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租赁合同

时间:2023-03-19 14:23:23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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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有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租赁合同

有租赁合同1

  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相关知识: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有租赁合同2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案例 某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给某公司,双方约定了租期、租金及违约条款。承租方进入后对大厦进行了装修。几个月后 ,承租方以《租赁合同》无效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产公司返还其已经收取的房租,及该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赔偿其损失 。经查,房产公司系大厦的建设单位,该大厦尚未办理整体验收手续。另外消防支队同意大厦投入使用,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未签发。法院认为,依照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大厦不具备出租使用的条件 ;房产公司将房屋出租给时,没有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后,也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根据我国 《消防法》的规定,消防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的规定。依据 《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违反了《建筑法》和《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 ,应认定为无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法律和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 规为依据。由于《租赁合同》违反了上述两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然无效。现实中,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况很多 ,作为承租方很难查清房屋是否验收合格,因此为避免此种无效合同风险,承租方除尽职调查外,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以保护自己一方权益。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这里定义的违章房屋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或不按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建筑的房屋。违章房屋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即擅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不但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而且侵害了他人或国家的土地使用权 ,不能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二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 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下,建造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用于出租,则签订的租合同因违反法律 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虽然现实中这两种情况下,建造人可能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但租赁合同双方毕竟 要承担无效合同的风险;三是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租赁合同。我国的《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土地用途都有严格的规定,实践中违反土地用途的 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将非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出租,以获得较多的租金,但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受到损失,并扰乱了房地产市场,这种租赁合同当然认定无效。

  依据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 违章房屋的建造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合法的使用权。违章房屋出租,作为承租一方防范的唯一办法就是租赁前认真查看出 租人的房产证照,没有产权证或与产权证登记不符的房屋不能租赁。当然,个别承租人出于其他目的明知是违章房屋仍要租赁的 ,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或要求出租方提供担保,但这种风险未必能规避。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三)租赁房屋”。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该条为强制性规定 ,因此按《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形的解答,的律师建议,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重点对房屋本身的情况,房屋周围的情况仔细的询问,避免租赁合同无效而导致经济损失。更多关于租赁合同的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的专业律师为您详细的介绍。

有租赁合同3

  土地租赁权概念。土地租赁权是土地承租人按期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支付租金而取得的一定期限内对土地使用、收益的土地他项权利。土地租赁权是指通过契约从土地所有权人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处获得的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比少了一项处分权。主要包括土地转租、农村土地转包、城市土地出租。可分为有期限的或无期限的土地租赁权。

  1)土地租赁权的基本内容。

  土地租赁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保留土地合法使用权的条件下,承租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对土地进行使用和收益,因此,土地承租权人享有租用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土地承租权人不享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权行使转让或者抵押等处分权。依《合同法》第 224条的规定,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土地承租权人可以将之转租,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期限。

  2)土地承租期间新增建筑物的归属

  按照房屋所有权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统一的原则,确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归属。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投资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主体统一和“房地一致”的原则,其所有权归属于该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这两者的区别应予以注意。

  3)土地承租期间使用权转移对承租权的效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其权利出租后,在租赁期内又将其权利转让、抵押的,仍需保护原承租人的利益,维护原租赁合同的效力。

  4)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参照《合同法》第230条的规定,确认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法律为保护承租人的权益,赋予其此种特权。因租赁合同为持续性合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承租人对土地进行了一定的投资,故需要对租赁物长期使用和收益。对此,法律应当加以特殊保护,以鼓励承租人进行投资,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5)出租人的.交付义务

  出租人依约应将土地的占有和使用提供给土地承租权人而未按期提供,但尚未造成土地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土地承租权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6)承租人的租金义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支付一定数额的租金为代价,根据租赁合同对租金支付方式、数额、期限的约定,土地承租人负有按约定支付租金的义务。土地承租人不缴纳、不足额缴纳租金或者不按期缴纳租金,未达法定期限,没有被收回土地承租权的,土地承租权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7)承租人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义务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2l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承租人应遵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不得随意改变原有的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合同规定用途内容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依法经过审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出让金,办理登记手续。

有租赁合同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赁一台物料提升机。甲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顺利完成本项目的建设任务。经协商,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

