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合同

时间:2022-12-13 11:08:54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安装工程合同(集合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装工程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装工程合同(集合15篇)

安装工程合同1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有效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装订成册、统一归挡。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本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为内蒙古电力质量中心监督站。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试运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运,并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运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运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运提供必要条件。试运合格,工程师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运,须在开始试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运,应承认试运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安装工程合同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 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4.工程竣工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合同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驻工地代表:

  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2、 甲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合同约定的义务。

  3、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4、 乙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甲方代表批准的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责任:

  1. 工程开始施工前,甲方负责组织图纸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确定修改范围。

  2. 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第七条:乙方责任:

  1, 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

  2, 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安全及工程保修责任。

  3, 乙方所供应材料,应保证材料符合设计质量要求。

  4, 明确工地负责人,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

  5, 分包方须负责提供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机具及随机所用的电线和配件,并保证所用机具性能良好,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

  6, 遵守甲方现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增加工作内容或重大设计变更。

  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面,或修改范围不能及时提供。

  3, 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在上述情况发生后2天内,乙方就延误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就工期延长给出书面答复。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安全及文明施工:

  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 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对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负责。

  3, 乙方在施工中所用的全部机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机具安全使用标准。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机具,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工期,质量约定:

  1,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工程总价1%,作为拖期罚款。拖期罚款总额不超过工程总价的5%。

  2, 在保修期满后,甲方于14日内,在无任何需要保修问题的情况下,退还5%保修金给乙方。

  3,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

  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保存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工程合同3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金游城一期商铺消防管道保温工程

  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游城

  工程内容:消防管道保温、保温层防护、建筑垃圾清运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法、工期

  1、承包范围:一期商铺、屋面,阳台消防管道保温、保温层防护。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合同工期:90天(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及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检验验收标准:合格

  2、材料质量要求:材料的使用、必须按发包人核价确认的材料品牌、规格执行。

  3、施工技术要求:

  ⑴、保温层的外包材料必须搭接,内保温棉不得外露。

  ⑵、转角,弯头处的保温要密实。

  4、工程施工完成后需要经发包人项目部、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人员验收确认。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

  ⑴、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人工的市场风险。

  ⑵、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含在合同单价内,不予调整。

  ⑶、合同金额(暂定):37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柒仟元整)。 ⑷、合同约定单价:

  ①、橡胶保温管(厚度2cm)材料费:1350.00元/ m3

  ②、橡胶保温管制作、安装人工费:300.00元/m3

  ③、直管保温层保护层制作、安装人工费、材料费:100.00元/m2

  ④、弯管、阀门保温层保护层制作、安装人工费、材料费:120.00元/m2 ⑤、华美橡塑胶:12.00元/kg

  2、工程预付款:无工程预付款。

  3、工程量的确认:工程完成后按照经发包人成本合约部、项目部实测工程量进行决算。

  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⑴、工程验收合格、工程决算审计结束,承包人完全退场并拆除全部临时设施,清运完全部建筑垃圾,并开足100%的发票后,付至决算审定价的95%,

  ⑵、审定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壹年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承包人。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政府部门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施工防护费用已经含在合同总价款内。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违反安全规定或安全措施不到位,所造成的施工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账号: 帐号:

  时间: 时间:

安装工程合同4

  工程名称:

  甲方(用工单位):

  项目经理:

  乙方(劳务队伍):

  证书编号:

  签订日期: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淮南市建筑劳务队伍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方(用工单位)现有建筑工程部分项目交由乙方(劳务队伍)施工,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造价: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施工内容:

  承包方式:

  承包价格:

  结算办法:

  六,工期要求:

  质量标准:

  八,施工人数(总数)人;

  其中:瓦工人;木工人;钢筋工人;壮工人;其他人。

  其它事项:

  甲方责任: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原则,必须使用具有劳务施工资质的有证队伍,并督促办理工匠培训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及安全防护措施;提供施工机具。(常用手工工具由乙方自备)负责现场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劳务人员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教育。

