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1-04-21 22:30:02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施工合同范文集锦八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一、工程地点:琼海众一家园xx#楼

  二、工程范围:琼海众一家园xx#楼房间内墙墙面粉刷工程

  三、结算依据:

  房间地面及洗手间、厨房墙地面铺装按43.00元/m2计算,(此单价包含1.议定铺装范围内的水泥、淡水河沙等辅材及材料卸车、搬运《电梯搬运》至每个作业点。

  以上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四、本工程纳税方式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完税发票。

  五、承包方式:由乙方包辅材、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本工程乙方不得再进行分包或转包。

  六、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要求的施工工艺。

  1.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的规定要求。

  2.现行施工规范的验收验评标准的优良标准。

  3.粉刷用漆以及腻子粉必须为立邦牌产品。

  4.甲方的其他质量要求。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工期以甲方与总包方签订的合同工期期限为准,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进场前的准备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办理相关手续,组织施工班组进行工程规范交底。

  2.派驻公司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签署隐蔽工程签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场地,负责编制施工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

  2.乙方在自己的分工范围内做好材料和设备的管理工作。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交付使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整改直至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乙方有义务对工程的损坏进行维修,属于乙方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进行维修。

  5.内粉工程在操作时,落地灰必须重复使用,不得有多余材料运下的现象。每完成一层必须清扫一层,如发现有落地灰运下现场,每车罚款100元。施工层上严禁向下抛弃建筑垃圾,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6.爱护工地卫生,不得乱扔生活垃圾。

  7.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

  8.遵守上级建筑安全主管部门规定的建筑安全生产条例、文件。

  9.因乙方违反上述7、8条的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工程付款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施工后,甲方按进度支付(乙方已完工部分80%以内)工程款,工程完工后付至总款95%,余款5%按保质期满后十日内结清。

  第五条:竣工验收及保质期

  一、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三天内,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组织验收,需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若竣工验收时若未通过,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组织再次验收直至通过。

  二、 本工程质量保正期为3个月,在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尝及时维修更换。

  第六条:工程负责人和安全事故处理。

  一、甲方应派专人协助乙方工作,乙方应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双方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并办理施工中有关的事项。乙方应对工程各项内容进行自检,并接受和配合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施工。火灾、盗窃及在施工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和工程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若造成影响,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份数及期限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结清余款后失效。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特殊情况或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4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5承包方式: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6施工日期: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工期共_____天。

  1.7工程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2.1于签署本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比例支付备料款,乙方于收妥该备料款并在商定开工日3个自然日内,备料(工程特殊用料或变更部分物料除外)及施工机械,并在甲方协助下办理完毕进场施工手续;隔墙结束油漆工进场前甲方向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0%比例支付工程款;油漆工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0%比例支付工程款;另10%比例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2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在签定之后2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3工程施工期间,如甲方特殊要求,须乙方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提前竣工,甲方须支付乙方因赶工期增加的相应费用(费用额度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4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0.3%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付款时间延误7个自然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该合同,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已收工程款项,无论工程是否完结,乙方不予退还;乙方已施工工程,甲方未支付工程款的,须按实际工程量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有甲方承担。

  2.5工程竣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尾款的1%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2.6非甲方原因延误工期,导致工程不能按约定进度进行时,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延期支付。

  2.7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工期约定

  3.1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个别设计方案的,须在该工程项目未正式施工前通知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和/或设计师,乙方设计师须在接到通知3天内进行修改,并通知甲方确认,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2施工项目中由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乙方须提前填列《甲方准备材料通知单》交付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备料;甲方接到该通知单后,须按通知单要求准备材料;如因甲方准备材料不及时或不准确,延误工期,工期顺延;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准备材料或通知内容错误,导致甲方不能及时和/或准备材料不准确而延误工期,工期不顺延。

  3.3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未按该合同约定之付款方式付款且延误至7个自然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清款项,乙方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4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和/或工程项目更改时,工期顺延。

