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销售合同

时间:2021-08-12 12:46:38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商品销售合同模板8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销售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商品销售合同模板8篇

商品销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___________空调外机养护罩、内机养护罩,现乙方愿以自身优势帮助甲方开展该产品的销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经销商 要求: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空调销售、服务网点,首批进货________套以上,其中外机________套,内机________套。 享受政策:由总代理直接供货,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

  2、代销商由甲方提供各种型号产品共计________个的首批铺货,该批产品乙方无需立即付款,但是该批货物如出现损坏或丢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价格 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元套(外机双风机和内机的柜机均按二个计算)乙方提货价:_____元套

  三、订货及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需要由专人向甲方提出订购要求:包括具体型号及数量等。提货时付清货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随时了解产品库存,做到及时发现所缺型号,起码提早一天向甲方订货。不得向其它有总代理的区域进行销售,违者将取消经销的资格。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并保证好产品的质量。

  五、其它 为了充分体现平等互利,实现合作双赢,甲方提供以下优惠政策,支持乙方的工作。

  1、甲方把乙方每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作为推广费返还给乙方

  2、乙方的月销售量达到______个以上,甲方按当月乙方销售额的________%进行返利。

  3、乙方可介绍和发展下级经销、代销商。乙方发展的下级经销、代销商直接由乙方供货,如要求甲方供货的,甲方按其当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奖励给乙方。

  4、乙方一次性提货________套以上甲方可提供广告位。 注:以上销售量均以当月提货量为准,返利形式一般是产品。代销商不享受以上返利政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商品销售合同 篇2

  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中诸多纠纷源于面积数据,为减少房屋交付使用时因面积问题产生的争议、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卖人和买受人愿意以套内使用面积作为房屋价款结算的依据;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房屋套内使用面积条款约定如下:

  一、面积定义: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所谓功能使用空间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不包括阳台部分)。

  二、面积种类:本协议中所指的暂测面积是指在房屋未交付前,根据出卖人提供的图纸测量得出的面积。本协议所指的实测面积是指在房屋工程竣工后,由相关测量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对实际存在的房屋进行测量后得出的面积数据。

  三、面积约定:出卖人和买受人根据双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买受人所购房屋套内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暂测套内使用面积结果以出卖人提供的平面图纸为测量依据。

  面积误差率=|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暂测套内使用面积×100%四、误差处理一:买受人所购房屋套内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若实测套内使用面积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出现误差时,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大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时,买受人无须支付多余价款。

  五、误差处理二: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且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3%(含3%)以内的,则出卖人应当在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数据后30日内,向买受人退还房屋差价款,房屋差价款=[(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暂测套内使用面积]×100%×房屋总价款。

  六、误差处理三: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面积误差率绝对值超过3%的,则买受人在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报告后30日内有权退房。如买受人在该期限内未书面提出退房要求,视为买受人接受该房屋的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在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报告后30日内,对面积误差率超过3%以上的部分,向买受人双倍退还该部分的房屋差价款;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3%以内的部分仍然根据前条(误差处理二)的规定退还买受人。

  七、面积数值:《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中所述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及本协议中所述套内使用面积均为暂测面积;其中该套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仍作为出卖人或其他相关机构(如物业公司、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权属登记、缴纳税费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的结算依据。

  八、测量机构:对面积数据进行测量时,聘请的测量机构应当具有政府相关部门许可的商品房测量资质。

  九、面积实例:为有利于本协议的理解与适用,现举例说明如下:

  1、暂测套内使用面积:有一正方形居室,共计售价100万元人民币。四面墙长度相等,站在室内以两墙交接点为起点和终点,测量任意一起点与终点之间的距离均为10米,则内墙周长4*10=40米,墙厚30厘米,门宽100厘米,因此套内使用面积暂测数据为10*10=100平方米。

  2、实测面积增加:若房屋竣工后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大于100平方米,则买受人仅支付100万元即可,无须另行结算。

  3、实测面积减少一: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100平方米但大于97平方米(包括97平方米),例如实测面积为98平方米,则出卖人向买受人退还该小于部分的房屋差价款,差价款的具体数额[(100-98)/100]*100%*100万=2万元。

