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1-08-18 09:23:04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关于交通安全责任书(精选7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责任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责任书可以让大家知道完成目标是每个人的事,要同心同德、团结一致。我们该怎么拟定责任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交通安全责任书(精选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交通安全责任书(精选7篇)

  交通安全责任书1

  根据国家、盛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规范化管理,明确车辆安全管理职责,防止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定如下责任书。

  主管领导责任:

  1、监督、检查主管部门的车辆管理和使用。

  2、严禁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对因特殊情况确需自己驾驶公车的,经请示局长同意后方可,否则出现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部门的车辆安全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部门领导责任:

  1、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车辆的安全、维护、管理、使用等工作。

  2、严禁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对因特殊情况确需自己驾驶公车的,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否则出现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部门领导为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因监督管理不利,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

  驾驶员责任:

  1、准驾人员接到部门领导的派车通知后,必须按时出车,行车途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

  2、准驾人员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车辆或违反车辆驾驶“十不准”制度造成交通事故的.,准驾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取消驾驶工作岗位。

  3、准驾人员必须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随时保持车内外清洁,若车辆出现故障,准驾人员需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及时维修,确保车辆车况良好。

  4、准驾人员在驾车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解决。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

  交通安全责任书2

  一、责任对象:

学校搭乘各类车辆上学、放学回家学生。

  二、责任目标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摆到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切实加强领导,重视学生交通安全。

  (二)学校根据需要在规定时间到重点路段安排部分老师协助交管部门维护学生的交通安全,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违犯交通规则的现象,教育引导学生安全出行,遵守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三)学校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安全教育教学内容,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接受能力确立教育目标和内容,请交管部门到学校为学生作交通安全报告,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防范和救助能力。

  (四)学校教育学生不乘坐超载车辆、无运营资格、农用和不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注重安全,尽量不乘摩托车,电瓶车。生乘坐车辆必须符合交通安全的需要,确保出行安全。

  (五)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的交通安全状况,教育学生提醒家长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骑自行车、电动车不走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

  (六)机动车辆接送学生时要减速慢行。家长不得将车辆驶进家长止步线以内,原则上不得在校门前调头,以免造成车辆拥堵,影响学生的安全。

  (七)家长接受学生必须注意安全,出了任何交通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责任人:

日期:

  交通安全责任书3

  长岗小学地处军二路边,紧邻合界高速出口。交通便利,安全隐患却严重存在。为了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依据道路交通法规,特制定学生道路交通规则,并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学生放学:中午以校,下午以班,整队出门。以自然村庄编排路队,每队设路队长两名,路队旗两面。放学时,由教师护送学生从斑马线处穿过公路。路上行走时,一律按路队单排靠公路右边路牙行走,不得插队、抢先、推搡、横穿公路等。

  2、学生上学:一律靠道路右边行走,需要横穿公路的,必须在家门口(由家长护送)或从学校前的斑马线穿过,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戏、追逐等。

  3、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进入校园,使用的允许上路的各种交通工具必须停靠在大门主体道两边或公路边,不得挤占主体道和斑马线。

  4、上学放学乘车的同学要求一律坐公交车,下车时一定要看清前后左右,在确定无车辆通过时快速穿过公路。放学乘车的学生要随同路队穿过公路后站在公路边以外等候,排队上车。

  5、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允许骑自行车。骑自行车的学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抢行、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骑车带人。过路口、穿公路,要下车。确定安全后推车通过。在乡村公路上骑车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赛车、不超速,确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6、双休日、节假日出行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7、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监管,共同培养学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为,确保你们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责任人:

日期:

  交通安全责任书4

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未成年人管理办法》和《嵩明县校园安全管理办法》及《新春邑小学安全责任书》。你的孩子在或未在学校住校。上下学需要家长亲自来接送。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规范学生接送人员出、入学校,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上学、放学时间

  早晨到校时间:7:25 上午放学时间:11:40

  中午到校时间:12:25 下午放学时间:16:30

  二、有关要求

  1、家长要遵守学校各项制度,熟悉学校作息时间,按时送孩子上学,按时接孩子回家,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照顾好孩子上下学途中安全,培养孩子良好习惯。

  2、为保证安全,非直系亲属来接孩子需要家长提前通知班主任。

  3、家长在学校大门外接送孩子,轿车或者三轮车等停在公路旁,不得进入校园。若有事需提前,经门卫、安保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办完事情,告知门卫后尽快离开学校。

  4、委托来接送孩子的人,应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且要提前告诉老师。

  5、家长要尊重、理解和支持学校门卫、安保人员的工作,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制度,积极配合门卫人员维持好上下学校门口秩序,做文明家长。

  6、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校,孩子来校时家长应检查孩子的口袋,如有发现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等)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

  7、家长如有事将孩子带出学校,必须经过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同意签字或者《出门条》,经过门卫登记后方可离校。

  8、由于种种原因或借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学的,孩子在上、放学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孩子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

  交通安全责任书5

  为规范职工上下班行走路线,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职工须如实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并保证满足如下要求。

  一、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居住地 ,工作地点在 ,电话号码 ,上下班路线自 经 。

  交通工具(在选项后打√)乘坐班车( ) 其它( )

  二、要求

  1、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自觉接受本部门、队组织的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努力提高本人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2、符合《铜矿峪矿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中具备乘坐通勤车上下班条件的,必须自觉按时按点乘坐通勤车,遵守通勤车乘车规定,不准乘坐其它交通工具。

  3、在矿区交通网附近范围内居住,但不具备《铜矿峪矿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中乘坐通勤车上下班条件的,上下班行走路线必须符合上述居住地至工作地点最近线路。行车时间必须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范围内。

  4、单位提供住宿的职工必须从矿内乘车点乘坐通勤车上下班,不准乘坐其它交通工具。

  5、自驾交通工具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等合法有效证件。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上下班,否则责任自负。

  6、自驾交通工具上下班的职工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7、自驾交通工具上下班前,应当对交通工具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交通工具上下班。

  8、职工上班期间因办公需自驾交通工具的,必须经本单位行政正职批准后实施。

责任人:

日期:

  交通安全责任书6

  为创造有序、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保护中小学生的人生安全,为创造文明交通安全学校,为让学生掌握交通法规知识,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

  1、每月以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在上学和放学时,派值班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

  3、核准学生骑车人数,每天由值班老师进行督促和检查,对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教育纠正。

  4、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二、学生与家长方:

  1、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2、文明走路,做到靠右边行走,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闯红灯,不破坏交通安全法规。

  3、文明骑车,在校园内推行,在校园外做到靠路右边行驶,不走路中间,不单手骑车或大撒把,拐弯要伸手示意,不闯红灯。

  4、文明乘车,做到排队候车,有序上车,不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队抛撒物品。

  5、学生家长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经常教育学生负责放学回家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及家长各执一份,共同负责学生的交通安全,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其行为要对自己、对学校、对家长负责。

责任人:

日期:

  交通安全责任书7

  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根据《松滋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责任

  1、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建立乘车学生、驾驶员、接送学生车辆信息档案。

  3、定期对驾驶员身体状况、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学生及家长责任

  1、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车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从汽车右边下车。

  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并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3、家长必须定期对驾驶员身体健康状况、车辆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4、家长应准时在规定地点接送学生。

  5、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①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②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③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④驾驶员酒后驾驶。

  ⑤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⑥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6、家长必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及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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