  3.6因乙方安排组织施工不当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7工程竣工后,甲方提出整改要求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8因甲方所属物业管理部门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9因停水、停电、台风等客观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10因消防工程、中央空调工程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11以上条款中之工期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甲乙双方互不支付工期延误费;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照工程总造价0.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第四条

  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

  4.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正式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且甲方须按删减部分总造价2%,向乙方支付材料准备费。

  4.2工程正式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木制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未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按删减部分总造价2%,向乙方支付材料准备费;已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按该项目总造价的50%,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已施工工程项目,甲方须按该项目总造价的80%,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已完工工程项目,甲方须按该项目总造价的100%,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

  4.3工程正式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非木制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未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按删减部分总造价2%,向乙方支付材料准备费;已下料(施工)工程项目,甲方按该删减项目的具体损失额度,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所列明的材料品质标准采购施工材料;甲方可对装饰饰面板等材料之颜色、花式进行确定;对乙方所采购材料按所列明标准进行验收5.2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中所规定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5.3甲乙双方按《XX市装饰工程验收标准》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5.4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开出《工程验收通知单》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3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及时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且超过7个自然日的视为验收合格,并自3日后,甲方须按__________元/天支付乙方施工场地看护费;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表》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六条 工程结算的约定

  6.1工程竣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2个自然日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工程验收合格7个自然日内付清所有结算款项。

  6.2工程结算款内容包括:工程施工结算款、甲方付款滞期费、超过验收时间甲方未进行验收应付乙方的施工场地看护费、应甲方要求乙方提前竣工赶工费、乙方垫付甲方所属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装修押金,扣减乙方工期延误费、甲方垫付乙方施工期间因违反甲方所属物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造成的罚金等。

  6.3甲方按约定时间支付完结算款项后,乙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

  第七条 服务的约定

  7.1施工过程中及工程竣工后,乙方所属“质管中心—客户服务部”进行项目服务管理。

  7.2施工过程中,乙方所属工作人员有协同甲方进行材料导购、材质鉴别义务。

  7.3工程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凭乙方开具保修单、工程结算单、收款凭证作为保修凭据。

  7.4保修服务时间:工程竣工起次日的365个自然日内,即一年。

  7.5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

  7.5.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

  7.5.2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包括赔偿甲方自购材料);

  7.5.3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材质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保修,乙方代买装修材料的,乙方收取材料费、人工费,甲方自购材料的,乙方收取人工费。

  7.5.4乙方施工项目超过保修期的,对甲方实行有偿维护,收费内容为:材料费、人工费。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合同条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向对方予以赔偿。

  8.2本合同签署后,如本合同约定之施工项目(内容)在征得乙方同意并按相关约定办理删减手续后,甲方另行安排施工的,施工不得在该合同履行期间同步进行。

  8.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结算手续,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8.4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另行安排的第三方进行的非本合同内乙方施工项目(内容)的施工,如在本合同约定履行时间内进行,甲方须支付乙方相应施工配合费、乙方施工项目(内容)成品保护费(收费具体商定);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8.5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8.6施工期间,乙方不得在施工现场生火或使用电炉做饭、取暖。

  8.7施工期间,因乙方施工操作不当或在施工现场生火或使用电炉造成的一切灾害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8施工完毕,乙方须对施

  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

  8.9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条 争议解决的约定

  9.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2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可选择下列第 条方式解决争议:

  9.2.1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9.2.2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解决。

  第十条 附则

  10.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签署地点:_________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北京嘉恒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某地中心二期A栋基坑支护工程

  工程地点:霸州市胜芳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有关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工程造价

  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某地中心二期A栋基坑支护工程。

  1.3合同总价: 224510.4元,大写:贰拾贰万肆仟伍佰壹拾点肆元,(注:工程量:1247.28㎡,单价:180元/㎡ )。

  其中,合同总价为固定总价,含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但不含总包服务费、水电费及税费等。

  第二条 工期及开、竣工日期

   2.1双方预定本工程土钉墙护坡工期:暂定12天。上述工期如遇特殊情况作相应的调整,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3.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第四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4.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3乙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及权限。

