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1-11-14 13:51:51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工程合同范文十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工程合同范文十篇

工程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XX项目装修工程承包事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税费、包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的承包方式。

  二、 合同价款与结算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元 (人民币大写:【】元)。该合同总价包含:施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运输费、采保费、运输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相关设施费、施工保险费、施工水电费、施工现场管理费、利润、验收费、质量保修费、相关税金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金由乙方自行向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

  2、总包配合管理费按合同总价的【】%计算,该费用已含在上述价格组成中,由乙方向总承包单位直接支付。

  3、工程结算: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其合同总价已包含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乙方投标报价所列内容及所涉及的各项风险费用。竣工结算时在完成本合同工程范围内不作调整,在合同范围外增加工程的,另行结算。

  4、若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产生新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后支付,计价依据如下:

  (1)原预算中有综合单价的,按原预算单价执行;

  (2)原预算中没有综合单价的,参照【】等执行;材料、人工参照施工期间【】等执行;

  (3)《【】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或本条第(2)款中参照信息价执行的材料价格比市场价格明显高出【 】%的,由双方协商定价或按市场价执行,乙方在采购前,须将材料的采购价格、材料名称、规格及数量等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自开工日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开工日期:具体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确认的开工时间作为开工日。乙方必须满足本项目总控工期计划对装饰工程进度的要求,必须保证工期的连续性,确保在约定的工期内如期竣工,达到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标准。

  四、工程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和监理的具体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监督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和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达不到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相关费用和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乙方除须承担根据甲方和监理要求的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的责任外,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3、当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并经乙方自检合格后,乙方须于正式验收前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乙方须自行准备验收记录,经甲方和监

  理隐蔽验收合格,并在隐蔽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对工程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则乙方须于甲方和监理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并于修改后组织重新验收,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及使甲方所遭受之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非因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事由,若甲方接到书面通知后的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补签验收手续。若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但验收后的24小时之后甲方未提出异议且仍不签字,则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质量,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为保证施工质量,有关本工程的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之处,乙方应先提出施工方案并须经甲方和监理确认。甲方和监理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施工样板,样板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内容进行大面积施工。

  5、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后,将所有工地废料杂物及临时工程拆除清理完毕,并将所有剩余材料及设备运离工地,然后以书面形式报请甲方和监理进行完工查验。经甲方和监理代表确认没有未完工程项目后,乙方申报初验。

  6、当本合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和监理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全部竣工文件。

  7、工程竣工验收,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日期。

  8、乙方须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四套(含竣工图并附一套电子文件,竣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

  9、在甲方关于本工程的资料齐备的前提下,乙方负责本工程通过验收。

  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不得因任何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及有关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资料、竣工图等。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1)本合同不设工程预付款。(2)本合同签订后,且乙方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工程量后,经甲方审核且书面确认后的【】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工程进度款。(3)乙方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工程量后,经甲方审核且书面确认后的【】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工程进度款。(4)乙方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工程量后,经甲方审核且书面确认后的【】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工程进度款。(5)本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的【】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工程进度款。(6)本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双方办理

  工程移交后【】个日历天内完成结算,扣留本工程质量保修金(本合同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 )后的【】个日历天内支付剩余合同工程款项。以上款项的支付均不计息。

  2、本工程因甲方原因产生新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费用在工程结算后支付。

  3、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本合同工程结算总造价的【】%,保修金在工程结算时由甲方直接扣留。水电费依现场实际发生数量进行计算,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甲方协助乙方安装水电分表,安装费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工程质量保修金待本合同工程质保期满后,若出现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另行支出维修费用或遭受损失的,则甲方有权在扣减相关费用并核实确认后支付剩余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若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须就不足部分向甲方另行支付;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若没有出现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乙方已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则甲方在工程质保期满之日起【】个日历天内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

  5、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款项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税务发票,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应的税务发票或提供不合法的发票,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的合同款项及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在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项前(保修金除外),乙方应提供包括扣留本合同工程结算总造价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内的全部金额发票。

  六、甲方责任

  1、提供现有施工场地,乙方在施工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已计入本合同工程总价内。

  2、提供经审核确认的设计施工图,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审核乙方提交的进度计划以及材料进场计划。

  3、协调总包单位为乙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乙方提供的全部设备、材料、工程成品、半成品的保管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协调总包单位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驳点,以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合理需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接驳方式由乙方跟总包单位协商解决,水电费由乙方直接向总包单位缴纳。

