪检巡查人员的监督与检查。

  九、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如有失职、渎职行为,愿接受相应的处罚。

招生工作的责任书3

  完成区、县教育局下达指标的招生任务,旭光学校与校行政人员、九年级任课教师签订20xx春季中职招生工作目标包保责任书。

  一、学生包保到个人,每人负责包保跟踪学生4-5名。(包保学生名单见旭光小学初三毕业生跟踪台账),确保自己所包保的人员进入高中阶段就读。

  二、积极配合学校及各职业中学做好招生工作,充分做好初中毕业班学生的分流引导和思想教育工作,把职业学校的就业出路、就业优势、国家中职资助政策等宣传到位,使初中毕业生、家长和社会进一步了解职业教育和我区职业学校的办学成果、办学特色,吸引更多的学生到职业学校学习。

  三、服从学校统筹安排,绝不私自送学生到不符合区、县教育局备案的中职学校就读,对于到我校招生的职业学校,必须要有区或县签署的.“联系函”,否则,不得随意接待或送学生到该校就读。

  四、对学生跟踪管理,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全面掌控学生信息,联系方式,发现有外围招生人员切入,及时与学生、家长有效沟通,利用家访、电话的形式经常跟学生机家长进行交流。确保中职招生任务的完成。

  五、确保对所包保的学生中考后进行全面跟踪调查和了解,凡没有进入中职普通高中就读的,保证一律到各中职学校就读。并及时采取相关就读信息和材料(如:就读学校,送走时间、省级电子注册学籍号、就读证明等)。

  六、严禁有偿招生,买卖或变相买卖生源;如有违纪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七、实行“一票否决”制,如不按时完成学校下达中职招生任务的、工作不力的、违反以上有关规定的,将按相关文件精神,追究责任。并不得参加评优、评模、晋级,该年年度定性为“不合格”。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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