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时间:2021-03-06 16:37:40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借款合同汇编6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借款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借款合同汇编6篇

借款合同 篇1

  债权人x x x简称甲方,连带保证人x x x简称乙方。

  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

  第一条 乙方对主债务人x xx与甲方间已于x x x x年x月x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x x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 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 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 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 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 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 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连带保证人(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 x x x年x月x日

借款合同 篇2

  出借人: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借款人: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xx年 6 月 1 日至 xx年 5 月 31 日止,借款期限为 1 年。

  三、借款利息计算: 以xx年6月为例,6月利息4000元,乙方将于xx年6月30日前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四、款项交付:甲方将出借款项转账至乙方的以下收款账户,由乙方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五、借款用途及保证

  乙方保证本借款限用于其生产经营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六、借款偿还及抵押担保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于借款到期日向甲方返还借款本金,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利息;

  2、如乙方未依照本合同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乙方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调查取证费、交通差旅费、诉讼费及律师费等);

  3、乙方同意将自有车辆抵押给甲方作为抵押物,具体事项以双方另行签署的《机动车辆抵押合同》为准。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返还借款本金或未能依照约定支付借款利息的,即为违约,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未返还金额或未支付利息金额 %的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机动车辆抵押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3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贷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报送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一份。

  贷款方:________(盖章) 借款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章)

  保证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和账号: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借款合同 篇4

  一、办理借款合同公证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借贷双方及担保方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3、担保方同意担保并办理公证的有效书面文件;

  4、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文本若干份;

  5、抵押贷款的,提交抵押物所有权证明和登记证明;

  6、按合同份数提供抵押物清单;

  7、公证员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办理借款合同公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下列人不能作为保证人。

  (1)国家机关;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

  (3)社会团体;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2、合同中应明确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

  3、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4、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以土地上的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

  (3)以林木抵押的;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

  5、当事人用其他财产抵押的,可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6、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应有当事人双方的明确意思表示。

借款合同 篇5

  甲方(贷款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抵押人)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贷款

  1、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给乙方。(¥ )

  2、贷款用途:

  3、贷款期限: 个月,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贷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凭证为准,本合同记载的贷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借款凭证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是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的支付凭证,是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贷款利率、计息及还款

  1、贷款利率:月利率 %,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

  2、计息方法:利息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发放之日起,按实际用款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每年360天。实际用款天数包含贷款期限、展期及逾期的天数;实际用款天数少于合同第一条第3款约定的',则按合同第二条第4款计算利息。

  3、还款:乙方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利息按每30天结付一次,并在贷款期满时结算还清。

  4、提前还款: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归还借款的,利息按实际借款月份数计算,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收取,超过半个月则按整月收取利息。

  第三条、关于抵押

  乙方或抵押人愿以 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及《抵押合同》的约定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先受偿。抵押的有关约定见甲方与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

  第四条、甲、乙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产品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所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

  2、乙方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条第4、5、6、7项所列的足以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或情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3、乙方按时归还贷款。如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时,须提前_5_个工作天与甲方协商延期还款事宜。

  4、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挤占,挪用贷款。

  5、乙方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行为,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6、乙方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停止、歇业、注销或吊销登记、破产等情况时,或涉及较大的诉讼、仲裁案件,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或其他其它严重违约行为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由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给付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

  7、乙方必须保证贷款期限内抵押物状况良好,若抵押物出现损毁,破坏或其他减值现象时,乙方必须采取措施恢复抵押物的价值,如不能及时恢复价值,则应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措施。

  8、乙方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有关法律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乙方需要延长贷款期限的,应在贷款到期日前_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就展期事宜与乙方达成协议的,该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展期到期后贷款作逾期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贷款期限届满或甲方依合同约定提前要求偿还贷款本息时,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依签订的《 抵押合同》、《出售、拍卖授权书》的约定处理抵押物,并将所得款项优先抵偿所欠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

  2、贷款期限届满或甲方依合同约定提前要求偿还贷款本息时,如乙方逾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欠款余额(包括本金及利息)每日千分之三计算违约金给甲方;乙方逾期偿还贷款本金的除需支付前述违约金外,仍应按合同第二条第1、2款的约定支付利息至实际还清贷款之日止。

  3、乙方必须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于双方约定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贷款,且乙方并应按挪用金额以每日千分之三计算违约金给甲方。

  4、乙方逾期偿还贷款本息的,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交通、食宿、诉讼费、评估、鉴定、登记、公证、公告、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和抵押物的拍卖佣金、变卖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本合同为无争议的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可据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本合同履行所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 份,于合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借款合同 篇6

  第一条 借款种类。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发放下列第________种类贷款。

  1、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2、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

  3、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4、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

  5、个人贷押贷款

  6、中央贴息助学贷款

  7、地方贴息助学贷款

  8、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9、个人定向消费贷款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贷款不得用于认购和买卖股票或其他权益性投资,贷款不得用于经济实体的注册

  资本金。

  第三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的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_ 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

  ¥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利率规定,确定为月利率_________‰。利息从发放之日起计算。遇利率调整时,借款期限在一年(含)

  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调整,并按原合同签定的利率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第六条 担保方式。本合同采用__________方式的担保,具有约定由本合同中相应担保条款确定。

  第七条 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将贷款划入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的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借款种类为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助学贷款(学杂费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借款人授权贷款人直接将款项划入指定的汽车经销商、商户、保险商或学校帐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完成该划付行为即视为借款人已经提款完毕。

  借款种类为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应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办理提款:以所购

  车辆抵押的,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所购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购车发票、保险单正本等资料;以保证保险方式的,贷款人已收到保险商同意提供保证保险所出具的《承保确认书》。

  第八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自愿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归还借款本息。采用分期还款方式,按_________(月、季)还款共分______期,第一期还款日为_____

  年_____月______日,从第二期起,每期还款应在每月的_______日前归还;最后

  一期还款期限到期日前偿清。具体还款额度根据贷款人提供的分期还款计划确定。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等额本金还款法

  3、等额本息还款法 4、递增(减)还款法

  5、其他还款法____________

  第九条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从下列帐户中扣收借款本息(含罚息及复息)。

  帐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牡丹卡号/活期存折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扣款帐户发生挂失、冻结、结清,或牡丹卡超过有效期,或借款人需要变更扣款帐户,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扣款帐户已无法足额扣款,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手续。

  第十条 抵销权。借款人连续2期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任何其他帐户(包括定期存款帐户)中扣收相关款项,包括贷款本息(含罚息及复利)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定期存款帐户行使抵销权时,依《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办法计息处理。在部分提前支取下抵偿贷款本息后的剩余部分,可按原存期、原利率和原开户日开立新存单或支付借款人现金。对于因抵销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罚息、复利。

  1、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到期未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自逾期日起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根据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之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

  2、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

  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根据违约使用天数加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根据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之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

  3、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本条1、2所列情形的,贷款人应择其重而处罚,不能并处。

  4、借款期限内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但未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之借款利率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对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改按本条第2目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月计收复利;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自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对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改按本条第3目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月计收复利;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及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人应择其重计收复利。

  第十二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但仍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提前归还部分贷款的,双方应对剩余部分重新约定还款计划,并依此执行。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提前还款手续需在贷款人分支机构的柜面办理。

  第十三条 借款人承诺

  1、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2、当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借款人应最迟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借款本息的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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