  5、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场地周边单位的关系,以确保本工程顺利施工及验收。

  6、负责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做

  好协调工作。

  7、协助乙方与总包单位签订施工配合协议及安全责任书,总包配合管理费由乙方直接向总包单位支付。

  8、按合同有关条款支付乙方相应的工程款。

  9、对乙方完工后的施工工程及时进行验收。

  10、【其他根据合同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甲方责任,请自行补充】

  11、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责任。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具备承接本合同项下【 】项目装修工程的相关资质及能力,具备在本合同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该等工程的条件。乙方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符合有关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接受甲方和监理的现场指令,严格按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国家或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甲方的具体要求进行生产、施工及验收。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报告。

  2、遵守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文明施工有关的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甲方和监理单位的要求及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或施工操作不当造成甲方和(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3、及时回复和落实甲方的书面函件或工程联系单,本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乙方应当无条件完成或提供配合。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本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付所发生费用的【】%的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4、凡乙方拒绝完成或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包括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5、负责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场地保护、施工照明、通风、施工安全及文明工作。负责本合同工程成品、半成品、完成或未完成工作面的保管、保护工作。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及损失,由乙方采取返工、修复或重新施工等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以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县公路局

  乙方:**公司

  一、工程项目

  本工程全部项目的施工由乙方负责。

  二、工程承包形式

  以轻工形式承包

  三、工程质量

  本工程为合格工程,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和图纸进行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因施工质量造成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50-200元/次的罚款。

  四、工程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交付使用。

  五、材料管理

  本工程中主要材料有甲方购进。乙方负责验收和监督材料的质量、数量、单价及材料购进后的保管、使用。以甲乙双方签字的收料单依据施工定额进行工程结算。

  材料保管乙方要严格管理,出库、领料要有专人负责。严禁丢失和浪费。进入工地后,场内材料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管理不善,交付乙方入库后,如有丢失、浪费和超预算使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机械管理

  工程中所有机械及脚手架、模板、起重设备由乙方负责。

  七、结算方式

  本工程依据定额,按工程进度和实际工程量,对人工费、机械费、脚手架、模板、土建项目的水电费进行结算,按甲方支付能力进行付款。乙方发生费用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全部付清。

  八、费用提取

  土建工程按乙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取企业管理费5.5%,人工费按实际工程量每工日取22元,利润按乙方实际发生的费用取三级,税金按乙方实际发生费用取费。机械费、模板费等执行费用定额。

  九、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向当地供电部门进行结算。

  十、安全责任:乙方一定注意施工安全,按规范施工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对于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大小事故,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一切责任(另签安全责任书)

  十一、其它

  起重设备的使用费依据定额结算(包括设备的进出场运输费用、安拆费用及设备基础的钢筋混凝土浇筑)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人:

  承包人: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 工程部分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分包内容:主体承建(从基础到屋面封顶)。

  四、工程施工单价: 元/㎡(按图纸确定的总平方)。

  五、工程款的支付:主体封顶付40%,余款工程验收交给镇政府时结清。

  六、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标准。

  七、工程安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因乙方自身操作不当、不按安全的规范要求执行等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八、在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乙方没有做到位,并经甲方多次督促后还没做到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无需乙方签字确认。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所需图纸、标高等各项手续。(做好放线和交底工作)。

  2、及时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材料。(钢材、水泥、红砖、砂石等)。

  3、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以确保不影响乙方下道工序的施工。

  4、及时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责任:

  1、严把质量关,由于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浪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2、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因发放不及时而造成停工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3、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自带安全帽,在施工中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及不文明施工现象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补充条款:

  1、如果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进度计划完成,甲方有权找别的工人做点工,并按100元/人每天计;或者分包部分工程给别的工程队做,其所付出的费用和工程款由乙方付。

  2、乙方不得在工地打架闹事,如果发生一次罚5000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交保证金伍仟元整,基础上来后返还。

  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安康安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居尚社区道路交通标线、标牌工程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地址:

  工程名称:高新区居尚社区道路交通标线、标牌工程 工程地址: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居尚社区

  二、 工程工期

  经双方协定,于年月日进行施工,工期天,若因甲方原因、雨天、路面清洁等因素影响乙方正常施工时工期相应顺延。

  三、 工程造价及工程量

  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及要求,因工程量小、位置不集中等原因,采取按照完工后实际工程量计量,对标线按市价每平米元,对标牌按市价每块元进行签证、决算。

  总计元(陆万玖仟叁佰零柒元伍角)。

  四、 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完工后两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额

  的100%。结算方式为转账或现金支票结算。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质保期壹年。

  五、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现场代表,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的协调配合、质量监督及签证等事宜。

  2.负责协助乙方进行交通秩序的维持和协调工作。

  3.完工后五日内甲方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4.甲方负责路面清洁,由于路面清洁原因引起的施工进度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六、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2.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确认的变更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和进度达到合同要求。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到场进行质量检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并做好安全防护标志,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七、 竣工验收

  工程施工完毕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与乙方代表进行验收核算。

  八、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安康市安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委托方(简称甲方):

  施工方(简称乙方):

