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时间:2023-02-02 09:53:37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集合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集合15篇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大包(即包工、包料)

  四、承包范围:图纸以内的所有工程

  五、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壹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元

  六、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年9月4日开工,于年11月4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60天。

  七、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承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过保修责任。

  八、工程价款及结算:工程进场3日内拨付伍万元,结构完成拨付伍万元,竣工拨付肆万元,扣除保修金伍仟元。

  九、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密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违约: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安全措施与责任:在工程施工、竣工及补修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为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夜间要设警告信号和看守,如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无任何责任。

  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订立时间:xxxx年xx月xx日(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xxx承包方: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2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m

  2、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有关说明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土建、内粗装修(仅包括室内墙面及天棚抹灰、楼梯踏步面层及栏杆安装)、门(进户门)窗安装、外墙(含斜屋面)装修、部分水电安装(水、电到户)以及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其他工作,对于增加的工程项目必须由甲方书面指定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符合增加的条件,否则有关工程不计算价款。

  (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

  3、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

  4、质量验收标准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

  5、合同单价及计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

  6、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7、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对施工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质量及工期控制

  9、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协议签字前向发包人交齐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元)

  10、合同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

  (1)请上级建设主管部门调解

  (2)采用第(1)种方式调解不了时,可向遵义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11、合同生效期

  (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支付履约保证金之次日生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严格履行。

  一、甲方推荐介绍乙方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_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务费。

  二、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与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_限公司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该工程的质量责任、工期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税费、工资、材料等款项的付款义务。

  三、乙方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_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按工程决算金额1%支付服务费给甲方。

  四、乙方确保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_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的.物资供应除钢材外全部由甲方负责供应,价格随行就市,具体要求以供应合同为准,乙方未按具体合同约定结清物资供应款时不得向第三方采购。

  五、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项目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关系,按发包方要求组织工程项目验收备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进度收取服务费,甲方可凭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据在甲方领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名盖章视为授权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_限公司可以从工程进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关法律责任牵涉到甲方或连带到甲方或甲方垫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保证及时向甲方给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七向乙方赔付资金占用损失和实现债权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义务,乙方请(公民身份号码)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全部款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4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保修范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λ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λ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第四条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5

  内部合同发包人:(甲方)

  内部合同承包人:(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恒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对 浙江省总工会干部学校食堂综合楼工程内部经济承包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食堂综合楼工程

  2、建设单位:浙江省总工会干部学校

  3、工程地点:保俶北路52#

  4、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施工图规定的土建、装饰、安装工程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项目承包承诺

  本工程项目由乙方实行独立成本核算,在确保上缴甲方利费后,自负盈亏。乙方承诺:

  1、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向甲方支付 万元,作为项目承包施工的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结算建设单位付清尾款后,扣除有关款项后一次性归还乙方。

  2、全面履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投标书、询标记要、承诺书等承包方的各项义务与承诺。本工程内容必须由乙方自行施工完成。

  3、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交纳的所有利费和税金。

  4、按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得拖欠。

  5、承担本工程的一切经济风险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项目承包指标

  1、项目承包上缴利费:乙方向甲方交纳管理费按工程总价 / %或交纳管理费 壹拾万 元(一次性包干);项目应交纳的税费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现行政策执行另行上交甲方。

  2、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要求达到 合格。工程资料与进度同步。如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乙方另向甲方支付 壹拾万元 违约金。

  3、工期:工期按总包合同规定,奖罚全部由乙方享有及承担。

  4、安全、文明标化: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机械事故和火灾事故,本工程按总包合同要求应达到 / 标化现场。安全、文明标化发生奖罚,奖罚均由乙方享有及承担。如乙方因安全、文明标化管理不善,给企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另罚乙方 贰-伍 万元,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安全伤亡事故发生,除按杭州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乙方并应承担处理事故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按公司管理文件规定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并向项目部做好书面交底记录,同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

  2、甲方收到工程进度款后扣除应缴税金、规费后,7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但有权对乙方的资金使用进行管理、监督和控制。

  3、按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及标准要求,加强对工程质量、环境、安全、文明标化等工作的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有依法依章处罚权,督促乙方及时整改达到规范要求,并组织协调与工程有关各方关系。

