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2-01-17 18:43:37 责任书 我要投稿

施工安全责任书(合集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责任书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强化及责任,明确目标方向。拟起责任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安全责任书(合集15篇)

施工安全责任书1

  甲方:

  乙方:

  工程地点:

  为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保障企业各项生产工作,有效地保障企业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保障企业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请严格遵守执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责任书,明确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单位规章制度及国家邮电通信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1.乙方要提供雇佣施工人员花名册,同时雇佣人员交纳工伤保险。

  2.乙方在进入甲方施工场地从事各项工程施工项目时,应遵守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制度,不得违章施工。参与施工人员均应接受安全教育,如因违章或疏忽大意造成施工人员伤害时,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架设通信线路和敷设电缆工程时,要认真执行通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高空作业和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对乙方遵守安全规定的状况,甲方有权给予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施工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制止,对不听话劝阻的行为人,甲方有权制止停工,由此生产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一、线路、室内分布及皮线光缆工程部分

  1.开工前应熟悉施工图纸,并现场核对,对安全隐患提前了解掌握,提前预防,做好交底记录。

  2.作业前应检查脚扣,保险带,扶梯,滑板,杆叉等安全因素相关的工具,对工器具应定期保养,经常检查。3.高空作业时,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工具器件等物体高空坠落。

  4.严禁不带保险带上杆,严禁穿皮鞋、拖鞋上杆,上杆前应检查电杆有无裂缝,判断承重力,确保杆上施工安全。

  5.攀登屋顶前,应检查房顶结构是否能够承重,并征得房主同意后才能攀登。

  6.架设吊线、光电缆时,如有与电压不同距离不同电力线近距离交越或近距两米以下时,应派专人看守,做好绝缘保护,必要时协调当地电力部门停电。

  7.施工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8.横穿道路架设吊线、光电缆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应有专人值守,并在吊线、光缆上系醒目标志。

  9.采用滑板安装挂钩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配带手套等劳保用品,冬季穿棉衣、棉帽、棉靴等保暖用品,若坡度过大,应有人进行牵引配合,作业前先检查吊线程式及吊线是否老化,有无断股现象及伤痕等,如有上述现象采取其他方式作业。

  10.机房作业时,注意机房设备安全,若用机房内电源,防止过载、触电。

  11.在梯子上工作时,若条件允许,应将梯子上部与支撑物相固定,不固定时,应有专人扶梯子。

  12.收吊线时或拉线时,吊葫芦前严禁站人,拒绝无经验者操作,闲杂人员应远离现场,严禁围观。

  13.立水泥杆、8米以上木杆应先确定施工方案,再进行作业。如需人工立杆,应协调一致,并有专人指挥。机械立杆时,严禁闲杂人员围观。

  14.严禁用绳索、电线、金属线等代替安全帽。

  15.电器工具应经常检查,定期保养,防止漏电,与电源连接时应设置开关或插座,不得随便搭接,各种电器工具应严格按照其说明书要求使用。

  16.布放光电缆、子管、钢绞线时,如在市区或在路上施工,应设安全标志牌并有专人看守。

  17.挖掘光电缆沟时,如在市区应设立安全标志,夜间道路口应有明显反光标志或设置警示灯。

  18.市区人孔内作业时,人孔处应有明显安全标志,必要时有专人看守,工完场清,将人孔盖好。

  19.凡非电信线路的电线,均应视为有电,做好绝缘保护。

  20.严禁攀登未安装有通信设备的电杆,如必须攀登,应提高警惕,做好防范工作,并配带绝缘手套,绝缘胶鞋,工具应有绝缘护套。

  21.井下作业因有毒气体原因发生头晕、呕吐等中毒现象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

  22.根据工作量大小及现场安全系数,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安全员,协调现场管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检查监督他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23.遇有要封闭道路进行施工时,事先应征得相关部门批准,在该路段设置安全标志,并有专人看管或协助指挥交通。

