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合同

时间:2022-03-18 10:13:12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造价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造价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造价合同

工程造价合同1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工程造价合同2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建设咨询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工程的咨询服务事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工程;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建设地点:****

  总投资:约****万元。

  工程内容:桩基、主体、基坑支护、防水、消防、外装修等工程

  二、服务内容:

  (一)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主要工作内容:

  1、对各类施工、采购合同在签订前进行审核,核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的一致性等,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2、审核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

  3、根据甲方通知,定期参加召开的工程建设现场例会。

  4、参加施工图纸会审与交底,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参加核实有关签证(含变更及隐蔽验收),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对月度工作情况形成《月度工作报告》,并与有关签证(含变更及隐蔽验收)复印件等资料报送*****公司审计部。

  5、审核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设备和大宗材料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6、审核工程计量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7、施工单位提交月进度产值报表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签署按进度付款书面审核意见。

  8、配合甲方及施工单位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价格进行考察并参与确认。

  9、参与甲方、监理单位组织的对工程分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

  10、收集、整理经批准的工程概算书、工程招投标文件、双方合同谈判纪要及签订的工程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隐蔽验收记录等日常资料。

  11、审核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签证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结算工程的计算方法和计量程序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计算是否准确。

  12、审核变更是否规范、合理,变更费用的计算方法和计量程序是否与合同条款一致。

  13、如发生工程索赔,审核工程索赔计量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规定。

  (二)工程结算审计

  1、审核结算书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是否与确定的结算原则、细则一致;

  2、审核结算书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计算是否准确,工程结算取费是否正确,计算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3、审核材料的消耗是否合理、准确,依据是否充分,差价计算是否正确;

  4、出具初步审计结果并召集三方进行核对;

  5、在工程造价确定以后,应重点关注甲供材料的超欠供应情况;

  6、审核工程水电费扣除情况;

  7、出具主体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并在各单项工程完工,甲方将完整结算资料送审后,乙方按项目大小情况,在10-60天之内出具审计报告(遇非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应当适当顺延)

  三、服务方式:

  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方式。

  四、乙方义务:

  (一)按甲方要求派出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跟踪审计工程师作为现场的全权代表,配合甲方参与该工程施工管理。

  项目负责人: 土建: 安装:

  (二)向甲方提供与跟踪服务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及执业资格证书、服务工作计划、方案等,并按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同时,应提供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三)服务结束后应当返回甲方或建设单位提供的与服务相关的资料原件。

  (四)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五)接受本合同附件有关的规定。

  五、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结算审计服务业务有关的第三人(与本造价审计、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二)甲方应当在约定地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本跟踪审计、结算审计服务业务有关的材料。

  (三)甲方应当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后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六、乙方的权利:

  (一)在咨询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要求甲方提供完整真实的相关资料。

  (二)在咨询过程中,乙方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三)在咨询过程中,乙方有到工程实地进行现场勘察的权利。

  七、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二)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及建议。

  (三)当甲方认定跟踪服务专业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第四条的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跟踪审计费用:乙方提供服务时间在*天以内*万元整,*天以内增加*万元整,超过*天再增加*万元整。

  结算审计收费:按甲方送审的桩基、主体、基坑支护、防水、消防、外装修等工程,按审计核减累计额,累计分段递减收取。核减额不超过*万元的按具体数额的*%,超过*万元的部分按*%,超过*万元的部分按*%。

  (二)、付款方式:

  跟踪审计费用***年底前收取***万元,余款项目结束时收取;除主体外,各单项工程施工结算出具审计报告后,按核减额的5%预付。结算审计收费在向甲方提供全部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付清,一个月内若出现第九条乙方责任事项,暂缓支付。

  九、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

  (一)、乙方的责任

  1、串通施工单位,对工程签证等造价确定依据过程中弄虚作假,则扣减未付部分审计费,并取消项目审计准入单位资格,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

  2、乙方应对审计成果质量负责,审定造价允许偏差应控制在3%以内。经xx审计部门或社会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抽查,再核减率超过3%及以上者,按再核减3%及以上金额相应扣减第八条第一款审计费,并取消xx审计准入单位资格。

  3、因乙方责任,导致审计结论严重失真,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取消xx审计准入单位资格。