  第一条:租赁设备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用途

  租用平台和安装高度的人员由施工现场指定。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暂定为个月,自乙方将设备交付至甲方项目现场并在安装调试后交付给甲方之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退出之日止,具体日期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计算。注:租期不得少于个月,租期不足按月收取租金。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支付

  1.(含入口安装、出口拆除、运输费用及电气安装调试),每套设备租金(不含货梯司机工资)每月每套人民币。数据检测费:元。上述费用和税费由甲方承担。

  2.设备月租按月支付,月租在次月七个工作日内付清。自乙方将设备交付至甲方施工现场之日起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入出境费。进出时间由甲方指定;逾期付款的,每天加收3‰的滞纳金。

  第四条:机械设备的移交和验收

  设备进场:乙方必须提供合格的进场设备,卷扬机必须配备断绳保护装置(防坠装置)、上下限位装置,吊篮必须有可靠的出机口安全门,地面入口有自落防护门。乙方应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安装,并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乙方负责安装期间的安全管理。架设完成后,甲方人员验收,甲方签字认可,合格后开始充电。(因人为损坏等造成的配件损失由甲方赔偿。)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增加接缝,并安装附墙。拆除前,乙方还应负责临时附墙装置。(如设备由甲方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安排相关部门测试)设备退出: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日期进行验收,移交整机,并派专职人员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认真遵循《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的质量体系、设备管理程序和建设部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并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和维护。

  2.甲方必须按照企业机械设备工作标准和建设部JGJ59-99标准对设备进行标准化操作,不得超载和违章操作,确保设备安全生产;发现故障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派人维修。如甲方因不合理延误造成工期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3.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维护设备,并如实提供设备运行的机器班次时间和故障情况。

  4.甲方必须负责保证乙方设备的完整性,不得将设备转租给另一方。

  5.甲方负责标准化项目,乙方配合甲方..

  6、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严禁无证人员上岗。

  7.挡土墙拉杆所用的'钢管及扣件由甲方提供,安全网、安全棚及各种围栏由甲方自行解决。

  第六条:其他经济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负责更换和修复自然损坏。租赁期内,设备丢失、无证非法操作、人为损坏设备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收到甲方提前租赁的每套设备的押金并接受后,应将押金返还给甲方..

  3.如果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拆除启闭机,因此,甲方应全权负责因双方原因造成的各种时间损失和一切事宜。

  第七条:发生安全事故时,上级主管部门应分清责任,甲乙双方各负其责。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租赁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因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违反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机械退出结算后失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授权代理人:

  日期:

有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_日订立本租房协议,并就以下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用途及入住人数

  甲方同意将甲方管理下的`__________租给乙方。

  乙方租用上述房屋做短期客房居住用途。

  房屋入住1人。

  第二条:提供设施

  基本家具,包括:床,梳妆台,衣橱,写字台,风扇,洗衣机

  厨房设施及用具,但不提供油烟等调味品。

  日用品,乙方自备。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号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号止共_____周_____天;入住当日提供_____钥匙。定金500人民币,定金在乙方入住开始为抵押金。入住期满时退押金。

  第四条:租金

  每周200澳币,包互联网,水,电及煤气费。合同期内,共1800元。

  第五条:支付方法

  第六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的过失行为而对房屋内设施有损坏时,乙方照价赔偿。

  第七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中置式,乙方把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的所有物品,全部撤出,是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代理人鲍盈菲检查后收回。如有损坏,依照第六条赔偿。

  第八条:补充条款

  保密约定:甲乙双方均须为本合同书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尤其是双方身份信息,联系信息及其它涉及的私人信息。

  本合同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租赁合同6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应搬离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拆迁时,可要求房客立即腾房。

  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应对租客予以相应的补偿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求租客搬离,那么,可认为是房东要单方违约,要支付房客违约金。由于租赁合同未到期,临时通知房客搬迁,可能会对齐生活工作有一定的影响,房东应该对房客做出一定的补偿。

  违约金的形式: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知识拓展:房屋租赁转租

  1、房屋转租的概念: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

  2、转租的效力: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转组之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向租赁人赔偿损失。

