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1-02-26 16:40:11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施工合同三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3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施工合同三篇

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河整治工程﹔

  2、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1、承包方式:按照双方友好协商单价承包(包工包料方式),

  2、单价∶按照施工图纸方量计算每立方 元(包含乙方提供石头材料发票)。

  三、乙方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乙方要对工程质量负责,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系的《施工规范》,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工程检验标准》。乙方要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控、保证体系,并接受甲方现场工程人员的安全过程监理;对于新开工的每一道工序,特别是隐蔽工程,必须得到以上人员认可。

  2、按照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结合施工图纸为依据,乙方在接到工程后应安排技术员一个、施工员一个、安全员一个、材料员一个、对施工现场放样、规划、材料堆放、机械安装位置、挡土墙材料采购、运输、砌筑成型、养护、排水设施、防水设施、土方回填及成品保护的全过程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甲方所提出的图纸等变更单及有关的工作内容,均视为乙方承包价内,是乙方应尽的义务,不得再另行支付。

  4、根据施工需要乙方配备机械、人力车、劳保用品、其他机械用具电箱电缆、照明用具、排水机器及施工小型工具。

  5、工地不提供住宿和食堂;住宿和食堂有乙方自行安排如果乙方外租,租金甲乙双方各付一半租金,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卫生、安全管理)。

  6、工作内容∶施工前应对基础排水、於泥清理、整平后由监理、项目施工员检查后方可施工;材料进场由乙方管理人员通知项目部对材料进行检查后才可施工,严禁有风化石头和烂石进入现场,挡土墙施工前由乙方施工员对技工进行质量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员不可随意离开施工现场,挡土墙施工为片石,采用铺浆砌筑法,砂浆要饱满(水泥、黄砂、φ50puc排水管由甲方提供)、外立面采用2㎝水泥砂浆勾带缝,挡土墙砌片石要求“平、紧、稳、实分段砌筑要求犬牙交错不得有同缝、重缝。石墙上下宽度、坡度必须按照图纸要求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7、挡土墙砌好后迎土面回填前应进行垃圾清理、回填土要分层分段压实回填避免挡土墙凸凹变形。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结算分期支付。

  2、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甲方监理、项目部及有关人员验收后合格计量总体后支付70﹪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90﹪,预留工程质量

  保留金为总金额的10﹪,安全质量保证为壹年,保质期过后余款3个月内付清(在保质内有透水、炸缝等安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付一切费用)。

  五、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建筑施工规范》及《合同文件》,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规范组织施工,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服从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项目部现场指示和检查,并配合质检人员进行工作。为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抽查,若发现质量问题,除令其无偿反工外,还要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累计超过三次者,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有权对乙方工程款不予支付。

  2、乙方应及时上报验收工程,以便甲方统一安排,并提供有关的质量检验表,施工原始记录等资料。甲方对乙方的质量有权否定权,对因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填报质量报验单及原始纪录,经甲方质检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单项工程完成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质检部、工程部共同进行验收,交工验收合格后,该单项工程暂告结束;权限责任期满,竣工交验后该项工程结束。

  4、乙方应保证施工的质量要达到优质工程标准,若检查达不到优质工程则安相应的项目、数量、本合同单价处以两倍罚款,并负责修复和返工,直至甲方(或监理、项目部)满意为止。修复和返工费用(工料机)由乙方自理。

  5、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施工管理、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指令乙方返工或停工整顿,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并对其工程进行分割,直至整体收回本工程,清退施工队伍,其后果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追究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6、乙方应采取措施和积极配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及上级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各项检查、评比中甲方受到处罚或影响甲方评比成绩,如因乙方原因,在检查、评比中甲方受到处罚或影响甲方评比成绩,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两倍的罚款或根据评比结果对乙方进行处罚;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严重影响甲方信誉的事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500~1000元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除经济处罚外,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合同并清退出场。

