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3-07 13:22:32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劳动合同汇编9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合同汇编9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别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县)______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郑州市劳动合同样本。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甲方应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合同范本《郑州市劳动合同样本》。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五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四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终止本合同。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 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 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

  姓名

  编号:

  说明

  1、本劳动合同供旅游客运行业招用驾驶员参考使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根据需要依法调整相应条款。

  2、此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甲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旅游客运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任务的前提下,自主安排作息时间和休假。

  第五条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乙方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约定为: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八条甲方提供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为: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3

  “空白合同”靠谱吗?如何防范用人单位提供“双面合同”?签了“生死合同”怎么办?……当前正处高校毕业生求职、入职高峰,北京市总工会提醒,不要拿到合同就签,小心掉入陷阱。

  北京市总工会日前发布提示,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用工约定双方权益保障的凭证,但有些企业会利用强势地位,故意做假,侵犯劳动者权益。

  例如,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不填、却让劳动者先签名的“空白合同”;缺少待遇、解除合同及违约行为的追究条款等必要细节的“简单合同”;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双面合同”,符合法律的一份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另一份不合法律的才由双方各持;不与劳动者协商,权利义务一边倒的“暗箱合同”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署合同的双方是平等的,任何条例的签订和更改都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北京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生纠纷,根据上述“问题合同”难以认定双方责任,往往倒向对用人单位有利的一面。

  此外,常见的“问题合同”还有“抵押合同”,指少数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要求劳动者将证件或财物作为抵押后才能上班。当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劳动者时,则以种种理由不退还。

  在一些特殊行业,还存在“生死合同”,即要求劳动者“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据介绍,即使签订了“生死合同”,只要是对方原因造成的工伤,劳动者仍可向劳动保障及法律部门提出仲裁或诉讼。

  北京市总工会提醒,签订劳动合同切勿心急,需认真核准各项内容,如有疑问可向工会寻求帮助。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 篇4

  第一章 合同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自动顺延_____年,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在合同到期前三十天内订定。

  B.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第四条 录用条件为:

  1. 学历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身体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团队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详见“职责描述”;

  第六条 乙方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八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 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 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九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时制度(_______________)。

  A. 标准工时制。

  B. 不定时工时制。

  C. 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十条 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一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声誉和利益。

  第十四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规章制度及时进行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劳动报酬

  第十七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A. 计时形式:乙方月基本工资(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__________,岗位工资为__________元,效益工资部份随用工单位效益情况及薪酬计发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__________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病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

  B. 计件形式:乙方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C. 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变更和依法制定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待遇。

  第二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第七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购买下述社会保险(__________),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A. 城镇社会保险B. 小城镇社会保险C. 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D.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二十七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各项必要教育培训。

  第九章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八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三十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

  B.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其个人资料是虚假,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等。

  C. 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D.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

  E. 乙方是驾驶员,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三万元以上,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F. 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5千元以上事故,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G.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

  H.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

  I. 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

  J. 乙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

  K.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其它工作。

  B.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并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

  C. 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D. 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E. 依据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第三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B.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C.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D.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E. 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F. 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

  G.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

  A.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B.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C.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

  D.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E.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F.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自行终止:

  A.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续签达成一致。

  B. 当事人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某一项工作任务。

  C. 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D. 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

  E. 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

  F.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其他法定义务。

  G.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同时不属于三十一条约定,合同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第十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将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当月工资。

  第三十八条 除按合同三十一规定解除合同之外,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按法律规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九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够扣除,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章 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第四十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服务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份服务期,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培训费用偿付。

  第四十一条 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并执行。

  第四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 技术信息。技术信息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业务函电等等。

  B. 经营信息。经营信息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标及标书内容等。

  C.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事项等。

  第四十三条 乙方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竞业限制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若乙方违反第四十二条规定,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实际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权利。

  第十二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五条 甲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第四十六条 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因法律、法规变更而不一致,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七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十八条 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其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规定与合同不一致,以合同为准。

  第四十九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权限。

  第五十条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条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劳动合同 篇5

  劳动合同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 性 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本合同 年 月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 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 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 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工厂劳动合同的范本。其中涉及到了工资的约定、岗位的安排、合同解除的情况等内容。小编希望本篇文章能给不同行业的劳动者提供一个参考。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基于甲乙双方现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作为双方履约依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在合同有效期内,变动乙方但当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下列各项规定。

  四、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从事保安员工作,该岗位工作任务与职责如下:

  1、执行门卫、守护、巡逻、人群控制等保安服务任务。

  2、利用科技手段和设备执行保安服务任务。

  3、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客户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4、熟练掌握放火防盗的基本技能有清醒的认识,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等防范措施,发现执勤区域内的安全隐患,立即报告本公司和客户单位,并协助予以处置。

  5、保安员对执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应移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6、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司的各项条款,服从公司领导的命令。

  7、维护公司的名誉和信用,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8、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要及时向公司和上级领导汇报请示,不得隐瞒事实。

  9、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不正当的使用公司物品,利用职务向第三者提供便利或有利条件谋取经济利益。

  10、不得为了私人的利益,向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客户要求或接受财、物,不得过分接待,发生金钱接待关系。

  11、在本公司工作期间,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不得有经营自身业务的行为。

  1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事宜。

  13、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劳动纪律,酗酒、任何不礼貌的行为。

  14、不得对他人施加暴力、威胁他人,妨碍公司的业务工作;不得偷盗等违法行为。

  15、非工作上的目的不得使用公司设备物品不得损坏丢失匿藏公司的设备和物品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带离公司

  16、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17、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不得有打击报复等不良行为。

  18、须按时参加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

  19、以用人单位的安全和利益为已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有勇于冒险和自我牺牲的精神。

  20、工作过程中以预防劝阻调解为主禁止主动攻击他人一旦有暴力行为发生要学会使用正当防卫保护自己。

  21、在工作职责范围内服从公司的安排,主动配合公司更好的为公司服务。

  22、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发放服装装备等,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匿藏凶器。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学习及工作工具。

  五、甲方应就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纪律安全卫生法律知识等相关方面的业务常识对乙方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

  第二章 劳动报酬

  六、甲方根据乙方的综合能力职位和业务确定乙方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每月并提供中午工作餐。

  七、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者受到任何伤害均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由个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工资按月发放给工人正,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

  九、工作过程中如有安全问题有甲方负责。

  第三章 合同期限

  十、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一、本合同共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 :

  注册地址 :

  经营地址:

  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个月。

  (三)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到岗。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固定工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钟点工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合同期内,甲方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

  第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第六条、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5)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6)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7)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的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姓名或名称(可以是某一职能部门或工作人员)

  乙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现住址等基本情况

  一、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起,至 年 月 日止。在试用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解除合同;乙方发现甲方招工说明与实际不符或自觉不适合该项工作等,也可解除合同。

  三、工作内容

  (一)根据甲方的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担任 工(员)。乙方应在每个工作日完成 定额,合格率应达到 。(该条款可根据具体工作性质规定不同的切实可行的劳动定额和质量指标。对此,甲方应有一个同一的标准,一般可以是甲方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劳动定额指标和质量指标,或同行业同工种在同等条件下应达到的指标。)

  (二)根据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另行安排乙方的工种(工作岗位)。在合同期内,乙方从事的工种(工作岗位)因故不再需要的,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另行安排新的工种(工作岗位),并应保证不因此给乙形成经济收入的跌落。否则,甲方应偿补足到乙方从事原工种或工作岗位时的工资水平。如因乙方的缘故导致乙方不能从事原工种的,不在此限。

  (三)乙方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时。但甲方可在法定期限内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 倍;在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 倍。乙方也可自行延长工作时间,但工资按正常工作时间计付。

  (四)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况时,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项条款的眼制,但报酬支付按上项条款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同业标准的生产安全技术设备,保证劳动场所的工业卫生条件,并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应制定合理的间休时间和场所,保证乙方工作期间身体健康不因持续工作而遭受损害。

  (三)甲方应负责保证乙方接受必要的安全技术教育和紧急状态的处理措施教育,保证乙方接受岗前工作技能的训练。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有违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作指令,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它原因,威胁劳动者及其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避险处理的除外。

  五、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同意,依照甲方现行的工资分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资待遇、增资办法及增资标准。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每月工资 元,试用期满上岗后每月工资——元。甲方应保证在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工资。其它津贴、补贴项目依照甲方现行规定执行。

  (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按时按量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为乙方提供劳动保险待遇。

  (四)合同期间,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宿方便,工作中间免费提供工作餐一份(或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便利,每月负责报销交通费

  元等等)。

  六,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考勤制度、岗位负责制度、及其他劳动纪律。任务。

  (三)乙方应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员的管理,并有义务接受与其岗位工作无关的临时性工作安排。

