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工作计划

时间:2020-11-11 00:31:29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关于环保局工作计划锦集七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写一份工作计划,为接下来的工作做准备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工作计划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局工作计划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环保局工作计划锦集七篇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区环保工作的要求,围绕“依港兴镇、绿色崛起,建设富裕幸福美丽新小周”和“长江生态屏障规划”的奋斗目标,突出以生态文明发展、富民强镇,致力提高生态建设水平,促进经济的社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创造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而奋斗。

  二、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建设的组织领导,政府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冯天君(党委书记);副组长:魏杰(镇长)、牟维昌(人大主席)、孙定国(分管领导);成员:丁晓锋、李相欣、王茂维、张贻树、邹海清、樊世兵、佘顺树、熊长线、张德祥。

  三、工作目标任务

  20xx年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控制污染、节能减排为主线,以生态建设为重点,以科学发展进步为动力,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做到场镇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以上为工作目标。

  四、重点工作

  1、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计划。

  3、制定小周镇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 村(居)签订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

  5、 广泛开展宣传月教育活动,积极搞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营造小周生态建设的浓烈氛围,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6、 认真开展实施环保五大行动。

  7、 协调、配合做好环境优美镇乡创建的具体工作。

  8、 大力规范三个场镇的环境卫生和垃圾日产日清。

  9、 成立河道管理领导小组,完善河道管理制度。

  10、 配合协调完善小周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11、 做好新上项目的环评及手续报批工作。

  12、 协助实施三峡生态屏障规划建设。

  13、 积极参与环境纠纷的调查处理。

  14、 加强环境执法监察工作。

  15、 完善关口梁、刘家坝场镇的人行道地砖铺设和行道树栽植。

  16、 完成上级部门要求的其他各项任务。

  五、保障措施

  20xx年市、区两级把环保工作尤其是生态建设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镇党委、政府也更为重视全镇的环保工作和生态建设。为全面完成20xx年的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将环保工作纳入五个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

  2、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各种途径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对开展生态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向广大干部、群众、学生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3、严格环保执法程序,不断提高环保执法水平。

  4、清政廉洁,克己奉公,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5、按要求完成环保经费的投入。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2

  20x*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将继续以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为基础,以推行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为手段,以强化路检执法和停放检测为保证,以加强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维修和报废为辅助,以发展可持续交通为根本,全面推进在用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健全在用机动车定期检验、标志发放、网络传输、执法抽测、维修治理和淘汰报废的监督管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管理,确保在用车达标

  全面推行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制度。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委托工作,审核批准在用机动车排放检测单位。对于不同种类或用途的在用机动车实施不同的环保定期检验周期。

  按照总局制定的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对检验合格的在用机动车加贴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对无标志的车辆可以采取限行、加大抽检力度等限制性措施。

  在用机动车的定期检测应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根据车型和地域选用相应的检测方法;开展车载诊断(obd)排放法和目测法检测。

  逐步建立在用机动车环保维修制度。积极开展环保检验维修设备和配件的管理工作;维修单位和车主应按照维修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和保养;机动车生产企业应积极开展对维修单位人员进行培训。积极开展在用机动车的达标抽查工作。以环保标志为手段积极开展路检工作,促进在用车达标排放;加大对无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的抽查力度;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积极开展停放地机动车的排放抽检工作。

  建立在用车过户环保检验制度。在用机动车过户前必须进行排放检验,过户时应出示排放检验合格证明,不合格的机动车不得予以过户。加强公共机动车、出租车、运输等营运车队的排放检验,根据我市机动车污染状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营运在用车的改造和治理。

  (二)积极推进机动车环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建立市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加强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类型、定期检测线、检测频率、达标率、标志发放数量、燃料消耗量、空气达标开数等环保信息的管理,定期发布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设立道路两侧空气质量监测点,科学合理布点,为逐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对机动车报废、回收和处置的监管

  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环保报废管理规定,对超过报废期的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合格的方可延期报废。提高机动车的回收率,促进机动车回收部件的再利用。强化机动车废轮胎、废电池、废电子器件、废机油、润滑油和空调制冷剂处置的监督管理,研究并实施机动车报废的环保规定。

