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10-25 08:42:44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劳动合同范文汇编九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推荐】劳动合同范文汇编九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固定期限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试用期自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

  第五条 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元/月、/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二十一条中明确。

  第九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三十日。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其他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二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四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是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七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十八条 甲方违法劳动合同的,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十九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竞业限制

  第二十条 与甲方订立《保密协议》的乙方,负有对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进行保密的义务。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到于甲方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关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申请调节;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订立的其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一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日年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单位名称):

  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姓名: 原身份:

  性 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铁道部、劳动部《国家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若干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工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按照岗位(工种)要求,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方式,按铁道部及甲方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2.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符合国家、铁道部及甲方规定范围内的各种保险、福利性补贴、假期。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女职工人流期、经期、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待遇,因工负伤致残、死亡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病假工资和死亡待遇,按国家、铁道部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已享受工资性补贴的,其家属不得再享受甲方的半费医疗待遇。

  5.乙方按规定委托甲方代为扣缴本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种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要牢记“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服务宗旨,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铁路各级关于路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廉洁奉公,维护铁路良好形象和声誉。

  4.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铁路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5.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基层站、段内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的,或受甲方派遣从事其他临时性工作(如抢险、救灾等)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

  七、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工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发生严重路风事件,或多次发生路风一般事件屡教不改的。

  (3)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职工多人死亡事故、路外重大伤亡事故之一的。

  (4)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x污受x情节严重的。

  (5)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5.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6.依据上述第3、4、5款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7.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同级工会的意见,如工会提出异议,应复议后再作出决定。

  8.乙方因下述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2)因夫妻分居、家庭困难需要解除合同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在试用期内的。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1.甲乙双方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经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应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

  2.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责任大小和后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经济赔偿。

  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

  赔偿甲方技术培训费、职业技能鉴定费、因未履行完劳动合同造成的损失费和重新录用人员费、 等。

  九、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作出如下变更: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续订劳动合同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年 月 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续订期限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原合同内容继续有效。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企业与员工一旦签署了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作为用人单位具有绝对的用工权利,甚至开除、解雇一个员工全凭个人喜好,主观决断,任意性非常强。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将为其任意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一个企业如果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其最后的结果不是被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就是要付出相当大的经济赔偿,无论哪种结果都是企业不愿面对的。

  要避免此类情形,企业就必须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客观情形,依法、合理地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需要认识到,在劳动合同解除方面,企业和员工的权力差别是非常大的,员工在合同期间内,不用任何理由,也无需企业批准或同意,只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为3天),特殊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但企业要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不能像员工一样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上,就劳动合同解除而言,法律对员工的约束力是非常有限的(有服务期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除外),而对企业则非常严格。

  一、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没有过失(即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等情形)、同时企业也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经济性裁员)时,企业只能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双方不能协商解除,企业强行解除或终止的话,就会构成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企业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

  1、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且要在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即是双方协商解除还是单方解除;

  2、 协议中需要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企业提出的,则应当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员工提出的,则企业不用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另外,员工如主动提出辞职即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也不用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但企业应当保留员工主动辞职的证据。

  如果协商解除仅仅是口头的话,员工一旦反悔,则企业因无法提供相应证据,就会处于被动。

  二、 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三类情形即即时性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有过错的员工)、特定情况下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在后两种情况下,对一些特定情形下的员工,企业也无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业作了一些程序性规定,企业也必须遵守,否则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这一点企业需要特别注意。

  1、 即时性解除劳动合同(六类情形)

  即时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实际上就是辞退有过错的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情形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用提前通知员工,也不用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具体而言:

  (1)、在试用期内辞退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很多企业误解了该条规定,认为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意让员工离职而不用承担相应责任,事实上,在试用期内,企业只有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也不是由企业任意决定的,必须用客观证据来证明。因此,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试用期的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 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并告知员工;

  3、 在试用期内对员工考核,并在试用期内将辞退决定送达员工。

  (2)、辞退严重违纪的员工;

