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9-09 09:07:37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租赁合同10篇(集合)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租赁合同10篇(集合)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房(甲方):创业大厦物管中心

  承租方(乙方):果然食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创业市创业大厦区(县)43座1楼111室。

  该房屋为:楼房3室1厅2卫,平房3间,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使用面积200平方米,装修状况:已装修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一)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

  权证,证书编号为:316585365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办公室租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营业执照及房屋所有权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真实有效的身份

  第二条 承租房屋

  甲方将创业大厦43座1楼111室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场所使用。

  第三条 承租期限

  (一) 租赁期限自20xx-11-25起至20xx-11-25止,共6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或口头通知对方。

  第四条 房屋租金

  (一)该房屋租金(含物业管理费用)合计为为10,000.00元/季,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初支付当季度的'租金。

  (二)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乙方应在 中国建设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

  (三)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负责房屋的日常保养与维修,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由甲方及时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 如乙方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行为或乙方的行为构成了根本违法,甲方有权单独终止合同。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在承租期间,对其房屋享有使用权,不能擅自转租、转让给他人,不准改变用途,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已承租的用房。

  (二) 乙方对承租房屋负责保护各种设施完好,不准随意拆改建筑结构与设施,如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如需进行房屋装修,应将方案报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 如乙方因特殊原因需停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第七条 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责人(盖章):创业大厦物管中心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张果果,刘亚英,孙儒翔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现已履行了三年,根据合同约定后两年的租金需双方另行协商,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价格等续租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1)房屋租期及租金

  1、乙方继续租赁甲方房屋五年,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租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每年租金_________元(大写捌拾万元),包括_________元消费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每年租金_________元(大写捌拾万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元消费卡。

  (2)租金支付期限

  乙方应于每年到期前一个月的_________日前(即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租金的_________%,剩余租金应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

  (3)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为《房屋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承租方):深圳希思医疗美容医院电话:0755-61921322(66808888) 乙方代理人:余华平 电话:134 1005 9566

  房屋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龙园山庄13栋808室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租房地点:甲方同意把 罗湖区龙园山庄13栋808 室的房屋租借給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 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仅为住宿所用

  三、 租期:自 20xx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 租金:每月 元RMB,大写:仟 佰元整

  五、 租房押金:本次合同不再另外支付押金,按上次的协议继承租房押金,租房终止后,凭甲方所开具的押金收据,将上次的租房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六、 付款方式:1、乙方每一个月通过甲方提供的`银行账号,转账的方式支付一次租金,共支付 元RMB,大写:仟 佰元整

  七、 补充条约与之前一致。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预出租方(甲方):_________[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无锡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号/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二)[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预租]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

  )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该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5.3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___月的;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房产(屋), 200 m2(建筑面积)出租给乙方作 公司注册及办公 (用途)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至止。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8 日前支付给乙方,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

  四、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由甲方保管,在租赁期满或合法解除合同时,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的,甲方将保证金本金退回乙方或抵偿租金。

  五、甲方出租的房屋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在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正常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协助。因房屋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或延误维修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六、租赁期内,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除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之外,均属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月租金的 2 倍至 3 倍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属乙

  方违约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拖欠租金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按拖欠金额相应租金天数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八、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并可终止合同或变更相应条款。

  九、租赁房屋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十、租赁期内,房屋的转租、拆改建、合同的变更或提前解除以及期满后的续约等有关事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如需转让已出租的房屋的,须提前三个月书面知会乙方。抵押该房屋的,须提前 90 日书面通知乙方,不通知的视为违约。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签字或盖章) 承租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 日 日期:年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区 路/街(巷、里)116号房号的房地产(粤房地证字)出租给乙方作 办公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 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 期 限 月租金额(帀种: 人民币)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元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月(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 (月、季、年)的第10日前按 现金或者转账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帀)¥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现状交楼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15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自行装修间隔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60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但该房屋具有《广州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

  条第 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 条款义务,予以注记。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

  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关键词】 划拨土地房屋用途 合同效力

  一、引 言

  房屋租赁作为一种让渡房屋使用权的一种民事行为,对于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活跃市场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有企业改制高潮渐远,事业单位改制日益提上日程,将释放出大量的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进入市场。众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后,仍然保留了房屋所占用国有土地的划拨性质。作为市场主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后的公司,从物尽其用和追求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必然将闲置的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以获利。本文拟以笔者代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作为切入点,对改变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效力作初步分析,以抛砖引玉,与司法实务人士进行交流和探讨。

  二、案件始末

  位于武汉中心城区的某文化创意园,由武汉某汽车修造公司经营,名为文化创意园实为商业街,聚集了多家餐饮、服装企业。武汉某餐饮公司承租其中1000余平方米用于经营海鲜酒楼,后租赁双方因房屋租金发生纠纷,汽车修造公司将该餐饮公司诉至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律师,凭借多年为国土规划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判断承租房屋原为国有汽车修造企业厂房,所占用的土地应为划拨工业用地,房屋性质应该为工业、交通用房。若出租房改变了土地和房屋用途,则租赁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存在合同无效的可能性。随后,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人向国土和房产管理部门调取了出租房屋土地及房产证,证实了前述推定,确认出租房屋所涉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设计用途为工业交通仓储用房的事实。

