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4-19 19:15:57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租赁合同范文集锦10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租赁合同范文集锦10篇

租赁合同 篇1

  一、合同形式:

  二、合同内容:

  1.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

  2.租赁期限;

  3.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

  4.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

  1.出租人和承租人;

  2.供货人:

  a.供货人是否列为第三人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b.供货合同有仲裁条款的不列为第三人。

  3.实际使用人: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与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实际使用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

  四、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

  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2.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3.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五、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承租人法律关系:

  1.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2.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

  (1)确定标准:

  a.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b.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3)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

  a.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

  b.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4)租赁物从境外购买的,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用外币支付租金,应认定为有效。

  3.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

  (1)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2)出租人应当承担责任的除外情形:

  a.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

  b.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

  4.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5.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6.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7.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8.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1)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出租人只能收回欠付租金部分的租赁物;承租人享有部分价值返还请求权。

  a.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

  b.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

  c.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2)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a.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确定;

  b.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六、融资租赁合同管辖:

  1.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a.当事人未选择管辖法院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b.租赁物的使用地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

  2.涉外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承租人所在地的法律。

  七、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

  1.应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不生效:融资租赁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

  2.应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

  a.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范围的;

  b.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

  c.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d.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

  3.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处理:

  (1)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的:

  a.租赁物可以不予返还;

  b.但承租人应赔偿因其过错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2)因出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承租人要求退还租赁物的:

  a.可以退还租赁物;

  b.如有损失,出租人应赔偿相应损失。

  (3)因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共同过错造成合同无效的:

  a.可以返还租赁物;

  b.并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赔偿责任。

  (4)租赁物正在继续使用且发挥效益的,对租赁物是否返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八、融资租赁合同法律责任:

  1.在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进行抵押、转让、转租或投资入股:

  a.其行为无效;

  b.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c.因承租人的无效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

  2.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融资租赁合同有效期间内,出租人非法干预承租人对租赁物

租赁合同 篇2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第二条 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第四条 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第十七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3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延迟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延迟履行会赔付一定的违约金,那么租赁合同延迟履行违约金怎么计算?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合同解除前迟延履行部分的违约金应如何计算

  一种观点认为,迟延履行违约金应当计算到合同解除之日,即使在合同解除之日及之后承租人仍然处于迟延的,亦是如此。原因在于,合同解除后,对当事人即没有拘束力,从而所有的权利义务在合同解除时确定不变。合同解除之后,当事人进入一种法定的清算关系,如果当事人继续迟延的,应当按照逾期贷款利率来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

  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原因在于:第一,所谓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是指合同解除能否影响已经经过的合同关系。无溯及力,是指合同解除仅仅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解除之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有效。如果以此概念作为讨论的基础,则解除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拘束当事人,因为它仍然有效。于此场合,迟延履行违约金的数额只能根据当事人约定的标准与实际迟延的时间的乘积而得,而与合同解除的时间无关。

  第二,因为解除前的合同有效,所以违反该有效的合同所产生的迟延履行责任甚至可以看作一个与解除权的行使完全无关的事物,从而,该迟延履行责任的计算就与一个处于迟延且未解除的买卖合同并无二致。即,迟延行为持续的时间决定了迟延履行责任的大小,计算标准则根据约定。由此,也应当是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

  第三,如果合同未被解除,则租赁期间迟延给付租金的滞纳金在实务和理论上都是从迟延之时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经常表现为判决执行之时),并无疑问。如果解除后反倒只计算至解除之时,则被违约人所获得的赔偿要比不解除合同少,甚至少很多,从解除制度的目的而言,不利于守约方行使解除权,也不利于其从已经无意义的合同中解脱出来,合同解除制度的目的也会受到阻碍。另一方面,也会促使守约人为了获得更完整的赔偿而怠于行使解除权,使已经毫无意义的合同持续下去,宏观来看,难谓有效率之秩序。

  第四,如果当事人未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按照我国合同法理论与实践都承认的实际赔偿原则,承租人应当赔偿因其迟延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其计算方法应当是迟延给付租金的数额与同期银行利息和实际迟延天数的乘积。相应地,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计算也应当以实际迟延的时间为准。

  第五,从迟延履行违约金的经常性的约定方式来看,该违约金本身亦为一个继续性债权,其数额随着时间的经过而不断增加,该数额只有在迟延行为终止即承租人缴纳全部租金之时方才确定。所以,解除权解除的是后来的合同,并不能“解除”或消灭仍然存在的迟延状态。

