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9-02 08:09:05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优秀】房屋租赁合同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优秀】房屋租赁合同5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各方应恪守执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座落地址: 。

  第二条

  第三条 租赁房屋面积:租金计算实际以房产证载明面积为准)。

  第四条 租赁房租期

  甲方给予乙方租赁房屋的免租期(装修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乙方租赁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乙方在免租期内可以进场装修及安装自用设备,并可营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的装修行为不得损害其它商户、业主的权益,并遵守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方对装修管理的要求。

  第六条 计算租赁费用的依据:以产权证所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

  第七条 租赁费用所含费用项目:房屋租金+设施设备使用费(电梯等公用设施)。

  第八条 租赁费用标准

  1、租赁费用计算公式为:第一层单位租赁费标准为元/㎡·月,其余各层单位租赁费标准为元/㎡·月(注:该租赁费用包含房屋租金和设备使用费)。

  2、房屋租金每年递增%。

  3、免租期满后起至第十年的租赁费用为:

  A、 至年租赁费用标准为: ;

  其他楼层 .

  B、 至 年租赁费用标准为: 元/㎡·月;

  C、至 年租赁费用标准为: 元/㎡·月;

  ……

  第九条 租赁费用支付原则为:

  按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前五年按每半年的方式支付(6个月为一个计租期),后五年按每年度的方式支付(12个月为一个计租期)。

  第十条 租赁费用支付时间、方式及逾期付款责任

  1、租赁费用支付时间:乙方应于免租期期满前30日内支付本合同第一个计租期租赁费用;此后在前一计租期期满前30日内,主动向甲方支付下一计租期租赁费用。

  乙方租赁费用以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甲方指定账户为:户名: ;开户行: ;账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所付租赁费用及物业相关费用的七日内向乙方出具发票。

  2、乙方若未按时向甲方全额支付租金的,甲方给予乙方20日的宽限期。逾期超过宽限期的,从超过宽限期之日起以逾期未付金额按日 1 ‰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租赁合同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缴纳本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正(大写人民币:万元整);该万元在免租期结束时抵作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费,如抵扣首期租赁费后有结余,则顺延抵扣下一期的租赁费。

  第十二条 租赁房屋广告位的确认和使用

  1、在租赁期内,乙方设立、悬挂招牌、灯箱等广告设施,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得用于其他与乙方经营范围无关的广告发布。

  2、乙方使用的广告位置由乙方在租赁的物业上自行安排.

  3、乙方设立广告的,应自行办理广告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 租赁房屋交付标准及配套设施使用

  1、甲方承诺:自己拥有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对外出租,保证租赁房屋质量和消防验收合格并无任何问题,权属清楚,无查封情形,无权利瑕疵,且租赁房屋与第三方无相邻权纠纷、工程欠款纠纷等纠纷,能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2、甲方向乙方交纳的房屋为清水房,该租赁房屋的配套设施提供并达到以下标准:

  (1)甲方提供独立的水、电表,且电力供应达到乙方的用电负荷要求(仅限于乙方使用,现提供 KW负荷以上);供水主管管径按标准提供。

  (2)甲方提供电梯 部。

  (3)水电管线已接入水电供应网。

  (4)污水处理,接入 污水处理网。

  (5)乙方装饰装修设计完成后甲方依据乙方设计报消防审核验收(乙方设计需符合消防设计规范),消防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时间

  1、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交付乙方并办理正式的交付手续。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乙方有权拒收,但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拒收理由,未能提交或拒收理由不能成立,视为乙方对甲方交付房屋无异议。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的,则乙方的免租期(装修期)顺延。

  第十五条 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

  1、乙方自行投资并有权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并安装相应设施设备,但要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时须事先经甲方同意,且不得侵犯其他商户或业主的相邻权益或公共权益。

  2、乙方在不影响甲方和任何第三方的使用、经营及相关利益;不影响房屋质量、符合消防的前提下,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消防等装修所涉及的一切手续均应事先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并送甲方备案,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所涉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本合同期满后,并有义务保证该房屋装修的完整性。

