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时间:2021-03-19 11:40:53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汽车租赁合同(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汽车租赁合同(15篇)

汽车租赁合同1

  合同号: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术语释义:

  1.出租方:租赁车辆所有权人。

  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消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第二条 租金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币)/辆,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币),承租方于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车在_________个月以上的,则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出租方交纳应交租金的_________%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____天以上,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3.租赁期满承租方交还所租汽车时超出_________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_________小时按全天计费。

  4.承租方以_________方式(转帐/现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条 租车期限

  出租方将_________牌车_________辆,车牌号码_________,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收回,租赁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天时,交付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3.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5.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等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6.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7.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8.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9.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0.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1.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2.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第五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租赁期间因租赁车辆质量存在问题而对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7.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不得改变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形状。

  8.对租赁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9.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10.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方自身原因给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11.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2.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13.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_________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

  14.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_________天(含_________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_____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5.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16.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

  18.租赁车辆的修理如无特别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厂进行,否则,承租方按所拆零件价的_________倍赔款,同时须归还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六条 担保方责任和义务

  1.担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从担保方签字之日算起,担保方的担保期限到期后就担保期内承租方发生的法律责任仍然有效。

  2.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

  3.担保方对被担保方租赁行为暂时停止而不愿或没有能力继续担保的,需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担保方,并征得出租方及被担保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担保。

  第七条 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押金给出租方,押金不计利息。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即时归还承租方,下班之后还车,押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内退还。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还车结算时,由承租方预留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___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则全部返还给承租方,否则出租方在代付交通违章金后将余额返还承租方。

  第八条 保险条款

  1.出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和第三者责任险,若租赁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应在事故发生的_________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则承租方应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4.上述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_________方承担。出租方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5.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车辆发生各种事故,承租方应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损失额的_____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7.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车辆租金的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预见的损失。若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双方各自过措大小来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3.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_________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_________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出租方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否则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退还预交的租金、押金。此外,出租方须向承租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5)如果因出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给承租方补偿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作为对承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同时退还承租方已交纳的租金、押金。

  (6)出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租赁车辆给承租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出租方逾期交付租赁车辆超过_________天,承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出租方责任。

  5.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a 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b 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c 承租方提供其它虚假情况有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

  d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项超过_________日。

  e 承租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f 承租方将租赁的车辆进行营运、体育、军事、竞赛等,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或腐蚀物品。

  g 承租方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a 承租方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的,承租方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b 承租方应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c 承租方应承担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d 承租方应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e 承租方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f 如果因承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给承租方补偿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作为对承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同时_________(是/否)有权要求出租方退还已交纳的租金、押金。

  6.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2.承租方在租赁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到出租方重新填写《汽车租赁登记表》并缴纳租金,否则视为非法占用出租方车辆。

  第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

  1.出租方:

  (1)出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条款视实际情况选择性适用)

  (2)出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此条款视实际情况选择性适用)

  2.承租方:

  (1)承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条款视实际情况选择性适用)

  (2)承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此条款视实际情况选择性适用)

  第十二条 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于补充合同条款规定不一致,以补充合同条款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方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清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各执一份。份合同内容一致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汽车承租方须知

  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承租方记住以下条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本公司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驾驶人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驾龄一年以上)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租用车辆相符。

  3.您承租的车辆必须在_________省以内地区使用,若确需驶出上述范围,务请提前_________天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并加收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押金,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4.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交接清单》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5.为避免上一条情况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如确需填加油液,必须使用生产厂家允许的产品。还车时承租方应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否则出租方将收取_________元的清洁费。

  6.如果承担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如未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损失将由您承担。

  7.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已受损的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

  9.您如果在承租车辆期间遗失牌照或其它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

  10.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场时《车辆交接清单》为准。

  11.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的零件和备件,否则,您不但须及时性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须付给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部件或设备原价_________倍的违约金,车辆的防盗器遥控板若发生损坏或丢失,您应赔偿_________元_________币。

  12.您不能拆动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租车期限内有拆除现象,须交付出租方_________币_________元赔偿费。

