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时间:2022-03-29 10:24:31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销售合同锦集十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销售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销售合同锦集十篇

销售合同 篇1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             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   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              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22243 chemi cn               电  传: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 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xx-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销售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江苏XXXXX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本协议指定行政区域内的代理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履行。

  收费与结算 特许销售区域: 特许销售产品名称:

  1、商品定价:乙方提供产品市场报价。如果乙方提供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应当根据甲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2、利润分成:甲方按产品销售总额 (或利润)收取一定的分成作为利润回报。

  3、结算方式:活动结束后的10日内,甲方将商品扣除利润分成后的余额划入乙方账户。

  四、 双方权利及义务 :

  1、甲方权利:

  (1)享有乙方货源紧俏时优先供货的权利。

  (2)享有所代理产品改进意见反馈和新产品开发进度的知情权。

  2、甲方义务:

  (1)全权维护乙方及乙方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2)不得在本协议代理的区域外销售产品,不得更换甲方包装、商标或用其他厂商的产品换上乙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出售。

  (3)按乙方规定的市场指导零售价格制定代理区域内的零售价格。

  (4)甲方联系电话、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3、乙方权利:

  (1)有收集甲方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工作总结的权力。

  (2)指导促销活动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会议的权利。

  (3)有对甲方销售业绩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的权利。

  4、乙方义务:

  (1)保障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及包装,并按时发货

  (2)负责提供甲方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

  (3)每一个合作月度,甲方超额完成协议规定销量总额要求时,乙方应给予甲方超额部分 %的奖励。

  五、定货及运输约定

  1、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单后,应及时向甲方发出确认订货通知,按甲方指定地点发货,供货周期为 天,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退换货规定 甲方从乙方进货后,若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型号与订货单不符,甲方可自收货日起 3 日内向乙方提出调换产品要求。但必须保证原产品完好、附件齐备、标签和包装不得损坏,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七、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上由乙方负责。

  2、甲方所需售后服务的材料应以月订单形式向甲方提供。

  八、个性化服务

  1、如乙方有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如市场调查、宣传物料发放),甲方可配合尽力完成(收取一定成本费用)。

  九、协议有效期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江苏XXXXX有限公司 乙方: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销售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全权代理销售甲方项目事业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标的

  1、代理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2、代理标的相关文件:

  (1)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2)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二、甲方责任

  1、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上述项目“五证”复印件,甲方保证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如有不实,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给乙方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2、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进场后3天内,甲方应将楼盘配套设施标准、装修标准及所用全部材料明细、物业服务项目及拟收费标准和依据书面告知乙方,作为乙方与购房户签订合同的附件。

  3、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3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供乙方参照其与客户签订。销售价目祥见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签订5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可使用标准售楼处(含装修)、项目沙盘、来电显示电话4部、饮水机3台、谈判座椅4套、办公座椅3套、办公电脑4台,沙发等物品;乙方向甲方出具接收单,如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上述物品归还甲方,如乙方使用不当造成人为损坏或遗失由乙方照价(折旧后)赔偿;售房部水、电、电话费由乙方承担。

  5、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按揭贷款手续及房屋产权登记的相关工作,并负责与相关各部门的关系协调。

  6、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一房两卖的误订情况。

  7、所有售房款,必须存入甲方指定账户,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由乙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8、在销售过程中,如甲方该项目相关手续及证件未完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9、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在销售过程中的有关与工商、城管等政府部门的对外协调工作,双方应配合处理好相关税务事宜。

  10、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利于房屋销售的其他相关工作。

  11、有义务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以防止对乙方和销售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乙方责任

  1、保证代理过程中各项商务活动完全贯彻甲方的销售政策(前提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合同相关规定,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负责甲方所交给乙方的财产及物品的完整性,如乙方有人为损坏乙方按照折旧后价格赔偿。

  3、负责客户电话咨询及上门咨询客户的电话追访以及相邻楼盘市场走势的分析等。

  4、负责售房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和辞退,并负责人员工资和奖金及相关福利。

  5、负责该项目全程策划、推广,策划费由乙方承担,但策划内容需交甲方审阅批准后方可发布。

  6、有义务做好本和同的保密工作,以防止对甲方和销售造成的不利影响。

  7、本项目所有广告费用由甲方承担,广告宣传由乙方决定甲方审阅。

  四、代理内容

  1、代理周期:本楼盘代理周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五、代理销售提成(佣金)费用事宜