  4、违反执业操守,擅自泄漏被审单位的商业秘密,利用审计机会谋取私利等,取消xx审计准入单位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第八条第一款的30%。

  5、因乙方审计报告出现重大问题,致使甲方重新委托审计的,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重新委托审计费用的30%。

  (二)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审计费,支付期限每延期一天,应加付延期额千分之一的审计费。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约定书有关义务时,该方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有关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有关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该义务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或部分免除或延期履行该义务。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约定书的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时 间:20 年 月 日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

  时 间:20 年 月 日

工程造价合同3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陕西博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

  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山阳县

  二、工程名称:

  三、承包内容: 项目的造价工作。

  四、承包方式:

  五、核对完成日期: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六、承包价格: 本工程项目总价的 ‰ 。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期甲方将预付款 人民币)转入乙方账户,乙方完成工程量时,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递交有关部门后,付剩余20%。(若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项目的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甲方协调沟通的事项,甲方应尽全力去协调沟通解决,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2、甲方应按期支付咨询费。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3、如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差旅、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九、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 项目造价工作,乙方有权利给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工程造价合同4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工作,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有与项目前期研究工作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第二条 乙方应在20xx年8月25日以前,向甲方提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文本伍份。

  甲方如在合同期间对本项目提出重大变更,或者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可研报告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增加任务或变更合同不得另行增加相关费用。

  第三条 费用支付条款

  本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费用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费用支付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项目编制费 万元整。余款在提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评审合格后付清。

  第四条 违约罚金

  1.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报告时,每拖期一天,扣除其所应得报酬的5,作为违约罚金。

  2. 因甲方提供资料不详实,造成的项目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应另行适当增加乙方工本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

  3. 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时,应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罚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规定报酬的5计算。

  第五条 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修改或补充合同。修改或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乙方交付可研报告文本后,本合同效力终止。

  第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造价合同5

  **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4#、5#、6#楼工程 工程地点:潍城区**路以东,**街以北工程规模:30109.01m2总投资额:约5600万元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工程预算、过程割算、竣工结算审计。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函;

  2、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4、工程造价咨询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xx年 10月日开始实施,至 ---年--月--日完成。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执一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一份。

  委托方:(签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年

  月日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20xx年 10月 日

工程造价合同6

  甲方: (建设单位)

  乙方: (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 (地址) 的 (工程名称) 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内容:(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

  第二条 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 工程造价计算:。。。。。

  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

  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 (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 结算。

  2。 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

  第四条 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

  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 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 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 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 施工组织管理:

  1。 甲方委派 为本工程管理负责人,委派 为本工程现场管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2。 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指派 为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 工程质量监督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代表(或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① 砼必须进行随机取样做试块试验,建筑用的钢材必须做好抗弯抗拉试验,试压费,试验费由乙方负担;②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自检,并在验收前12小时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代表以及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或确认数量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

  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

  隐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 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

  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

  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

  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工程造价合同7

  委托人名称:(甲方)吉林省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受托人名称:(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我公司因 梨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没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投标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合理发包价并签署无异议承诺书。现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审核本工程的合理发包价,乙方现委派注册造价工程师梁兆辉全权代理负责上述工程的工程预算审核,并签字盖章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应负责提供设计图纸、工程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交由乙方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事项,认真做好对合理发包价的审核,对其无异议承诺书的签字盖章;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必须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负责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供本工程开标时使用;负责答复甲方提出的有关本工程的造价咨询。乙方对于甲方的投标结果不予负责。

  三、其他事项:

  1.按照达成的约定双方规定,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费用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工程完毕后失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工程造价合同8

  关键词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2.1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2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2.3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6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xx

  2卢谦.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xx

  3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xx

工程造价合同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开发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及说明

  1、一审:对委托方委托的、未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

  2、二审:对委托方委托的、且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

  3、送审额:

  ①、委托方委托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的总价值。

  ②、委托方委托的、已经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的总价值。

  4、核定额:经受托方完成编制或审核完成,并经委托方确认合格的标底、预(结)算的总值。

  5、审减额:上述的送审额与核定额之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项目一(二)审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包括编制标底、抽取钢筋、审核预(结)算等相关事宜。