  六、机械设备的管理∶

  1、乙方投入到本工程的所有进出场费、机械系调遣费等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2、乙方投入到本工程的人员和机械设备必须满足甲方(或监理)项目部的要求。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经甲方审批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和甲方代表依据总合同发出的各种指令(包括口头指令)进行施工。

  3、乙方派驻现场的施工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及相关的施工机械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如发现施工负责人或主要技术

  4、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及数量进场设备,所有设备要按甲方的规定进行统一标识。在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甲方机械设备,甲方将根据施工记录按台班租赁单价扣除其费用。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对本工程安全责任负责,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按规定为其使用的工人购买相关保险﹔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操办规程办事,服从甲方安全方面的监督与管理,满足甲方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不管何种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械事故等(含第三方),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2、施工队的所有人员5天内,将所有人员的花明册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到项目部安全员登记,临时增加人员要做到随到随补,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教育工人遵纪守法,不滋事、不扰民,如果与当地民众因此发生的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自负;如因乙方管理混乱,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场前,必须处理好与当地的相关事务。

  3、乙方必须做到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并配备满足工程施工的各种标志、标牌。因乙方不文明施工和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4、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测量标志,若有损坏行为,按照项目部有关测量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5、施工便道属甲方所有,乙方负责维护使用,不得在主干道上乱堆乱放,保障道路无障碍通行。

  八、其他∶

  1、乙方对本工程工期负责,要根据甲方的总体计划和工程进度控制,确保材料、人力、资金、设备等方面予以充分保证。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工期按时交工,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从甲方处取得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资料,末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供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3、有关本工程的全部责任均由甲方移交给了乙方,严禁乙方分包。否则按违约处理。

  4、乙方承包后,不得借故价格高低,施工困难等原因中途终止合同,否则按照合同法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协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日期∶ 联系电话∶ 日期∶

施工合同 篇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负责的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期: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约定为:

  ①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墙面、地下室的防水及防渗漏、管道防渗漏为伍年。

  ③装修工程为贰年。

  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

  ⑤暖通系统为贰个采暖期。

  ⑥电梯为叁年。

  ⑦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

  (2)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均未约定的,按贰年计算;

  (3)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备案后6个月开始计算,对于工程质量出现的永久性缺陷或在保修期内即已存在但尚未暴露的质量问题,承包人承担责任不受保修期限限制。

  (4)返修项目返修部位的质量保修期从该保修部位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上述质量保修期重新计算,该部份质保金的退还时间顺延到重新计算的质量保修期到期后。

  3、维修时限。

  (1)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维修期前6个月必须在6小时内)向发包人报到,与发包人共同到现场查看,并于现场查看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复杂(重大)的维修项目经发包人同意可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

  (2)维修项目应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处理完成,处理时间不得超过与发包人的约定时间,承包人责任内的商品房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除了满足上述约定外,还应当满足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颁布的《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的“质量问题处理完成时间期限”要求。

  (3)维修时间如有特殊原因确无法按期完成,承包人需提出具体原因,发包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延期。

  4、机构及职责。

  (1)发包人相关机构及职责。

  发包人负责组织协调保修期内的相关工作,建立对承包人维修小组工作的全面监控,督促及考评工作。

  (2)承包人保修机构及职责。

  ①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总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成立专业的维修小组,由承包人所在的公司提供书面的维修小组负责人授权书,书面提供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并报发包人认可。

  ②维修小组应配备足够的各专业维修人员并常备相应的材料工具,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并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

  ③凡保修项目施工涉及住户家具需搬动,承包人应报告发包人向住户协调后,承包人才能搬动,承包人应作好相应的保护措施。维修施工完,应恢复其原样。

  ④ 承包人提供的维修施工方案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施工,但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中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并经发包人验收检查,方能撤场。

  ⑤承包人保修期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气由承包人自行安表计量或按承包人所使用的机具进行费用估算,在维修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签认后向发包人缴纳,否则将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加倍扣除。

  5、维修通知方式。

  (1)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联络方式(包括固定办公场所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详细联系地址等),发包人可采取下列任何快捷的通知方式通知承包人维修事项:

  ①电话(以发包人电话记录为准)。

  ②传真(以发包人传真记录)。

  ③电子邮件(以发包人电子邮件发送记录为准)。

  ④书面信件

  (2) 以上联络方式可同时采用,但采用其中任意一项均为有效。

  (3)若承包人改变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或保修小组主要人员更换或撤出时,需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承包人承担未能让发包人及时知晓其有效联络方式而造成的各类损失。

  6、保修责任。

  (1)保修责任鉴定可任意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如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单位或住户签字资料等),任选一种均视为有效。责任鉴定由承包人、发包人方共同进行,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进行的鉴定结果有效;若有第三方损失方,则承包人、发包人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责任鉴定,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的鉴定结果同样有效。

  (2)所有材料由承包人组织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验收合格后使用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

  (3)由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承包人应认真履行总包责任,督促检查分包方分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统一向发包人验收及交付,承包人承担总保修责任。

  (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并全额赔偿。

  (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业主提出索赔时,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业主进行谈判(包括维修、赔偿),承包人认可发包人谈判结果,并履行谈判所约定的各事项,同时承担全额费用。

  (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业主退房,造成该房屋再次销售的价格低于原销售价格,承包人应按差价的150%补偿给发包人。

  (7)承包人保修维修应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维修材料应使用原有品牌及型号,确必须使用其他材料替代的,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8)承包方承担的保修责任,还应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

  7、保修违约处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构成承包人违约,视为承包人自愿放弃质保金,承包人除应按合同违约条款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及第三方利益损失,发包人依法保留追赔的权利,如下:

  ①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维修通知后,承包人拒绝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的。

  ②发包人就同一维修事项向承包人发出两次书面维修通知,承包人仍不按约定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不履行维修责任的。

  ③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发包人无法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时间超过3个月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收5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且本工程的整体保修责任继续由承包人承担,直至保修期结束。费用的`认定可不经承包人认可,由发包人发送书面通知给承包人,同时提供相关责任及费用认定资料,承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发包人支付上述费用,每延迟一天,每天按未交纳费用的0。5%收取滞纳金,列举如下:

  ①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限内到现场检查、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发包人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的。

  ②如对同一维修事项,承包人经过两次维修仍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③承包人的维修方案不满足发包人要求,虽经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修改仍不能满足要求的。

  ④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发包人无法正常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时间但未超过3个月的。

  (3)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限内报到、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每延期一天扣罚承包人200~1000元/天违约金。

  (4)如对同一维修事项,承包人在维修时限内进行第一次维修后,若仍未能解决该维修事项,承包人可按维修时限约定进行第二次维修,第二次维修还不能解决该维修事项,则发包人有权按7。2条约定执行,也可要求承包人按维修时限进行第三次维修解决,同时,承包人还需支付发包人每次1000元的质量违约金。

  (5)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的管理,或不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50~500元的违约金。

  8、质保金退还。

  合同保修期或上款规定的维修项目的质保期顺延的到期之日,且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且保修款结算完毕后14天内即与承包人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退还承包人未使用的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9、其他。

  (1)如因承包人质量原因导致事故或将要导致事故,在承包人抢修工作人员到达之前,发包人可先行采取合理的方式以避免事故损失扩大,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及承包人在责任认定产生争议,如承包人认为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维修时,均由承包人提供证据(设计要求、核定单、其他书面依据)证明其无过错,否则为承包人有过错,需按本条款约定履行维修责任。

  (3)承包人所留质保金不足以赔偿该因承包人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时,发包人将保留继续追赔的权利。

  (4)本条款所指发包人可理解为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

  (5)本条款使用于多方合同时,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均适用于发包人以外的其他合同主体。

  (6)发包人指定进行分包的项目的维保事项,由总包单位协调和督促分包单位进行保修,承当总包管理责任,分包单位不按本条款约定进行保修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总包单位代为履行保修责任,并追究分包人保修违约责任。

  (7)本条款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人民币)¥:16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9月25日

  竣工日期:XX年11月2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签名)

  承包人:_________(签名)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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