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1-11-24 13:51:48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工程合同集锦10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工程合同集锦10篇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合同编号:

  酒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酒店装饰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范围:

  1.5承包方式:固定单价,乙方包工、包材料

  1.6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1.7装饰装修施工面积:建筑面积平米。

  2、工程质量

  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室内环境约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2.3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以及相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工期

  3.1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不包括春节休假日)。

  3.2开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3.3竣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3.4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工期顺延

  3.6.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工期提前

  3.7.1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2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竣工后给甲方提供一份竣工图纸。

  4.2设计变更

  4.2.1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3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4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本工程价款:--------

  5.2本工程价款约计:人民币元,元,包含乙方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保险费和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费。具体总数以竣工决算为准。

  5.3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工程价款支付

  5.4.1工程首付款

  5.4.1.1乙方应在完成全部隐蔽工程后,向甲方提供相关质量验收合格记录,经监理方认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00元,金额大写:元整。支付时间为工程中期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首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暂停施工。

5.4.1.2工程中期的标准是:隐蔽工程全部完成,经监理方验收合格。

  5.4.1.3工程首付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

  5.4.1.4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1.5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

  5.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和监理审核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50%。支付时间为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5个工作日内。甲方保留工程总价5%为保修押金。本保修金在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工程保修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6、材料设备供应

  6.1本工程由甲方供应的材料等,乙方须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明确订货时间和进场时间,并及时跟踪甲方是否在约定的时间内订货、进场。

  6.2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按照约定材料样品标准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如果采购的材料与样品不一致,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果更换后还与样品不一致,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3甲方供应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管。

  6.4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7.2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3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4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8.1甲方权利

  8.1.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1.2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乙方权利

  8.2.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双方义务

  9.1甲方义务

  9.1.1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有序进行。

  9.1.8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3)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乙方义务

  9.2.1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施工中发现有任何影响履行本合同的情形和事项以及其他隐患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做出处理,未履行该义务的,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9.2.3安全施工

  9.2.3.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上保险,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9.2.3.3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竣工验收

  10.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3‰的违约金。

  11.3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的同时,应向甲方额外支付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支付监理方的延期监理报酬。

  11.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内容为准。

  1、材料清单

  2、工程验收资料

  3、环境检测报、

  4、其它文件-----

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__________(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拟修建_____________工程,接受了___________(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本协议书,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

  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的专用合同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示例)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3.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4.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若需公证或鉴证时尚需办理公证或鉴证手续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份,发包人执_______份,承包人执_______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略)

  注:若承包人为联合体,除责任方处,其他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也均应在本协议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公章。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市内类似项目的操作方式和模式,甲方将院墙砌筑工程承包给乙方,双方就工程承包的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量标准。

  五、施工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总工期50天。工期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总造价的1%,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工期顺延(但应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程总造价:本院墙工程约计610米,每米按1040元计算,工程总造价约为:63.44万元(结账按实际丈量长度计算)。若有增补工程量则按预算价格及工程量计算。

  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及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括本合同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施工用水用电等一切费用)。

  八、付款方式:待乙方工程彻底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所有工程量款。

  九、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好周边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技术资料及资金。

  3、甲方协助乙方院墙放线、监督管好工程质量。

  4、乙方施工人员要服从甲方代表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

  5、乙方在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建筑物拆迁,地下障碍物清除,并自行协调解决施工中外来人员的干扰及施工扰民问题。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由此造成工期拖延及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一、本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墙砌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市内类似项目的操作方式和模式,甲方将院墙砌筑工程承包给乙方,双方就工程承包的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院墙砌筑的基础处理、院门的安装、门卫房的建设(以甲方交底的简易施工图为标准)。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量标准。

  五、施工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16____日竣工,总工期60天。工期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总造价的2%,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工期顺延(但应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程总造价:本院墙工程约计1800米,每米按1200元计算,工程总造价约为:216万元(结账按实际丈量长度计算)。若有增补工程量则按预算价格及工程量计算。

  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及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括本合同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施工用水用电等一切费用)。