  对于一般违纪的员工,企业并不能一概辞退,而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严重违纪的员工,企业才能辞退。因此,什么才是严重违纪以及员工是否构成严重违纪,对企业就至关重要了。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企业应当以合法、合理、完备的规章制度为依据。企业在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中对严重违纪的情形一定要做明确定义并做具体列举并且上述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必须合理,否则会产生相应不利的法律后果。规章制度制定完毕以后,要使其发生法律效力,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如让员工参与讨论、与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协商、向员工公示等民主协商、公开、公示等程序。

  2、企业应当有证明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如果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来证明,即使员工有严重的违纪行为,企业也很难追究其法律责任,更不能将其辞退。因此,企业必须有较强的证据意识。

  3、企业应将解除或开除通知事先通知工会,同时应将通知送达员工本人。

  (3)、辞退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

  企业以该条的规定辞退员工,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严重失职或有营私舞弊的行为,二是因上述行为造成了企业实际的重大损失。同样,如何界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怎样才构成重大损失,对企业是非常关键的,企业应在规章制度中明确相应行为和标准,否则处理起来就会缺乏依据。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企业也必须要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对于员工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以及企业因此受到的重大损失,企业也必须要能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否则不能对员工进行相应处理。无依据、无证据进行处理,则属违法。

  (4)、辞退违法兼职的员工;

  对于员工的兼职行为,法律区分了两种情形,一种是企业不禁止员工兼职的,因员工的兼职行为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企业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但该情形较难把握和证明;另一种是企业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禁止员工兼职,一旦发现员工有兼职行为,经企业提出而员工拒绝改正仍然兼职的,企业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5)、辞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企业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员工;

  在实践中,最常见的情形是员工采取欺诈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企业可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使用假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资质证书、健康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证明的,一旦发现或证实企业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企业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述证明是假的仍与员工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则不能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同时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对无效合同进行解除,似乎是有些矛盾的(中国的法律就是那么有意思)。

  (6)、辞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被人民法院依据现行《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员工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逮捕的,企业在此期间仅可以暂时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员工如被劳动教养的,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企业最好在劳动合同中事先约定员工被劳动教养的,企业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 特定情况下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三类情形)

  前面提到员工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只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为3天),但作为企业只有在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况下,才能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企业还应当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有可能误解该规定,认为只要提前通知或支付替代通知金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种理解其实是错误的。除非员工同意,企业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对员工提前通知或支付替代通知金、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这几种情况是: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企业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而不是员工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时间。医疗期一般为3~24个月,主要根据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条件确定。

  企业需要注意:

  1、员工在医疗期限满后,即使不能从事原工作,企业也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另外给员工安排工作,如果另外安排的工作该员工还不能从事的话,企业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2、只有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才存在医疗期,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时不适用上述情形;

  3、企业应准确理解医疗期的含义,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各地相关规定为患病的员工正确核算医疗期。需要指出的是,各地对于医疗期的期限及计算方法有具体的规定的,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不能胜任工作是指有证据表明,员工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企业需要注意:

  1、企业不能随意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或提高工作强度,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2、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在规章制度中应明确细化岗位职责和标准,否则很难确定员工是否胜任工作;

  3、在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后,还需要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如果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一旦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什么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相关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从实践中看,一般是指因不可抗力或企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无法避免的情形,如企业跨地区迁移、兼并、分立、合资、改制、转产、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也可以是员工的资格证被吊销等等。在上述情况下,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企业可以与员工进行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需要注意,界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程度时,要注意固定客观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证据,并且,做好与员工进行协商的记录、保留协商不成的证据。

  3、 经济性裁员(四类情形)

  经济性裁员是指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才是经济性裁员。

  为了保障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法律对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实体性条件和程序性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

  (一)、实体性条件

  重整是指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其破产前,经申请,不对其财产立即进行清算,而是在法院主持下制定重整计划,由其与债权人达成协议,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企业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偿债务,同时债务人企业可以继续经营业务。在重整期间中,企业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经济性裁员。

  1、 何为“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一些地方则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来界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这里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只有在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才可进行经济性裁员。但就个别员工而言,变更劳动合同与员工不能达成协议的,企业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2、 条件 履行的。

  本条规定为兜底条款。在发生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情形时,企业首先应当与员工进行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企业在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下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下的,可单方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超过上述人数的,企业必须依据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处理。