  在获取上述证据后,笔者建议餐饮公司以出租方擅自改变土地和房屋用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并判令出租方赔偿承租方的装修损失二百余万元。经开庭审理,某区法院认为出租房已经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判决驳回餐饮公司的反诉请求。目前,餐饮公司已经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司法审判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一)司法审判现状

  基于对上述某区法院判决的疑问,笔者查阅了各地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发现各地法院对于改变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判决结果及其判决依据缺乏基本统一的尺度和标准,甚至同一法院对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也截然迥异,令人无所适从。各地法院判决结果和判决依据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1、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承租人反诉某汽车修造公司擅自改变划拨土地及房屋用途,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的案件数起,一律以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驳回反诉人的反诉请求,但并未对《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是否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进行进一步阐释,缺乏说理的深度,不能产生令人信服的法律效果。

  2、广东佛山市某区人民法院的判决[①],认为《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及《物权法》等法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旨在调整土地使用者利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其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建设单位,并非旨在规范和调整房屋建成后的利用和处分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对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作出了截然不同的法律认定。在昆明市消防支队上诉重庆市垫江复合保温材料总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②]判决认定,出租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房屋性质的出租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强制性规定,其《租赁协议书》无效。昆明消防支队房屋出租行为具有改变土地用途的性质,是违法行为,无论是否上缴租金中的土地收益部分,均不能使《租赁协议书》有效。但颇具戏剧性的是,时隔不到一年,对兰州红丽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诉甘肃诚信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却以(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③]判决认定,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其判决理由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房屋所有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按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

  (二)成因分析

  1.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强制性规定究竟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还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理解不一对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肯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经相关土地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从土地用途管制角度对土地使用者应按规划用途使用土地的行政管理性要求。违反该规定,仅导致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不必然导致改变划拨土用途的租赁合同无效。其法律依据是《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与之配套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未禁止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只要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中上缴国家,并不损害国家利益。

  对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否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则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系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其目的在于否定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以引导民商事主体遵循我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既定土地用途合理使用土地,否则,土地用途管制将形同虚设。同时,由于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员、精力主动强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其监管只能是被动监管,即主要依赖于出租人自觉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但基于趋利避害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能,大多数出租人不会主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因此,寄望于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有所有权人以国家利益为大局,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部分上缴国家,是不切实际。

  2. 未区分划拨土地上房屋现状用途出租和改变房屋用途出租的法律性质

  有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下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的出租合同效力的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只要经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满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以及按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出租房屋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条件,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即可出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只要房屋所有权人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即可出租。

  笔者认为,《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所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主要为划拨土地上房屋现状用途下的房屋出租行为,而不包括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理由如下:

  (1)我国实行房地一体主义,不仅房屋和土地的物权归属应适用该规则,房屋和土地的用途亦应遵循该基本规则,土地用途直接决定房屋用途。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同时,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综上可知,房屋建设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应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进行建设。因此,土地用途直接和终局的决定房屋用途,改变房屋用途,其实质是改变了土地用途。

  (2)我国对土地用途实行严格的管制制度,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任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应当履行法定的审批程序,即须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还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经得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经过上述程序改变土地用途后,还应在土地登记主管部门作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3)划拨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或以极低的对价获得的土地,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必须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对使用主体和特定用途的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第四条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权转让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等不再符合本目录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因此,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其本质是改变了划拨土地的用途,已经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应当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用地。

  3. 法不责众的心态

  部分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大量存在,不仅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该种情形,大量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也存在该种情况,还有大量国有企业改制后国有控股、民营企业因按相关政策保留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划拨性质,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获利。因此,若否定改变划拨土地

  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无疑会给既有的租赁业态造成巨大冲击,牵涉面广,涉及的利益群体众多,与当前高度重视审判社会效果的司法裁判指导思想相悖。反之,从物尽其用的角度出发,对该类房屋租赁合同效力予以肯定,符合鼓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裁判指导思想。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同样缺乏依据。作为由国家财政负担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司法机关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同于一般的商事主体。因此,尽管其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系民事行为,但不应以对一般的民商事主体之间合同纠纷所总结出来的尽量促成交易和维持合同效力的民商事审判指导思想来认定其出租行为的效力。而更应从是否凡违反《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角度认定其效力。此外,以司法裁判形式否定上述租赁合同的效力,反而更有利于严格限制部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滥用土地划拨的政策肆意圈地,建设严重超过自身实际需要的房屋面积出租牟利的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四、对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再认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只有违反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导致合同无效。但如何识别和认定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定,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具体的标准。学界通说认为,应从如下标准判断和识别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范:一是审查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二是审查违反强制性规定是否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审查其立法目的是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还是禁止行为本身;四是审查强制性规定的调整对象,即强制性规定针对的是行为方式还是行为结果,是针对准入资格还是行为内容。