  第六,按照有的论者的说法,在解除后,因为承租人的使用收益不能返还,所以,继续给付租金义务和法定利息也是第九十七条的“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应有之义。但是,既然承认解除之前的合同关系仍然存在,为何基于该有效的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履行请求权会转化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呢?崔建远教授认为:“合同解除无溯及力时……当事人一方已经部分或全部履行了债务,对方却未履行对待给付,或者虽然也履行了债务,但双方各自的履行在数量上不对等。对这一问题采取所有物返还显然不妥,因为给付人在合同解除后仍未取得给付物的所有权。唯一的办法是运用不当得利制度加以解决,即受领人将其多得的利益按不当得利规则加以返还。”

租赁合同 篇4

  出租单位: 济南风云钢板租赁公司 (简称甲方)钢板型材租赁合同编号15-07-25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签订地点:济南

  工程地址: 签订时间: 归还时间: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钢板型材租赁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钢板型材租赁合同。

  二、 收费标准:钢板自出租之日起,到使用后验收归还之日止。不管使用情况如何,按日历天数“单价”数量进行计算。

  三、 钢板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遗失、调换等情况,每块按原价9000元赔偿( 30mm*2.2m*6m ),如有损坏情况,应按发生修理费用计算(其中包括人工费、材料等)。

  四、 钢板出租押金(壹万)元, 钢板进出场费及吊车费另行计算。 五、 双方责任:自钢板出租之日起到钢板归还之日内,如由于钢板造成任何意外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 本钢板型材租赁合同自钢板归还后,并付清全部租费后自动失效。

  七、 本钢板型材租赁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 办人:张经理 经 办人:

  联 系 电 话:15066663373 联 系 电 话:

  身份证: 身份证:

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地下室购买协议、身份证,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预付房租,在租金截止提前一个月付下个月房租,付款可以实行现金或银行存款支付(工行 )。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无。

  2、乙方交纳的费用:包括房屋租赁费、电费、宽带使用费、物业费等。

  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若由甲方修复,乙方应承担相关费用。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或重新购臵。

  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不得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

  第七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1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九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乙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臵。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向乙方支付伍佰元的违约金。

  2、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伍佰元的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承担违约金和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中途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伍佰元的违约金。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双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双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到房内检查房屋及设施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201 年月日签约日期:201 年月日

  附件: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清单

  一、设 施: 。

  二、电表底数: 已缴费底数:

  三、其它设施、设备: 。

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用甲方会议室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概况

  (一)名称: 会议室。

  (二)位置: 。

  (三)附属及配套设施: (一一列明或后附清单)。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一)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二)租赁用途:用于举办 会议。

  第三条 费用

  (一)租金共 元整(小写¥ )。会议超出双方约定时间,按《新华贸商务会议室使用收费标准》另行计取费用。

  (二)押金共 元整(小写¥ )。

  (三)合同履行过程实际发生其他的费用。

  第四条 费用支付期限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额租金及押金。

  (二)超出合同约定时间的会议室租金、对租赁物及其附属配套设施损坏的赔偿费及各种违约金等全部费用应该在乙方离开会议室之时全部结清。

  第五条 租赁物的交付

  (一)甲方于乙方租赁期间前 天/时,将租赁物交付乙方,对租赁物及其附属于配套设施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书面予以确认。

  (二)租赁物交付乙方后,乙方可派员入场布置会会场或指导甲方人员布置

  会场(此种情形为甲方禁止乙方及其委托的单位布置会场)。

  (三)租赁物交付乙方后,租赁物发生意外的风险由乙方负担,但不可抗力除外。

  第六条 租赁物的返还

  (一)乙方租用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应当组织人员及时将会议室清理干净,返还甲方。租赁物返还甲方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指派专员与乙方工作人员共同检查租赁物(含附属设施及配套设备、装修装饰等)是否完好,有无损坏。双方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一式两份,作为结算依据。

  (三)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结算完毕后,乙方离场。

  第七条 甲方义务

  (一)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场地,并提供照明、电梯音响、麦克风、投影等使用必备条件。

  (二)乙方要求提供约定外的服务,甲方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协助,但有权收取相关费用。