  乙方责任: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遵守甲方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劳务施工人员需经过建筑工匠执业技能岗位培训,持有《建筑工匠执业资格证书》。(壮士需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按图施工,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场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质量意识及文明施工意识,爱护施工机具及安全防护设施。

  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为准。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须报甲方单位备案,市建管处审批。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市建管处(审批)

  xx年x月x日

安装工程合同5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四、工程内容

  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算价为_________元。双方自正式签订协议日期起,甲方应按工程总造价一次性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_________元,在进行开工时再付工程预付款_________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工程决算书结清,金额多退少补。

  六、双方责任

  1、在施工前,由甲方负责会同乙方、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概算书进行会审,经会审后工程施工图及工程设计概算书,作为今后施工和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的唯一依据。

  2、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编制的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会审,会审后的工程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工程竣工结算唯一的依据。

  3、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甲方对施工工地必须提供方便,并有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及隐蔽工程验收。

  4、乙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应会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5、施工设备及材料由乙方材料仓库运到工地的运输费已包括在决算书内。

  七、双方-致同意于工程委托合同签订甲方土建设验收合格后_________月内完工,工程如缓期,所造成停工窝工以及返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安全质量措施费,250kYA及以下为伍百元,315kVA及以上为壹仟元,1000kVA及以上为_________(大写)元。变压器油化试验费每台_________(大写)元。设备运输采保费按行业规定以设备费的1.5%计取,设计费按勘察设计费用规定收取,变压器验收费按2元/KVA计取(编入决算书)。

  九、设备材料供应办法,为了工程进度,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由甲方委托乙方供应,工程设备材料需具备合格证(编入决算书)。

  十、在工程竣工前五天,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不得无故拖延。

  十一、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十三、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日起生效,竣工结算后,同时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安装工程合同6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

  乙方(被委托方):代理人:

  根据《民法典》、《____省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施工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表一)。

  二、工程期限:

  1、工期:天(日历)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小写(元) 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预付款计总价的 %, 第二次付款(材料到现场再付总价的%), ,其余价款施工验收结束后支付。 双方款项往来,不出具发票,支付尾款统一开票。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乙方提供材料设备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1)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必备

  (2) 设施

  (3)并说明使用注意 事项

  (4)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5)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2、乙方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

  (7)负责对现场的一切

  (8)设施和工程成 品进行保护。

  (9)乙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

  (10)负责合同

  (11)履行

  (12)按要求组织施工

  (13)协调由乙方负 责的各项事宜。

  六、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总是自己承担责任。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

  (2)造成损失 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失应视情况予以赔偿。

  (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八、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十、其他约定:

  1、

  2、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话:

安装工程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做____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乙方完成后申请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____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逾期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付乙方合同金额的____%;剩余部分____%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月内一次性付清,如逾期付款,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滞纳金;如出现数量增加减少,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

  二、工程期限:

  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完工,施工期间如遇雨雪天气、节假日停电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

  三、双方权利、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广告字制作安装位置并确保此位置安全承载力。

  3、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按时结算的费用。

  (二)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意向提供制作方案。

  2、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施工任务。

  四、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工程合同8

  发包人(甲方):

  地址:

  承包人(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石雕工程制作安装达成一致意见,由乙方承包甲方的该项工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安装地点:

  3、承包范围:

  4、石雕规格:

  5、合同总价:

  二、制作期限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开工,计划完工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总工程30%为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石雕安装后,经甲方验收并签字认可后,甲方于七日内支付总工程款余款7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支付。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务必根据本合同签订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相应款项;

  2、由于甲方不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款项给乙方,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

  3、按甲方要求,乙方应组织熟练专业技术人员制作,达到高标准艺术水平等要求。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质量要求完成制作,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足额支付工程款,每迟付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款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工,每延迟交付一日,每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责任方均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六、不可抗力、不可预见、无法避免的事实为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均有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和损失的扩大,并及时互相通报情况。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本合同之履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后达成补充协议,则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责任人:

  联系方式: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装工程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热水器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咨共同遵守。