  (四)逐步开展对车用燃料的监督管理

  积极开展对加油站建设的规划和监管;在加油站实施环保许可证制度,强化加油站的环境监督管理;开展对车用油品的监督检测。

  推动车用燃料添加剂登记制度建设,积极实施添加剂环保登记,强化对添加剂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

  积极参与乙醇汽油等替代燃料的环境影响研究和监测,开展对燃气机动车的监督管理,科学指导燃气机动车等替代燃料机动车的发展。

  积极推动加油站油气回收的示范和管理,开展对加油站油气挥发的监督管理。

  (五)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定期对机动车监督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进行培训。

  (六)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法规和规划

  组织新在用车排放标准的实施。积极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立法工作,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法规,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机动车排放污染源解析和分担率的科研工作;研究机动车排放污染对居民健康的影响。制定可持续交通发展计划和清洁机动车使用规划。

  (七)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宣传教育

  编制机动车污染宣传资料,开展控制机动车污染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控制机动车污染的意识。建立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热线,促进公众参与机动车环保的监督。为提高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条件成熟时将拟设立“无车日和自行车日”,并设立机动车环保奖,表彰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3

  一、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治污减排取得新进展。

  1、重点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热电、供热等重点行业脱硫、脱氮工程建设等减排工程。

  2、督导市热电厂配套建设240吨锅炉脱硫工程。

  3、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减排,制定机动车减排工作方案,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加速淘汰黄标柴油车。

  4、加强对已建成投运减排项目的监管,确保减排项目稳定达标运行,对重点减排项目提升自动化监管水平,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提高项目运行效率。

  二、坚持依法行政,确保环境监管开创新局面。

  1、强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对省控重点污染源每月监察不少于1次,同时开展夜间、非工作日抽查等错时突击检查,对区域内重点污染源形成全天候监管,努力做到稳定达标率100%。对市控以上重点监管企业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联网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

  2、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饮用水源地、鱼粉、修造船及镇域污水处理厂等监管办法,督促相关部门和镇街完善管网配套建设,强化运行管理,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

  3、加快推进鱼粉行业整合进度,对列入整合的6家企业督促加快建设进度,要求配备先进环保治理设施。鼓励整合企业兼并、收购、重组周边小鱼粉企业,增上大型环保生产线,逐步解决鱼粉行业污染问题。对原有鱼粉企业采取一企一档管理,加大日常监管和夜查力度,确保鱼粉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发挥最大效益。

  4、严格落实《市鱼腥臭气异味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建立长效常态监管机制,确保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5、严格落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定期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采取早查、午查、夜查以及休息日突击检查等方式,每月进行专项治理不少于10天。

  6、进一步强化辖区内小海带、小海蜇、小牡蛎等小食品加工行业污染治理,对“三无”、污染严重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型加工项目坚决予以取缔。

  7、加大理石行业综合整治力度,对剩余的40家企业进行规范整治。重点加大对老军屯、宋家庄及齐山河北岸等石材加工厂集中区域及信访案件突出区域的环境监管。

  8、继续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增上相应仪器设备,再增上一套PM2.5(可入肺颗粒物)监测设施,对全市开展PM2.5监测。

  三、统筹城乡发展,确保农村环保取得新成效。

  1、抓好农村污水、垃圾、河道、面源等综合整治工作。

  2、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加大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争取力度。

  3、解决重点流域环境问题,对、等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流域,配合城建部门制订有效整改方案,督导相关街道采取铺设管网,清污分流,建设污水处理厂等措施进行解决,防止出现污染饮用水源及近岸海域等问题。

  4、督导相关镇街进一步加大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建立水质定期监测制度,防止污染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村用水安全。

  5、认真落实环保部在我市农村地区推广膜技术污水处理的指示,在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不到的农村地区或社区,小面积推广使用膜技术污水处理,为农村污水处理起示范作用。

  6、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配合畜牧部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在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范化整治的基础上,对其他小规模的畜禽养殖场,督导其自觉建设废水收集池,定期清粪,最大限度减少污水外排。

  7、抓好国家级生态镇(村)、省级生态镇(村)、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水平。

  四、严格环境准入,确保环境管理迈上新台阶。

  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把好环境准入关,对新项目的引进、论证和审批,做到产业性质与环保目标不一致的、选址布局与生态分区规划不相符的、未达到污染限期治理要求的一律不批,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依法查处未批新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2、切实提高环保服务水平,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特别是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跑省进京,坚持一线现场办公,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推动项目尽快审批、开工。