  第五条 甲方责任

  5.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水文地质资料及详细地下管网和地下构筑物资料等有关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并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方面的资料。

  5.2开工前负责清除现场地上、地下障碍物(包括在用地下电缆电线、管道设施等),因故不能清除,需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保护措施,并向乙方现场及书面交底。

  5.3提供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之间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5.4开工前解决现场施工涉及市容、环卫及夜间施工的扰民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和施工的正常进行。

  5.5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所需证件,并为乙方免费提供住宿。

  5.6甲方代表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及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各单位之间的矛盾。在乙方自检合格后,由甲方组织检验并办理验收手续,协调土方开挖和边坡支护之间关系,土方必须配合边坡支护施工,按边坡支护要求进行土方开挖,以保证边坡支护安全为前提。

  5.7及时发出必要的指令、确认和批准,并按本合同提供施工配合并支付资金。

  5.8甲方须保证降水效果,降水之后施工现场能够满足乙方施工的要求。因降水不利引起的边坡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因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沉降而发生的各种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乙方责任

  6.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质量、技术、安全方面的规定,遵守甲方的有关现场的规定。

  6.2根据工期和施工现场条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保证投入足够的施工机械及人员,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纠正出现的偏差。

  6.3乙方对本工程技术方案及工程实施成果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确保自工程开工至基础土方回填工程全部完成的期 间内,确保边坡安全。

  6.4确保安全生产,负责处理本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6.5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规定、指示和指令,包括依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格式和内容提交各类报表、计划、方案、措施、记录、名单、证明等文件或资料,参加甲方召集的会议。

  6.6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难以克服的困难,乙方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七条 工程验收

  7.1甲方按照有关设计资料、现场完成工程实际情况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完成成果及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7.2工程完成量及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内容,双方方可办理有关工程验收及竣工手续。

  第八条 工程款的支付

  8.1工程款支付:合同签定后乙方进场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护坡工程完工后退场之前付款至合同总价的70%,土方回填后一周内结清余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材料发票)

  第九条 争议

  9.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霸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违约

  10.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明确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10.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和合同约定要求,未完全履行自身须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乙方须按协议约定每天支付工程总造价0.3‰的违约金。

  10.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履行合同。

  10.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结束全部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违约方后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11.1本合同自订立日起生效。

  11.2工程土方回填工程全部完成,乙方完全履行其各项责任及义务,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壹份;本合同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11.4本合同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1.5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12.1乙方的现场文明施工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满足甲方要求。

  12.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甲方要求,同甲方的其他承包商进行良好的协作配合,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不经甲方许可而妨碍、阻挠它方的工作,或破坏它方工作成果,否则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此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北京嘉恒立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亿发工业园14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此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鼎盛农贸市场内环氧地坪漆工程及金刚砂耐磨地坪及固化剂以及交通标线

  二、工程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合山路鼎盛农贸市场

  三、涂装颜色:以现场样板为准、

  四、工程内容:

  1、鼎盛农贸市场内局部地坪共约2400平方米面积的混凝土基面打磨处理、切割填充及两毫米厚度环氧平涂地坪面层施工内容;

  2、地坪踢脚线、周边装饰线、修理区域分隔线施工内容;

  3、地坪分割缝和分割缝填料施工内容。

  五、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具体详见工程内容;

  2、环氧平涂地坪面层颜色为绿色和浅灰色(欧洲RAL:6029色号RAL:5023色号),具体施工区域以监理和甲方的通知单为依据;

  3、踢脚线高度为15cm(现场确定),颜色为绿色(国标GSBG51001-94 G10色卡),具体施工要求以施工图内容为依据;

  4、周边装饰线及通道线条宽度为8 cm,颜色为中黄色或白线(国标GSB G51001-94 Y07色卡),具体施工要求以施工图内容为依据

  六、工程面积:暂定2400平米

  七、施工类型:环氧平涂地坪、金刚砂耐磨地坪及固化剂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合同单价:环氧地坪漆 元平方金刚砂耐磨地坪及固化剂 元平方交通标线 元米