  24.布放局内光电缆时,不得攀爬走线架、机架等通信设备,应用人字梯并注意周围环境,如玻璃门窗、吊灯、设备等,以免碰撞损坏和触电。

  25.机房内施工时,对非本次工程的通信设备,不得动用,对本次工程所需的设备应先摸清情况后才可进行施工。

  26.直埋光电缆线路穿越河流、水渠、公路、隧道时,应先制定方案,确保人员、机具、车辆、光电缆的安全,施工时应有专人指挥。

  27.直埋光电缆穿越重要通信线路时,须经有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开挖。开挖时必须请相关部门维护,监督人员在场并接受指导。

  28.拆除明线线条、吊线时,应分段拆除,拆除前在该段两端安装有足够拉力的临时拉线。

  29.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熟悉本次工程所接触的各种供电设备及供电线路等。

  二、管道部分

  1.开工前,仔细认真核对设计图纸,请各管线单位监护人员做好施工现场交底,对难以判断的管线位置,需开挖杆洞,摸清准确位置后方可施工。

  2.开挖前应与有关的居委会、工厂、学校、机关等部门联系,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3.工地对方器材不得妨碍交通及过往行人,器材对方不应过高,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交通和行人安全。

  4.工棚、住所夜间工地照明线的使用一定符合用电的要求,不得以双股皮线等其他非照明线代替,并经常有专人检查线路,清除隐患。

  5.工棚内的临时灶具要符合消防安全,工棚内油料等易燃物安放要符合要求,必要时专人看管。

  6.挖沟时,出土堆放应不得妨碍交通,同时应符合市政管理部门的要求。

  7.挖沟时,管沟两侧应设隔离棚,并用彩条布或渔网布围栏,夜间施工应设置警示灯。

  8.挖沟时根据土质情况,车辆行驶土壤受震情况及开挖深度需装置挡土板时,必须设置。

  9.挖沟时对土下各种管线、设施应作相应处理,确保管线安全及人身安全后方可施工。

  10.挖沟时,突然发现的地下建筑、古坟、文物等应立即报告,不得将其损坏及擅自处理。

  11.如遇有水管漏水、热力管漏气、煤气漏气、输油管漏油,特别是有毒、易燃等气、液体渗漏时,及时上报、及时请示有关单位配合修复。

  12.施工完毕后对整个工程要全面检查,如有铁盖遗失要立即补上。

  13.翻建、扩建老人孔时,注意保护原有人孔内通信光电缆及其他通信设备,做好施工前的保护,施工时的监护及施工后的检查等工作。

  14.如井下作业因有毒有害气体原因发生头晕、呕吐等中毒现象时,井上监护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

  15.管道施工时,大型机电设备应有专人操作,专人保养,专人维修。

  16.根据工作量大小及现场安全系数,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安全员,协助现场管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检查监督他人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制度。

  17.遇有封闭道路进行施工时,事先应征得相关部门批准,在该路段设置安全标志并有专人看管或协助指挥交通。

  18.连续12小时的小雨及中雨、大雨、暴雨,严禁在沟内施工、避雨。

  1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

  20.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熟悉本次工程所接触的各种电设备及供电线路。

  三、施工负责人员职责

  1.经常对本队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职工自觉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正确使用安全保护产品。

  3.正确履行出工前施工中的检查,发现工作中不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4.制定安全生产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施工工作,掌握工地一切情况。

  如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以上条例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扣相关工费。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盖章)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2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等,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须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一、工程任务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从事xx光缆工程施工任务,具体工作为光缆的放线、紧线、固定,线路金具、铁件的安装固定,光缆进站敷设、光缆附件、支撑件的安装固定和与此相关所发生的其他零星工程。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规定给于考核罚款,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进行必要的整改。

  3、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4、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有权拒绝使用,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5、甲方负责人对乙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6、不得安排乙方人员从事与本工程无关的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制订的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相关施工管理规定和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需调换、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均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报甲方。

  3、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

  4、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所使用的各种施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

