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劳动合同

时间:2023-03-10 08:43:48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护士劳动合同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护士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护士劳动合同15篇

护士劳动合同1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姓名)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录(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毕业后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限为 年,工作地点为 ,工作岗位为 、

  四、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乙方月实际工资收入不低于 元(该项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签订本协议前组织体检,否则以学校毕业时体检为准。

  七、甲方在招聘时所提供的带有承诺内容的宣传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在应聘时所提供的自荐材料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绍的情况严重失实,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乙方所提供的自荐材料内容严重失实,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本协议解除:

  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录用为公务员,或经选拔参加选调生、选聘生、西部计划、欠发达计划、三支一扶、服务社区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

  3、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或解除协议,变更或解除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十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到甲方报到。甲方应当在乙方报到后1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录用手续,或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乙方应当积极配合。本协议中关于工作期限、岗位、地点、薪酬等主要条款应写入劳动(聘用)合同。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或甲方为乙方办理录(聘)用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护士劳动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护士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乙方(劳动者)姓 名 性 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是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 店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三、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 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 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条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 日为发薪日。

  第十条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或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双方约的其他事项1、 2 。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内,乙方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内容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条 本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护士劳动合同4

  甲 方:

  乙 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劳动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甲方不得与乙方约定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六、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

  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一)项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璧山县人民医院。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临床护理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1、具体工作内容按岗位工作职责执行;

  2、依法执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建立的医院管理制度。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作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参照同等岗位正式人员执行。

  第五条 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甲乙双方约定:

  严格执行重庆市关于工资水平的规定,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岗位工资: 元/月(中专400、00元/月、大专450元/月);

  (二)绩效奖励工资:临床科室根据本人实际工作业绩,分配科室奖金。

  (三)临床值班补助费参照同等岗位正式人员标准据实发放。

  第六条 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各种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 医院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按医院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计算按照医院规定参照同等岗位人员执行。

  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按医院规定执行。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严格遵守医院管理制度。

  (二)服从甲方工作岗位安排、调动。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1)违反《临床护士岗位责任书》的要求,或违背本人承诺,经教育后仍然不改正的;

  (2)违反《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的规定,给医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缺乏责任心,违反操作规程、护理常规或规章制度,给患者或医院造成严重损失的;

  (4)违反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每年违纪超过5次的;或旷工累计达5天的;

  (5)工作懒惰或服务态度差,患者投诉达5次/年,或科室负责人投诉达5次/年;

  (6)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或连续三个临床科室都拒绝接纳的;

  (8)不按规定参加"三基三严"培训与考试,每年缺考达5次,或每年三基考试补考不合格达5次的; (9)连续5年没有完成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的;

  (10)在《护士岗位责任书》的规定年限内不能晋升职称的;或工作表现差,调整3个科室仍没有进步,连续3年绩效考核排名倒数10名的。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以下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乙方的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二)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乙方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临床护士岗位责任书;

  (五)乙方的承诺书;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护士劳动合同5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 聘 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护理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 年,聘期满前30天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工资待遇与奖惩

  1、聘用期月工资为:。

  2、聘用期月工资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3、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按甲方规定执行。

  4、聘用期内对单位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按甲方规定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

  3、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聘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工资等报酬。

  2、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3、工作时间同本单位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按本单位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工资。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工资奖金全部扣除。

  4、不得将甲方的技术材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6、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生效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

  (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

  (2)相关科室按所需条件认可,

  (3)会议讨论决定试用或聘用,

  (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医务人员聘用合同及各项规定身份证复印件交办公室。

  (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工资标准并签字认可,

  (6)单位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办公室,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护士劳动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一)项形式:_____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时止。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人民医院。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临床护理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1、具体工作内容按_______岗位工作职责执行。

  2、依法执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建立的医院管理制度。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作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参照同等岗位正式人员执行。

  第五条甲方每月________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甲乙双方约定:

  严格执行重庆市关于工资水平的规定,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岗位工资:_________________元/月(中专_________元/月、大专_______元/月)。

  (二)绩效奖励工资:_____临床科室根据本人实际工作业绩,分配科室奖金。

  (三)临床值班补助费参照同等_______岗位正式人员标准据实发放。

  第六条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各种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医院规定执行。

  第七条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按医院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计算按照医院规定参照同等岗位人员执行。

  第九条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按医院规定执行。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严格遵守医院管理制度。

  (二)服从甲方工作岗位安排、调动。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①违反《临床护士岗位责任书》的要求,或违背本人承诺,经教育后仍然不改正的。

  ②违反《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的规定,给医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③缺乏责任心,违反操作规程、护理常规或规章制度,给患者或医院造成严重损失的。

  ④违反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每年违纪超过5次的。或旷工累计达5天的。

  ⑤工作懒惰或服务态度差,患者投诉达5次/年,或科室负责人投诉达5次/年。

  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⑦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或连续三个临床科室都拒绝接纳的。

