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

时间:2023-06-28 14:54:45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荒山承包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荒山承包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荒山承包合同

荒山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五十八余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 。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22年。即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计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为每年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农户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2

  为了有效开发利用甲方荒山、荒沟资源,增加甲方经济集体的收入,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的位置、四至范围、面积、权属:

  1、位置:___________

  2、四至范围:___________

  3、面积:___________

  4、权属:标的物为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甲方具有处分权。

  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四至范围示意图作为本合同书附件。

  第二条:承包期限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年承包费总计____元(大写)。

  合同签署后,乙方应在日之内向甲方支付首期承包费____元,待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县区人民政府核发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将剩下承包费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上述承包费含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

  第四条:本合同条款,甲方保证已经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获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一经确认本承包合同,即视为承包事宜通过民主议定程序。

  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甲乙保证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的真实性。

  第五条:本承包合同甲方保证:

  1、甲方具有所有权,使用权并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

  2、权属没有争议;

  3、土地权力的行使没有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限制;

  4、地上全部附着物(杂树)连同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乙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第六条:通往承包地点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和进行维修,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因承包经营需要从甲方处接水、暖、电,甲方应当允许,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有权自主进行规划、开发、利用、经营,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旅游开发、项目建设。乙方的利用方式和经营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的经营行为不得影响甲方村民的生产、生活。

  第八条:在乙方支付全部承包金,并未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自主选择转包、转让或出租等方式流转经营权。流转的'收入应全部归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对此主张权利。

  使用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贷款也是允许的。

  第九条:甲方负责办理承包经营证和其他用地手续。

  第十条:在承包期间内,若因政府基于征收山区、土地、林等或进行统一规划土地用途而导致的补偿、损失等,所有款项应该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有任何权利主张。如需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具体事宜由乙方决定。甲方不得擅自处置、占用或截留乙方的补偿款。

  第十一条:承包期限内,若承包内容被征用为国有,无论乙方通过议价还是拍卖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土地出让金或补偿金。

  第十二条:在承包土地的开发、建设、利用和经营过程中,若发生了与村民之间的矛盾,甲方有责任协调处理。若乙方在立项、建设和规划的审批中需要甲方提供帮助,甲方应尽全力协助。

  第十三条:承包期满后,若承包范围内有乙方或承包权流转受让人投入不少于1万元的资产,则乙方有权再次承包20年。若甲方主张收回承包权,则对乙方的地上附着物按评估价格予以补偿,并对乙方20年的经营损失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合同的无效。不得以程序、权限等理由主张无效,否则将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未经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内,若发生以下情况,不应影响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

  1、甲或乙方的负责人或经办人发生变更;

  2、甲方双方名称发生变更。

  第十七条: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协商,并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有机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若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或者做出不当承诺,该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此外,违约方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实际损失造成的利益。但是,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并且无过错方自身延误或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尽一切努力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第十九条:如果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争议,双方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向——市人民法院提出仲裁申请。

  第二十条:本合同需经过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经镇政府盖章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乙方为发展林业苗木经济,合理利用甲方所属的荒山,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事苗木栽培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设管道从____区横XX所属各村民小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荒山承包合同4

  甲方:

  乙方:

  为了绿化荒山,防止水土流失,在自身无法自筹资金造林的情况下,经过村民小组多次开会研究,在小新XX和小新街村委的监督下,公开的将左卫屯村荒山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 经甲乙双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罗嗦坡现有的荒山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面积约600亩。

  二、四至界线:东至东山XX交界,南至李小村地界,西至荒田公路下沟底农户地埂,北至古城交界(死树凹子)。此范围内的.山场(古城王坝田村的除外),乙方使用荒山造林,现有的天然林乙方不得损坏,归乙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承包之日起,承包范围内的一切植物(林木、矿、土、石等)资源归乙方所有,乙方有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转让权、所有权。

  2、若遇国家修路或搞其它建设占用到林地,所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让所承包的山林,甲方不得阻挠。

  3、合同期满后,乙方若需继续承包,同等条件单价,继续承包,若乙方不愿意继续承包,地径达2c以上的林木由乙方自行按政策处理,地径2c以下的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土地使用权不受干扰,并配合乙方管好天然林、经济林木等。