  八、付款方式:待乙方工程彻底竣工后2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所有工程量款。

  九、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好周边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技术资料及资金。

  3、甲方协助乙方院墙放线、监督管好工程质量。

  4、乙方施工人员要服从甲方代表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

  5、乙方在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建筑物拆迁,地下障碍物清除,并自行协调解决施工中外来人员的干扰及施工扰民问题。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由此造成工期拖延及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一、本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原告:中国建筑公司

  被告:美国集团公司

  1993年3月5日,中国建筑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得美国集团公司高级商务楼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权。1993年4月12日双方在美国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

  1、商务楼工程的设计、施工全部由中国建筑工司承包负责,承包人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美国建筑工程质量要求。

  2、美国集团公司作为发包人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付款承担每日10万美元罚金并工期顺延。

  3、发包人承担建筑材料、机器设备的购买,1993年5月28日前交舆承包人,逾期承担每日10万美元的罚金.。

  4、建筑施工期为1993年6月1日至1995年5月30日,逾期竣工承担每日罚金10万美元。5、工程总造价为4100万美元,1993年6月1日前先支付30%预付款,1994年6月30日前再支付30%,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清余下40%。

  6、争议解决,按诉讼方式在美国法院起诉,适用美国实体法和程序法。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机器设备未能按期交于承包人,导致承包人无法按期施工,要求追究发包人逾期交货的责任.。发包人告知:其在英国某公司购买的建筑材料、机器设备,已收到卖方的装船通知,到港时间为1993年5月26日,价格条件是CIF(洛杉矶)。提单等单据也寄送至

  美国集团公司所在地的信用证开出行,现迟迟未收到货物,其也不明原因。 发包人最终收到货物的时间在1993年8月14日,拖延工期76天。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承担逾期提供建筑材料、机器设备的责任并工期予以顺延。发包人不同意,理由是海上运输遭遇大风暴,货物迟到属不可抗力,英国卖方不承担责任,运输方也不承担责任,当然其作为买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最后,承包人虽经努力施工,工期伦拖延30天,于 1995年6月30日竣工。工期质量得到发包人验收认可,但在结算工程款时发包人要求扣除30天逾期罚金300万美元。承包人提出异议,双方发生争执。

  中国建筑公司依据合同约定诉讼至美国法院,美国法院根据其法律规定判决发包人胜诉,中国建筑公司应支付罚金300万美元。

  评析:(经验教训)

  中国建筑公司在本案败诉的关键,就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未界定美国集团公司供货的不可抗力内容。

  首先:中国建筑公司明明迟于合同约定收到美国集团公司的供货,不能按期施工,工期却得不到顺延,最终承担逾期30天罚款300万美元的赔偿,教训可谓深刻。

  不可抗力,是建筑工程合同条款的内容。联系本案不可抗力的免责,应在合同中明确界定当事人的具体行为。发包人供货遭遇不可抗力,承包人也应为此免除相应责任,有权要求工期顺延。

  其次:涉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工程逾期的罚金是重要条款,尽量要求延长准备工期,明确工期计算日期为正式开工之日。

  另外:若单项工程较多的建筑工程项目,尽量争取单项工程的峻工验收,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逾期罚金也应扣除单项工程已完工部分内容。

  还有:涉外合同中争议解决应争取仲裁,尽量选择苏黎士仲裁院或斯德哥尔摩仲裁院,这样裁决的结果比较公正。选择诉讼解决,难免受所在国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影响,案件的审理对方可能遭受不公正待遇。

工程合同 篇5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

  4设计工程范围: 室内装修设计(不含结构设计)

  二.设计时间

  1 设计限期:

  设计限期为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乙方交付全套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 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定金,总设计费的30%。乙方收到定金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构思(包括平面功能定位图,及一些设计概念图思想)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第二期设计费用,总设计费的30%。乙方收到设计费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四维空间动态浏览、体验”(详细装修设计方案是在笔记本电脑中讨论,修改确认)