  5、乙方应对其施工人员加强管理,并对其在施工期间的所有行为负责。在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规程、消防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教育。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及和甲方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并对施工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负责。

  7、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须制订施工方案,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制定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8、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安监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务必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

  9、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相关人员安排,在指定区域进行施工和相应活动,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作业的甲方其它生产场所。如有可能触及或接近带点线路情况时,必须停止施工并主动与甲方联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10、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发现甲方有违规强迫施工行为,应积极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申诉,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11、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违反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等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责任。

  12、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施工中发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自行负责处理。

  四、处罚办法

  1、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时,按考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2、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3、禁止施工人员酒后作业,违者罚款100元。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者罚款100元。

  6、施工人员未经允许擅自进入施工区域以外的甲方生产场所,罚款200元。

  7、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施工中的安全情况或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罚款500元。

  8、乙方使用童工、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超过55岁、工作人员有电力生产职业禁忌症的,每使用1人罚款500元,同时责令乙方限期清退,逾期不清退的按日加罚100元。

  9、施工中,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罚款XX元,情节严重或对甲方造成影响的,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同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10、因人员违章造成火情罚款500元,造成火灾罚款5000元。

  11、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即开工,责令停止施工并罚款3000元。

  1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对甲方设施造成损失损坏的,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

  五、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2、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至本工程完工,施工人员全部撤离施工现场止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章) 代表人:

  乙方(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3

  甲方:常山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老人民医院地块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房屋拆除安全无事故,甲乙双方特签订如下安全施工责任书:

  一、安全管理目标

  乙方承包县城区老人民医院地块房屋拆除工程,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并确保房屋拆除施工当中达到无人员伤亡事故,重伤、死亡率为零。

  二、甲方安全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管理法规,督促乙方在拆除施工之前,将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组织方案和措施报县住建局安监站审查备案,并按照安监站的要求办理施工人员及周边行人的人身意外伤害投保等安全保障手续。

  2、委托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对房屋拆除全过程进行安全施工管理监督,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确保房屋拆除安全无事故。

  3、甲方有权不定期的到现场检查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日记台帐,督促乙方落实好安全员提出的整改意见。

  4、甲方在房屋拆除施工之前,通知供电、供水、电信等相关部门做好所有线路的迁移工作,确保乙方房屋拆除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三、乙方安全管理责任:

  1、房屋拆除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已制定并审核通过的房屋拆除安全施工技术组织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2、乙方除对所有拆除房屋的施工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外,还需对周边行人进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险单在房屋实施拆除前提交甲方和安监站备案。

  3、乙方如约向甲方交纳 贰拾万元 的施工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在房屋拆除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交给甲方,在房屋拆除、残渣清理完毕验收合格视履约情况退还(不计息),无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下全额退还(不计息)。

  4、房屋拆除现场,乙方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与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员相互衔接沟通,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

  5、所有允许进入拆房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都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人员严禁穿拖鞋和酗酒后作业。

  5、施工现场应设有警示标志,临街闹市区域公共通道,应设立安全防护设施,地面应设栏杆等隔离装置,在楼梯口、楼板边、通道口,阳台边作业,必须设立隔离栏杆和脚手架等防护措施。

  6、房屋拆除承包人必须文明施工,房屋拆除现场要悬挂有关警告牌和警示标语;对过道行人和车辆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和疏散;对粉尘和噪音要采取有效的控制办法,尽量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7、签订房屋拆除承包合同后,所有房屋拆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一切医疗费和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视事故情节轻重扣除乙方50%至100%的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

  8、本责任书一式五份,甲方存档一份,甲方财务一分,乙方存档一分,送县住建局安监站备案一份,送受委托监理单位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主管领导: 经办人: 分管领导:

  经办人: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4

  甲方:镇村组(以下称甲方)

  乙方:镇(以下称乙方)

  为了搞好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让甲方今后在此居住全家安康幸福,子孙兴旺。所以,杜绝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工程为私人房屋建筑施工。