  ⑧不按规定参加“三基三严”培训与考试,每年缺考达5次,或每年三基考试补考不合格达5次的。

  ⑨连续______年没有完成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的。

  ⑩在《护士岗位责任书》的`规定年限内不能晋升职称的。或工作表现差,调整3个科室仍没有进步,连续______年绩效考核排名倒数10名的。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以下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乙方的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二)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乙方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临床护士岗位责任书。

  (五)乙方的承诺书。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护士劳动合同7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

  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一)项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璧山县人民医院。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临床护理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1、具体工作内容按岗位工作职责执行;

  2、依法执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建立的医院管理制度。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作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参照同等岗位正式人员执行。

  第五条 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甲乙双方约定:严格执行重庆市关于工资水平的规定,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岗位工资: 元/月(中专400、00元/月、大专450元/月);

  (二)绩效奖励工资:临床科室根据本人实际工作业绩,分配科室奖金。

  (三)临床值班补助费参照同等岗位正式人员标准据实发放。

  第六条 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各种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 医院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按医院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计算按照医院规定参照同等岗位人员执行。

  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按医院规定执行。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严格遵守医院管理制度。

  (二)服从甲方工作岗位安排、调动。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1)违反《临床护士岗位责任书》的要求,或违背本人承诺,经教育后仍然不改正的;

  (2)违反《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的规定,给医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缺乏责任心,违反操作规程、护理常规或规章制度,给患者或医院造成严重损失的;

  (4)违反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每年违纪超过5次的;或旷工累计达5天的;

  (5)工作懒惰或服务态度差,患者投诉达5次/年,或科室负责人投诉达5次/年;

  (6)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或连续三个临床科室都拒绝接纳的;

  (8)不按规定参加"三基三严"培训与考试,每年缺考达5次,或每年三基考试补考不合格达5次的; (9)连续5年没有完成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的;

  (10)在《护士岗位责任书》的规定年限内不能晋升职称的;或工作表现差,调整3个科室仍没有进步,连续3年绩效考核排名倒数10名的。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以下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乙方的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二)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乙方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临床护士岗位责任书;

  (五)乙方的承诺书;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护士劳动合同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址:

  邮编:

  户口所在地: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选择下列其中一项)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工作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甲 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根据生产(工作)特点,对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岗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执行。

  2、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

  3、甲方因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待工期间甲方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甲 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

  1、甲 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3、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乙方在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进行劳动生产的,甲方可根据生产(工作)特点,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乙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按政府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

  七、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 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甲 双方就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另有约定的,可在本合同书第九项中约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3、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

  4、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 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 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护士劳动合同9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单位住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编号:

  性别

  年龄

  周岁

  住址:

  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如下聘用协议:

  一、劳动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的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为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承诺能够胜任 等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点在 及因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所需要到达的合理区域和范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在聘用期内的休假按以下第 ② 种方式执行,且乙方所有休假通过轮休及科室主任安排执行。乙方的应休假,若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休,只可通过调休进行补假。休假方式:①每月休假2天;②每月休假4天;③ ;④每放弃休假1天,甲方给予乙方每计加班1天,支付1天加班工资(1天加班工资=月基本工资除以30天)。

  2、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特殊工作灵活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聘用期内工资待遇:月工资为 级 档( 学历),其中基础工资为 元/月,效益奖根据甲方规定按月交所在部门根据部门规定核发(其中: )。试用期工资 元/月(含基础工资、院奖、部门奖、绩效奖、加班费、交通费、通信费及其它所有费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则作为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加班费,视为工资。

  3、乙方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后,甲方以货币形式于每月10日至20日足额核发乙方上月的工资(含奖金及补贴),担任职务的管理人员职务费按医院规定执行。

  4、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每月按保险金的 %在乙方工资中扣除 元)。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休假、伤、病、残、生育及参加社会活动等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规定执行(其中产假带薪2月,婚假带薪7天)。

  3、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的年终奖,即作为乙方带薪年休假的加班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劳动纪律

  1、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乙方的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2、甲方应当将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3、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在生产经营中的指挥和管理,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乙方以一个月工资代替申请即立即终止协议。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15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法定情形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对方。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事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条5、6项的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劳动合同期满及出现约定情形或法定情形时,劳动合同终止。

  9、满2周年以上工龄的职工,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按每周年50元递增的工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如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作为解除乙方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十、违约金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项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甲乙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由甲方按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双方需要约定违约金的,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2)甲方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或者未将双方已经签订的劳动文本交付乙方的;

  (3)甲方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乙方收取同财物的。

  (4)甲方违反规定未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之义务。

  (2)未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其他甲方或者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

  5、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违反本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

  十二、其它约定和双方需自行协商的事项

  1、乙方的户籍、居所、联系方式等及其他可能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解除和终止的重要事项发生改变的,需书面及时告知甲方。

  2、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十三、劳动争议的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1、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者甲乙双方需要进行特别约定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劳动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双方当事人未进行约定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2、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劳动合同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护士劳动合同10

  甲方:

  乙方:

  1、因工作需要,经院务会研究,聘用乙方作为我单位病房护士。现拟定以下合同,望双方共同执行。

  2、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3、乙方在聘用期间,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根据有关规 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4、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做到态度和蔼、服务周到,认真、严肃,高度敬业。