  3、认真落实《市企业上市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环保服务力度,对近一两年内拟上市企业,提前进场、超前服务,督促企业强化环保治理和防治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企业完成整改,确保达到上市环保核查标准,同时积极帮助协调上级环保部门,争取顺利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4、高质量地完成好20xx年度的城考任务,力争城考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五、夯实工作基础,确保环境安全实现新突破。

  1、对全市范围所有企业,特别是存在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以及辐射源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存有重大环境风险,没有能力进行有效控制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2、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列入市以上监管的危废企业,按照省规范化管理体系要求,落实危废管理的各项制度,全部通过市局组织的规范化管理考核验收。

  3、对危废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一类达标企业每季度至少监察一次,二类基本达标企业每月至少监察一次,三类不达标企业每周监察一次,确保限期达标。

  4、加强危险废应急管理,指导省控危废企业重新修订应急预案,通过市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报省厅备案。各危废企业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5、进一步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对全市所有辐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坚持每季度对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一次辐射安全大检查。

  6、认真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完善预案和物资装备,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一是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我市治污减排任务完成。

  认真落实结构、工程、管理三大减排措施,强力推进污染减排。重点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热电、供热等重点行业脱硫、脱氮工程建设等减排工程。督导市热电厂投资970万元,配套建设240吨锅炉脱硫工程。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减排,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机动车减排工作方案,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除正常淘汰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外,加速淘汰黄标柴油车。同时,加强对已建成投运减排项目的监管,确保减排项目稳定达标运行,对重点减排项目在做好人工监管的基础上,提升自动化监管水平,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提高项目运行效率。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确保环境监管开创新局面。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不断强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密监察监测频次,全面加大夜查力度,进一步提高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率,确保市控以上重点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饮用水源地、鱼粉、修造船及镇域污水处理厂等监管办法,对成山、人和、滕家、俚岛、港西等镇级污水处理厂实行党组成员分包制,完善管网配套建设,强化运行管理,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对鱼粉和修造船企业采取一企一档管理,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和夜查力度,确保鱼粉和修造船企业各类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进一步强化海岸线200米范围内小海带、小海蜇、小牡蛎等小食品加工等行业污染治理,加大理石行业整治力度,在完善30多家理石加工企业沉淀循环池建设的基础上,再进一步规范50家企业沉淀循环池,实现加工废水循环利用。继续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增上相应仪器设备,在全省率先开展PM 2.5(可入肺颗粒物)监测试点,不断改善城镇空气质量。同时,坚持环保为民理念,对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重点跟踪检查,积极化解环境矛盾和污染纠纷隐患,确保信访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

  三是统筹城乡发展,确保农村环保取得新成效。

  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抓好农村污水、垃圾、河道、面源等综合整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督导夏庄镇投资50万元,新建日处理能力200吨污水处理设施,督导荫子镇投资30万元,新建日处理能力100吨污水处理设施,督导俚岛镇投资300万元,在老镇区新建日处理能力300吨污水处理厂。督导北车集团、倪氏海泰、三和影视3个生活污水不能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较大小区,使用先进的膜技术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外排废水达到回用标准。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加大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争取力度。继续做好8处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立水质定期监测制度,切实保障农村用水安全。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在完成42家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剩余8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任务,以点带面推动农村环境质量改善。着力抓好国家级生态镇(村)、省级生态镇(村)、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水平。

  四是严格环境准入,确保环境管理迈上新台阶。

  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把好环境准入关,对新项目的引进、论证和审批,做到产业性质与环保目标不一致的、选址布局与生态分区规划不相符的、未达到污染限期治理要求的一律不批,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依法查处未批新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围绕“服务发展、保护环境”的工作思路,切实提高环保服务水平,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特别是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跑省进京,坚持一线现场办公,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推动项目尽快审批、开工。进一步加大对俚岛海科、华鹏玻璃、泰祥食品等拟上市企业的环保服务力度,帮助协调上级环保部门,争取顺利通过上级环保部门上市环保核查。同时,高质量地完成好20xx年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任务,力争城考成绩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五是夯实工作基础,确保环境安全实现新突破。