  第二条:甲方安全职责:进场施工前甲方须对乙方代表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资料是:将该房屋建筑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即砌砖,搭架,升架,打楼面及进行一切高空施工)向乙方讲清楚。

  第三条: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代表为安全职责人,负责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2)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建房注意事项等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建筑场地。

  (3)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地打架斗殴、酗酒。严禁酒后上班。

  (4)乙方负责此项房屋建筑的全部安全职责,如果在建筑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自我承担全部的事故职责和经济职责。

  第四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房屋建筑施工。

  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证实人:

  20xx年x月x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5

  甲方(公司):

  乙方(班组):

  承包形式:劳务专业承包

  乙方在施工现场人事生产经营的人员总数 人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行、自愿的原则,签订本责任书。甲方和乙方应严格遵守本责任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及甲方《安全手册》的管理规定。

  2、严格审查乙方人员上岗资格,不得使用不具备上岗资格的不符人员。

  3、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令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处罚通知单。

  7、向乙方提供《电梯工程应急预案》。

  8、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1、提供施工现场消防设施。

  12、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3、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及保险公司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由于乙方 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与保险公司共同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对人员资格的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格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甲方报告。

  5、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乙方应自行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配电箱及电缆至施工地点,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7、为班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9、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0、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1、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3、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4、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5 分钟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责任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分清甲乙双方在施工生产中各自的责任与职责并严格遵守。

  对下属施工人员应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及遵章守纪教育,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发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本协议有效期为签定之日起一年。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施工安全责任书6

  为落实安全责任制,全面实现项目经理部安全工作目标,特与项目经理部技术副经理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火灾事故;重大隐患整改率100%,一般隐患整改率98%以上;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100%。

  二、职责与要求:

  1、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所有的技术问题。从技术上负安全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组织设计。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向有关人员做好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和验收。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3、负责处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参加安全检查和工程工伤事故分析会议,提供技术鉴定意见和改正措施。

  4、负责职工安全技术教育。负责安全防护传统工艺的技术革新,攻克技术难关,改善劳动条件。

  5、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各项安全技术内业资料必须齐全、准确,内容要全面、真实。

  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7、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等负有责任。参与施工生产中安全防护设施、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备、外架(含挑、吊、挂、爬架)、井架、安全网、吊篮等项目的验收工作。

  8、发生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三、考核办法:

  对施工管理人员的目标及责任制考核,分公司每季度依据《施工管理人员目标责任制考核表》、《责任制考核表》进行考核,对考核情况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或给予批评及经济处罚。

  四、其它要求: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分公司、项目部及项目技术副经理各一份。

施工安全责任书7

  乙方承诺会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责任书相关规定,坚决落实施工安全管理,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杜绝伤亡、火灾等安全事故。若属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将报请安全监察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8

  甲方:项目部

  乙方:

  根据太原市交警支队交通安全实施方案要求,为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安全,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搞好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全体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技术操作素质,保障重点公路施工建设,根据公司下发的交通安全责任书,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与项目部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项目经理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例入重要议事日程,项目部经理即是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交通安全领导组,专人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项目部要大力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驾驶员职业

  道德教育,尤其是重点驾驶员的管理教育,提高技术操作水平,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

  三、项目部所有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做到不

  超载、超长、超宽、超员、超速、强行超车,严禁酒后开车,不得疲劳驾车、带病车,服从交管民警指挥,确保安全行车。

  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全体职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及有关制度,加强对本单位自行车的管理工作,做到不闯红灯,不骑车带人,通过路口时不抢行、乱穿,避免发生自行车违章事故。

  五、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落实,对交通安全

  管理的薄弱环节,应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六、责任书签定后,如发生违章事故的,单位要立即上报公司,进行事故追查,通报批评。若发生重、特大以上的交通事故五处运风项目部交通安全领导组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肇事者进行严肃处理,并给予处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文章引用自:

施工安全责任书9

  工程名称: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我校各部门使用外来人员在校内从事承包工程、借租场地、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单位,必须做到:

