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2-10-04 08:17:3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品】合作协议书模板集合九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作协议书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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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住址: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经营的美容院取得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从20xx年6月10日起至201 年 月 日。在合作期内三方必须承担所持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责任,乙、丙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剩余股东所有;若继续合作,则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

  二、出资额、方式和期限

  1、出资额:

  合伙人 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7.5万元,占股权的50%,为控股方。

  合伙人 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4.5万元,占股权的30%,为参股方。

  合伙人 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3.0万元,占股权的20%,为参股方。

  2、各合伙人的出资,应于签订协议后的五天内(即20xx年6月14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立入伙份额。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5万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押金及租金、设备、首期货物的购入及流动资金。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2、在三方认同所开支的经费扣除后,按纯利润甲方为50%,乙30%,丙方为20%分配。

  3、在不影响美容院正常业务开展的同时,实行按季度分红。

  四、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为合作的第一负责人,其权限是:

  (1)负责对美容院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考察、开发和决策权;

  (3)负责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

  (4)负责美容院的采购和销售工作;

  (5)负责统筹财务审批权。

  2、乙方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1)参与美容院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决策权;

  (3)负责美容院外部关系的维护;

  (4)负责管理美容院的财务工作,通报三方(每月一次)。

  3、丙方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1)参与合作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参与合作业务事项决策权;

  (3)负责美容院的现货和库存管理;

  (4)负责管理美容院美容师的技术培训。

  注:三方合作期间,各负其责,如造成重大误失,不管谁方都要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情节严重的清除退股,在清除退股时,一律按照在帐利润核算股份退股。

  五、债务承担

  1、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

  2、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三方按照各人所占股份分担合作风险。三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并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1个月不把亏损额补上,则不补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剩余股东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

  六、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退股原则:①在合作期间股东在两年之内不得撤股,两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美容院合股期足两年后退股,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70%实施,三年则80%,四年则90%,五年则100%。②退股不得发生在合伙亏损时,若要强行退股,将按实际清算后退股方所占股份的50%实施;②退股需提前2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③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④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⑤如股东没有违反合作规则,任何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2)自愿退股: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按照100%退股:

  ①达到个人事业完成(个人累计收益达到30万);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股;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除名退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3、出资的转让:在合约期满后,允许合伙人根据美容店的实际情况转让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七、财务管理

  1、股东在上班期间按照美容院标准统一支付工资:第一年,甲方为2500元/月,乙方、丙方为20xx元/月,随后每年根据经营情况上涨或下调10%-30%,股东工资为固定工资,双方均不拿业绩提成和手工费。

  2、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其他方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等其它股东不知情的公事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帐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帐,帐目必须做到日帐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股东一日对帐目一小查,一周一盘帐,一月一结算,一季度一分红。

  3、有关本美容院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目前以3000元以上限,随着美容院发展,上限可上调)动用,必须经所有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认可方可有效执行;不允许任何股东以个人私事为由借用美容院账上钱款。

  4、如本美容院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如本美容院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本美容院全体股东每个季度末对本美容院财务状况及帐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库存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承单误差部分。

  5、对于经济方面经股东商议,由甲方的名义对美容院相关证件及硬件注册、管理美容院的全面运作,负责财务、采购及销售工作;乙方则负责做好银行帐号开户,管理所有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开户帐号密码,现金流水帐及美容院所有财务进出单据、报销单据的保存工作;丙方则负责美容院现货和库存管理。

  6、员工工资等帐务必须经所有股东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帐。

  八、禁止行为

  1、合股人禁止在合同期内私自开别的店面,如果独立经营开店需撤股,则不得在本店附近区域开店,不得带走本店的客人。

  2、企业应设立帐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每日(调休顺延)对帐。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7、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院的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8、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守约方损失。

  九、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三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三人人均收益累计达到30万)或不能完成;④政府等不可抗因素。

  2、清算: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合伙人参共同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项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一、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共同协商,家属不得参与,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原则予以解决。

  十二、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三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

  十三、本协议自订立之日生效。

  十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三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书 篇2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联系人:电话:

  乙方:xxxx有限公司

  1.双方本着诚信为本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各项设计服务协议:

  项目类型价格备注

  总金额(大写)

