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合同书

时间:2023-04-10 11:08:35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钢结构工程合同书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钢结构工程合同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钢结构工程合同书5篇

钢结构工程合同书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工程技术参数及材料规格要求见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不包括

  6、合同工期:①开工日期:大约确定为___年___月___日。正式开工日期应在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经双方书面确认之日为准。

  ②竣工日期:经双方确认的开工日期的第三天开始总日历天数天内完成。 ③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人现场驻工地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a、发包人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3天,不能向承包人交付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人进场施工者。

  b、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c、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无故拖延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d、未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e、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f、因雨天、下雪天、冬季无法施工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g、因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者。

  h、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如土建方等)或因其他项目交叉施工等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合同价款:本工程总造价计人民币(大写¥:元。其中该工程总造价中由承包人生产钢结构系统造价为(大写) ¥:元;提供钢结构工程安装劳务费造价为(大写) ¥:元。该造价根据图纸和预算,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为一次性终定价。但如果发包人设计发生变更和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总价作相应调整。

  8、发票开具:依据国税发[20xx]117号文件规定,由承包人生产钢结构系统造价开具增值税税务发票;提供钢结构工程安装劳务费总价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

  第二条合同价款变更、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工程变更:

  1、本合同的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图纸变更和发包人工程量增加时,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可作调整。

  2、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在承包人没有加工制作的前提下,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5、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6、发包人代表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定。

  7、发包人代表确认增加的工程价款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二、工程款支付: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2、钢结构进场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3、钢结构吊装完毕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价款合同总额的%。

  4、竣工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价款占合同总额的。 5、6、工程保修保证金万元,占合同总额的%,在保修期满后3天内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保修期计算方:从钢结构工程完工之日起1年。

  7、发包人根据上述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如逾期,在5天内未付,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书,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书后仍不能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之日起3天内停止施工,甚至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发包人承担从逾期日第6天起按日支付该笔逾期款项0.1%的滞纳金,及其他由于停工带来的经济损失。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所有工程款均以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汇至承包人指定在中国工商银行黄冈黄州支行东门分理处所开之帐户,帐号为:,帐户名称为:湖北天鸿钢结构有限公司,所有付款日期均以发包人出具的银行汇票或银行盖章的电汇凭证日期为准。

  2、发包人用其他方式支付给承包人工程款(如现金等),发包人必须凭承包人财务部门开具收款收据支付,否则承包人不予承认。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委派同志为驻工地项目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利和义务。 ①下达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生效。

  ②有权对承包人工程量的增减核实确认。

  ③有权代表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④有权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施工工程进行验收。

  ⑤发包人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发包人承担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人如需要更换驻工地代表,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3、除驻工地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圴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4、发包人应先办妥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一切手续,保证承包人的进场施工能顺利进行,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外的"三通"和红线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不大于5米的水、电(大于千瓦)源联系结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10%的施工用地,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

  如发包人未能履行应做的各面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套。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该图纸经发包人或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人结算和施工的依据。

  6、协调土建施工单位及其他专业承包单位同钢结构施工单位各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所带来的矛盾。

  7、负责办理质量监督站的报监、验收工作,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及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提供预埋地脚螺栓的测量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委派同志为驻工地项目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利和义务。

  ①承包人的要求、请求和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签字后送交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②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2、承包人根据图纸合同的要求采购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其他规定的验收资料,承担因施工不当或材料保管不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4、承包人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承包人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责任和费用。

  5、在发包人协助下办理施工手续。

  6、负责及时与设计部门的联系,解决安装中的问题,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质量、进度把关。

  第四条质量、验收与结算

  一、工程质量:

  1、该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人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的监督检查。

  3、承包人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同意后方可使用,承包人安装的每一道工序质量由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认可后进入下一道安装工序。