  1、顾客缴纳定金并签订购房协议均视为销售成功(根据市场代理范围:情况乙方可收取客户保留金20xx元及20xx元以内由乙方自行处理)。

  2、佣金提成:乙方按售房款2%提取佣金。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乙方实际销售的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目时,超出部分归乙方。

  4、甲、乙双方同意客户购房有三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以全款付清。

  (2)分期付款,以付清总房款的50%。

  (3)银行按揭付款方式以20%-30%为首期款。

  (4)结算标准:以该套房屋实际付款金额结算,银行贷款部分只需客户在银行签字后,甲方给乙方结算该套贷款部分代理销售佣金,如不按时足额支付乙方代理销售佣金,乙方有权在合同约定最后一日起收取客户房款,补足乙方上月代理销售佣金。每月结算代理销售佣金1次(即每月28日为结算日,3日内付清)。

  5、如有客户退房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退房,若甲方单方面同意客户退房,甲方须支付乙方该套房屋全额代理销售佣金,乙方有权在对该套房屋进行销售,并按约定提取代理销售佣金。

  6、凡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所销售房源业主有退房事宜,由乙方负责,乙方结算的代理销售佣金由甲方在乙方下次结算的代理销售佣金中扣除。扣取客户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各得50%,与当月代理销售佣金一并结算。

  六、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

  (1)因有关工期与房屋质量及手续问题造成客户与公司纠纷,由此产生的.客户退房,由甲方独自承担。

  (2)甲方如不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佣金,甲方每天须按应付代理销售佣金的1%支付滞纳金给乙方,如一月为支付代理销售佣金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收取客户购房款弥补乙方合同约定所得。

  (3)甲方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销售或自己销售,否则甲方违约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甲方保证若购买的房产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乙方:

  (1)不得以虚假之词欺骗客户,只有在甲方同意的书面宣传资料范围内对客户进行销售承诺,若私自进行上述承诺以外的书面承诺,视为乙方违约,由此引起的客户与公司的纠纷费用及退房违约金由乙方承担。

  (2)销售款项由甲方收取,乙方无权收取定金及购房款,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销售权,追回挪用款项,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为确认双方间的义务,甲方应出具相应依据给乙方。

  (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销售楼盘以外的任何商业销售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宜

  1、乙方在税务部门开出代理销售佣金发票向甲方结账,不再向甲方提供任何税收和其他费用。

  2、本合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终止时结算付清相关款项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房源明细清单,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字):

销售合同 篇4

  为了明确电动车在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买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身份证号: 买车方(乙方):身份证号:

  一、甲方车主 将电动车,车牌号: ,车架号: 转让给乙方,双方同意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

  二、该车在 年月日时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该车自交车之日起即 年月日时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济纠纷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因过户手续困难,该车不办理过户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签约时间:

销售合同 篇5

  甲方:XXXXXXX

  乙方:XXXXXXX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经销莱珂服饰。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4、5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名称:XXXXXXX

  乙方名称:XXXXXXX

  签约地点:XXXXXXX

  签约日期:XXXXXXX

销售合同 篇6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单位或姓名:单位或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电话:电话:

  车牌号:发动机号:

  底盘号:登记日期:

  车身颜色:

  协议内容

  一、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经双方转让价格为:¥元,大写:整

  三、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过户由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

  由方承担,期限为10天

  六、因车是二手车,甲方需在购买前向乙方说明车辆有无使用问题或任何汽车机器问题,如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汽车质量:该车于年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年月。该车强制保险缴至年月日,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

  八、权利义务: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七、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日期:日期:

销售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卖方)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买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向乙方销售最新款的飞机一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就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标的

  1、名称:

  2、机型:

  3、全长:

  4、净重:

  5、产地:

  6、单价:

  7、数量:

  二、交货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联系人:

  4、运费负担:

