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协议书

时间:2020-11-13 21:40:2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出资协议书4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那么相关的协议书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出资协议书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出资协议书4篇

出资协议书 篇1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等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刊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如下:

  注册资本中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或首期出资)证明书。

  第七条拟在适当时机,对内部员工转让不超过30%的合同优先股份。合同优先股份的权力和义务:

  a、合同优先股份不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

  b、享有股份购买、退出的自由;

  c、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d、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e、每年享有5%的保底奖励;

  F、合同优先股份不得向第三方买卖、抵押、转让或质押,双方另约定除外。

  第五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时间

  第八条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期出资额应在公司设立之时,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之内缴足)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十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起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 修改公司章程。

  (12)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五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才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 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驶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出资协议书 篇2

  投资协议由: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身份证号: ,籍贯

  乙方:,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投资经营项目:

  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壹佰万元。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及手机网络工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页设计、制作;网络工程;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产品画册、包装、标识设计、制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办公用品、百货、服务器、电脑配件批发、零售;

  第三条:法人及运营:

  公司注册法人由 担任,公司由乙方管理、运营。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利了解乙方运营项目及运营情况,有义务向乙方提出运营建议,积极支持乙方运营工作。

  2. 甲方为乙方出资万元现金作为公司项目启动资金(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及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注册资金(公司注册结束后归还)。

  3.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每年贰拾万元人民币的利润分红。

  第五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七条:协议解除:

  1、 一方双方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 一方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八条:不可抗力因素: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

  以上不可抗力因素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运营,则本合作协议自动中止,直到恢复正常运营为止。

  第九条:其它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及乙方各持一份。

  3、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年日止。

  4、 本协议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则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签订续约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出资协议书 篇3

  投资入股协议书 本协议的投资方分别为: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新的投资人与甲方共同经营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陆拾万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 乙方根据公司建设厂房、采购设备的进度以及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情况适时的向公司注入以上出资。 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依上述两项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条 入股及股份的转让 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后,方视为乙方业已入股,成为公司股东。乙方转让股份,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且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第三条 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 、依据30%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

  3 、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后,若由于公司清偿乙方成为股东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和业务工作。

  5 、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第四条 承诺 甲方承诺,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系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若甲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书共两份,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出资协议书 篇4

  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员工

  此协议本着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为建立健全全公司的利益分配体系,更加激励和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稳定性,进一步加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使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实现共同发展,特此以下协议:

  一、入股的条件及对象:

  1. 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个人自愿申请,上级主管审批同意,经董事长认可方可入股;

  2. 以中高层管理人员为主,基层员工为辅为入股对象的指导思想。

  二、员工内部持股股份的性质

  1. 该股份享受企业该年度纯利润的受益权,可以参与分红。

  2. 该股份享受企业经营状况的知情权。

  3. 该股份不享受企业的管理权,管理权由公司董事会按职务分配。

  三、入股政策

  1. 所入股的结算单位名称

  2. 所入股结算单位的每股金额

  3. 所入股的股份上限

  4. 本次入股的股份金额 占 %

  5.入股资金一次性支付方式,入股资金作为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四、分红政策

  1. 年度纯利润的计算办法:结算单位该财政年度的总收入-该财政年度的总成本=该财政年度纯利润。成本包括:工资、佣金、房租、税收、经营费用(差旅费、通讯费等),等其他开支。

  2. 分红的计算方法:年度纯利润的50%为当年的分红,另外50%利润进入该公司储备金,股东按入股比例计算分红。

  3. 分红的时间及次数:每年阳历1月1日-12月31日年度结算后,1月内分红,一年一次。

  4. 每半年开一次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公布企业经营情况,及纯利润的情况。

  5. 如公司亏损则不分红。

  6. 股改不是发福利,已入股的公司骨干,如未能有效行驶股东权利或义务,或不能完成公司赋予的任务,报董事会审议,可以减股或赎回股权。

  五、退出政策

  1. 转让时股本金按当时所在公司盈亏的净资产核算。

  2. 转让时要有董事会通过,否则不得转让。

  3. 五年内离职的只退还股本金,五年以后离职的双倍退还本金。

  4. 入股员工离职后,三年内不得在同区域参与、投资相同或相似行业,否则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六、保密协议:本协议书为公司最高商业机密,所有股东必须有保密责任,一旦发现泄密,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其余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经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入股款到账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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