  兹有工程,委托乙方进行施工管理。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内容:

  2.1乙方包工包料承包。

  2.2承包内容:详见《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总造价、付款方式及结算:

  3.1工程总价: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小写¥120000元)(详见工程预算书)结算时根据预算单价、实际施工项目、工程量、签约单价为依据进行审计结算。

  3.2付款方式:

  3.2.1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生效。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按预算工程总价款的30%人民币支付现金或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行:户名:帐号:),余款按工程进度支付。

  3.2.2灯具材料到施工现场后,由甲方按预算工程总价款的30%人民币支付现金给乙方。

  3.2.3全部灯到现场安装一面墙调试亮灯时,由甲方必须按预算工程总

  价款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20%人民币现金。所有灯具安装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由甲方按预算工程总价款的17%人民币支付给乙方,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2.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从甲方工程结算的工程造价余款的百分之三作为质保金(有效期一年)一年之后没有任何问题,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3工程结算:

  3.3.1工程按《工程预算表》的单价为结算,按所签订合同总工程款结算。

  第四条工程工期

  4.1开工日期:年月日

  4.2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五条工期延误

  5.1甲方提供施工场地需符合乙方施工条件,否则工期顺延。

  5.2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图纸变更,工期顺延。

  5.3不可抗力困素,如停水停电或政令性停工要求的,造成停工的。

  5.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顺延。

  第六条责任范围

  6.1甲方责任,甲方指定项目人:电话:

  6.1.2甲方需要协助乙方将主电牵引到亮化灯具使用主电的位置。

  6.1.3及时支付工程款。

  6.1.4参与工程质量要求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6.2乙方责任,乙方指定项目人:电话:

  6.2.1乙方必须选择技术熟练的施工队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6.2.2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精心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交付使用。

  6.2.3如果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和材料,乙方应积极配合,变及时需要甲乙双方确认。

  6.2.4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6.2.5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方案施工,如遇不明事项,双方应当共同协商解决。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装修方案。

  6.2.6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材料,购买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属乙方购进的所有材料,必须经甲方验收方可施工。

  6.2.7树立安全施工观念,防止事故发生。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6.2.7负责按照乙方负责发给甲方的效果图进行施工。

  第七条保修期和工程验收

  7.1保修期为一年,如果保修期内出现因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不包括人为因素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保修,保修期后灯具出现问题,甲方需要乙方维护,甲方需支付乙方材料、人工、餐住费等相关费用。

  7.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按照合同中的甲方要求进行书面确认验收。如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则视为甲方验收工程合格。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8.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电话:

  乙方:

  乙方代表:

  乙方代表电话: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东三环-南三环路连接线DN1标段土方工程运输,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范围内容、桩号

  甲方为了确保东三环路按期顺利完工,现将工程中的土方外运、土方现存部分交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了保证工程的进度达成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土方外运,按实结算。单价为16元/m3,(壹拾陆元整/每立方含

  (2)施工现场范围内挖方3元/m3(叁元整/每立方)。

  (3)本条款单价为含税单价。

  二、双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创造有利条件,甲、乙双方互相配合,合理协调现场的施工。

  (2)乙方机械必须听从甲方的指挥,甲方负责机械、车辆的现场管理,提供地上、地下、管线的具体位置。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施工项目部的关系,施工中乙方应积极配合工地,在规定工期完成工程任务。若乙方不听从指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利终止本合同。

  (3)乙方负责解决土方的运输过程中的倒土场地、修复拉土便道,严禁运输车辆在施工红线以外,破坏农田地及村庄道路。若因拉土车辆造成农田及村庄道路的破坏,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拉土车辆责任

  (4)乙方负责确保甲方现场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因施工中乙方村民阻挡施工,影响工期,则相应的损失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5)乙方进场机械及车辆需要听从甲方及工地管理人员管理调配及安排,确保施工正常进度。进场挖掘机及外运土方车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清单,乙方自行解决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停放场所和看管问题、出现机械设备被盗、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6)机械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在施工中如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严格遵循西安市文明施工及创卫要求。乙方所使用车辆必须具备必要的合法手续,如行驶证、营运证、养路费、垃圾准运证等。

  (7)乙方按甲方进度及技术要求组织机械及运输车辆,若在阶段工期内不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进度及技术要求,则按合同单价的80%予以结算,且甲方有权利自行重新组织机械运输队伍。

  三、结算方式:

  甲方应如实按每月乙方的实际工作量开具结算单。乙方持结算单并开具税票,当甲方接到乙方税票七日内,甲方付清乙方工程款的70%,剩余款项转入次月,加上次月总工程款甲方在接到七日内付清的70%。每月依次类推。工程完工后余款三个月内付清。