  (三)甲方在乙方使用完会议室双方结算完毕后为乙方开具与租金等额的正规合法发票。

  (四)指派专人负责租赁物的交付与检查,及时配合乙方结算。

  (五)依照合同约定返押金。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与押金及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租赁物。

  (二)使用租赁物前如实向甲方告知会议内容,不得在会议室内进行非法违纪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不经通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做报警处理。

  (三)租赁物使用过程中乙方:

  1.不影响甲方以及新华贸写字楼内所有业户的正常办公,遵守甲方制定的新华贸写字楼管理制度。

  2.保持使用场地的清洁卫生,严禁在会议室范围内乱吐痰、乱扔垃圾、未经

  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在租赁物内外搭设棚架。

  3.不得损坏使用场地内的墙体、地面、镶嵌物及其他物品等,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赔偿标准详见店内赔偿价目表,下同)。乙方同意甲方结算时直接在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会议室其他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经甲方书面允许的除外。

  5.保持会议室内的空气清新,严禁在会议室内或其他非吸烟区吸烟。

  6.自行保管放置在甲方管辖范围内的物品,甲方无保管义务。

  7.乙方承诺与会人员不会违反上述六项义务,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完毕后积极履行租赁物返还及相关义务。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非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人员及与会人员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租赁物的,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收全部款项,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延付租金及押金3日以内的(含3日),除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押金外,还应当按日向甲方违约金¥ ;乙方延付超过3日或乙方明确表示拒付租金及押金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租金损失、律师费、交通非等全部经济损失。

  (三)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约定甲方解除合同的,已收款项甲方不退。

  (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赁物(含附属设施及配套设备、装修和装饰物等)出现出现损坏的,参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3项执行。

  (五)任何一方如需更改使用地点及使用日期,均须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租赁物三天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六)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返还押金的,除须继续履行外,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无约定的,参照中国现行法律执行。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三份效力相同。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双方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租赁合同 篇7

  租赁单位_____

  经过租赁经营指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审查,___(以下简称甲方)决定将____租赁给___(以下简称乙方)个人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期为__年,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为_____厂长,具有法人代表资格。

  3.乙方需请两名保证人,共同以个人财产作为抵押,其中乙方为____元,保证人共为2258元。乙方及保证人用以抵押的个人财产经甲方和公证处共同调查并登记造册后,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移或变卖。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_____拥有完全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行政干部任免、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分配形式、生产经营方式的确定等。

  (2)依法有权从事多种经营并决定其经营方向。

  (3)有权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和处分、辞退等奖惩处理。

  (4)有权按政策规定招收租赁期内有关的临时合同工。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综合部门的指导、监督;自觉接受企业党组织和职代会的监督,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ㄒ妫欢ㄆ谙蛑按会汇报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br>

  (6)对企业的财产、必须进行社会保险;要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维修和更新设备、房产。合同履行期满,要按固定资产清单如数返还,并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以上。

  (7)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5.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行使正当职权,帮助、指导乙方依法管理和经营企业。

  6.租赁经营的分配:

  (1)_______应照章纳税,并按规定缴纳能源交通基金。

  (2)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基数租金____元,当____钢球厂年实现利润大于租赁的基数利润时,以下形式确定数额缴纳租金:基数利润×利率=基数租金_____×_____=_____元

  租赁年度实现利润

  租金=基数租金=-----------

  租赁基数利润

  当_____年实现利润小于租赁基数利润时,按规定的基数租金1100元缴纳,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和保证人用个人资产抵补。

  (3)甲方收到租金后,应按有关规定全部返给____作为企业留利。

  (4)乙方对本企业的留利必须合理使用,百分之四十作为企业发展基金,百分之六十作为福利基金。

  (5)______的盈利,按规定交纳所得税后,按税后利润提____%作为乙方个人收入,乙方从租赁收入中除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外,每年应提留___%作为风险基金;乙方每年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租金、风险基金后,其余全部为自己个人所得,对保证人的获利额,由乙方与保证人议定并从乙方个人所得中分给。

  (6)租赁期间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奖金(保留原工资级别,如遇调整工资,可按规定给予调整级,但不发薪金)乙方可按每月预支生活费用,数额可略高于其原来工资和资金之和,但最高不得超过原工资和与奖金之和的二倍。

  (7)乙方提留的风险基金应存入______,并按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企业期间可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由乙方全部(含利息)提走。

