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合同

时间:2021-03-31 08:29:09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公司借款合同4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借款合同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公司借款合同4篇

公司借款合同 篇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 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

  第二章 借款利率和计息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______%,确定借款利息为月息_________元。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息,按月计息,利息于放款之日一次性付清,借款到期还清本金。

  第八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九条 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日前应备足应付本金,由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还付借款,款项以贷款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第三章 双方权利及义务

  第十条 借款人权利及义务

  1、保证不利用借款从事违反法律、政策经营活动。

  2、保证还款资金来源合法有效。

  3、及时向贷款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与利息。

  5、借款人有要求提前还款的权利,但应提前15天通知贷款人。

  第十一条 贷款人权利及义务

  1、对本合同有可能涉及到借款人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保密。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借款人收取相应的借款利息及本金。

  3、本合同到期后,贷款人有权收回借款资金,不再续借。

  4、当借款人违约时,贷款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二条 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15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 借款人、贷款人任意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五罚息。 第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千分之二利息。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诉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被申诉方承担。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条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联系方式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10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借据、收据。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借款合同 篇2

  申请借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由 单位担保,并经 批准,向 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 。借款用于 ,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 年 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 ‰;年息为 %(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 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账户中扣回。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 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 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贷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财务部门(盖章) 财务部门(盖章) 业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公司借款合同 篇3

  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

  借 款 合 同

  贷款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借款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祥细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 ___

  借款人向贷款公司申请借款,贷款公司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 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贷款公司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 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 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 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保证金 借款人向贷款公司一次性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用保证金人民 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时支付利息和其它费用的保证。保证金在借款合同履行结 束时按实际发生的利息及费用进行计收抵扣(保证金不计付利 息)。

  第六条 借款利率及利息、罚息和复息的计算

  6.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

  6.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 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调整时,按照固定利率,上调时相应上调、下调时保持不变。

  6.3、 本合同项下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 率水平上浮_____%。

  6.4、 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 利率水平上加收罚息_____%。

  6.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按本条 6.3 款执行。

  6.6、 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和未按本 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公司按二者中较高的罚息利 率计收罚息。

  6.7、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月计息, 不足一 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依次类推)。

  6.8、 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 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息,复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 6.9、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 用借款时,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6.10、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实行利随本清。

  第七条 提款

  7.1、借款人提款前,应当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公司 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7.1.1、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 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7.1.2、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担保的,则本合同第九条约定 的担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7.1.3、未发生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

  7.1.4、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 用保证金。

  7.1.5、已按贷款公司要求提供办理借款的其他相关材料。

  7.2、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款。

  第八条 还款

  8.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按照约定 的日期和金额偿还借款本金:

  8.2、借款人提前归还本金的,应当于拟提前还款日前 15 个 工作日向贷款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提前 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方式为担保借款的,担保方式双方协商确定。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十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0.1、有权向贷款公司了解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等。

  10.2、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使用借款。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 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应当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贷款 公司并征得贷款公司书面同意。

  10.4、本合同项下借款如采用担保方式的,如担保发生了不 利于贷款公司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公司的要求另行 提供贷款公司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

  10.5、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 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10.6、 向贷款公司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所需书面及文字材料。

  第十一条 贷款公司权利和义务

  11.1、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 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11.2、应当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 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 的除外)。

  11.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贷款公司提供的一切书面及 文字材料,随同借款合同存档保管,不再退还借款人。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当事人均应当履行本合同 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取借款的,应当按本 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贷款公司支付迟延违 约金。

  12.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公司未 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 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迟延违约金。

  12.4、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的,贷款公司 有权进行限期清偿,同时对借款逾期部分自逾期之日起按罚息利 率计收利息,并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12.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公司有 权进行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并有权对借 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从违约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 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12.6、借款人违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于收到贷款公司书 面通知后 7 日内予以改正并采取贷款公司认可的补救措施,否则 贷款公司有权停止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借款、有权提前收回 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违约金。

  12.7、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公司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 段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 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3.1、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 同一式二份,其中:贷款公司、借款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采用担保方式的,自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担保合同生效之 日起生效。

  13.2、借款人对不能按期归还的借款,需要办理展期的,应 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前 5 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 展期申请,若借款有担保的,借款人应当同时提供担保人同意继 续担保的书面意见或另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 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13.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利息的,或有其他严 重违约行为的,贷款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 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并赔偿损失。

  13.4、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借、贷双方任 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均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4.1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借、贷双方协商解决;未 能协商解决的,向贷款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 须履行。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声明条款

  贷款公司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其法 律后果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 : (或)授权代理人:

  贷款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借款人(自然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 篇4

  合同号:

  借方:

  贷方: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币种:

  金额: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 (批准单位) 号文批准的 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惟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二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三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四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 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账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账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账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 %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 )计算。(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 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账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 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 %;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 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 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 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 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 %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 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 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 %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 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 担保

  本贷款由以下单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

  1.

  2.

  3.

  4.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一切内容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贷方: 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签章: 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经办人: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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