  5、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严格各种操作规程。 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如因玩忽职守造成后果者,一切损失由乙方本人负责。

  6、乙方在聘用期间,按工作安排做好自觉的本职工作,同时应和单位的其他职工搞好团结,即分工又合作。

  7、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医生的医嘱,做好各种护理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

  8、乙方在聘用期间,如因病、事请假,工资奖金按请假实际天数的'比例扣发。如事假连续超过三个月,病假连续超过半年。甲方将视其情节解除合同。

  9、乙方在聘用期间,享受甲方节假日发给职工的福利待遇。

  10、乙方在聘用期间,如因节假日需要加班,以基础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发给加班费。

  11、乙方在聘用期间,月基础工资 元,发给在职职工绩效奖金的80%、合同生效开始,甲方按有关规定计算购买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用,如数加发在乙方的工资中,由乙方自行购买。

  12、乙方在聘用期间,如生病恢复后,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本合同一式两份,有效期一年。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护士劳动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一、 乙方到甲方三月内为实习期,三月合格后留用,合同期限,从转正后计算, 年 月到 年 月

  二、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医院内做好临床护理工作。

  三、 乙方转正前工资 元,转正后按同学历同工龄发放工资。

  四、 乙方的福利待遇与正式人员相同。

  五、 甲方根据相应管理制度,对乙方违规行为实施处分,经济制裁和辞退,乙方服从岗位调配,保障乙方合法权益及用工安全健康。甲方违反本合同,乙方有权要求赔偿和提出条件,有义务对甲方工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 乙方不符合招用条件或隐瞒严重病史的',患病不能从事护理工作的,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出现严重差错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服从工作调配,屡次违反医院规定,无故旷工2天的,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不能供给劳动报酬的,乙方可解除合同,此合同包括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月通知对方。

  七、 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无正当理由在合同录用期限内辞退乙方,应付给乙方同等工资三月。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为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甲方给予经济制裁并辞退。乙方在合同内不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岗,赔偿甲方三月工资(本人),甲方不予办理离院手续等。

  八、乙方属于当年毕业生,医院予以两次考取执业证的机会,如若不能拿到执业证,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护士劳动合同12

  甲 方:

  乙 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劳动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甲方不得与乙方约定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六、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

  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一)项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璧山县人民医院。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临床护理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1、具体工作内容按岗位工作职责执行;

  2、依法执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建立的医院管理制度。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作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参照同等岗位正式人员执行。

  第五条 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甲乙双方约定:

  严格执行重庆市关于工资水平的规定,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岗位工资: 元/月(中专400、00元/月、大专450元/月);

  (二)绩效奖励工资:临床科室根据本人实际工作业绩,分配科室奖金。

  (三)临床值班补助费参照同等岗位正式人员标准据实发放。

  第六条 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各种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 医院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按医院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计算按照医院规定参照同等岗位人员执行。

  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按医院规定执行。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严格遵守医院管理制度。

  (二)服从甲方工作岗位安排、调动。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1)违反《临床护士岗位责任书》的要求,或违背本人承诺,经教育后仍然不改正的;

  (2)违反《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的规定,给医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缺乏责任心,违反操作规程、护理常规或规章制度,给患者或医院造成严重损失的;

  (4)违反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每年违纪超过5次的;或旷工累计达5天的;

  (5)工作懒惰或服务态度差,患者投诉达5次/年,或科室负责人投诉达5次/年;

  (6)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或连续三个临床科室都拒绝接纳的;

  (8)不按规定参加"三基三严"培训与考试,每年缺考达5次,或每年三基考试补考不合格达5次的;

  (9)连续5年没有完成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的;

  (10)在《护士岗位责任书》的规定年限内不能晋升职称的;或工作表现差,调整3个科室仍没有进步,连续3年绩效考核排名倒数10名的。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以下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乙方的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二)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乙方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临床护士岗位责任书;

  (五)乙方的承诺书;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护士劳动合同13

  招聘方: 简称甲方

  受聘方: 简称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职务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职务、

  第四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 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生活福利待遇

  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 天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特保儿费:乙方享受特保儿费与固定职工相同、

  第七条劳动保护

  第八条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

  第九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变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被开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甲方应按规定发给辞退补助费和支付路费、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有关机关核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 元、

  〈二〉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 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年 月 日订立

护士劳动合同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法规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护士劳动合同15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具体部门: 电话: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医生( )护士( )技师( )其他( )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 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满前壹月

  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为:医生 元、护士 元、技师 元、其他 元。

  2、正式聘用期月为:医生 元、护士 元、技师 元、其他 元。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4、试用期与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6、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及奖惩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院办公室协助指导)。

  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符合 用人调入标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虑办理调动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无丙方时则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始)。

  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2)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认可,(3)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或聘用,(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交医务科、护理部或办公室。(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标准并签字认可,(6)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人事处备存,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丙方(无丙方时省略)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或三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体部门、乙、丙三方,甲方人事处各一份(无丙方时为一式三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具体应聘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 年 月 日

  丙方(签):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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