  四、若乙方与20xx年7月10日前机械及运输车辆不能进场,本合同自行作废。

  五、本合同单价不随市场其他因素而变化。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 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位于 ,其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于 ,南至 ,北至 。(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 (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 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5)地上面积: 平方米;

  (6)地下面积: 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 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项目法律手续

  3.1 甲方以 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 ;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计算,为 年;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外销许可证号为 ;

  3.8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 ;等。

  第四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4.1 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 )处理:

  4.2.1 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 %予以赔偿;

  4.2.3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 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 % 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 万元 。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 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 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6.1.2 ;

  6.1.3 等;

  第七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

  7.2 ;

  7.3 。

  第八条 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 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 (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 《工程监理合同》;

  8.2.3 《商品房预售合同》,共 份 ;

  8.2.4 。

  8.3 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 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责任

  9.1 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 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4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9.5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6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0.1 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 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 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 %,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 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2 乙方违约责任

  11.2.1 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 %,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

  11.2.2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若逾期 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 %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 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8


  工程名称: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 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 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维修项目属原昭苏***办公楼维修工程的补充内容,其中包括部分漏项变更增加项目,部分新增维修项目。由于漏项变更增加项目在原办公楼维修项目中已完成,故此项目施工仍由原施工单位承建。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昭苏***围墙及煤房子,公共卫生间维修工程 。

  1.2 工程地点: 昭苏县

  1.3 工程内容:围墙,煤房子,公用卫生间。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依照施工规范施工。

  二、承包人工作

  1.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4)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5)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交工验收前清理现场建筑垃圾及多余土方。

  三、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5月 20日

  竣工日期: 20xx年7 月30日

  四、安全施工

  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

  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

  1. 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 金额(小写):¥ (人民币)

  (大写): 元(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

  3.对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工程进度、部位)占合同承包总造价百分比

  材料进场付总工程款的 40%

  已完成工程量的90% 40%

  交工验收合格后 10%

  质保期(验收合格)一年后 5%

  六、 进度计划

  1.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七、 延期开工如发生:

  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八、违约条款: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进度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0.1%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0.1%的违约金。

  5.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九、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十、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十一、, 保修费用

  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2. 双方约定的工程施工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甲方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20xx年5月20日

  承包人:_ ___

  法定代表人:

  电话:

  20xx 年 5 月20日

工程合同 篇9

  建设方(甲方) 审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施工图审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关于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过程中有关细则的通知(穗建技[20xx]317号)。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审查项目的基本情况:名称、规模、投资及审查 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审查资料文件:

  第五条 审查费的支付详见下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

  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审查报告时间顺延。

  6.1.2 在未签合同前甲方已书面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审查费。

  6.1.3 甲方应保护经乙方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图纸。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资料、图纸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应按广东省建设厅发布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暂行办法》和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甲方提供的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图纸进行审查。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审查报告,并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责任。

  6.2.2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审查报告。

  6.2.3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审查工作时,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审查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审查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审查费的全部支付。

  7.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审查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7.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审查资料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审查费的千分之二。

  7.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2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广州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3 份。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一份。

  8.4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8.5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方(甲方): 审查方(乙方):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10

  发包人(全称):(备注:发票抬头全称)

  承包人(全称):(备注:项目公司开票,授权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备注:发票备注栏)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补充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1号)第二条规定:“二、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实务案例】总公司中标、签署合同,后成立项目公司干活、开票及收款,签署授权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备注:增值税预收款预缴地点(财税〔20xx〕58号)、企业所得税预缴地点(国税函[20xx]156号)、跨境免税(总局公告20xx年第69号)。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备注:能否适用清包工、甲供材政策,将甲方提供材料范围明确(财税(20xx)36号),通用合同条款中“材料与设备”部分需要明确)

  【示例】详见详见施工图所示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和招标、投标文件内容,其中xxx等材料、工程设备由发包人自行购买,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备注:建筑工程老项目判定(财税(20xx)36号))。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备注:增值税税额、税率/征收率,实务中很多企业没有修改,多缴很多税(总局在20xx年4月25日视频会议有关政策));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备注增加条款:合同执行过程中,税率调整事项条款)

  【例】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增值税税率调整,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按照适用的税率执行。

  (通用合同条款中的付款条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预付款开票问题都明确)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备注,社保和个税的缴纳,挂靠判断):。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备注)。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备注:不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关于通用合同条款涉税点,不完全关键点如下)

  其中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

  一般约定(税收名词,如:甲供材定义、发票类型定义等)、

  发包人(开票抬头和付款)、

  承包人(三方授权开票)、

  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工期和进度(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材料与设备(甲供材、清包工政策)、

  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税率调整)、

  合同价格(含税价/不含税价等)、

  计量与支付(预付款开票、收付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票、保证金开票)、

  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

  违约(发票违约条款、违约金开票、缴税)、

  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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