  十、总造价(暂定):陆万元整(¥60000.00)(说明:本工程实际造价按实际施工面积计量结算。)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20天,实际开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合同签定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向乙方明确涂装现场规划;

  2、开工前,保证接通电源到施工场地,并且承担水、电费用;

  3、开工前,保证涂装区域干燥、无积水或尘土杂质;

  4、施工期间不安排交叉施工;

  5、施工现场需相关工程人员进行协调、安排;

  6、甲方应提供乙方材料、设备及工具的保管区,并做好现场的封闭管理工作,禁止无关人员的进出影响施工质量,如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后果由甲方负责。

  7、协助未验收的完工工程,未验收前不得提前使用,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8、按商定的付款条款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9、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程验收,逾期未验收视为合格。

  二、乙方责任:

  1、不得将工程转包第三方;

  2、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工艺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合格;

  3、保证涂装工程质量:涂装表面颜色均匀一致、无裂缝、无分层、无底色泛出;

  4、必须做到文明、安全施工,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工程监理的监督和正确的指导;

  5、因乙方管理不善(如盗窃、损坏等)造成对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担。

  6、做好未验收完工工程的维护和相应的成品保护工作;

  7、切实做好保修工作。

  第四条 工程款项结算及支付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施工的工程进度付款。

  二、施工进度工程款按工程量计算,乙方施工完底漆刮沙待上面漆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的50%的进度款,上完面漆、画完交通线及完成所有的工程量甲方支付乙方80%的工程款。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乙方编制结算文件至甲方,甲方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审核完毕并支付至结算款的95%,余款5% 一年质保期满后一周内付清。

  四、为保证资金安全,付款方式原则上采用甲方按乙方指定银行帐户汇款。若需采用现金或支票结款时,经双方议定后,可由乙方经办人员到甲方办理。

  六、帐号及银行开户行(帐号:xxxx开户行:xxx大学支行 户名:高沙)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本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材料或施工工艺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的约定时间内应无条件保修;如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应给予返修,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双方自签定合约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约,其中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赔偿,赔偿额按国家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六条 竣工验收及验收标准

  一、 工程完工后,甲方按设计图纸的施工规范作为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双方填写环氧地坪、金刚砂地坪验收单(附件一),签字生效。

  二、验收主要依据:按照本合同的施工工艺程序进行验收。

  第七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或协调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生效,到工程保修期满及结算清所有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双方应以诚恳的原则协商解决,签订附件同具法律效应。

  发包方(代表) 承包方(代表)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三、乙方承包范围: 1括:塔吊等设备的操作工;施工现场所有的临时设施;购买、租赁设备材料的拉、送、装卸、校正;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现场零工等产生的人工费;水、电、暖、消防分项土建方面的补缺用工;植筋、套筒人工费等费用;

  2、乙方土建施工所用的中小型机械工具及耗材,各种小型材料(包括:括搅拌机、振动棒、磨光机、铁丝、扎丝、各种园丁、胶带、大桶、灰斗、铝合金杆子,二级配电箱以下的电缆,电线,电箱)。 四、甲方另行发包项目:给排水、电、暖、消防、防水、外墙保温、门窗、

  5、乙方的职工住房由乙方自行解决。

  6、乙方劳务费发票。 四、甲方另行发包项目:给排水、电、暖、消防、防水、外墙保温、门窗、

  五、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木方、模版、钢管、扣件、安全网、吊、

  五、工期:

  1、按甲方工地项目部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

  2、因停电、停水、停工待料及不可抗拒等外来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结算方式:

  按实际完成建筑面积计算,以下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做任何调整,不执行任何调整文件:

  1、高层标准层住宅按330元/㎡,

  2、多层及二层市场部分按300元/㎡。

  3、地下室及商场部分按270元/㎡。

  七、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生活费,春节前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75%,交工验

  收合格后付到95%,余额为保修费,保修期满后无质量事故付清余额。

  八、甲方责任:

  (1)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

  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验和验

  收。

  (2)负责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3)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4)负责与建设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九、乙方责任:

  (1)对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配合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劳务分包方自配施工员多名,全权负责工程的施工放线。若因施工放线导致工程定位偏差,砼振捣不均匀,砼墙、板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对建设单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劳务分包方承担。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材料浪费、工期拖延、安全隐患、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3)自觉接受建设方、工程承包人、监理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及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无条件接受承包方指令与

  现场其它劳务作业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4)按照施工平面规划布置现场、堆放材料、机具、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工程交工前负责施工范围内已完成的成品保护,并清理好现场。

  (5)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自身劳务作业原因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无偿修理,不属于自身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有偿修理。

  (6)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机械设备,均应爱护使用,妥善保管、保养及维修。劳务作业方所领用甲方提供的使用品,若发生丢失,按实赔偿,费用从结算值中扣减。

  (7)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工程进度缓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存在重大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必要时可终止合同,另选劳务队伍并由乙方承担劳务费用。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依法向博乐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并付清保修款后本合同终止。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日期: 年月 日

施工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二零xx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工程材料祥单》)。 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 工程期限 历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款价为 元,施工过程中无增加费用,如需要增加部分费用,必须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加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2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施工中严格遵循小区物业管理相关调理,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如因乙方施工不规范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五条 材料的提供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55 %,即 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30 %,即 元。

  第三次:竣工验收完毕,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10 %,即 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应留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5%,即质量保证金,其余余款结完。

  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2个月,无任何问题

施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将建设阆中市众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使工程能顺利进行,特订立好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大包干做法,发放乙方工程量由甲方安排为准。施工期间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并完成。

  二、工期

  从月日至

  三、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指导,接受甲方监督,按质量完成工作;

  2、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3、遵纪守法,文明施工;

  4、乙方自用临时设施的搭建,自用工具设备的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作内容及材料规格必须按甲方要求

  牛棚立柱80801.76厚

  屋顶50501.2厘

  棚顶采用5cm的夹心板

  要求规格顶0.326mm的片子,屋顶铁皮0.226mm

  按图纸施工,墙面上方材80公分的夹心彩钢,两侧按图纸上材夹心彩钢。牛棚按地面滴方为界平方收方,本工程只限于铁棚顶面和四周材,80公分檐面。每个棚长51.2m,宽9.12m,结算四个牛棚贰拾万零伍仟。

  四个棚做完留保质金壹万元,一年后支付清保质金,每个棚完工付肆万元,全部完工后除质保金外,其它全部付清。

  五、付款方式

  乙方必须于工程完成后将工程进度报给甲方,甲方4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结果通知乙方,工程完成后除质保金外,一个星期内全部付清。

  六、其它

  1、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该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铜仁侨泰嘉逸花苑室外电安装工程

  1.2工程总投资:1730000.00元(壹佰柒拾叁万元整)

  1.3工程地点:铜仁侨泰嘉逸花苑

  1.4工程内容:搭火端至各单元集中表箱(电缆、电缆管、设备、安装及验收)

  1.5工程内容不包括:土建部分

  第二条:工程工期

  2.1工程合同工期:45个工作日。

  2.2工程开工日期:甲方预付款到乙方账内日期起。

  2.3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书面重新确定本工程的工期:

  2.3.1因甲方提出变更设计而影响工程进度。

  2.3.2甲方负责的土建工程未按乙方要求进度完成。

  2.3.3甲方随工代表延误办理检验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

  2.3.4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程进度。

  2.3.5其它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2.3.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合同总价

  3.1根据设计的建设工程费用,乙方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承包、取费项目见本工程《预(决)算书》。

  3.2根据双方认可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叁万元整。

  3.3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总价可作相应调整,核实办理追加或追减。

  3.3.1设计变更,以甲方部门出具的通知单为准,按实际进行调整。

  3.3.2国家强制性政策调整。

  第四条:设备、材料供应

  4.1本工程所需主材和设备由乙方按施工图设计采购,具体清单见附件[预(决)算书],并由乙方自行运输至甲方指定的施工点。

  4.2辅材由乙方组织供应,具体清单见附件[预(决)算书]。

  4.3所有产品的质量或等级标准应有产品合格证,并达到国家标准。

  4.4本工程所需主材如因供应部门提供的材料规格品种不全,需进行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甲、乙双方的同意,并办理完有关手续后使用,产生的加工费用由负责供应方负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检查验收