  (二)、程序性条件

  1、企业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2、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3、经济性裁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公司签订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

  4、重新招用人员,被裁减人员具有优先就业权;

  5、经济性裁员的限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也就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情形。

  企业需要注意,经济性裁员时企业应承担以下义务:

  1、 企业应依法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关于工作年限的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 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4、 在上述2、3类情形下,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六类情形)

  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即上述1、2、3类情形)时,企业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对企业在上述2、3类情形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作了限制,规定在以下六类法定情形下,禁止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职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企业在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合同 篇4

  兹有本单位职工 ,身份证 ,性别 ,年龄 ,住址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单位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20xx年7月 1 日

劳动合同 篇5

  一、劳动合同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

  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一些地方性规定中有要求需要提前通知,因此,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否提前通知取决于两点:一是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是否有强制性规定需要提前通知;二是劳动合同是否约定需要提前通知。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仍需提前30天通知,双方均有准备,可以交接工作,提前办理相关手续。若合同到期双方均未提出续签,也未提出不续签,视为自动延续。

  二、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劳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遵循严格的续签程序,否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应当续签而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用人单位在评估时应考虑如下因素,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可能即将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过对上述这些因素的充分考虑后,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者自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在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2、用人单位以书面方式征求劳动者意见和劳动者以书面方式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进行意思表示都十分重要。因此,在劳动合同续签前必须征求劳动者的意愿,如果劳动者在单位提高劳动条件后仍不愿意续签,甚至是劳动者本意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届满前完成劳动合同的续签。

  通过上文的讲解,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法律中并没有具体规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是否需要提前通知,但在一些地方性的规定中要求提前通知。因此,实践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为一年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甲方鞋店的导购员工作。

  三、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生安全不受危险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四、工作时间

  (特定内容)提前10分钟上班、吃饭一个半小时。冬季:早班:9:00——晚6:30中班:12:00——晚21:00夏季:早班:8:30——晚6:30中班:12:00——晚21:30

  五、工作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规定负责店内以下几项工作:

  1、各种货品的销售;

  2、贷品的清点和验贷;

  3、各项卫生的打扫、陈列和整理。

  4、其他店内需要的工作。

  六、劳动报酬

  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构成为:基础工资元+全勤奖元+优秀卫生奖+优秀服务奖+优秀业绩奖+消售提成+年终奖。

  七、劳动纪律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1、员工应遵守本店各项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本店规定的工作程序。

  2、员工如违反本店的规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解雇。

  3、员工如毁坏或遗失本店财物的,依市场价给予以补偿。盘点以少贷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贷品的原价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当天班次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原价赔偿给甲方。

  八、合同解除:

  a)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专卖店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本专卖店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B、本专卖店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本专卖店宣布解散。

  C、员工工作态度怠慢不创造效益,没有工作积极性或业绩一直下降的。

  a)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解除合同:

  A、本专卖店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B、本专卖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a)乙方若合同期满甲方将结算清所有工资和押金。

  b)乙方合同期未满,应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九、教育培训

  本专卖店鼓历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本专卖店同意的培训;本专卖店应当相应地地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与专卖店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十、合同无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供虚假信息;欺骗本专卖店而签订本合同的;

  3、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进入本专卖店工作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双方已读懂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专卖店代表人:

  电话:

  乙方:签字乙方身份号:

  电话:

  合同签署时间: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富铭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合理促进人才流动,正确配置人力资源,有效解决企业用工难和帮助求职者进入社会体验、磨练,切实减轻企业人事负担,有利于企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通过双方自愿,特签订本协议。

  一、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止;

  二、协议背景:

  2-1乙方必须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必须提供本人真实证件,由于提供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责任甲方不负责。 2-2本人自愿进入企业实践锻炼;

  2-3甲方承诺:乙方所有符合甲方招聘条件的实习生100%入职到甲方所提供企业,特殊情况也应按要求安排到同等待遇企业。

  三 工资待遇 3、3-1乙方的实习津贴为元/时,每天工作11个小时左右(具体按工厂安排)。做满七天以上且春节前按正常手续办理辞职者工价为 8 元/时。做到春节后且没能做满合同期按正常手续办理辞职者工价为 9 元/时。按照企业规定停工后,由工厂统计好工时,第二天以现金形式统一发放实习津贴。合同期间免费提供吃住。