  开展企业和项目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对全市范围所有企业,特别是存在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存有重大环境风险,没有能力进行有效控制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加强对涉重金属、危化品、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得到安全有效处置。进一步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对全市所有辐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坚持每季度对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一次辐射安全大检查,完成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证申领工作。认真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修订及演练工作,全面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4

  20xx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将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总体部署,紧扣自治区环境保护会议精神,以改善县城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战役,认真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提高企业、社会环保自律能力和意识,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生态环保获得感。

  (一)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

  全面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和目标任务,抓重点、攻难点、补弱点,认真推进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深化督查和考核工作,确保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同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从严从实落实好机构改革任务,以新常态引领环保的新实践,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二)开展污染源普查,完善环境基础资料。

  按照区市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完善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环境管理提供基础依据。开展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为水源地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开展国家重点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考评考核。

  (三)强化环境执法检查,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继续保持环境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执行新法赋予环境违法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强制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建立并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检查的灵活性。主动与公安、司法、检察等部门联动,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强有力的惩处手段推进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企业环境诚信档案和环境失信企业黑名单,进一步提高企业主动履行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力推进企业污染防治、污染治理。

  (四)加强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环境保护专业化水平。

  加强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和自主性监测,督促重点企业制定自主性监测方案并备案,定期对自行监测公开结果。配合区、市监测站做好全县国控重点源、地表水、集中饮用水、水预警监测井、土壤监测、噪声敏感点监测并及时公开,按时公开县域空气质量状况。加强环境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以“大练兵”为抓手,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案卷点评、实地调查、勘查等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五)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企业污染治理和污染防治工作。

  认真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各项工作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火电、水泥、钢铁、铁合金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除尘、脱硫、脱销改造,重点实施中宁锦宁炭素烟气余热利用及烟气脱硫项目、中宁发电公司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水暖公司20吨以上城市燃煤供热锅炉脱硫设施建设,天元锰业2*350MW自备热电厂项目,兴鑫冶金、源林生物、宁华工贸和华石砼业配套除尘设施建设、原料堆场粉尘治理等,进一步减少工业大气排放。继续加大南北河子水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建设中宁第三污水处理厂、石空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等水污染治理项目,提高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收集能力。加快中宁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中宁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提升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

  (六)突出抓好环评审批服务。

  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严格环境准入,实施排污许可,推动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强化规划环评的约束作用,落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计划”等专项规划。扎实做好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环评服务跟踪,先期介入,主动服务,完善机制,切实做好支撑保障。重点促进20xx年3月份集中开工项目的环评服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七)认真做好“中宁县国家区域生态建设与考核”推进工作。

  按照自治区批复我县“国家区域生态考核方案”,指定20xx年详细具体的实施计划和项目方案,认真组织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断提升中宁县区域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

  (八)拓展环境保护宣教思路和途径,着力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有效利用电视媒体、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普及环保知识,加强环保政务公开工作,扩大环保宣教覆盖面。探索和创新环保志愿者社会组织,搭建政府与群众对话平台,拓展群众诉求渠道。深化与传统媒体合作,加大对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环保科普知识和生活常识的宣传,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宣传环保公益先进典型等;深入开展环保宣教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营造人人关心环境质量、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5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XX市环保局的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一级标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市区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

  1、鉴江:鉴江四个监测断面的水质均达到控制目标的要求,其中铜鼓电站和水厂断面为ii类水质,水口和镇隆断面为iii类水质。

  2、黄华江:从6月份起对黄华江段开展水质监测,共布设4个监测断面,自上而下分别是:岳龙、白枚、木辂、荷塘电站,其中荷塘电站断面为粤桂跨界断面。监测结果显示,跨界断面为ii类水质,是粤桂两省唯一达到ii类水质要求的交界河流。

  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iii类水质要求。

  4、市区空气质量的指标优于国家一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符合一级标准要求,pm10符合二级标准要求。

  二、主要开展的各项环保工作

  (一)规范项目管理,严把环评审批关。一是抓好项目审批关。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同时,强化新建项目环境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审批关,杜绝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项目;二是加强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项目清查,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的、未批先建的项目,督促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对已经生产的但未履行“三同时”验收的企业,督促完善验收手续。三是积极推进产业转移工业园整园环评审批。指导、协助园区办、环评公司做好整园环评工作,我市产业转移园区整园环评10月通过省环保厅审批。