  完成日期:年 月 日前

  2.付款方式:签约后预付合同总金额30%元,标志被认可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余款 元。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填写标志设计调查问卷,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及时反馈,保证双方沟通顺畅。

  4.乙方应坚持专业化,国际化及原创性原则,在指定的日期向甲方提供合同所规定的标志设计方案。

  5. 如果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方案提出异意,乙方应广泛细致地听取甲方的意见,对所提供的方案进行修改直至完善。若方案经多次修改仍不能被甲方认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全额预付金。如果标志设计已完成,并被甲方认可,则扣除标志设计费(按合同规定),退还剩余预约金,甲方拥有标志定案的所有权。

  6. 如果甲方不同乙方保持积极沟通,对提案不能提出明确意见或故意推托,影响合同正常进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预付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无权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设计方案。

  7. 双方都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承担对方经济损失。

  8. 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全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设计定案的电子文件。同时,设计定案的所有权转交给甲方,但其它提案甲方无权使用。

  9 .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时为方便甲方订票,与甲方就机票预定、交接及票款的结算等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在订票过程中,应将乘机人的准确姓名、证件号、航程通知乙方。

  2、 甲方自愿退票或改期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信息等情况正确出票,如遇航班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2、 乙方应及时为甲方办理退票、改票、送票业务。

  3、 如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按有关规定对甲方给予补偿。

  3.1如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漏订、错订等情况,乙方要承担甲方确认票价与最终出票价之间的差额票款,并承担退票费用部分票款。

  4、 乙方为甲方提供每个月的机票票款帐单明细。 5、乙方要对甲方提供的票务信息保守秘密,不得外泄。

  三、 付款方式:

  甲方以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四、 结帐日期:

  双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每个月( 日)日至每月最末一天为一结算期,甲方于该结算期为次月的( 日),一次性结清该结算期款项。 五、订票规则:

  1、甲方传真确认航程信息的相关内容,包括人名、预定时间、预定票务折扣价、证件号码等;

  2、乙方凭甲方的确认单,出票,并当天将票务交给甲方指定负责人处,如遇紧急情况,必须将出票的传真件传至甲方处。

  六、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需盖公司专用章方可生效。甲方:

  乙方:

  乙方负责人签名: 签定日期:

  甲方负责人签名:签定日期:

合作协议书 篇4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下称《设计合同》)的具体实际,经双方协商,决定由乙方承担下述 设计工程,并纳入甲方经营部门管理机制,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承包范围:

  4、 承包方式:5、取费方式(人民币):见附表

  第二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法令法规,检查督促《设计合同》的全面实施,协助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要事项。

  2、协调、协助乙方进行施工图会审及出图盖章。

  3、协助乙方进行各网点的电气部分的施工图设计。

  4、按合同及取费方式定期向乙方收取出图、审图费用;

  (二)、乙方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根据《工程合同》各项条款确定的原则和要求,制订设计方案,涉及建筑结构方面的设计必须有专业结构书的签名确认。

  2、负责《设计合同》中规定的各网点室内外装饰、CI标识、消防及空调图纸绘制,并提前2天交与甲方审图、出图。

  3、按《设计合同》及国家、省厅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在设计图纸中标识相关材料品种、规格、材质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做好设计工作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整理成册。

  5、负责各网点设计工作的勘察测量及工作中的食宿、安全事故等工作。

  7、按合同及取费方式的约定及时支付款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不准私自代表甲方签订工程设计合同。乙方不准私刻公章,如乙方私刻公章、以甲方名义私开银行账户,一经发现,视为乙方违约,并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9、设计工作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工资、住宿、福利、医疗、保险费及各类事故发生所需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三条 设计费用的约定

  1、按合同附件中的计费方式,以网点为收费基础。

  2、乙方若需甲方派员参与设计现场的勘察等工作,则按200元/人/趟收取费用。

  3、乙方必须在甲方审图及出图之前,按附件中的费用计取方式,将每网点的费用打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否则,造成的出图日期延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本工程税金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违约方必须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2、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违约赔偿金伍拾万元整。

  第五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合同附件:收费标准。

  2、本合同壹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日期:

  合同附件:

  收费标准

  1、电气设计收费(含盖章)8元/㎡ (最低标准1500元)

  2、消防设计盖章收费6元/㎡ (最低标准1500元)

  3、设计盖章收费 3元/㎡ (最低标准1000元)

  4、蓝图图纸输出费用见下表

合作协议书 篇6

  甲方:深圳市百瑞新元进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奥星绿通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关于缅甸仰光学校田径运动场地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受乙方委托,甲方同意协助乙方承接缅甸仰光学校田径运动场地项目,并协调促成乙方同缅合作方签订合作合同及后续工作。

  二:协议书的签订,将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对外合作,甲方作为乙方的合作伙伴,应充分利用自己在国际市场已形成的较成熟的经贸渠道作为乙方在缅甸承揽田径运动场地工程开辟道路。

  三:乙方须将本企业有关证明复印件,工程证明等资质文件寄送甲方,以便甲方同缅甸合作方沟通,为有利于扩大对外宣传,乙方将尽可能提供充足的宣传资料。

  四: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义务及安全保证:

  1:负责安排赴缅甸考察商洽的行程安排,协助乙方办理签证。

  2:负责安排缅甸合作商同乙方洽谈及同相关部门会晤。

  3:负责协助乙方参与该项目的后期建设工作。

  4:负责协调该项目后期运作的具体实施及资金到位。

  5:负责协助乙方在缅甸所有本田径运动场地工程项目的实施。

  6:提供乙方在缅甸承接田径运动场地项目工程应具备的条件。

  7:负责办理乙方承接缅甸田径运动场地工程协议中所有手续。

  8:保证乙方和缅甸方所签订工程合同应全部在中方大使馆兼管下签订才有效。

  9: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义务

  1:负责提供相关的资质文件及赴缅甸考察人员的名单。

  2:负责客观真实的提供公司资料及资质文件。

  3:根据与项目发包方谈判进程的需要,由乙方决定对该项目提供整体计划及技

  4:遵从甲方赴缅甸考察行程安排,如确须改变考察行程或内容,须与甲方协商并通过甲方安排。

  5:乙方在缅方签订工程合同时须知会甲方,特别是关于工程费用及支付办法的有关内容要及时与甲方协商与沟通。

  6:乙方须严格按项目合同完成缅甸仰光学校田径运动场地工程项目,维护中国企业形象。

  7:保守双方商业秘密。

  五:甲乙双方利润分配

  甲方协助乙方参加缅甸仰光学校田径运动场地工程项目事宜,乙方须支付实际收到工程款总额的5%作为甲方佣金,乙方收到缅方所开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每次得到银行承兑后十个工作日内,须按承兑额的比例支付甲方佣金。 六:费用承担

  1:甲方承担此项目在国外办公费用及此项目成功后乙方陪同外商参观考察中方企业的差旅等费用。

  2:乙方承担此项目乙方前期国内的差旅费用及国外考察费用功,乙方应自主与缅方签订合作协议,乙方并按第五项规定支付相关佣金。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如须甲方代乙方支付费用时,甲方应征得乙方文字同意方可代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保证不再寻找第三方合作者参与缅甸仰光田径运动场地工程项目。

  2: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在缅甸所有人员的人生生命安全及保证工程款全部回收的安全。如有问题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意向书,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或为完全履行本意向书规定的.职责,视为违约。

  4: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在此项目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此项目造成损失的全部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赔偿。同时另一方有权利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八: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解决则交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最终双方形成约束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补充其它附加协议,同本协议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三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代表 (签字):

  签 订 地 点: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签 订 地 点: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

合作协议书 篇7

  甲方: 协议编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供应商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本着平等互利、利益分享和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平等协商,甲方授权乙方定点生产 牌或其它电器品牌的产品,由甲方负责产品采购,双方以OEM代工方式合作。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于甲方所在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定牌生产 1)产品(以下称“协议产品”,详情见下表2)。 表1:

  表

  1.2 乙方利用乙方或乙方关联企业的厂房、人力、设备和技术等资源,在甲方相关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根据甲方的

  采购、生产、检验和管理等要求,为甲方生产协议产品和售后用零配件。

  1.3乙方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且已获得协

  议产品生产许可证。

  1.4签署本协议时乙方不应存在下列情形:

  1.4.1因产品质量问题曾经或正在受到行政机关的处罚;

  1.4.2足以影响乙方生产经营能力的纠纷或在诉案件;

  1.4.3其他一切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的能力的情形。

  1.5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供应商合作资料申报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5.1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1.5.2 营业执照复印件

  1.5.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5.4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5.5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6 纳税证明复印件

  1.5.7 《价格报批表》

  1.5.8 《供应商BOM价格表》

  1.5.9 《供应商产能/周期承诺书》

  1.6乙方对其向甲方提供的任何信息、证件和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乙方须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1.7甲方负责采购经甲方认可的、乙方生产的全部协议产品及销售,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供应协议产品。

  1.8乙方生产协议产品的场地及设备需经过甲方审核并书面确认后,方可生产协议产品。若该等场地或设备出现变更时,乙方需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发生变更的场地或设备须经过甲方重新进行审核并书面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1.9 双方之间仅为OEM产品合作开发关系,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且乙方不得对外宣称双方的合作关系。

  第二条 协议产品

  2.1协议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价格等相关资料与信息,应以

  2.1.1双方确认之产品清单和价格表、BOM物料清单价格表为准。如甲方要求乙方生产本协议规定产品以外的新产品,应参照本协议的主要条款内容与乙方就该新产品签订新的补充协议,且

  2.1.2协议产品的展示样机(包括实体出样展示机和非实体出样展示机)参照协议产品的条款执行,乙方应以成本价向甲方供应展示样机,满足甲方出样需求。且

  2.1.3如甲方需更改技术标准,应经双方确认后,按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执行。

  2.1.4当甲方要求对原设计进行更改或替代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基础上,对原设计进行更改或替代。

  2.2价格的确定

  2.2.1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协议产品必须在中国大陆区域内最具市场竞争力。

  2.2.2如乙方供应与协议产品类似的产品给中国大陆区域内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与协议产品的技术参数、外观、使用平台、内部核心部件和产品配置等相似度达到90%以上的任何产品,以下称“类似产品”),则乙方必须保证其向甲方供应协议产品的供货价格不高于其向中国大陆区域内的第三方供应上述类似产品的供货价格;

  2.2.3在其他国内同等规模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供应相同或相近质量的类似产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将协议产品的供货价格调整到与其他国内同等规模厂家相同或更低。

  2.2.4在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第2.2.2或2.2.3条的情况,且甲方提出调整价格的书面要求之日起15天内,乙方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有权从协议产品的采购结算单价中扣除相应差价或要求乙方对甲方的库存进行差价补偿。差价的计算从上述条款规定的事项发生之日起开始。甲方有权在获得上述补偿的同时,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2.5乙方必须持续不断地进行产品技术创新,努力拓展用于协议产品的原材料、零部件的供应渠道,确保协议产品具有持续的市场竞争力。甲方可协助乙方开展上述业务。

  2.2.6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对协议产品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成本进行分析。

  2.2.7如甲方认为乙方所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单价不合理且能够出具相应有效证明,在双方共同确认协议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供货时间等因素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甲方可以以低于乙方单价直接采购该等原材料或零部件并向乙方提供,或者要求乙方更改相关供应商。同时,因上述调整产生的价格差应从采购结算单价中扣除,扣除该价格差的起始日期以甲乙双方确认上述调整的日期为准。

  2.2.8如乙方需要为协议产品的生产向甲方采购原材料或零部件,其采购价格按协议产品价格构成明细表中的价格计算;

  2.2.9在既有产品的基础上进行结构、材料等局部改变而形成的派生协议产品,以及由甲方独立完成开发设计的新协议产品的结算价格,应按照本协议第2.2条的规定进行确定。

  第三条 订单和生产计划

  3.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市场分析、订单预测和销售库存管理。甲方可每月向乙方提供N+2, N+3的订货预测,以帮助乙方制定生产计划。但是该订货预测对双方并无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担与订货预测有关的任何损失。

  3.2在甲方下达采购订单后,如乙方对采购订单有异议,应在该订单下达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同意可对该订单进行调整。逾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乙方确认接受该订单。