  4、实测面积减少二: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97平方米时,例如是95平方米,则买受人可以选择解除或者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情况下,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面积差价款,差价款数额为[(97-95)/100]*100%*100万*2+[(100-97)/100]*100%*100万=4万元+3万元=7万元。

  十、其他条款:

  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由中文书写,任何译本仅作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协议一式肆份,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机构壹份,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字):_________ 买受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销售合同 篇3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特别是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通过房地产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作为保证商品房交易正常进行的重要法律制度一一商品房销售合同,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商品房销售合同不仅是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方法。然而,由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更由于房地产市场中不法开发商的合同欺诈行为,以及人们对司法手段管理合同和行政手段管理合同界限混淆不清等原因,使商品房销售中的合同欺诈行为成为人民群众近年来消费投诉的热点问题。国务院也将合同欺诈行为作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面。能不能依法做好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工作,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是房产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也是用实际行动推动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进程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实行行政管理的基本概念

  我国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实行行政管理,这是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有一个重要职能,那就是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实行行政管理,就是国家行使这样一种职能的具体体现。国家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运用行政管理手段,与司法手段有机结合,达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房产主管部门是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我市房地产市场统一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销售进行管理。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也用实际行动推动了我市依法行政的进程。

  为了对商品房销售合同进行更加有效的管理,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政策。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5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88号)、《**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等等。最高人民法院于20xx年5月7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审理适用法律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并明确了“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证制度”。建设部第95号令《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对商品房预售管理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作了细化。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应当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l995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法了《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20xx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又联合对《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了1 3项主要内容。推行《示范文本》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缺少项和当事人意见表示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有利于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促进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利于调动消费者的购房热情,促进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通过运用行政手段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推行《示范文本》,对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为什么要对商品房合同进行管理

  对商品房合同依法进行管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要求。在我国实现翻两番的目标后,人民群众生活逐渐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建设部为小康社会的住房确定的目标是“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房,设施齐全,功能齐备”。在新的时期、新的形势下,将会有更多的人民群众通过房地产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居住质量,改善居住环境。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秩序正常的房地产交易环境,就显得更加重要。因此必须依法加强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实施管理。

  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实施管理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个完整科学体系中,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的最终归宿,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然体现在我们的工作实践中,落实在一步一步扎实具体的工作中。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只有维护好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宽松的住房消费环境,才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对商品房销售合同进行管理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要求。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微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通过商品房销售合同的调整,使得房地产市场交易活动井然有序,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但是,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房地产市场中仍有不法开发商违规开发、销售商品房,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其中合同欺诈行为就是近年来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为此,国务院、建设部均将整顿以合同欺诈消费者行为作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只有加强对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管理,消除开发商的不法行为,才能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由于商品房不仅是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环境的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实现家庭财富普遍有所提高的重要环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意义重大。更由于商品房从预售到竣工交付的时间一般较长,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和投机性,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要扎实做好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

  1、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消费者房地产法律、法规意识,让商品房消费者做到明明白白消费。据统计,目前,消费者在购房时自己聘请律师的不到2%,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大多数人认为:目前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国家制订的,以为很全面,《合同示范文本》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且大多数人在购房时有一种从众心理,大家都这样签了,我也这样签算了。因此,加大对房地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培育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的重要内容。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就必须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使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2、严格对商品房销(预)售进行管理。按照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商品房销(预)售的规定,一是严格按规定办理预售许可证,同时配合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预售许可办理情况,以供广大消费者监督和作为购房参考;二是销售商品房时必须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不使用的不予办理产权证;三是加强对商品房销(预)售的检查巡查。