  今年,我局审批项目14个,备案项目23个,全部按要求进行审批前公示,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

  (二)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强化环境监管。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排污收费工作。同时,通过加强领导,采取对策,深入企业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不仅增强了排污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同时也促进了企业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截至11月份,上缴排污费187.8万元,入库率100%。

  (三)着力解决热点难点,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年初以来,借住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契机,我局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环保专项行动。以开展专项行动作为环保执法的一个有力抓手,把环保执法渗透至方方面面。一是组织了清理整治全市土纸厂专项行动,共取缔了小土纸42家,并将东镇十腰私拆环保封条非法生产土纸的老板梁天承案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公安部门对梁天承给予行政拘留五天处罚,开了我市涉污违法行为人被司法处罚先例;二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加大现场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今年,从严处罚了1宗利用雨天偷排污水影响市区饮用水源的污染案件,责令停产整改,并处以18万元罚款,开出我市环保罚款最高罚单。三是加大对 “新五小”和“十五小”的关停力度。联合公安机关取缔5间死灰复燃的小炼金企业,对“新五小”和“十五小”企业做到发现一间,取缔一间。四是在高、中考禁噪期间,我局下发文件进行事前告知,并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噪声敏感集中区域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确保禁噪工作落到实处,为高、中考保驾护航。

  今年,我局开展的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共监督检查企业481家,责令停止建设项目2家,关停取缔企业42家,处罚企业44家,处罚金额87.5万元,移送公安案件2宗。

  (四)及时查处环境污染投诉,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处理信访案件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同时,我局本着“热情主动,有诉必应,及时处理,迅速反馈”的原则,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及时通过电话或网络媒体向群众反馈,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今年,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案件185件,案件处理率100%,结案率100%。

  (五)继续抓紧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工作。一是开展黄标车淘汰。召开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会议,制定了我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方案,同时对此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截止20xx年11月,我市共淘汰黄标车1035辆,完成率94.26%,20xx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已淘汰493辆,完成率52.67%,还需淘汰443辆(其中,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黄标车169辆)。二是划定了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居民居住区、机关文教集中区等区域以及其他需要来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的区域划定成为禁燃区,区内禁止燃烧原煤、蜂窝煤、木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三是加强工业锅炉整治。联合教育局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生活锅炉整改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学校生活锅炉整治,已淘汰学校锅炉8个,改为用电用气等清洁能源的设备,减少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

  (六)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稳步推进。列入我市整治任务的46家养殖场,完成治理完成治理的有40家,启动治理的4家,退养2家。全面完成了列入整治任务的11家小土纸厂的整治。

  (七)加强环境法制宣传,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扩大环保影响,强化群众、企业的环境意识,采取灵活的宣传方法,利用培训会议、电视新闻、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群众、企业进行新修订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印发新《环保法》、新《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传手册1万多份,并出动宣传车到各乡镇宣传环保法。

  (八)全面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提高业务能力。一是完善内部管理、执法规范多项制度措施,查摆自身问题,全面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提高了环保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干事、创业、为民的能力。二是加强学习,全面提升环保执法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局坚持组织学习新《环境保护法》、新《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以适应新时期环保工作的要求,打造一支素质精良、业务精通的环保队伍。三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三严三实”,提高党员干部用好手中权力,为民谋事的能力,并将“三严三实”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抓好抓实。

  (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成立市环保局门户网站,20xx年,在门户网站及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平台主动公开环境信息104条。其中,行政处罚30宗,责令改正4宗、建设项目环评审批37项、饮用水水源水质月报10期、空气质量月报10期、江河水质10期、环境监测季报3期。此外,我局还按要求每周更新一条政务信息,共11条。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环保工作动态,发挥群众监督力量。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将继续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求真、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积极谋划,重点推进,力争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1、继续严把环评审批关。进一步强化对污染源头的控制,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并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抓好项目环保审批管理,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建设项目。

  2、继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巩固和推进重点企业污染减排工作成果,继续加大黄标车淘汰、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减排工作,强化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减排任务。