  3.3就经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乙方须保证于30天内(新品首批订单为35天)将甲方订购的协议产品全部生产入仓完毕。

  3.4采购订单一经确认,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对于乙方逾期未交付的协议产品,甲方有权取消订购。由此产生的备料、仓储等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且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第11.8条的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

  3.5甲方如需对已下达的采购订单进行变更,应及时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变更通知,乙方确认后,应按该采购订单变更通知中约定的内容生产协议产品。不受前述规定所限,甲方可以对采购订单进行以下变更:

  ①订货数量的变更

  ②交货地点的变更

  ③交货日期的变更

  3.6乙方应在确认采购订单后2个工作日内,将排产计划(精确到日)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通知甲方。

  3.7在特殊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产品的生产或发货较为密集时,乙方应按甲方的具体要求向甲方即时通报最新协议产品的库存动态情况。乙方应将最新的协议产品库存动态情况以传真或电邮方式反馈给甲方。

  3.8因市场突发情况,甲方下达的紧急订单,乙方应全力争取实现。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第四条 模具

  4.1原则上乙方应自己承担费用并负责生产协议产品所需的模具、铸具、及/或夹具。但

  4.2甲方认为必要时,可以将自有模具提供给乙方,或者要求乙方为甲方新制模具。双方应另行签订《模具承揽加工协议》。

  第五条 交货

  5.1变更交付地点和方式时,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决定,可以在采购订单中确认变更。若出现延迟交货,乙方须按本协议第11.8条的规定向甲方赔偿。

  5.2乙方交货应严格以甲方采购订单为依据。交付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备件、与产品或备件有关的使用说明书、技术规格书、维修手册、维修手册、服务技术手册、易损备件明细等。乙方如未能依订单之商品规格、型号、数量、

  品质、日期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而造成交货时间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协议产品的检查、验收标准的具体要求,对协议产品进行过程检验及出厂前检验,并按产品批次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经甲方驻乙方质检人员检验合格并出具甲方质检部门签发的抽检合格报告后,乙方方能出货。甲方如果没有派驻人员检验,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或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标准检验合格后方能安排出货。

  5.3甲方的采购订单为甲方收货的唯一依据。乙方向甲方的非订单发货,甲方一律不予认可并有权予以拒收。甲方人员的非订单要货,一律视为甲方人员的个人行为,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与损失均由该甲方人员个人承担,与甲方无关。

  5.4乙方送货时应携带甲方采购订单和出厂合格检验报告,否则甲方仓库有权拒收。甲方将按甲方有效订单号办理入库,备注乙方发货单号,打印电脑入库单,并加盖甲方仓库收货单及收货人签字,此入库单方视为甲方有效收货凭证,作为双方结算依据。乙方送货交割时出现的残次机(包括但不限于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予以拒收并按实际收货数量办理入库。商品实物交付甲方验收之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收货必须以加盖甲方仓库收货专用章为准,任何未加盖甲方仓库收货专用章的单据,甲方一律不予认可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5 乙方在交货时须做好产品的防护(包括但不限于防潮、防静电、防震和防压),确保包装方式可以避免运输条件及一般装卸引起的产品不良。甲方有特殊包装要求时,乙方应按甲方认可的包装方式交付。+-

  5.6乙方送货至甲方仓库时,应自带搬运工进行卸货;如需甲方卸货的,须向甲方支付相应补贴,按照不低于/箱的标准收取,凭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指定仓库人员书面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此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物流,甲方分支机构开具发票给乙方。经乙方认可,甲方从乙方自提货物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运输、装卸等相关费用补贴,具体按当地搬运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5.7货物验收:乙方送货至甲方仓库或甲方到乙方仓库进行提货时,甲方需对货物进行现场验收。

  5.8货物的所有权自交付完成之日起转移到甲方。

  第六条 质量管理、环境保证体系

  6.1企业质量管理、环境保证体系和实验室认可

  6.1.1为确保协议产品相关的质量、环境要求,乙方应建立符合ISO 9001:20xx 及其最新版本的质量管理、环境保证体系。颁布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支持性文件,并贯彻实施。