  3、转租合同的从属性: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有租赁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承担延安新区北区傅佥二路市政工程,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租赁乙方压路机进行道路填筑和管网回填压实。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机器所有权

  本合同租用的压路机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在合同期内享有使用权,不得将租用的压路机抵押或转租,否则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费和结算方式

  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压路机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元/月(RMB元/月)。

  (一)租赁期限不足一个月的,租赁费按一个月计算;租赁期限超过一个月不满一个月的,按人民币/月天数×实际工作日计算。

  (2)若压路机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且司机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乙方职责),则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后,租金按当月人民币/天×实际工作日计算。压路机报名费人民币元整(元)。乙方不承担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的费用。

  2.压路机的.租赁费按月支付,即第一个月的租赁费在第三个月初支付,以此类推;租赁期满,甲方应在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租赁费;乙方压路机进场后,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支付动员费。

  三.甲方的责任

  1.为租赁机械提供燃料,为司机提供住宿。

  2.合同期内的机械保养。

  3.协助乙方维修或保养机器。

  四.乙方的责任

  1.施工期间,机械司机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排和调度,不得顶撞、辱骂或殴打甲方机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扣除乙方的机械租赁费用并予以扣除。

  2.机械司机应按机械操作规程操作,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因机械司机操作不当造成机械损坏或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安全施工过程中因地震、坍塌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事故,甲乙双方应配合处理,保险索赔以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工作时间

  1.机械每月工作时间按280小时计算,每月缴费不足280小时,累计10小时按一天计算。

  2.超过48小时的机械维护和故障维修后,超过的时间不收取租赁费。

  七.劳动仲裁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延安市宝塔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或向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特别声明

  如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的所有机械租赁费用,如受到法律制裁,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机械操作及相关人员盗窃机械燃料;

  2.未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乙方擅自为他人提供机械服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解除机械租赁合同并支付全部机械租赁费用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电:

  日期: 日期:

有租赁合同8

  甲方(承租人):

  乙方(出租方):

  为了规范货物运输市场秩序,正确引导广大运输经营者自觉遵守诚实守法原则,加快现代物流业健康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法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品牌车号和车型,核定载重量吨。

  二.租赁内容、租赁用途和租赁方式

  租赁内容:出租人同意根据承租人的工程或运输需要,将品牌货车租赁给承租人,以满足甲方的运输需要。

  租赁目的:

  租赁方式:采用固定单价租赁方式,租赁单价为人民币/单程运输距离(单程运输距离是指从甲方指定地点到指定地点的装卸运输)。单价包括基本折旧、修理费、人工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等。和税金是分开计算的。

  三.租赁期限和租金结算及支付

  租赁期限:租金结算及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2)乙方

  动词 (verb的缩写)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上述责任,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除相应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及其附件未支付部分租赁金额20%的.违约金。

  不及物动词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只有在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才有效。

  七.争端的解决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_ 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有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罗金楼先生

  承租人(乙方):广东电白三建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向甲方租赁下列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位置及工程情况:该设备用于东莞市田丽中心花园项目部,位于东莞市程楠区西平宏伟路9号。

  二.租赁设备概述

  设备名称:施工压路机

  规格型号:洛阳14t型

  数量(套):1套

  随机人员(人数):1人

  租赁金额:11000元/月

  三.设备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仅在租赁期内享有租赁设备和机械的使用权,无权转租设备。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押设备,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职责:

  1、提供良好的技术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操作人员应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遵守乙方的施工现场规章制度。

  3.甲方机器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经营者提供食宿,其中伙食费按每月400元计算。

  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设备的保管,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或超负荷工作。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对租赁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同时将签字盖章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乙方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及物动词结算方式及相关事项:

  1.开始算房租。乙方提前使用的,租金自使用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设备完好移交给甲方,并办理退出手续。乙方继续租赁的,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的,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月/月计算。这台设备每月结算一次。使用不满一个月的,按月结算。超过一个月的,超出部分按日计算(元/日)。

  3.运费承担:设备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出场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期不足三个月的,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计算,相当于一天,用于机械租赁和机械师加班费。

  5.供油:乙方负责在租赁期内为设备运行提供符合运行标准的油;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