  3、会同工商部门加大对房地产广告的管理力度。《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但现实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某些广告,谈不上真实、合法、科学、准确更是无从谈起。目前的商品房销售中所涉及的广告内容,l00%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的几乎没有,一般都包含了30%以上的虚假成分。对广告中大量的承诺性内容也不能全部约定在合同中,这些都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在商品房销(预)售时,房地产销(预)售广告必须注明预售许可证号及准予预售的相关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4、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制度。现在某些商品房开发商单方面制订某些对开发商有利不可商谈的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单方扩大相关法律术语的内涵与外延等等来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为此,必须对已经出售的商品房的合同进行定期检查,对不按法律规定签订合同;不按法律规定明示相关法规及合同文本的:对违反法律扩大解释或侵犯消费者利益的合同条款,除要加以纠正外,还要对商品房开发商予以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合同制度的严肃性。

  5、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从严建立和管理抵押贷款他项权证和商品房买卖中的产权办理档案,在办理他项权证或产权证上杜绝一房多贷,一房多卖行为。

商品销售合同 篇4

  一、 经销条款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市、县)经销商,经销甲方所经销的 品牌 系列产品。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3、货款结算方式:款到发货或现款结算。

  4、供货程序:乙方填写书面《订货申请单》,经甲方业务人员确认传真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确定该批货款到帐后,三日内发货。

  5、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所在市(县)的车站、货运点,运费由乙方承担。(根据地区不同, 2-10元运费/件)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目标销量为 万元,甲方给予返利 。 奖励,否则不予返利。

  二、 甲乙双方责任条款

  1、甲方应根据市场状况策划产品宣传、广告及促销活动,乙方有义务配合。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销产品的合法证件,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声誉,杜绝销售过期变质产品和经营假冒侵权产品。

  3、乙方应在所经销区域做好网络分销的发展、监控,并承担责任。

  4、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甲方所需的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任何销售数据,并做到准时、准确、完整。

  三、 退换货条款

  1、甲方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因产品包装或配送出现差错,甲方退换。

  2、自进货之日起五日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同意可进行产品调换。该批产品甲方承担此运输费用,乙方不得自行销毁。

  3、因乙方仓储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货。

  四、 解除合同条款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目标之内的需求计划,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以外销售或分销甲方产品,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违反甲方价格销售政策,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销售假冒产品及其他造成甲方产品不良影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在本合同执行45天内,如乙方没有达到kb类店50%以上的铺货率,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其它本合同书中规定的终止合作或本合同的条款。

  五、 保密条款

  乙方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会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如价格、销售数据、知识、技术等甲方认为是商业机密的信息)披露给任何其他人或为自身目的使用。

  六、 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为正式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签署后,如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乙方的首批货款,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订立附加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出现合同纠纷,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6、本合同最终有效签署人为甲方营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商品销售合同 篇5

  合 同 编 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于 20xx 年5月5日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以上价格为含税货到工地价格,以甲方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货款结算依据:甲方收到乙方货物,甲方有效接货人(即合同中指定的接货签收人)当场在乙方的提货单及送货清单上签署姓名及实收数量,乙方凭甲方有效签收的实收单证记载与甲方结算货款;

  3.2付款方式:

  第四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4.1 乙方第一次交货不迟于20xx年 月 _日,以后的在接到订单三日内到货。

  4.2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出现拒付货款,付款延迟、付款不足等情形,乙方可以拒绝交货,且不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任何损失。

  第五条 交货方法、货物的装卸责任、费用及到货地点 5.1 交货方法:送货

  5.2 送货方式说明:乙方应在收到货物订单后立即按要求加工,于4日内将加工好的货物送至指定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接货人),在甲方验收后,交付行为完成。

  5.3 其他补充条款:

  5.4 交接相关信息:

  使用项目名称: 到货地点:

  接货单位: 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

  接货人:(1)姓名: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供货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手机:

  第六条货物的验收和异议

  6.1 乙方在交付货物之前应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性能进行全面的检验,并在交付货物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相符的证明书。

  6.2 甲乙双方应在货物交付时共同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交付的货物的数量、型号、品牌、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应立即向乙方书面提出,将异议内容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于收到书面异议 5 日内无偿换货或补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装货费用和运费。但对货物的检验只有在乙方人员在场时方可进行。

  第七条 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

  7.1 乙方保证货物采用优质材料,先进工艺加工制造,在质量和规格等方面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进一步保证提供以下服务:

  货物在交付后 1 个月内产生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的 3 日内派技术服务人员到乙方单位进行查看。如证实为质量问题,乙方应给甲方无偿提供相应产品。

  7.2 乙方的质量保证仅及于甲方对货物进行正常使用的情况,如出现以下情况,乙方不保证货物的质量能够达到本合同的规定,并且不保证提供相应货物:

  7.2.1 乙方未按照行业通行的操作规程使用货物的; 7.2.2 乙方未按照甲方产品使用说明使用货物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的违约责任:

  8.1.1 乙方如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但赔偿不得超过总合同金额的 5 %。

  8.1.2 如乙方交付的型号、品牌、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按照本合同第6.2条的规定办理。

  8.1.3 如交付的货物非因甲方的不正常使用出现质量问题,参照本合同第7.2办理。

  8.2甲方的违约责任:

  8.2.1 甲方如拒付货款或延迟付款,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向乙方加付所拖欠款项的同期银行罚息利率。

  第九条 其他补充事项:

  11.1需要加工产品,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所需产品的图纸后进行加工。

  11.2甲方已接收的乙方产品,在货物未损耗、破损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如:整箱、不浸水不破损),可多退少补。所有合同金额以外的供货,以甲方有效接货人(即合同中指定的接货签收人)当场在乙方的提货单及送货清单上签署姓名及实收数量金额为准,其余条款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说明

  11.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1.2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该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

  议并加盖公章,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品销售合同 篇6

  供方: (合同编号:20xx )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供货时间及数量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 三、交提货地点:需方库房。

  四、运输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第二条标准验收。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产品验收合格后,凭增值税发票,通过银行承办。 八、产品价格随行就市。产品价格如发生变动时按(调价协议)执行;

  九、供方应严格按需方要的产品、数量及时发货,供方接到需方供货通知 天需到货,如因供货不及时使需方停产,供方以每小时 元赔偿需方损失;

  十、本合同如需变动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十一、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需方所在地内江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十四、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商品销售合同 篇7

  甲方(供应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名称、条码、数量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伍拾壹万伍仟伍佰叁拾肆元伍角(小写:515534.5)其他事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

  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收相关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其他事项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或7个工作日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传真(2)订货合同(3)其他____________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篇三:超市商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

商品销售合同 篇8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利,本着共同发展、平等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如果下合同:

  一、经销条款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地区、市、县)经销商,经销甲方所经销的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3、货款结算方式:款到发货或现款结算。

  4、供货程序:乙方填写书面《订货申请单》,经甲方业务人员确认传真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确定该批货款到帐后,三日内发货。

  5、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所在市(县)的车站、货运点,运费由乙方承担。(根据地区不同,2-10元运费/件)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目标销量为_______万元,甲方给予返利奖励,否则不予返利。

  二、甲乙双方责任条款

  1、甲方应根据市场状况策划产品宣传、广告及促销活动,乙方有义务配合。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销产品的合法证件,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声誉,杜绝销售过期变质产品和经营假冒侵权产品。

  3、乙方应在所经销区域做好网络分销的发展、监控,并且承担责任。

  4、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甲方所需的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任何销售数据,并且做到准时、准确、完整。

  三、退换货条款

  1、甲方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因产品包装或配送出现差错,甲方退换。

  2、自进货之日起五日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同意可进行产品调换。该批产品甲方承担此运输费用,乙方不得自行销毁。

  3、因乙方仓储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货。

  四、解除合同条款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目标之内的需求计划,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以外销售或分销甲方产品,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违反甲方价格销售政策,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销售假冒产品及其他造成甲方产品不良影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在本合同执行45天内,如果乙方没有达到kb类店50%以上的铺货率,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其它本合同书中规定的终止合作或本合同的条款。

  五、保密条款

  乙方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会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如果价格、销售数据、知识、技术等甲方认为是商业机密的信息)披露给任何其他人或为自身目的使用。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为正式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合同签署后,如果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乙方的首批货款,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订立附加协议,并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果出现合同纠纷,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6、本合同最终有效签署人为甲方营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者。

  七、补充条款

  事后商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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