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3-12 13:17:50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劳动合同锦集七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动合同锦集七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年 至 月日止(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否延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连续订立)。

  二、 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学校教练员岗位工作,试用期三个月,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认真负责的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遵纪守法,服从甲方的管理。

  乙方向甲方缴纳汽车维护费 ~ 元,合同期满汽车维护费(汽车维护费不附息)退还给乙方。

  四、 劳动报酬

  乙方每月工资是根据培训学员的人数,出车率、合格率、安全奖、质量奖计酬。奖金根据学校的效益另计。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做到日清月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发放为每月16日,做到有据可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工资。

  五、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随时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有违反国家法律,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随时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除以上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外,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四)、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六、甲方根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下列标准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乙方自行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由甲方在每月发放给乙方的工资中扣除。双方合同解除,甲方即停止为乙方支付相应的社会保险。

  七、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2

  职工姓名:

  单 位:*****印刷厂

  根据吉林省《国营企业全员劳动合同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和我厂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延边新华印刷厂法人代表与 共同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其内容如下: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个月。

  试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个月。

  一、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本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铅印、商标车间生产岗位实行常年两班制生产,华泰造纸厂实行三班连转制,其他工种实行一班制生产,但遇到紧急任务时,本厂可以组织加班加点,并支付合理加班费。

  3.铸字、拣字、排版、纸型、铅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工种,均有通风排气等防护措施,并享受相应劳动保护。

  4.除排版、装订外基本上都是机械化、半自动化操作。

  5.本厂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职工提供必需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二、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权 利:

  有权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及我厂《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管理和奖惩。

  义 务:

  1.对职工要进行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治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教育。

  2.对职工要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3.加强劳动安全与保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4.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权 利:

  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政治荣誉、物质鼓励及享受劳动保险福利的待遇。

  义 务:

  1.努力学习政治文化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技术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律和有关政策及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4.爱护公共财产、机械设备、生产工具,节约原材料、能源。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 级 月 元。

  2.学徒工资:第一年 月 元。

  第二年 月 元。

  第三年 月 元。

  3.转正后工资: 元。

  4.定级后工资: 元。

  5.调资晋级:

  6.保险福利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并结合我厂实际情况执行。

  五、劳动纪律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遵守我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劳动合同期满之前,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文化程度:

  甲方地址: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户口性质:(城市/农村)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生效日期年其中试用期 个月,至 年 月 日终止。

  二、 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门,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能力和表现,以甲方经营状况的需要调整乙方工作的部门和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按照甲方对该岗位(工种)的责任及工作标准的要求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每月至少休息两天,每周日晚休息;甲方由于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可延长时间,乙方无特殊情况,应服从工作的需要。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规程标准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标准。

  四、 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每月2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第七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北京市 年最低工资标准 元,工资分配办法依照甲方的工资制度进行。

  五、 劳动纪律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

  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九条 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给

  予批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订立本合同的法律依据变化,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三条 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调换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解除合同: 1. 义务服兵役期间

  2. 孕期、产期和哺乳期;

  3.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 其他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劳动合同 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企业名称):

  乙方(个人姓名):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就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相关事宜达成以下

  协议:

  1. 双方同意于 年月日起解除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关系)。

  2. 乙方已于本协议签署前完成了同甲方的工作交接,并未在甲方承建(监)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3. 截止本协议书签署日,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未了结债权债务。

  4. 以上内容经双方共同认可属实。

  甲方(企业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

  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具有强制性。继续履行是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和合同违约救济的一种手段,但我国《劳动法》并未明确规定继续履行为承担违反劳动合同责任的方式。但《工会法》第52条和《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或者工会工作人员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劳动者在选择了其中一项主张后,在今后的司法程序中不能随意变更。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应慎重选择是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追索赔偿金。像小张这样在仲裁和法院作出不同选择权的情况,在法院审理中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总之,应对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纠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劳动合同 篇7

  一直以来,相对于用工单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最终表现为劳动者为了工资,不能不作出让步。现在好了,已颁布并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从方方面面为劳动者着想,实实在在成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神。《劳动合同法》共分九章,除《总则》外,主要还有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在此基础上,还通过明确"特别规定"、"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以确保此法的顺利施行。

  只要细细读去就会发现,这部新法与已实施了8年之久的《劳动法》相比,一个极其引人关注的特点就是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界定更加明确,劳动者权益明显提高,通篇洋溢着"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是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真正能构建和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好法。如在第14条就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双方再次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在法律责任中(第82条)也相应明确,"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只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如,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继之又在第88条相应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含上述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还规定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则"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等条款。新的《劳动合同法》与《婚姻法》一样,涉及人员相当广泛,可以说凡有眼光的劳动者都会主动找来逐条学习研究,这样既可做到搞好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又能很好地维护合法权益,使劳资双方共同构建起***稳定的劳动关系。

  通过一学期的劳动合同法的学习,虽然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不是很深,但是知道他和重要,或多或少有了一定的认识。以下是我对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心得和体会。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工作地点存在安全隐患,超时工作甚至长期的加班加点,没有社会保险以及缺乏职业危害防护等现象普遍存在,但由于相关法律制度不尽完善,加上劳动监察和执法不到位,这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很难得到彻底纠正。而通过在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对比加以约定,可以"防患于未然"。实现从源头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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