  3、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或解除后,乙方装修房屋及经营所投入的设备、物资、可拆卸的装饰物归乙方所有,但必须保持租赁房屋主体建筑的完整性。

  4、在乙方装修完工后,由甲方办理消防手续并取得消防部门的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并将合格证明交乙方备案。

  第十六条 租赁房屋他项权利声明

  租赁房屋现抵押状况:无抵押。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需抵押租赁房屋的,应经乙方同意。还应向抵押权人告知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的事实,并不得因此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履行。且保证该抵押不影响乙方对租赁房屋的使用。

  第十七条 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维修、维护责任

  1、租赁房屋的房屋结构质量的维修、检查义务、消防义务由甲方承担。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应当每年进行一次例行的租赁房屋安全检查,并及时履行维修责任,乙方对甲方的维修工作应予积极配合。

  2、若乙方在经营中发现租赁房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的24小时内进行维修。若甲方未按本条约定及时履行前述租赁房屋维修义务的 ,乙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从缴房屋租金中直接抵扣。

  3、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损害房屋的主体结构安全,如出现有损结构安全的行为,其出现的后果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4、如乙方在装修及经营期间破坏了房屋的结构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自行承担费用,给甲方物业造成损失的.并给予赔偿。

  5、消防、供电设备、给排水系统在租赁期间由甲方负责维修维护。

  第十八条 租赁房屋的使用、转租及经营权条款

  1、乙方租赁房屋用途为营业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开办医院等营业),不得使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2、租赁期间,乙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分租他人。并将转(分)租事宜向甲方备案,乙方和转(分)承租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可以合作、合资等形式与第三方合作经营。乙方应将所有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的合同交甲方备案,乙方和合作、合资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合作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

  4、乙方使用租赁房应符合相关环境卫生、治安管理秩序的要求并为合法经营的项目且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并配合相关行政主管履行相关综合治理责任。

  5、对于乙方需要在公共部分通行、搞促销活动的,甲方应予以支持。但乙方应自行协调相关单位关系,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将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资产转让给第三方,转让后的财产所有权人享有甲方的权利,承担甲方的义务。但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因租赁房屋出卖后所有权改变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即不得提前解除或变更本合同的履行,租赁房屋的受让方应承担本合同甲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如因甲方转让出租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2、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对出租房屋、水、电、气等设备的安全及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限期整改,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是自然损耗造成的,则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及相关资产,乙方应按期归还。

  4、除本合同有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承租房屋的正常使用。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办理相关证照所需的手续和资料。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将租赁房屋和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第二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为其在租赁房屋内进行经营取得一切必要的合法证件,并在租赁期内依法经营。

  2、乙方应合理使用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设备,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3、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及资产只有使用权。租赁期内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租赁房屋及资产进行转租、分租,并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不得用甲方的租赁房屋及附属资产(不含乙方所有的设施设备)进行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对在租赁期间自行增加的电梯、消防设施设备、电器等设施、设备应定期保养,确保正常使用状态。

  5、乙方对租赁的设备,若无法正常使用,可以向甲方提出处理意见,若需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原旧设备交甲方处理。若甲方拒绝更换的,乙方可以自行更换,其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从应缴的租金中扣除。

  6、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和其他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 费用的承担与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医院在经营过程中,甲方将会对物业进行科学管理,经双方协商,甲方免收物业管理费。乙方租赁物业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水电气费:根据国家规定和物业管理标准,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在装修或经营过程中使用不当导致租赁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是属于房屋结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居住,居住人数为:3人,最多不超过5人。

  (二)乙方居住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留存,同时乙方居住人员有外地来乌人员的,需在3日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12个月。甲方应于 年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1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现金,人民币 元/月(大写: 佰元/月)

  支付方式:先付后用,每次支付需一次性付三个月租金,各期租金支付日期:20 年月 日, 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二)押金:人民币: 仟 佰元整 (: ) 。甲方收到乙方押金时,需向乙方提供收据(条)。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1至13项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 供暖费(4)电话费(5)上网费(6)电视收视费(7)燃气费(8) 煤气费(9)物业管理费(10)房屋租赁税费