  4、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法定或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作为第三方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6、承包人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但不包括因发包人处置不当引致的产品损害问题,原材料之间接损失或随之发生的损害。对于此类情况,承包人也提供以收取材料成本费形式的维修服务。

  二、承包人承建的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

  1、承包人承建的钢结构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验收资料及验收报告,承包人承建的钢结构工程完工验收不受其他专业承包单位(如土建等)未完工的影响。

  2、承包人承建的'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对验收结果在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执行,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4、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己被认可。

  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实际完工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6、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

  7、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视同交验,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

  三、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和工程变更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同意承包人的结算报告内容。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3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5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从第6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0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第五条违约和争议

  一、违约:

  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②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③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④由发包人原因造成工人误工、机械停滞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者;双方约定发包人赔偿给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误工费计人民币:元/人,每天机械停滞台班费:元/天。

  ⑤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①承包人原因不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②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③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延误工期从约定完工之日第三天起,承担元/天逾期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二、争议: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友好协商调解。协商不成可向承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六条不可抗力、保险

  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灾害性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自然损害的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通报。如受害情况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3、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所需清理修复的工作,双方另签协议。

  二、保险

  1、由承包人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安装过程中的承包人所派的安装人员的人身保险。但承包人不负责安装现场第三方人身保险;

  3、由发包人负责本工程的工程险。

  第七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支付承包人有关损失和承包人已完工程的工程款。

  第八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条款;

  2)、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4)、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不能一致,按第五条争议规定解决。

  第九条其它

  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补充条款:

  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生效,在竣工结算、发包人工程款除保险金外支付完毕,承包人将工程交付发包人后,除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保修条款终止。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___年___月___日:

钢结构工程合同书2

  建设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承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

  (2)工程地点:甘肃玉门黄花农场

  (3)工程范围和内容:本房为___跨钢结构厂房,规格:长___米;宽___米檐高___米,按图纸施工。

  (4)建筑外包面积:___平方米。

  (5)工程总造价:本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___,(小写¥:___)

  二、钢结构施工准备

  (一)甲方:

  (1)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进场道路的维修,保证施工材料能运达到场。

  (2)负责接通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源、电源、要求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做好红外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等工作及提供相应资料。

  三、钢结构工程期限

  (1)根据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以甲方预付款到帐之日起计算),___年___月___ 10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规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完毕,如遇停电、雨天及其外来因素影响而造成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四、钢结构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的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图纸变更或本项目中面积有增减时,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可作调整,将调整后的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付预付款___%计人民币___元作为合同定金及备料款,乙方钢材进场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计人民币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乙方彩钢板进场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计人民币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计人民币___元作为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或提前使用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4)如甲方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所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本合同结算方式:___。

  五、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附:

  甲方:___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___法定代表人:___

  委托代理人:___委托代理人:___电话:___电话: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钢结构工程合同书3

  甲方:

  乙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筑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建筑面积:

  二、合同价款

  工程每平方米造价: 元。

  工程总造价: 元,以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带材料进入工地,甲方付相应材料费用及施工费用。约:钢架 C型檩条%;彩瓦%。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应为乙方提供水电以及施工中需要帮助的`解决问题。 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预定方案进行制作、安装,保证工程质量。

  2、在施工中,乙方保证人身安全,若出现意外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使用材料应为:国标、63角钢、4号角钢。铁板为18mm,彩瓦0.426;C型檩条:160×60×20×2.5 120×50×20×2.5

  五、质保范围及期限:

  1、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质保期内由乙方无偿保修,属甲方使用不当或意外损坏,由乙方提供有偿维修。

  2、质保期为壹年。

  3、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3%。

  六、由单方面原因造成的违约,有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七、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质保金结束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钢结构工程合同书4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安德镇政府门卫室、安德巡逻治安亭制作

  2、工程建筑面积共67.79平方米。

  3、川菜产业园区路口

  4、工程内容:门卫室、巡逻治安亭制作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60天。自主钢构进场之日起计。

