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1-05-21 13:55:12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工程合同范文8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工程合同范文8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职责,加强协作,以及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程的施工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 的模板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结构形式及层数:

  四、按模板展开面积或建筑面积计算: 元/㎡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附带中小型工具)

  六、承包范围:从基础放样挖土开始至主体工程全部施工完成的所有模板工程及支撑架体的搭设。包括:内外墙附着构件,后浇带的二次支设(如需)、二次结构项目(如阳台栏杆、过梁、封施工洞、口,放线孔吊模、门楼、屋顶装饰构件等有关所有模板工程),屋顶构筑物,施工图反映的所有预埋铁件安装,预留洞口等等。

  七、承包内容:

  1、木工需用材料进出场装卸、归堆。

  2、工程中所有的制模(包括预制构件)、模板上油、支模(包括预留洞、屋面节点砼出线、砼压顶、厕所泛水模板)、拆模、整理、清理、归堆、吊装等一切内容。

  3、预留插筋模板钻孔,楼梯、柱角保护木条、安装部分预埋铁件、后浇带隔离模板的安装。

  4、木工使用的绞螺丝杆、步步紧、木方、模板、钢管、扣件 一律由乙方负责清理、并码放整齐。

  5、旧料原则上不许利用,如使用方木、木板刨直刨光,保证砼成型面满足观感要求。

  6、施工围墙外的材料搬运,完工后所有材料按各种规格在甲方指定地点整齐堆放(钢管表面清理干净)。

  7、凿除爆模砼、天棚、砼面铁钉和碎木屑的清理、割除拉不出螺杆,清除梁、柱、板面的砼浆液、模屑、塑料管等杂物所发生一切人工费均由乙方负责。

  8、现场浇捣砼时,必须派专人值班至结束。

  9、井架、人货电梯等进料平台铺装的木板及所需的配合人工由乙方负责。

  10、分部胶合板、方木、扣件、钢管一次性配齐,避免中途因材料而影响工期,确实原因按每分部比例提供。

  11、后浇带钢丝网片绑扎、焊接、加固,止水螺杆、外墙穿墙螺杆安装。

  12、专人配合项目部测量放线、弹线工作。

  以上1~12条承包内容,乙方必须及时完成,尤其是进出场材料,材料(包括旧材料)归堆,现场工完料清,砼爆模部分的凿除或凿除不及时影响其他工种或未派专人或派专人不及时配合项目部测量放线、弹线工作。甲方派员处理,其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需凭照片或相关人员二人证明签字,无需乙方签字的情况下,在乙方当月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八、甲、乙双方有关设备及工具职责:

  (一)、甲方有关设备及工具职责:

  甲方只提供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垂直运输机械、固定大灯、三级配电箱、临时仓库。

  (二)、乙方有关设备及工具职责;

  乙方承担自己范围内的中小型使用工具设备及材料的购买、保管及修理。例:所有手用工具、电钻、电刨、平刨机、圆盘锯、人力翻斗车、钢卷尺、墨斗、工程用的绞螺丝杆,步步紧、铁钉、铁丝、单双面模板胶带纸安装、电焊条、漆刷、滚动刷、墙线、线锤、扫帚、扳手、榔头、泥桶、雨衣、雨鞋、照明碘钨灯、三级箱以外的电缆电箱等辅用材料。

  九、合同工期:

  1、按甲方和建设单位的合同工期要求及建设单位在施工途中下达的各分项工程工期要求为基础,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有关的罚款及影响其它工种工期拖延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无条件承诺在雨天及夜间按项目部要求进行施工及加班,如乙方违反承诺,造成工程延期,每一次罚款20xx元整。

  3、由于非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核实认可作书面通知,工期相应顺延。

  十、结算依据和付款方式:

  1、结构结算单价的依据:按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双方一起对分段进行实测,观感检验的分值及上级权威部门检验的评定结果为准。

  2、上述综合单价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为由而异议,如果乙方不按承包内容执行造成中途停工或退场及影响其它班组施工等情况,乙方承包费甲方有权不支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班组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3、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在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释,针对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清退乙方或单方终止协议,辞退乙方此项工程另包他人。情节严重的,按实际所做工程量的承包单价下浮30%一次性结清乙方承包工程款。合同中途终止后,乙方必须在三天内人员全部撤离,若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撤离,甲方将向乙方收取每天3000元的暂住费,其金额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付款方式:

  基础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 %;主体框架工程 层完工后付工程款的 %.主体框架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达到合同质量要求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工程承包款的 %。余款 %主体竣工验收完成后,三个月内付清,但乙方必须履行完成工程保修期内本工种的保修义务。

  十二、工程质量标准及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及国家建筑工程质量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规定严格施工。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尊重甲方的合理意见,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必须自觉接受市、区及业主、监理、甲方等监督和检查,对提出质量、安全等问题乙方必须当天整改,严重的必须返工重做。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分派他人处理,其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讨价还价。

  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必须注重成品养护及保护工作,否则如需甲方派人员清理等工作,所发生工资均由乙方承担,同时对乙方采取罚款措施,甲方直接开单,在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无须乙方同意就直接扣除。

  4、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乙方自身原因,使工程停工、返工、材料损失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6、乙方需用材料应提前一周上报施工负责人审核,小件材料提前两天上报审核。

  十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管理:

  (一)安全生产

  经甲方考核,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按协议的内容及安装操作规程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积极配合,因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1、乙方要加强对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接受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监理方、建设方及甲方的监督检查。

  2、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乱拉电线,确保安全用电,如违章造成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3、在施工过程中,因安全问题整改不及时,被政府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建设方及甲方发出“整改通知书”或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时,每次罚3000-5000元;发出“停工通知书”时,每次罚5000-10000元;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外还将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文明施工

  1、甲方要求乙方在施工期间,依据当地文明标准进行施工现场管理,以当地文明工地要求做好一切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考核管理,对各种违章按公司规定处罚。

  2、处罚标准:

  (1)不戴安全帽 50元/人次;

  (2)不系带帽带 10元/人次;

  (3)随地大便 20元/人次;

  (4)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20元/人次;

  (5)酗酒 20元/人次;

  (6) 100元/人次;

  (7)打架斗殴 1000元/人次并开除;

  (8)用电私拉乱接,在生活区烧小锅灶,烧开水,使用碘钨灯、太阳灯、大灯泡取暖等、没收使用电器并罚款200元/人次;

  (9)脚手架上堆放材料(除规定砖等) 100元/人次;

  (10)损坏机械及工具 按价赔偿并罚款100-10000元。

  3、成品保护:

  乙方必须向班组职工交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牢固树立成品保护意识,如在施工过程中对上道工序造成损坏及污染,甲方除责成其清理外,修复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另处每次500元罚款。

  4、爱护公物:

  乙方人员必须爱护项目部财产(包括住房及房内设施),保护消防和安全设施,若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文明施工规定,如出现打架斗殴、无理取闹、任意消极怠工,甲方有权责令辞退肇事人员,并做出相应处罚乙方必须配合,对情节严重者交送当地政府处理,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应文明操作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机械、工具,确保其正常运转,如发生违规野蛮操作而造成施工机械损坏,须照价赔偿损失。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从甲方内部管理程序。

  3、乙方应加强对本班组的各项管理工作,配合甲方严把质量关,全程跟踪工程的施工质量。

  4、乙方应和兄弟施工班组加强团结,友爱互助,展开劳动竞赛,争当先进班组。

  5、乙方或是其代理人(如其代理人,必须有一份授权委托书)必须保证常住现场,参与乙方各项管理工作及与甲方的协调工作。

  6、施工现场发生的配合人工如下列情况由乙方自己承担和配合:

  (1)、上级主管部门来检查工作、外来单位参观学习需要乙方配合的人工,工地临时短期派出开会参观学习的乙方人工。

  (2)、施工现场及楼层需配安装水、电、通信等配合人工由乙方承担,指导安装由甲方承担(按单位分部、分项各自承担),共同使用的分摊承担。

  (3)、施工现场及楼层需要的垂直线控制,水平线定位所需要的配合人工,由乙方负责。

  (4)、施工现场楼层的垃圾及废料谁施工谁清理至指定地点。若不及时进行清理的,甲方可指定派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合同承包人施工现场上岗率必须达到90%以上,否则视为违约处理,乙方达不到上岗率,甲方可另找承包人,解约所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在项目内进行贯标,评定质量奖项、验收检查,文明标化评定,安保体系认证,综治登记管理的所发生的配合人工由乙方分摊承担。