  一、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范围:热水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双方共同确认事项。

  施工日期: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二、设备型号: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____。

  2、名称: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____。

  3、名称: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四、双方责任:

  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负责项目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材料放置的场所,并配合乙方施工事宜;

  2、负责将冷热主水管管口及主电源线接至设备安装处;

  3、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必须将项目内部管路图、线路图提供给乙方;

  4、在施工过程中,需与其它工种(如土建、电工、装修公司等)配合的工作由甲方或由甲方指定代理人负责协调;

  5、甲方必须在乙方设备安装完毕前完善项目内部管路,以便乙方安装设备完后的调试验收工作能顺利完成;

  6、乙方货送到工地现场当日,甲方必须及时到现场验收设备,若乙方将货送到现场无人签收,乙方有权将设备运回,所产生的费用将由甲方承担;设备到场后,由甲方负责工地的财产安全。

  六、乙方责任:

  1、负责空气能热水器设备安装和调试,但不包括设备安装场所需要的基础加固;

  2、负责电器控制系统的安装和调试;

  3、负责设备与设备之间的管道连接,包括与冷热水主管的连接;

  4、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注意安全,造成自身的财物和人身损害,由乙方承担,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5、乙方进场后应注意装修工程的成品保护,并负责乙方安装现场的施工及防火安全;

  七、付款方式:

  1、签定本合同当日,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当日,经甲方验收后,乙方出具收据,甲方在当日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3、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验收:

  乙方安装完毕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须安排人员验收,验收标准参照甲方所购设备清单,如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______日内仍未组织验收,即视为整个工程验收合格。

  九、变更

  1、在施工过程中对其施工图作出设计变更,需要提供合理理由、工程影响及造价变更并征得甲方同意;

  2、如因甲方理由产生变更,乙方应在______日内提供工程签证并需甲方负责人确认工程量,因此造成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保修:

  1、同益空气能热水器免费保修______个月,控制电箱及电气保修______ 年,其它配件按厂家承诺保修期保修,人为原因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

  2、保修期满后,乙方有义务对热水器系统提供维修服务,但相应的费用由使用方承担,乙方承诺对同益空气能热水器实行终身的售后服务;

  3、当甲方热水器出现故障时,从接到通知起,乙方派维修技术人员同城24小时内异地4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尽快排除故障,保证正常工作;

  4、乙方免费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培训。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上述各款项,若甲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价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安装调试,若乙方逾期完成,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程总价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3、甲乙双方单方面取消合同即属于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项目总造价的______%金额作为违约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所有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由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争议各方无法提出解决方案并达成协议,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安装工程合同10

  发包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电源防感应雷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电源防感应雷设备安装,按GB50343要求规范施工。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5天(从开工之日算起)。具体进场安装日期,甲方提前7天通知乙方。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与付款方式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____。

  2.付款方式:____。

  3.如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如在施工中新增加防雷器的数量,则以工程决算为准,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提供仓库,由承包方妥善保管、使用。

  2.乙方所提供的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属于当地气象局检测认证的合格产品,如属不合格产品,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

  2.工程竣工后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及协调当地气象局检测验收。

  3.承包方确保本防感应雷工程能验收合格。因施工质量问题

  4.本工程施工项目的保证期为叁年,在保证期内发现工程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贰份,其中发包方执壹份,承包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工程合同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愿将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交由乙方完成,双方就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进行磋商,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广告牌规格:

  2、材质要求:

  3、安装地点:

  二、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安装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50%,即_________元为预付款。

  (2)厂内制作完成,进入现场组装时,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0%,即_________元为进度款。

  (3)工程安装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17%,即_________元为尾款,其余款项为该合同工程质量保证金,_________年内付清。

  三、工程期限

  开工日为合同签订日,工程竣工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则工期顺延。

  四、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浇筑地基起_______日内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不得酒后作业。

  4、工程完工时,要通知甲方组织验收。

  五、质量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_______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_______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

  2、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预付款。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七、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_______年。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八、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责任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装工程合同12