  5、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内将现有的荒山进行绿化造林(树种不限),________年不造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赔乙方所交的钱,不承担任何责任。

  6、若群众葬坟,乙方须同意。但甲方和葬坟者必须和乙方商量,取得乙方同意方可行为。

  7、承包之日起,若乙方须甲方配合,需要甲方提供村小组手续时,村小组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相关手续。乙方所造的林成材后,在林业部门同意批采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干扰阻挠,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四、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承包金额:4000元(肆仟元整)一次性付清。

  六、界限内的管理及森林防火以乙方为主,甲方协助。偷砍盗伐或森林火灾损坏的林木,甲方概不负责。

  七、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5

  甲方(出租方):申家原行政村

  乙方(承包方):郑建平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研究决定,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东南西以沟边为界、北以桥为界,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由乙方有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为50年。共230亩。

  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乙方应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费2000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20年、如乙方放弃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

  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10年,也可无偿退出。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共计人民币:¥2000元整)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全归乙方。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 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 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两千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 ¥50000元(伍万元整)。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起诉到当地法院即黄龙县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证:

  20xx年1月1 日

荒山承包合同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面积

  (以林权证标实的面积为准):333亩;林权证号: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2月1日起至_________年2月1日止。

  三、租赁单价及租金给付方式:

  开始十五年的租金为人民币20元/亩/年;后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25元/亩/年;租金给付方式为每两年付一次,签订协议时,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而后乙方在每租金给付期的第一年第一个月15日前付清两年租金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租范围内现有的树木必须按《森林法》等有关规定处理,若自动放弃由乙方处理。

  2、承租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他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开山取石、挖矿等毁林行为。

  3、甲方必须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承租期间,乙方对所种植的树木在不违反《森林法》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路、开发等。

  4、承租期间,如遇政策因素对方承租范围内进行规划,乙方享有林地林作物补偿费。

  5、租赁期满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机械设备等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林地上的.树木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租赁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7

  甲方:XXX县绿园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

  乙方:xxxxxxxxx村村民委员会(xxx村民组)。

  法人代表人:(村主任)

  为充分利用和合理使用荒山资源,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开发使用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正兜坑仔顶的荒山20亩发包给甲方从事养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包括承包范围内的废石池,废石渣场。

  二、承包期限为: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共荒山20亩计人民币元(大写:)为一年承包费。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2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10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20xx年月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养殖需要设置建筑物、开挖水道以及养殖管理住房,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利用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同时做好封山防火工作。

  九、甲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养殖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法人代表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或者乙方名称改变;

  十三、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乙方分离或者合并均要继续承担实现合同约定事项。

  十四、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继续承包事项,同等条件甲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十五、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合同后,甲方设置在承包山地上一切设施、建筑物归乙方接收所有。

  十六、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的组成部分。

  十七、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立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书附上述《荒山地界示意图》《关于正兜村坑仔顶荒山承包决议书》附件2份。

  十九、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县绿园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xxx县xxx镇xxx村村民委员会(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xx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8

  甲方:

  乙方:

  为大力发展养殖业,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耕地,乙方现有一座荒山承包给甲方作为养殖场。通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承包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承包事项如下:

  一、荒山的位置和面积

  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二、承包期限为30年(叁拾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每年 元,每5年付一次款,共6次付清。第一次 年 月 日;第二次 年 月 日;第三次 年 月 日;第四次 年 月 日;第五次 年 月 日;第六次 年 月 日。如甲方不按时向乙方交纳承包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在合同期内,养殖场内一切费用均有甲方承担,同时甲方还要负责荒山的绿化和管理。

  五、乙方有义务协调解决四邻纠纷,维护甲方的养殖场环境。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应共同自觉遵守。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撕毁,终止合同或修改合同条文。否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违约金壹万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9

  甲方:

  法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法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为加快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林地、荒山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双赢的前提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社毛家山周围林地、荒山约 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界址 东 西 南 北,由乙方筹建生态农场。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为30年,从20_年 月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额为每亩300元,承包金实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产有下列权利:

  1、综合利用和开发林地、荒地,对林地、荒地树、竹拥有所有权,有确伐和新栽种其它林竹等权利。

  2、在承包范围内享有临时建设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对坡、沟、坎有权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国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容各项补助或扶持资金。

