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1-05-14 22:18:05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程合同合集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工程合同合集7篇

工程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

  建井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在 地内钻井眼,要求深度为米,井管外径0.38-0.50米,每米单价为 元(生活费 元在外)计算办法按实际下管深度计算。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钻井工程为大包形式:内容包括运输、钻井、下管(甲方人力协助)、建井材料(井管、棕片、竹子、铁丝、莲花寺米石等)。

  二、施工前甲方应需把水、电供到施工现场,不得误工,若造成误工24小时以上,按台班220元/台班收费。

  三、施工现场约计0.8亩,运输道路等占地应该予以指明,乙方不承担占地赔偿费用。

  四、甲方要保证施工用水满足,并协助乙方看管机具。

  五、乙方应该克服一切困难,完成甲方要求的深度保证井壁上下垂直,提高成井质量。

  六、若乙方在钻进过程中,遇到井孔含水层达不到要求时,

  双方可另行研究方案,甲方要支付乙方总钻井费用的 (指废井)。若需加深钻井深度,甲方应另行支付加深钻井费用。每米以 元计算。

  七、钻井施工中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钻井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应分清事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费用。

  八、甲方要给乙方提供必要的食宿方便。

  九、成井后,抽水由甲方提供水泵抽水,乙方协助。

  十、付款方法: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钻井费用80%计 元,作为材料运输、钻井等费用。

  十一、钻井竣工后,双方签字进行交接,甲方应如约支付乙方剩余钻井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付,否则,甲方除支付乙方壹万元违约金及所欠余款外,仍应按日按所欠余款标的额2%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合法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渭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各条,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章) (签章)

  二0XX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住所:

  负责人:

  乙方(承租方):

  住所:

  负责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出租厂房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本市 (以下简称该厂房)。该厂房出租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作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利人】【授权委托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证】【产权单位委托出租的证明】【法律规定其他权利人证明】,权证编号: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1、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_________产品的生产。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按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限期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

  2、该厂房租金_______年内不变。自第______年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3、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

  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厂房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厂房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所有与使用该厂房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 厂房返还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_日内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2、乙方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 转租、转让

  1、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厂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厂房,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约定,任何一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厂房建筑结构,违反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力线路等装修工程,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原状以及赔偿损失。

  3、乙方在租赁期间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4、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拆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依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业务需要,需委托乙方对相关工程造价编制预算、结算、核对工程预结算,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一期。

  2、服务内容:编制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与建设单位(或其受权委托人)核对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时申报、核对各项进度报表;审核甲方分包工程进度及结算造价;施工过程中的价格申报、确认及造价审核、控制、工程商务洽谈、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不含水电安装工程、钢筋工程量计算)。

  二、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取得酬金。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度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提交的各项成果进行审核。

  四、咨询人的责任

  1、从专业角度出发,尽心尽职及时做好合同服务内容内的工作;书面提出总承包合同执行全过程中造价方面应注意的各项事项,包括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结算资料完整、有效。

  2、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作计划等。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4、经审核的结算成果,造价误差在1%(不含1%)以上,视为乙方失职。

  5、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7、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8、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五、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咨询人配合)。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5、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6、按合同要求及时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咨询业务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按包干单价2.50元/建筑面积平米(可复制楼栋不计算建筑面积,类似度90%以上楼栋按10%计算建筑面积),支付乙方酬金。

  2、包干单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电话费、网络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各项劳保及福利、节假日补助费等除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即乙方酬金结算款=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2.50元/建筑面积平米。

  3、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由甲方实报实销。

  4、甲方每月暂支付乙方5000.00元,累计支付乙方酬金达到120000.00元时暂停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结(决)算书编制完成并经甲方审核报建设单位后,按该申报工程建筑面积*2.50*8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乙方与建设单位核对完成工程竣工结(决)算并经甲方审核后,按该完成结算工程建筑面积*2.50*10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

  5、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6、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七、其 他

  1、因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2、咨询人如需外聘人员协助,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书人承担。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不应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编号:

  工程承包人(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工程所在地

  三、承包方式:工程的劳务人工费(清工)

  四、承包范围、工作内容、计件承包单价。

  1、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煤贮运项目砖砌体及抹灰工程(20xx年施工后的剩余部分)。

  2、工作内容:详细分项工作内容以《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基础定额(20xx统一基价)》的有关解释为准。

  3、工程量计算及费用单价:工程量计算以《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基础定额(20xx)》为准;砖砌体工程按每立方米90元(包括大小砖:240×115×53、240×240×90)结算时按实际体积结算;抹灰不分内外墙、柱按每平方米11元计。施工所用脚手架按定额规定予以结算,钢筋植筋每个2元计。转运楼砖砌体每立方米120元,抹灰不分内外墙、柱按每平方米16元计。

  五、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自年月日。

  竣工日期止年月日或工程停工日。

  六、结算办法

  1、按定额结算部分定额工日具体为:构筑物36元/工日,非构筑物38元/工日,计时工45元/工日(一天)。

  2、每月20日前由甲方技术人员出具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结算单,由甲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乙方代表签字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予以结算,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交甲方财务挂帐。付款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五天内按结算进度予以支付。

  3、乙方招录的人员,必须在到工地当月向甲方上报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考勤人员和用工单位的考勤员在一起,每天对劳务工进行考勤,详细记录每天工地的出勤、工种、人员及人员的流动情况。每月劳务结算时必须上报当月农工使用考勤表(甲方项目部负责人与乙方共同签字)与工资表(乙方上报、甲方项目部审核),并在农工结算清单上(详见附表二)签字;否则工程结算不予办理。

  4、每月结算款由乙方合同签订代表集中领取,按照工资表及考勤表,由甲方项目部派专人监督发放(发放完毕后工资表由甲方项目部保管),乙方不能对劳务工资出具欠条(出具欠条甲方一律不予认可)对无工资表、克扣劳务工及手续不全等引起的争议、诉讼聚众滋事、上访等造成甲方企业声誉或其他严重社会影响的,乙方将以结算劳务人工总额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施工所租房屋的租赁费用由甲方按乙方完成劳务结算额的0.5%在每月的结算中给予结算,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6、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10%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结束后,甲方除扣除代缴的总结算费用2%的个人所得税外,一次付清余款。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三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如不扣除保修费,则结算总额按工程总造价的95%予以结算,2%的个人所得税甲方按正常支付程序予以扣除代缴,一次付清余款。

  七、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品率90%以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2、严格按照审核的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安全交底、设计变更单、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经过与甲方质检人员及业主或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者,每发现一次视情节给予一定500元以上的罚款。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果乙方对工程进行施工中,质量达不到标准必须返工达到标准,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没收保修金,另外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乙方工作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

  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拨付工程款。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九、乙方责任: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3、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甲方损失及业主罚款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6、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7、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自检结果。

  十: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认真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文明施工检查标准,安全施工要求达到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组织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乙方对有残疾及智力障碍的`劳务工一律清退。如果乙方使用有健康缺陷的劳务工在工地现场出现意外及安全保护不当或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施工中发生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在任何条件下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因某种原因造成本因由乙方承担的责任而归责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负责供应。施工中其他劳动保护用品及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绝缘手套、胶鞋等)由乙方自行配备。

  3、乙方必须服从用工单位施工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各级单位质量,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同时执行建设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施工工序和操作规程操作。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治安: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偷盗工地任何材料及物品,一经发现,扣件每个按500元,架管每根按1000元,其他物资按照损失物资价值的5倍予以罚款,费用从总结算中扣除,相关人员立即清退出场。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生治安案件的由相关人员自己承担。

  7、乙方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已含在调高的定额单价中)。

  十一、事故处理

  1、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的扩大,发生事故后不积极主动组织抢救,致使事故扩大,则甲方按事故处理费用的1.2倍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十二、奖与罚::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如期按时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罚金1000元。