  (8)_____的租赁年度实现利润,除按规定交纳所得税、租金及支付乙方个人收入外,其余部分为企业留利基金,核定____基数留利基金为______万元,租赁期间企业留利基金应逐年增长,如达不到基数留利基金____万元时,乙方应用私人财产赔偿减少额的____%。

  7.甲乙双方对_____要遵守如下经济政策:

  (1)按集体企业管理,并按集体企业征收工商所得税和奖金税。

  (2)以企业_____年工资总额____万元,产品销售收入____万元(即百元销售收入的工资含量____元)为基数,各租赁年内职工工资总额随销售收入的增减而浮动,只要人均利润、上交利税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高于工资增长幅度,允许职工工资(含奖金,计件超额工资)据实列支,计入成本,因国家统一调整职工工资而需增加的工资总额另行增补。

  (3)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的新增利润一年内由企业留用,经财税部门批准还可适当延长留用期;用贷款进行技术改造,允许用新增利润税前还款,还贷后,企业可按核定的比例提留福利基金。将自有资金与贷款合并使用所获得的新增利润,按自有资金所占比例提留给企业,继续用于技术改造。

  (4)以前年度应该归还的技术贷款,在租赁期内逐年归还,因归还技术贷款而减少的利润允许提取福利基金,由于归贷而减少的利润均不影响乙方的提成基数,其资金来源应由增提的福利基金支付。

  (5)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只要投资额和面积没有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建筑税。

  (6)乙方除交纳租金外,不再交纳承包费。

  8.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非法干预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乙方若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如数缴纳租金,其不足部分由乙方和保证人用个人的抵押财产抵补。抵补原则为:

  ①先乙方后保证人;

  ②据低补数额需要,对保证人按登记财产赔尽为止;

  ③要保证乙方个人及家庭必需的生活费;

  ④抵补不够部分由乙方同甲方签订债务合同,经公证处公证生效。

  9.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随意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2)因国家政策的变化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致使租赁经营无法按本合同规定执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3)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或其它原因损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因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严重干扰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乙方无法自主经营,合法收入得不到保证,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4)如乙方发生意外而无力执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5)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并经公证处认可方为有效。若双方达不成协议,经公证处调解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10.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并需经公证处公证后方可生效。

  11.本合同公证费用由_____支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13.本合同正本六份,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和公证处各一份;副本九份,报市经委、市体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劳动局、市工商银行、_____区税务局、人行____办各一份备案。

  甲方: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_

  保证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租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1、向出租方交纳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预付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向出租方提交如下证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如下内容:

  (1)承租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驾驶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租方必须身体健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A、B、C类的有效驾驶证,且驾龄在一年以上。

  4、承租方在提车前,必须了解该车的主要技术性能及日常维护事项,做到正确使用。

  第二条 租赁车辆状况

  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收费标准

  1、基本日租金:每24小时/日,行驶里程在260公里以内,收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超程、超时租金:

  (1)按租赁合同规定的行程,每超1公里加收人民币1元;

  (2)按租赁合同规定的交车时间,每超1小时加收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3)如果按租赁合同规定的行程、时间双超,则按超过行程、时间双收费。

  3、长期租用从优收费。

  (1)租用期再一个月(30天)以上,每月行驶里程在6000公里以内,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2)租用期在一年以上,每年行驶里程在60000公里以内,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 租赁期限

  出租方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时起,将车交承租方使用;承租方于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时止,将车交回出租方验收。

  如果承租方需要续组租,应提前与出租方联系并经出租方认可。

  第五条 交租金时间

  本着先交钱后用车的原则。承租期在一个月(含一个月)以内的,租金一次付清,方可提车;承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租金可以分期(每期不得少于一个月)交付,上一期的租金用完之前交付下一期的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收回车辆。

  第六条 出租方责任

  1、提供设备完整,技术状况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2、承担保险、年检、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手续及费用。

  3、定期对出租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排除车辆自身故障。

  4、对因车辆自身故障造成抛锚的车辆进行救援。

  5、指导、协助解决车辆运行中的技术问题。

  6、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现场问题;负责办理保险索赔。

  第七条 承租方责任

  1、承担出租方责任之外的一切费用。

  2、保险责任:

  (1)万一出现意外交通事故时,依法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交管部门、保险公司报案,同时通知出租方派人协助处理。