  五、甲方(含该社群众)应支持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甲方负责召开本社社员大会,在同意发包林地荒地意见表上签字按上指印,将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林地、荒地按现时状况交给甲方(含基础设施),其它动产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官峰村委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官峰村委:

  20_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10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40%股份),(_______________ )(30%股份),( _______________)(30%股份)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现任组长将稻谷条村民组范围荒山(约一千三百亩)承包给乙方开发生态旅游,山下荒地(耕地)提供给乙方经营开发建设等。地面附属物甲方清点补赏给乙方后归乙方所有,甲方漏点的附属物自乙方补赏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异议,应有甲方负责。荒山及土地乙方租赁期限________年,今后荒山_____如有国家补贴应归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补赏给甲方荒山费用( )元。甲方将林权证过户给乙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 四至边界:

  东指:_____南指:_____西指:_____北指:_____

  二、 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1、 荒草地:( )亩( )亩元

  2、非耕地: ( )亩( )亩元

  3、耕地: ( )亩( )亩元

  三、地面附属物

  1、核桃大( )棵,( )棵元,中( )棵,( )棵元,小( )棵,( )棵元

  2、山芋肉树( )棵,( )棵元

  3、板栗树( )棵,( )棵元

  4、杂树( )棵,( )棵元

  四、租赁标准:  租赁时间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租赁费为:( )元,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

  4、每次租赁金交付给甲方当届村民小组负责人(组长、会计),并由其发给各农户,甲方提供给乙方正式收款凭证。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将所租范围内山林完整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租山林无权属争议,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该租赁山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4、在租赁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租赁山地周边的村民关系及租赁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租赁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通往____区域12米宽的道路,包括山门口一块空地,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对此租赁地进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

  2、租赁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优惠、待遇等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租赁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租赁期内除交纳所租赁地的租金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摊派有权拒绝。

  6、租赁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租赁范围内的水系、路网、供电及水利等设施进行改造,其费用自理。

  7、在租赁期内如遇道路征地或政府部分征地时,其补偿费用乙方所有,所剩余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选择终止合同。

  8、租赁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租赁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租赁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3、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在建设中可以用甲方群众务工。

  14、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5、本合同签订后需由村级和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保证本合同的公平及合法性。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租赁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废除本合同。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六、纠纷解决

  如因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由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股东三人和村委会和_____村民组各持一份

  3、乙方需要招商引资或转让他人,乙方的股东全部到场签字,否则无效。

  4、合同后附清单

  八、付款方式

  1、荒山下所占土地每亩每年( )元,由当年组长收纳,并出具收据。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村委会鉴证:________镇司法所鉴证: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11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_____元(大写),一次交清。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九、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经管站、林业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村所有的坐落在包给乙方,四至为南至,北至,,西至 。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整(小写:,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费用。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六、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开发和旅游事业等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使用权。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

  3、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5、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燕子岩位于集体荒山东部,电视台岩轮和鲜鱼村八社界线以西,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沟两米以外,两米以内属于集体。南部与贵州堰沟相邻,北部滴水岩直上,一直到岩。杷竹及其它林木现归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进行其它栽植,否则集体将依情况罚款。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包期为20年,即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份开始,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底结束。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产纳承包费,从__________年起,一次性交纳__________元整,之后每年交纳__________元,直到承包期满,共计_______元。款项于每年年底_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清,如逾期,延误费为超出部分的10%。

  第三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可自主种植任何经济林木,甲方无权干涉。自承包期起,五年后不得再种植庄稼。若在荒山上种植庄稼,每年承包款需加罚八倍给集体甲方,即100元加罚800元。

  第四条:乙方发生林权纠纷或地址不明情况时,甲方将指定负责处理。若发生盗窃,甲方将协助追查破案,检获后按规定给予罚款。除赔偿乙方的应得款项外,罚款全额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如乙方丧失劳动力或死亡,可委托他人或自己的儿女继承承包权。

  第六条: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粮食种植耕地五米、水果种植地四米、东树五米和其它三米。