  2、开工条件:甲方负责所施工的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安装条件。甲方条件不具备或预付款不到位,乙方开工日期顺延。

  第三条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玖仟肆百元正(¥ 439400.00元)。如施工过程中承包范围变更,则变更部分按实结算。如增加承包范围内容可另行计算也可讲增加内容并入本合同一并结算。

  第四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提供水、电、住宿,负责协调关系,并使施工现场具备安装条件。

  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3、因甲方责任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责任

  1、负责现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2、负责报价单范围内的`钢结构工程施工。

  3、乙方施工的钢结构工程要符合甲乙双方所确认的图纸,按图验收。

  第六条工期延误

  1、如遇人力不可违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2、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

  工程价款支付

  工程合同价款为报价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价款,不含增加内容价款(增加内容价款另行计算)。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需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30 %预付款,计131820.00元;主钢构进场之日,甲方需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50 %工程款,计219700.00元;

  主钢构安装完毕,维护材料进场之日,甲方需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95 %工程款,计417430.00元;工程完成验收合格之日,甲方需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5 %工程款,计21970.00元。

  工程变更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调整。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单位代表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保修

  1、保修范围:乙方负责施工的内容;保修期一年,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毁,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责任:

  1、最高不超过10,000元逾期违约金。

  2、如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行款,承包方有权停止施工,并在工程进度款收到十日后再开工,工期双倍顺延,停工造成的在建工程损失、恢复施工必须的额外支出及相关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甲方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开竣工日期可以顺延。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的停工、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建设方、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运用,由此而失去工程质量异议权,依法视为验收合格。

  4、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10天后发包方不组织验收的,并视为工程已验收合格。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其所延付金额每天按万分之五偿付给承包方,并允许承包方停工,工期相应双倍延期。

  6、工程经验收合格或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后仍不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按总造价每日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安全

  1、乙在工程施工至交付之前的过程中,建设方、发包方人员除驻工地代表外未经现场工程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造成其人身安全或引起其他安全事故均由建设方、发包方负责。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方违章施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员安全或在建工程损坏,其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3、发包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安全警示牌或安全公告栏。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修改无效。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报价单、双方确认图纸各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报价单、图纸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本合同、工程报价单、双方签字认可的图纸。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钢结构工程合同书5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包括工程的名称、地点、钢构面积等内容)腐木地板。

  二、工程承包方式: 包 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三、工程材料确认: 图纸上标示的有些材料规格市场上没有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100*250方通更换成100*200方通 。因市场上木型材的特殊性,

  四、工程日期: 10天

  五、工程质量: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同行业验评之合格标准。

  七、工程验收方式:

  工程竣工之后(指本项目钢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图纸和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在竣工10日内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报告,办理结算。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若甲方借故推迟验收或擅自使用即视为工程全面合格。

  八、付款期限和方式: 合同鉴定日甲方 付给乙方 预付款10000元。甲方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甲方若逾期付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并承担乙方窝工期限的'人员工资和机械损失。

  九、保修内容和期限 一年 。

  十、双方的其它义务: 所以廊架上的80*200防腐木 ,足只有80*185。 六、工程造价: 合计18710 元。(壹万捌仟柒百壹拾元)

  甲方义务:

  1、用地和施工许可证:

  2、施工现场应具备开工条件,并保证路通、电通、水通等施工进场条件。

  3、甲方驻工地代表应当深入施工现场,对乙方的进场材料进行验收,检查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保持与乙方工地负责人的沟通,搞好协作,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在乙方提出书面报验后,及时组织对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程驻工地代表为 高经理 。

  4、若因甲方的资金不到位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误工等,除工期顺延外,另应补偿乙方人员的工资、机械停置费(人员工资每天 元,机械按每台班 元计算。)

  乙方的义务:

  1、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各种原材料,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

  十一、 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愿订立,签字生效,若一方违反,应按合同总价款 5% 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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