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3-03-09 08:21:17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新版工程施工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新版工程施工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新版工程施工合同

新版工程施工合同1

  甲方:____省供电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____省电力供电公司将 承包给 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内容:

  三 工程地点:

  四 设计单位:

  五 工 期:

  六 质量标准:

  七 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 ( )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 合同语言:汉语

  二 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 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 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 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第四条 甲方工作

  一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二 负责组织____省电力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 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

  四 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 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 施工任务。

  二 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 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和工程事故报表,提供前后设备对比变化的照片及录像,并移交档案。

  六 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赔偿除外。

  七 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一 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 质量评定部门:____省电力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____省电力供电公司生技部、财务部、审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三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不预付工程款。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

  二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竣工决算后,扣除工程决算款20%做为保修金,其余工程决算款付给乙方。

  第十条 竣工决算

  一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三 保修金和支付方式:按工程决算款20%,保修期满全部付清,保修金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一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二 保修期限:________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 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决算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线路、变电所停电等事故,所发生的损失,也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担负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 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省供电公司

  负责人:

  经 办 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供电公司

  法人代表:

  经 办 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工程施工合同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范围: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价款调整: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__-20__、《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__-20__、《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__年版)GB20__-20__、《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__-20__、《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__-20__、《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__,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材料设备采购_________

  第九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4.3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4.4 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方双方签字的发票为准。

  4.5 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新版工程施工合同3

  发包方(甲方):xx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 。

  1.4 承包内容: 。

  1.5 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对业主的所有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 如遇不可抗力影响,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2.5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

  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2.6 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均不得延长工期和要求增加费用,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7 对不可抗力的解释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

  3.3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4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4.3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4 乙方严格执行jgj59-99、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80-91高空作业、dbj08-903-9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等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5 乙方应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6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7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8 在施工期间,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按甲方提供的服装着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4.9 乙方应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双证(建委、安监局)协助甲方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班组上岗记录工作。

  4.10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11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12 双方约定工地保安人员由甲方提供,每个岗点安排四名保安人员,保安人员的工资及技防设施费用由乙方分摊。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

  5.3 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 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 本工程结算由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结算审核,审核无误后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计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 图纸及工程资料

  6.1 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地质水

  文资料和地下管线图等工程资料 套,并进行设计交底。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由乙方自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甲方负责提供归档资料样本及归档资料编制要求。

  6.3 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 套,竣工原图由 方提供。编制要求按上海市建委、市档案局,市政局和甲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同时满足 合同标段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费用由乙方自理。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为本分包合同造价的 %,竣工资料和竣工图提交每推迟一个月扣除保证金 %,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6.4 乙方竣工资料的编制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品种和单价有:

  ?

  7.2 甲方在提供甲供材料前,乙方应出具乙方单位收料确认章和收料责任人的书面证明。

  7.3 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应派收料责任人接料、清点、验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收料责任人在送料单位送料单据上签认规格、数量并加盖收料章,乙方妥善保管并承担相应保管职责。乙方必须在原材料接收后,在甲方试验工程师的协调下,对原材料按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所发生的相关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要料计划及数量须按甲方要求每月 日按时上报,该计划及数量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按已审核的计划及数量供料。

  7.5 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乙方每月 日与供货单位和甲方核对一次数量、规格及金额,经核对无误后填制《甲供材料月度供料汇总表》并由乙方签字盖章,否则当月甲供料数量以甲方调拨单为准。

  7.6 按图示数量超用部分的甲供料,如供料当月的市场价高于合同甲供料单价,超用部分按供料当月的市场价在结算时扣除;反之则按甲供料单价在结算时扣除。

  7.7 上述甲供材料以外的材料可由乙方供应,单价由乙方与供应商洽谈确定。但所选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并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产品防伪标志、复试报告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由于材料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8 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

  商品混凝土

  ★

  ◆

  2

  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

  ◆

  3

  水泥

  ★

  ◆

  4

  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

  5

  防水涂料

  ★

  6

  商品粉煤灰

  ★

  ◆

  7

  砂石料

  ★

  ◆

  8

  烧结砖

  ★

  ◆

  9

  内外墙涂料

  ★

  10

  门窗

  ★

  ◆

  11

  防水卷材

  ★

  1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

  ★

  13

  粒化高炉矿渣粉

  ★

  14

  商品砂浆

  ★

  15

  混凝土外加剂

  ★

  16

  混凝土泵送剂

  ★

  17

  预制混凝土构件

  ☆

  18

  墙面板

  ☆

  19

  夹层玻璃

  ☆

  20

  钢化玻璃

  ☆

  21

  建筑饰面石材

  ★

  22

  复合地板

  ★

  23

  人造板(饰面人造板)

  ★

  24

  胶粘剂

  ☆

  25

  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

  26

  铝合金建筑型材

  ☆

  27

  建筑幕墙

  ★

  28

  沥青混凝土

  ★

  29

  三渣混合料

  ★

  ★ 表示已发证产品 ☆ 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 ◆ 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

  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

  网址:

  第八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8.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8.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8.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8.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8.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8.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8.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九条 工程款的支付

  9.1 工程款支付方式:月度工程进度款隔月支付。乙方每月 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核定后的工作量作为付款依据。

  9.2 月度实际付款计算公式为:甲方审核工作量×(1-下浮率 %)-履约保证金 %-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 %-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修金 %-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 %-甲供材料-甲方其他代付款和各类罚款。

  9.3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后预留工程保修金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 天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9.4 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10.1 甲方任命 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代表)。

  10.2 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承担甲方的全部职责;乙方应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工程指令,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10.3 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10.4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10.5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10.6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环境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10.7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10.8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10.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指导、督促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第十一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11.1 乙方任命 同志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代表);另委派 同志负责现场施工, 同志负责工程施工质量, 同志负责工程施工安全, 同志负责施工技术, 同志负责预结算工作。

  11.2 上述乙方代表行使乙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资料,均以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11.3 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工作

  12.1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12.2 甲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交付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12.3 甲方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业主进行各类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做好会议记录。

  12.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12.5 及时传达上级单位和业主的有关指令、要求。

  12.6 甲方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及提出具体的节点进度要求。

  12.7 协助乙方向业主办理乙方提出合理的工程签证。

  12.8 当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不能满足甲

  方已明确要求,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无力按质量、安全、文明等标准返修或改进者,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停止施工直至退场,并由甲方另行组织队伍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乙方工作

  13.1 乙方办理临时土地占用手续,清理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等工作,使施工场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施工中继续承担以上事项处理的责任。

  13.2 乙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需水电源、电讯线路的申请。水电源由甲方提供,安装计量表头后供乙方使用,并将水电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驳至施工现场,水电费由乙方负担。现场水电管线布置须符合甲方施工部署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费用由乙方自理。

  13.3 乙方按甲方施工大纲的要求,开通施工现场便道与城乡公共道路,保证下水管道通道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确保施工期间的畅通,并承担相应费用。

  13.4 乙方按甲方施工大纲要求,组建施工所必须的生产基地和办公基地,并符合上海建工集团及市政局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13.5 乙方负责承担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保护费用,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3.6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

  13.7 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内,提交4份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完成该计划而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甲方批准,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但甲方批准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免除乙方承担施工的责任。乙方并应在分阶段工程施工前14天按甲方平衡后的要求向甲方申报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以后每月 日向甲方提供下月度的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及劳动力计划。每周四向甲方提供下周的施工计划,每月 日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实物量的验工月报。

  13.8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13.9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3.10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3.11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3.12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3.13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3.14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3.15 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要料计划及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和要求可按合同第七条执行,或由双方另行签订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协议书明确。

  13.16 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向甲方通报并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一般事故应在1天内将详细情况报告甲方,并承担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

  13.17 乙方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环保等管理的规定。因乙方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13.18 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防火、防盗、保护工作。

  13.19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13.20 乙方应遵守标化工地、文明施工规定(上海市政局标准化规定),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jgj59-99标准安排好施工现场的机械、材料堆放、设施布置,使施工现场达到市建委及市政局规定的文明施工的要求,并在工程竣工交付前按要求对施工范围进行清理、退场。

  13.21 在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须负责已完工程的产品(包括业主指定分包部分产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负责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13.22 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要求配置在数量及规格上满足工程需要的检测仪器及试验设备,并设置标准试验室及养护室,各类检测仪器及试验设备进场前向甲方报验,并将进场报审表交付甲方和监理审核。

  13.23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13.24 乙方进场的各种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必须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还须要满足甲方和监理的管理要求。并在进场前须向甲方报验,将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的进场报审表和验收合格证交付甲方和监理审核。对不满足上述报审报验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整改、更换、清退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标志必须是甲方全称。

  13.25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所需工作衣帽由甲方统一定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3.26 工程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费用从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3.27 交通设施配合要按交通管理的要求布置各类交通警示标志,保持道路畅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13.28 乙方有责任根据交底的施工图纸和文件,及时发现并提出施工图和文件的遗漏或不一致之处,否则乙方应对上述原因引起的任何返工自行负责。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应承担所产生的相关经济支出,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13.29 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违反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的120%的费用。

  13.30 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13.31 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13.32 乙方人员,凡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按下述规定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则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13.33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13.34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13.35 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清退出场,乙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

  13.36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以120%额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13.37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3.38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 设计变更及索偿

  14.1 甲方有权发出指示要求作出设计变更或修改,乙方不能擅自作设计变更或修改。如甲方要求的变更或修改迟后而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须在甲方发出书面要求后14天内书面呈交甲方审核,逾期提出或迟交的索偿将不获考虑。

  14.2 索偿的计算资料必须包括套用单价的详细分析,如有关项目与原合同项目相同或相似的,则按原合同单价计算;若出现索偿项目在原合同内无相关项目单价套用时,则该索偿项目的单价按照乙方承诺书中约定的原则计算。

  第十五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

  15.1 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按cjj2-90《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上海市颁发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市政工程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15.2 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分部、分项验收要求,乙方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质量评定表等内容、以及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重新验收。