  合同编号: 编号HNAC/QES.Ⅳ-1115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依据:施工图纸、报价清单、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

  4、工程承包方式: □包材料 □包人工。

  二、承包范围

  甲方 安装工程施工内容包括 ,具体详

  见工程图纸、报价清单、附件。

  三、合同价款:

  1、其中设备价款:

  2、其中安装价款:

  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整)。

  3、合同总价款:

  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整)。

  四、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预付款到账且甲方提供或确认的图纸资料齐全后 天内开工。

  2、工期正常为 工作日(甲方现场满足施工条件情况下)。

  五、付款:

  1、 付款方式: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号。

  2、预付款: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预付总价款的30%,计人民币 元整(¥ 元整)。

  3、进度款:工程主材(如: )到甲方现场,3个工作日内付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整(¥ 元整)。

  4、安装完工款:工程全部安装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或乙方设备(如有)到现场一个月内(以两者时间先到为准)付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整(¥ 元整);如非乙方原因,工期不能如期完工,超过二个月则视同完工,甲方应结清相应款项,否则视为违约。

  5、验收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整(¥ 元整)。如因非乙方原因不能组织验收,超过15个工作日则视同验收合格,应结清验收款。

  6、质保金: % 质保金自验收之日起一年内或乙方设备(如有)到现场13个月内付清(以两者时间先到的为准),计人民币 元整(¥ 元整)。

  7、发票开具:设备部分由乙方对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安装部分由乙方对甲方开具建安发票。

  8、如非乙方原因,甲方延迟支付合同款,则甲方每天按相应款项的1‰支付乙方资金占用费。

  六、违约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条款

  1、本合同及专用合同条款签署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报价清单,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传真、会议纪要,变更协议,现场工程师的有关书面通知等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

  3、本合同中有关词语含义、未明确约定的事项均以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为准。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安装工程合同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_________.

  1.4 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4及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5)。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元,金额大写:____(见附件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

  (1)gb/t18883-20xx《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否执行;

  (2)_________.

  第三条 丙方的责任

  3.1 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_________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若甲方对以上丙方组织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均不满意时,丙方有义务再次组织新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与甲方接洽。在甲方与设计施工单位接洽过程中,丙方可向甲方提供中立的免费咨询服务,以协助甲方挑选实用、符合甲方需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争取设计施工单位的免费设计。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3.2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应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

  材料验收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3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服务。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工程监理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4 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达到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环境检测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5 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3.6 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项目变更时,负责督促甲方补交增加项目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具体可参见4.1款)。

  3.7 负责与合同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本合同签定后_________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帐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帐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为:

  开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4.2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_________份。

  4.3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6 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4.7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8 指派_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如有需要),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安装工程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标准层施工:

  4,工程内容:

  5,工程承包单价:

  6,工程承包总价:

  二、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三、材料供应

  在施工期间乙方须提前3天向甲方申报所需的施工材料,甲方应满足乙方施工材料需求。如甲方材料不及时到位,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因等工待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人工单价为每天120元计)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施工材料,应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如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所产生的人工,由甲方承担。(人工单价为每天120元计)

  2,乙方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应节约用料,如被甲方发现有严重的浪费行为,乙方无条件赔偿甲方一定的损失。

  四、施工现场的安全

  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自觉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在施工现场须注意自身的安全,如因乙方违规操作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付款方式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30天,甲方应支付乙方生活费,生活费为每月贰万伍仟元正。不包括房屋租借费用。

  2,余款按实际工程量于春节前结清。

  六、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甲方应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各种图纸和技术资料。

  七、其它

  1,属于包工范围以外的设计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如一方违约,须负责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3,如在施工期间产生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原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安装工程合同15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承包甲方承接的 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期限:年日或按甲方承接的对外合同工期要求共

  1.5合同价款:采用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工程施工中的垂直运输,施工现场用水电,水泥与河沙,安装用钢筋等相关辅助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