  (3)甲方确认四维空间立体设计方案后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用,总设计费的30%。乙方收到设计费后 天内开始制作四十张左右效果图,一部验收设计效果MTV电影,施工用的总体设计尺寸图。

  (4)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造价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完工后甲方满意十天内支付第四期设计费,总设计费10%的设计费。

  三.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更变。甲方更变设计委托事项或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定补充合同(或另定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程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内容。

  5.乙方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设计。

  6.甲方确认设计图后,乙方设计师应按约定陪甲方选取施工材料;甲方工地开工后,乙方设计师应根据施工情况需要到现场,解决设计与施工的协调问题(包括甲方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四.设计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 元整。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 元。(按设计总额的30%计算)

  (2)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设计费总额的30%);

  (3)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设计费总额30%)

  (4)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竣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5)工程完工甲方满意后十天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第四期设计费,即 人民币 元。(10%设计费总额);

  五.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向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迟延履行合同。按每日30元予以处罚。

  2.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1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2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50%的违约金。

  4. 乙方在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如甲方不愿意做履行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设计费,但必须交给甲方平面布置图及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六.合同效力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双方签字(法人应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设计竣工后终止。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4. 乙方在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如甲方不愿意做履行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设计费,但必须交给甲方平面布置图及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六.合同效力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双方签字(法人应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设计竣工后终止。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

  1.4承包范围:_________。

  1.5承包方式:_________。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乙方只包工

  1.6工程结构:_________。

  1.7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

  2工程质量

  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_________。

  2.3约定标准:_________。

  3工期

  3.1总工期:_____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3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4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工期顺延

  3.6.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工期提前

  3.7.1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设计变更

  4.2.1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本工程价款:_________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本工程价款总计: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5.3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_________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工程价款支付

  5.4.1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工程进度款

  5.4.2.1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材料设备供应

  6.1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6.2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注册证书号:_________。

  7.3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8.1甲方权利

  8.1.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乙方权利

  8.2.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工程合同 篇7

  建设(发包)单位:XXXX单位

  施工(承包)单位:XXXX防雷技术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发就XXXX系统防雷工程的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XXX防雷工程。

  1、2 工程地点:XXX企业内研发中心机房、实验中心机房、生产中心机房。

  1、3 工程内容:XXX研发中心机房系统防雷接地工程、实验中心机房系统防雷接地工程、生产中心机房系统防雷接地工程。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方承担防雷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并提供防雷工程中所需的全部防雷器件及有关辅助材料(见《预算清单》)。

  第三条 防雷工程工期

  3、1 承包人承包工程由年月束,工程结束后三天之内通知甲方验收。

  第四条 防雷工程质量标准

  4、1 防雷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xxx年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xxx)。

  第五条 防雷工程验收

  5、1 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可由甲方自行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工程验收。也可由甲方邀请XX市专业机构进行工程合格验收(相关验收费用由甲方承当,乙方可负责免费为甲方联系专业机构)。

  第六条 防雷工程造价

  6、1 合同预算总价款XXXX。XX元人民币整(人民币大写:XXXXXXXX元整),其中:主材费为XXXX元人民币整,安装费用为XXXX元人民币整,税金为XXXX元人民币整。

  第七条 拨款和结算方法

  7、1 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总造价40%共计XXXX元人民币作为定金(因承包方要购买主材料及辅料)。

  7、2 所有材料进施工场地后、工程竣工之前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30%共计XXXX元人民币至乙方账户。

  7、3 工程结束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预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20%共计XXXX元人民币至乙方账户。并通知乙方开具税票。

  7、4 剩余10%工程款共计XXXX元人民币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工程安全有效运行一年后甲方必须及时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甲方提供质量、安全、工期要求,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和施工场地。甲方在对工程验收时,发现乙方的防雷工程不合格,乙方必须立即无偿更换,直至达到甲方验收标准为止,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甲方指派XXX负责与承包人联系,对防雷器件及有关辅助材料进行验收,对防雷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8、3 乙方指派XXX负责与发包人联系,解决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8、4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