  一、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所有员工必须持有两证(身份证、居住证)。

  4、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5、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6、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自觉遵守安全防火制度,严禁违章操作,严禁私自使用电加热器,严禁私自动用明火。

  8、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9、加强对工地内的安全管理,对所有的施工材料、建材落实专人保管制度。如果缺失自行负责。

  10、严禁居中赌博、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元。

  3、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0元。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0元

  6、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0元。

  7、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叁方各执一份,自签约之日起即生效。

  单位责任人:学校基建处或后勤管理处:学校保卫处:

  日期: 日期: 日期:

施工安全责任书10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人身及财产安全,明确每个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特要求所有施工人员签订本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

  一、工程名称:xxxx工程

  二、所有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三、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规范》中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禁违章操作,对违章指挥的有权拒绝执行。

  四、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严格做到持证上岗。

  五、高空作业。操作人员应穿胶底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雨、雪天及五级以上大风禁止室外高空作业,如搭、拆脚手架,上树作业等。

  六、土方作业。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运转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产生。

  七、坑槽作业。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趋势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大树移植时,严禁未将树木支撑稳固就开始掘苗,掏底时严禁将头和躯干伸向土台下,风力达到四级时,应立即停止掏底。

  八、起重、吊装作业。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

  九、用电、用火安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送电;施工时要与输电线路(尤其是高压线)、电气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严禁不懂电气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电线、电器;气割、电焊必须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严禁擅自在工棚、临建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等明火源;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乱堆乱放易燃物品;冬季采用煤炉取暖,应当加装风斗,保持通风顺畅,烟道各接口要密封严密,防止煤气中毒;所有现场用电配电箱各路系统均使用漏电保护器,并各路需进行用电验算使用合格产品;所有现场移动照明用电,需用安全电压(24V)并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十、机械、设备操作安全。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严禁不懂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停止运转前,严禁进行检查、搬动或转场,严禁触摸机械设备的旋转、切割、挤压等部件;内燃机动力的机械设备在运转、发动机过热或机旁有人吸烟时,严禁加油。

  十一、交通安全。机动车驾驶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北京市行人、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不论驾车、乘车、骑车外出还是步行外出都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严禁酒后驾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十二、有毒有害。有毒有害材料或药剂的包装材料用完后必须统一收回,并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处理;使用有毒有害材料或药剂时必须遵照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说明进行安全防护。

  十三、出入工地及外出。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及出入证或工作证,并遵守门岗的有关规定;从工地外出必须请示各自的主管人,经主管人同意方可外出,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人员自行承担。

  十四、财产安全。施工人员应自行保管好私人财物,发生丢失,由施工人员自行承担损失;对所领用工具设备,要妥善保管和保护,用毕要及时归还给库房,因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归还而损坏或丢失的,由施工人员承担赔偿责任;严禁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私拿、私卖施工现场或库房的任何物品。

  十五、文物保护。对施工当中遇有因勘探、挖槽坑及其它因素发现的古墓、文物,必须及时按相关规定保护并逐级上报至文物部门,对有隐报、盗窃及哄抢文物现象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六、其它。施工人员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在工地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对违反本条及上述各条的施工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或交给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本人在此确认已于日在北京金都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三元西花园绿地改造工程项目部接受了岗前安全生产教育。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施工单位

  安全负责人(签字):

  施工人员(签字):

施工安全责任书11

  第一条:订立责任书双方: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第二条: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项目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

  自进场施工至本工种工程完工为止。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负责开展文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评比活动,百日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奖优罚劣。

  3、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4、负责对乙方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及做好三级安全教育。

  5、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指标: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含设备事故),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X%以内。

  2、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活动及主持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3、负责对新进场的职工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并对班组内新老职工进行合理的搭配,对新职工起传、帮、带作用。

  4、班组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招用社会闲散人员或不明身份者充入班组,无“三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需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条例,支出相应的工资额,为职工配备劳保用品,并随时关注班组内工人的身体及心理、思想动态。

  甲方:

  乙方:

施工安全责任书12

  甲方: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一、单位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开竣工时间:

  四、工程内容:

  五、质量保证:

  六、工程承包方式:

  七、工程价款:(小写) (大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防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依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山西万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依法与项目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如下: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

  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

  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得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颁发指令,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3、施工期间,乙方须指派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及防火、防水工作等。甲方将指派负责人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安全措施以及防火等的落实情况。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进行项目安全检查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甲方将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预期未进行整改的甲方将向乙方作出相应罚款处罚。对于因此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将由乙方完全负责。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规定。乙方负有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5、在施工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6、乙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已经施工,就表示该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

  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7、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9、乙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0、乙方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如造成后果,一律由乙方负责承担。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不准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有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

  落实监护措施。焊工、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均由肇事方承担。

  12、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方负责。

  13、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乙方人员不得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办理所有从业人员的登记注册手续。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本《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

  之日起生效,于本项目竣工检验合格之后终止,本《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项目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13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分解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形成安全生产自上而下逐级考核、自下而上逐级负责的局面,本公司特与项目部签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

  自08月12日至项目正式移交生产之日。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不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力争实现轻伤事故零目标。

  (二)控制人身轻伤和一般施工事故,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

  (四)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五)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六)文明施工建立常态管理机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七)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为重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遵章守纪、反习惯性违章为中心,突出“以人为本”、安全文化教育;以贯彻落实为主线,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从被动防范管理向源头控制管理转变,从施工人员的“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意识转变。

  (八)安全管理例行工作合格完成率达100%。

  (九)遵章守规,不发生“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三、双方的权力与职责

  (一)项目部

  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法规规定,为责任人提供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环境。

  2、在工作中,项目部有义务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维护责任人的合法权益。

  3、对责任人确实无能力整改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部有责任协调、督促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二)责任人(土建施工单位: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严格遵守业主、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和公司及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教育、检查、指导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使职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能力,提高安全素质,做到“四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有关人员报告;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7、保证土建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条件满足施工安全需要,文明施工符合标准。

  8、保证安全专项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和足额投入,落实到位。

  四、考核

  (一)责任期限内,项目部负责人每月25日前对责任人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后的奖惩办法,按项目部、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和处罚规定以及《安全施工协议》进行奖惩。

  (三)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不予考核。

  五、其他事项

  (一)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如签订本《责任书》的双方发生争议及协商解决无效时,可申请项目部安全生产组仲裁直至公司安全生产部仲裁。

  (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项目部负责人、施工单位责任人、安全质量部各一份。

  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公司安全部:

  年月日v年月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14

  一、施工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职责范围为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

  二、本年度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本年度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不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亿元产值死亡率不大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10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证率达100%。

  三、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责任

  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层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实现本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施工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逐级签订责任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定期分析本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

  施工企业要增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到位。

  施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展开对本企业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和巡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施工项目部、班组、一线作业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县住建局下发相关文件等规定,增强安全生产管理,严防事故发生。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即时消除隐患。

  施工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建设工程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实施预案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约谈凡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时,县住建局对施工企业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实行约谈,被约谈单位应将事故向区建设局作出书面报告,同时,主要负责人要到区建设局汇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和安全隐患防范措施。

  五、年终考核县住建局年终对施工企业实现本年度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目标情况实行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表彰;对未实现安全管理责任目标的单位和责任人,取消参加本年度建设系统或全国、全省、全市全区评选先进等活动的资格;并实行通报批评。

xxx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15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乙方为甲方之建设工程,为确保工作安全,愿意遵守甲方如下作业安全规定,并负责起安全责任,特签署本承诺书。

  第一条:出入甲方厂区作业规定

  1、 凡进入甲方厂区作业时,需出示个人身份证相关证明在甲方门卫室登记、测量体温(按甲方红外线测温仪不超过36℃为正常)后方可进入甲方厂区作业。离开时通过门卫检查后,才可出厂。