  4、接到乙方决算资料和交工验收资料后及时会同乙方向建设单位结清工程款。

  二、乙方职责

  1、全面履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合同、投标书、询标记要、承诺书等承包方的各项义务与承诺。本工程内容必须由乙方自行施工完成。如有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分包单位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公司程序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2、乙方必须按施工图及有关施工规程、规范和标准及公司管理文件规定进行施工,并接受建设单位(包括监理单位)、甲方监督。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质量、环境、安全、文明标化等方面的检查和整改意见,并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合同及规范要求。

  3、乙方自行采购的大宗材料或半成品必须经甲方同意后采购,并按规定进行验收、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于工程。

  4、乙方应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评定、整改。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纠正。

  5、乙方应按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标准,地方安全生产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技术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工程安全进行检查、验收、督促,对各类检查所提出的问题在限期内必须得到纠正及验证。对项目工程的安全投入必须到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应单列使用,不得挪用及节省。

  6、项目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境、质量、文明施工入场教育,新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对本工种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各类证件,证书和手续,各特殊工种、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7、乙方不得无故停工,除非甲方同意停工。

  8、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按公司管理规定处理。所发生费用除业主原因外,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责任事故的,或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或因安全隐患被全省通报批评并罚款五万元以上的,项目因处置不力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甲方收回乙方的承包权,追缴经济承包责任人全部承包所得。

  10、及时记录,搜集整理好有关施工技术经济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及时提交有关施工技术经济资料和验收资料。

  1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企业不良社会影响(如质量、安全事故等)和新闻媒体曝光,视情节轻重,每发生一次罚 伍仟元,直至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2、处理好劳资关系,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发生重大的劳资纠纷,影响公司声誉,每次罚 壹万 元。

  13、乙方不得私自刻制项目公章,也不得将甲方发给的技术资料专用章用于材料采购及签订劳务合同等,发现有上述现象的每次罚 壹 万元。

  1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法及其它财务法规,按时足额地缴纳项目的应纳税款,提供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原始凭证与票据,保证项目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的税法与财务法规,由于项目原因造成的税务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

  1、预付款、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和数额,根据总包合同及乙方的用款报表,由甲方扣除应扣税费后,根据完成工作量和工程进度合理地交由乙方负责使用,并按公司财务有关规定,服从财务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实行的监督、管理,乙方应将工程款全部用于工程。工程竣工后,工程款支付(包括甲供材料及设备)最多不超过业主支付工程款的`90%,余款在竣工结算且双方核清帐后支付。

  2、乙方完成本合同内容后,经审计确认后,甲方归还乙方内部承包履约保证金。工程盈利部分扣除保修金外由乙方自行支配,发生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额补足亏损。

  3、凡属公司派出人员及乙方自行聘借人员的一切正当费用(包括养老金、公积金)均由乙方开支,纳入成本。

  第六条 材料采购

  1、材料采购按总包合同规定执行。

  2、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乙方按约定及时支付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对外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采购材料设备的,应将合同正本放甲方财务部门,由财务暂扣合同货款价并监督乙方按时支付。

  第七条 成本核算

  1、施工期间,职工病伤劳保等费用,纳入项目成本。

  2、涉及工程形象和企业声誉所必须的开支及地方规费,项目应照办。

  第八条 其它

  1、工程竣工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说明在外所有债权债务状况,递交相应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向甲方财务书面承诺在该工程项目中所有欠债属乙方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并预留 伍 万元工程款,作为防止纠纷的保证金,在竣工结算甲方付清余款后三个月内,扣除有关款项后付清,结算书原件留甲方财务科。

  2、本工程的前期费用 / 万元,由乙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聘甲方工作人员 / 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奖金由乙方负责发放,按每月 / 元的标准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权对承揽业务和施工过程中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奖励费用由乙方消化承担。

  4、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有关条款、管理混乱、思想不正,造成项目亏本,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补亏为盈,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后可另行订立补充合同,双方约定,本内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公司经理按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调解、裁决。乙方承诺,无论发生何种争议纠纷,均由公司内部解决,不向外提出诉讼或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 双方各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于本工程全部结束,保修到期,帐款结清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导向牌”项目是经北京市政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乙方负责建设的城市公共信息服务项目,甲乙双方就此项目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首期建设的____块_______导向牌全市及____张区域图上标注甲方企业图文建筑三维标注,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1、由乙方负责在其所属的____块城市向导导向牌全市图部分为甲方制作企业图文建筑三维标注。