  (2)承担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合同期内租金照付以外,还包括延误时间的租金、保险免赔部份的损失和交管部门处理事故收取的费用及罚款等)。

  (3)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额支付(待保险索赔后,结清全部账款,余款一次性付给承租方)。

  (4)缴纳交通事故车辆的全部损失金额的30%罚款,以弥补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技术性能和经济价值下降的损失。

  (5)如果车辆被盗,由承租方负责追回,五日内未追回,承租方必须及时将车款(扣除折旧费6%/年,包括购置费、入户费、保险费、养路费)赔偿给出租方,并承担赔偿前的租金。待保险索赔后,结清全部账款,余款退给承租方。

  3、如果发生证件遗失,由承租方负责补办,并承担补办费用和因此造成的租金损失(合同期内租金照付以外,还要承担延误时间的租金)。

  4、承租方不得将所阻车辆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收回车辆。不退押金、税金。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车辆送去修理。

  6、长期承租者,每15天将车辆开回出租方作定期维修保养。违约者,按规定时间每拖一天罚款100元。

  7、选择安全停车场地,并注意关好车门、窗,锁好车辆,防止碰伤、被盗,否则后果自负。

  8、爱护车辆,禁止在已毁坏或非正规路面上行驶,不许使用该车参加竞赛及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9、承租方自租车之日起,应依据交通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的检查、教育,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好车辆的日常安全技术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酒后开车,做到中速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持良好车容。

  10、本合同当随车阔行,以备交通管理部门查阅。

  11、离合器片损坏及轮胎损坏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12、在承租期间违反交通规则或有电子警察违章记录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13、异地身份证租车,租车押金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回。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承租双方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终止合同(特殊情况协商解决)。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要向承租方退回剩余租金及全部押金,并付违约金1000元;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不论实际租期长短,一律按基本日租金向承租方结算,并扣除违约金1000元,剩余款退回。

  2、因承租方违约被收回车辆,对已发生的租车时间,按基本日租金结算,车辆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扣除违约金1000元,剩余款退回。

  3、如果因为操作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坏,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其全部损失费用(合同期内租金照付以外,还包括延误时间的租金和修理费用)。

  4、出租方如果保养、维修车辆的时间超过4小时,可为其更换车辆或退给承租方承租期的一天押金。

  5、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赁的车辆抵押、转卖,不得非法从事营运,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承租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出租方的全部经济损失,轻者按违约收回车辆不退押金、租金,重者还要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6、超过合同租车期限24小时不能还车,出租方有权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卸所租车辆的里程表或其他零件,严禁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或改变车辆原貌;否则处以日租金或原件价值的5倍罚款。

  第九条 车辆交接验收与结算

  1、车辆交接验收内容:见表一和表三。

  2、租赁车辆费用结算:见表二。

  双方对交接的车辆按表一和表三内容确认、验收,按表二结算;如果交回的车辆验收不合格,承租方必须照价赔偿;结清账目后,终止所签合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果出租、承租双方发生争议,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共识的,再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的解释权在出租方,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保险条款的解释权在保险公司。

  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承租方(章):

  担保人(章):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第一章租赁用途说明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平等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第一章场地、用途、期限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以及租予乙方使用。上述场所总共使用面积约为_______平方米。有关出租场所的平面图及出租的设备设施清单请见附件一。

  第二条乙方租用的上述场地只限于经营甲方同意经营的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条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场地经营会所业务。其经营项目包括:游泳、健身、儿童娱乐、咖啡屋、图书阅览室、教学室及其他经甲方同意的经营项目。

  第四条承租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章租金及付款方式

  第五条乙方租用甲方的上述场地及设备设施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的风险保证金(rmb:______________),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时在结清账款的情况下,该保证金不计利息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需在每月_______号之前向甲方预付当月租金_______万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并结付其他有关费用。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可顺延至节假日结束的次日。

  第三章其它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本合同所约定的.其它费用,是指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冷水费、热水费、电费、空调使用费、供暖费、电话费、互连网上网费、有线电视收视费、车位使用费以及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须在租金之外另行支付的费用。

  第九条前条所约定的乙方应支付的物业管理费、冷水费、热水费、电费、空调使用费、供暖费、电话费、互连网上网费、有线电视收视费、车位使用费等的收取办法由乙方同公司另行签定协议。