  十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完工决算且款清后自然失效。

  2、不论合同在任何一种方式下终止,双方存在的债务及有关权利和义务,在合同终止后,各自承担其债权债务。

  3、甲、乙双方以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履行本合同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且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同意后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附件(包括进场前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项目管理办法及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及现场各种交底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欠乙方工程款,以房产抵顶工程款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用以抵顶工程款的房产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价款 小区 元。 号楼 室, 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以房

  二、抵顶的房产甲方不得对外出售,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 负担,抵顶的房产乙方可以随时出售,抵顶房产的售房款归乙方 所有。该房暂由双方签订预售合同,在正式办理房屋产权证时, 其产权过户手续由甲方与乙方指定的购房人办理, 直接办到乙方 指定的购房人名下。 甲方不因乙方将该房转让需办理相关手续为 由而向乙方和乙方指定的购房人收取任何费用。 甲方在接到乙方出具的同意将该房过户的书面通知后方可 与购房人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要费用由购房人按国 家现行规定承担。

  三、抵顶房产的价格包括水、电、暖、气(电视、电话、宽带)人口 关配套费用。 抵顶房产的配套设施应达到甲方对外销售的同等标 准。

  四、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所抵顶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 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该房产权归属不清或不能按期取得该房产权 等,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以现金支付所欠工程款 元。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威海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发 包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承 包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内容: ;

  (四)资金来源: ;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为以下第 种。

  1.工程实行招投标的,本合同的签订主体就是中标主体,工程范围就是招投标文件上要求的范围,如果对方在初次、二次设计图及设计图修改变更等过程中省减的项目以及未施工的项目,应当在结算时作相应的扣减。

  2.工程未实行招投标的,承包范围为 。

  (二)承包方式: ;

  第三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二)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的,不应拒绝。

  (三)因甲方原因或非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相应的顺延。

  (四)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的,工期不顺延。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价款

  (一)本合同初步预算总价款 元。未实行合同包干价的,最终价款由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结算部门根据最新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二)总价包干合同不作价款调整,但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款应作相应调整,按照第五条第(一)项规定进行结算。

  1.设计发生变更;

  2.在施工中增加或减少了工程项目。

  (三)合同外工程必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进行确定,未经事先书面确认的,甲乙双方一律不予认可。

  第六条 工程质量验收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15日之内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质量验收,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对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按规范的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直到合格为止。

  第七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后30日之内甲方一次性支付95%的工程款,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乙方在每次收款时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八条 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及规定组织施工,加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范围为施工的全部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工程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保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质保金中予以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合同一方违反合同任意一条约定的,均为违约。

  (二)违约责任:

  1.如双方均有违约行为的,各自自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外,还需支付守约方按合同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本合同项目不允许分包,如果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乙方任何工程款,且乙方须支付违约金500万元,

  5.如发现第三人挂靠、施工的,承包方一律支付违约金200万元,且该违约金不得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调低。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或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以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对方提出后不采取弥补措施的或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2.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3.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实际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授权签订合同的代理人必须是承包方的正式员工,应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其工资收入证明、社保等证明其身份的资料。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即自行终止。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 (签名)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委托乙方承建凿井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本凿井工程施工具体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井位:

  二、水井数量、深度及价款

  1、井暂定 眼,深度暂定 米左右。

  三、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1、钻井直径700mm。

  2、井管直径360mm.

  四、出水量及水质标准

  1、出水量每小时不低于30方。

  2、水质标准:无异味、无沙粒、无色,经权威部门鉴定符合生活饮水标准。

  五、承包方式及付款方法

  1、承包方式为包工。

  2、付款方式为钻机到位甲方付给乙方费用每眼井造价的70%,工程完工后结清。

  六、甲方职责:确定井位 挖沉淀池 提供电源

  七、乙方职责:乙方负责其余一切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均有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任何一方单方中断合同,要向另一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九、合同纠纷解决办法

  1、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解决,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解决。

  2、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签订后,双方须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委托方(简称甲方):

  施工方(简称乙方):

  兹有工程,委托乙方进行施工管理。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内容:

  2.1乙方包工包料承包。

  2.2承包内容:详见《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总造价、付款方式及结算:

  3.1工程总价: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小写¥120000元)(详见工程预算书)结算时根据预算单价、实际施工项目、工程量、签约单价为依据进行审计结算。

  3.2付款方式:

  3.2.1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生效。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按预算工程总价款的30%人民币支付现金或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行:户名:帐号:),余款按工程进度支付。

  3.2.2灯具材料到施工现场后,由甲方按预算工程总价款的30%人民币支付现金给乙方。

  3.2.3全部灯到现场安装一面墙调试亮灯时,由甲方必须按预算工程总

  价款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20%人民币现金。所有灯具安装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由甲方按预算工程总价款的17%人民币支付给乙方,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2.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从甲方工程结算的工程造价余款的百分之三作为质保金(有效期一年)一年之后没有任何问题,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3工程结算:

  3.3.1工程按《工程预算表》的单价为结算,按所签订合同总工程款结算。

  第四条工程工期

  4.1开工日期:年月日

  4.2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五条工期延误

  5.1甲方提供施工场地需符合乙方施工条件,否则工期顺延。

  5.2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图纸变更,工期顺延。

  5.3不可抗力困素,如停水停电或政令性停工要求的,造成停工的。

  5.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顺延。

  第六条责任范围

  6.1甲方责任,甲方指定项目人:电话:

  6.1.2甲方需要协助乙方将主电牵引到亮化灯具使用主电的位置。

  6.1.3及时支付工程款。

  6.1.4参与工程质量要求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6.2乙方责任,乙方指定项目人:电话:

  6.2.1乙方必须选择技术熟练的施工队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6.2.2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精心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交付使用。

  6.2.3如果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和材料,乙方应积极配合,变及时需要甲乙双方确认。

  6.2.4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6.2.5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方案施工,如遇不明事项,双方应当共同协商解决。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装修方案。

  6.2.6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材料,购买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属乙方购进的所有材料,必须经甲方验收方可施工。

  6.2.7树立安全施工观念,防止事故发生。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6.2.7负责按照乙方负责发给甲方的效果图进行施工。

  第七条保修期和工程验收

  7.1保修期为一年,如果保修期内出现因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不包括人为因素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保修,保修期后灯具出现问题,甲方需要乙方维护,甲方需支付乙方材料、人工、餐住费等相关费用。

  7.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按照合同中的甲方要求进行书面确认验收。如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则视为甲方验收工程合格。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8.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电话:

  乙方:

  乙方代表:

  乙方代表电话: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6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xx-0212)制定的。

  第二条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第三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扣除税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4.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5.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2.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3.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委托人应按实际所延长的时间相应延长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并补偿咨询人额外的酬金。

  4.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计收费字〔20xx〕1177号)的'规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正常服务、附加业务和额外服务的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给咨询人的酬金。

  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二)咨询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含当日)向委托人交付咨询成果文件。如果由于咨询人自身原因延误支付,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咨询费的千分之二。

  (三)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四)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五)双方同意用________货币支付酬金,按________汇率计算。

  (六)双方同意:签订合同时预付总酬金的20%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当提交咨询成果初稿时,预付总酬金的50%,剩余部分酬金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

  第九条 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为确保劳动合同法的顺利遵守和双方合法权益,特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聘用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件及文件

  1、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不影响资质证明(必要时提供原件);

  2、大学毕业证书(必要时提供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件);

  4、职称证书(必要时提供原件)。

  三、聘用待遇及相关责任

  1、在聘期内,甲方每年支付给乙方职务补贴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共分两次支付,协议签订后支付元整;聘用期末支付元整。

  2、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工作责任(如甲方需乙方在校审中签字时,甲方应告之乙方,并支付相应校审工作费用),但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证件及文件。

  3、乙方的职称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申报及年检方面。

  4、除此之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证件材料,不得外借其它单位。

  5、同时乙方不得将自己的证件相关材料提供给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后果与责任均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四、附加及其他

  1、本协议期满后,再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无意续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2、如果因为乙方原因(专业不符,或已有其他单位聘用等)造成甲方公司企业资质申报不成功,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且乙方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聘用费。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由双方签署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工程合同 篇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历天,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3.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5%,即元。

  8.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2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9.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条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东莞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3.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

  电话:

  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

  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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