  2、乙方负责在其所属的____块向导牌的区域地图部分为甲方作图文建筑三维标注,具体位置如下:西直门地铁出口、北京展览馆门前西侧、北京天文馆门前、官园桥西北角、官园桥东南角、桦皮厂胡同北口、积水潭地铁东南出口山釜门前等。

  二、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自身建筑的产权证复印件、建筑照片或建筑图片、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作为参加_______导向牌的点位标注的重要审核资料保存。

  2、甲方支付在_______导向牌上的部分区域地图标注所需费用。

  3、乙方负责执行_______导向牌的建设,负责为甲方设计制作甲方自身企业建筑图形,并将甲方认定后的企业图形设计方案以电子文档的形式赠送给甲方,以便甲方留作它用。

  4、乙方负责在___________块导向牌中甲方选择的____块区域图中以立体三维图形标注的形式标注甲方企业的建筑图形。

  5、乙方负责_______导向牌每年的建设、经营、维护和安全工作。

  6、甲方享有乙方承诺的甲方建筑图形在乙方_______导向牌中的全市图及____块区域地图中标注时间为____年。在____年中如果甲方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免费为其更换。

  7、甲方有权监督审核乙方的____块_______导向牌建设中地图标注企业图形情况。

  8、甲乙双方的合作价格不得向第三方公布。

  三、制作标准

  甲乙双方合作所涉及的地图的具体规格、样式、摆放位置的具体标准参照乙方提供的《著名企业建筑在_______地图牌标注建筑图形的竞标函》的.相关数据。

  四、费用支付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_______导向牌建筑标识图形标注费:全市图建筑三维标注费用为____元整/年;____张区域图建筑三维标注费用为____元整/年;合同合计金额为____元整/年。

  五、惩罚条款

  1、乙方在承诺该向导导向牌在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并在本合同约定的位置安装完毕。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地标性建筑图形点位标注制作费用。未按期支付费用所造成的乙方设计滞后等一切因素引起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制作。未按期完成乙方应酌情退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

  4、以上三条款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六、其它

  1、甲方《著名企业建筑在_______地图牌标注建筑图形的竞标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定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住宅楼建筑工程承包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甲方名下私房住宅楼。

  2、工程地点: 号。

  3、承包范围:主体工程(从承台开始,圈梁,地台,一直到封顶)。内外墙批荡,四周外墙粘贴纸皮砖,楼梯贴步级砖,走廊、电梯口分别粘贴(详参照以下第4条)。楼层一至八层或共 层(不含夹层),框架结构,首层为商铺,夹层为摩托车库。二层以上为住宅套房,顶层为一个楼梯房,电梯机房(结算时作投影面积计算)。

  4、承包方式:包清工。所有机械设备、排栅、模板、铁钉、铁线等全部由甲方负责。乙方只提供线锤、泥刀、水平尺、圈尺、灰刀等。

  注:本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强、弱电),门窗制作安装、防雷、消防、排栅、防护网不包括在本承包内。

  5、建设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其中主体工程 个月内完成)(详参照以下第五条)。

  6、工程质量:参照国家房屋质量有关要求执行。

  7、承包价格:按每层投影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整(¥ 元)。包括天面楼梯屋、电梯机房,基础部分不计,化粪池不计。(凸窗部分只计一面,不计双面)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等有关方面,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准备后需的设备,材料运送到工地,但不负责材料运上楼层。

  3、甲方指派人员监督及保护好建筑材料。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工栅搭设及施工现场每层的临时用水、用电以及放水保养。

  2、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进度(作法说明),交甲方审定。

  3、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作法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峻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模板等材料的堆放、清理;以及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协调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住户的关系。

  6、工程峻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负责峻工后周边、内部场地,室内地面的环境清理。

  第四条 工程内容及包工范围

  1、甲方以清包工的方式发包给乙方。乙方自带行装及必须的生活品及用具,施工所用的平水尺、圈尺、吊锤、泥刀、、灰刀等常规的使用工具。

  2、包工范围:

  ①从柱头承台底标高起至正负零基础、圈梁、平基、地面硬底化。

  ②电梯井、化粪池。

  ③主体框架结构及主体砌砖工程(砌砖外围墙砌18cm,套间之间的间墙砌18cm,电梯井到顶四周砌18cm,其余为12cm砖墙)。

  ④屋面工程的栏墙(包括楼面防水线的捣制)。

  ⑤室内外墙、天花板全部水泥混合砂浆扫(批)荡,主楼墙外四周围四面粘贴纸皮砖。

  ⑥电梯出入口四面墙全粘贴瓷砖到顶,公共通道地面贴地砖,墙裙贴1.6米至1.8米高瓷砖。

  ⑦夹层车库包括天花板全批荡,地面过水泥沙浆。

  ⑧顶层天面铺设30cm至40cm高的预制砖块隔热。

  ⑨首层电梯入口、楼梯通道地面贴砖,通道贴砖到顶。

  3、使用的泵车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按图纸施工。若工程有变更修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变更。

  第五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的作法说明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安排施工人员进场,不得无故拖延、拒绝。应遵从甲方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其翻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甲、乙双方应及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与验收手续,要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及负责验收。

  4、遇到以下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生效:

  A.重大设施变更

  B.不可抗力

  上述情况发生两天内,乙方应将工期延误内容书面报告给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给予答复。

  5、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峻工,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每延误一天,罚款 元,从工费中扣除。因乙方原因中途停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6、工程峻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验收,并办理验收有关手续。

  第七条 关于工程工费的支付及结算约定

  1、本工程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分次拨付进度款,按完成工程进度分工种支付70%给乙方。余下部分待峻工验收后结算付清。具体按工种不同依照进度情况支付。如框架部分每完成一层,按 元∕平方计付70%的款项,以此类推。

  2、工程峻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验收之日算起,保修一年,外墙及屋面保修二年。甲方从乙方工费中扣除人民币 元整(¥ 元)作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则退还给乙方。

  第八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相关的法规、规范。

  1、乙方应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任何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需要的安全带、装置等。

  2、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计现场照明和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若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工伤事故,应积极处理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因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3、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抢,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所用水泥袋由甲方收回处理。

  4、材料堆放整齐,确保现场整洁。

  5、自行办理所属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6、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其他:工程峻工、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时起即生效。希双方共同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8

  一、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1、 工程名称:____

  2、 建设地点:____

  二、工程范围:

  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园建、景观、绿化工程

  三、工程总造价:

  合同总价含 费用确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人民 币) ¥ 元 ,大写: 佰 拾 万 佰 拾 元 角 分)。

  四、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叁年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a) 甲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 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提供材料和工具存放仓库,为乙方人员的.住宿及现场办公提供方便。

  ii。 甲方委派 许志敏 同志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各项技术资料报表整理及处理其它事宜。

  b) 乙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 乙方负责的绿化景观设计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送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及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进度的依据。

  ii。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及监理的指导。

  iii。 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不损坏甲方设施。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验收:

  a) 工程竣工后,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工程预算,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b)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

  c) 该工程养护期为三年,如在养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内派出人员进行处理。

  d)本工程至 年 月 日,苗木成活率为100%。期间,乙方应对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

  九、 其他事项:

  a) 在施工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b) 乙方负责办理进出的一切手续,其他对外手续由甲乙方共同办理。

  十、本合同和施工设计图、工程项目预算以及共同认可的附件共同组合文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设计图、工程预算均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正式开

  始施工。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其他条文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 ______ 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 ___年__ 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承建的钢筋单项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方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中基础分部以下所有的钢筋加工制作和安装项目,包括各种予埋件、砼垫块、马凳筋的制安。设计变更工程量按实调整,现场不产生计时工,工完场清。其中:_________承包钢筋加工制作分项工程;_________承包钢筋安装绑扎分项工程。

  二、承包造价:

  以总钢筋设计含量计算,单价_________元/吨(该承包单价已含乙方管理费及各类补贴费用在内)其中:钢筋加工制作_________元/吨;钢筋安装绑扎_________元/吨。

  三、组织领导:

  1)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动、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政治素质及身体、技术素质,严禁使用童工、女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经批准进场的工人须持有效证件。进场时,每人交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并附花名册一式二份。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以保证本组技术实力和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制度及宿舍、伙房纪律。