  三、付款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预付_____________元定金,甲方交货后付清余款。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交付飞机。

  2、乙方则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准时付款。

  五、验收

  乙方在收到甲方交付的飞机后应及时派人验收,验收时长为_________天。除人为原因以外,因质量问题导致飞机出现瑕疵的,甲方终身保修。

  六、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提供的飞机不符合乙方要求,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购飞机双倍的价款。

  七、纠纷解决方式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国籍:

  联系方式: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国籍:

  联系方式: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销售合同 篇8

  编号:年销字第号

  签定地点:广东中山

  甲方: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风田公司)

  乙方:(代理商)

  为促进“风田”系列产品的销售,保证市场秩序的稳定,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总代理商资格授予

  甲方授予乙方作为甲方:集成厨房电器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_____(以国家行政划分区域为标准)区域的总代理商资格。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市场信誉保证金元。

  信誉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退还乙方。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

  本合同履行期从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履行期限内,如乙方存在跨区域销售、未按照销售进度完成销售任务、贬损甲方声誉及损害甲方利益等行为,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此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合同销售任务

  本合同期内,集成厨房电器总销售任务台,任务总额指标月度分解为:

  (单位:万元)

  月份

  产品123456789101112合计

  集成厨房电器

  本年度各项商业折扣、考核,均以完成进度作为前提和基本依据。连续3个月没有完成销售进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另行签约代理商,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首批进货款

  1、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的首次进货台数为台。本合同签定之后,乙方保证于年月日前按规定将首批进货款一次性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上,而且在打款日起30日内提完货。

  2、若逾期未交足上述款项则视为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在该区域内重新物色代理商。

  第五条、供货价格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为共同做好乙方经销地区的终端市场,在乙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按约定时间供货。供货价格按甲方《20xx年度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产品价格表》中的统一价开票。

  2、特价机:即为《20xx年度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产品价格表》中注明的特价机或另行约定。

  第六条、销售折扣

  年度商业折扣

  1、乙方在严格遵守甲方市场管理规定、双方协议,并按年度约定完成销售任务的前提下,甲方将给予乙方最高3%的年度商业折扣。

  1.2、年度商业折扣必须以完成年度所签合同任务的80%为基础,低于80%,没有年度折扣。完成80%以上,依下表执行。

  年度完成率(Y)Y<80%80%≤Y<100%100%(含)以上

  年度商业折扣01.5%3.0%

  1.3、甲方对乙方日常的宣传活动费用按开票价的5%予以支持,每次提货时直接扣除。

  第七条、供货方式及发货计划

  (一)、货款支付方式与管理

  1、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2、采用现金、电汇、转账、银行汇票等甲方确认的方式结算;本年度双方所有有关货款时间的界定,均以货款到达甲方银行账户日为准。

  3、除甲方出具盖有甲方业务章或合同章的书面通知(原件)外,乙方不得将货款以现金方式交给甲方的任何业务人员,否则由此可能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4、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向甲方任何人员提供借款、借物,否则属于乙方与借款借物人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甲方无关,由此可能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二)、供货细则

  1、乙方如进货,需向甲方提交订货单,在订货单中明示所订产品的型号、价格及数量,订货单必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章方可生效;如需修改订单,必须在订单下达的当天提出;订货单直接传真至甲方总部销售部,甲方以订货单中的货物数量准备货物。

  2、货物到达收货地点后,乙方或者指定的收货人必须在当天进行验收,不得拒收。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送货单》“客户签收”栏签字及盖章确认,乙方或者指定受领者的签字、收货章、业务章、公章等均视为收到货物的有效凭证。

  4、无论整车发货和零担发货,从甲方总部或指定仓库至乙方指定的所属经营区域内某一地点收货仓库(详细地址)的运输费用和卸货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风田公司有义务协助发货);

  5、乙方自行组织从甲方总部或指定仓库提货,甲方不承担运费。

  6、乙方须在每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甲方产品下月发货计划。

  第八条、市场管理

  1、甲乙双方将以区域零售价格平衡、经销利益保障的原则进行严格市场管控,乙方有责任与风田公司一起,按照风田公司制定的统一价格体系,控制物流,维护区域内批发及零售价格体系,不能窜货、乱价,最大限度地保护各级经销商利益。