  13.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否则您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交付出租方不少于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14.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客货运输,禁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不少于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_________#以上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16.为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租车当日确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一次。如每少保养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费用,_________小时为一个租赁日,月租按_________天计。

  17.因欠租未还车辆产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8.本《汽车承租方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的组成部份,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条款已由出租方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且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同。

  出租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2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牌汽车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元 ,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七、个人汽车租赁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___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日,共____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______元,共_____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______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______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4

  经营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约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车辆型号:

  车牌号码:

  租车用途:

  租车费用: 元/天,(大写: )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手续不全造成损失,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配备的驾驶员应持有有效驾照,驾驶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6、租赁期间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燃油、过路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不得要求驾驶员在不利于安全行驶的环境下强行出车;

  8、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9、因甲方驾驶员操作不当或冒险驾驶发生不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三、争议解决方法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5

  经 营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

  发车:年月日时分

  还车:年月日时分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超时(分)

  汽车名称及型号 起始公里 终止公里 超公里

  租出归还 租出归还 租出归还

  证件行驶证 牌照(前后) 附加费证

  保险卡(证) 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

  (租赁经营方)甲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担保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6

  甲方:____ __ 法定代表人:_ ______

  乙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_

  甲乙双方为明确乙方租赁期间的权利义务和关系,就租赁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平、平等、利的原则达成租赁协议如下,双方共同信守。

  一、 租赁合作宗旨

  利用甲方展厅地点、地段的优势,双方各自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租赁甲方展厅售车。开拓收钱市场,便与售合赢利。

  二、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暂定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 日起至_______ 年___ 月_____日止。

  三、 租赁方式、期限

  乙方经实地查验甲方位置,中宁汽车城小车区,面东展厅、展厅使用面积:________ ㎡及室内外配套设施后,自愿承租甲方的该营业房用于经营双方决定按年计算每年租赁费为_______ 万元,大写(_______),前8年 租金不变,自20xx年03月01之后,该展厅租赁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优先考虑租用于乙方使用。

  四、 付款方式、按年付款

  乙方承租期间,必须按照承租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损坏正常修缮由甲方负责或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修缮,费用由甲方负担,配套设施及水、电、暖易耗品的修理及相关支出由乙方承担。

  五、 甲方保证乙方承租房屋他人不得对该房屋主张权利,并保证乙方承租后 有合理使用的权利,乙方承租期间无论承租房产权是否 主、是否设立质押、抵押、转让、抵偿。乙方有权按承租合同正常经营,应该房屋所有权或乙方承租前的使用权所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乙方承租后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乙方对出租展厅房屋使用权。乙方因个人原因歇业、停业、不影响甲方租赁费的交付及承租期限。

  六、 甲方保证乙方承租展厅及展厅门前面积的使用全和支配权,不得随意涨

  房租不得干涉正常营用。

  七、 乙方承租期间轻易不得对承租房屋转让如却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无法经

  营,乙方同甲方协商后,可转租经营但必须保证甲方按合同正常收取约定的房租。

  九、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承租,应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双方应另行签让租赁合同,但合同期内任凭一方不得因任何理由随意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引发诉讼由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各自一份不得反悔。

  出租方(甲) 承租方(乙)

  年 月日年 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 牌汽车________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车牌号为 车型号为 , 座,颜色 。

  状态良好,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包含司机服务费。(不含超时费,超公里费)。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按月预先付租金。每天行驶不超过 百公里,司机每天工作八小时,租期为一个月的车辆限行驶五千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 元/公里计算。司机超时按 元/小时计算租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a) 、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所租赁的车辆,该司机需经乙方认可。

  b) 、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其它车辆暂时替代。

  c) 、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公司负责人的合理调度。

  d) 、甲方保证乙方的乘车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车。

  b) 、承担租赁期间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

  c) 、禁止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d) 、乙方应提供甲方车辆正常维修和保养时间。

  e) 、租赁车辆由甲方司机负责保管,乙方无权驾驶所租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f)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g) 、车辆如服务于深圳市外,乙方应提供司机食宿。

  h) 、乙方应为司机提供休息场所,以保证正常出车安全。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将扣除未到期租金30%为违约金。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身 份证号码:

  日期:二oo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10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

  一、甲方车位:地下停车场内车位;

  二、乙方车辆型号:

  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车辆颜色备注

  三、承租方式:

  1、甲方将地下 层 号 车位租予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租金为 元/月(大写: ),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指导价或规定收费标准调整收费。

  3、甲方提供金色家园智能卡壹张,供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收取押金 元/张(合同终止时凭证退回),工本费 元/张。

  4、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缴交下月租金,逾期则视作自动放弃继续租用该车位,管理处有权自动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车辆进入。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2、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2米的车辆,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3、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安排车场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签订《租赁协议书》时,必须示金色家园智能卡及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办理月租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者当月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4、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提供。

  6、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8、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

  9、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 表: 住宅单元:

  联系电话: 联 系 电 话:

  签署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1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担保人: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租赁甲方小客车购置指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保证拥有的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整个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所有相关手续。

  二、 甲方同意将其现有小客车购置指标(下称该指标)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自 ,年度租金为:,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租赁费用,待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将一年度租赁费用用现金支付给甲方。

  三、 该购车指标申请人(甲方)姓名: ,

  身份证号为:

  申请编码为:。

  四、 该指标所购致车辆详细信息见行驶证复印件。购置该车的出资方为乙方,出资方式为乙方全额出资(或贷款)。虽然该车辆购买后在甲方名下,但双方一致确认: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乙方,甲方保证其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主张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

  五、 乙方在租赁甲方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时间内不得将该车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赁期间内出租或出售此协议立即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指标。

  六、 租赁期间若甲乙双方更换联系方式及住址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七、 乙方承诺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交通事故、保养、维修等一切费用及因该车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租用期间该车辆如发生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对该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所有费用票据归乙方保管所有。

  八、 若在租赁期内,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协议第七条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维修等),乙方应积极处理。乙方妥善处理后,保险索赔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态度消极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 签订协议后,乙方应继续参与摇号,并将每月摇号结果告知甲方。

  十、 当乙方或其亲友通过摇号获取小客车指标后,应优先使用在本协议内车辆上。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协议内车辆的过户手续,及时将车辆过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名下。过户产生的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 车辆过户后,甲乙双方应对指标租赁费用进行核算,多退少补,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未满一个月的部分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未实际发生租赁关系的预付租金,甲方应全数退还给乙方,退款按照日租金为人民币 每天退还。

  十二、 合同期内如有一方向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不管因何原因,双方经协商终止合同前需确认,在本指标下所购车辆无任何事故纠纷、法律纠纷及相关费用(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

  十三、 待甲乙双方对租赁费用进行结算完毕后,乙方将车牌的全部资料归还甲方(如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等)。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及其家属仍未获得购车指标甲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租金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参考当时市场行情而定。

  十四、 在协议期内乙方未取得小客车购置指标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该指标。

  十五、 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将该车最少上四项主险或全险,若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此协议立即终止。

  十六、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自乙方取得小客车指标,并完成本协议内车辆从甲方到乙方的过户且双方结清账务后自动终止。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机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 乙方用该指标所购置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 乙方用该指标所购置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 本协议及相关租赁事宜经双方认可的担保人见证,租赁及协议终止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由担保人从中调解。担保人本着方便甲乙双方的目的,保证不从本租赁过程中获取任何财物,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

  二十、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乙 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担保人 :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12

  经 营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据《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

  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

  发车:年月日时分 还车:年月日时分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超时(分)

  汽车名称及型号 起始公里 终止公里 超公里

  租出归还 租出归还 租出归还

  证件行驶证 牌照(前后) 附加费证

  保险卡(证) 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

  使用维修说明书

  车况左前大灯 右前大灯 左前小灯

  右前小灯 左前转向灯 右前转向灯

  左反光镜 右反光镜 左后转向灯

  右后转向灯 牌照灯 防雾灯

  仪表盘 室内反光镜 雨刮器

  天线 前后保险杠 收放机

  座套 脚 垫 点烟器

  烟灰缸 发动机工况 空调工况

  底盘 外观清洁度 磁带

  油盖

  引擎盖路码铅封完好 底盘完好 没有更换部件

  前保险框完好 没有撞击修理 面罩商标完好

  工具千斤顶一只 轮胎扳手 灭火器一只

  螺丝刀一把 备胎一只 呆板手一把

  钥匙一把 故障警告牌

  签字承租人 还车人

  出租方经办人 出租方经办人

  注:有、工况好打√,无、工况差打×。

  (租赁经营方)甲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电话: 开户行(帐号):身份证号码:签约日期:担保方:电话:开户行(帐号):身份证号码:签约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13