  十三、其它有关事宜

  1、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3、乙方进入该工程的所有人员都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

  4、乙方必须保证该工程的所需劳动力人。其中:管理人员人;瓦工人;木人;钢筋工人;砼工人;架子工人;普工人;及其它工种人。

  5、乙方劳务工必须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证件,缴纳有关费用。

  6、爱惜用人单位的一切机械设备和机具,承担所使用的一切机械设备和机具的维护与保管。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机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8、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后附:一公司农工结算清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甲方单位:xx一公司

  乙方劳务作业队:xx施工作业队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工程合同 篇5

  承建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以下简称乙方)承接 (以下简称甲方)灯光音响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灯光音响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二、工程造价:

  系统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 元整)。包括线材、设备、运输、安装调试。

  (设备明细清单见附件)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即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总造价的 %,

  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作为工程定金。

  2.余款工程总造价的 %,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于验收投入正常使用后一个月内付清。

  3.余款工程总造价的 %,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于验收投入正常使用后12个月内付清。

  四、工程期限:

  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舞台灯光音响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工程。如因甲方或装璜进度原因影响乙方的系统安装进度,乙方工期顺延。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合同付款条例按期支付工程款。

  2.提供工具房给乙方管理、使用。

  3.派专人负责施工中的协调工作。

  4.提供完整的施工场地、水电设施,土建设施甲乙双方共同协调,必要时提供夜间施工的方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提供甲方的设备均是全新的、无缺陷的、与合同附表清单相符的合格产品。

  2、乙方提供产品必须是双方约定,厂家生产的标准产品;暂没有标明产品必须是国家合格产品中中档以上产品。

  3、主设备(如硅箱)中的主元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乙方给予保障承诺。

  4.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消防安全等管理规定。

  5.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6.设备技术资料、图纸、主设备的中文使用说明书验收前提交甲方。

  六、保修期限:

  1. 本合同设备保修期为两年,保修设备具体见设备清单。

  2. 消耗品不保修(包括烟雾油、电池、灯泡等)。

  3. 保修期内如设备自身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损坏则甲方支付原器件、配件成本费用,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4. 如甲方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接到通知后在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4小时内解决未果,乙方及时提供替用设备,保障甲方正常营业。

  5. 保修期满后乙方继续对甲方系统设备提供同样维护及维修服务,并收取材料成本及基本费用。

  七、违约责任: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各项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发生纠纷(违约金则按工程总款的5%计),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乙方所在法院管辖提起诉讼。

  八、工程地点:

  九、售后服务:

  1、培训服务:乙方对甲方提供系统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服务。

  2、甲方如有大型演出,乙方提供1至2名技术人员进行无偿指导服务。

  十、甲方组织专家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乙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必须听取甲方专家意见,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调整。

  十一、 本合同(含附件及其它变更)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工程合同 篇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该工程为本工程甲方以 包工包料 的全包形式包给乙方,总承包价为 人民币 元包干。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月____日前甲方负责协调准备施工电源、水源及进场道路,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或隐蔽的)。

  2、合同签订后2天内,提供完整的工程要求和质量标准,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二、承包方:

  1、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有关各方,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是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和通知有关各方,按主管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治安保卫(门卫制度)、环境卫生以及其它有关方面的规定(纪律、制度),否则,不但应承担所发生的后果而且应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搞好防盗及施工现场综合治理工作,严防治安案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应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甲方包工、部分包料,并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详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已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写字楼业主以及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施工空间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空间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空间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工程验收单);

  8.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工程结算单);

  8.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 即 元。

  2.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 其他支付方式:

  3.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节省额外开支,全部工程款项由 方式结算:

  A. 银行转帐;

  B. 现金;

  C.支票

  3.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0.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0.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10.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0.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最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几项具体规定

  12.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2.2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三条 附则

  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3.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

  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条款

  1、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报价项目施工;

  2、如有增减项,必须填写变更单,并由设计师、甲方代理人、工程监理签字;

  3、本合同不接受任何监理、设计师的口头承诺。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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