  4)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商妥并正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因此而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顿、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冻结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进场人员的生活住宿条件,负责申报临时户口。

  2)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提供施工必要的机械设备,负责机械的一次性调试运转(以后由乙方负责),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备。

  4)保证材料供应(材料运至现场_________米内,但不提供塔吊运输),如确因种种原因供应不足时,甲方应及时安排其它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配。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临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经理部制订的《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附后)等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责任。

  3)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4)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须在操作作业现场,未经经理同意不准离开工地。应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负责组织工人进退场,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5)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配合比合下料,、不造成人为的浪费。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尽量回收,做到工完场清,不准从楼层上往下倒建筑垃圾。

  6)爱惜甲方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承担本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与保管。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工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严格履行材物领(借)用手续,工完退回。

  7)负责钢筋化验取样、钢筋焊接工作(竖向电渣焊除外),焊接要符合规范要求。

  8)钢筋制安质量要求,应以市质检站、监理单位及甲方工程师签证达优良等级为准,绝对不能出现返工现象。每次挠捣砼梁、板、柱的时候,必须派专人跟班调整钢筋,必须保证砼浇灌后的钢筋质量。

  9)钢筋工种必需的工具、护具及劳保防护用品由乙方自备。

  10)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逐项予以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在结算款中一次扣除,情节严重者则予清除离场。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如果由于设计和管理指挥原因造成损失,所有经济全部由甲方负责;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工期:

  根据项目经理部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的时间、期限,保证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七、付款方法:

  1)为保持施工生产的稳定、连续性,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进度支付给100%的工款,基础工程完工且验收通过后,十天内结算并付清所有工款。若乙方中途因不能保证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而退场,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承包余款,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结算程序:每月底结算当月1-30日(31日)的工作量,乙方根据主管工长签证的分项工程验收单、现场质检证质量等级、下道工序工长签字接收,经项目经理审核,报公司预算部结算核定,总经理签字同意后,财务部在下月十五日左右予以支付。

  八、其它:

  1)由甲方违章指挥或强命工人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造成终身致残的,视程度予以赔偿,但最高幅度赔偿为一次性_________元封顶。

  2)由于他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肇事者负责。甲方负责追查伤者费用暂由甲方支付。

  3)凡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伤害,其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4)伤者费用在_________元以内,不管何种原因均由乙方自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甲方对以上各条款负有解释权。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时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0

  发包发(甲方):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方:本工程乙方包工不包料(包小型机具、扫帚等),包安全、质量、工期、以及施工中产生的'垃圾清理。

  二、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承包单价

  四、付款方式:

  进度款按完成工程量__________按月支付,竣工退场支付__________。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提供图纸、平面放线、质量技术交底、施工中用大型机械、安全帽、购买施工期间员工意外保险、提供足够材料。

  2、乙方责任:(1)按图施工,以甲方交底执行,并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做好工程自检,确保工程质量必须优良。如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图纸及质量标准,造成返工一切材料、误工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砌砖工程:砖必须湿水后方能砌筑,砌筑时确保地面干净、湿水;墙面平整,垂直误差正负3-5mm,灰缝厚度10-15mm,且平直均匀饱满,墙体砌好4-6天才能顶砖、加气砖,断切时要平直,用锯用刀砍。预留之前叉口时必须一凸一凹,拉垟助高距5000mm每排门窗、洞口尺寸预留准确。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并再利用,必须做到当天工完场清。

  (3)内墙抹灰工程:硂柱、墙、梁、加气块墙面必须甩浆。柱、剪力垟、梁与砖接触的垂直缝,顶缝必须挂网,先定点,现成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批灰,批灰过程中须先将垟湿水并确保批灰面、阴阳角平整,垂直通长误差不草果3mm,且无空股裂缝,落地灰及时清理再利用,施工现场工完场清。