  3-2甲方负责协调好厂方的关系,必须保证按时发放实习津贴,合同期满结清所有实习津贴,甲方和厂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安全,万一出现工伤由甲方出面处理,乙方配合。

  3-3天)后离职方能计发津贴。

  3-4工资发放时间:合同期满统计好工时第二天以现金统一发放。

  3-5车补:做满合同期者免费包车送同学们返校开学。

  3-6食宿:合同期间免费提供吃住。吃饭包括早、中、晚、夜霄;宿舍8-10人/间,配备有卫生间和冲凉房以及热水,生活区内有保安24小时防卫和物业管理员日常管理。

  3-7、用工保险:入职时由用工企业统一为乙方购买保险。

  3-8、用工体检费用:20元/人。

  四 工作管理

  4-1协议期间,乙方需要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若有违反,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予以处罚,若表现优异,甲方可给予其荣誉表彰或物质奖励。

  4-2在甲方工厂内,不论何种情况乙方不得与厂方正式员工或管理人员正面发生冲突,乙方在工作期间如有遇到问题应该第一时间与甲方联系,由甲方出面处理一切问题,不得私自与厂方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对甲方名誉方面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对自己的实习津贴福利待遇均有保密义务,如有泄露立即无津贴开除。如擅自离厂,聚众闹事,如乙方在工作期间因工资待遇问题滋扰是非立即开除离厂并罚款300元。

  4-4乙方作为年满18周岁的完全行为责任人,要确保工作期间个人的人身、财务安全。

  五 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和生效

  5-1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

  5-2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协议即自行终止。

  5-3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协议可以解除。

  5-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名: 身份证号:

  年月年

劳动合同 篇8

  一般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续签劳动合同。毕竟劳动合同是关系到自身利益的事情,所以劳动者申请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小编马上为您解答。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 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 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如

  因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延长,由甲乙双方再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地点:遵义县三渡镇。

  工作内容:乙方在甲方所承包土地管理鱼塘、养殖及其它事务。

  三、(1)劳动报酬:乙方每月工资为**元。吃、住由乙方自行解决,经乙方同意,乙方工资每3个月发1次。工资发放的具体时间为每三个月的第**日。

  (2)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完成生产任务的情况给予乙方奖罚,具体奖罚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乙方承诺:经甲乙双方商定的奖罚制度属于本合同的附属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奖罚制度单独形成文本,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四、劳动纪律: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养殖计划和任务,服从甲方管理,不得旷工、怠工、早退等;有特殊事情离开养殖岗位,需经甲方同意,一年内请事假时间不得超过十天。乙方必须全心全意为甲方做好工作,完成甲方布置的养殖任务,乙方如不能履行职责,甲方有权按照乙方违反合同的情形依据甲乙双方确定之《劳动纪律》、《奖罚制度》的约定,扣除或不发乙方工资。

  五、乙方在从事养殖作业中,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养殖场所指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若违规操作,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此处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无效,建议删除)建议改为:乙方在从事养殖作业中,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养殖场所指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若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乙方违规造成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赔偿。

  六、天然鱼塘均未设立安全栅栏,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与养殖场无关的人带入场内,尤其是小孩,如有违规,在养殖场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甲方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在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后,甲方有权就其损失向乙方追偿。

  七、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养殖操作规程,定时反应养殖状态,爱岗敬业,若因乙方操作不当而造成甲方损失,甲有权向乙方索赔。

  八、若因乙方所提供的科学养殖方案,甲方采用后获得了计划外的收益,甲方应提供相应的奖励给予乙方回报,奖励数额根据收益情况而定。(奖罚制度中应包括该奖励的内容)

  九、乙方在上岗前应持有在国家三类甲级医院的体检报告,不得有传统疾病;职业病;高血压;心脏病及各种传染病**,若乙方隐瞒病情带病上岗,在工作期间因疾病引起的意外和事故与甲方无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2、如若乙方工作不能胜任,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经指出后不改正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若甲方无故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3、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十一、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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