  甲方:宁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涔山分社

  联系电话:0350-4784474

  地址:山西省宁武县东寨镇

  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为促进汽车租赁需求,推动汽车工业的发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汽车贷款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开展汽车租赁贷款业务的特约经销商,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汽车租赁工作,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乙方同意为购车人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可以要求购车人提供必要的反担保。

  三、四、对同意发放汽车贷款的借款人,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借款所需资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件、收入证明文件、借款人确认签字的借款申请书、贷款担保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签字等)并送至甲方社

  四、乙方收到资料后,应当协同乙方人员办理借款相关等手续,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汽车发票、缴费凭证、行车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对于逾期未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取消对借款人的贷款承诺,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真实无误,否则由此导致甲方不能追偿贷款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期限届满不影响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购车款划转给乙方。

  七、甲方的贷款条件若发生变化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可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关信息。乙方应当定期向甲方反馈汽车销售的政策、价格等市场信息。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当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l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作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 月年 月 日 日

汽车租赁合同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条 车辆状况

  出租方所提供的车型为,车牌号为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 年 月 日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按照每天租金 (大写) ,租金按天支付。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6、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7、协助承租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垫出的保险索赔后金额全数归还承租方。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6、承租方按期如数交纳租金。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以承租方接收车辆开始,以承租方归还车辆给出租方为止

  第六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车辆全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由双方经协商解决。

  出租方:

  承租方:

  承租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车辆状况及用途

  1.乙方承租车辆具体车型车牌、租赁车辆的车况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乙方租赁车辆用途为:运输。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租赁期限为1年,自年月至年月止,具体租赁时间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租金为每辆车每月元,租赁车为辆,支付方式为现汇;

  3.自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租金。

  第三条车辆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

  1.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保险。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等车辆损坏、灭失,乙方应立即向公安、交通、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通知甲方;

  2.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甲方无条件配合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事故赔偿费用,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部分依法处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按时收取租金;

  1.2甲方对乙方营运业务及驾驶员的信用有知情权,乙方应配合甲方了解,乙方不得隐瞒;

  1.3租赁期间,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车辆前提下可以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甲方的义务

  2.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车辆不能存在故障、事故、待修以及任何形式的纠纷等情况,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2.2甲方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及营运手续进行年检、年审,乙方承担正常的且有正规票据的费用,因年审、年检产生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手续脱审,脱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甲方保证不干扰乙方正常的营运使用;

  2.租赁期间,乙方须使用国标柴油并保证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外发布对甲方及租赁车辆不利的语言或作出其他有损甲方及租赁车辆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车辆维修管理

  1.租赁期间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

  2.车辆在交付使用1个月内,若车架、车厢、发动机、传动、电路等主要设备系统发现损坏或故障,经确认非人为造成,甲方应为乙方更换车辆,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七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1.1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日;

  1.2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2.1甲方交付的车辆的车况及手续无法达到运输要求,同时经调还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

  2.2甲方随意干涉乙方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2.3甲方不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

  第八条合同期满

  1.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交还租赁车辆。车辆交还时的车况按第一年新车的30%折旧,第二年的25%折旧,第三年的20%折旧,以此类推;

  2.乙方如继续租用租赁车辆,应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续租,乙方应提前十天告知甲方,并与甲方续签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未能向乙方交付车辆,每逾期一天须承担日租金的1.5倍作为违约金;

  2.租赁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租,乙方未及时交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交还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1.5倍作为违约金;

  3.租赁期未满,若甲方单方终止协议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租赁车辆付出的保险费、管理费、保养维修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赁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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