  2、乙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市场管控协议》,如出现以上恶意行为或违规,甲方将按《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市场管控协议》中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代理商资考核

  乙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经销范围或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首期货款不到帐;

  2、连续3个月未达到月度计划销售任务,或实际完成的销售未达到累计销售进度计划任务的80%;

  3、低价抛售或零售价超低,扰乱市场秩序的;

  4、窜货违规情节严重或冲货次数达到3次;

  5、代理商的行为严重损害了风田公司的利益和风田品牌声誉;

  6、代理商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第十条、市场推广政策

  (一)、媒体宣传

  1、全国性的新闻、软文、电视广告等媒体宣传,由甲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统筹投放;

  2、区域性的媒体宣传,由甲方区域销售经理与乙方共同策划组织,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甲乙双方的承担比例。

  (二)、促销活动

  1、甲方将在根据整体部署和市场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促销活动方案,组织全国性的促销活动,乙方必须在统一的资源配置下配合活动的开展。

  2、乙方也应该根据当地的市场实际情况,自行投入资源,策划与组织各种促销活动,促进销售量的增长。

  3、宣传单张、POP海报、立牌等促销宣传品,由甲方统一制作,并根据各区域的销售量及实际需求情况配发。

  (三)、导购员管理

  1、针对经公司审核确认的终端卖场(主要指主流家电连锁、当地强势终端等),区域代理销商可配置导购员,风田公司将支持导购员的补助,但导购员档案统一提交公司总部备案。

  2、促销人员由双方共同招聘、培训、管理;甲方有权每月对提供补贴的促销员卖场进行评估,根据具体销售量调整费用支持。

  (四)、调价补差

  1、本年度甲方如需调整供货价格,将书面通知乙方;

  2、如供货价格提高,甲方保证乙方已打款但尚未提货部分的货款15天内以原价格提货,超过15天,余款按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发货;

  3、如供货价格降低,乙方已打款但尚未提货部分的货款按新的供价计算发货。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与维修:甲方产品保修期内,实行“三包”,维修费由甲方按照开票价1%外包给乙方承担,乙方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保修规定;超出保修期,维修费与配件费按甲方的售后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服务能力,建立签约售后服务网点或自行设立售后网点,实行免费上门服务。双方签订售后服务协议后取得售后服务资格,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督促其售后网点解决在其责任内的售前、售中、售后问题,并严格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退货规定

  1、在合作过程中风田品牌产品如果出现批次质量问题,经甲方鉴定并确认,且在乙方当地无法解决的,甲方给予换货或退货;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包装、赠品、配件等完整无缺,否则不予退换。未经许可擅自退货,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原则上除批次质量问题外,一般不退货。如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货,乙方退回甲方的产品必须配件齐全、包装完好,否则不予退还。甲方同意让步接受包装、配件有缺损的货物退货的,按原来最后一次的进货价70%计算价值。

  3、甲方书面同意的退货或者换货,发生的运输、装卸、仓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但是若因甲方产品本身的批次质量问题,发生退还货的运输、装卸、仓储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终止合同

  1、本合同到期,双方均无意续签,本合同终止;

  2、乙方违约,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条款处理相关事宜,按照合同规定结清各项费用,本合同终止;

  3、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情况,的确无法正常经营,本合同自行终止且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到期,双方可协商续签,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从双方认定合同终止日起,双方应在一个月内清款清货;

  5、合同终止后,乙方须无条件配合新代理商进入市场,不得在交接、结算上设置任何障碍。

  第十四条、其它重要约定

  1、未经甲方区域业务负责人审核,甲方总部概不受理乙方的任何申请、报告、协议等(乙方的投诉例外)。

  2、甲乙之间是买卖关系,乙方自行负责第二次销售的所有债权债务,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甲方不承担乙方经营中产生的任何费用。

  3、甲乙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及协议,必须经乙方所在区域的负责甲方产品销售的负责人签字后再转甲方总部盖章方可生效。