  8、5 乙方按施工图纸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除甲方应提供的材料外,其他所需器具、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自理,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工文件移交甲方。乙方负责安全施工,若发生由乙方引起的安全事故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9、1 防雷工程交付之日起三年内,承包方提供的防雷器件(见清单附件)出现质量问题或因雷击产生损坏,由承包方免费负责维修或更换,三年之后,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9、2 本次防雷工程的防护范围包括:研发中心机房内设备防护、实验中心机房内设备防护、生产中心机房内设备防护。本防护范围内的所有受防雷保护设备实行全保,即受保护设备在五年之内出现受雷击而引起的设备损坏事件,由乙方承担设备损坏相应赔偿或维修。

  9、3 工程未经交付,发包人已经实际予以使用的,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9、4 防雷工程中所使用的一切防雷器件,甲方不得擅自触摸、拆卸,否则责任自负。

  9、5 防雷工程交付使用后,若甲方需要更换或增设防雷保护对象,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0、1、1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10、1、2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防雷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10、1、3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施工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承包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10、1、4 发包人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0、1、5 对约定的预付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勘察设计或施工作业,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0、1、6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0、2 承包人违约责任

  10、2、1 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0、2、2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0、2、3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或顺延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勘察设计和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0、2、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

  10、2、6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1、1 除本合同第九条(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1、2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1、3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2、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

  进行调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而提起诉讼时,由承包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预算清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13。3 本合同及《预算清单》一式XX份,双方各执XX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招标人)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协议

  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号:

  账 号: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 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如运输、 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 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 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 付款条件

  9.1 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10 技术资料

  10.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2 检验和验收

  12.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3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 索赔

  13.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 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 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 迟延交货

  14.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 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 违约赔偿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 税费

  17.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 违约解除合同

  19.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9.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3 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9.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9.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 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 转让和分包

  21.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 合同修改

  22.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 通知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 计量单位

  24.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 适用法律

  2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 履约保证金

  26.1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不超过5%)的履约保证金。

  26.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6.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 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B. 支票、汇票或现金。

  26.4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7 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和 各执 份。

  采购办公室备案1份,采购中心存档1份。

工程合同 篇9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建筑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马集中学 工程问题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点:马集中学

  二、工程名称:

  三、承包方式:

  四、开工日期:

  五、竣工日期:

  六、工程造价:

  七、支付办法: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八、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

  1、现场负责做到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现场平整。

  2、协助乙方疏通当地有关关系。

  3、确保资金按进度到位。

  (二)乙方

  1、按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确保工期,工期为 天。

  3、教育职工文明施工。

  4、做好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以补办的文字手续为准,其补充的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 由乙方承担 探矿工程, 为保障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单孔孔深<200m(如果超过200m应由甲乙双方协议再定)

  二、钻孔直径:钻孔Φ75mm,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得<Φ60mm

  三、单价: (不含税)。

  四、总工程量 m。

  五、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钻孔设计,孔位定点、钻孔编录、取样及钻孔验收。

  2、甲方责任负责三通一平(电、水、路)场地平整及外部协调。

  3、甲方负责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搬家人力不够由甲方给予协调。

  4、甲方提供乙方人员住宿(伙食、日常生活等自理)。

  5、甲方需承担乙方无故停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的误工费(按实际标准计算),如当地百姓阻挠施工等,不可抗拒力除外。

  六、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设计要求施工并提供合格的钻孔。

  2、乙方负责钻孔质量,严格按照六大指标执行。

  七、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1、工程验收:单孔完工后,由甲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以实际进尺计算工程费。

  2、付款方式:用现金支付,甲方预付给乙方材料、运输费等相关的

  费用元 , 乙方来回往返车费由甲方承担( 元 )。 全部工程结束后, 甲方扣除乙方进场费用, 一周内结算清。

  3、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费用(单孔结算),不得超过一周。

  八、钻孔在实际进尺中如孔内出现坍塌、粉化、溶洞、出水等突发情况下,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材料等一切费用。在钻孔打不进去的情况下按实际进尺计算工程费用。

  九、其它:本协议未及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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