  第二条 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的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按类别分为5类,成果名称、相应的成果内容见下表: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负责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章及其签名。

  2、成果的详细程度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详实、细致、完整。甲方将在乙方咨询服务时,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提交具体要求。

  3、提交成果的时限:在甲方考虑任务量大孝项目具体特征等因素下,酌情确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有关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务通知单”内提出。

  4、成果的质量要求:预算误差率在 3 %内,钢筋误差率在 3 %内,一审结算误差率在3 %内,二审结算误差在1%以内。前述误差率均为乙方提交的成果与甲方确认、验收后的成果之间差值和乙方提交的成果数值的比率。

  第三条 成果验收

  甲方将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全面确认、验收。对于验收中甲乙双方的分歧,双方将以北京市造价处的咨询结果进行确定。

  第四条 质量控制

  1、乙方在接受、完成甲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2、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乙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第五条 计价与支付

  1、计价

  按成果类别计价,乙方咨询的服务费计价原则见下表:

  2、支付

  原则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通知单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据甲方项目进展的需要,向乙方委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2、提供乙方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不含标准图集、定额、各种手册等通用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3、协调乙方获取现场资料。在乙方要求下,经甲方确认确属必要的情况下,组织乙方人员考察项目工地现场,并可负责召集、组织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有关人员参加相关的审核协调会议。

  4、负责协调咨询工作中与预(结)算报审单位的沟通。

  5、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6、除非另有说明,甲方享有服务、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证确有完成相应咨询服务任务的资质、人员、办工条件、办公设备等到必备条件,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应提交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2、接受甲方的委托、要求,接受工作任务并按甲方的要求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任务。

  3、按约定时间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并对服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如项目实际需要或甲方认为确属必要时,乙方应参加有关现场会议、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核量。

  5、乙方在咨询工作中应遵守以下约定:

  (1)未经甲方允许,不能与施工方单独沟通。如工作需要,必须在甲方监控下进行沟通。

  (2)遵守甲方发出的工作指令,及时安排有关工作。

  (3)工作成果的格式、详细程度等要求应符合甲方要求。

  (4)工作过程中遵守造价人员职业道德,保持廉洁自律,不能损害甲方利益。

  第八条 延伸服务

  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务。该等服务由甲方提出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资格等相关要求,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免费对甲方进行如下针对性的相关服务:

  1、法律咨询:在完成合同约定服务的同时,随时为甲方提供有关工程造价咨询内容的法律、法规咨询。

  2、工程咨询: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可为甲方提供有关工程洽商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索赔处理、工程结算等工作流程的咨询及建议。

  3、咨询热线:为保证乙方的延伸服务得到充分的落实,甲方除与乙方项目人员进行咨询外,还可随时拨打咨询热线进行相关咨询。

  4、工程总结:成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专业工作总结。

  5、人员保证:项目直接负责人为总工程师,同时各专业负责人均配备具有丰富经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并确保人员到位。

  6、对接保证: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出现需协调和解决的问题及甲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乙方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直接与甲方见面和沟通并加以处理,保证为甲方提供最佳的服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0.1%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质量要求完成咨询服务工作,提交成果误差超出合同约定误差率,每超出1个百分点(结算二审每超过0.5%),应向甲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更换主要业务、技术负责人的,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当次总服务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向合同其他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累计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4、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为已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10天内乙方工作仍无实质性改进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乙方上述违约致使甲方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终止。

  合同解除后,不妨碍甲方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工程造价合同10

  摘要: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时代背景下,我国建筑行业规模逐渐扩大,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也日渐迈向了新进程。施工企业想要在众多的企业中立足脚跟,首先需要做到的就是,在施工的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将工程造价贯彻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本文就项目建设中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展开分析与论述,并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施工建设;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影响因素

  引言

  于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而言,加强合同管理对其有着重要作用。建立相应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体制,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减少实际资金支出与预算资金的差距,并将该体制贯穿于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各个环节当中可有助于推动工程项目建设不断进步和完善,还能有效实现施工单位经济与社会效益双赢局面,进而推动我国市场经济蓬勃发展。