  3、继续强化环境执法监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环境纠纷和环境污染事故。继续开展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维护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4、不断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一是抓环保队伍自身业务知识学习,提升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抓廉政建设,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三严三实”等关于党风廉政方面的规定,切实做到干干净净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打造一支素质精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环保队伍。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6

  按照师市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在综合考虑、全盘布置的基础上对**年全年的工作计划进行如下汇报:

  一、严把环管审批和总量控制

  创新工作方法,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抓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础调查工作;认真抓好团场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深入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做好**年度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环境统计及其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团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认真抓好减排、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将召开企业环保和团场环保工作季度联席会议作为常项工作抓紧抓好,作好**年度减排项目的梳理、资料的整理以及对接和减排量的核算等工作;做好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整体验收,验收不能如期完成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开展对**市污染源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市污染源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季度对**相关风险源、放射源单位进行检查,确保环境安全。

  **年将对去年国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其中:国控企业(气)包括天业化工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南山水泥厂、天富热电股份公司供热分公司;国控企业包括石河子天业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市污水处理厂、*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公司;非重点企业:新疆如意纺织有限公司。

  三、提高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水平高的监察执法队伍

  狠抓监察执法队伍的内部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因地制宜、细化职责,健全环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加强监察队伍作风建设,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全面开展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继续抓好环境监察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在行政执法、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调查并参与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再学习、再培训。继续深入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范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抓好排污费征收工作和全市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克服不利因素,全面、准确、足额做好**年度的排污费征收工作;强化环境执法能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做好日常污染源的环境监察工作,重点做好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加大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执行情况、“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排污单位擅自停运治理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列入限期治理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各项环保专项行动,下大力气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早计划、早部署全市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大对矿山、旅游区及重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力度;继续做好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和“12369”环保投诉信访的调查和参与处理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石河子的环境安全。进一步拓展环境投诉渠道,扩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进一步完善现场执法和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处理的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办案质量,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环境监察机构;参与完成师市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认真开展环境质量例行监测

  水环境质量监测5、7、9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3次;湖库水质监测5、9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2次;农排渠水质监测监测时间为5、10月,数据上报时间为次月*日前;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采样时间在每个监测月的**日进行,数据上报时间为当月18日之前;水源地年度供水量和服务人口统计数据上报时间为**年1月20日前。地下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分别在2、5、8、11月各监测1次,全年监测4次。

  1、空气环境质量的监测。

  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日报数据和24小时自动监测原始数据在每日13点前报送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对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管理情况半年、年度巡检报告分别在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上报。

  2、噪声环境质量的`监测

  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在每季度第二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数据在10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数据在6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3、酸雨监测

  月报数据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酸雨监测数据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季报数据于每季结束后5日内将酸雨监测数据上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12月5日前上报本城市年度酸雨质控工作报告。

  4、沙尘暴应急监测

  根据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的要求,在1——6月开展沙尘暴连续监测,其它时间在沙尘天气发生时开展实时监测。

  5、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监测

  每月*日前将上月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监测数据报送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6、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根据区站的具体要求对土壤的八大离子、盐渍化、矿化度、养分等进行常规监测和分析。

  五、做好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1、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中确定的国控企业名单对本辖区内国家重点监控的重点企业和区控重点监控的重点企业(废水、废气和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监测。

  2、根据石河子市废气、废水重点污染源名单对国控、区控污染源中已安装并联网的自动了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验收及日常比对监测。

  3、对自治区**年度进行减排工程建设的重点减排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

  六、市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总排污口的废水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一次,24小时连续监测;一般污染源废水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半年一次,24小时连续监测;医院废水的监测。医院废水监测的频次为一年1-2次,

  七、质量保证工作

  按照《新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巡检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城市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进行SO2密码样考核和每季度一次现场巡检,并编制本地区城市空气自动站半年、年度巡检总结报告和环境质量分析季报、年报。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质量体系文件运行。进一步扩大监测工作面,做好**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摸清各类污染事故隐患,有针对性的做好环境监测预案,切实保证监测、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九、环境监测报告工作

  按照《全国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年监测季报、月报(简报)的编写工作。

  十、环境统计、城市定量考核

  认真完成环境统计的年报、季报、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季报在次月的5日前上报;年报在次年的1月底前上报。

  十一、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要求监测工作人员每人每月一篇监测信息,以被网上录用为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和排污申报监测