  6.1.2乙方在生产协议产品之前,必须先获得甲方指定且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或甲方具备内审资格的人员对乙方质量管理体系和实验室认可。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相关机构的审核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和实验室审核,安排专人接待和陪同,接受对质量管理体系所涉及的部门、过程、文件、记录、人员进行审查,提供资料供审核,并应审核员要求安排相关试验。

  6.1.3甲方按照甲方的OEM厂商质量审核标准对乙方工厂进行审核,按审核结果对乙方分合格、让步接受、限期整改、淘汰四类。如被列入让步接受或限期整改类别,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通知甲方再次审核,只有审核合格后方能列入甲方的供应商名单。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审核的,视同放弃成为甲方的合格供应商,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6.1.4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再次接受审核:

  6.1.4.1连续二个月累计故障率(由于设计、制造和材料不良引起的,非因仓储原因发生的返修)>3%;或

  6.1.4.2出现批量事故;或

  6.1.4.3停产6个月以上重新生产;或

  6.1.4.4合作满1年;或

  6.1.4.5工厂人员或生产线结构发生较大变动;或

  6.1.4.6其他甲方认为乙方需要再次接受审核的情况。

  6.1.5甲方原则上应按照本协议第6.1.2条的规定,对乙方工厂进行审核,并出具由甲方负责人签发的审查报告;乙方应免费安排甲方审核人员在乙方食宿,具体审核流程按第6.1.3条的规定执行。

  6.1.6责任承担:凡上述审核结果为乙方合格的,甲方应承担审核员的费用。凡上述审核结果为乙方不合格,且被列为让步接收或限期整改并再次审核的,审核员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第二次审核完成后,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审核员费用(包括:往来交通费、审核费为人民币7500元/人·天)。甲方针对乙方的不合格项目进行二次评审且乙方仍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所有采购订单并终止本协议。

  6.2 技术和质量标准:

  6.2.1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工艺文件、技术标准组织生产。乙方生产的协议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双方共同认可的标准以及产品规格书的要求。

  6.2.2 如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发生变化,或甲方通过书面通知修改标准,乙方必须保证产品符合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甲方的质量标准。

  6.2.3 乙方应满足协议产品甲方最终销往的国家和地区所适用的针对协议产品市场准入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6.2.4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提供各种型号的合格样品各,并提供全套检测报告,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双方同意和认可的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并各保留1台作为封样。在检测过程中,双方均须派专业人员在场。同时,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双方同意和认可的有关部门的检测,若检测合格,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若检测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且甲方在将检验结果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乙方后,有权直接从乙方缴纳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甲方自行检测费为人民币20xx元/人·天,委托第三方检测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双方如对上述样品质量发生争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双方共同认可的标准、《产品规格书》的要求,结合封样样品的质量,进行综合判定。

  6.2.5协议产品及其包装、说明书中不得出现乙方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志、硬模印、标贴等。

  6.3 产品认证

  6.3.1乙方为甲方需要采购的产品,要符合国家认证证书要求,乙方产品应取得国家强制性认证(包括但不限于3C认证)证书,在甲方允许的条件下,如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完成的认证测试,乙方要全程配合提供所做测试的资料和测试样机,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3.2就已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协议产品,因甲方要求而要转为甲方产品型号,其相关工作由乙方完成,认证费用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6.3.2.1乙方主动要求进行上述变更的,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乙方承担。

  6.3.2.2以上所有变更均应在相关认证工作完成后方可应用于协议产品。

  6.3.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有与协议产品有关的产品认证证书、申请认证资料、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

  6.4质量控制

  6.4.1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或双方确认的技术文件资料等要求,制作样品,完成必要的型式试验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进行50台到100台的小批试产。小批试产的协议产品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后(甲方判断必要时还需进行型式试验并通过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乙方须向甲方免费提供测试场地和小批量生产样机 台,进行模拟用户使用体验。

  6.4.2在协议产品批量生产期间,乙方应统计整机装配、关键工序、主要零部件的质量信息,每周或按甲方要求反馈给甲方质量管理人员。如发生涉及产品质量的重大紧急问题,应立即向甲方通报。

  6.4.3甲方有权向乙方派驻驻厂人员并对乙方的产品、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装配过程随时进行检查,乙方应予配合,并免费安排厂内食宿。凡检查过程中需要乙方提供人员、设备、试验室的,乙方应积极支持,并应甲方驻厂人员要求安