  (四)如有违约行为,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依法实施的处罚。

  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因乙方身体原因而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而甲方又无其它岗位适合乙方身体现状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方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

  八、违反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之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或说明计算方法),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根据情况可以制定其它责任形式)。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或自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后生效)。其它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简称《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经执行十多年。20xx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两部与劳动用工有关的法律对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均起到重要的作用。

  与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相比,今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有不少变化和调整,对于已经长期执行《劳动法》的电信企业来讲,肯定会带来不小的影响。

  招聘用工中的合同订立要求细化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与其订立书面合同时,可以通过采取法律行动,如要求加倍支付工资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第十四条第三款则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就给电信企业提了个醒:在用工过程中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工作中一定要落实“书面合同”制度,避免在以后的纷争中处于劣势,也好在纠纷发生时有法可依。

  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书面形式”问题,国家在《劳动合同法》中以更加详细和更加明确的规定,将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予以明确,使得劳动者的权利救济具有可诉性。较高的“违法成本”将使用人单位以各种名目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有所减少。对比过去,用人单位如果不订立书面合同,往往只负行政责任;现在有《劳动合同法》来规范劳动用工,会使电信企业不得不权衡自己的得失。所以电信企业在用工的第一个环节就要做好,做细。

  试用期规定详细操作性强

  在《劳动法》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尽管如此,某些用人单位试图以各种形式躲避法规约束,以各种名目延长试用期,甚至很多单位每年都有试用期。试用期一直是劳动者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争议最多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新旧法律对“试用期”的相关规定有以下变化。

  《劳动合同法》以法律形式确认明晰了保护与惩罚措施,对试用期限做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如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等。

  这套更为具体的规定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用人单位肆意延长试用期的情况,将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

  此外,以往很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发工资或者按比例发放工资。对于这一现象,《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劳动合同法》则提出了试用期最低工资的参考标准,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全新的规定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合法权益予以充分保证。

  因此,在试用期方面,《劳动合同法》较以往有关试用期的规章制度有了一些突破或者改进,更加具体化和更具可操作性。电信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做好试用期的工作。

  经济补偿金支付同情弱者

  《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终止也要补偿,既体现了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对诚信履行劳动合同员工的一种鼓励,也体现了对员工离职后可能面临的“生存权”问题的保护。例如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对劳资双方关系最大的是“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下列情形之一”主要涉及到“第三十八条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电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一定要仔细阅读这几条的规定,避免在后续工作中出现失误。

  还有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至于补偿标准是否过高,这实际提出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内部制度和经营管理水平如何同步提高的问题。只要是守法的企业,成本应该不会大增。

  在解除劳动合同方面,按现行《劳动法》,只有在用人单位“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时,无过错的劳动者才会获得补偿;如果是合同到期终止,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会得到任何补偿。由此可见,《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属于劳动合同履行中违约金的性质,即只有在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同于不可解除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中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大大增加了劳动者获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机会,但是这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终身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并不意味着得到了可以一劳永逸的“铁饭碗”,而只是为其提供一种就业的稳定性。

  有不少用人单位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不理解,但事实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不可解除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像在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就有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能够解除。

  对此相关人士提出,除了原来《劳动法》规定的在同一单位工作满十年外,《劳动合同法》新规定第三次续订合同时就可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只是第三次续订合同时间要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即20xx年1月1日后。

  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同工同酬

  由于用工双轨制,大部分的电信企业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身份分配。《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实际执行过程中,电信企业却普遍存在着大量的劳务工(也有的电信企业称作派遣制用工),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这样的“同工同酬”在《劳动合同法》中分别出现了三处,并且都对“同工同酬”做了详细和严格的规定。

  最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在接受采访时透露,目前,劳动保障部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工资立法,并已经将同工同酬问题列为重点研究的内容。我国企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有望通过立法解决。

  规范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目前,派遣制用工在电信企业大量存在,派遣制用工管理存在很大的问题,针对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损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也进行了规范。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相关人士指出:“这预防了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合作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用人单位义务外,还规定了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它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电信企业应当积极探索多种合法的新型用人机制,强化“精干合同制、规范派遣制,培育代维代营等社会力量”的用工管理。强化劳动合同期限管理;规范派遣制员工管理和加强流动;积极探索项目外包、项目合作的管理方式,降低用工风险。

  《劳动合同法》1日起施行,留给电信企业用工调整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电信企业应当未雨绸缪,认真仔细地阅读《劳动合同法》,研究新型用工方式,形成合理的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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