  综合以上识别标准,笔者认为,《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五十六条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和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首先,从其立法目的来看,上述规定原则上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行为本身,并严格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结果的实现,仅在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才能改变土地用途。其次,不同用途的土地价值差异巨大,擅自将划拨土地用作不符合《划拨土地目录》规定的用途,逃避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将《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认定为效力性强执行规定,更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立法本意。

  五、建 议

  虽然,《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是否应一概否认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则应持谨慎态度。笔者认为,应当区分改变后的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分别处理。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因其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可以参照合同效力补正制度,即以是否在一审法庭辩论前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若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行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获得土地主管部门和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的,并且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的,可以认定租赁合同有效。肯定该种情形下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亦符合鼓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司法审判理念。

  六、结 语

  综上所述,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对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应视其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区别对待,而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处理。否则,难以在追求和实现法律正义的同时,获得较好的审判社会效果。

  参考文献:

  [①] 加陆勇山律师的文章《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租赁合同不会必然导致无效》;

  [②] 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12月19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

  [③]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8月16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市场变化,双方可协商调整租金;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4.物业管理费;5.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拥有的房屋与场地一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总使用面积约为 平方米。

  2、该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场(绿)地,道路归乙方使用(附件一:《租赁范围平面图》)。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甲方于 年 月日前将本合同项下所约定的房屋及设施交付

  给乙方使用。

  2、该房屋租赁期为_ _年。自_ _年_ 月日起至 _年 月 日止。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医疗活动使用。年租金为每年 万元 人民币。(其中房屋租赁费为 万元 人民币/年,土地租赁费为万元 人民币/年)。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合同期满乙方仍需租赁该房屋,则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请求,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在同等价格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否则,合同期届满,乙方应无条件迁出。如双方同意继续租赁则应当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租金为半年一付,第一次支付为 年 月 日,以后以此类推。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 租赁期间其他费用约定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租赁范围内的水、电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更新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按实际使用量支付。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 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12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乙方所租赁的房屋,只能做为医疗用房,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2、在租赁期限内,医疗活动所需的垃圾回收、污水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不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情况下,根据需要可对场地、房屋进行设计、装修。若影响承重发生意外,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乙方根据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该房产的建筑、结构和消防、水、电、气等竣工图及其他工程技术资料,甲方应尽量提供,以便于乙方顺利装修或取得有关部门许可证。

  4、在该房屋保修期内,甲方负责通知施工单位对房屋进行保修。但乙方装修部份除外。

  5、如遇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6、租赁期满后,房屋装潢无偿归甲方所有,但乙方购买的可移动设备由乙方搬走。

  7、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或所在辖区规划需拆该房屋,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分享各自所投资部分的赔偿金额,拆迁补偿归甲方所有,但装修补偿和造成营业损失补偿归乙方所有

  8、乙方开业所需的营业执照等政府批文由乙方办理,甲方应提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等所需的土地及房产证明资料。

  9、乙方在租赁期间因使用不当或其他因素致使甲方房屋或设施损坏的,或虽经甲方同意但由于乙方装潢房屋不当造成甲方的房屋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当给予修复。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日按年租金的万分之八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经乙方催告后30天内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损失。若因房屋交付时间推迟,则租金起算日顺延。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除按约定支付约定租金外,乙方每日按逾期租金的万分之八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甲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损失,逾期90天以上,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租赁期间,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另一方单方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偿付另一方合同未履行期限租金总额的10%的违约金,未履行期限的租金总和不计利息。

  4、租赁期间,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相当于当年租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及附件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房屋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居住/办公。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_元/月(大写:每月人民币______元整)。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为头付款且每______支付一次;自合同生效日起,每______个月为一期;第一期及保证金(见合同第五条约定)于合同签订之日交付,以后每期租金在该期开始前一个月支付,也可提前支付。

  如乙方未能如期支付下一期的租金,甲方视乙方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就行处理。

  当月租赁时间未满______天时按半个月计算;超过______天时按一个整月计算。

  第五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保证金金额为: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元整)。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租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价的调整

  (一)如遇到周边房租发生调整时,则甲方将相应调整租金标准。

  (二)甲方在调整房租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三)对于房租的调整,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乙方不能接受时,乙方应在____天之内退房。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该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校验签字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保证房屋及各设施、物品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复或补充,否则甲方将按原价2—3倍价格从押金中扣除。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

  (一)日常的房屋及室内设施的维修费用由乙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管理房屋及室内设施、物品的损失和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就行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或所在小区内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电、燃气、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

  (二)甲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第十条转租及续租

  (一)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租赁金及保证金。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转让交接,水、电、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乙双方欲在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五)乙方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

  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

  基础上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终止租赁合同。甲方未按约定交付该房屋,乙方有权收回已交付租金及保证金。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经双方共同确认认可,乙方可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一)开始租赁时的水、电、燃气等表状况:

  (1)水表:______度;(2)电表:______度;(3)燃气表:______度;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所欠费用加纳齐全,并得到甲方认可。

  (二)乙方应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1份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及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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