  4、甲方区域业务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向乙方借款或申请代垫款项,如需代垫款项,必须报甲方总经理签名并盖公司印章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概不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区域业务负责人代表甲方做出的承诺,必须以正式书面报告甲方总经理签名并盖公司印章批准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概不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为保障乙方利益,有效杜绝甲方区域业务人员操作中的违规行为,乙方均可对以上违规行为直接向甲方投诉。

  7、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期间,负有积极协助甲方查处打击侵犯甲方知识产权行为的义务。如发现侵权行为,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协同甲方进行查处。

  8、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后,乙方不得依据此授权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实施任何行为,乙方实施的行为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9、所有销售协议附件与本销售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2、乙方完成本年度任务,则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具体销售及其它协商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13、本合同的附件为《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市场管控协议》、《20xx年度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产品价格表》与本合同一起购成20xx年度双方的整个合同条款。

  甲方: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德利支行开户行:

  开户名:范爱明开户名:

  账号:6228481451774569812账号: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大岑工业区地址:

  电话:0760-22505351电话:

  传真:0760-22505352传真:

  日期:日期:

销售合同 篇9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第一条 甲方为农机配件供货商,同意向乙方提供农机配件,乙方同意买受。

  第二条 乙方从甲方处进货时需提前向甲方书面提交订单,甲方根据乙方在订单中的要求安排交货。订单可以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形式提交。

  第三条 对于乙方未提交订单,甲方擅自送货的,乙方有权拒收或甲方同意乙方随时退货。

  第四条 甲方交付货物时,乙方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3小时内按照订单对产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验收,并签收送货单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应该承担运输费用将货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第六条 乙方在发现的甲方交付的产品中不符合订单要求的,可以要求退货,但是,乙方人为损害的除外。

  第七条 乙方应该与甲方交付货物后 日内付清货款,否则,必须每日支付应付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第八条 每月 日为双方上一个月的结算日,乙方应该出具对账单给甲方。

  第九条 合同终止后 天内,双方必须核算往来账目,乙

  方必须在往来账目核算清楚后将应付的余款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条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送达给甲方的订单均适用本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合同。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无约定的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均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盖 章): 乙 方 (盖 章): 法人或代表人:法人或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10

  供方:

  需方:

  为共同开拓 市场,提高双方的经济利益,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茗匠公司的产品供销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区域定位及保护:根据双方约定,需方负责在 地区销售供方的产品,供方不能向该区域内其他客户供货(征得需方同意或供方设有办事处区域除外)。

  二、供货价格:供方向需方供货按20xx年 月 日价目表供货。以后新产品以供方的通知为准。

  三、销售任务要求:

  1、需方必须将供方目前产品在所约定地区设立良好的终端销售渠道。需方向供方保证合同期内每季度销售供方系列产品不少于 万元,即平均每月资金回笼给供方不少于 万元,货款三个月内达不到 万元的销量,供方可随后发展其他代理商。

  2、需方必须通过加强终端销售网络管理,严格执行供方市场销售政策的有关规定,如出现需方低于供货价格销售。供方有权停止供货或中止合同。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款,款到通知发货。运费由供方承担。

  未按上述约定结算方式结清货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五、优惠返利标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方根据需方的销售额(以回笼资金为准)。提供现返和年终返利,每次订货现返五个点(九五折供货),若年终销售总量完成,则可补该年未返的5%.

  2.所有返利必须在需方结清所有款项的前提下方可结算,返利可以现金或货物抵扣的形式体现。

  六、售后服务:

  需方必须承担供方系列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免费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七、退货和损耗的处理方法:

  1.需方所有退货必须事前向供方提出申请,并列出清单,经得供方同意后方可退货。

  2.退货产品是非供方制造中产生质量问题。需方人为损坏,需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供方应承担的退货责任中。

  八、定货方式:定货的规格、数量以需方的传真为准,如大批量(200件以上)定货,必须提前五天通知供方备货。需方每次补货时,必须将库存情况书面通知供方,以确保合理库存。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在供方所在地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再续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重新签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供方:福建茗匠竹艺科技有限公司 需方:

  法人:

  代表: 代表:

  供方联系电话: 需方联系电话: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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