  一、合同管理的定义

  广义合同包括全部法律部门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订立合同,是为了对承包人以及发包人相互权益予以明确,确立彼此间义务关系,权责分明,协调合作,依靠法律的形式,设计工程建设项目,减少日后在施工过程中的经济利益纠纷。合同作为联系双方的具有法律效益的契约,是工程项目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同时也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合同管理的管理效果如何,影响着这个工程项目是否能够按时完成、是否能够顺利的进行。同时,也是管理与控制工程造价又一核心手段。

  二、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为了更及时的发现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当出现偏差的时候,及时的采取相应的手段与措施,将建设项目资金控制于一定范围中。同时降低成本,为工程建设正常运作提供保障。影响其工程造价的因素有许多,例如:是否采用合理的建设指标、是否制定合理路线、是否全面收集相关资料、是否针对问题作出相应措施等等,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影响因素就是:合同管理。例如:内容包括项目结算、支付等条例、建设费用地管理等,都影响着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由此可以分析出,强化合同管理力度,构建良好健全管理体制,是控制与管理工程造价一大关键手段与措施。要求相关的管理人员仔细的审查相关的合同条款内容,及时的针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内容,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防止出现因为歧义、不明确的合同条例,造成的资源的浪费与资金的流失,把工程造价维持在合理范围当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成本投入与支出,促进工程建设正常运转。

  1.合同签定前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合同签订前的合同管理是指在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环节的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人员,会依据项目的建设质量、施工进程、建设投资等因素进行分析与评估,确定符合该工程项目的资金计划。这些考虑的因素就需要在招投标阶段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中体现出来。并且将一些预测因素考虑其中,作为工程造价信息的参考因素和重要依据。杜绝日后由于条款不明而出现的纠纷。只有具备这些因素的合同,才是一个科学、完整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才可以为项目施工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工程项目建设正常开展。因此,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条款一起发放。虽然任务艰巨,但是这一行为所带来的意义确实非常大的。只有在开始的阶段不怕麻烦,才能减少日后施工过程中的麻烦。

  2.履行合同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由于一个工程项目建设并不是一日而就,而是需要一个过程。由于时间因素具有不可控性,因此,对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也不能轻视。这就需要加强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首先我们要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因素有什么,再依据这些影响因素,加强对合同管理的力度,最大限度的减少工程造价的偏差,保持工程项目的平稳运行。一旦合同管理出现偏差,将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带来巨大的影响,甚至失去控制,后果难以想象。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中,首先,要控制工程变更问题,通过相应的管理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问题。其次,对于支付工程款阶段合同管理,也不容忽视。如果出现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付款或者付款不及时的现象,可能就会导致承包人受到损失。如果出现超出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或者额外支付了款项的现象,也会造成难以想象的被动局面。第三,就是工程索赔的管理。工程索赔是合同管理一项重要内容,是指根据合同中所签订的权利而提出的符合情理的补偿要求,同时其也是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核心内容。如果合同在编拟的过程中质量不高或是合同管理出现偏差,都有可能出现索赔争端。

  3.合同后期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工程项目竣工阶段加强合同管理,同样具有着重要意义,不容忽视。工程项目竣工的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总结,要对工程结算的所有资料进行清算与审核,包括工程签证单,竣工图,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并且建立完备的档案记录。当在审查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要及时的采取相应的措施补救。

  三、结束语

  合同管理具有极强地严谨性与系统性,其不仅维护了工程建设项目各方核心利益,以及正当权益,还能有利于良好商业合作关系的建立,最大限度的减少出现的纠纷问题,保障施工单位项目顺利进行,以达到科学管控工程造价的目的。获得企业的长效发展。不管是在工程项目施工的前期准备、中期施工还是后期的审核,都需要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成本,获取经济效益。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管理需要贯彻其中,最大限度的减少工程项目的资金支出的偏差,将实际的工程造价与预算的成本相符合,充分的利用施工单位的资源,减少设备、机器的损坏率,并且应重视设备清洁工作,增加其使用周期。此外,调动一切因素,激发相关人员工作主观能动性,让其更好地参与到施工建设当中。只要在工程项目施工当中,采取相应的手段与措施,加强建设合同管理体制、机制,才能将工程造价真正的落实下去,工程建设项目就可以收获可观经济效益,就可以促使企业稳步向前,推动我国市场经济长效发展。除此之外,在施工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相关管理人员要及时的进行总结与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力度,加大专业知识学习,不要在合同的编写内容上出现问题,例如出现内容不严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现象,让对方找到漏洞。其次在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加强自身的学习与职业素养的提高,依据签订的合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降低工程造价。使得施工企业获得最大效益的经济效益,同时,树立一个严谨、科学的企业形象,获得社会效益,双臂出击,推动施工企业的长效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大仁.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J].基建优化.20xx(02)

  [2]齐清华,李林革.浅谈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的作用[J].今日科苑.20xx(08)

  [3]吴秋菊,姜金剑.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J].德州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xx(04)05.