  (4)外墙装饰工程:柱、剪力墙、梁板、加气块平面甩浆,孔洞封堵,所有硂、砖触面的垂直缝,顶缝全部挂网。外墙定点与现场管理人员配合施工,并经专业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批灰。批灰过程中,垟面须先湿水,沙浆比例达标,垟面、阴阳角垂直平整误差低于3mm,且无空股、裂缝、沙眼。落地灰及时清理再利用,放线贴砖时门窗洞口要求整砖,特殊情况与现成管理人员配合处理。砖缝必须横平竖直,缝大小均匀,所有窗台、飘板等凸出构件,下口做滴水,上口做斜水,门窗洞口,硂砖迸缝沙浆严密饱满,确保不渗水,渗水保修。

  (5)室内粘贴:地板粘砖时,地面清理干净,并扫防水沙浆,验收后方能开始贴砖。粘贴时确保无空鼓,否则返工赔料,完成面必须水平直缝,卫生间、厨房等防水地面,按图纸要求走水至地漏,地面无存水现象。

  (6)施工过程中,如因做工马虎偷工损料,造成外墙、卫生间、厨房、层面等渗水现象,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施工时严禁浪费材料,要合理利用各种材料,违者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7)中途不管任何原因私自罢工,停工一天,按照实际人数每人每天罚款一百元,停工1天以上按自动退场处理。工程款按实际工程量的70%结算。

  (8)工期进度:

  乙方必须按以上进度准备足够工人,若因乙方人员不足,拖延工期,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拖延3填以上甲方有权另进班组,以保住工期按时完成。

  六、安全、质量罚款细则:

  (1)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滑鞋,每人次罚款30元;

  (2)乘坐提升架上落,每人次罚款5000元

  (3)宿舍白天不关灯、用电烧水、做饭等违章用,每人次罚款500元,并没收用电器具;

  (4)厨房、冲凉房或施工中用水,用电完后不关,每人次罚款200-500元;

  (5)施工中浪费材料,按原价十倍罚款;

  (6)高层抛掉物罚款1000-3000元,造成严重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

  (7)违反本合同乙方责任中的任何安全质量问题,似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不等,如多次出现质量问题,停工整顿,严重者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出场,工程款按60%结算。

  (8)工伤、工故乙方承担30%。

  七、其他事项:

  1、本工地内打架每人次罚款1000元,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一切法律经济责任自负,本工地员工在工地外发生一切事情与本工地无关。

  2、借领工具、损坏或原价赔偿,违规操作损坏机械者,维修费用或造成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安全、质量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时结算余款后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光彩怡园

  第二期C、D栋。

  2、工程地点:____县云集镇迎宾XX。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价格

  1、以包工包料形式按1269元㎡包干结算(含税金及全部相关取费标准计取的全部费用,劳保基金不在内)。

  2、包干价格包括资料、各项检测及各项验收等费用(如桩基检测、实物检测、水电检测、消防检测验收、材料送检、铝合金检测及各分部工程验收等等)。

  三、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工期24个月。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五、承包工程内容:

  1、基础工程:桩基础深度为10米。超深部分按实签证,(挖土方及护壁人工工资140元3,入岩、流砂单独签证,入岩按土方2倍,流砂按土方3倍)。

  2、主体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及相关规定和强制性规范规定。(未包含内容见附表

  一)

  3、屋面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及相关规定和强制性规范规定。

  4、外装修: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含565中空双层钢化玻璃窗),

  第

  一、二层干挂除外。

  5、内装饰:内墙为混合砂浆抹灰,天棚不抹灰,楼地面不找平,进户门不安装,室内所有门不安装。

  6、水电工程:水、电工程到户,预埋部分到位。

  7、消防工程: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及相关强制性规范规定。

  8、施工围墙由甲方负责,临时水电由甲方接至施工场地。

  六、材料要求:

  、钢材采用XX和链钢。

  2、水泥采用金X和XXX。

  3、给水管采用 现场确定 (国标)

  4、排污及雨水管采用 现场确定 (国标)

  5、外墙砖采用现场确定4595砖

  6、铝合金窗采用565中空双层玻璃窗,品牌为现场确定,规格____正品。

  七、双方职责:

  (一)甲方

  1、甲方派出常驻工程师代表 ,对工程跟踪监督,杜绝不合格材料用在工程上,由此造成工程质量的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乙双方及时对隐蔽工程和材料涨价签证。