  第七条:承包期满后,乙方可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并继续承包。在20年后,承包费按产量四六分,即四分之四归集体,六分之二归承包者。如乙方不再承包,甲方将转包给他人并支付乙方的种植费。杉木中五分公分以上归乙方,五分公分以下归甲方,计费标准为每个窝五角。老竹90%归乙方,10%归甲方,乙方获得当年产植的10%收益。如乙方进行毁灭性砍伐或其他行为,罚款为当年产值的30%给予甲方,水果归甲方付乙方当年产值的'20%。乙方在承包期满后不得进行毁灭性的砍伐和其他行为。

  第八条:承包期间,若甲方需要占用土地进行集体建设,土地费用全额由甲方承担。若建设面积不超过半亩,乙方无需承担任何代价。若建设面积较大,青苗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维护好电视台的输电线及其电杆并禁止对输电线路修整进行任何阻拦或敲诈。

  第九条:承包期内,若甲方干部更替,合同仍然有效,不得更改或变动,仍按照合同执行。

  第十条:合同须经过乡、村签发意见并盖章后生效,双方需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若乙方中途违约,需支付甲方全部承包款。若甲方中途违约,需支付乙方全部种植费。

  第十一条:政策变化和体制改革,需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监证单位:__________

  合江县车辋乡人民政府(公章上签字:同意按此合同执行)__________

  合江县车辋乡鲜鱼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上签字:同意按合同执行)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荒山承包合同1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村自然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同意将林地亩(以林权证

  为准),租赁给乙方从事林业、农业、畜牧业等综合性开发,经营。双方达

  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

  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养殖、经济林开发等。

  第二条林地山名为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亩,以林权证为准。

  第三条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

  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__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

  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____________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承包期内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付承包款项的5%作为订金,甲方协助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林权转让手续,从确定交地之日起乙方应在3天内一次性支付承包款项的70%给甲方。剩余25%在交地2天内付清。

  第六条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乙方承包范围内林地的基础设施由乙方维护,乙方承包范围外的基础设施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林木砍伐相关事宜归甲方负责。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在承包期内,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在未承包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由双方协商另定,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林等相关项目。

  第十一条

  1、交给乙方的山林要保证产权清晰,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施工和林木管护工作,在承包期间,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林地放养牲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或干扰甲方经营的行为。甲方付全部责任。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相关附着物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或建房,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2-3米),不计入承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不得损坏周边林木。新建坟墓统一安葬在乙方指定位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过1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3、合同到期后,乙方未续租,林地上林木归甲方所有。可拆装建筑物等设施归乙方处理。

  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级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交地确认书。

  3、相关部门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4、以上手续在交地确认交地之日前由甲方提供或协助乙方办理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委会签章:____________镇政府签章:____________林业站签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荒山承包合同15

  甲方(以下简称“发包方”):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承包方”):__________

  为了有效利用荒地,促进运城市盐湖区上王乡子谏村经济发展,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本合同旨在确保双方共同遵守,并保证协定于合同条款中的各自权利义务得到依法保障。

  第一条:承包土地的位置、面积与现状

  发包方现委托承包方以荒地进行经营管理,此荒地位于运城市盐湖区上王乡子谏村。四周边界经双方共同勘查确定,东至_____,西至_____,南至_____,北至_____。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以附件一形式附于本合同中,作为约定界线的有力证明。

  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_____亩。如承包土地经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地貌面积发生变化,承包土地的面积及承包金额不再变更,仍以合同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同时,本合同项下的地貌现状为荒山和荒坡。在荒山和荒坡的范围内,如果发现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当对地上现有附属物进行登记备案,协商补偿价格。乙方应当将地上附属物的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则向地上附属物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发包方承诺并保证其对上述土地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进行承包发包。发包方承诺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土地范围内不会有权利主张。

  第二条: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承包经营用途为林业、农业经济的发展,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等。

  第三条:承包期限

  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为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如果承包方需要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原承包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承包方,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双方商定:

  本合同规定土地承包金为每年/亩__________元,承包期限内总额为__________人民币元。甲方保证承包期限内土地承包金单价和总额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

  土地承包金按五年一次支付。第一次支付_____,甲方免除乙方_____元的土地承包金,乙方需实际支付_____元,于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结清。以后,每期届满后三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承包金。甲方应在收到承包金时向乙方提供收据。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含所有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税收和费用。除此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若乙方付款迟延,每迟延一天需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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