  十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工作

  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实践活动,强化宣传方式,引导师市广大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责任心。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的优势,广泛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环保氛围。

  二是组织专题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等重大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倡导“人人关心环保、建设美好家园”的理念。

  三是以街道社区、学校为重点,大力培养居民和青少年的环保价值观和环保道德观。四是大力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创建活动。

  十三、认真抓好全局学习教育和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

  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业务科室、监察支队、监测站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与思想觉悟。做到周五下午政治学习雷打不动,使全局工作人员了解当前的思想方针,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大力发展优秀青年和干部职工的党员培养输送工作,为党内输送新鲜血液;制定局内培训计划,根据工作需要举办不同类型的学习班,通过各类监测技术培训班,使全局干部职工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组织人员学习、熟悉有关法规、标准、条例、规范等,掌握有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环保局工作计划 篇7

  主要措施:对国家重点减排项目——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4机组脱硝工程,加强建设督促;确保已建各机组脱硝工程和脱硫设施运行正常。督促省重点减排项目——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3台机组脱硫设施完成改造工作;督促江西省丰城新洛电业有限公司做好管理减排工作。督促省重点减排项目——江西丰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2#窑低氮燃烧改造+烟气脱硝完成验收并实现正常运行。督促国家重点减排项目——丰城屠宰厂污水处理工程完成验收并实现正常运行。对新、XX区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其正常稳定运行;对养猪场进行现场指导,要求对污水增加深度处理设施和雨污分流设施,采取干清粪等清洁生产改造措施,整改基本到位。

  计划全年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氨氮(nh3-n)、氮氧化物(nox)等四项指标分别减排1、1、1、10%以上;国家重点减排工程全部建设完成。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计量认证体系文件,宣贯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工作严格按照计量认证体系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作为省直管试点县市,做好承接宜春监测站以往的监测工作,主动跟班学习业务,加强监测人员的培训,提高监测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处理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

  三、配合环境管理,做好本市污染源排污费核查监测,监督监测和执法监测,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和在线监测平台建设,积极认真对待污染纠纷监测。

  四、完成实验室改造工作。

  五、做好全市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的监测工作。继续完成各乡镇小一型、小二型水库水质监测工作。

  六、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环保局污控科工作计划

  一、认真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继续做好我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工作及搞好城区主要路段的黄标车及无标车的限行及淘汰工作。至20xx年11月底,我市环保标志的核发率已超过90%,排在XX市的前列,20xx年,在我市汽车保有量剧增的前提下,继续保持90%以上的核发率水平,同时着手拿出老105国道、解放南北路、人民路、紫云大道等路段作为先行限行路段,与交警等部门联合,推动我市黄标车及无标车的限行及淘汰工作的开展。

  二、继续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好对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视频监控工作。继续按照省厅的部署,确保每天拆解电子物中抽取14%以上的数量进行视频点数监管,现场检查为每两周到现场一次,并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

  三、进一步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继续按照《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落实〈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实施方案》(赣环办字〔20xx〕28号)和《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宜府发〔20xx〕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推动《XX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全面贯彻执行。

  四、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申报力度。进一步按照《江西省财政厅、环保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包装好我市的项目,加大对国家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申报力度。

  (一)、组织有污染防治设施改造的企业建立项目库,同时将去年未上报成功的项目在进一步完善相关材料的基础上今年继续申报,以争取治理资金。

  (二)、在富硒产业基地、规模化养殖方面加大申报力度,将一些同类项目捆绑在一起,搞好可研和环评报告,以争取国家和省级治理资金。

  五、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生活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要继续按照《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对我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进行汇报,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要大力配合,各负其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赣江饮用水达到ⅲ类以上标准,让市民喝上放心的饮用水。

  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程序,把好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收集证的颁发工作。重点做好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及排污量大手续齐全的企业排污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七、搞好我市陶瓷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直管县后,非涉重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由我们自己进行安排审核,20xx年,我们计划安排东鹏陶瓷、斯米克、和美陶瓷三家公司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八、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四家省重点危险废物监管企业的监管力度。我市列入了省重点危险废物监管企业名单的共有4家,分别是江西金洋金属有限公司、江西真龙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京九合金有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四家企业在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及环保手续等方面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问题,20xx年我们要继续加强对这四家企业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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