  2、甲方负责办理各项报建手续及费用(因报建手续不到位所引起的行政职能部门处罚)。

  3、开工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水电并满足施工需要。

  4、提交施工图捌套。

  5、提供工程坐标控制点、地下管网资料及勘探、设计地质报告。

  6、负责施工期间周边关系的协调。

  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各部分工程)、隐蔽工程签证、工程质量监督。按合同约定定期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设备、材料、半成品的进场计划,并在收到施工图后组织进行图纸会审。

  2、施工场地的`临时设施、临时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道路畅通,保持安全文明施工。

  3、及时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和已完成工程进度报表。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

  第三方。(如转包第三方,甲方有权收回,并终止合同)

  5、提供施工报建所需的证照和资料。

  6、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7、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不得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资。

  八、付款方式:

  1、按层付工程款(备注:每层完工后付工程款,基础不付工程款)。主体每层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60%。内、外装饰按每层平方造价付工程款25%,竣工验收合格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5%,资料备案到位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5%,剩下5%作质保金________年,________年到期付清5%质保金。

  2、挡土墙付款方式按每月工程量付定额直接费总造价85%结算付款。

  九、履约金的交纳及返还办法: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佰万元整,签约当天交人民币壹佰万,5个工作日内交人民币叁佰万,余款在20个工作日内交剩余人民币贰佰万。

  2、转换层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到主体

  第十层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主体全部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

  十、结算方式:

  1、以包干价加签证工程量结算。

  2、包干建筑面积以房地局产权面积为准。

  3、在施工中有增减部分工程,按设计变更签证,结算按____省建筑消耗定额计算,人工土建按6

  2.5元工日,水电安装按6

  2.5元工日,装饰装修按7

  5.5元工日,材料按市场价加采保费和运费。按综合费用计取27%。(含税金及全部相关取费标准计取的全部费用)

  4、挡土墙结算方式套用增减工程量结算方式。

  5、材料价格超过5%调价,调价按当时市场价减附表二材料所定基价。材料价格浮动在5%以内不予调价

  6、材料基价见附表二

  十

  一、违约责任

  、乙方如延迟工期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超过10天以后每延期一天,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予以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立即进行返工,其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若返工后还是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则自动退场,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若无能力在规定时期内履行自筹资金,未完成部分施工责任,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接管乙方施工单位的施工任务,并将乙方交纳甲方的履约保证金抵交违约罚款,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只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结算。

  4、由于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影响乙方施工超过10天,每个月甲方要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设备折旧、工程垫付资金利息的两倍(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息)、钢管脚手架的租金。

  5、从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结算资料30天内委托中介机构审查,审查时间为30天,审查报告经甲方、乙方确认后3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款,从第31天起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价款

  1),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贰倍计取。

  6、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三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整套完整备案资料(包括验收备案表),否则按每延误一天处罚5000元。

  7、由于甲方甩项影响房屋不能验收、备案,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不影响建设方向施工方付款,付款参照原条款。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甲乙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

  3、 工程内容:

  二、 承包范围及方式:

  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合同总价:

  三、 付款方式:

  1、 墙面、天棚及地面结束后付200000.00元;

  2、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四、 竣工结算:

  1、 固定单价合同。

  2、 结算公式:中标价+调增调减。

  3、 超出部分按市场基价*(1+10%)公式进行计算。

  未尽事宜,双方洽商解决,本合同解释权属甲方。

  以下无正文。

  甲 方:芜湖市海威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安徽紫照装饰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 期: 年 月日日 期: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3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4

  甲方:

  乙方:

  xxx桥工程人工及小件预制部分项目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项目简介

  后附工程项目清单报价《xxx桥报价表》

  第二部分 承包方式、承包工作内容、承包总价、预付款、最终结算支付方式、工期要求

  1、承包方式:

  双方确定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形式(除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其他不作调整)。

  2、承包工作内容: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表述的所有工作内容(此项详见附后的《xxx桥报价表》)。

  3、承包总价:

  承包总价:固定总价xxx(¥xxx元)。除工程量变更签证外,总价不作调整。(签订合同签乙方必须提供xxx元的《xxx报价表》一份,作为合同附件)

  4、预付款:

  无预付款

  5、最终结算支付:

  最终结算数量以经甲方签认的本合同项目的实际完成数量为依据;以乙方合同清单报价的'项目单价为计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100%。