  第四章甲方责任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保证水、电、等能源的供应。由于甲方责任造成能源故障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时,甲方将逐日减、免故障排除之前期间的租金。如果在_______个月内依然未能彻底排除故障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正常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持要求甲方向乙方予以补偿的权利。因正常的设备检修或市政部门的原因造成能源停供时,甲方将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力争尽快解决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在范围内不再经营乙方所经营的项目。为了更有效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管理工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诸如更新改造、广告宣传方案等文字报告将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甲方不负责发生在乙方承租范围内的丢失、损坏等问题赔偿责任。甲方可协助乙方报案。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各级政府及______园各项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五章乙方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如未在每月_______号之前向甲方预付当月租金。如乙方逾期交付,每逾期_______日甲方将按月租金数千分之_____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第十五条乙方如超过_______个月未交付租金,甲方有权采取包括封门等必要措施以提醒乙方立即在_______日内缴纳租金,如再逾期不交租金视同乙方违约,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动解除后,双方办理有关一切结算事宜,乙方必须在甲方宣布解除合同之日起_______日内搬离_______园。

  第十七条如因乙方经营管理及使用不当或失误造成场地、设备实施的损坏或发生人员伤亡等严重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场地转租、分租、转让给其他任人,在承租场地内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公共利益、社会善良风俗及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第十九条认真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和与______园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安全等协议。

  第二十条不得经营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及其它未经甲方同意的经营项目。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按规范服务。注意仪表仪容和个人卫生,按标准保持场内的卫生和整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所规定的营业时间。对外宾应用英语提供服务。不准在禁烟区吸烟,不准乱扔烟头,不准在内喧哗打闹。

  第二十二条保管好自己的各种物品,如出现丢失、损坏责任自负。

  第二十三条未经甲方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场地的建筑格局和装修风格。

  第二十四条未经甲方批准不得私自增加或使用任何电器和其他机械设备。

  第二十五条不得在承租场地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并设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六条乙方需要在内从事任何的广告、宣传行为,必须事先获得甲方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乙方自行办理工商、特行、

  税务等登记批准手续并按照经营管理的需要加上保险,上述合法登记证书要在甲方备案,乙方按国家规定依法从业。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经营、服务、安全、卫生等方面与有关单位或个人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双方在实行期间不得随意解除,如一方提前解约,提出方为违约方,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保证金数额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条如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投诉或出现违法行为时,甲方有权提出提前解约并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不限于保证金数额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一条如遇甲方出售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正常履约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三十二条鉴于乙方接手经营管理会所后部分设备设施需要进行局部的装修装饰,因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累计两个月的免费装修期。同时甲方要求乙方要在两个月的免费装修期内完成全部的装修装饰工程。所有涉及到会所的装修装饰工程均要遵守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乙方的装修装饰方案应在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三条原会所遗留的会员卡等问题,应按照附件所约定的解决方案处理。

  第三十四条甲方租予乙方使用的器械、设备设施在承租期内超过使用年限的,乙方可以自行更新,合同到期时甲方可考虑折价收购属于乙方所更新的器械等。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双方就续签事宜进行商议。甲方对合同到期的租赁价格有权进行调整。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协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合同 篇10

  架子管、碗扣架等周转材料租赁合同

  承租方: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出租方:北京三鑫国泰商贸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工程名称及联系人:

  工程名称: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万寿路离退休干部活动站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位 置:海淀区复兴路61号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项目经理李强13366885260 乙方联系人及电话:陈向国13601208577

  第二条: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日租金

  以上租赁固定完全单价包含了租赁材料的租赁费,进场、出场运输费用,进场、出场装车和卸车费用、合理损耗费用、所有的措施、管理、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第三条:资料提供

  1、乙方必须提供的租赁物的北京市建委备案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的检测报告及质量证明资料。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第四条:质量要求

  质量合格,乙方提供的租赁物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施工现场使用要求。

  1、架子管:架子管规格型号Φ48,材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88)中Q235-A级钢的规定,力学性能满足现行《低压流体输用用焊接钢管》(GB/T13091-20xx)的要求。外观尺寸符合JGJ130-20xx《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钢管表面应平整光滑,无锈蚀、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新用钢管有出厂合格证。

  2、扣件: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重量满足国标要求,并符合现行国际标准 《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xx)的规定。