  6.设备维护: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械师进行设备维护。支付的维修费用以甲方机修工签字为准。每月维修费用超过人民币的'部分由甲方承担,低于人民币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此外,乙方应承担低价值耗材的费用,如摊铺机刀片和滤芯。

  7.每月因故障导致设备停机累计3天以上(维修期间12小时相当于一天)。超过3天的,超过的天数不收取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内,乙方如需转移施工现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本协议结束后归还。

  八.争端的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由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友好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相关仲裁程序进行仲裁。胜诉方的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盖章)之日起生效。

  X.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的,视为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有租赁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租赁YZ14压路机,乙方自愿将自己的压路机租赁给甲方,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租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方式:

  月租,月租12000元整。(12000元)

  二、乙方在月租金内的责任;

  乙方负责机器操作员的工资;

  乙方负责除柴油以外的各种油料;

  3挖掘机的所有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4挖掘机的.正常工作时间不得影响甲方的施工..

  三、出租人应负责下列事项:

  1免费为机器操作员提供食宿;

  按照约定的时间和相关条款及时支付租金;

  3.每月安排两天作为压路机的维护工作时间。

  四.租金支付方式及出入境费用协议:

  1.租金支付:每月15日达到合同后每月付清款项。

  门票及出场费:甲方补贴乙方500元门票,一切费用及安全由乙方负责。

  五、机器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动员和指挥,努力工作。

  六、每天压路机停放必须停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否则甲方不负责。

  七.当甲方需要施工时,乙方应负责压路机通过菜馆镇油段的费用。

  八、如压路机发生机械事故无法工作,超出正常维修时间而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如果甲方超过一周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租金,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停工时间由甲方负责。

  十、机器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压路机操作规程,如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XI。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于同一天生效。当甲方停止使用时,租金自动失效。

  十二.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修订。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有租赁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座落于本市小区栋号楼房及房内部份物品(见房屋租赁合同附件)提供给乙方作为(住房或经营)使用。

  二、房屋租赁期限及房租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2、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租金按季度/月/年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元,以后每_____________号之前交付下一期房租。

  3、乙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向甲方交纳押金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租赁房屋完全产权,如因第三方主张房屋权利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保证房屋满足本合同约定之使用目的,对房屋基本设施自然损耗有维修责任,基本设施指房屋门窗、水电管道等固定设施,不包括照明设备等短期消耗性物品。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之使用目的使用房屋,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需对房屋室内物品尽珍惜之责,如有损害,应照价赔偿。

  3、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改变屋内设备、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

  4、乙方在租用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对租用房屋内的美化、装饰、装修,在合同终止时无偿赠予甲方,并不得破坏,否则应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5、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保持室内卫生、搞好邻里关系,如因邻里关系导致合同能继续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续租,以使甲方与乙方商定下一年度的租约,及检查房屋状况。如乙方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如经检查房屋状况不符合交付租用时的状态,除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外,不享有优先权。

  五、违约责任约定:

  1、因甲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及房屋不能满足约定使用之目的,需赔偿乙方所遭受损失。

  2、如乙方擅自转租、在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违约金元。

  3、乙方若不经甲方书面同意,对房屋进行拆除、改变屋内设备、装修,改变房屋结构等,需支付恢复原状之费用,并按上述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如无故推延支付,推延天以上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该天数应支付租金的.收取滞纳金(每天应付租金=约定租金÷租赁期限)。

  5、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租用,且无违约行为的,有权要求退还押金。

  6、乙方在使用承租房屋过程中应注意自身人身安全,应当安全使用电、水、暖、天燃气,因自身原因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害自行承担。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该房屋的水、电、暖、有线电视收视、天燃气、物业等与使用出租房屋有关的费用和税收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继续履租赁本房屋的,应另行签定书面合同。

  八、合同到期,乙方应将承租的房屋及交由其使用的物品完好的交回甲方,甲方退还押金。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其他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导致诉讼的,由乙方承担诉讼费用及咨询、取证、代理费用。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时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有租赁合同12

  甲方(承租人):

  乙方(出租方):