  15.3 严格执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即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5.4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所有合同工程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经整改后评定仍未通过的延误,均视为工期延误。

  15.5 保修期限: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 年。

  15.6 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负责维修。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书后7天内派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保修期限内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或业主支付费用。

  第十六条 保险及保证金

  16.1 乙方须对参与本工程的所有职工进行综合保险,每月 日前提交职工名册,由甲方统一办理综合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每月工程款中扣除。有关本工程进行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费用均在综合保险中支付,乙方须保障甲方免负该等责任。

  16.2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1个月内提供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 %《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 %《缺陷质任期的质保金》、 %《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给甲方,否则以第9.2条的方式在月度工程款中抵扣。其中《履约保证金》和《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有效期限至合同内容全部完成后结束。

  第十七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8.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8.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8.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8.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九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9.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1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9.3发生上述19.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条 附则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20.2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3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20.4 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xx公司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新版工程施工合同4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行业内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加强合作,保证施工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制作详细内容以本合同附件:工程报价表(附件一)、设计效果图(附件二)、施工图(附件三)为准,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施工前期工作图纸定稿:

  1.甲方展位设计效果图(附件二)由乙方提供,乙方保证该设计效果图由乙方原创,如该设计效果图侵害第三方利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2.为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甲方应于20__年4月5日之前确定最后设计施工明细方案;施工图纸(附件三)经确认后,双方均不得再自行修改,否则修改方将负担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遇不可抗力因素,方案必须修改时,修改方必须经对方同意并负担因修改产生的费用。

  4.甲方在看过最终方案后提出必须修改要求后,必须给乙方一定的修改时间和意见。

  三、付款办法:

  1.按双方最后确认的图纸为准,总计工程款 。(以上价格不含税,注:代交电费及场地管理费共 。

  2.甲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即日,将合同第一期款项50℅¥ 支付给乙方;会议结束后3天之内,甲方将合同第二期款项50℅¥ 支付给乙方。

  四、施工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按质按量完成;必须严格执行馆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现场增加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必须以现金方式即时支付给乙方;如有甲方提供的安装构件,甲方必须于乙方进场施工第一天将构件运到施工安装现场。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及证件。

  4.乙方应在月点前完成全部工程制作,并交付甲方验收、使用;对由乙方租用给甲方的展具,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毁坏或丢失,甲方必须按价赔偿。

  5.乙方保证甲方工程的质量及结构的安全性,如发生非人为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除外。

  6.乙方前期准备和工作准备充足,甲方须在合理范围内增加一定的分数。

  7.如乙方成员在突发情况下迟到或者缺席,甲方不得扣乙方分数。

  五、工程验收: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最终确定的图纸施工,为甲方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同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

  2.

  甲、乙双方及有关人员在现场施工的同时依制工程制作明细单的内容,结合效果图,施工图等相关的资料进行检查验收。如有不合格或要修改的地方甲方应出具书面材料说明,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六、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未能提供乙方准确的设计要素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款项,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及相关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如甲方逾期不支付工程款,则从逾期当日起,每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乙方赔偿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施工而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施工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

  5.在质量验收前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

  八、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1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15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甲乙双方盖章后,传真有效。

  4.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处理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新版工程施工合同5

  甲方: 签约时间:

  乙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安全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的展台设计和搭建,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 会场布置进行施工搭建。

  进场搭建日期:20__年 月 日

  施工地点: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户外广场 完工日期:20 年 月 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 %)___________________元,税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__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开工前________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其他行为的协调工作。

  3、指派_______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__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买卖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大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五、本合同形式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新版工程施工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______________________博览中心工程轻工。具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乙方按甲方要求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完成本馆工程并保修一年。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电子沙盘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造价按实际面积算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除甲方提出增加展览项目和变动内容,工程费不得变更。

  2、付款方式:一月压一月,工程完工后10日内结清。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工艺质量标准及国家陈列布展工程有关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总体设计效果。

  2、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布展方案和平面图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施工质量、工程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或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和安全隐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总造价的5%对乙方进行罚款。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乙方方案及平面分布图作为乙方施工的依据,并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以保证乙方施工顺利进行,如因甲方迟误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完工,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参加并承担对施工现场进行指挥协调的'相关责任,保证施工顺利进

  行。

  3、甲方负责设计施工的材料水电保障。

  六、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设计要求,用料标准及正确的工艺流程制作施工,并确保按期完工。

  2、服从甲方现场调度指挥,遵守现场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如乙方发生违法乱纪事件和因违反安全规则而出现工伤及车辆事故等,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3、乙方人员应服从场馆安全和值班人员指挥,严格按制定路线进场施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的办公区随意走动喧哗。

  4、展厅建筑及各种有关设施,如因乙方操作不当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人员食宿自理,包括往返车费。

  6、乙方人员不得在施工当地雇佣民工。

  七、其它

  1、根据施工质量和使用情况,甲方可适当延长保质期,但无特殊情况保质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

  2、本合同共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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