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时间:2021-06-18 09:37:28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销售合同集锦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销售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推荐】销售合同集锦7篇

销售合同 篇1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一、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

  型号

  技术标准

  数量

  单价

  二、产品质量

  本合同涉及的产品质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卫浴产品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期自购买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保修(人为使用不当不属于质保范畴)。

  三、交货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开始向甲方供货。

  3、验收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安排货物运输到达需方工地现场,并承担运输费用;甲方负责现场装卸,并承担装卸费用。

  五、包装标准:

  按国家标准木、纸箱包装。

  六、验收

  甲方应当在产品到达指定地点后当日内及时组织人员完成产品的检验并在供方出具验收单上签字确认。若甲方未能在上述验收期限内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也未能提出产品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书面异议和相关证据则视为验收完毕,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

  七、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签订之后,即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货到乙方仓库,甲方付清当批货款的全部余款后提货。

  八、违约责任

  除双方另有约定或协议外,乙方应在签订交货时间内按时交货,每推迟一天,按延迟货款金额的__________%罚款。甲方逾期付款每推迟一天,按延迟付款金额的__________%罚款。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协商不成的,在乙方所在地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十、合同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一经生效,即不可解除;如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交货的,乙方出上具有关证明通知甲方后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售后服务

  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无偿保修__________年(如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毁损维修或更换,乙方按照规定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保修期满后,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终身维修。

  十二、此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公章):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销售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供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

  单价: _______________(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

  总价:___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 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 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

  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制定帐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销售合同 篇3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监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设备型号及数量:

  人工费用600元整(车费往返300元,住宿2天100元,工费200元)

  注:以上产品为含税产品

  以上器材总价值:人民币(大写)陆仟陆百元整(6600.00元)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保证质量,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并提供产品相关证明。产品应按照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执行,当有冲突时,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三、包装标准:纸箱原包装。

  四、交货期及交货方式:(已付货)

  五、付款方式:银行汇款

  六、产品保修、技术支持、售后服务

  1、产品自交货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保修三年。

  2、产品在保修期过后发生故障,乙方继续负责维修,只收成本费。

  3、甲方负责现场的安装调试工作,乙方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

  4、如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故障,甲方首先确认后,与乙方沟通进行设备维修。

  5、售后服务电话:0451-XXXXXXXX

  七、 以下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

  a) 因用户搬运、使用和管理不当而损坏的。

  b) 因异常电压、火灾等外部因素而损坏的。

  c) 未按说明书上的注意事项和要求使用的。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应严格按合同执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买方: 湖南恒惠食品有限公司

  卖方: 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 20xx年 09 月 15 日

  合同签订地点:湖南永州

  湖南恒惠食品有限公司1兆瓦 金太阳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供货合同

  买方: 湖南恒惠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买方)

  卖方: 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政策的有关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 湖南恒惠食品有限公司1兆瓦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供货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于20xx年 09 月 15 日签署本合同签订本合同。

  1、 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

  (1) 合同书(包括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2) 合同条款;

  (3) 本合同技术规范书及附件

  (4) 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以上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对本合同的所有修改、补充、变更应由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协商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2、 卖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卖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3、 买方保证按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买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4、 合同价格

  本合同总价为¥:1000万(大写: 壹仟万整 ),本合同总价包括组件设计、制造、运输、保险及税金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5、 付款方式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7、本合同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卖方: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销售合同 篇5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产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产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产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产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产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第六条 产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产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产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产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产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产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产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产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产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产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产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产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产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产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产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产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产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产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产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产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销售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乙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xx"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xx木门市场营销渠道,确保xx木门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一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xx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xx木门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二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 内xx木门产品的 特许经营权,并归属 统一管理。

  第五章 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一条 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二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元。

  第三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四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xx木门"商号。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 乙方权利

  第一条: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xx木门 特许经营权。

  第二条:乙方享有甲方: 特许经营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 如遇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以乙方定单签定生效日为准,根据调价执行日期确认是否执行调整后价格标准。

  第三条:针对乙方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出厂价格7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此部分样品额应限制在500元/营业平米以内(按出厂价格计),此后乙方购货,甲方一律按购货基准价收取货款。

  第四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有权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六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 乙方义务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xx"品牌维护,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统一价格策略;统一促销活动;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xx木门"产品。并保证进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四条:乙方保证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商品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五条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品牌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 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七条 乙方保证不以"xx"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八条 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并执行甲方统一规划的市场促销活动。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单管理办法定货,并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集团销售业务,原则上不许超出其有效经营区域,进行跨区域经营。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木门经营部申报项目,经木门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

  第十一条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xx有关标识,停止与xx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甲方权利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条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五条 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及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 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第三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 甲方义务

  第一条 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 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条 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无偿组织维修,调换,对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进行有偿维修,调换。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六条 甲方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根据特许经营授权不同,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八条 甲方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有权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三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 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 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 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届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 所有权

  第一条 一切带有表示"xx"或与"xx"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二条 若乙方违反本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xx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xx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 方: 乙 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本合同签定地:

销售合同 篇7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品牌: 车身颜色:

  车牌号码: 行驶里程: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购买时间:

  其他情况:

  第二条 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标识):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其他:

  第三条 车辆成交价款及支付

  本车总成交价为元,乙方于 日向甲方付清。

  第四条 所有权转移及过户手续

  乙方向甲方付清购车款时本车的所有权转移到乙方,甲方应当在 日内将该车过户给乙方。因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由 方负担。

  第五条 风险及责任承担

  本车交付前,本车所有权的风险,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所产生的交通违章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本车交付后,所有权的风险,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所产生的交通违章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付本车辆并办理过户手续,并将本车的单证及其他资料交付给乙方。同时,甲方保证合法享有本车辆的所有权及处分权,本车不涉及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负担,所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价款。

  3、乙方应当为甲方办理本车的过户手续提供必要的协助。

  4、车辆的保险、路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因任何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赔偿守约方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因任何一方违约发生诉讼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交通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特别声明: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各条款的内容及所涉权利的处置、法律后果,已清楚详尽的知晓。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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