  (11)卫生费(12)车位费(13)室内设施维修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维修及养护责任。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可以修复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不能维修的,乙方应按照损赔表(见附表一)照价对甲方进行赔偿。

  2、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3、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乙方承担,所有权属甲方。

  5、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日期支付租金延迟达1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300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骚扰、吵闹严重干扰楼上楼下、左邻右舍休息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第3、4、5、6、7约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约,除不返还预付的房租和押金外,还应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更改租金及支付方式,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三)乙方逾期交付租金达5日的,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5%,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四)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5%,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5%,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六)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出卖房屋,乙方有权责令甲方停止出卖行为,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七)甲方在租赁期内解约,必须提前10日,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乙方腾让房屋。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八)乙方在租赁期内解约,必须提前10日,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甲方验收房屋。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宜

  (一)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依照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条款进行验收房屋,乙方如无损坏也无其他违约行为,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租金、违约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二)退还押金时,乙方需持甲方开具的押金收据(条)原件给甲方,凭原件票退还押金款,无原件或原件复印件均不能作为退款的票据。

  (三)乙方居住人员有外地来乌人员的,需在3日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需在5日内到当地社区办理人员登记,逾期不办理后果自负;若出现恶性违法事件连带或危及甲方的,甲方有权不返还预付的租金和押金;

  (四)甲方口头/电话通知( ),书面通知(张贴在出租房防盗门上);乙方口头/电话通知( ),书面通知(张贴在甲方家防盗门上);2种通知方式均视作已做到通知义务。

  (五)租赁期间不满12个月的,甲方需向乙方收取更换锁芯费50元。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房(称甲方):联系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称乙方):联系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出租之物业座落于

  一、租赁用途为之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二、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每月租金为 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6个月向甲方支付币 万 仟元整,第2次付款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6000作为履约金,到合同期满,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小区管理物业费和营业期间政府部门所应交的一切费用等。

  六、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拖欠租金部分的. 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达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可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乙方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出租房及配套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认为需要装修该房屋时,须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自行改装,但不可损坏原有的建筑结构,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应负责恢复原状。

  十、租赁期满,乙方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须续租须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走,甲方可视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租满期后如想续签,租金按周边价位涨幅!

  十一、乙方应遵守《晋江市人民政府令》,即晋江市暂住人员登记管理规定中规定,暂住人员租赁房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壹式壹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四、租赁期间不得转让,一年后根据周边房租相应提价。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年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案情】

  20xx年1月,李某与房东刘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刘某将其所有的一间店铺租赁给李某经营,每月租金1500元,租赁时间为20xx年1月--20xx年1月。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照约定向刘某支付了租金。10个月后,刘某由于资金紧缺,决定出售该铺面,张某以15万元将该铺位买下,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张某将铺面买下后,打算自己在该铺面经营水果生意,遂要求李某限期内搬出,在李某不同意的情况下,张某强行将李某的东西从此铺面搬出。李某要求继续租用此房屋,遂起诉至法院。

  【分歧】

  被告张某认为,铺面是自己的,自己有权处分,何况自己还给了李某3个月的期限另找房屋,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了。原告李某则认为,自己签订的合同是真实有效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自己有权继续使用该铺面直至合同期满。

  【评析】

  1、刘某要卖掉铺面,应当先通知李某。对此,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起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2、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这两条规定说明租赁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不因第三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而导致租赁合同合同的适用。也就是说,如果承租人李某不想购买这个铺面,那么李某在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还是可以按照原合同的条款继续租用这个铺面,房屋新的所有权人张某并没有权利让李某搬走。

  本案中,李某与房东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该租赁合同的履行期限是2年,而双方发生纠纷时租赁期限并未届满,张某取得该铺面所有权亦在租赁期间以内,故符合“买卖不破租赁”产生效力的条件。所以,承租人李某提出要求继续租赁此铺面的要求是合法的,张某无权要求李某限期搬离,更不能强行搬离李某的东西。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甲乙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整),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水电产生的水费、电费以及其他应当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3、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用由 方承担并支付。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租金总额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租金总额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租金总额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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