  6 工期要求:

  按甲方要求实施。

  第三部分 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必要的测量放样服务、技术指导,最大限度的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2)甲方负责承担桩基检测及试验检测的费用。

  (3)甲方协助乙方提供施工用电接口,其它产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2、乙方责任和义务

  乙方必须对本工程项目负责,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科学施工,以达到业主要求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付清工程款后合同终止。

  甲方法定代表人(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5

  甲方:三原县博康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博康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承包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三原县博康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

  2、工程地点:三原县渠岸镇东100米处;

  3、工程内容:本工程设为地上五层,前部六层,现实际地上四层,局部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3323㎡,内容包括有土建、给排水、用气等。

  二、承包内容:

  1、施工图中除甩项部分外的土建,给排水、电气等工程。

  2、对于弱电部分只做埋管、按图纸设预埋到位。

  3、对于所有门窗、二次装修瓷砖,大理石洗漱台,卫生瓷片均未切 ,不在承包范围内,不含所有涂料工程。

  4、埋设标准说明

  ⑴给水灾本工程内全部接通;

  ⑵室内为毛地墙(墙体为抛光)卫生间爱你做志贴瓷,梯间地面压光,天棚水泥 顶,电梯间外不作装修。

  ⑶楼梯栏木扶手用 按依据图纸;

  ⑷户内灯具为图纸设计要求;

  ⑸外购土方未入,如需要外购则由甲方

  ⑹钢材主要以龙钢为主,按图纸设计尺寸使用(禹龙牌)

  三、工期

  1、计划开工:

  计划竣工:

  工程总天数 天。

  2、工期每退后一天,按1000元对等奖罚。

  四、工程质量: 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按建筑面积1084元㎡,承包施工。

  2、发生图纸变更,以及其他因素要变更,变更部分按双方协商的市场价增减后结算。

  六、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

  乙方:

  七、双方工作及责任:

  1、甲方工作:

  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甲方负责办理场地平整等工作,确保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提供地下各种管道、帅线、通用线路,在开工协助解决协调施工周围工作。

  ⑵开工前甲方应以规划部门确定的水准点及红线为准,向乙方现场交验。

  ⑶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蓝图六套。

  ⑷工程施工中,甲方向乙方及时准确地发出施工指令,如期组织工程中间验收,若因甲方指令不及时、失误、工程进度不能按期如数支付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等一切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延误的工期相对顺延。

  ⑸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质量问题,随时发出停工指令、整顿,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乙方工作

  ⑴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给的施工图,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施工规范及相应图集,甲方指令组织施工,完成双方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⑵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计划,进度报表等。

  ⑶乙方遵守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保等管理规定,按相关规定内有关手续,应由发包人员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认可后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⑷乙方交工前将现场建筑垃圾全部清理进场,达到现场垃圾建筑均无污染。

  ⑸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并积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工程所有安全在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⑹已设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工程保护,甲方不及时验收工程应承担费用,因乙方过错造成工程损失由乙方负责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修复,若甲方提前使用造成工程损害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材料预购

  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预购,乙方确保预购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质量规定标准,工程主要材料双方共同认可。

  九、付款方法

  本合同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分别为:基础、主体2层、肢体完、内外粉刷完、安装完、工程竣工。在双方确认工程量后5日内,甲方将进度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每次支付工程量价款的80%,剩余价款在工程验收完毕至工程造价的90%,其余款项在决算认可后付至97%(除扣留3%为保修金)保修金两年内支付。

  十、工程验收、结算

  1、工程验收

  ⑴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按照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认可的验收报告,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意见,否则就认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⑵加甲方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工程结算

  ⑴依据合同确定的平方米造价指标,在施工图纸设定的.建筑面积的基础上依据设计变更,现场实际发生的进行可观调息作为工程量终结决算依据。

  ⑵工程验收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及完工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接到报告14天内,进行核实并确认,结算报告经双方确认后除甲方留2%的工程保修金,其余款项一次付清。

  十一、其他事项

  1、此协议作为甲、乙最终决算的依据,其他仪标文件,、往来文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均为附件有效。

  2、后有经来工作均以书面形式出现,有甲乙双方带白哦签字生效,其它均无效。

  3、其他事宜,执行GF—20x—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不可预见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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