  2、 携入厂区使用之工具需由甲方门卫室人员清点并出具清单证明后方可携入厂区作业,携出时应主动将证明文件交由门卫室人员校对无误后方可出厂。

  3、 非工作所需物品或有危险之物品不可带入厂区内,甲方门卫室有权监视各携入物品和拒绝携入危险物品进入厂区。

  4、 进入厂区作业期间,工作人员除在指定吸烟场所吸烟外(宿舍内),绝不可在其他场所吸烟。违者需无条件按甲方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佰元),因导致灾害时,乙方愿负相关刑事责任及赔偿责任。

  5、 进入厂区作业期间,愿意接受甲方管理单位或门卫室人员就有关厂区安全、管理事项之检查、督导。

  6、 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作业人员需统一着装、配戴胸牌,严格遵守甲方防疫消毒制度进出。

  7、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生产区,需遵照甲方之规定在制定施工区域内施工,按照甲方防疫路线行走,严禁在指定区域外走动。

  第二条:乙方个人管理

  1、 乙方应对其工程全部工作人员应负生活管理、安全及投保应投保险之责任。

  2、 乙方应指派现场监工或督导人员负责管理其工程全部工作人员并遵守甲方厂区各项规定,甲方有权将不遵守规定者驱离厂区或报警处理。

  第三条:防火防爆采取之措施

  1、 在任何地区烧焊、切割使用明火作业时,需事先向甲方申请,经核准后才可施工;乙方在使用动火时注意人身安全及防火安全。

  2、 施工使用明火时,应注意防范可能引起的火灾,并依火灾类型危险程度配置适当灭火器,施工后应专人检视余火使用情形。

  3、 气焊设备、橡皮管、气阀、压力计、切断器应保持良好使用状态,不得有漏气现象。

  4、 乙方存放于甲方场区易燃物料应指派专人看管,如发生非甲方人员人为引起的火灾,乙方愿负相关责任

  第四条:防止坠落采取之措施

  1、 作业中可能有物体坠落飞散之虞时,应配置安全帽及其他防护具。

  2、 作业高度在两米以上时,应设护栏或护盖防护措施,应落实配戴安全帽、安全索。

  3、 土木营建工程工地四周之危险地区,应设围栏或围绳,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出,并设置警告标志,禁止高空投下工具或零星材料。

  4、 土木营建之施工架、鹰架应依照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履行。

  第五条:搬运防跌采取之措施

  1、 搬运有腐蚀性或多刺角之物品时,应备手套、安全帽、安全鞋及防护面具供作业人

  员使用。

  2、 搬运时应使用适当工具,钢索吊绳,严禁超载 ,除人员配戴安全帽外并严禁人员

  进入吊举物、吊车下方。

  3、 巨型庞大物品搬运时,应指定具经验之专人指挥。

  第六条:防止触电中毒之措施

  1、 凡接用临时电源从事作业时,需事先经甲方许可后才可施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

  接用电源。

  2、 电气线路检修时,应在电源开关上挂上(禁止送电)警告牌。

  3、 搬运或使用铁件时,应注意不可碰触到电气设备。

  4、 在槽、桶或密闭容器从事清洗、油漆、焊切作业,需事先配戴就绳索并指定专人

  看守。

  5、 现场电焊作业时,电焊机之接地线不得任意挂接于电器管路上。

  6、 未经甲方电务主管同意,不得碰触或启闭高压开关及设备。

  第七条:意外事故灾变处理

  施工中遇有意外事故灾变发生时,除应就现场紧急处理外应立即报告甲方工程主管或现场主管,以协助采取有效措施。

  第八条:过失责任

  乙方全部工作人员除应遵守甲方各项规定外,对于各项工作安全规范落实遵守并自动检查,倘有疏忽导致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伤亡或任何灾害时,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概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之各项损失时,愿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工程进行中乙方需指派富有经验及合格之监工常驻工地,督导管理施工及要求工程质量。本工程甲方负责最后工程质量之验收,但于施工期间得派人至现场协调工程进度,施工期间置工程安全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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