  3、碗扣架符合TB/T2292-91《WDJ碗扣型多功能脚手架扣件》标准。

  第五条:送货时间要求

  要求乙方送货日期暂定于20xx年11月15日;租赁时间暂定12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项目部电话通知为准,每批进场租赁材料数量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使用时间和数量24小时内送至施工现场,延误供货按供货不及时违约处理。乙方应具备满足甲方所需租赁材料的数量、运输车辆,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第六条:租金计算原则

  1、架子管、碗扣架按延长米计算租金;卡扣(十字、旋转、一字)、U托按个计算租金;跳板按块数计算。

  2、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从乙方将租赁物送到甲方指定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次日起计算,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退回之日止;租赁期限按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实际租用天数计算,租金按实际发生量计算(每月租金由乙方按月编制结算单提交甲方财务部核实确认)。

  3、甲方所租赁周转材料自工地确认丢失,甲方财务部核实后,出具赔偿通知单给乙方,以通知单的停租日期为准,甲方不再付丢失部分的租赁费。

  第七条:租金支付

  1、押金:无。

  2、付款方式:甲方租赁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以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指定收料人员(2人以上)在乙方的发、收料单上签字为结账付款依据。(每月租金由乙方按月编制结算单提交甲方财务部,经过双方核对后)每一个月结账一次。

  3、乙方负责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满足税法要求的发票作为收款凭证。

  4、如乙方不能提供甲方要求的资料、收款凭证, 延报、误报等原因导致租金支付不及时、结算延误,所有责任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如遇国家、北京市政策、法令影响、春节、节假日放假期间(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或冬施期间建设单位原因致使甲方现场停工的,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租赁费;其它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双方另行协商。

  第八条:运输、装卸和送、退验收

  1、甲方租用的周转材料,由乙方送货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同时按收货人要求码放整齐,退货时由甲方将租赁物码放整齐,由乙方负责装车及运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退货,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通知,退货时间以通知退货时间为准。

  2、送、退货时由甲乙双方人员共同清点数量、检验质量,并在一张发、收料单上签字,如有异议当面解决,一经签收即为合格产品。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已充分踏勘现场,了解工程实际状况;必须按合同约定的各方面要求送货。乙方未按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支付违约金约定如下:

  1、供货期逾期违约责任:由于乙方供货不及时或供货中断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违约,按租赁结算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由于供货期逾期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工期损失、相关损失及一切责任。

  2、质量违约责任: 按租赁结算总价的1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3、聚众闹事、讨薪、讨款: 按租赁结算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

  4、合同的解除:因乙方送货过程中出现所供材料质量出现问题、送货不及时等违约行为,导致工程不能顺利进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之日起,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支付解除合同的违约金,违约金为租赁结算总价的50%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5、终止合同:因乙方合同签订人或法人带头聚众闹事或口头陈述终止合同或有书面终止合同报告,均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行为,违约金为租赁结算总价的50%。

  6、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按租赁结算总价的50%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索赔条款

  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了各种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除乙方承担的违约金外需要承担的各种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本工程的争议解决方式约定采用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材料的维修与保养,并负责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将架子管、碗扣架锯短、打眼、改制。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对租赁材料转让、出租或允许第三方使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

  租赁的全部材料,租赁费结算至退回之日。

  3、甲方根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需要可增加租赁数量,乙方应保证甲方的用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见第九条第1款内容)。

  4、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经检测合格的产品均满足国标要求,架子管壁厚、卡扣重量必

  须满足国标要求;碗扣架确保扣碗及插板均为铸钢头,U托丝杠直径必须不小于34㎜。

  5、所有租赁材料退货时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清理费。 6、甲方租赁乙方材料维修、报废、丢失赔偿具体如下:

  ①架子管、碗扣架、U托、扣件丢失按材料原值赔偿乙方;架子管、碗扣架、U托报废按材料原值的70﹪赔偿乙方,报废品归乙方所有;扣件报废数量按报废2个折算1个计算,按材料原值的70﹪赔偿乙方,报废品归乙方所有。

  ②零配件(插杆、卡扣的螺栓、螺母、扣碗、U托的可调螺母等)丢失超过总租用量的3%时按材料原值的80﹪赔偿乙方。

  ③租赁物丢失由甲方按材料原值赔偿乙方(原值以双方合同协议价格为准)。

  ④乙方不收取租赁给甲方使用后的周转材料的任何维修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日期:20xx年11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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