  为了规范货物运输市场秩序,正确引导广大运输经营者自觉遵守诚实守法原则,加快现代物流业健康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法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品牌车号和车型,核定载重量吨。

  二.租赁内容、租赁用途和租赁方式

  租赁内容:出租人同意根据承租人的工程或运输需要,将品牌货车租赁给承租人,以满足甲方的运输需要。

  租赁目的:

  租赁方式:采用固定单价租赁方式,租赁单价为人民币单向运输距离(单向运输距离是指从甲方指定地点到指定地点的装卸运输)。单价包括基本折旧、修理费、人工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等。和税金是分开计算的。

  三.租赁期限和租金结算及支付

  租赁期限:租金结算及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2)乙方

  动词 (verb的缩写)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本合同未能全部履行,则应在xx天内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及其附件未支付部分的租赁金额。

  卡车租赁合同7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人):

  甲方拥有一辆德龙卡车,并愿意出租给乙方,为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卡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甲方有一辆德龙卡车,380马力,高2.2米,宽2.8米,长15米。拖拉机牌照于N21611,拖车牌照于NA722。车辆运行和使用状况良好。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

  车辆租赁期限为一年,从xx,xx,20xx到xx,xx,20xx,年租金37万元。车辆租赁费按月支付,首付20,000.00元。在接下来的1至12个月的租赁期内,乙方应于每月21日前向甲方支付每月租金人民币3万元,共计人民币30万元。

  三.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随时随地收回租赁车辆,收取的金额在计算全部损失后,多退少付。

  (1)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人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租赁车辆。

  (3)从事其他损害出租人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租赁期满后未归还车辆的。

  在上述情况下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

  2.租赁期间,不承担因租赁车辆造成的第三方责任。

  3.法律法规规定出租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4.根据合同,提供技术条件良好、牌照和费用齐全的车辆。

  5.在租赁期间监控车辆使用情况和客户信誉。

  6.国家强制规定机动车辆不得出租,除非。

  四.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有权使用租赁车辆。

  2.租赁前对租赁车辆的损坏不承担赔偿和维修义务。

  3.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以现金支付首付款2万元。

  4.负责燃油、司机、路桥穿越、车辆维修保养等所有费用(20000km必须保养一次,后轮轴和后轮50天内保养)。

  5.在租赁期内,严格遵守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凡因违章和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人必须承担因承租人行为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人办理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损失认定和理赔。

  动词 (verb的缩写)保险条款

  1.出租人已经为租赁车辆提供了相应的保险。

  2.承租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有义务协助承租人处理相关事故。在事故处理期间,本合同的执行不受影响。

  3.因保险公司拒绝和免除对承租人的赔偿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如果车辆因保险事故损坏,承租人应修理或更新车辆。

  不及物动词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变更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除相应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总额20%的违约金。承租人应根据双方签署的归还时间及时归还租赁车辆。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天,除继续收取租金外,还应当支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只有在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才有效。

  八.争端的解决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经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签字盖章):xx承租人(签字盖章):

  Xx日期:xx日期xx日期:

有租赁合同13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

  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

  3、住房用途

  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

  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

  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有租赁合同14

  (一)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二)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三)住房用途

  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四)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六)住房修缮责任

  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七)住房状况变更

  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八)转租的约定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九)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十)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有租赁合同15

  转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场地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三宝码头租赁场地的部分转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具体位置如下:从码头南槽沟北至三楼前槽沟西90米,渠南第一个系缆桩从北90米处开始至2号桅杆吊控制台边缘,包括三楼槽沟西至渠边南北90米处留下的8米宽的'共用槽道。同时,甲方应在租赁房屋内分配的房屋中提供一层8个房间,供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

  三.租金及租金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租金支付方式,指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

  四.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将上述房屋全部移交给乙方

  5.由于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已与杭州______河码头签订租赁合同,使用港池以南的所有场地,乙方承诺,如果甲方届时仍需租用其原有的使用场地,将按年租金人民币______元转租给甲方。

  不及物动词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因业务需要,乙方在租赁房屋上搭建的建筑物和设备由国家或集体搬迁,甲方不参与。相关赔偿将由乙方根据与_____________________另行签订的协议办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送船务管理处一份,送三宝村一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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