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1-04-17 13:56:05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工程合同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工程合同7篇

工程合同 篇1

  QF 20xx-0103 合同编号:

  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本合同适用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

  转包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联系电话: 接包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承包的位于 乡(镇)村 组的 亩土地(详见附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从事 (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包期限

  土地转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承包土地交付给乙方。 三、转包价款与支付方式

  (一)转包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共 元,(大写: 元)。 2、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价款:(二)转包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支付: 3、其他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发包方备案。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有权获得土地转包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转包的土地。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转包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以转包方式再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2、乙方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乙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有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等行为。

  4、乙方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转包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6、转包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到期时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的处理合同到期时,不能继续转包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归 (甲方、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1、因不履行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转包费用总额的%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转包费用总额的 %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八、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等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协商,决定 (需或否)提交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站和修文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章): 鉴证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鉴证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由于场地平整项目施工,需用机动车辆(自卸汽车)拉运土方,现就有关事项及安全生产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为甲方生产运输,在运输工程中,乙方必须听从

  甲方的统一管理和安排,甲方为乙方的司机人员提供车辆的停放场地,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承担。

  2、运输工程中,甲方负责为乙方车辆提供燃料油到施工现场(注: ),但其费用及燃料油款从乙方的运费中扣除,其它如需润滑油、机油各种材料及零配件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在运输工程中,乙方应严格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车辆的安全保障,若发生意外事故及其它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4、运费结算方式及期限:运费结算方式为方1公里 元,2公里 元。运费结算方式: 。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此协议的同等的法律效力。

  7、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编号:宁煤一公司合同XX-

  工程承包人(甲方):宁夏煤炭基本建设公司建筑一公司

  劳务分包人(乙方):石嘴山市信实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施工作业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工程所在地

  三、承包方式:工程的劳务人工费(清工)

  四、承包范围、工作内容、计件承包单价。

  1、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煤贮运项目砖砌体及抹灰工程(XX年施工后的剩余部分)。

  2、工作内容:详细分项工作内容以《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基础定额(XX统一基价)》的有关解释为准。

  3、工程量计算及费用单价:工程量计算以《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基础定额(XX)》为准;砖砌体工程按每立方米90元(包括大小砖:240×115×53、240×240×90)结算时按实际体积结算;抹灰不分内外墙、柱按每平方米11元计。施工所用脚手架按定额规定予以结算,钢筋植筋每个2元计。1#2#转运楼砖砌体每立方米120元,抹灰不分内外墙、柱按每平方米16元计。

  五、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自年月日。

  竣工日期止年月日或工程停工日。

  六、结算办法

  1、按定额结算部分定额工日具体为:构筑物36元/工日,非构筑物38元/工日,计时工45元/工日(一天)。

  2、每月20日前由甲方技术人员出具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结算单,由甲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乙方代表签字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予以结算,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交甲方财务挂帐。付款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五天内按结算进度予以支付。

  3、乙方招录的人员,必须在到工地当月向甲方上报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考勤人员和用工单位的考勤员在一起,每天对劳务工进行考勤,详细记录每天工地的出勤、工种、人员及人员的流动情况。每月劳务结算时必须上报当月农工使用考勤表(甲方项目部负责人与乙方共同签字)与工资表(乙方上报、甲方项目部审核),并在农工结算清单上(详见附表二)签字;否则工程结算不予办理。

  4、每月结算款由乙方合同签订代表集中领取,按照工资表及考勤表,由甲方项目部派专人监督发放(发放完毕后工资表由甲方项目部保管),乙方不能对劳务工资出具欠条(出具欠条甲方一律不予认可)对无工资表、克扣劳务工及手续不全等引起的争议、诉讼聚众滋事、上访等造成甲方企业声誉或其他严重社会影响的,乙方将以结算劳务人工总额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施工所租房屋的租赁费用由甲方按乙方完成劳务结算额的0.5%在每月的结算中给予结算,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6、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10%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结束后,甲方除扣除代缴的总结算费用2%的个人所得税外,一次付清余款。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三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如不扣除保修费,则结算总额按工程总造价的95%予以结算,2%的个人所得税甲方按正常支付程序予以扣除代缴,一次付清余款。

  七、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品率90%以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2、严格按照审核的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安全交底、设计变更单、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经过与甲方质检人员及业主或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者,每发现一次视情节给予一定500元以上的罚款。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果乙方对工程进行施工中,质量达不到标准必须返工达到标准,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没收保修金,另外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乙方工作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

  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拨付工程款。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九、乙方责任: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3、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甲方损失及业主罚款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6、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7、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自检结果。

  十: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认真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文明施工检查标准,安全施工要求达到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组织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并癫痫病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乙方对有残疾及智力障碍的劳务工一律清退。如果乙方使用有健康缺陷的劳务工在工地现场出现意外及安全保护不当或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施工中发生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在任何条件下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因某种原因造成本因由乙方承担的责任而归责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负责供应。施工中其他劳动保护用品及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绝缘手套、胶鞋等)由乙方自行配备。

  3、乙方必须服从用工单位施工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各级单位质量,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同时执行建设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施工工序和操作规程操作。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治安: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偷盗工地任何材料及物品,一经发现,扣件每个按500元,架管每根按1000元,其他物资按照损失物资价值的5倍予以罚款,费用从总结算中扣除,相关人员立即清退出常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生治安案件的由相关人员自己承担。

  7、乙方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已含在调高的定额单价中)。

  十一、事故处理

  1、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的扩大,发生事故后不积极主动组织抢救,致使事故扩大,则甲方按事故处理费用的1.2倍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十二、奖与罚: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如期按时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罚金1000元。