合作协议书 篇8

  甲方:

  电话: 传真:

  e-mail: 网址:

  地址:

  乙方:

  电话: 传真:

  e-mail: 网址:

  地址: 本协议作为《nps在线支付合作协议》的附件,与《nps在线支付合作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为了给商户提供更多的支付卡种,满足客户需求,完善nps在线支付的网上支付服务体系。甲方与乙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双方共同发展国内电子商务之外币信用卡(以下简称“外币卡”),网上支付业务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风险说明

  外币卡都采取信用制识别方式。但由于国内的信用体制尚不完善,因此在乙方使用甲方的网上支付平台及清算系统开展电子商务服务时,可能会遇到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盗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支付或持卡人因各种原因拒绝付款(简称:拒付)等风险,进而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须独立承担因本补充协议第二条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引发的相关责任。

  第二条 银行拒付或索回款项说明

  (一) 银行拒付

  银行在任何时候都有权根据持卡人的请求拒绝或索回向甲方支付的电子商务交易的全部或部分款项。国际信用卡组织规定:在下述情况下,即使银行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其仍有权立刻要求甲方退还款项,相应地,甲方也会向乙方索回其款项。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

  1、甲方没能获取授权或在获取电子商务交易授权的过程中,甲方向银行提供的持卡人姓名或账号发生错误;

  2、导致电子商务交易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任何原因;

  3、电子商务交易中有任何偏离本协议条款的情形;

  4、电子商务交易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被全部或部分拒绝或退回,或电子商务交易全部或部分被持卡人有效取消或终止;

  5、在电子商务交易中销售或提供的任何商品和/或服务违反了法律或任何政府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的规定或条例;

  6、乙方根本没能提供商品和/或服务,或所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务没能让持卡人满意;

  7、乙方未能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电子商务交易的证据;

  8、乙方按正常的合理警惕,应该意识到持卡人正在使用的卡属伪造或盗窃的,应该拒绝该电子商务交易;发卡行发现电子商务交易有上述或其它可疑情形时,有权拒绝处理乙方提交的电子商务交易。

  9、乙方向持卡人收取的价格超过乙方以现金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务所收取的价格;

  10、持卡人对电子商务交易包含的商品和/或服务的性质、质量或数量有争议;

  11、持卡人有理由对电子商务交易或其包含的商品和/或服务的销售或提出异议或否认;

  12、持卡人书面投诉,称其并未实施或授权电子商务交易。

  (二) 索回款项

  1、在发生但不限于下述情况时,甲方将向乙方索回相关款项。

  (1)按照国际信用卡组织的规定:商户的当月拒付款额不得超过当月外币交易总额的2%,否则将克以罚款处理。由于乙方发生的风险交易数额超过该规定要求而导致国际信用卡组织对甲方予以罚款处理时,此罚款转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向乙方索回款项。

合作协议书 篇9

  甲方:《xx》摄制组

  乙方:

  现因甲方拍摄电视连续剧《xx》使用乙方场地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场地位置

  二、甲方使用乙方场景的时间为:自月日至月日天。该使用时间如有变化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三、乙方为支持甲方拍摄,同意甲方可无偿使用乙方上述场地,并全力给予相关的器材设备的帮助。甲方为对乙方的支持表示感谢,将在本剧的每集片尾字幕中打出乙方单位全称,给予鸣谢。字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乙方参加甲方拍摄之有台词人员,甲方将本剧片尾的“参加拍摄”一栏中给予署名。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场地时发生的水、电、办公用具等的消耗甲方在场地使用结束时给予相应的费用补偿。如甲方在拍摄期间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设施及场地的损坏或污染,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和照价赔偿。对乙方派往甲方每日协助工作的两名乙方人员,甲方按每人每日人民币伍拾元给予补助,并在乙方场地拍摄结束时一次付给。

  五、甲方在使用乙方场地进行拍摄时,不得在剧中有对乙方名誉造成损害之情节。同时乙方不应干扰或中止甲方的正常拍摄。

  六、甲乙双方如有违约,除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如能继续履行时,应完成本合同的内容。

  七、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xx》摄制组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20xx年x月x日日期: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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