  5.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工程质量由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5.2甲方组织的随工检验均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检验均以部颁现行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为依据。

  5.3乙方在工程过程,甲方配合并派出随工代表(或供电主管部门)对隐蔽工程和施工工艺进行随工检验,合格签证后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竣工验收时一般不再对隐蔽工程进行复查,随工验收应做好详细记录,必要时可检查随工签证。

  5.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附竣工技术文件一式三份;甲方即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返工时限,并将验收结果报主管部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验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完工时间。

  5.5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工程线路保修为 壹拾贰个月,变压器,配电柜保修期为 壹拾贰 个月,乙方在此期间内对因施工或乙方提供的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免费修理。

  5.6保修期内,对于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工程质量通知书后,3小时内应作出答复,并根据修复工程量的大小,确定修复工期,报甲方出现大面积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认定),保修期从修复验收合格之日重新计算。

  5.7保修期内,乙方超过壹拾贰小时不作出答复或超过 贰拾肆小时不能完成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职责

  6.1甲方职责。

  6.1.1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向乙方提开工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6.1.2组织甲、乙双方和相关单位参加设计交底,并做好有关纪录送相关单位。

  6.1.3派驻随工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设计变更引导起的有关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以及进行施工的有关协商工作。

  6.1.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

  6.2乙方职责

  6.2.1开工前,向甲方提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经甲方认可后开工,若甲方要求,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各种规划、报建、赔偿等手续及技术外关系协调。

  6.2.2合同协议书签署后柒日内乙方组织进场施工,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保证等措施。

  6.2.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有关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施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填报工程进度。

  6.2.4工程方案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及时向随工人员反映,并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书面形式),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员。

  6.2.5因非乙方原因无法进行施工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填报停工报告,经甲方单位批准后实施,重新开工前应上报复公审。

  6.2.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防盗工作,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7乙方向甲方领用的材料和设备,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在施工中应厉行节约,完工后向甲方办理工程余料移交和所借物的归手续。

  6.2.8保质按期完成合同工程量。

  6.2.9乙方保护甲方在用设备的安全,若出现损坏,应立即通知甲方进行处理,并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赔偿。

  6.2.10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一式 叁 份。

  第七条:工程款的拨付与结算

  7.1工程款支付

  7.2工程款支付方式:按施工进度支付。

  7.3工程总价¥1730000.00元。本合同签订3日内,甲方预付工程量总价的30 %,即¥519000.00元,作为采购设备甲方定金,工程预付款进乙方账户3日内开工。

  7.4工程完工后,甲方应付至合同款的 90% 给乙方,款到乙方账户再提交竣工资料和搭火送电,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办理结算,余额一次性付清。

  7.5乙方于本合同签订3日内交付100000.00万元作为施工保证金给甲方.工程完工3日内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7.6甲方在付清乙方工程款之前,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风险责任

  8.1因遇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等)而造成的损失(包括材料、设备和劳务的损失),乙方在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后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向甲方领用的材料及设备的损失除外,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对该材料、设备已尽到了妥善保管义务的除外,因为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可以顺延,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日内,双方应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责任: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超过一天则按工程费的3‰向乙方交付逾期违约金.

  9.2乙方责任: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现行电力工程验收规范要求时,应负责返工整改,返工整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建设成本增加和因工期延误导致甲方与他方合约违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9.4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施工单位应无条件返工,造成逾期完工的,还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第十条:其他

  10.1甲方委派 为随工代表,对本工程实施监理。代表甲方随工检查验收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合格后及时办理随工检查签证及进行施工的有关协商工作。

  10.2乙方派 ,为现场组织施工,与甲方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办理竣工验收,处理遗留问题。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条款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4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中的经济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6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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