  十三、其它有关事宜

  1、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3、乙方进入该工程的所有人员都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

  4、乙方必须保证该工程的所需劳动力人。其中:管理人员人;瓦工人;木人;钢筋工人;砼工人;架子工人;普工人;及其它工种人。

  5、乙方劳务工必须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证件,缴纳有关费用。

  6、爱惜用人单位的一切机械设备和机具,承担所使用的一切机械设备和机具的维护与保管。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机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8、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后附:一公司农工结算清单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甲方单位:宁夏煤炭基本建设公司建筑一公司

  乙方劳务作业队:石嘴山市信实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施工作业队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工程合同 篇4

  施工单位:公司

  承包单位:化工有限公司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XX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公司梅林生产、生活基地

  2、工程地点:上梅林深华石料公司大院内

  3、工程内容:

  根据公司xx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 ,屋面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851”防水涂膜 。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20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28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梅林生活、生产基地2#、3#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DBJ15—19—97和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2)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20个工作日,开工日期20xx年 10月19日,竣工日期20xx年 11月16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捌万伍仟元整。小写:¥85000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提供:

  (1)发包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零元,由发包方支付。

  第四条 发包方义务

  4.1 开工前三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 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xx="">,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陕西省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 开关插座定位验收; 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 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基础装修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总合同款的80%预付款,即¥ 68000 元,工程验收后付15%工程款,即¥12750元。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后3个月内付5%工程款即¥4250元。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2.5 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陕西省装饰协会或西安市高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

  14.2 施工期间,承包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00点00分至12:00点00分;下午14点点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物业押金及其其它有甲方承担,由发包方协助办理!

  2.签完合同后收到款项后先定制工位,一星期后开始施工,工期从进入现场算起。

  3.甲方必须提供乙方晚上施工的条件。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见投标须知--1

  二、招标范围及方式

  见投标须知--1

  三、合同工期

  见投标须知--1

  四、质量标准

  按现行国家及地方验收规范质量及卧龙地产集团相关质量管理文件达到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5.1按施工图总价包干,合同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

  5.2 合同承包价除发生以下因素可调整外,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调整或变更;如发生由发包方认可的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工程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投标时有对应项目的,按投标综合单价执行,结算金额为综合单价乘以签证工程量。

  (2)、无对应项目的,按投标文件规定的定额文件套取定额:按投标文件取费标准计取费用(中标后如有下浮,按下浮比率计取费用);

  (3)定额中无价格材料的定价:发包人指定的按供应价加上运输费签证认定;发包人不指定的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信息价确定;无信息价的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价格,若协商不成改为甲供。

  (4)定额中无相应项目的: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综合单价,若协商不成发包人另行安排承包商,与其他承包商达成的成交价格不高于承包人最终报价时发包人收取承包人15%的管理费。

  (5)所有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工程量和价格的审核均由甲方指定代表及监理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6)按以上计价原则确定的变更施工,承包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施工或提出变更前项目的利润补偿。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招标补充说明及招标答疑纪要);

  4、询标纪要;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卧龙地产技术标准;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乙方的投标文件及附件;

  10、乙方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1、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施工联系单。

  七、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 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程合同 篇7

  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租赁

  使用合同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天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填写说明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2、合同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须到工程所在人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4、本合同不得翻印。

  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租赁

  使用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出租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人防工程状况

  人防工程座落: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工程质量状况:

  租赁用途: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月。如乙方需延续租赁合同期限,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办理续期协议,否则合同期满即告终止。

  三、租赁费和租赁费交纳期限、方式

  人防工程使用费每平方米(每个柜台、店铺)每月租赁费元,年租赁费元,合同租赁费总额为元。涨幅为年递增%。乙方按预付给甲方,到期不能给付的,乙方应付甲方每日%的滞纳金。

  付款方式,由乙方开户银行凭甲方签发的同城委托收款凭证将租赁费划拨甲方,或以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四、人防工程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

  1、合同期内,甲方负责工程主体结构和防护设施(防护密闭门、排气阀门等)的维护管理。

  2、合同期内,人防工程内部的通风、给水、排水、配电、消防等设备办理点验手续后,交乙方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维护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期内,乙方如需对工程内部装修,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合同期满,对工程装修处理:。

  六、合同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按使用需要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如冷暖气、煤气等)。租赁合同期满,对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处理:。

  七、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让使用权和擅自改变其用途,如中途转让使用权和变更其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八、合同期内,租赁区内的消防、安全保卫、卫生等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物业管理等一切运行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内,乙方保证合法使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租赁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租赁费拖欠天或者拖欠水电费达到天以上的;

  2、擅自将工程使用权转让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工程进行装修改造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的;

  5、利用工程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逾期天末交付工程提供乙方使用的;

  2、提供的工程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不能正常使用的;

  3、在合同约定的维护范围内未尽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合同签定后日内将人防工程及其设备交付乙方使用,如逾期,以拖延交付使用租赁费的倍支付给乙方。

  2、合同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人防工程主体自然沉降断裂漏水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损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3、未按时(或按本合同约定)维修工程,偿付违约金元。因维修造成乙方停用。停用期间免收维修区域的租赁费(不负责其它经济损失)。

  (二)乙方责任

  1、未按时缴纳工程租赁费,应如数补缴,并按每天千分之二的比例加收滞纳金。

  2、由于使用不当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主体设备设施损坏,以及发生安全事故,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工程进行装修改造的,负责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4、在合同终止后日内迁出,如不按期迁出,除补缴工程租赁费外,偿付违约金元。

  (三)因国家战备需要终止合同,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十二、担保方式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双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规,自觉接受人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六、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应到工程所在人防主管部门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乙方收到使用证后本合同生效。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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