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协议书

时间:2021-02-27 08:20:54 聘任书 我要投稿

【精华】聘任协议书三篇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协议书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书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协议书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聘任协议书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聘任协议书三篇

聘任协议书 篇1

  (以下简称甲方)聘用_________先生

  (以下简称乙方)作为甲方技术专家。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但需保持通讯畅通。

  一、甲方承诺:

  1.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技术专家开展给报酬,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总金额为元,支付方式为 。

  2、鉴于乙方是兼职工作的原因,甲方不为乙方办理任何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不承担乙方出现的任何意外赔偿责任。

  二、乙方承诺:

  1.遵守甲方相关管理程序的规定。

  2.本人同意在聘用期间发生意外时,按协议第二项中的第2条执行。

  3.乙方在兼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其与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和本职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对甲方的经营、管理及信息等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均属甲方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离职后仍承担兼职期间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秘密信息的义务。

  三、协议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协议期满;

  2、乙方在聘用间患病或负伤,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协议终止。

  四、工作交接;

  本协议自甲方压覆的三个探矿权评估和赔偿工作结束后终止。

  五、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技术专家(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聘任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____年。自成功注册之日(建设部网站公布的日期为准)起满周年止。甲方共支付乙方报酬____元。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工程师职称证书、乙方一寸彩色相片5张(或电子版照片),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要求提供原件)。甲方收到乙方证书时,应支付乙方证件押金________整。如不能成功注册,则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支付的证件押金,甲方在收到退还押金的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所有证件退还给乙方。注册成功后,证件押金自动转为应给乙方的报酬一部分。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在协议期内由甲方保管,执业印章及其他原件注册完毕3日内归还乙方保管(解聘证明注册时由建设主管部门收取,注册成功后不会退还)。

  三、自成功注册之日(以建设部网站公示为准)2日内,甲方应即时支付给乙方当年度报酬余款____元。上述金额包括了聘用工资等所有按国家法律法规应支付的费用。个人所得税由甲方缴纳。

  四、聘用期间,乙方应配合进行每年的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以保证注册证书的正常使用及满足乙方今后转注册的条件。

  五、聘用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均为原件)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第三方注册、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3、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或其他业务需要乙方提供相关俱证书原件的,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不得有任何推诿行为。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所有差旅费由甲方支付,差旅费标准为硬卧或客车,食宿由甲方提供,并给予每天一百元的补助。

  4、乙方对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情况有保密的义务;

  六、聘用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资质证书及注册证书完好无损;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书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承担重新办证的全部费用,并在补办过程中给予乙方全力支援;学历证书丢失的,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20xx元;资格证、注册证因甲方过错被吊销的,甲方赔付乙方20000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发生的,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时准额支付费用(本协议中的所有费用币种均为人民币);

  3、协议履行完毕后,出具乙方解聘证明、完整归还证书;

  4、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变更注册到其他单位,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就位、年检及主管部门检查需要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证件作其他用途;否则,由此出现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七、履约期内,如乙方需取回证书暂用(不得进行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且在约定期限内归还。若证书正在使用,则需等甲方使用完毕后方能暂时领用。

  八、解聘、续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利益,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解聘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甲方不得要求返回已经支付的证书使用费。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如无法达成续约,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的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并按要求为乙方办理解聘证明以及办理建造师注册变更等相关手续。

  九、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赔偿造成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随时中止本协议并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自动失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

聘任协议书 篇3

  甲方:赣州市南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民事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为缓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力量不足的突出矛盾,甲方同意聘任乙方为甲方的兼职仲裁员,并向乙方发放聘书。

  第二条 聘期为一年。聘期满后根据需要和乙方的考核情况可以续聘。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故双方间的法律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甲方无需为乙方缴交工伤、医疗、生育、失业、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也无需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等规定支付乙方津贴、补贴、奖金等劳动待遇。

  第四条 聘期内,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办案所需的办公场所(主要为仲裁庭和办公室),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电话等);

  (二)根据办案数量和质量获得劳务费。劳务费标准根据《江西省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每人每案200元,若聘期内上级通过有关规定对办案补助标准进行调整的,乙方的办案劳务费根据规定同步调整。

  (三)依法依规进行办案,有权拒绝聘任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及其领导发出的有违法律法规的指令。

  (四)享有与甲方专职仲裁员同等的培训、受教育的权利。

  (五)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根据甲方指导,自行安排有关文书的送达、开庭及书写法律文书的时间。

  (六)在聘期内,若甲方不按规定或约定支付劳务费、不按要求提供办案所需必要条件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 聘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聘任期间不得在本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案件中担任代理人。

  (二)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根据法定标准和甲方指定的合理标准办结甲方交办的案件。

  (三)乙方在办案时需独立完成以下工作后方可结案:

  1、从甲方立案人员中接受案件并签名确认:

  2、根据甲方指导安排案件开庭时间及法定期限内完成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及答辩通知书等文书的送达事宜;

  3、在庭审中以仲裁员身份参与审理案件;

  4、书写调解或裁决法律文书;

  5、依法将调解或裁决法律文书送达至相关当事人;

  6、根据上级规范性文件及甲方指定的合理标准将案卷进行归档。

  (四)乙方在办案过程中,应爱护和合理使用办案场所及相关物品,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场所或物品毁坏的,应照价赔偿。

  (五)维护甲方名誉和荣誉,若因乙方的不当言行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应通过赔礼道歉等方式以恢复甲方名誉或荣誉等。

  第六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解除聘任合同:

  (一)严重违反庭审纪律的;

  (二)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审理期限内完成办案任务的;

  (三)因工作失职造成仲裁案件材料被盗、丢失、损毁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仲裁员培训的;

  (五)其他不认真履行仲裁职责的行为。

  第七条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予以解聘:

  (一)因个人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兼职仲裁员;

  (二)聘期内未能完成年度办案任务的;

  (三)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32条规定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四)在聘期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有玩忽职守、滥用权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因上述第(三)、(四)项原因解聘的兼职仲裁员,甲方今后不再聘任。

  第八条解聘由甲方的办案机构仲裁院提出,报经甲方同意后予以解聘。甲方对被解聘的兼职仲裁员,给予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按月支付兼职仲裁员的办案劳务费。以当月结案数为计算基数,当月劳务费于次月的20日前予以发放。

  第十条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办案或从事与办案有关的事宜时以及因其他意外事故受到伤害的,保险赔付责任外的损失甲方不再负担。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未尽事宜,适用《江西省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关规范性文件未作规定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