  1.6工程单价:/米,工程量米。

  二、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规范和适用法律。

  2.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2.2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有关混凝土预制产品生产及安装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符合京津城际铁路公司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甲方所提供图纸和本工程要求标准执行。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三、甲方义务

  3.1在开工前日,协助业主进行图纸会审,审定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3.2协调处理甲乙方与业主的关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

  3.3指派一名工程师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乙方办理签证、登记、变更手续、验收、结算和其他事宜。如需更换工地代表,应在更换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3.5在经业主确认设计方案后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或终止本合同(含设计、施工方案),否则,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乙方义务

  4.1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批准签字后使用。

  4.2按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要求并根据现场实际需求量,乙方组织材料、机具、劳动力进行施工。

  4.3指派一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如需更换工地代表,应在更换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4材料的运输,二次转运及现场施工。

  4.5按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保证材料供货及施工进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6产品质量应达到甲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并出具相关技术资料。

  4.7不得擅自变更经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方案或终止合同,否则,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施工安全

  乙方严格按国家有关现行安全法规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计划书,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工作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以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6.1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增加造成工期延误。

  6.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含8小时)。

  6.3因甲方原因(未按施工进度提供作业面,影响乙方关键线路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停工、窝工损失。

  6.4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工期延误。

  七、付款方式:

  7.1本合同签订生效并进场施工后七日内,甲方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制作模具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即组织材料进行制作产品样品。

  7.2A产品样品外观和相关质量经乙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本合同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材料预付款计 元,大写 ,乙方材料进场后进行安装施工,当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次工程进度款为总工程款的 %计价 元。

  7.2B当乙方安装完成工程量的%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次工程进度款为总工程款的 %,计价 元(此次付款减扣模具定金 元,实付 元。)

  7.2C当乙方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10%计价 元整。

  7.2D余下工程款项经业主单位验收后支付总工程款5%,计价 元。

  7.3余下总工程款5%作为本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工程质量保证半年内无质量缺陷,甲方向乙方支付2%,计价为 元,余下3%保证1年内支付完毕,计价 元。

  7.4工程款以转帐方式支付至合同约定乙方帐户:以现金方式支付(须由乙方每次以书面形式指派或委托指定的专人收取)的,结算时以乙方出具的加盖有乙方财务专用章的发票或乙方指派经办人的现金收条为准。

  7.5乙方工地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员以乙方名义向甲方借款。非经乙方事先书面确认,乙方将不予认可,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工程验收

  8.1在乙方制作样品后,经甲方进行生产的验收,并发出书面通知进行批量生产,甲、乙双方在工程进行中应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8.2在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二日内,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8.3如甲方要求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予同意。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8.4乙方工程合同约定内容完工后,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单项工程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8.5对甲方依照合同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乙方应及时予以完善解决。乙方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整改完工报告,甲方在收到整改完工报告后三日内组织验收。

  8.6工程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认可。

  8.7工程的验收以业主验收合格为准。

  九、合同价款的调整

  9.4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如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则由甲方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9.2施工中如有增添工程项目,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以现场签证为准,增添项目的工期应另行确定。

  9.3在施工中若出现合同价款应予以调整的情形后三日内,乙方应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

  十、工程量的确认

  10.1乙方(单项)工程完工后须向甲方现场代表提交共同确认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应在接到报告后三日内会同乙方确定审定时间,并在审定人员和时间确定后十四日核实已完工程量(下称计算)。

  10.2计量应双方到场,若一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到场计量,则另一方的计量结果有效,且作为结算依据。

  十一、竣工结算

  11.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甲方应予以签收。

  11.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国家规定的二十八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十二、违约责任

  13.1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13.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停工、工期应予顺延。 13.1.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逾期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为止。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若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

  14.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甲、乙双方的任何补充合同、协议、承诺或备忘均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立,乙方不认可任何口头形式的补充合同、协议、承诺或备忘。

  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书共四份,正本、副本各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一份且同具法律效律。

  十六、其它约定

  16.1本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已认真阅读完全、充分理解,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内容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16.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诚互信,平等合作的态度,另行签订谅解备忘录,妥善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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