  [4]薛玉影.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对控制工程造价的意义[J].山西建筑.20xx(31)

  [5]王洪健.工程造价管理是建设项目的关键与核心[J].中国科技信息.20xx(03)

  [6]杨夫江.试论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xx(25)

工程造价合同11

  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_________

  2.服务类别: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第三条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四条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五条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第六条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结。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咨询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12

  合同编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XXX项目。

  工程地点: 。

  建设单位: 。

  咨询业务内容:

  1、设计阶段概算;

  2、编制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标底,投标报价;

  3、向委托人提供涉及委托工程项目的金额、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规定的咨询服务。

  二、双方约定的由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造价资料及提供时间

  于 20xx 年 4月 28 日前交付以下资料;

  1、本工程的施工结构图纸;

  2、本工程的招标文件;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造价资料及国家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规定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于 20xx年 4 月 30 日之前向委托方交付咨询成果报告。

  四、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

  本工程的咨询费用按 ¥1000.00 元收取。

  五、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义务

  1、在履行本协议期限内,帮助委托方实现预定工程造价咨询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公正、准确地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成果。

  2、在履行协议期内或招标、投标工程开标前,不得泄漏与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和商业秘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只和委托方书面授权之人联系,未经授权人允许,不得和除委托方单位之外的任何人透露咨询业务的任何资料。若工程咨询单位未遵守该项约定,委托方将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当在双方规定的期限内,无偿提供有关工程造价咨询范围所需的详实资料,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若委托方提交资料延期,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工期顺延。委托方对提交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性负责。

  2、在履行协议期限内,委托方授权选派一名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能独立作出决定的联系代表,为实现工程造价咨询目标,予以配合,提供依据、证据。

  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责任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咨询委托协议书的有效期内,向委托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并留有完整、准确的资料档案,以便查证。

  八、委托方的责任

  委托方应当履行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书约定的内容。

  九、争议和仲裁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建设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事项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 托 方:(签章) 受 托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 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签字) 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工程造价合同13

  造价咨询合同

  委 托 人:

  咨 询 人: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指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算编制

  ②工程量清单编制

  ③工程量清单计价法预算编制

  ④定额计价法预算编制

  ⑤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

  ⑥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⑦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⑧竣工决算编制

  ⑨拦标价的编制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 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1、正常服务酬金:按云价综合6号文件收费优惠20%收取;取费标准为总造价的1.8‰

  2、支付时间: 工作成果提交后七日内支付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至 工作成果出具委托人支付咨询服务费后当日 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 贰 份;咨询人执 贰 份。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地 址: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帐号:

  电 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xx年 月日 20xx年月 日

工程造价合同14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山阳县

  二、工程名称:

  三、承包内容: 项目的造价工作。

  四、承包方式:

  五、核对完成日期: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六、承包价格: 本工程项目总价的 。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期甲方将预付款 人民币)转入乙方账户,乙方完成工程量时,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递交有关部门后,付剩余20%。(若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项目的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甲方协调沟通的事项,甲方应尽全力去协调沟通解决,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2、甲方应按期支付咨询费。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3、如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差旅、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九、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 项目造价工作,乙方有权利给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1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字____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外销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的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______币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并办妥全部

  甲方同意按《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的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

  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 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一个月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所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负担。

  第七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方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须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八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的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日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 本契约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契约的附件,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契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因履行契约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契约正本一份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北京市房地管理局两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监督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平面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标准、设备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造价合同】相关文章:

1.工程造价服务合同

2.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5篇)

3.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5篇

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7篇)

5.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6.工程造价简历

7.工程造价求职信

8.工程造价优秀简历模板

9.工程造价师求职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